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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理論架構與研究方法

3.1 理論架構

本研究將用到三種理論來探討漢語重動構式的各項特點:首先,以 Goldberg (1995)的「構式語法」理論來研究重動構式形式與意義間的對應關係;第二,使 用 Rosch (1973)「原型理論」的概念,即最大量出現、最常使用者為某範疇之原 型(prototype)的概念,找出重動構式中的原型與非原型構式;第三,以 Langacker (1987)「以使用為基礎理論」所強調之「使用頻率」的概念,進行重動構式範疇 中各類構式使用頻率高低的統計,並將之應用於重動構式的教學。

上述三種理論架構運用在研究漢語重動構式的方式如下:首先,從「以使用 為基礎理論」出發,對取得的重動構式語料進行歸納與統計,在統計完各形式之 重動構式的使用頻率後,採「原型理論」的概念將最大量出現的形式推定為漢語 重動構式的原型,接著使用「構式語法」理論探討原型重動構式形式與意義間的 關聯,並接續探討非原型構式與原型構式間在形式與意義上的差別,以建立漢語 各形式之重動構式彼此間的關聯性與系統性,最後,將各類重動構式之使用頻率 的統計結果作為教學排序及教材內容編排的參考。以下逐一介紹上述三種理論。

3.1.1 構式語法(Construction Grammar)

Goldberg (1995)所提出的「構式語法」是以認知語言學為基礎的理論體系,

該語法是單層次(monostratal)的語法理論,不強制預設底層句法形式或語義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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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並力圖描述語言中所有類型的結構。「構式」(construction)是語言中的基本單 位,是形式與意義(form-meaning)的配對,可大至句子小至語素,如果其形式或 意義的某些方面不能從其構成成分或從其它已知的構式得到完全的預測,那麼該 構式在語法中獨立存在,構式的定義如下:

C is a CONSTRUCTION iff

def

C is a form-meaning pair <F

i

, S

i

> such that some aspect of F

i

or some aspect of S

i

is not strictly predictable from C’s component parts or form other previously established constructions. (Goldberg, Adele E, 1995, p. 4)

C 是一個構式當且僅當 C 是一個形式-意義的配對<Fi , Si>,且 C 的形式(Fi)或意義 (Si)的某些方面不能從 C 的構成成分或其他先前已有的構式中得到完全預測。

構式語法重視語言和經驗之間的關聯性,主張簡單句構式與反映人類經驗的 基本情景的語義結構直接相連(Goldberg, 1995:5),是一種基於體驗的完形(exper- ientially grounded gestalts),構式之間具有原型結構並組成網絡(network)。人類會 將生活中最密切、反覆出現的事件經驗組織成原型構式,而這些事件的共同意義 就是這個構式的中心意義(central sense),故構式與人類對現實生活的體驗經歷有 關,具有認知的現實性。一個構式可以有多個構式義,含本義與引申義,當面臨 新的或不熟悉的情況時,會傾向參照先前的已有的架構,將本義通過引申機制(隱 喻、轉喻等)表達出其它相關意義,因此形成句法或語義上稍有連繫又稍有區別 的表達情況。比如說,英語雙及物構式(ditransitive construction)的中心意義為施 事成功致使一個受事轉移給接受者13(Goldberg, 1995:33),透過隱喻擴展(meta- phorical extensions),產生了其他五種相關的意義,像是施事致使接受者收不到受 事、施事有意致使接受者收到受事等等。起初,這些相關意義是不穩定的,是因 高頻率的使用而成了固定的構式義。原型構式與引申、擴展的構式,透過承繼層 級(hierarchies of inheritance)和語義網路,形成系統性、連續性的分類範疇。

Goldberg (1995)認為,構式本身具有獨立於動詞的意義,其中心意義並非直

12 原文:No underlying syntactic or semantic forms are posited. (Goldberg, Adele E, 1995, p. 7)

13 原文:agent successfully causes recipient to receive pat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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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由其構成成份決定的。構式中的動詞只提供細部語義,比如說:方式(manner)、

手段(means)、實例(instance)等,動詞的意義在構式中始終保持一致,會產生解讀 上的不同應歸結到構式的影響,構式可以避免賦予動詞牽強而不自然的語義或功 能,如「He sneezed the napkin off the table.」(Goldberg, 1995:8)中,「sneeze」為 不及物動詞,其本身並不帶有「X 通過打噴嚏致使 Y 移向 Z」的意義,這個動詞 之所以會具有致使移動的意義,是因為它存在於致使移動構式(caused-motion construction)的關係,動詞「sneeze」是用來說明致使移動的方式。下文,筆者將 提出一例以說明構式語法如何運用在漢語重動構式的探討。

