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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轉換中的本國無線電視產業

現在與未來— 兼談修法方向

第四節  數位轉換中的本國無線電視產業

前面章節提及我國對廣播電視最具前瞻的作為有頻譜重整計畫與廣電 三法完成修法送進立法院,但新聞局當時規劃的頻譜重整計畫主要針對廣 播業者,希望解決地下電台的問題。至於無線電視部分,除了開放民視、

公視外,新聞局時代就計畫要進行數位電視計畫,只是從規劃開始,十餘 個年頭過了,講高畫質電視也超過二十年,究竟什麼因素讓數位轉換的時 辰一延再延?這中間有技術的因素、有政治的因素,如同世界各國類比關 閉都非一蹴可幾,我國老三台加上民視、公視,各有各的問題。

以頻譜使用的觀點言,我國無線電視於民國51 年 (1962) 開始播出,

從台視、中視、華視、民視到公視,無線台取得的頻譜都屬極佳的頻段,

也幾乎沒有付出什麼代價,未若行動電視業者(尤其3G 業者)一開始付 出很高的權利金,還要寫出很動人的計畫書,經過相當漫長而競爭的階段 方取得營運執照。還因為「公共使用」,要履行「普及服務」義務(有興 趣參考彭芸,2011b,第四章)。

老三台根本沒有「申請」就生下來了,民視的申請過程則是政治多過 於專業討論,這在戒嚴時期以及解嚴初期,也是國家歷史的一部份。新聞

局掌理執照的核發、評鑑、換照,屬基本的行政流程,執照到期,行禮如 儀的繼續營運,執照更新不過是一個六年到要再整理一次資料、寫一份報 告,就完成換照,在經營管理上向收視率屈服,節目品質如何,大家都看 在眼裡,碰到政府決定數位化,態度、作法上都不甚積極(通傳會內部報 告,2009)。究其原因,是因為生存受影響?是因為過去習慣的營運模式 受到挑戰?還是有其他原因?

依照目前規劃,我國無線電視數位化後,頻道數由五台增加至十五台,

加上公視高畫質,總共十六台,以數位訊號傳輸與接收電視節目,不同於 類比訊號易出現鬼影或雪花,畫質會更為清晰穩定不受干擾;此外,亦可 增加高畫( 音 ) 質、多國語言 / 字幕等功能。為了全部以數位訊號傳輸,

自民國101 年 1 月 1 日起,配合機上盒補助,從偏遠地區之類比改善站開 始,採分區分時方式進行關閉,並從3 月 1 日起,針對全區之大型類比訊 號轉播站( 主站 ) 同步開始以降低功率漸進縮小類比頻道訊號涵蓋,並於 101 年 6 月 30 日前關閉所有類比無線電視發射機,收回所有類比頻道。

為避免民眾在全面關閉類比訊號,無法收視的情況發生,通傳會自99 年 佈建無線電視數位改善站時,即同步進行民眾的宣導工作。通傳會亦編列 5,162 萬元做為宣導經費。而一般民眾則可視目前家中電視機設備及收視 需求,直接至大賣場或電器行選購適合的數位接收機上盒或內建具數位接 收功能的電視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2010)。

時程訂了,業者不配合也不行,但必須承認,無線電視業者畢竟不像 在戒嚴時期,收視人口多,廣告收入豐厚。從解嚴以來,非法第四台合法 化後,閱聽眾轉移到有線電視,無線四台中除了民視策略成功,同時既有 無線台也有有線新聞台,定位清楚,廣告收益佳經營最為穩定(見註二),

較之「傳統三台」(或稱「老三台」),不論收視率、廣告等都為無線台

之首,而老三台則節節敗退,華視因屬公廣集團,屬另一層的問題,台視、

中視皆易手經營(洪貞玲,2009)。有錢時不轉換,窮了,要轉換成數位,

要產製高畫質節目,哪會容易?因此在多次公開場所(如100.9.5 在立法 院由周守訓委員召開的公聽會,以及學者舉行的研討會)都反應其面臨的 困境,希望政府可以協助其「轉型」,而政府因為「數立元年」的政策,

確實給予許多實質的協助。

通傳會在第一屆時,由於致力通訊傳播基本法,對無線台的管理就依 循新聞局時代的模式。比較引人注意的是台視、中視經營權轉手(見石世 豪,2009a),在第 21 次委員會及第 93 次委員會,石世豪都針對中視負 責人變更提出看法,他並於第170 次委員會就台視申請總經理變更提出不 同意見書,顯示無線電視台這些年在經營權轉手過程中,社會的關注明顯 不足,傳播學者固然有一些論述,但畢竟聲音相當零星。

目前傳播學者最關心的當屬「跨媒體」後的市場集中度問題,不論媒 改團體,或是關心此議題的政治人物(尤其反對黨),針對旺中集團欲併 購中嘉多媒體系統均不表贊成,反對的理由包含資金來源、言論集中、負 責人的適格性等(本書第六章有完整討論),這些議題的確重要,但拉大 視野,無線電視究竟要不要生存、轉型?也就是說,如果我國的無線電視 依舊如現今的經營模式,就先不說頻譜使用費繳交是否過高,這些電視台 如果不能在政策引導下走出新的路徑,雞生蛋、蛋生雞的問題會一直循環:

沒有新的經營模式、不易生存,如何與新興平台競爭?因此通傳會拋出議 題、舉行公聽、並委託研究,都為了要讓這複雜的議題能有更完整的思維,

然而,最關鍵的乃在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