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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標的賽局型態

第四章 選商制度的競爭機制分析

4.1 價格競爭機制

4.1.2 最低標的賽局型態

在價格競爭的政府採購市場中,廠商因其管理能力與規模的異同,會有成本 高低的不同,成本低者為高能力廠商,成本高者為低能力廠商,其廠商的成本為 私人訊息。在價格競爭的範疇中(包括最低標競價、議比價),廠商可以根據已 知的工作範圍(招標文件)去計算採購機關的需求的自身成本,在不虧本的情況 下,投標廠商進行價格競爭。因為廠商只知道自己的成本,不知道競爭對手的成 本,與其他廠商進行同時的行為決策,屬於是一種資訊不完全靜態賽局,可利用 貝氏納許均衡(BNE),求出賽局的一般均衡解。

從不完全資訊靜態賽局的模式,本研究利用引進自然這個參賽者,將廠商由 不完全資訊轉換成不完美資訊賽局,廠商不瞭解自己在賽局中的相對位置,但是 知道其他參賽者的行動與報酬等資訊。此時,其他廠商的訊息成為一種機率分配 的訊息,這個賽局的參與者只剩下自然、廠商i與機關,廠商i知道機關的決策模 式,其條件為當其為最低標時(相對於其他廠商低)機關接受,反之則機關拒絕。

最低價決標因為決標考慮因素較單純,廠商在備標的成本上不若最有利標 高,本模型暫不考慮廠商在投標上的備標成本,假設在選商過程中價格競爭廠商 的備標成本為零,價格競爭機制的賽局拓展式結構,可表示如圖4-1。

圖4- 1 價格競爭機制之賽局拓展式

由賽局拓展式,可知自然在初始節點時決定廠商的成本型態T={ },

tn

t t t1, 2, 3..

) , 0 ( A

TA為政府的預算所代表的效用,在不設定底價時,A為機關的保留價 格,也就是機關願意而能夠購買標的物的主觀價格。 G 為採購標的物可以帶來的 貨幣效用, 為廠商的投標價格。假設廠商 的成本型態為Pi i titi= ,為自然給 定的結果,廠商不知道自己在所有廠商中的相對位置,只知道一個可能的機率型 態。廠商i,在決策點時其可能的行動策略集合為

,廠商i的 價格策略將從預算 MC

) , ( ), ,....,

1,

(s s2 s s MC A P

s= i = nPi A到自身成本

,而機關接受 廠商的機率為

MC i prob(si <sj)= prob(Pi < Pj)。當廠商為所有投 標廠商中出價最低者,在不違反其他規定時(如低於底價百分之八十),終點所 表示的廠商利潤空間(支付函數)為PiMC。反之當有其他廠商價格低於廠商i 時,此時廠商失去交易機會,廠商的利潤空間為0,機關的支付函數為預算減去最 低標廠商價格加上標的物所帶來的效用。

此時機制設計要能成功,首先要考慮是否能使廠商 願意加入政府採購市場,

即機制設計可以滿足參與約束(particitation constraint),參與約束是基於滿足個人理 性(individual rationality)。廠商的參與約束為對於自然給定的每一個 ,

>機會成本(IR), 是廠商i對廠商

第二個要考慮的機制設計約束為激勵相容約束(incentive-compatibility

constraint),定義為(IC),對於廠商 的激勵相容約束為給定的每一個 , 此約束表示,不管其他對手的策略為何, 都是廠商 的最適策略。 的最佳結果,也就是所謂的占優策略。即使偶有R.Selton(1975)顫抖手3理論

(trembling hand)情形,加以精練(refine)策略行動,得出相對穩定的行為組合。

3 手顫抖假設(trembling hand assumption):若在一賽局中,每一個參賽者認為其他參賽者有非 常小的機率會選錯策略時,及稱此參賽者以顫抖的手來決定策略。而若一賽局有多個納許均衡,其 中某些均衡可能因賽者以顫抖的手來決定策略而不可靠,在禁不起顫抖的手考驗下,均遭精緻化後 刪去。(Larry Samuelson,2002)。

綜合兩式,其意義為最佳策略必須滿足最大值解,而其賽局的初始點期望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