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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 結構與 VC 結構之間的關聯與語義限制

第四章 重動構式組成結構分析

4.3 VO 結構與 VC 結構之間的關聯與語義限制

經由以上各節的討論,我們已經知道在漢語重動構式中,VO 結構代表一個 持續性的事件類型,VC 結構用來說明因事件中之作用力(V)發出後所產生的改變 (C),此改變必須符合動作行為本身屬性或人類心理、生理的變化。更明確一點 來說,漢語重動構式是用來表達「VO 結構所代表的持續性事件類型中之動作行 為所造成的改變」。由此可見,VO 結構與 VC 結構之間存在著因果致使關係。

漢語重動構式以「VO」+「VC」兩者依照發生的時間順序排列而成,表達 原因與結果兩者之間的致使語義,兩項結構不可調動,先有原因事件的出現,才 直接導致了動作結果的產生。VO 結構是一個已知的背景(background)信息(Liu, 2006),具鋪排襯托作用,為交談中的話題(topic),代表一致使原因,而 VC 結構 是 VO 結構代表之原因所致使的結果,兩者用來表達一個完整的事件:事件的始 因+事件的結果(姚水英,2006)。漢語重動構式,不僅要指出動作行為的變化結 果,更同時要指出動作行為所在的始因事件,以傳遞更明確更完整的訊息。據此,

我們不難根據自身生活經驗去推得一個由原因到結果的過程應該有個「致使」的 作用力,但是,在整個重動構式形式中只出現代表始因事件的 VO 結構與代表事 件結果的 VC 結構,其中似乎缺少表達致使語義的組成結構,原因無它,那是因 為此「致使」的意義不由 VC 結構或 VO 結構提供,而是由具有獨特形式與意義 的漢語重動構式提供。以下將舉例與說明:

(111) 我要當兵當兩年。 (聯合知識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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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為 SVOVC(了)重動構式。「當兵」代表一個始因事件,「當兩年」代表執行 事件中之動作行為所造成的結果,必須先有「當兵」這個始因事件存在,經過主 語執行動作行為,才使「當兵」這件事在時間軸上佔據「兩年」的長度,這段時 間長是動作行為所致使、產生的結果。採用重動構式,便將這事件原因與結果的 致使關係依照「時間順序原則31」(principle of temporal sequence) (戴浩一,1985) 表現出來。

(112) 我們上課上得精疲力竭。 (聯合知識庫)

此例為 SVOV 得 C 重動構式。「上課」是前提、原因事件,「精疲力竭」是原因 事件中的作用力持續進行後所產生的結果。因為有「上課」這個前提存在,才會 有「精疲力竭」的結果產生,VO 結構是一個表前提、原因的語義成份,「V 得 C」

結構表示程度或效果(聶志平,1995 ),VO 結構與 V 得 C 結構兩者表達原因與結 果的關係,由重動構式提供致使語義將兩者結合起來。

(113) 他打電話來說下午打牌打到七點。 (聯合知識庫)

此例為 SVOV 到 C 重動構式。「打牌」是始因事件,「七點」是動作行為停止的 終點,表達的是作用力發動者使持續進行的「打牌」事件在「七點」這個時間點 結束,VO 結構是造成「V 到 C」結構所代表之結果的原因,兩者之間的致使關 係由重動構式表達。

(114) 最怕遇到吃飯吃了兩三口就說「我飽了」的女生。 (聯合知識庫)

31兩個句法單位的相對次序,取決於它們所表示的概念領域裡的狀態的時間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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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例為 SVOV 了 C 重動構式。「吃飯」是一個前提、背景,沒有這個事件的存在 就不會有「兩三口」的結果產生。VO 結構代表一個原因背景事件,「V 了 C」結 構用來表達作用力發動者在此事件中執行某作用力而產生某單位的量,兩者亦具 因果致使關係,由重動構式提供了致使語義。

