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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二節 研究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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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背景,瞭解在國際規範影響下,影響多元行動者在協力、網絡與擴散轉變的因 素,並探討是否與體系的採用具有差異性。而在社會網絡分析部分,則是探究政 策場域中的行動者,彼此的互動關係是否會隨著政策轉變而改變?期望本論文對 中國大陸森林治理與政策制定過程進行客觀、中立的解釋,並嘗試和協力及網絡 理論進行對話。

第二節 研究目的

面對全球氣候變遷與環境治理議題,過去主要以國家(state)角色作為政策 倡議的傳統策略,制定跨國的協議與規範要求各國恪守並達到其標準。然而在京 都議定書制定後的二十年,各國檢視實際執行效益發現並無法有效實踐當初訂定 的預期目標。因而檢討所謂的國家「正式權威」(formal authority)途徑,在全球 化的政策場域所面對的困境與解決方案。過去以國家做為政策倡議的基礎,也開 始思考以「非國家市場驅動」的非正式途徑概念,來重構環境管理中的協議

(Bernstein & Cashore, 2012)。整個氣候變遷的影響層面,遍及碳排放、水資源 衝突、生物多樣性與空氣污染日益嚴重等問題。這些議題皆與全球森林遭到破壞 的情勢,所引起的環境變遷有著密切關係。而森林認證規範涉及到國家政治與經 濟的因素,森林銳減與濫伐所引起的環境問題,不僅抑制了經濟發展,且影響森 林經營者的觀點,衝擊林業市場。這也就是為何森林認證途徑隨之被重視,即使 是由非政府組織所倡導,也獲得各國政府的重視,並進入國家森林認證政策的議 程中。由於森林認證政策是全球環境永續發展中,相當重要的策略之一(UNFF, 2000)。以兩個國際認證體系而言,PEFC作為一個「傘型體系」(umbrella system),

與各國體系互認體系結盟的模式,廣納國有森林大量的面積進入體系中,在森林 管理(Forest Management, FM)認證面積近年早已超越FSC。而FSC則是強調作 為一個獨立自主的認證體系,以統一標準來審核、評估各國的認證。然而,這兩 個國際體系仍有其共同點,便是透過國家倡議、標準審核原則,提供給全球各國 認證標準的依據。同樣也藉以非政府組織的非正式途徑,透過市場模式推廣至全 球。以目前主要的認證體系來看,各體系皆有許多共同點。然而「美國樹農系統」

(American Tree & Farm System, ATFS)在認證體系特徵中,並未標榜所謂的「林 產品生產」特徵。也就是代表ATFS並未有認證商標的使用(表一-1),僅是做 為一個認證審核機構為其主要功能。目前全球五大重要的認證體系,皆為獨立治 理的機制,且為公開且透明的認證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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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1 森林認證體系特徵表 協力廠商

審核

產銷

監管鏈 公開報告 利 害 關 係

人諮詢 獨立治理 商標使用

ATFS V V V V V X

CSA V V V V V V

FSC V V V V V V

PEFC V V V V V V

SFI V V V V V V

資料來源:Fernholz, Howe, Bratkovich, & Bowyer(2011: 8)

森林認證至今已發展超過二十年,過程也不是完全順利。由於各國有不同的 風土民情以及地理的差異性,兩大國際體系正面臨各自的挑戰。尤其,不同認證 標準陸續制定,各體系在市場機制中彼此競爭(Cashore, Fred, Meidinger &

Newsom, 2006),而產生的擴散與轉移效應。以本論文談論到的政治經濟影響層 面而言,中國大陸儘管將認證政策的權力向下釋放至地方政府。但中央層級對於 國際認證政策與規範,在溝通與協商上存在著衝突情況(Cashore, 1999)。因此,

在探討全球化規範與跨國政策影響的議題時,應該思考的問題是:一、跨國行動 者、國際制度與全球經濟的影響力;二、如何以跨國行動者與國際制度來影響國 內政策制定,做為全球化管制的途徑(Bernstein & Cashore, 2000, 2012)。Bernstein

& Cashore(2012)曾提出四大影響國家政策制定的途徑,認為國際制度對於國 內政策制定的影響,不能單就國際規則途徑進行檢視。而「國際規範與論述」、「市 場介入」與「直接接近國內政策」等途徑,也彼此互相依賴產生政策影響力,是 一種超越政府之外的策略體現。以WWF為例,早在1990年便開始支持FSC所提 出的森林認證機制。爾後,在2000年更扮演中介者角色引進至中國大陸,與跨國 企業IKEA密切合作共同向企業宣傳。而WWF也強調全球的森林認證目標,不僅 希望改變國家對於環境關懷的具體措施,更期盼影響國內的決策,使保護環境的 過程更透明及多元(Bernstein & Cashore, 2012, p. 594)。本論文研究目的有四點,

