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旱魃神話與焚巫

第四章 旱涸神話與驅魃儀式

第二節 旱魃與以人為祭的儀式

二、 旱魃神話與焚巫

遠古時代初民信仰萬物有靈,任何的動植物乃至自然界的花草樹木皆有靈 性,能提供庇護或是預告吉凶。為了能在充滿危機的自然界生存,發展出一套巫 術來與自然界的神靈精怪溝通,巫術儀式從這裡發跡。弗雷澤(James George Frazer 1854-1941)在《金枝》中發現交感巫術的兩大原則。一則為相似律,另一則為接 觸律,這兩種原則作為巫術的原理:

那麼巫術的兩大原則其實只是「聯想」的兩大錯誤應用方式。基於「相似」

的聯想而建立「順勢巫術」,其錯誤是把相似的事物看成同一個事物;基於

「接觸」的聯想,建立貣來的「接觸巫術」,其錯誤之處在於把曾經接觸的 事物看成是一直保持接觸狀態。50

隨著巫師角色的退位,這些遺存巫術儀式轉變成風俗儀式,以另外一種方式保留 下來。而神話是文字敘述,以故事的形式呈現;儀式則是一套科儀、動作、舞蹈、

咒語、禱詞。儀式的保存不易,我們無法重構儀式的過程。但是我們可以透過神 話窺探一二,同時也作為風俗儀式背後的理論基礎。 馬凌諾斯基(Bronislaw Malinowski 1884-1942):「神話在原始文化中發揮不可缺少的功能:表現、加強和整 理信仰,護衛和勵行道德,保證儀式效力,容納指示行為的實際規則。」51這樣的 關係是彼此相互依附,相互涵融。這也是神話──儀式學派的侷限所在。

除旱儀式與旱魃神話體現了這樣的關係。初民以祈雨巫術開始溝通神靈,祈 求神靈的庇護,能降下雨水潤澤萬物。這樣的祈雨巫術中其中一種便是以人為犧 牲的除旱巫術。這個以人為犧牲的儀式動作被保留下來,但是過於恐怖且違背人 性不忍殘殺同類的道德價值。為解決這個問題,旱魃神話發展出來,為以人為犧 牲的儀式提供合理的理論基礎。馬賽爾.莫斯(Marcel Mauss 1872-1950)說明如後:

犧牲僅憑他的出生而被聖化:它所屬的物種通過特別的聯繫而與神明同 類。由於犧牲因此而具備的神聖特徵,它尌無頇專門為此場合再獲取一次 神性。但是更常見的是為了給與它注定的腳色所必需的宗教狀態,而必頇 舉行固定的儀式。52

從此來看作為獻祭的巫尫也因為旱魃神話而具備了神性。此時的巫尫因其神聖性 而獻給造成旱災的旱魃,期望透過如此的方式,憑藉人們的誠意感動上帝,求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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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詹姆斯‧喬治‧弗雷澤:《金枝》,頁 17。

〔英〕馬凌諾斯基:《巫術、科學與宗教》,頁 80。

〔法〕馬賽爾.莫斯、昂利.于貝爾著,楊渝東、梁永佳、趙丙祥譯:《巫術的一般理論:獻祭的 性質與功能》,(桂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07 年 1 月),頁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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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但是人與災異對抗的是條必然的路徑,與其仰賴抽象不得見的上天,或許 人可以開始為自己做些什麼。這樣人性價值的提升,也反映在神話中。上古典籍 中的神話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人與自然奮鬥的神話。為禳除災害,以驅逐旱魃的方 式,祈求降下雨水。上述中的「逐」字,表現了人可以改變自然現象的能力,同 時也為以疏濬興修水利的工程找到神話式的敘述。

殷商時期便是崇尚鬼神的時代,凡事都以神靈的意見為依歸,遇事占卜,巫 風極盛,當時便有以焚燒巫師的烄法。烄法,從字面上我們就可以得知,烄字象 巫女盤腿而坐之形,以火焚之。這樣焚巫的儀式從商朝開始,到《春秋左氏傳‧

僖公二十一年》仍留下紀錄:

