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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建議

自古以來人類因精神層面的滿足,社交關係的需求,及自我品味的追求,藝術 品交易買賣及收藏乃是一個極度成熟的行為。近代,由於資本市場的運作,藝術交 易已然成為投資、置產、珍藏、傳世的選項之一。在本研究文獻蒐集與訪談中,深 刻體會提出以下建議,以供新銳藝術家進入市場及藝術業界參考:

1. 新銳藝術家可參考本研究中所論述之商業模式各層面的提醒,以導入藝術 市場之策略。

2. 新銳藝術家乃是國家藝術的幼苗,也是國家藝術發展的根基,全民應有共 識,自幼充實美學教育,積極培育年輕藝術家,提供創作環境,鼓勵創新。

3. 台灣藝術市場隨著各時代的進展,由畫廊時代進而畫會,進而美術館,進 而藝術博覽會、拍賣會,早已不是藝術家單打獨鬥,個人獨領風騷的時期,

本研究呼籲藝術界籌組更多的團體,團結力量面對市場,甚而進軍國際。

4. 專業分工的時代來臨,本研究所倡導的藝術經紀人制度,早亦在歐美先進 國家行之有年,成效不凡,雖非台灣首創,卻窒礙難行,呼籲藝術工作者 及社團組織積極檢視,擬出一套因時、因地制宜的規範。

5. 藝術鑑賞、典藏和買賣,是一門十分專業的學科,藝術經紀人的養成教育 需仰賴具有公信權威型的機構,甚至學院來教育,並且可以慎重規劃「藝 術經紀人」的證照制度,以杜絕濫竽充數,劣幣逐良幣。

6. 市場無論景氣或不景氣時期,競爭永遠存在,價格混亂、違規違紀和惡性 操作的陋習時有所聞,建議相關公權力單位提出一套嚴謹規範,重整秩序。

7. 政府教育單位應隨時檢討當前美術教育的成敗,積極發展全民美學,促進 藝文風氣,普及推廣成人藝術學習的終生計畫。

8. 仿效韓國政府的領頭式作為,在國際上推展台灣藝術,推薦新銳藝術家,

投以更充沛的行銷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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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後續研究建議

本研究之研究者礙於並未從事藝術工作行業,純屬興趣及關懷,進而學習、

涉獵藝術市場之環境及現況,蒐集文獻資料及訪談,加以分析研究,固然可以 旁觀者身分之客觀論述,然並未感同身受,恐有隔靴搔癢之慮,因此為求全面 了解新銳藝術家進入市場的策略,除參考本研究之結論及建議外,應有更進一 步後續研究之必要。茲列舉延伸研究之議題如下:

1. 可針對選取部分成功或失敗之個案,詳盡進行研究分析,獲取更實質 寶貴的經驗、範例以作為後進新銳藝術家之借鏡。

2. 坊間已有少數藝廊業者組織開設「藝術經理人訓練班」培育藝術鑑賞 及行銷人才,後續可以此跡象,作為研究探討其成敗、優劣及得失,

並推展成為有系統、有公信力之藝術經紀人養成教育的制度。

3. 政府及民間團體贊助藝術活動時有編列預算經費,尤對新銳藝術家鼓 勵有加,然年輕藝術家們所獲資訊多為道聽塗說,後續研究可針對此 類常態性贊助經費做一有系統的彙整,甚至可以架設網站連結,提供 最詳實、最即時性的訊息,以提供新銳藝術家之有效參考。

4. 隨著藝術博覽會的時代來臨,藝博對市場經濟效益的活絡貢獻匪淺,

後續可以專題研究,探討藝博會的型態、利弊、得失及轉型計畫,以 作為藝術家參與活動的依據。

5. 少數畫廊為顯示對年輕藝術家的關懷及實質協助,屢有「賠本」舉辦 新銳藝術家作品展覽,並提供新銳藝術家交流及創作之場所。後續可 以試驗性聯合多家畫廊舉辦「年度新人聯展」,藉以凝聚人氣並熱絡市 場的關注。這可能是一項新型的商業模式,值得發展成形,亦可以當 作後續研究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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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藝術銀行」的營運概念與模式,在加拿大、澳洲甚至韓國都行之有 年,這些國家經過漫長時間的施行與修正,逐漸調整出可行的「藝術 銀行」。在台灣 102 年起,由政府文化部購買本土藝術家的作品,並以 出租的方式租賃作品給政府部門、公私立法人團體或民間企業。其立 意甚佳,然自推行以來,在租金設定、標的物之選擇、與民間藝術品 租賃業者相競爭問題,時有非議,本研究建議可委請相關威信學者及 單位以此做為評估及建議研究,製造多贏的營運思維與模式。

7. 本研究在藝術家及資深畫廊業者訪談過程中,偶有提及藝術品交易之

「稅金」問題,追究其情,多有語焉不詳之慮,蓋因,此為敏感之灰 色地帶,交易其間之稅金問題,或有畫廊自行吸收;或有創作藝術家

「含冤忍痛」吃虧,建議後續研究可針對此祕而不宣的稅金制度做一 詳實釐清,甚而制定業界新行規制度。

8. 本研究關懷新銳藝術家之「學成後端」之規劃,並未探討藝術生養成 教育之「學前」規劃議題。無論是學齡前兒童因天資、興趣或環境使 然,一旦選擇將以藝術創作為職志者,在全盤美術教育的規劃,更是 一項十分審慎的關鍵,在眾多學術研究中鮮少有此類似之探討,值得 深入補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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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業界經營之建議

