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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飲食文化慣習─以「一家人」為核心的吃

第六章 霧鹿布農人當代的飲食經驗與空間圖像之分析

第二節 特殊的飲食文化慣習─以「一家人」為核心的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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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場(物理空間)取得;食物的料理是由氏族成員(社會關係)於家屋(物理空 間)內進行燻烤與去皮的處理;食物的分配是於祭祀場(物理空間)分配給氏族 的男性成員(社會關係),當代則是分配給村落的男性成員;食物的食用是限於 祭場(物理空間)中的男性成員(社會關係)食用。其中,祭肉的分配與食用行 為營造出非日常的神聖空間感受。

在經濟空間中,食物(日常飲食)的取得在過去是由氏族成員(社會關係)

共同於菜園、獵場、農田(物理空間)等空間取得,當代則多是由家戶成員(社 會關係)於超市市場(物理空間)購得;食物的料理是由一家人(社會關係)在 屋內爐灶(物理空間)進行煮食,當代則是在搬出屋外的廚房空間進行;食物的 分配是於家屋(物理空間)內分享給一家人或是親暱親友(社會關係);食物的 食用是一家人(社會關係)於家屋(物理空間)內食用。

我們可以看到,在親屬、祭儀、經濟三種不同的飲食經驗中,是由飲食活動 加上物理空間與抽象空間(社會關係)所形成的。這些在不同層次空間上發生的 飲食活動,其實背後是文化邏輯所引導著,也就是布農人,甚至是霧鹿布農人特 有的飲食慣習。

因為國家力量與資本主義的影響,上述空間被迫分割與斷裂,然而,這些空 間雖然產生斷裂,卻在族人的文化活動實踐下重新鏈接,而產生當代獨有的飲食 文化現象並重新被賦予意義。這樣的日常飲食活動的文化實踐行為,正是以「一 家人」為核心的飲食行為。

第二節 特殊的飲食文化慣習─以「一家人」為核心的吃

前一節中我們可以看到,「一家人」幾乎貫穿整個飲食活動中。「一家人」的 定義是什麼?在布農族語當中,家是lumah,是指實體定義之物理空間的家。這 個詞背後的指涉的是一個地點、一個建築物、一個供人居住的空間。然而,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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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之所以成為家,是因為裡面組成的人群是”tastulumah”(一家人)。tastulumah 在 意義不同於tasa lumah(一棟房子),tastu-指的是「一整個」,而 tasa 則是「一」

的意思。前者指涉的是強調人群關係的一家人,後者則是強調物理空間的一個家 屋。沒有人生活於家這個空間中,家就成為過去式:mailumah(老家、舊家),

mai-為「以前的、原來的」,表達過去式的狀態,也就是已經沒有人居住的家。因 此,在布農族的觀念裡,家之所以為家,是因為有一群成員關係為tastulumah 的 人群居住生活在一起而形成。

tastulumah(一家人)彼此間的親屬關係之組成,在前文以提及,主要是 透過親子關係與婚姻關係而來:生物血緣的直接聯繫、收養擬制方式、婚姻締結。

然而親屬關係的維繫,卻是需要透過長時間的「一起生活」來確立,其中最基本 也最重要的就是「共食」。如同馬淵東一(2011[1936],129)於臺灣高砂族系統 所屬の硏究中所記錄的:

同屬一個大氏族的人,可以參加h

ū

lan(播種後剩下的粟種籽)的共食。

這是一個極為重要的活動,即使非屬同一個系統的人,一旦參加這個活 動,便視同”Taoku-ða-ðame”(我們是同一氏族),彼此間的婚姻被禁止。

報導人68也曾向我提及,當年度初次收成的小米稱為 musah,這樣的米食具 有特殊意義,為延續這樣的好運氣,musah 有其嚴格的食用規範:一是只限定家 族成員食用;二是搭配鼠肉食用;三是當天不能吃完須留部分至隔天食用。若不 遵守上述的食用規範,將遭致unghaulhaullan(窮途、衰運與來年無收穫)的厄 運。不論是播種祭後剩餘的小米種,或是收穫祭收成的新米,都必須舉行家族共 食的活動,反覆確認家族成員的界線與範圍。

這樣的共食活動,也不斷實踐於日常生活飲食當中,以確認特定人群關係的 組成。不論是結婚殺豬中分得囍豬的一家人(同為姻親的一家人);在射耳祭祭

68 2014 年 1 月 5 日訪談紀錄,報導人:Cing Lavalian 與 Bukun Laval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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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中,一起狩獵、祭祀、分肉的一家人(同氏族的一家人);在日常生活中,進 到家屋裡吃飯、分得好料的才是一家人(感情親暱的一家人)。因此,一家人除 了血緣的聯繫,更重要的是「一起飲食」的日常實踐,如圖58。