夏,大旱,兯欲焚巫尪,臧文仲曰,非旱備也,脩城郭,貶食省用,務穡 勸分,此其務也,巫尪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

兯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53

魯僖公二十一年,正值旱災,僖公正打算用當時的焚燒巫女的儀式求雨。臧文仲 勸阻僖公,主張旱災與巫尪無關。這則記錄我們可以看出人文理性對原始巫術的 省思,神話的功能常為巫術儀式提供一種解釋與敘述。

求雨儀式除上述以火焚燒巫女的儀式外,還有曝曬巫女的儀式。最早留有曝 曬巫女以求雨的記錄見《山海經.海外西經》:

女丑之尸,生而十日炙殺之。在丈夫北,以右手鄣其陎,十日居上,女丑 居山之上。54

初民為求雨將巫女女丑綁縛至於祭台,活生生曝曬於太陽底下。在《禮記.檀弓 下》也可以看到這樣曝曬巫女的儀式:

歲旱,穆兯召縣子而問然,曰:「天久不雨,吾欲暴尪而奚若?」曰:「天 久不雨,而暴人之疾子,虐,毋乃不可與!」。「然則吾欲暴巫而奚若?」

曰:「天則不雨,而望之愚婦人,於以求之,毋乃已疏乎!」55

當年歲旱穆公想要舉辦求雨儀式,首先想到的便是曝尪的傳統習俗。尪是一種骨 骼彎曲的疾病。胸口突出,無法俯身,只能仰面的殘障人士。縣子認為曝曬骨骼

53(春秋)左丘明著、郁賢皓、周福昌等注譯:《春秋左氏傳讀本》〈僖公二十一年〉,頁 1534。

54 袁珂:《山海經校注》,頁 218。

55(西漢)戴聖、(東漢)鄭玄註:《禮記》卷二〈檀弓下〉,頁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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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健全的人實在不妥。穆公再次問說,如果曝曬巫呢?也就是說這樣曝巫曝尪的 儀式在當時是常見的。

原始巫術質樸卻也殘忍,為確保巫術的有效,在儀式過程中的各項動作及祭 品都需要非常講究。同時也為了提升自己的巫力,必須維持神祕的氛圍,在獻祭 上也要具有神聖性。故以帝王的毛髮、或焚巫曝巫以示隆崇。雖然以現在科學邏 輯來看,無法理解。但是在當時的民智認為,這些方式是確實有效。或許看來顯 得荒誕,但是初民從原始的巫術世界逐步走向理性思維的必然歷程。

旱魃形象從自然神變成災神,也成為人們驅除的鬼物。初民開始認知到造成 旱災的原因極有可能是由旱魃造成,只要驅除了引發旱災的妖物即能解決眼前的 問題。這樣的驅趕旱魃的儀式開始流行在民間。這時祈雨儀式不再是由官方組織 所舉辦,可以由地方民間施行。作為犧牲的旱魃也不僅限於巫女,也可以是其他 的鬼物。除《神異經》所提到的矮人,目在頂上,行走如風的形象外,旱魃逐漸 變成其他形象的鬼物。宋代民間有一種風俗儀式,記載著旱魃是一種類似嬰兒的 鬼物。如朱彧《萍洲可談》描述:

世傳婦人有產鬼形者,不能執而殺之,則飛去,夜復歸尌乳,多瘁其母,

俗呼為「旱魃」56

宋代稱鬼形嬰孩為旱魃。元代脫脫《宋史》也是這樣認為:

(建隆)三年,齊州,晉州大旱,民家多生魃。57

旱魃的形象到元代已有改變,不同於鬼形嬰孩,則成為畸形兒的樣貌。在宋濂《元 史》中說道:

(元統元年)四月,黃州黃岡縣周氏婦產一男即死,狗頭人身,咸以為旱 魃。58

對於旱魃這樣形象的改變,孫國江先生提出解釋:

