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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家專業藝術經紀人制度

第六章、 討論與分析

第四節、 畫家專業藝術經紀人制度

一、專業藝術經紀人的任務

本研究致力引介歐美行之有年的 「專業藝術經紀人」(或稱藝術經理人公司;

Art Agencies)制度,在藝術品通路中具有嚴謹的規範,考量藝術創作者(生產者)

的價值、生活條件與生涯規劃;並顧及畫廊或藏家(銷售商)的利益與商譽;最終 穩定藝術市場(消費者)的永續經營及藝術教育的發展,面面俱到。

所謂「藝術經紀人制度」就是在畫廊與畫家中間出現一位專業代理人,也就是 畫家的經紀人。畫廊採用經紀人方式對畫家而言,可以由經紀代理人負責照顧、提 攜、支援並幫助藝術家,讓藝術家與畫廊的合作專業分工,便能專注於創作。

這就如同演藝界行之有年,「行規」也較為成熟的「演藝經紀人制度」。演藝人 員總不能自行到電視臺、電影公司到處自我推薦或守在家裡等待演出通知,通常必 須透過演藝經紀人來向演出單位推薦、協調、安排演出等等事宜。演藝經紀人也負 有照顧委託人的生活、經濟、演出機會和長期規劃。

藝人的經紀公司平常必須訓練簽約的藝人具備表演專業的能力外,還必須掌握 旗下的藝人做好妥善的「區隔市場」與「產品定位」的工作。才能將旗下藝人成功 地推廣給各種有需求的客戶(廖德發,2011)。

時代變遷,商業模式複雜,藝術創作者的著作財產權屢遭侵犯,如複製、媒體、

動漫、肖像權、商標、改作、衍生商品…甚或是繼承等問題,都不是藝術家本身可 以掌握的,此時,更有賴專業經紀人或公司出面尋求具備法律專業代為處理「藝術 授權」問題,確保藝術家權益(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2007)。

對藝術經紀人而言,經紀人投入許多財力及心力,為了將投入的成本回收,經 紀人必定會提昇自己鑑定的專業眼光,篩選藝術家,並充實自己深入鑽研藝術相關 知識與資訊,以經驗豐富的姿態來和畫廊協商。因此,畫家經紀人方式能幫助畫家 積極的拓展藝術市場,又可不斷的獲取畫作來源,畫家經紀人和畫廊因此建立長遠 的聲譽及默契,這是畫廊採用經紀人方式最有成效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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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場對專業藝術經紀人的需求

當前較具規模的畫廊們普遍採取只針對特定幾位培植型畫家進行經紀人合約,

其餘則採取代理制。台灣畫廊採用經紀人方式的發展歷程,可依次分為四個階段:

(一) 太極畫廊採用當時的「摸索起步」。

(二) 企業體制進入經營畫廊的「發展時期」。

(三) 中華民國畫廊協會成立爭取權益的「平穩推動」期。

(四) 採用經紀人方式的畫廊業主陸續中止與畫家的經紀關係,成立的畫廊 又未再採用經紀方式的「停頓時期」(涂榮華,2004)。

雖然各階段發展脈絡間的區隔並不明顯,卻可發現一個共同的看法,就是這些 畫廊都在找適合自己運作的方式。

現今藝術市場,經紀人方式為畫廊業者所接受者不多、推行未能普及,經紀人 運作也未建立制度,它的原因是此舉對畫家和經紀人而言成本較高,需要長時間耕 耘(少者三年;多者十年),此外,現今藝術市場買賣的管道不明,投資者不僅常常 有資訊不透明的困擾,大多數人只能接收拍賣會炒作後的訊息,或二手市場賣家的 吹噓。使得投資者感覺藝術市場非常封閉。

因此,市場需要「專業藝術經紀人」制度,主要的目的就讓專業素質的「藝術 經理人」來整合市場資源、建立公開透明的交易機制,確保投資者的投資標的品質 與價值。市場良性運作,讓藝術家、投資者、藝術評論者與藝術中介人(藝術經紀人) 達到「四贏」的結果。

專業藝術經紀人的推廣將可以改變臺灣藝術市場的交易方式、秩序與市場生態,

讓藝術市場不再是小眾市場,藝術經紀人利用公開透明方式以專業能力來面對藝術 品的真偽、藝術品定價、藝術品投資風險、藝術品投資退出機制等問題 (臺灣專業 藝術經理人協會,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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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專業藝術經紀人未來的展望

面對兩岸藝術品市場行情快速變化,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倍增,藝術品在日趨金 融化和高獲利的加成下,投資藝術市場的人口日益增多。然而臺灣整體大環境、政 策層面、人為操作和各環節脫勾等問題,成為國內畫廊及相關從業人員等藝術產業 發展的經營困境。

因此藝術品供、需雙方都應該更加信賴其間公證的藝術經紀人,透過藝術經紀 人專業的諮詢、鑑賞、鑑定、鑑識等專業知能,來分析藝術品於市場的價值,同時 在完善的交易制度與獲利機制下,清楚了解藝術品的投資報酬率與增值空間,讓投 資者在「正確的時間」挑選藝術標的,以「合理的價格」購藏「對的作品」,杜絕藝 術品假拍、炒作、相互勾結交相利等共犯結構瀰漫市場。

