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鍵盤,民眾必須點選螢幕,或者是螢幕上的鍵盤來輸入所需的資訊。在個資發燒 的今天,不論是政府機關或是企業推出新興的APP服務系統後,系統的安全性成 為大眾關注的焦點。最後,不同於企業,政府機關不能挑選特定的顧客或族群,
政府機關服務的對象是所有的民眾,因此,當政府機關欲推出APP服務的同時,
也必須考量少數族群操作上的便利性。爰此,作者以下分別針對APP的版面設計 與操作模式、安全性、無障礙設計,以及指標項目之運用及測量方式等四大部份,
進行討論及分析:
一、APP 版面設計與操作模式
由於受限於行動載具的畫面規格,在同一個畫面上無法承載過多的資訊內 容(藝術中國,2013),資訊的配置以及色彩的搭配都必須讓使用者一目瞭然,
不僅能降低使用者操作的門檻,同時能讓使用者容易閱讀,並提升使用者對 APP系統的好感(Holst,2013),同時,愛屁屁KKAPP(2011)指出,APP 畫面的呈現必須像印刷品一樣的簡潔且自然;此外,受到行動載具畫面大小的 限制,故APP的字體大小比例必須適中,以及字數不宜過多(藝術中國,2013;
愛屁屁KKAPP,2011)。
也就是說,有別於傳統電腦螢幕,智慧型手機與平板電腦的畫面尺寸相對 較小,且其規格大小不一,有三吋至十吋等不同規格,受限於畫面的大小,政 府機關不能像設計傳統網頁般,將所有的資訊通通倒入APP系統中,相反地,
政府必須根據APP系統的特色去篩選出重要的資訊(或者是民眾所需要的資 訊),並且以適當的文字大小以及最少的文字敘述中,讓民眾能夠理解,當資 訊特定且用詞明確時,方能使APP的功能簡單、便利,同時也降低了民眾學習、
操作的門檻。
另一方面,在訪談的過程中,作者發現受訪者對於陳情頁面的設計方式有 不同的看法,其中,受訪者S1認為,目前陳情頁面的資訊過多(圖7;圖9),
建議切割成二至三個畫面進行陳情,如此每個畫面的選項都會斗大、清楚;然 而,受訪者B1卻有不同的看法,若將陳情畫面切割成二至三個畫面,會增加 操作程序上困難度,同時也會拉長陳情的時間。
爰此,本研究於視覺設計以及易用性指標中,反映這些特質:APP簡單整 潔(指標A2)、APP的配色風格能吸引我的目光(指標AA3)、APP的功能簡 單、便利(指標B2)、APP的選項、名稱及用字明確,讓我容易理解(指標 B3)、學習操作與使用APP是容易的(指標B4)、 APP預設字體大小比例適 中(指標A3),以及APP字體能隨使用者習慣調整「大」、「中」、「小」(指 標AA4)。未來政府機關開發或修改APP陳情系統時,除了要篩選出重要的資 訊外,還要考量資訊擺放的位置以及操作上的便利程度,此設計理念係有別於 傳統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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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行動載具之操作模式有別於傳統電腦,傳統電腦可以透過鍵盤打字 進行資料輸入或檢索資訊,而行動載具的鍵盤融入載具的顯示器上,使用者透 過點選的方式輸入或檢索資料(Olson,2012),基於此,相較於傳統電腦,
行動載具在打字上較為不便,APP應該盡可能地將降低使用者打字的程度,改以 選單或點選的方式執行(Nudelman,2011;Olson,2012),甚至,APP設計特 別強調檢索功能的便利性,使用者可以以最簡短的文字,便能找到需要的資訊
(Nudelman,2011)。
誠如第五章第二節之易用性所述,少了滑鼠與鍵盤的輔助,民眾主要透過 觸控點選的方式查詢或輸入資料,因此,APP的按鈕必須明顯易按,按鈕設計 不能與背景圖案相容,要能夠清楚辨識按鈕位置,爰此,本研究於視覺設計以 及易用性指標中,反映此特質:APP的按鈕設計明顯易按(指標A4)以及APP 具備良善的陳情案件檢索服務(指標BB1),未來政府機關開發或修改APP陳 情系統時,必須注意按鈕的大小是否合宜,同時提供良善的陳情案件檢索功 能,讓陳情者能在最短的時間內,獲得所需的資訊。
另一方面,由於行動載具的鍵盤係隨著螢幕規格變化,當民眾的載具規格 越小時,就越不容易透過鍵盤輸入資訊,為了克服此問題,許多APP系統發展 選單式選項,讓使用者可以透過點選的方式輸入資料而取代鍵盤打字的形式
(圖8、圖10、圖11),然而,選單式的設計往往無法有效地使用完整的畫面,
且其選項依序相連,使用者容易點錯,因此受訪者建議將選項改成方塊式設 計,方塊選項會填滿整個畫面,相較於選單式設計較方便使用者點選,這樣的 設計適合年長者或弱視者使用(受訪者S1;受訪者S3;受訪者S4)。
