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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二、 研究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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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從臺灣的媒體論述中考察「民主聖地」如何透過政治菁英的動態和媒體 撰者的關注,使之自黨外運動反抗國民黨威權體制的民主化論述開始,歷經 臺灣民主化轉型的歷程至今,而廣泛於各式媒體所描繪的選舉盛況、紀念活 動、地景塑造、歷史教育、地方建設及文化資產定位等層面上。儘管臺灣的 民主化歷程首先影響了民主聖地的政治認同,但個別群體對民主聖地的記憶 也與文化意識和地方共識有所互動。終究,從媒體論述的強力傳播中,「民主 聖地」是否僅是空泛的競選口號,還是不斷積累與操作之下,各方極力爭取 的符號表徵,以之匯整為地方的認同資源?透過對臺灣民主聖地個案的比較 分析,本文希冀因此能對1970 年代後的臺灣政治史,提供「在地化」的豐富 記憶,並彰顯與之互動的認同發展及其變遷,進而展示個別縣市或地景空間 的「民主運動史」和民主化記憶。

二、 研究回顧

(一) 「民主」與「聖地」

「民主聖地」是近代以來,於中文語境中內部繼承與外在影響的互動下,

匠心獨具的特殊概念。為求把握其概念生成的特殊性與歷史進程,本文先析 論「民主」與「聖地」,最後再突出「民主聖地」此一神聖化的政治符碼。

1.中西共鑄的現代「民主」

「民主」的古今意義有很大不同,根據觀念史學者劉青峰研究,「民主」

在中文語境中有四種類型意義。第一種是「民之主」,特指皇帝,今已少用,

為中文古籍中「民主」最早出現的意涵。如在東漢班固〈典引〉一文中的「肇 命民主,五德初始」,蔡邕注為:「民主,天子也。」;第二種為「民為主」下 的各種制度運作,指涉源自西方的現代民主(democracy)觀。最早出現於1860 年代來華西人的中文著述裡,後來首位出使歐洲國家的中國人郭嵩燾在記述 中也使用「民主」一詞來解釋歐洲國家政制;第三種作形容詞用,如「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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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國」、「民主黨」及「民主法」,指稱與中國君主制度不同,實行民主政制的 對象;第四種仍為「民之主」,但卻是經選舉產生的人民統治者。3其中第一 種類型的「民之主」和第二種類型的「民為主」之差異,於晚清至民初面對 西力衝擊下的概念轉變與意義評價(對民主的正面、負面或中立觀點)最為 學界所注目。而即使是第二種類型的「民主」,不同政治觀點的人在使用「民 主」時也包含了各自不同的概念,如平等或是大眾參與等等。4此外,筆者曾 參加日本學者水羽信男在國立政治大學的一場學術演講。會中水羽先生討論 中國的「民主」歷史敘事時,指出在民國時期(1912-1949),「民主」最初與

「君主」已形成對比,而不僅僅只是意味著源自西方的民主(democracy)。

他更以當時中國民主同盟的的重要人物羅隆基等人為例,敘述除了政治民主 的自由、平等、制衡等複雜意涵以外,經濟分配平均的「經濟民主」也是實 現「民主」的重要概念。5另一方面,林竣達的碩士論文討論臺灣戰後政治主 體的誕生時,也對1970至1980年代的「民主」概念進行研究。他從政治、社 會運動者的不同論述或行動意圖,以及「民主」概念的異同進行剖析,進而 嵌入其關切的四類型政治論述之變遷,包括自由主義現代化、選舉、臺灣民 族主義以及社會運動。而「民主」內涵隨不同政治、社會運動者的觀點至少 有「法治」、「選舉」、「地方自治」、「住民自決」、「女性自覺─自主投票」、「實 質平等」、「保障少數」等等,最普遍認同的則是「人民主權」概念。6從劉青 峰和水羽信男以中國為視域,以至林竣達針對臺灣範圍的研究所得,皆表現 出政治社會行動者在不同時代及環境下,為解決政治社會問題,訴諸「民主」、 對「民主」概念的不同理解與想像。劉清峰觀察到「民主」作為形容詞使用 的現象,更顯示了將「民主」想像加諸於指涉對象的目的性,尤其點出「民

3 劉青峰,〈觀念史研究與數據庫的建立和應用〉,收入於項潔主編,《數位人文研究的新視野:

基礎與想像》(臺北:臺大出版,2011),71-73。

4 劉青峰,〈觀念史研究與數據庫的建立和應用〉,收入於項潔主編,《數位人文研究的新視野:

基礎與想像》,75。

5 水羽信男,〈民國時期有關「民主」的歷史敘事〉,臺北:國立政治大學季陶樓,2020.03.12。

6 林竣達,〈政治主體的誕生:戰後臺灣政治論述及民主概念1970s-1980s〉(臺北:國立臺灣大學 社科院政治系碩士論文,2010),139-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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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的「聖地」之可能性。

2.從宗教到國族的「聖地」

「聖地」一詞源自西方宗教概念,依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7「聖 地」意為「教徒對其創教者出生地、葬地或悟道地的尊稱。如耶路撒冷、麥 加等。」蘇格蘭宗教學者史密斯(William Robertson Smith)早在 19 世紀末 即觸及「聖地」(holy places 或 sacred places)研究,他在由講座課程成書的

