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質性歸納分析

第四章 專家及參與勞工及企業代表之座談分析

第三節 質性歸納分析

討論,分別由各界專家學者、產業代表、勞工代表針對議題發表意見,執 行團隊則記錄會議討論結果,並於會後彙整併入結案報告。

提升;政府的補助措施,若對象選擇為企業或勞工時,就技能的提升 部分,就要直接補助勞工,不是救濟,應是協助其能力提升,例如轉業 再就業能否連結到現在推的職能課程或未來的工作方向。

2. 協助受損或可能受影響企業進行員工技能提升 (1)充電起飛計畫

 充電起飛計畫是呼應 ECFA 對受損企業的協助,需經過認定程序符合 資格才能申請,目的希望員工提升技能;企業可自行提出課程需求,經 過審查後,即由企業單位可以自行代訓,計畫立意良善;在前端輔導階 段,不同企業根據需求自行規劃。

(2)中高齡勞工職務再設計計畫

 針對職務再設計補助,中高齡勞工是否能順利就業,尚有疑義。

3. 建議改善意見 (1)充電起飛計畫

 充電起飛計畫著重於訓練,建議應協助轉業與進行效益追蹤,掌握轉 業人數、比例、產業別,維持多少薪資水準,了解就業是否穩定,可 以看出受損勞工流動的狀況。

 技能培育區塊,針對自由貿易化造成的結構性失業人口提供技職轉移,

應以專門配套措施來專案處理,協助勞工快速再就業。

 科技產業受損勞工技能再培育部分,建議應朝智能產業技能提升調整,

勞動部可以跟科技部等幾個單位合作。

 受貿易自由化衝擊,產業結構要轉型,課程訓練無法短期達到成效,

建議課程訓練要拉長、課程安排要延續性。

(2)其他

 各項補助措施是否達到協助勞工轉業、再就業的目的,應該加以追蹤 檢討改善,政策重點應放在如何幫助企業提升競爭力目前各項補助措 施是否達到協助勞工轉業、再就業的目的,應該加以追蹤檢討改善,

政策重點應放在如何幫助企業提升競爭力。除了職務再造計畫,還可 進一步擴張為協助企業力增加創新能力的方向。

 對於直接與間接受損的產業,勞工轉業或者在現職上面臨產業發展願 景的思考,各地就服中心應向勞工提供相應的資訊與職業訓練。另要 關注的是,受損勞工除了失業,也產生工時減少的挑戰,因此政府的 協助不限於提供就業機會,還要提出協助勞工提高工資的策略。

 政府雖然陸續推出因應計畫,但缺乏整體性的策略,應修正勞動力發 展署內推動的勞工訓練服務計畫方向,朝提升趨勢性職業技能方向做 調整,鼓勵勞工投入加強現有能力、建立第二專長、提升產業趨勢發 展適應力的學習。

 勞動力發展署執行此計畫的預算,用於勞工的標準是否有偏嚴現象,

很多人無法適用,建議應檢討各方案執行的效能,依效益高低排序,

調整出因應的預算,有限資源要發揮最大效果。項目上是否缺乏創新 的做法,建議可加以動態做調整。

 協助措施的目標,應先釐清是為協助勞工轉業還是提升技能、增加工 資,目標釐清才能進行效能評估及檢驗達成與否。

 政府目前推出的政策方案皆屬既有之措施,並非因應自貿協議衝擊而 生,應該專案專法處置。

 失業勞工的就業轉型,政府應加強協助失業勞工快速找到工作。

(二)企業代表提供意見

1. 協助受損或可能受影響企業進行員工技能提升措施的成效評價 (1)充電起飛計畫

 肯定政府推動充電起飛計畫的目的,但發現補助項目有縮減,計畫審 查時間延後,講師鐘點費也縮減,環境安全衛生課程也被排除。系統 上傳作業變得更複雜,憑證核銷日期也提前,對企業不夠便利。

 公司申請充電起飛計畫 3 年,訓練時間集中 4 月到 11 月,從培育勞 工角度而言,六個月的成效為何還有待觀察。

 申請大人提計畫,書面資料太過繁瑣。

 小人提訓練,各行業需求不一樣,公司遇到問題是訓練出席時數不足 的問題,勞工可能面臨受訓時間與外出服務客戶相衝突的難題。

(2)協助取得技術士證照

 協助取得技術士證照對中小企業很重要,但訓練地點對員工造成不便,

於是聯合附近的小公司一起包班,由公司提供場地,請勞工教育協進 會老師來上課,學員達二十人可分攤講師費,師資是經過認證,且證 書由協進會核發,公司還有設備可以供實地測試,訓練也得以獲得補 助,希望類似這樣的做法,政府應該要繼續保持。

 公司人員專業證照涵蓋面向多,皆會按照基本專長安排受訓,部分員 工受訓有獲得補助,竹北就業服務站很主動提供相關資訊,我們也很 積極爭取。

(3)職務再設計計畫

 政府給予公司很大的幫助,針對中高齡職務再設計補助,沙鹿就服站 與工業局給予輔導。

 感謝就服單位的協助,給予職務再設計的補助,對公司幫助很大。

 申請職務再造,確實改善公司工作狀況,但無法改善現實的外在環境,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職務再造部份,公司近兩年的申請補助,核可的 都是現場人員、勞力人員。