眾所周知,畫廊經營者雖同為藝術工作一份子,在商仍須言商,將本求利,有 了正面的獲利才有能力回饋,然而,以長遠的眼光而論,畫廊可以多稍盡一些心力,

也是為本行業的前景盡一份貢獻,資列舉可行的辦法以供參考:

1. 可以試驗性聯合多家畫廊舉辦「年度新人聯展」,藉以凝聚人氣並熱絡 市場的關注。這可能是一項新型的商業模式,值得發展成形。

2. 為鼓勵新銳藝術家積極創作,培植藝壇新生代繼起的後續力,畫廊可 率先在各大專藝術相關院所設立獎助金,一方面獎勵在學藝術生對藝 術生涯的正向樂觀,另方面可藉機觀察、接觸具有潛力的明日之星。

為了台灣藝壇發展,也為了畫廊建立優良形象,兩相得利,值得嘗試。

3. 可建立工讀機會,邀請藝術生至畫廊實習,一方面讓藝術學生有些許 經濟援助,另方面可以培植在學生提早認識並熟悉藝術市場的運作。

業者可以提供新銳藝術家學習參予主持、策展、設計、廣告、行銷及 行政事務,藉以讓新銳藝術家熟悉畫廊營運作業,相互了解。

4. 畫廊協會或藝廊同業工會可以提供優渥的競賽獎項,優勝者可以與畫 廊簽訂合約或優勝作品由畫廊收藏。

5. 為提升本土藝術的素質,業界可定期舉辦學術研討會,邀請資深藝術 家或國外知名藝術家帶領新生代在藝術訓練上扎根。

6. 畫廊可在相對條件下,增加提供新銳藝術家出國參加國際性交流畫會 或藝術博覽會,以增加新生代藝術家的視野及擴展藝術創作的啟發。

7. 畫廊可在相對條件下,考慮免費提供給清寒學生畫材、媒材、顏料及 裱褙服務,以解經濟負擔,更協助解決創作後的瑣碎工作,讓藝術家 專心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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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語

台灣隨著經濟發展與民眾美學教育的提昇,對藝術的喜好和興趣普遍提昇,對 於非專業民眾而言,可以純欣賞的角度看待藝術品,偶而獲得(或購得)幾幅藝術 品,賞心悅目即可。受到歐美成熟的藝術市場概念影響,台灣也興起購買藝術品視 為投資理財的概念。對於習慣性購買藝術品的買家來說,藝術品非但是欣賞的物件,

甚至可以是投資理財的好工具。投資藝術作品既可以保值獲利,也得到藝術欣賞的 體驗,突顯個人收藏雅興的文化素養。

影響藝術市場的活動產業鏈,包括藝術家、藝術仲介者、藝術經營者、藝術評 論者和收藏者。而其中藝術仲介者和經營者,必須藉由藝術平台的通路來銷售藝術 品。這個通路包含了所謂的「拍賣公司」、「畫廊」、「專業收藏家」、「藝術中心」,甚 至是「美術館」。藝術通路的專業經理人可以負責引薦、推廣,善用拍賣與市場的交 易模式,藝術家和顧客之間的行銷管道層層相扣,形成獨特的藝術交易機制。因此 本研究討論整體藝術市場的結構,將行銷的部分視為重要的考量,兩者相互牽連。

台灣藝術市場自 90 年代以來,始終呈現衰退或停滯的局面,藝術界對未來多存 在悲觀消極的態度。眾所周知,藝術市場衰退受到整體經濟能力強弱的牽動,因此,

我們討論到藝術市場的遠景,必要顧及當前社會的經濟力、地區的經濟結構和人口 素質…等。

隨著中國藝術市場的崛起,在國際拍賣市場能見度遽增,台灣知名藝術家也相 對地水漲船高,全球藝術創作的風潮吹向了東方,雖然,其間不乏人為刻意炒作;

雖然,其中意涵大國崛起的雄風,單從中國大陸習近平政府近年推行的「戒奢打貪」, 雷厲風行,中國藝術市場竟也立即受到激烈震盪,其影響力可見一斑。台灣藝術家 如何在這一波的中國風起伏之間﹑走出一條獨特不搖的道路,是「時勢創造英雄」, 也是「英雄創造時勢」的關鍵年代。

本研究以台灣藝術市場的歷史作縱軸交織藝術社會學的各項影響變數,延伸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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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市場的實際執行層面,經營理念的行銷部門,架構整個理念上的藝術市場和實 際應用的模式。

儘管藝術市場是一項每年價值數十億美元的全球產業,卻也是最不夠透明也最 難捉摸的一門商業世界。經營一家成功的畫廊或拍賣公司是否存在一種理想的商業 模式?新銳藝術家行銷作品與畫廊合作或自身的經營是否也可以找出一條穩定可靠 的有跡可循的步驟?

崇尚管理與收益兩者在高尚的藝術殿堂上並不難啟齒。在藝術機構中,專業的

崇尚管理與收益兩者在高尚的藝術殿堂上並不難啟齒。在藝術機構中,專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