58 一起飲食的一家人

一、結婚殺豬活動中的一家人

這裡的一家人,指的是姻親(mavala),經由婚姻締結而成立的親屬關係。

在婚禮當天,分得豬肉的是即將成為親家的成員,不論是新娘父方或母方的親屬,

都會分得豬肉。婚禮中的囍豬作為媒介,將兩家族的人牽連在一起。結婚當天的 豬肉分食,先是確立了雙方的姻親關係,確認彼此同為一家人之後,在未來日常 生活中的互助行為、特殊節慶(滿月、娘家回饋禮、其他成員婚禮…等)的殺豬 分食活動,姻親成員都將是應當的分配對象。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婚禮現場中透 過豬肉分配所牽連起的一家人,不論外在的環境如何變化,這樣的親屬間的關係 網絡是根深蒂固的。

二、射耳祭儀活動中的一家人

在傳統射耳祭祭典中,所謂的一家人的定義則是以氏族(siduh)為界,以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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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為基礎組成的人群。祭儀前的準備,也就是男人上山狩獵、女人於家中釀酒,

都是以氏族為單位的行動。到了祭儀當天,所有儀式流程包含燻燒儀式(mapaka apav)、過火儀式(daungkav sapuz)與分食祭肉等也都是以單一氏族來主導祭祀。

只是射耳祭同時也強調性別,因此限男性參與祭祀活動。其他氏族的男性成員亦 能參與,不是不涉入主祭活動,那必定是由主辦氏族中的成員來進行。

上述是「傳統」的射耳祭儀流程,在當代儀式流程雖然相似,但是在殖民政 府的移住政策下,多氏族居於同一部落,祭儀參與的人群界線就以「部落」為界 了,族人對於祭儀活動的認同也因每年反覆實踐而重新定義。

三、日常生活飲食中的一家人

在布農傳統家屋中,baning(爐灶)的火最為重要。圍著火爐吃飯是家族每 天的重要工作,每日用餐時長幼有序,在順序上小孩是最後才能吃飯的。對於布 農人來說,tastubaning(同吃一鍋飯)的人在血緣與情感連結上是最為緊密的一 群人,也就是說,透過每日餐食的共享不斷反覆形塑「一家人」的樣貌,同時也 確立了家族成員的邊界。

即便是在當代,「進到家屋裡吃飯」仍然是僅限家族成員的,只是隨著生活 方式與空間的改變,與家人之外的人群互動頻繁,感情親暱的好友也是會被邀請 入家屋內共餐的,尤其是進入「後院」,在當代通常用來處理、烹調山肉的地方。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能進到家屋裡吃飯、會分得到「好料」的才是一家人,或是 說由緊密互動、情感親暱成員所組成的一群人。

在上述的三種類型的飲食活動中,均是以「一家人」為核心的「一起飲食」。 一家人的界線通常以「氏族」為準,氏族內的人可以分得囍豬;氏族內的人主導 祭祀並共食祭肉;氏族內的人可以進到家屋共食分得山肉。但是我們也看得到,

在當代政治、經濟、文化情況的改變下,人群的界線不時在變動,很多的例外情 況會發生:平日裡的好鄰居就算非氏族成員也可以分享囍豬;不同氏族共同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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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儀並分食祭肉;好友進到後院裏分食山肉。我認為共同進行同一樣飲食活動的 人群界線事實上是不斷變動的,因為彼此的關係而共食,同時也因為共食活動來 反覆確認彼此的關係,對於「一家人」的定義也因為日常的反覆實踐而呈現新的 樣態。正如Bourdieu(2003[1980])提到的,外在既有的架構將會決定人的行為 模式,但是這套行為模式在反覆的實踐過程中再不斷的改變原本的結構。也就是 說,既有的飲食文化慣習決定了布農人的飲食活動與方式,但是飲食活動也在反 覆的實踐過程中改變原先的飲食文化慣習─對於共食單位成員的界定。而這樣特 殊的飲食文化慣習,也就是Bourdieu 所說的慣習(habitus),群體內部成員往往 意識不到,以致一切行為順其自然的發生且趨於一致而有其群體特殊性的現象。

「一家人一起吃」這樣的飲食活動,反覆在每日的三餐、特殊節慶與祭儀中 被實踐著,也持續地與空間發生關係,不論是形塑空間感、改變空間結構、轉換 空間的使用模式等。正如 Lefebvre 提到的:「空間是社會產物」,透過空間實踐

(spatial practice)產生新的社會空間與社會關係,然而當這個實踐的基礎被解構 後,整個社會空間與社會關係也會隨之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