 傳統產業有很多高齡勞工,工作確實對他們造成負擔,職務再造實質 幫助勞工降低工作難度。

 在職訓練提供輔具補助,對於中高齡勞工的現場操作確實很有幫助,

產能與生產效率比較好。

2. 建議改善意見 (1)充電起飛計畫

 振興產業計畫與充電起飛計畫內容相互衝突,業者面臨守住沒落產業 或培養第二專長的矛盾,建議預算應該區隔。勞動部107 年進行人力

精簡,造成充電起飛計畫訓練班數縮減現象、工會也面臨訓練場地入 不敷出的難題。

 建議每年 11 月企業都要編列預算,若政府政策時間可以配合,可相 互結合,對企業更有幫助。企業進行產學合作計畫,但政策不補助,

如學生有勞保,希望未來能夠給予放寬。企業提出課程需求是為呼應 數位化趨勢,建議審查課程能否更多元。

 公司只有四十幾位員工,從小人提訓練進入大人提訓練,六大訓練構 面都要平均分配安排課程,才能獲得補助,但是如果公司員工都投入 訓練,便缺乏人力投入生產。是否放寬六個訓練範圍都要平均的規定,

給予企業經營方向與訓練構面的彈性調配空間。

 勞動部的顧問對印刷產業並不清楚,建議能否用公司既定的計畫進行 審查給予補助。建議政府能對企業加強宣傳計畫內容。

(2)協助取得技術士證照

 勞動部推動技能檢定應擴大到各部會,以涵蓋各行業,不要只有單一 行業。應該推出、公布各行業證照推動時間表,以免民眾浪費準備的 時間。

(3)職務再設計計畫

 辦公室人員職務再設計計畫,例如製圖人員所需的螢幕卻沒通過申請,

對友善的工作環境並沒有助益。

(4)其他

 針對聘用 40 歲以上勞工,政府提供 3 個月基本薪資的補助,沒有人 員額度的限制;因應全球貿易化等衝擊,從勞工角度,光等理賠40 天 就放棄,寧願取尋求簡單的失業救濟就可以。

 針對待業者提供百分之二十的全額補助(職前訓練),誘因不足,因為 目前只要符合民國八十八年之後加入勞保的民眾,就有全額補助資格,

反而不需要取得認定才符合資格,對於民國八十八年之後沒有加入勞

保、應屆畢業生參加職前訓練,是否可針對這類受損勞工特別方法提 供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予實質幫助。

(三)勞工代表提供意見

1. 協助受損或可能受影響企業進行員工技能提升措施的成效評價 (1)充電起飛計畫

 公司進行充電起飛計畫已進行多年,對公司的成效蠻多,因此願意花 更多資源投入,公司目前導入自動化技術,也會引用此項資源,但今 年管理類與語言類相關課程補助很少,對企業有影響。

 從勞工角度來看,公司申請充電起飛計畫約 3 年前,自身因承辦這項 教育訓練才能接觸並了解到計畫內容,一般勞工更不知悉有這些補助 措施、何時申請、如何申請與給予協助內容;現在公司提供給勞工的 教育訓練課程,是以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或公司發展為考量,對勞工 本身的興趣或職涯規劃的幫助沒那麼顯著,亦有侷限範圍問題。

 產投計畫與小人提計畫確實提升員工能力。

(2)協助取得技術士證照

 通過檢定取得證照是否就能獲得升遷或加薪,也得視個別公司而定。

2. 建議改善意見 (1)充電起飛計畫

 建議針對失業勞工的就業訓練課程,可提供參照應徵的產業、職業別,

讓失業勞工謀職方向較為明確。

(2)協助取得技術士證照

 很多勞工並不知道自己符合適用條件,若能夠透過電腦勾稽出受損企 業勞工,可鼓勵他們參加技能檢定。每年一月技能檢定都會舉辦說明 會,建議可透過說明會廣為宣導補助,並透過辦訓單位規劃,可以提 高技能檢定計畫的效能。

二、 「受損勞工認定申請受理流程圖(草案)」及「受損勞工認定申請 表(草案)」需要改善或加強的部分

(一)貿易自由化受損企業的認定範疇 1. 各界專家學者提供意見

(1)經濟部有企業名單,應該可以主動向可能是自由貿易化受損企業發文,

提供可補助的各項資源,供企業選擇,取代向企業主動拜訪。

(2)貿易自由化對台灣哪些產業造成影響,如何進行受損的事實與程度的 認定,應當釐清,如何為有受損可能性的產業提供協助。

(3)貿易自由化造成產業的衝擊並非僅限於固定,會隨時變動,建議建立 動態且持續的查核機制。

(4)受損產業的認定應該由經濟部來做,比較方便,若經濟部不認定,勞 動部則就依據一般失業方式來處理。

(5)應該建立自由貿易化影響受損產業的跨部會資料庫,有助於申請者準 備資料可化繁為簡。

(6)貿易自由化受損產業之行業別進行風險評估模型,建立前瞻性規劃,

提供技職教育學校與勞力培訓之方向,提供預防性措施,如為未來受損 產業,企業可預先進行在職訓練預做轉型準備。

(7)資訊科技產業,若營業額在半年內沒有達到目標,就會裁員,勞動部 針對科技產業的受損企業,掌握速度必須很快、要留意即時性。

(8)受損產業的認定,因應時間變化對產業影響具不固定性,不應侷限某 些產業及產品,建議應該有因地制宜的方法。

2. 企業代表提供意見

(1)產業工會受損認定,建議由勞保局提供十年、二十年勞保加保人數之 增減變化,做為認定參考。

(二)個別勞工申請受損認定之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