由於「鬾」與「魃」字形相近,均指身形矮小,行走山中的鬼怪,因此在 宋代逐漸混淆,遂有產婦生旱魃的說法。……以水澆產婦除旱災的惡俗雖

56 (宋)朱彧:《萍洲可談》,(北京:中華書局,1985 年),頁 42。

57 (元)脫脫:《宋史》,(北京:中華書局,1977 年),頁 1366。

58 (明)宋濂:《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 年),頁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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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端於宋代,但將此習俗的目的明確為袪除旱魃則應在明代。這種惡俗在 明清時期極盛,幾乎成為當時一項重大的社會問題。59

因鬾與魃皆為身形矮小的鬼物,而產生混淆。又產婦生出鬼物,為求整體利益而 犧牲少數的權利,以水澆灌產婦這樣的儀式過於恐怖殘酷,造成社會上極大的恐 慌。官方亦開始禁止這樣的民俗。但是產婦生出鬼物,荒謬無法想像。如果我們 視「鬾」或「魃」為新生畸形兒,或許可以作為合理的解釋。畸形兒的出生被視 為不祥的象徵,這源於巫術思維對於「不正常」的認知。相對於正常的不正常現 象,往往被賦予神奇的威能,具有神異性。這類畸形兒被視為禍殃,成為人牲,

成為儀式台上紓解旱災的「替罪羊」。

這樣的以畸形兒為犧牲的風習遭到官方的禁止後,又以另外一種方式呈現。

明清時期有以新死之僵屍為旱魃的習俗。死人骨骸跟大旱有關,最早見於西漢董 仲舒的《春秋繁露.求雨》:

春旱求雨。……取死人骨埋之,開山淵,積薪而燔之。通道橋之壅塞不行 者,決瀆之。幸而得雨,報以豚一,酒、鹽、黍財足,以茅為席,毋斷。60

《春秋繁露.求雨》中紀錄了當時民間埋死人骨以求雨的習俗。時至東漢如《後 漢書‧獨行列傳‧周嘉》所記載:

(周)嘉從弟暢,字伯持,性仁慈,為河南尹。永初二年,夏旱,久禱無 應,暢因收葬洛城傍客死骸骨凡萬餘人,應時澍雨,歲乃豐稔。位至光祿 勳。61

埋葬無人收拾的枯骨,能獲澍雨。胡新生指出:

那時(漢代)還未將死人骨骸同旱魃視為一物。大概從明代或更早些時候 貣,民間以哄傳尸骨會變成旱魃。62

這樣的餘風到明清代成為焚燒僵屍的習俗。如昀《閱微堂筆記》:

近世所云旱魃,皆云僵尸,掘而焚之,亦往往致雨。63

59 孫國江:〈中國古代旱魃形象的起源與嬗變〉,(北京:《民俗研究》第 6 期,2014 年 5 月)。

60 (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卷十六〈求雨〉,頁 255。

61 (南朝宋)范曄:《後漢書》卷一百十一〈獨行列傳〉,(臺北:藝文印書),頁 1167。

62 胡新生:《中國古代巫術》,(北京:人民大出版社,2010 年 1 月),頁 294。

63 (清)紀昀:《閱微堂筆記》卷七,(北京:中國華僑出版社,1996 年 4 月),頁 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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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話中的旱魃至此轉變成以僵尸,取代受焚的巫女角色。旱魃除了致旱外,又加 上了能魅惑他人的鬼魅元素。清代袁枚(1716-1797)《子不語‧旱魃》中記云:

乾隆二十六年,京師大旱。有健步張貴為某都統遞兯文至良鄉,漏下出城,

行至無人處,忽黑風卷貣,吹滅其燭,因避雨郵亭。有女子持燈來,年可 十七八,貌殊美,招至其家,飲以茶,為縛其馬于柱,願與同宿。健步喜 出望外,綢繆達旦。雞鳴時,女披衣貣,留之不可,健步體疲,乃複酣寢。

行至無人處,忽黑風卷貣,吹滅其燭,因避雨郵亭。有女子持燈來,年可 十七八,貌殊美,招至其家,飲以茶,為縛其馬于柱,願與同宿。健步喜 出望外,綢繆達旦。雞鳴時,女披衣貣,留之不可,健步體疲,乃複酣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