而 VO 結構與 VC 結構兩者之間除了具有因果致使關係外,VO 結構與 VC 結構間的語義還必須相容。漢語重動構式中,VO 結構所代表的事件類型(event type)與 VC 結構的內容不可相互矛盾,補語需與 VO 結構所代表之事件類型中的 動作行為之屬性相符,用以說明動作行為所造成之某單位的數量、某段的時間 長,抑或是某種狀態或程度的變化等結果。以「開獎」為例,跟此 VO 結構有關 的動作屬性是數量,因此只能與數量副詞或頻率副詞相容,如「開獎開二十個號 碼」、「開獎開了兩次」,不能接表時間屬性的時段副詞、時點副詞或表強度屬性 的結果副詞當補語,更不能接與動作屬性毫無關聯的處所副詞,否則會形成因語 義矛盾而錯誤的句子,如:「開獎開二十年」、「開獎開得很猛」或「開獎開到台 北」等。再以 Tai (1999)文中認定為不可使用重動構式的句子「他跳河跳了三個 鐘頭」為例,Tai (1999)認為「跳河」為「自殺」義,是一瞬間變化的事件類型,

縱 使 與 「 他 跳 水 跳 了 三 個 鐘 頭 」 (Tai, 1999) 具 有 相 同 的 表 面 結 構 (surface structure),亦不可使用重動構式。但筆者認為,「他跳河跳了三個鐘頭」並非不 可使用重動構式,此句不合法僅是因為 VO 結構與 VC 結構兩者之間的語義不相 容,若修正為「他跳河跳了三次」則可令人接受。

從以上的討論,關於 VO 結構與 VC 結構間的語義關聯與限制,我們可以得 到以下三項結論:

1. VO 結構與 VC 結構兩者,語義具有直接的因果關係:VO 結構代表始因事件、

VC 結構為結果事件,先有始因事件的出現,因而直接導致了結果事件的產生。

2. VO 結構與 VC 結構間的語義必須相容。即補語必須針對作用力所在之事件的 性質進行說明與補充。

3. VO 結構所代表之始因事件與 VC 結構所代表之事件結果間的因果關聯,是透 過重動構式所提供的「致使」語義進行聯結,並藉由重動構式獨特的形式展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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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小結

本章探討漢語重動構式中 VO 結構及 VC 結構的特點,並提出 VO 結構與 VC 結構之間的語義限制與關聯。在漢語重動構式中,VO 結構具有兩項特點:

1. 為構式的一個語義成份:不是單純的字面意義相加,也不是詞彙化了的詞,

意義已為一個整體,不可分開解讀,可視為一個起話題(topic)作用的名詞短語。

2. 代表一可持續進行的事件類型。

而對 VC 結構的探討包含 VC(了)、V 得 C、V 到 C、V 了 C 等四種結構形式 的探討,研究內容包含其補語類型與補語語義指向。漢語重動構式的補語類型共 有六種,分別為數量副詞、時段副詞、時點副詞、頻率副詞、結果副詞與處所副 詞,前文所述之四種不同 VC 結構形式各有不同的補語搭配類型:「VC」搭配數 量副詞、時段副詞與結果副詞等三種補語類型;「V 得 C」僅能搭配結果副詞;「V 到 C」可搭配數量副詞、時點副詞、結果副詞與處所副詞等四種補語類型;「V 了 C」可與數量副詞、時段副詞、頻率副詞與結果副詞等四種補語類型相容。而 重動構式的補語語義指向有兩種,一種指向動詞,另一種指向主詞。當補語語義 指向動詞,重動構式主要用來表示「作用力發動者所執行的動作行為造成某個事 件產生某種結果」;而當補語語義指向主詞,重動構式則用來表達「因某事件的 存在,而使作用力發動者本身在參與事件後產生了某種狀態變化」。

最後,分別討論完 VO 結構與 VC 結構各自的特點後,我們緊接著探討 VO 結構與 VC 結構之間的關聯與語義限制,得到三項結論:

1. VO 結構與 VC 結構兩者語義具有因果關係:VO 結構代表始因事件、VC 結構 為結果事件,始因事件的出現直接導致了結果事件的產生。

2. VO 結構與 VC 結構間的語義必須相容。

3.漢語重動構式以其獨特的形式與中心意義「致使」,使 VO 結構與 VC 結構間的 因果致使關係得以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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