值得注意的是,不能因為選單的便利性導致無窮選單的出現,選單是為了 縮減使用者打字的時間;但是當選項太冗長時,民眾必須犧牲更多時間來找選 單,當找選項的時間大於文字輸入的時間時,便無法凸顯選單設計的優勢,因 此,選單的分類必須簡單、明確,使用者能夠在適度的點選範圍中找到所需的 資訊。爰此,本研究於視覺設計以及易用性指標中,反映此特質:APP可以透 過適度的點選方式輸入資料,縮短使用者陳情的時間(指標B5)、APP的陳情 抱怨選項分類清楚且互斥(指標B7)、APP能記憶我最近使用的陳情抱怨選項,
讓我快速完成陳情(指標BB2),以及APP能依據時間與位置提供智慧型陳情 抱怨選單,讓我快速完成陳情(指標BB3)。由此可知,APP的版面設計與使 用者的操作模式息息相關,行動載具有別於傳統電腦,所以設計APP陳情系統 時,其考量的特點相較於電腦是存在差異的。現行的APP陳情系統都是透過選 單的方式進行陳情,然而,選單的分類未必清楚互斥,再者,後兩項指標內容 目前尚未出現在APP陳情系統中,但作者認為這些功能能縮短民眾進行陳情的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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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lst(2013)認為離線暫存是重要的功能,當使用者不小心誤觸了其他按 鈕,或是使用者當下有事,必須先處理其他事務,事後在回頭輸入資訊時,將 可能導致先前輸入的資料全部消失,使用者必須重新輸入資料,如此會導致使 用者的不便。當然,APP系統也不例外,民眾必須撥空進行陳情抱怨,包括輸 入事件類別,說明案件情境,若APP系統無離線暫存功能,民眾編撰資訊期間 若受到干擾,就必須重新輸入資料時,勢必會降低民眾使用APP系統的意願,
爰此,本研究於易用性指標中,反映此特質:APP具備離線暫存功能,讓使用 者在沒有無線網路的環境下亦能進行陳情抱怨(指標B8),這是傳統網頁版 首長信箱不會面臨的問題,作者認為該項指標是重要的,縱使陳情者受到環境 干擾也能在事後順利完成陳情作業,目前部分APP陳情系統擁有此功能,但技 術面尚未相當成熟,並非每次切換回陳情系統畫面時,都能呈現上一階段未完 成的暫存紀錄。
最後,行動載具結合了傳統手機、相機等功能,甚至畫面還能隨著使用者 習慣翻轉或調整大小(馬鵬遠的博客,2013),愛屁屁KKAPP(2011)指出,
設計師必須考量使用客群的需求與使用習慣,故設計APP時,除了要能發揮行動 載具的特色之外,還要能夠讓使用者去選擇與設定。
爰此,本研究於易用性指標中,反映此特質:APP能隨使用者使用習慣橫豎 旋轉(指標BB6)、APP畫面可依使用者習慣調整大小(指標BB7)、APP可以 充分發揮行動載具的GPS定位功能(指標B9)、APP可以充分發揮行動載具的 拍照功能(指標B10),以及APP可以充分發揮行動載具的錄影功能(指標B11)。 目前政府機關所推出的APP陳情系統皆具有後三項指標之功能,但是,卻沒有 前兩項指標的功能及設定,未來政府機關開發或改善APP陳情系統時,必須考 量APP能否充分的發揮載具的功能,同時讓使用者擁有主動的設定權。
隨著行動載具的出現,APP陳情系統的版面設計與傳統網頁版首長信箱存 在設計上的差異,同時也改變了使用者操作模式與習慣,甚至出現新的需求與 操作方式。在行動載具快速的發展之下,APP系統能否充分的發揮行動載具之 特質成為重要的課題,以上的討論及分析,可以發現現行APP系統還有成長的 空間,尚有眾多行動載具的特色,或是客製化的功能沒有發揮,爰此,未來政 府機關在開發APP系統時,除了考量使用者的需求與操作模式外,還要能發揮 行動載具之效用,否則民眾直接透過傳統網頁版首長信箱陳情即可,而不需下 載使用APP。
綜上所述,載具的差異導致APP系統在設計層面上產生截然不同的差異,
作者認為未來政府機關可能會設計論壇式APP提供民眾討論政策內容與公共 事務,甚至進一步發展投票、選舉之APP,除了要考量版面設計、使用者的使 用需求與習慣外,還要讓APP能有效地發揮行動載具之特質。雖然本研究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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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指標項目內容主要係針對陳情抱怨的APP量身打造,但作者認為上述指標 內容同樣是適用於未來論壇式APP以及投票選舉APP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