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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架構

在文檔中 技術創業之專利管理策略 (頁 18-0)

Ⅰ. 導論

1.3. 研究架構

本研究的研究範疇與架構如圖 1-1,簡述如下:

1.產研合作研究:首先將以產研合作與技術研發為重點,以經濟部科技專案為基 礎,探討在科專資源下業界合作制度之發展歷程與技術成果移轉落實方案的執 行績效,了解利用政府資源研發技術後,可以使用的成果移轉與授權模式,以 作為技術創業的參考。

2.從技術創業文獻中,建構產研合作創業之分析模式,再以工研院之技術創業個 案進行實證研究,選擇三個不同創業個案包含客機改裝、客艙系統及 RFID 技 術等創業個案,了解該創業個案的技術創新與研發內容、產業背景與目標市 場、創業策略、技術成果授權與作價方案,透過產研合作創業的「動態的資源 與價值流動模式」進一步研究三個創業個案之創業模式與面臨之挑戰。

3.技術創業之專利管理策略研究:透過專利文獻與智慧財產法律研究,研究專利 制度之基本精神、專利分析的策略、專利申請與保護、專利權權利範圍解讀與 侵害訴訟的基礎等,進一步建構技術創業之專利管理策略模式,研究專利之創 新與申請保護策略;以專利有效性分析作法,建立市場迴避與技術迴避策略;

藉由專利檢索,以引進專利策略;以及進一步結合智慧財產權法律實務,進行 專利瑕疵分析,以因應專利權訴訟之抗衡策略。

4.從創業個案中選擇 RFID 產業為技術創業之專利管理策略應用實例,從 RFID 產

業研究中,分析 RFID 市場與技術趨勢,以及進行產業定位與競爭分析,發展

權、專利權之法定要件、專利權效力與權利範圍、專利侵害的態樣與損害賠償與訴訟等;

第二部份分析專利文獻,介紹智慧財產權管理、專利分析工具的應用、專利地圖、專利 迴避、專利屬地主義的原則、專利保護與國際佈局、專利侵權與非親權鑑定,以及專利 權保護之不足與專利授權策略等等。

第五章,從專利法律與文獻中建構「技術創業之專利權管理模式」,從專利實務與 法律基礎中介紹專利有效性分析與瑕疵分析之工具,進一步建構包含創新與申請保護策 略、專利市場與技術迴避策略、專利技術引進與授權策略以及專利抗衡策略。並以 RFID 為實例,透過產業研究與新創事業定位策略後,以 RFID Tag 為專利檢索範疇,探討發 展 RFID Tag 新創事業之專利管理策略與建議。

第六章,將本論文之研究成果整理與提出後續研究之建議。

Ⅱ.產研合作研究

2.1.文獻回顧架構

文獻分析包括四領域:從產研合作目的與類型,到研究成果完成之技術移轉,進一 步了解技術評價的方式,最後從創業角度了解技術作價入股的法律與實務作法。

2.1.1.產研合作文獻回顧

本節探討研究機構與業界合作的相關文獻,Geisler 與 Rubenstein[24]曾將學界與 業界互動的研究文獻分類為六類(Geisler 等,1989):(1)探討產學在任務方面與目的上 的本質差異;(2)探討產學組織結構與政策上的差異;(3)探討研發人員的哲學、導向、

與興趣的差異;(4)探討產學合作成效及合作機制;(5)探討產學合作對產業界及學界的 利弊;(6)探討如何評估產學互動的成效等。

Lois, Peters 與 Fusfeld,H.[37]探討研究機構與業界合作的理由,包括:(1)尋求 業界研發經費的支援;(2)業界提供的經費在運用上比政府經費自由;(3)業界合作提供 了師生接觸實務∕實際問題的機會;(4)業者執行政府專案計畫被要求提供配合款。