陳俊光(2007a)指出,漢語重動構式的中心意義是用來表達「持續性」的概念,

英文則使用介詞組表達「持續」的概念,兩者之間存在不完全對等的對應關係,

即英語介詞組中的介詞 for 與漢語副詞組中所重複的動詞之間,有時存在著功能 上的對應,如例(49a)—(49c)劃底線所示,但有時卻不存在任何功能上的對應,

如例(50a)—(50c)劃底線所示:

(49) a. We had class for two hours today.

b. *我們今天上課兩個鐘頭。

c. 我們今天上課上了兩個鐘頭。

(50) a. We have finished classes for two hours.

b. *我們上完課上了兩個鐘頭。

c. 我們上完課兩個鐘頭了。 (陳俊光,2007a,p. 354)

我們所要討論的是例(49a)—(49c)這種看似英語介詞 for 與漢語重動構式中所 重複的動詞之間存在著功能對應的類型。若只將重動構式中第二個「所重複的動 詞」視為具有表達持續義的功能來與英語介詞 for 的功能相對應,將會衍生許多 問題。首先,這樣的概念會與目前學者們對重動構式中兩個動詞是同一個動詞的 共同認知相衝突。學者們(呂叔湘,1980;范曉,1993;李訥、石毓智,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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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原型理論(Prototype Theory)

原型理論15是一種分級、歸類的模式,該理論由心理學家 Eleanor Rosch (1973) 所建立。「原型」一詞最初被定義為一個刺激物(stimulus),這個刺激物在形成一

14 原文:What is crucial is that the verb’s meaning need not directly reflect the meaning associate with the construction. (Goldberg, Adele E, 1995, p. 20)

15 感謝口試委員徐東伯教授建議應區分「原型理論」與「基本範疇(basic level)」

本文所使用的「原型理論」概念與「基本範疇」的概念並不相同,Ungerer & Schmid (2001) 指出兩者之間的關聯有下列兩點:1.原型理論在基本範疇中得到最充分的發展、2.原型最大限度 的利用了基本範疇的效能。「基本範疇」提供客觀世界中某個相關信息與屬性的最大集合,例如 在「鳥」這個基本範疇下,各種類型及特徵的鳥類都有可能在人們的腦中顯現出來;而「原型 理論」中的「原型」則是享有基本範疇中之事物最多共同屬性的項目,例如談及鳥的原型,漢 語母語者會認為「麻雀」具有鳥類所需具備的最多特徵,因此將之認定為原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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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範疇中,會有某些項目比其他項目更為突顯(salient)、更具有代表性,此項目 即為原型,而其他項目則與原型有相似性(similarity)。舉例來說,麻雀是鳥類中 的原型成員,而雞、鴨、鴕鳥則是非原型的成員(張敏,1998),原型的成員擁有 該類別最多的共同屬性,而非原型的成員只擁有一部分的屬性。其後,由語言學 家如 George Lakoff、Talmy Givon 等將「原型理論」運用於語法分類(grammatical categorization)上(屈承熹,2006)。

屈承熹(2006)指出,將「原型」概念運用在語言研究上,可以顯現出一個語 法範疇有其原型成員,也能包含非原型成員,既承認各個個體間的差異,但同時 又以其共性將之統合成一類,用同個標籤涵蓋一個複雜的範疇。構式亦有其原型 與非原型成員。語言所描述的是經由人的經驗所認識的世界(戴浩一,2007),構 式是基於人類對於生活中大量、反覆出現的體驗及與自身關係密切的經驗而形成 之形式與意義的配對,這些事件的共同意義就是構式的中心意義,出現頻率越高 的構式,人們對其越熟悉,在認知上的突顯性就越強,此構式即為某語法範疇中 的原型。而當面臨新的或不熟悉的情況時,人類會傾向參照先前已有的架構,形 成句法或語義上與原型構式既有連繫又有區別的表達方式,這些構式即為某語法 範疇中的非原型成員。本文將運用原型理論的概念,即最常被聯想、最大量出現 者即為原型的概念,採「使用頻率」的統計結果為判斷標準,從取得的重動構式 語料中,找出此構式範疇的四類形式:「SVOVC(了)」、「SVOV 得 C」、「SVOV 到 C」、「SVOV 了 C」到底何者才為漢語重動構式的原型,並探討此構式的中心 意義,進而了解此構式的意義與人類何種生活經驗或認知概念相互關聯。

3.1.3 以使用為基礎理論(The Usage-based Model)

Langacker (1987)的「以使用為基礎理論」強調以真實的言談情境觀察語言互 動,認為「使用頻率」對於語言的學習與記憶會產生影響,即當使用頻率越高,

學習者在學習與記憶方面的成效就越高。頻率分成兩種,一為條目頻率(token frequency),指的是一個字(word)的出現率;另一為類型頻率(type frequency),指 的是一個基模(schema)的出現率。不管是哪一種頻率,對於學習都會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