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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四節 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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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擱置不論,而僅針對出版時間較無疑義的十部小說進行討論。

除了出版時間的因素之外,還有幾部小說的類型特徵是否足以被視為「才 子佳人小說」亦存有討論之空間,例如《嶺南逸史》一書在孫楷第《中國通俗 小說書目》中即未被列入「才子佳人」小說一類,而是被列於「英雄兒女」一 類,97又如《玉蟾記》一書在胡衍南所進行之相關研究中,亦被劃歸於「世情小 說」一類,98然而此二書在吳禮權《中國言情小說史》中依然被劃歸為「才子佳 人小說」一類,99顯見就小說分類的現實情況而言,誠然存有諸多尚待討論之處。

然而不可諱言的是,小說類型學實際上可謂為一種具有強烈後設性質,並且適 應於學術研究論述之方便性的現象,在本論文所欲討論的十部小說中,有諸多 合於傳統小說觀點之「才子佳人小說」著作,但亦存有部份「妾身未明」的小 說著作,然而學者實際上多已注意到清中葉才子佳人小說本身與其他小說類型 流派存有混雜、交融的現象,張俊《清代小說史》以「涉筆世情」、「雜揉戰爭」

來統括這種混類現象,100而王穎《才子佳人小說史論》亦指出了相近的觀點。101 這說明了類型批評作為一種後設研究,仍然存有其爭論之處,然此一爭論並非 本文討論重心,筆者實期望藉由類型批評的方式,指出「小說創作中一套常規 手法的體系,一套預設的閱讀期待」102,進而能夠說明此套成規在清中葉才子 佳人小說所產生之轉變。換言之,本論文乃是企圖藉由一個自明末清初以降已 然具有成熟敘事成規之小說類型,作為一個釐定小說屬性的框架,以人物形象 以及情節結構作為才子佳人小說敘事成規之基本表現,在一個較為廣義的才子 佳人小說界義之論述基礎上,說明清中葉以後的才子佳人小說如何在其類型框 架中,繼承、改動,乃至模糊原有的類型界線,從而展現了不同於明末清初才 子佳人小說已然奠定的敘事成規。因而本論文目標不在於重新確認清中葉才子 佳人小說的類型特性,而在於藉由將這些小說作品放置在才子佳人小說這一類 型背景中,進行其在小說敘事形式,以及文化內涵上的解讀。

第四節 研究方法

本論文之發想在於才子佳人小說的創作與發生,意謂著小說作者在其所處

97 孫楷第:《中國通俗小說書目》(臺北:木鐸出版社,1983 年),頁 171-175。

98 胡衍南:〈清代中期世情小說研究——以《蜃樓志》、《清風閘》、《雅觀樓》、《痴人福》、《玉 蟾記》為主〉,《國文學報》第47 期(2010 年 6 月),頁 263-290。

99 吳禮權:《中國言情小說史》,頁 322-323。

100 張俊:《清代小說史》,頁 296-301。

101 王穎將清中葉才子佳人小說分作四類,第一類是指續彷《紅樓夢》之作品、第二類是延續 前期才子佳人小說品格之作品、第三類是延續張俊觀點的涉筆世情、雜揉戰爭作品、第四類是 英雄兒女小說以及狹邪小說,然而王穎也強調四類作品並非涇渭分明地獨立存在,尤其後兩種 情況更難以區分。詳見氏著:《才子佳人小說史論》(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 年),

頁336-339。

102 陳平原:《小說史:理論與實踐》,頁 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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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體系中的反映轉化,小說作品本身實際上乃是作家通過敘事創造所揭示的 文化特質之具體呈現。103那麼當才子佳人小說發展至清代中葉之後是否具有任 何「新」、「異」之特質變化,對於原本流行於明末清初時期的才子佳人小說,

其所繼承並且持續者為何?其所拋棄並且轉變者為何?

在上述的思考向度中,首先,本論文將針對清代中葉的才子佳人小說在其 出版時之結構進行討論,將小說前後附錄之序跋、題詞、凡例、讀法,以及評 點者對於小說內容之評述作為小說正文故事的副文本進行思考,104可以發現這 類共生式文字對於讀者之閱讀具有明顯的指導作用,而考量到小說作者對這些 文字的可操縱性以及確保閱讀正確之企圖,更突顯出了小說形態的複雜程度。

副文本與小說故事之間的互動關係,可以說具有補充、強化、反諷、修正、對 抗的複雜面相。而從具體的分析中來看,更可以發現這些小說故事之外的講述 性、議論性文字,不僅僅是作為協助、指導讀者進行閱讀的文字而存在,實際 上更反映出了清代中葉才子佳人小說如何依賴這類文字重新思考其作品與前期 才子佳人小說之間的關係,這也說明了清代中葉才子佳人小說在進行言情故事 的重新書寫過程中,小說作者同時也在進行一種重新的言說與自我的定位,不 只表現出對讀者的指導意圖,實際上也是一種對小說內容「該說什麼」的重新 構成。本論文透過副文本與文本之間的互動觀察,期能對於小說作者試圖建構 的故事框架有更全面的掌握。