Lee, Y.S.(1994) [35]整理美國 1980 年代至 1990 年代主要的技術發展政策,重要 的法案包含(1)1980 年拜杜法案(Bayh-Dole Act)允許美國聯邦政府資助的研究機構可 以擁有研發成果的智慧財產權,(2)1984 年合作研究法案(Cooperative Research Act) 取消了聯合研究行為受到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懲罰性賠償的規定,使公司、學 校及研究機構可以從事聯合研究的行為,(3)聯邦技術移轉法(Federal Technology Transfer Act)授權國家研究機構與業者簽訂合作研究合約(Cooperative R&D Agreements, CRADAs)及技術授權合約(Lee, 1994)。

John Hagedoorn, Albert N.Link 及 Nicholas S. Vonortas 三人(2000)[32]從技 術策略的角度分析研發合作的理論文獻,並分析企業形成研發夥伴的理由(John Hagedoor 等,2000),包含:(1)避免技術交易所需成本;(2)擴大合作範圍;(3)利用建 立的網路增加企業效益;(4)結合外部互補性資源發展持續性競爭優勢;(5)促進組織學 習並內化為核心競爭力﹔(6)創造新的投資機會;(7)加強夥伴間的知識流動與分享;(8) 降低研發成本;(9)降低風險;(10)增加競爭力。而政府鼓勵研發合作的目的包括:(1) 減低研發投資的失敗機會;(2)加速技術創新;(3)增加產學研單位間技術資訊交換與分 享。

國內探討研究機構與業界合作的相關文獻包括:

李仁芳、黃正一(1996)[87]以 TNPC、HDSL、DECT、醫用超音波及 HDTV 等五個由工 研院主導之政府科技專案合作開發計畫為對象(李仁芳等,1996),探討產業經理機制對 計畫運作成效之影響。

張保隆、許瓊文、蔡千姿(1997)[101]從工研院的業界合作業者進行滿意度調查研 究,從業者的角度探討業界合作制度與規定的問題。

虞孝成、吳念祖(2001)[128]研究我國經濟部科技專案業界合作制度的演進與趨勢 探討,整理過去自 79 年起推動試驗期、調和期、改變期與 89 年起的成果下放期的業界 合作制度,並探討過去模式以及所發生的問題,並提供科技基本法成果下放政策之因應 作法參考(虞孝成等,2001)。

史欽泰(2001)[78]介紹工研院推動開放實驗室之作法,以全資源服務的角色協助產 研合作,將研究機構所累積的技術、人才以及設備與業界互動,應扮演的角色,包含:

第一、成為培育高科技公司的搖籃,第二、為企業研發的基地,第三、政府科技專案成 果落實之處,第四、重要技術與人才產生的場所,第五、國內技術移轉與國際技術機構 交流的據點(史欽泰,2001)。

2.1.2.技術移轉文獻回顧

研究機構與業者合作的績效可依業者提供的研發配合款來衡量,最有意義的不外乎 業者願意接受技術授權。研究機構擁有政府投入的研發資源,且已累積相當多的研發成 果,透過技術授權能提昇國內產業之競爭力,促使產業升級,業者回饋技術授權金也將 對國庫與社會形成良好循環,因此有許多探討技術移轉授權的文獻。

Barry Bozeman(2000)回顧美國學校及研究機構十年間的技術移轉相關文獻(Barry Bozeman,2000)[5],並從文獻中建構一個分攤效益的技術移轉模式(Contingent

Effectiveness Model of Technology Transfer)。

Everett M. Rogers, Shiro Takegami 與 Jing Yin(2000) [23]分析研究機構與學 校技術移轉的過程與方式,其中包含:(1)衍生公司、(2)授權、(3)技術報告與出版品、

(4)研討會議及(5)合作研究合約(CRADAs)等五種,衍生公司是一種非常有效的技術移轉 方式。

中被有效地使用;(2)當地員工對於輸入之技能可以完全接手;(3)能擴散到其他同業廠 商;(4)員工能依當地特殊需求或不同目的而對技術加以改進。

黃能宗、陳素娟(2000) [118] 分析技術移轉的整體環境面,介紹美國技術移轉的 特色、技術移轉成功的關鍵因素,並檢討我國技術移轉環境,配合我國科技之發展趨勢,

