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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國外文獻資料蒐集與分析

第三節 歐盟

表 3-2-1 歷年申請 TAA 協助的數量

分類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2016 總計 申請單位 0 3 3 2 0 13 31 28 22 9 105 受損家數 0 2 3 2 0 8 24 25 17 16 82 未受損家數 0 1 0 0 0 2 4 1 1 3 9 撤銷/退件 0 0 0 0 0 3 3 2 4 1 12

資料來源: https://www.ktc.go.kr:20443/statsTotal.do.

成立以來,TAA一直努力支援受到韓國貿易自由化負面影響的企業和 勞工。迄今為止,TAA旨在鞏固製造業和相關行業的能力, 並擴大中小企 業所需的財政和技術支援類型。並在結構上對無競爭力的企業進行改造,但 相對提高業務績效的影響不大。例如融資貸款,在利率已經處於歷史低位的 現代,用於為企業經營融資的低利率貸款似乎效率更低。另,TAA的內容非 常類似韓國現有的旨在支援中小型企業的補救措施(Pyo et al., 2016)。

TAA儘管對其功能進行了改進, 但大多數從業人員和學術專家認為 TAA的倡議未能提供企業和員工所需的支援。從TAA過去的成就進行客觀 評價,證明它無法實現其主要目標。它也不能成為加強韓國自由貿易協定談 判的適當工具(Pyo et al., 2016)。由於歷史業績不佳,即使TAA系統繼續存 在,也應該轉化為以員工為中心的計畫,而不是以企業為中心的計畫(Heo, 2013)。若跟美國TAA比較,美國TAA更注重諮詢、培訓和教育問題,而提 供勞工和企業在財政援助相對較少。但韓國TAA比較以企業為導向的計畫,

並不是以勞工為主體的計畫,因此TAA需要更加重視培訓、諮詢和教育領域 (Pyo et al., 2016)。

底,主要的目是提供會員國財政支助,針 對 因 全 球 化 而 遭 受 影 響 的 歐 盟 勞 工 加 以 救 濟 , 並 輔 導 轉 業 。 EGF 的 成 立 是 借 鏡 美 國 貿 易 調 整 協 助 方 案 (TAA), 用 來 協 助 因 進 口 增 加 而 蒙 受 傷 害 的 廠 商 及 勞 工 進 行 產 業 調 整 , 並 提 供 技 術 協 助 或 輔 導 勞 工 轉 業 等 政 策 措 施 。

一、歐盟簡介

歐洲聯盟 European Union(簡稱歐盟)的創始可追溯至 1950 年 5 月 9 日,法國外長舒曼 (Robert SCHUMAN)發表聲明,建議法德兩國建立煤鋼 共同體開始。2007 年 12 月簽署「里斯本條約」, 2009 年 12 月 1 日生 效,賦予歐盟單一國際法人資格,可對外簽署國際條約並加入國際組織。

歐盟整合成就顯著,現擁有 27 個成員國(英國已於 2017 年 3 月 30 日正式 遞交脫歐申請),正式官方語言有 24 種,經濟上逐步完成自由貿易區、關 稅同盟、單一市場、貨幣聯盟等工作,並於 2002 年完成貨幣整合(歐 元)。

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是歐盟下轄的一個行政機關,歐 盟執委會的成員是「執委」(Commissioner),係由各歐盟成員國政府提 名,經歐洲議會行使人事同意權後方得成為執委。歐盟執委會下轄 33 個 政務總署(Directorates-General)、10 個事務總署(Service)及中央圖書館。就 業與社會融合與保障總署主要職責,係在提出歐盟區總體就業政策指導之 方向及架構,做為會員國間制訂國內政策的參考,並督促各會員國落實就 業政策步調一致,例如跨境就業制度與服務、技能發展與職業訓練方案、

處理社會融合議題與全球化勞動市場變遷的挑戰等。EGF 即為就業與社會 融合與保障總署項下的一個勞動力調整援助政策(European Union,

2018)。

二、實施概況

歐洲全球化調整救濟基金是歐盟的一種獨特政策工具,共同為積極性 勞動市場政策提供資金,同時亦借鏡美國貿易調整援助方案(TAA)的經驗,

針對會員國因全球化導致貿易結構調整,提供會員國因進口衝擊、資本外流 而面臨的集體性失業勞工,提供一次性資金補助。EGF最初成立於2006年,

2007年1月開始實施,2009年修訂成為歐洲經濟復甦計畫的一部分,於2013 年7月修訂成為2014-2020年預算方案 (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August 10)。EGF在全球金融危機中協助被資遣的勞工,並發揮積極作用,成為繼 歐洲社會基金(European Social Fund, ESF)、歐洲地區發展基金(European Regional Development Fund, ERDF)和凝聚基金(Cohesion Fund)之後,歐 盟又一項重要的社會和地區政策工具(張斌,2013)

