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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現代散文

曹丕在《典論論文》中提到:「夫文,本同而末異。蓋奏議宜雅,書論宜理,

銘誄尚實,詩賦欲麗。」本,是指文章的原理原則;末,是指文章的形式。強調 的是書寫文章的原理都是一樣的,只是形式各有不同。奏議類要寫得典雅,書論 類要寫得條理分明,銘誄以真實為首要,詩賦應當寫得綺麗華美。劉勰的《文心 雕龍》於第五篇至第十一篇中,探討了三十五種文體。五四運動之後,西方文藝 理論對於文類有精闢的論述,以人物塑形、語言表現技法、篇章結構等外在形態,

將文學作品分為詩歌、小說、散文、戲劇四類,統稱為「四分法」。童慶炳在《文 體與文體的創造》中對四分法有精確地分析:

四分法實際上是在三分法的基礎上,適當加以補充的一種分類法。四分法 仍強調描寫對象的特點,但也適當照顧到作品的體制、語言運用上的區 別。……把小說單一類定名比較具體。並根據中國的文學傳統和現實,把 散文單列一類,也補三分法之不足。但是四分法仍然是不能令人滿意,因 為四分法分類的標準不夠一致,有時按描寫對象來分,有時又按體制、語 言的運用來分,這樣遇到像歌劇、散文詩這樣的體裁,就可以束手無策或 出現分類混亂的局面。(童慶炳,1994:113-114)

四分法雖只注意了形式方面的特點,有其實質上的不足,在分類上卻比較明 確、具體,易於把握,有其方便之處。《中國新文學大系》、《現代文學大系》、《聯 副三十年文學大系》等皆採四分法來編類。研究散文理論的鄭明娳說:

在文學的發展史上,散文是一種極為特殊的文類,居於「文類之母」的地 位,原始於詩歌、戲劇、小說、無不是以散行文字敘寫下來的。後來各種 文體個別的結構和形式要求逐漸生長成熟且逐漸定型,便脫離散文的範 疇,而獨立成一種文類……也說是說,把小說、詩、戲劇等各種具備完整 要件的文類剔除後,剩餘下來的文學作品的總稱,便是散文。(鄭明娳:

1987,22)

雖言散,卻不是毫無章法的散漫,而是針對其他文類之格律而言,詩、小說、

戲劇各自發展成充分必要的嚴謹條件,已走進一個有負擔和束縛的發展軌跡,而 散文仍然能保持它形式的自由。(鄭明娳,1992:23-24)在李廣田的《談散文》

中,更進一步說明散文的特色:

詩必須圓,小說必須嚴,而散文則比較散。若用比喻來說,那就是:詩必 須像一顆珍珠那麼圓滿,那麼完整。它以光澤為其生命,然而它的光澤卻 是含蓄的、深厚的,這正因為它像一顆珍珠,是久經歲月,經過無數次凝 煉與磨洗而形成的。小說就像一座建築,無論大小,它必須結構嚴密,配 合緊湊,它可能有千門萬戶,深宅大院,其中又有無數人事陳設,然而一 切都收歛在這個建築之內,就連一所花園,一條小徑,都必須有來處,有 去處,有條不紊,秩序井然。至於散文,我以為它很像一條河流,它順了 壑谷,避了丘陵,凡可以流處它都流到,而流來流去還是歸入大海,就像 一個人隨意散步一樣,散步完了,於是回到家裡去。……好的散文,它的 本質是散的,但也須具有詩的圓滿,完整如珍珠,也具有小說的嚴密,緊 湊如建築。(鄭明娳引,1992:29)

鄭明娳認為,一個散文家,對於自己的散文創作應具有三個自覺的要求,在內容 方面:必須環繞著作家的生命歷程及生活體驗;在風格方面:必須包含作家的人 格個性與情緒感懷;在主題方面,更應當訴諸作家的觀照思索與學識智慧。若撇 開散文作家個人的因素,單就散文作品來看,可歸納散文有多元的題材、開放的 形式、流動的結構及用生活的語言來表達。楊牧認為,散文多變化的本質和面貌,

往往集合文筆兩種特徵而突出,不受主觀思想的壟斷,也不受客觀技巧的限制。

(楊牧,1981:3)再加上陳芳明也認為:詩強調的是意象(image),小說關切的是 敘事(narrative),而散文的重心則放在文字(word)之上。……詩是文字的濃縮,小 說是文字的擴張,唯散文在於從事文字本身的鍛鑄與塑造。散文可以支援詩的構 築,也可以協助小說的鋪陳,不過散文本身也能夠成為一種自主的藝術(art),並 發展出一種別緻的技藝(craft)。(陳芳明,2005:5)

大陸學者孫紹振也對於散文沒有約束式的形式規範,應貼近人類的生活。黃 雅莉也主張散文必須有要作者心靈的觀照點:

散文作家特別需要心態的自由、自在、自然、自如,在隨機的發揮中,有 意無意的超越世俗的固定眼光中,進入創造的境界。這種心態之於敘事,

則不事過度形容;用之於議論,則不求邏輯如學術論文之嚴密。一切情趣 皆在隨緣而生,涉筆成趣,神聊、調侃皆成文章。(孫紹振,1995:33)

現代散文雖然在結構上講求自由靈活、無固定章法,但它的內部各個層次 之間如何安排、組合,也有一定的秩序。這個秩序,就是散文結構的中心 軸線。而這條中心軸線,就是作者創作思路的原型,是情感的流向。散文 作者的情感,總在不斷地變化之中,然而總是按照一定的流向呈動態之 勢,所以散文的結構不像小說那樣是以人物的活動為主線構成情節結構,

也不像詩那樣以專職的意象創造所構成的畫面結構,而是以情感的流向為 中心軸線。因此,我們要將散文結構做整體的觀照,勢必不能僅僅停留於 形式結構或者單軌的情節結構上,必須以作者心靈為主要觀照點。(黃雅 莉,2004:40)

散文的分類方式,各家說法不一,例如楊牧將散文分為小品、記述、寓言、抒情、

議論、說理、雜文等七類;六、七○年代,以「右手寫詩,左手散文」的余光中 則將散文分為抒情、說理、表意、敘事、寫景、狀物等六類。鄭明娳則依寫作的 題材及寫作的特別形式作為分類的標準。再以寫作的題材細分為情趣小品、哲理 小品及雜文等三類。日記、書信、遊記、傳記、新聞寫法的報導文學則屬形式的 研究範疇。張堂錡認為:「文類的自身繁殖、分裂、異化,是當代文學整體發展 趨勢,散文在此也展現出因其邊界自由所帶來的蓬勃生機與繼續深化的豐富性。」

(張堂錡,2002:16)。次文類又可稱為「文學主題學」,是在文類概念之下,本 身的變形、演化與時代環境發展有關。散文的分類旨在幫助散文的學習者,了解 散文的不同風貌種類,並提供研究者創作的基礎,沒有一定的分類準則。為了希 望讓同學能循序漸進體會出散文的堂奧,領略散文的不同面貌。(蔡忠道等,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