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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銳藝術家訪談內容分析與重要發現

第五章、 個案研究

第三節、 新銳藝術家訪談內容分析與重要發現

ㄧ. 藝術家個人經歷

1. 在十二位受訪者藝術家中幾乎所有人都獲得過全國性或地方大型年度美 獎,有些人甚至是得獎的常勝軍。獲獎是一種肯定,對新銳藝術家而言也 是莫大的鼓勵,藝術家每一次獲獎都會讓自己的創作得到新的啟發,因此,

本研究鼓勵年輕畫家多多參予全國代表性的比賽,讓自己及作品曝光,接 受學院和市場的檢驗,也讓自己獲得更多與藝術市場接觸的機會。可是相 反地,藝術家也不必讓自己成為參賽的工具,仔細慎選代表性的比賽為宜,

否則疲於奔命,反倒讓自己的創作失去了準頭和方向。

2. 受訪者千篇一律都是自小習畫,在家庭刻意栽培的環境之下受教成長,有 多數人自幼進入美術資優班,中學美術班、大學美術系、美術研究所,一 路與畫為伍,沉浸在藝術的環境氛圍之中,受到家人的支持和鼓勵,加上 自身有濃厚的興趣與熱情,是一生莫大的享受,也是崇高的職志。相對地,

這一群單純的藝術生們對於工商社會和科技新技普遍陌生,在畫室象牙塔 內較少機會與社會接觸,歷練各方經歷。

3. 本研究發現新銳藝術家利用個人網站經營作品者偏低,這項發現令人驚訝!

因為互聯網平台的應用是這個時代的溝通顯學,更何況可能是行銷的利器,

況且新生代使用網路的習慣及熟稔度都應該是很頻繁的,可是,調查中只 有三分之一的新銳藝術家有使用過個人網站,而其中仍有 8% 的人使用過 後卻仍然認為無多大幫助。到底是經營個人網站存在困難、費時?抑或是 藝術家們有主觀的認知,認為藝術不應與商業掛勾?本研究特闢專章討論 分析藝術品網路行銷的優劣,鼓勵年輕畫家與時代潮流結合,用心經營自 己具有特色的藝術網站,與畫廊、藝術市場及消費者多方溝通,必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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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關於參展與出售

1. .本研究發現新銳藝術家每年創作作品平均在 10 件以下者佔 50%;可以算是 正常標準數量,作品的質與量必須均衡,但是始終保有創作的熱情及動力才 是年輕藝術家所要堅守的本分。

2. 本研究發現新銳藝術家每年參加畫展(含各展及聯展)的次數 0-5 次者佔 50%,

次數略嫌不足;有 42%的畫家每年約有 6-10 次參展機會,也就是平均 1 個 半月會有一次展覽,尚屬正常,過多或過少都不適宜。

3. 接受調查的藝術家們有 25%的人尚無出售作品的經驗,尚可仔細規劃進入市 場的心態及策略;另有 33%的比例是自售,應屬機遇型出售,也就是尚無固 定客源;有 13%的年輕藝術家已經找到畫廊的簽約代理,應屬首次嘗試,值 得繼續觀察並把握;其餘有 29%都是與畫廊單次合約時售出作品,這是新銳 藝術家普遍容易接受的合作條件,但是仍非長遠之計。

圖十五:新銳藝術家背景資料分析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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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關於藝術家的認知與自信

1. 本研究提出一個現時代台灣藝壇處境的問題:「您覺得當前台灣的藝術家與大 陸或全球比較,最大的優勢 (軟實力) 會是哪些?」藉此,試圖瞭解新銳藝術 家們對兩岸藝術潮流及競爭力的認知與自信心。多數的台灣藝術家認為由於 兩岸過去的政治背景的差異,台灣的言論自由和思想開放程度相對較不設限,

長期影響甚遠,因此台灣藝術作品較為活潑,題材包容性較強,色彩和媒材 上的表現也較多元化,個人特質強烈。但是這一特色差異正在快速地淡化,

整體而言台灣優勢漸失。

2.本研究與新銳藝術家討論到:「畫家如何建構自己的品牌資產?」這是藝術創作 價值所在之一,所有受訪藝術家們都能認知這一點。職業藝術家在作品上應 具備個人獨立的風格,是樹立「個人品牌」很重要的一部分,創作者可以在 藝術語彙上有個人獨特鑑別度的表現,勇於嘗試創新,建立自己的風格,論 述要明確,透過創作累積,質與量並重,定期持續曝光和發表,對自己創作 有長期且系統性的追尋,如此的個人品牌資產也就自然體現。

四、關於畫廊與藝術經紀人

1. 本研究提出在台灣推行「藝術經紀人」制度的可行性,所有受訪藝術家無ㄧ 不贊同「藝術經紀人」制度,這是一個分工的時代,每個領域都有其專業,

藝術家通常不擅於經營規畫,更遑論銷售作品。所以如果有專業、積極的經 紀人協助絕對是好事,創作者可專注於創作,無須分心於宣傳與銷售等瑣碎 的事務。專屬經紀人的代售規劃,雖然在藝術品銷售上獲得的利益會相對折 扣,但能夠在藝術管理與行銷上提供藝術家做不到的協助,且讓創作者能心 態穩定的致力於創作,這對藝術作品的質和量勢必都有幫助。

然而要找到有足夠經驗、能夠配合運作、熟悉市場且對未來前景有遠見 的經紀人實屬不易,當然雙方以何形式合作?如何分成分責?是很重要的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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節。可以參考演藝公司與模特兒公司之制度,一位經紀人可以同時經營多位 藝術家,以團隊來為藝術家規畫未來。

專屬經紀人能更了解藝術家個別的創作脈絡,好的經紀人能夠引導藝術 家發揮個人最大潛力,並且搭配適合的展出機會或是合作接案,協助藝術家 做好產出管理與規畫個人的創作職涯,是理想的狀態。

2. 新銳藝術家對於畫廊的深切期待一致認為,台灣目前較為知名的畫廊,大都代 理前輩藝術家,作品上發展較穩定可期,營運上相對來說風險較低,期盼畫 廊可以有比較長遠的眼光,將眼光關注在年輕藝術家的發展性,考量市場的 未來,分層次有計畫的收藏或展示,如此可以更強化買家信心。畫廊所代理 的藝術家即是自家品牌的保證與建立,彼此的關係是互相牽引的。

年輕創作者不見得每一個時期的作品都適合銷售,也可能會因產量減少 或遇到瓶頸的問題,當這些時刻發生時,若藝廊能給予支持和信賴,對藝術 家而言是最珍貴的鼓勵。因此,藝術家期盼畫廊不單單只求立即性當下交易 獲利而已,更多的機會也許在藝術家的未來性,所以畫廊有計畫的投資、收 藏相當重要,也許價格上不如預期,但長遠對藝術家的鼓勵,是很值得的。

期待畫廊與藝術家共同為對方設想,共同為長遠經營努力,才能避免短 期利益而創造雙贏。有些模式雙方條件談好,達到某種合作的共識,並不是 自己一昧要求,而是溝通,互相瞭解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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