其次,本論文以清代中葉才子佳人小說為研究材料,將其置放於才子佳人 小說的發展脈絡中進行考察,在研究進路上,希望透過與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 說以及相關的研究成果進行對話,思索小說自身在對前期小說具體的承衍過程 之中展現了何種變化。清代中葉才子佳人小說與明末清初小說之間雖然並不存 在有明顯的「接續」關係,但是才子佳人小說乃是一種「大文本」的集合體,105

103 陳平原談論晚清小說敘事模式之變化的看法為本文所借鑒,他強調小說形式研究理應與文 化背景研究相互結合的原因在於:「承認小說敘事模式是一種「有意味的形式」,一種「形式化 了的內容」那麼,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就不單是文學傳統嬗變的明證,而且是社會變遷(包括 生活型態與意識形態)在文學領域的曲折表現。」詳見氏著:《中國小說敘事模式的轉變》(北 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 年),頁 2-3。從這點來看,小說形式與其文化體系之間,實際上 具有密切的互動關係。

104 副文本(paratext)這個概念由熱奈特(Gerard Genette)所提出,在其著作《副文本:闡釋 的門檻》中對其類型進行劃分,包括了:出版商的內文本、作者名、標題、插頁、獻辭和題詞、

題記、序言交流情境、原序、其他序言、內部標題、提示、公眾外文本和私人內文本,一共十 三種形式。在敍事文學中,副文本和正文本互為表裏、相輔相成,共同組成文本。熱奈特對副 文本進行的系統研究不僅動搖了片面的傳統批評定勢,創造性地把文本邊緣納入敍事學的考察 範圍,填補了敍事學研究的空白,而且為分析小說敍事結構提供了新的批評工具。有關論述可 見朱桃香:〈副文本對闡釋複雜文本的敘事詩學價值〉,《江西社會科學》(2009 年 4 月),頁39-46。

105 高桂惠在續書研究中以蹤跡(trace)的在場哲學概念解釋經典小說及其續書群體的關係,

並且將此二者之間的續衍關係視為一個大文本的集體現象,認為續書之創作是「對前進(經典 小說)的破壞力量展開抵銷與沈澱的工作。」續書不僅意謂著故事的延長(prolongation),更 是「文學傳統與重述語境共同建構出視野融合的紛雜現象,具有二度創作文本的意義,以及跨 時代、跨文本的文化特質。」其說詳見氏著:《追蹤躡跡—中國小說的文化闡釋》(臺北: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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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葉才子佳人小說之創作,實際上乃是在與前期小說的「對話」關係中展 開,106而後期小說在故事、修辭、寓意的變化,實際上也呈現了對前期小說的 重新思考,從小說在家╱國、才╱德、經世╱出世、言情╱論學等命題之間所 呈現的複雜互動關係進行觀察,更可以發現其中承襲與轉化之痕跡。

再者,從小說的指涉意涵而言,明末清初才子佳人小說在具體的敘事模式 創造之中,透過了才子╱佳人之愛情遇合展現了豐富的政治隱喻特質,展現了 作家寄寓「君臣政治遇合」的主題思想表現;107然而當清代中葉小說作者對於 前期小說展開重新思考,並且試圖改換讀者之閱讀期待時,實際上說明了清代 中葉小說家們在「言情」的演述過程中,已經形成了另外一種言說之意涵,從 政治隱喻的角度而言,清代中葉小說家所關注的不僅僅是知音遇合的問題,更 是個人以「立言」之事追求「立身」之所的自我探尋。108

綜上所述,本論文以小說前後的附錄性文字作為思考之開端,進一步針對 小說作者所提出之閱讀框架與自我定位加以檢視,透過對於才子佳人小說文本 之細讀進行思考,剖析清代中葉小說作者「細讀、重讀、誤讀」才子佳人小說 文本的過程,並且結合清代中葉文化背景之考察,思索清代中葉才子佳人小說 所帶引出之文化現象,同時將清代中葉小說放置回才子佳人小說的類型意識中 進行討論,探究小說在歷史思維的變異中所呈現的文化現象,在小說人物命運 歷程上所突顯對於世界秩序狀態的思考向度,在言情書寫的實踐中對於個人與 國家之間的文化折衝。本論文更將重新對於小說在類型意識以及小說理念之間 的互動關係進行思考,期能對於清代中葉才子佳人小說所反映出來的文化現象 有更為深入的闡釋。

本論文首章緒論之後,第二章將關注清中葉才子佳人小說如何利用小說前 後序跋的共生性文字作為故事之副文本,並且以此影響著讀者對於故事的理解

出版社,2005 年),頁 5-12。具體來說,才子佳人小說作為一種小說類型,後起之小說作者實 際上是在前期小說的影響焦慮下進行創作,如何與前期小說進行對話,並且對此類小說已然成

出版社,2005 年),頁 5-12。具體來說,才子佳人小說作為一種小說類型,後起之小說作者實 際上是在前期小說的影響焦慮下進行創作,如何與前期小說進行對話,並且對此類小說已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