說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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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本論文著重於對政策制定領域的重要價值性。尤其過去全球森林認證 政策討論,多以先進國家作為個案分析的經驗(Bouslah, M’Zali, Turcotte & Kooli, 2010; Lister, 2009)。然而,卻忽略了發展中國家其行動者在環境議題的參與及協 力模式。而開發中國家的環境問題之解決策略,更應該被高度關切與瞭解。尤其,

中國大陸是全球重要的開發中國家,在政治與經濟面向仍受高度政治體制所影響。

身為公共行政學者,無法將中國大陸對於全球政治、文化之重要性排除在外。然 而,過去相關研究較少針對中國大陸的政策制定過程,探討行動者在政策場域中 實際的協力關係。因此,本論文第一個研究目的是,中國大陸作為重要的林業大 國4,行動者如何在政策制定場域中進行彼此的協商,並促進行動者彼此協力。

為何行動者在協力合作的過程中有不同模式的差異,而影響對於認證體系的採用 結果?是因為政府正式的行政與介入而造成的協力,抑或是組織間水準信任與溝 通的合作所導致的結果呢?

第二,全球森林認證概念最先由歐洲開始興起,而這個區域大多為先進國家 代表,對於環境管理也領先全球發展出一套「共同管制」(co-regulation)的途 徑。但不同的是政府退為二線輔佐的角色,僅以國家角色來管制私人規則及決策 權威(Lister, 2009)。而透過共同管制而採取認證的國家,相較以森林法規去規 範的情況,更快速提升了行動者的參與意願,且更重視決策過程與政策結果之正 向效益。共同管制的概念,係源於國際組織認為政府部門不應只關心市場需求,

更應改善認證過程的參與與公開透明。透過此途徑,結合私部門治理機制(private governance mechanism)成為創新的森林品質管理工具。在「非國家市場驅動」

概念下,森林認證被視為全然的私部門治理機制,在國家權威外建立其機制的獨 立性(Cashore, 2002)。由於市場機制的誘因,許多重要的森林資源大國,皆建 立了一套具獨立自主的國家認證體系。目前全球主要的國際認證體系有 FSC 及 PEFC,而在森林資源豐富的北美洲及東南亞,也陸續制定了各國的認證體系,

包括「美國永續森林倡議體系」(Sustainable Forest Initiate, SFI)、「加拿大標 準協會體系」(Canadian Standard Association, CSA)、「馬來西亞木材認證委員 會」(Malaysian Timber Certification Council, MTCC),以及「印尼森林認證合 作社」(Indonesian Forestry Certification Cooperation, IFCC)等。行動者在思考

4 根據沈玲、曾勳、謝冬明(2010)對全球所做的森林認證調查,前五大森林認證國家依序為美 國、英國、法國、中國與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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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體系採用時,影響他們決定推展、支持認證體系的因素,到底是垂直的管制、

競爭因素,還是水平的組織宣傳、模仿等過程。因此,政策擴散成因的探討便是 本論文第二個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之三,主要希望透過上述認證發展的過程深入探討全球治理觀點。

傳統政策網絡中的「政府」角色,已不再是影響國家政策制定的唯一行動者。尤 其,全球化跨疆界(cross boundary)的特徵(宋學文,民90a;孫本初、鍾京佑,

民95,頁132),強調透過政府之間的合作、跨國企業與非政府組織等國際組織對 規範的影響力,解構傳統公共行政僵化的疆界概念(宋學文,民90a)。以國際建 制(international regime)來制約國家的政策制定(宋學文,民90b,頁19),進而 轉化為內部規範,促使國內組織之認可與接受,並於決策過程扮演影響政策的監 督角色(鄭端耀,1997)。而跨國企業的功能則是進行遊說,形成策略聯盟(strategic alliance)(Karns & Mingst, 2004, p. 217)。企業在環境治理中的角色,被期待以 其市場機制的影響力來強化政府內部對體制的重視,促進正式規範下的「軟權力」

(soft power)(Keohane & Nye, 1998, p. 86)。軟權力途徑的探討,源於政府部門 在公共事務上的失靈(Osborne & Gaebler,1992),進而促使非政府組織在「鐵 三角理論」(iron triangle theory)中扮演重要的角色(Lowi, 1969)。在環境治理 中,非政府組織擔任著說服與傳遞訊息的功能(Kajiwara, 2003, p. 42)。在森林 認證政策中,更是作為體系背書的行動者,提供認證政策的合法性(legitimacy)

(North, 1990)。尤其,國際非政府組織擁有技術、資源、資訊、知識與道德權 威的優勢(Karns & Mingst, 2004, p. 229-241),並與政府形成合作夥伴。且透過 正式與非正式途徑進入國家,執行參與環境與經濟發展的項目(Newell & Levy, 2006, p. 155)。同時,國內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彼此連結,提升了政策結果的影響 力,建立一個監督與說服力的跨國倡議網絡(Keck & Sikkink, 1998, p. 12-13;

Karns & Mingst, 2004, p. 241; