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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設計
本章針對政府APP評估構面與操作化指標、資料蒐集方法與流程,以及研究 倫理進行討論與說明,同時回應研究問題。
第一節 政府APP評估構面與操作化指標
依據本研究定義電子化公民參與之操作化指標,分別為:電子化資訊公開、
電子化政策服務及諮詢,以及電子化決策參與(表3),進一步分類現行中央及 地方政府機關所推出的APP服務(表4),以回應本研究所提出的第一個研究問 題。再者,基於第一個研究問題的分類結果,僅有「電子化決策參與」之APP服 務具備實質的電子民主參與以及互動之精神,爰此,作者從中挑選臺北市長信箱 以及阿倫Online作為本研究個案,並且針對此類型的APP量身打造評量的指標,
以回應第一章的第二個研究問題。
綜合前一章針對DeLone與McLean之資訊系統成功模式與傳統網頁系統與 服務品質之研究內容,以及歷年來研究政府網站服務品質與民主化之相關文獻,
本研究初步建構擁有電子化決策參與精神之政府APP指標架構(表9),第一層 為構面,包括:(1)設計性、(2)易用性、(3)資訊品質、(4)有用性、(5)
安全性、(6)反應性,以及(7)公民參與等七大構面;再者,第二層是各構面 下所對應的指標內容。
首先,版面設計是APP最基本的門面,包括配色、排版、資訊位置之安排等 等皆屬之,由於APP與傳統網頁的畫面大小不同,因此,在版面的設計上應有所 調整,並且讓使用者利於瀏覽,因此,在「設計性」構面下,本研究參考過去文 獻對於網站網頁設計之指標進行適度地修正與調整,故在設計性之構面下共有六 項指標。
過去研究文獻指出,傳統的網頁設計應具備簡單整潔美觀(Liu et al.,2000;
Loiacono et al.,2002;Fassnacht et al.,2007;Cai、Jun,2003;謝培仁,2002;
黃建國,2006)、網頁畫面的配色令人感到舒服(Fassnacht et al.,2007),以 及呈現出重要的資訊(Fassnacht et al.,2007;Cristobal et al.,2007;Cai et al.,
2003;謝培仁,2002),作者認為上述三點評量標準亦適用於評量APP,因此將 網頁改為APP版面設計作為測量的指標,分別為:「APP版面設計簡單整潔美觀
(A1)」、「APP版面設計之配色令人感到舒服(A2)」、「APP版面設計足以 凸顯重要資訊的位置(A4)」。再者,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2008)認 為政府網站的設計風格應符合政府形象,本研究之個案皆為政府APP服務,故將 該指標修正為「APP版面設計之風格符合政府形象(A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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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9: 政府 APP 評估構面與操作化指標說明表【第一版】
構面 指標
A 設計性 A1 APP 版面設計簡單整潔美觀
A2 APP 版面設計之配色令人感到舒服 A3 APP 版面設計易於瀏覽
A4 APP 版面設計足以凸顯重要資訊的位置
A5 APP 的按鈕設計明顯易按且提供視覺反饋按鍵 A6 APP 版面設計之風格符合政府形象
B 易用性 B1 APP 的運作是穩定的
B2 APP 版面設計的功能簡單、便利
B3 APP 頁面的選項、名稱及用字明確,讓我容易理解 B4 學習操作與使用 APP 是容易的
B5 只需少量的點選,便能找到所需要的功能或內容
B6 APP 可以充分發揮行動載具的功能,諸如:GPS 定位、拍照、錄影 B7 APP 能在多元的行動載具中運用,諸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 C 資訊品質 C1 APP 的資訊內容是有用的
C2 APP 的資訊內容是即時性的
C3 APP 的資訊內容是簡潔而容易閱讀的 C4 APP 的資訊內容是正確的
D 有用性 D1 APP 能有效縮短我取得政府服務的時間 D2 APP 能減少我取得政府服務的金錢與費用
D3 相較於網頁版的服務,APP 更能達成我想要的服務 E 安全性 E1 我認為在 APP 中我的隱私是受到保護的
E2 我覺得 APP 具有足夠的安全機制
F 反應性 F1 APP 能快速地接收到我的意見,並著手處理 F2 APP 能明確地告知我何時完成服務
F3 APP 能快速地回應我的問題
F4 當有疑問時,APP 會提供我與服務人員聯繫的管道 G 效能感 G1 APP 能清楚地回覆我的問題
G2 我認為 APP 陳情回覆解決了我的問題 G3 我認為 APP 很重視使用者的意見
G4 我認為我的陳情內容改變或影響了政府的施政或政策內容
資料來源: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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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行政院國發會於2008年之「政府網站版型與內容管理規範」中明定 行動版網頁應具備易於瀏覽以及按鈕設計應明顯易按之兩項特質,然而,行動版 網頁與APP之畫面設計的理念相近,故作者將指標修改成「APP版面設計易於瀏 覽(A3)」以及「APP的按鈕設計明顯易按且提供視覺反饋按鍵(A6)」兩項 指標。
第二,「易用性」係指使用者在使用APP的過程中,不容易遇到操作上的困 難,因此,在此構面中除了強調APP的穩定性外,還要進一步了解使用者對於APP 功能的滿意度,同時詢問使用者有無面臨操作上的困難,最後,檢視APP能否有 效發揮行動載具的特質,以及APP與載具之間的相容性,也就是說,使用者能否 在不同的平台中使用APP。