《論閃米人8的宗教:基礎習制》(Lectures on the Religion of the Semites:the Fundamental Institutions)中認為人神之間的關係不是獨立於物質環境的,神 是整個自然中的一部分。特定之神聯繫特殊之地,通常我們表達屬於神的自 然事物時用「神聖的」(holy)一詞。例如「聖地」(holy places)和「聖物」

(holy things),而「聖人」(holy persons)及「聖時」(holy time),甚至是特 別的動植物,都被賦予並證明其特別的神性聯繫。這些擁有超自然力量的存 在廣泛發生於生機多變的環境之中,在閃米特人的宗教制度內具有重大作 用。對於聖地,早期的宗教概念中是只有佇立於其地的儀式展示才有意義,

也顯示出特定時空的限制性。但從閃米特人由圖騰信仰發展到宗教信仰的過 程中,圖騰聖地逐漸擴大為宗教聖地,人神之間的媒介──神職人員與儀式 都起到使之變遷的作用。且「聖地」不是抽象的存在,而是具體的有形之境。

9此外,奠定集體記憶理論的法國社會學家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也 以基督教徒群體對聖地的集體記憶,從福音書中進行探討。他認為基督教義 深刻地改變了耶穌的故事,而記憶集中在有利於產生崇拜的神聖之所。聖地 所記念的,與其說是由當時的目擊者證實的事實,倒不如說可能是在離這些 發生地點不遠處所形成的信仰。信仰通過在這樣的環境中扎根而得以強化,

7 網站: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http://dict.revised.moe.edu.tw/cbdic/,2019.06.12查詢。

8 又稱「閃族」,此一族群劃分儘管有種族爭議,但在語言上包括希伯來人、阿拉伯人、亞述人、

腓尼基人和巴比倫人等等,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的宗教經典初始都使用閃族語紀錄。

9 William Robertson Smith, Lectures on the religion of the Semites: the fundamental institutions (London:

Adam and Charles Black, 1894), 8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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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往專注於超自然的事實,從而構成了許多基督教核心教義的基礎。如果想 要讓一個真理駐留在群體的記憶之中,就需要用事件、人物和地點的具體形 式表現出來。這是因為純粹抽象的教義真理不是一種回憶,抽象的真理,並 不是能使我們參照過去的一連串持續事件,而屬於一種希望或願望。哈布瓦 赫解釋道:

為了讓人們不把贖罪這一抽象的觀念僅僅看作是願望,而要把它當作一 個歷史事實或者一個經驗事實來信奉,這些記憶就有必要宣稱這一觀念 屬於一種活生生的傳統,有人見證。……這個觀念和這些記憶要興盛不 衰,及時結合在一起,就必須負載起人和地點的意象,具備能夠使回憶 個性化,能夠得以持續的那些特徵。……其中的一些事實,較之於其他 事實來說,尤為顯著。它們甚至有一種脫離時空的趨勢,至少要脫離門 徒們記憶中保留的有限的時空區域。它們與更早的事實勾聯起來,是《舊 約》中先知早已預言到的事情,因而成為《舊約》中提到的事件的一部 分。10

儘管基督教徒的集體記憶於「追溯」、改造基督生活的各個細節、以及這些細 節所出現的地點之回憶,有時也會遭遇來自各類事物的阻力,包括既定的儀 式、機械性或物質性的陳規慣例,以及嵌刻在教堂或紀念碑上的古代紀念。

但是,在每個時期,為了迎合基督教當時的迫切要求,適應其需要和願望,

它仍然是一努力改造的過程。最終,我們的關注點並不是指向最早的事件,

或者可能指向這些事件的源頭,而是指向信徒的群體,指向他們的紀念活動。

11史密斯和哈布瓦赫兩人的研究,將歷史地理與聖經內容聯繫時所稱呼的「聖 地」(The Holy Land)是一神教中具有神聖獨一性的專有名詞,指的是巴勒 斯坦(Palestine)。雖然強調神聖獨一性,卻也可以是合眾為一的集合概念,

10 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著,畢然、郭金華譯,《論集體記憶》(上海:上海人 民出版社,2002),328-331。

11 莫里斯·哈布瓦赫(Maurice Halbwachs)著,畢然、郭金華譯,《論集體記憶》,40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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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說明哈布瓦赫所述的巴勒斯坦內各個神聖之地時,以可數的「聖地」

(sacred places或holy places)對應。12就此而言,本文在民主聖地的描繪中所 使用的「聖地」,雖然獨一無二,但亦以可數的「聖地」作跨語境的理解較為 適當。

但是「聖地」一詞,如何在中國繁衍出不僅意指宗教教義的神聖地方,

更成為國族或族群認同的崇高理念呢?近代中國形塑國民意識,建構民族國 家時,出現了另外一種神聖的土地論述,即「神聖不可侵犯的國土」。思想史 學者楊瑞松從國民/國土論述呈現清末民初的「空間國族化」時,指出在中 文語境中,以「神聖不可侵犯」來形容國土地位者,陳獨秀極可能是開創者。

「神聖不可侵犯」更早是用來形容君王的尊貴地位,甚至其源頭並非來自中 國古籍,而是出自日本1889年(明治22年)所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章 第三條:「天皇ハ神聖ニシテ侵スヘカラス」(天皇為神聖不可侵犯)。由於晚

「神聖不可侵犯」更早是用來形容君王的尊貴地位,甚至其源頭並非來自中 國古籍,而是出自日本1889年(明治22年)所頒布的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章 第三條:「天皇ハ神聖ニシテ侵スヘカラス」(天皇為神聖不可侵犯)。由於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