探討未來可行之機制。

涂嘉玲、柯承恩(2001) [99]以電子資訊領域為例,研究工研院技術移轉績效之評 估,評估指標包含營收成長率、毛利成長率、勞動生產力、資本生產力、投資報酬率、

研發費用比率及對產業經營發展與衍生公司之貢獻等八項。

凌家駿、袁建中(2004)[94]探討研究機構技術落實策略的發展歷程,以模糊多評準 決策的方法,尋找工研院歷年來的技術落實策略以及其背後的策略義涵。在技術落實方 案的選擇上「技術受保護的程度」最高的權重,其次為「技術商品化的可能性」、「移轉 時效性高」。其次,在評估各個時期在四項技術落實方案的選擇上,1970 年代、1980 年 代、1990 年代分別以「技術服務」「單向擴散」、「雙向擴散」為該時期最為重要的技術 落實方案,其中 1990 年代以後,技術落實方案的選擇上已漸趨於多元化。

2.1.3.技術評價文獻回顧

在技術授權計價實務研究中,譚瑞琨、陳秉鈞(1996)[137]整理技術授權評價及權 利金決定方法的文獻,將技術評價方法區分為四類:(1)市場法:是在技術市場中,尋 找相同或相似技術之交易資訊,以此技術價格為基準,對目標技術進行評價。(2)成本 法:是以被授權者的立場,評估其自行研發或向第二技術來源購買相同或相似技術的成 本,以此成本水準作為技術評價的基礎。(3)收入法:是直接評估目標技術對被授權者 利潤的貢獻,衡量的基本方法是計算技術對未來現金流入或生產成本節省之淨現值,以 此值當作該技術的實際價值。(4)定性評估法:對新技術而言,其未來失敗的風險高,

尤其是產品的市場尚未具體成形的技術,其未來利潤無從評估,技術的獨特性使得市場 法不得而行,如果成本法不被採納,此時只得用定性評估分析法,透過協商討論,決定 此新技術的價值。

翁瑞聰(1993)[97]探討技術授權金之影響因素及其效果,研究結果顯示 1.「授權 者國籍」及契約之「限制條款」對權利金有影響。2.授權者特性、被授權者特性、技術 特性、產業特色及移轉過程特性會影響授權績效。

Bidault F.(1989)所著 Technology Pricing [9]書中將技術授權報酬分為持續支 付權利金(Running Royalty)、一次付清(Lump-sum payment)及相互授權

(Cross-licensing)等。從授權者立場探討技術計價談判的影響因素有六項,包含技術 的獲利能力、研發成本、機會成本、移轉成本、產業技術水準及侵權的罰金。

Boer F. Peter (1999) 著作 The Valuation of Technology [10] 提到科技授權 評價通常涉及智慧財產價值評估。授權費可以一次收取、每年支付一定額度、以年收入 的百分比來繳交,更複雜的是上述各種方法的混合。另外,Boer 也提到科技選擇權的觀 念,當公司在科技上的投資能使公司實現其願景時,公司才會執行這個選擇權,科技選 擇權包含履約的權利、確保權利所需的資本需求(如現金或股票等)、技術性知識及專業 員工等。

劉尚志、古光宏(1992)[134]研究技術計價的影響因素將技術報酬的型態分為四項 (劉尚志等,1992):權利金、一次付清、相互授權及技術作價入股。

洪振添(2000)[93]介紹常用智慧資產評價模式及其應用,智慧資產價值係指「公平 市價」,即在公開市場與商業行為下,標的資產之買賣雙方皆認為合理與願意成交的價

洪振添(2000)[93]介紹常用智慧資產評價模式及其應用,智慧資產價值係指「公平 市價」,即在公開市場與商業行為下,標的資產之買賣雙方皆認為合理與願意成交的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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