專業的藝術經紀人旗下可以同時帶領資深藝術家及新銳藝術家,同舟共濟,有 經驗的藝術家可以適時協助年輕藝術家,團隊力量如虎添翼。

畫廊與畫家專屬經紀人簽定合約,可以信賴由經紀人來穩定作品品質、穩定作 品價格和控制作品數量的優點,實為當前最建議雙方採取的合作模式。期許,專業 藝術經理人在不久的將來,幫助臺灣本土藝術家除了活躍於臺灣市場外,更在國際 市場嶄露亮眼的創作能量,讓整體產業的「軟實力」能真正成為臺灣旗艦產業,帶 領臺灣經濟蓬勃發展,成為亞太藝術產業匯流中心。

本研究訪談中得知,新銳藝術家們普遍堅信由於台灣的歷史背景和環境形成讓 創作者自由度高,創作力強是為台灣的競爭優勢;相對照之下,藝術家們在肯定畫 家專屬經紀人制度是項理想的運作模式之下,卻對於其可行性的信賴度不高,這無 非是對台灣的民情、人心的不信任,這也是所謂「自由度高」的台灣環境所帶來的 弊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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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國外藝術經紀人制度的範例

歐美先進國家的藝術經紀人制度行之年,成功的範例很多,不乏大型經紀公司 操作,對於畫家和業者兩相得利,對社會環境也有正向、進步的效果,他山之石,

值得效仿。

(一) Arndt art agency(AAA,2016)

德國 Arndt art agency Berlin Germany 簡稱 A3,A3 尋求當今全球藝壇及藝術市場 中具有創造性獨立工作的特定藝術家團體。 A3 為藝術家提供了一個戰略計劃,協 助藝術家在藝術領域被快速普遍認可,並且提供成功所需的條件和支持。

該機構還提供多樣化的藝術諮詢和諮詢服務,主動與國際博物館、私人收藏家 和藝術家合作,參與各種策展展覽。在 A3 也提供最新的藝壇資訊和項目,讓藝術 家,收藏家和行業同行對話;參觀幕後工作室和博物館,推薦展覽會和文化指南等 內容。

(二) Local Arts Agencies(LAAs,藝術作品指南:地方藝術機構 2016)

在美國,有數以千計的地方藝術機構(Local Arts Agencies(LAAs)提供給藝術 家廣泛的計劃和服務,以幫助支持實現地方上一級的藝術和文化。 LAAs 是服務藝 術家和藝術的中介組織。每個 LAA 的服務型態都會因地區狀況而不同,有些 LAAs 是地方政府的部門,有以營利為目的;也有非營利組織,還有一些是兩者的混合。

LAAs 可以提供或自創藝術節目、委託和管理公共藝術、藝術家資助計劃、提供 藝術家和藝術組織技術援助,並輔導文化規劃工作。他們努力提升公眾獲得藝術的 機會,提高社區的生活質量。藝術家可以透過 LAA 投資組合中找到全國和全州的藝 術服務組織合作。

(三) Art Dealers Association of America (ADAA)(artdealers,2017)

ADAA 成立於 1962 年,是一個非營利組織,會員遍布美國超過 25 個城市,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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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會員共計 175 間畫廊,它結合全美國優秀的畫廊會員,ADAA 每年舉辦的藝博 會(America Art Show)是美國最資深的藝術博覽會之一, Art Show 為藏家們帶來 豐富地藝術饗宴,藝術博覽會期間展出作品跨足 19 世紀末至當代藝術。

ADAA 服務從成員中獲得無價的私人銷售,從而為評估提供最準確的估值。評 估師是專業的藝術史學家,對藝術市場有深入的了解,對藝術作品有著豐富的經驗。

他們評價的作品從舊的主畫到當代的裝置。 ADAA 評估員是美國評估師協會的認證 成員,是全國個人財產評估師協會的首選,並符合 2014 - 2015 年專業評估實踐統一 標準(USPAP)。每個 ADAA 成員都是在藝術領域經驗豐富和知識淵博的經銷商。

專家成員主要從繪畫,雕塑,版畫,繪畫和照片,從文藝復興到現代藝術都進行業 內最高標準的鑑賞,供獎學金和倫理實踐。

表七:藝術經紀人對藝術市場之影響關係,參考資料:本研究整理

五、小結

某些有知名度的畫廊、策展人、文化公司、藝術拍賣公司適合藝術經紀人的角 色,為買賣雙方牽線搭橋。他們代表有資金而無藝術眼光的投資者參加各種藝術拍 賣會,從交易中收取合理的酬金。另一方面,又代表藝術家與藝術品作者聯繫緊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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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作者立場,向投資者推薦作品。

參考國外的藝術經紀人能為雙方提供更多的服務,為藝術家做好職業生涯的規 劃,無論是私下交易,還是選擇拍賣行,如何合理避稅?如何有計畫的推行廣告?

如何訂定心理價位?等等工作,包羅萬象。國外經紀人計畫性地為客戶提供量身訂 做的服務,他們甚至會隨時將潛在買家的名單提供給藝術家參考選擇。國外藝術經 紀人的狀態應該是我們的發展方向,藝術經紀人會越來越像藝術領域的理財顧問。

國家勞動部和社會部已經著手規劃把藝術經紀人培訓項目納入了正規培訓體系。

藝術品經紀人是藝術品交易市場的主角,也是政府專項人才培訓計劃的重點。藝術

藝術品經紀人是藝術品交易市場的主角,也是政府專項人才培訓計劃的重點。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