Parasuraman等人(2005)認為電子服務品質應具備系統穩定、系統功能簡 單與便利,以及能快速找到所需的功能或內容,同時,作者認為上述特質也是 APP必須具備的要件,故將指標修正為:「APP的運作是穩定的(B1)」、「APP 版面設計的功能簡單、便利(B2)」,以及「只需少量的點選,便能找到所需 要的功能或內容(B5)」。再者,相關文獻指出,對於設計傳統網頁時,必須 確保網頁的選項、名稱以及用字能讓使用者易於理解(Loiacono et al.,2002;
Cai et al.,2003),再者,使用者只要透過簡單的學習或摸索便能操作網頁
(Loiacono et al.,2002;Yang et al.,2004;黃建國,2006),爰此,作者將指 標修正為:「APP頁面的選項、名稱及用字明確,讓我容易理解(B3)」以及「學 習操作與使用APP是容易的(B4)」。最後,由於行動載具擁有GPS定位、拍照 以及攝影之特質,是傳統電腦無法達成的新技術,故作者新增指標:「APP可以 充分發揮行動載具的功能,諸如:GPS定位、拍照、錄影(B6)」以及「APP能 在多元的行動載具中運用,諸如: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B7)」等兩項指標。
第三,「資訊品質」是指政府機關所提供的資訊是否能解決使用者的需求,
為了回應第二個研究問題,本研究僅針對具有電子化決策參與之APP建構一套評 估架構與指標,然而,此類型的APP除了能讓民眾進行陳情抱怨外,同時提供案 件回覆的查詢功能,因此,在資訊品質的指標設計上,係針對政府機關回應陳情 者的回覆內容進行評估。再者,未來電子化決策參與之APP恐提供論壇與投票之 功能,本研究所提出的指標內容亦能適用於未來的新功能。
過去相關文獻評量傳統網站的資訊品質時,包含以下數個面向:資訊內容 是有用的(Aladwani et al.,2002;Wangpipatwong、Chutimaskul、Papasratorn,
2005;Fassnacht et al.,2007)、資訊內容是即時性的(Aladwani et al.,2002;
Yang et al., 2004;Wangpipatwong et al.,2005;Fassnacht et al.,2007;謝培仁,
2002)、資訊內容是簡潔且容易閱讀的(Loiacono et al,,2002;Aladwani et al.,
2002;Cai et al.,2003;謝培仁,2002)、資訊內容是容易理解的(Loiacono et al.,
2002;Cai et al.,2003),以及資訊內容是正確的(Fassnacht et al.,2006;謝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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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2002),爰此,本研究將指標修正為:「APP的的資訊內容是有用的(C1)」、
「APP的資訊內容是即時性的(C2)」、「APP的資訊內容是簡潔而容易閱讀的
(C3)」,以及「APP的的資訊內容是正確的(C4)」。
第四,「有用性」係指對於使用者來說,使用APP能夠更快速且便利地達到 使用者的需求與目的,由於行動載具擁有方便、迅速等特質,因此,在指標的設 計上,探詢使用者認為若透過APP是否能節省時間、金錢等成本,並且更快速的 向政府機關表達意見。
過 去 的 研 究 文 獻 指 出 , 政 府 網 站 應 能 縮 短 民 眾 取 得 政 府 服 務 的 時 間
(e-Government Unit et al.,2004;黃建國,2006;蕭乃沂等人,2007)、減少民 眾取得政府服務的金錢及費用(e-Government Unit et al.,2004;蕭乃沂等人,
2007),以及相較於傳統管道(電話聯繫、傳真,或是親自臨櫃洽詢)透過政府 機關網站更能達成民眾想要的服務(Loiacono et al.,2002;黃建國,2006;蕭乃 沂等人,2007)。基於此,本研究沿用前兩項指標,並將網站修改成APP,修正 之指標內容如下:「APP能有效縮短我取得政府服務的時間(D1)」與「APP能 減少我取得政府服務的金錢與費用(D2)」;再者,作者認為APP進行比較的管 道不再是傳統的電話聯繫、傳真或是親自洽詢,相反地,其與一般網頁進行比較,
因此,作者將指標修正如下:「相較於網頁版的服務,APP更能達成我想要的服 務(D3)」。
第五,「安全性」,隨著個資議題的發燒,不論是企業或是政府單位對於 顧客及民眾的隱私保護日益重要,所以必須強化系統的安全性,讓使用者能安心 地使用系統平台,APP當然也不例外。其中,民眾第一次使用阿倫Online時,必 須輸入基本資料,包括:姓名、電話、電子郵件以及密碼等個人資訊,日後使用 者進行陳情時,不必一一輸入資料,就可以快速完成陳情,因此,APP的安全及 隱私的保護亦相當重要。
在此構面下,作者運用兩個指標衡量指標的安全性。安全性係過去文獻衡 量 傳 統 網 頁 服 務 品 質 之 重 要 面 向 , 包 括 : 使 用 者 的 隱 私 是 否 受 到 保 障
(Parasuraman et al.,2005;Yang et al.,2004;謝培仁,2002;黃建國,2006),
以及使用者對於系統安全性的認知(Yang et al.,2004;謝培仁,2002;黃建國,
2006)等兩個評估面向,因此,本研究將指標修正如下:「我認為在APP中我的 隱私是受到保護的(E1)」以及「我覺得APP具有足夠的安全機制(E2)」。
第六,「反應性」係指使用者需求以及意見能否快速地被採納及處理。過 去的相關研究主要在評量企業之服務品質時,係衡量企業能否快速的回應顧客的 需求及意見,因此,在指標的設計上,本研究採用回應的時效性與正確性作為評 估的標準。
傳統網頁對於服務的反應性相當重視,除了應告知民眾明確地完成服務的 時間(Liu et al.,2000;黃建國,2006)之外,還要提供其他服務管道讓民眾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