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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1.1 研究動機

第一章 緒論

漢語重動句1(Verb Copying)(本文稱之為「漢語重動構式」),具有獨特的句 法形式與意義內容,本論文以 Goldberg (1995)所提出的「構式語法」(Construction Grammar)為理論基礎,對漢語重動構式進行形式及意義等特點的探討,最後並將 研究成果運用於漢語重動構式的教學,提升研究成果的應用與實踐性。

本章共分四小節:第一節闡述研究動機,說明本研究的重要性;第二節敘述 本研究之目的,並提出研究問題;第三節界定研究範圍;最後,在第四節說明本 論文的章節架構。

1.1 研究動機

漢語重動構式因為其特殊的句法形式,引起許多學者(王力,1944;Li &

Thompson, 1981;Chang, 1991;Hsieh, 1992;李訥、石毓智,1997 等)研究的興 趣,但目前為止,各家學者對重動構式的各項特點仍未達成共識,也尚未能為重 動構式建立一個全面且系統性的詮釋。下文將說明漢語重動構式的形式特點與目 前研究仍存在的爭議,並指出採用構式語法來研究漢語重動構式且將結果應用於 漢語重動構式教學的優點與必要性。

漢語重動構式的句法形式為:在一個單句中,出現兩個動詞,第一個動詞先 帶賓語,接著重複一次動詞之後再帶上補語,其形式可用 S+Vi+O+Vi+C 表示,

其中,S 為主詞,Vi為動詞,O 為賓語,C 為補語,兩個 Vi是同一個動詞(李訥、

石毓智,1997),例句如:「他吃飯吃很快」、「小李看書看累了」。而漢語重動構 式除了有 SViOViC 的句法形式外,尚有其他三種句法形式,如例(1)—例( 4)所示:

1關於漢語重動句,不同學者有不同稱呼方式,如王力(1944)稱為「敘述詞複說」,Li &

Thompson (1981)稱為「Verb Copying」,劉維群(1986)稱為「重動句」,黃正德(1988)、戴浩一 (1990)稱為「動詞照抄」,范曉(1993)稱為「複動句」,李訥、石毓智(1997)稱為「動詞拷貝結 構」,屈承熹(2006)稱為「動詞重複」。

目前學者們對此句法形式通常以「重動句」稱之,而本文由於是採用 Goldberg(1995)所提 出之「構式語法」對漢語重動句進行研究,因此,除了在第二章「文獻探討」的部分維持「重 動句」的名稱之外,其餘文章內容中皆採用「重動構式」之稱,指其為一形式與意義的配對。

2

(1) 「SViOViC」—他喝酒喝醉了。

(2) 「SViOVi得C」—她念書念得很快。

(3) 「SViOVi到C」—他看書看到兩點。

(4) 「SViOVi了C」—他睡覺睡了一個小時。 (李訥、石毓智,1997)

漢語重動構式句法形式的特殊性引起各家學者的研究興趣,前人研究(呂叔 湘,1980;范曉,1993;李訥、石毓智,1997;王燦龍,1999;劉雪芹,2000;

李咸菊,2006;陳俊光,2007a 等)多針對重動構式各項句法成份進行探討,如動 詞類別、賓語性質、補語類型等(詳見第二章),提出各句法成份的使用限制,並 歸納多種規則,以架構重動構式使用上的規範性。但是,雖然前人研究的貢獻良 多,至今在漢語重動構式的中心意義、形式分類、語義內容與句法形式間的對應 關係、結構成分限制、語用功能上,各家學者仍沒有取得一致的共識。舉例來說,

首先,目前學者們對重動構式中心意義(central sense)的認定不盡相同,熊仲儒 (2004)認為是「致使」,姚水英(2006)認為是「S 在 VO 方面怎麼樣」,陳俊光(2007) 則認為重動構式的中心意義是「持續」。再者,前人以不同標準對漢語重動構式 的類型進行分類,有的依照補語類型(李訥、石毓智,1997),有的依照動詞性質(劉 雪芹,2000、2005),有的依照形式結構類型(趙新,2001),還有的以補語的結構 形式來為重動構式分類(李咸菊,2006)。另外,對於重動構式的語用功能,各家 學者各有不同見解,如項開喜(1997)認為重動構式是用來「突出強調事物和動作 行為的超常」,李咸菊(2004)認為重動構式除了表達「超常性」,還能有「評議性」

與「雙重強調」等功能,除此之外,還有其它學者(李冬梅、2007;曾傳祿、2007) 表示,漢語重動構式是用來表達話語中的因果關係。

上述針對漢語重動構式各項句法成份進行探討的研究方法,目前尚無法完善 地解釋所有有關漢語重動構式的問題,且未能建構出一個系統性的詮釋體系。例 如前人在對重動構式之動詞所做的研究中指出,「動作動詞」具有使用重動構式 的強制性,必須形成重動構式以進行表達。例句如:「張三敲門敲了三次」(Hsieh,

3 本情景(Scene Encoding Hypothesis : basic human experience )的語義結構直接相連 (Goldberg, 1995),即語言與人類的生活經驗之間具有關聯性。除此之外,構式具 有原型結構(prototype structure),並組成關聯網絡(form networks),有些構式之間 憑著承繼層級(hierarchies of inheritance)和語義網絡(semantic network)構成家族性 (family resemblance)的關係。那麼,漢語重動構式的中心意義與人類的什麼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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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陳俊光,2007a)。比如說,白建華等(2009:68)指出,美國學生常犯的錯誤為:

在 VO 結構後忘記重複動詞,如「他喝水得很少」,本句應修正為「他喝水喝得 很少」。在傳統上,漢語學習者必須了解重動構式中有哪些句法組成成分、各句 法成分有什麼特徵限制,最後藉由背誦句法形式以求得正確的表達。教師雖然能 夠從句法結構的分析來提醒學生不要犯錯,但是,少了意義層面的理解,學生只 知道「要這樣用」,卻不知道「為什麼要這樣用」。Krashen (1982)認為,「可理解 的輸入(comprehensible input) 」才能有助於學習者的第二語言習得,且語法教學 必須與語義、語用功能相結合(劉珣,2007),因此,本文採用不嚴格區分語義和 語用(Goldberg, 1995:7)的構式語法,來分析漢語重動構式在意義及形式上的各 項特點,並藉由本研究成果為漢語重動構式的教學提供一個以人類生活體驗為基 礎、較符合人類認知的學習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