(一) 補助條件

1.會員國內任一企業在4個月內至少有500人失業或自營作業者的經營活動 停止,亦可包括該企業上下游的勞工。

2.會員國在一地區或相鄰兩地區內,9個月內至少有500人失業或自營作業 者的經營活動停止,特別是中小企業。

3.對中小企業或特殊情形,即使上述任一條件未完全滿足,但若失業對就 業和當地經濟產生嚴重影響,有充分證據的補助申請也列入考慮,但此 類補助金總額不超過年度基金預算額的15% (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June 10)。

(二) 補助措施

EGF 的補助措施為協 助 因 貿 易 自 由 化 而 被 資 遣 的 勞 工 能 迅 速 再 就 業 , 其 提 供 協 助 項 目 僅 限 於 積 極 性 勞 動 市 場 政 策 工 具 ,包括尋職協 助、職業諮詢、職業訓練、創業輔導,並提供尋職津貼、訓練津貼、調動/

搬遷津貼、生活津貼等補助。但是不補助社會保護措施,如養老金或失業 救濟金(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June 9)。

(三) 申請程序

EGF的申請程序分為4個階段:申請文件的準備與送件、資料審查與核 定、專案執行、總結報告與結案。

1. 申請文件的準備與送件

凡是會員國符合補助條件的失業勞工,一般通過企業、工會、行業組 織、當地勞動力市場機構向該國政府主管機構提出申請。在申請文件的 準備期間,會員國應儘早通知歐盟執委會,以獲得諮詢服務、完備申請 文件、減少審核時間。申請文件的準備通常需要12週,電子版申請書提 交歐盟執委會之日為正式申請日。

2.資料審查與核定

歐盟執委會首先對申請者進行審核,審核期間可要求申請國政府提供補 充資料,並與之進行磋商,EGF補助每案最高達60%的經費,另40%的 經費由該國的政府資助。歐盟執委會在通過審核後,向由歐洲議會和理 事會組成的預算機構提交撥款提案。從申請送件到預算機構作出決定通 常需12週或6個月。方案獲准後15天內,歐盟執委會向申請國一次性撥 付補助金。

3.專案執行、總結報告與結案

專案執行時間最長為24個月,其起始時間通常為申請送件日,也是會員 國申請中規定的補助措施啟動日。由於EGF審查時間較長,因此會員國 的補助措施可在申請核定時,甚至提出前啟動,一旦獲EGF補助,該國 支出即可與之並行,從而使補助更及時、時間更充裕。但會員國也因此 承擔風險,即若申請未獲核准,補助計畫或面臨刪減,則所有支出由會 員國承擔。

4.總結報告與結案

專案執行時間不得延長,EGF僅分擔專案執行時間內所發生的補助費 用,且須在提交結案報告前核銷所有的費用。補助措施執行期滿後6個月 內,會員國須向歐盟執委會提交總結報告,對EGF的實施效率和效果進 行評估(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June 10)。

三、措施成效檢討

根據歐盟 2018 年的資料顯示 (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August 11),

歐盟在 2007-2017 年期間年收到 168 案的申請,118 案已經結案,在最後進

行結案報告中,25 案正在執行中,7 案正在評估中,18 案被撤回或拒絕中 (只有 1 案被拒絕)。10 年來投入的總經費為 606.2 億歐元,總計 148,336 位 被資遣的勞工獲得補助。平均而言,每個EGF 受益勞工得到的補助約為 4000 歐元。值得一提的是,在 2009-2011 年期間案件申請較多,申請的主要理由 是因全球化企業增加進口、外移或減少市場佔有率。以經費的動支而言,以 2014-2020 年期間為例,EGF 的年度預算最高為 1.5 億歐元。EGF 自成立以 來,每年度的預算從未充分利用,只有在 2009-2010 年的危機時期才達到 1.2 億歐元,其餘平均每年 EGF 的動支約為 4 千萬歐元,比可以運用經費的 1/3 還少。

EGF 補助的勞工因被解僱的經驗,造成很多會轉換他們的工作部門。

例如紡織和製造部門的勞工會轉換服務部門求職。此外,占多數的勞工會找 到其他部門的工作崗位,如銷售、施工和管理部門的就業機會。但過去的職 位和新的崗位都存有很多的共同點,參與社會和保健部門再培訓的員工都 比較能成功地找到固定的職業。除此之外,申請 EGF 的勞工比較有信心,

提升他們求職的技巧以及增強自己的技術和能力,以致於他們更容易找到 新的工作。EGF 的措施能協助他們在未來的日子裡,找到比較長期的工作。

除了對勞工的影響,也可以減少社會保障的成本,並加強社會效益給勞工的 家庭和當地社區(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August 10)。

對於下一個長期的 EGF 預算,歐盟執委會建議進一步加強歐盟的社會 結構,和更有效的運用 EGF。EGF 在 2021-2027 年期間的預算調整為 16 億 歐元,並修訂補助內容,以更有效地支援失業勞工。現行的補助範圍為因貿 易模式的改變或經濟危機的效應,勞工可以獲得 EGF 的補助。但新的規定,

因勞動力市場面臨新的挑戰,諸如自動化、數位化等其他經營結構調整,皆 可以獲得補助,並降低資遣的門檻如有資格申請的失業人數從 500 人降至 250 人,將使更多的勞工得到援助(European Commission, 2018 June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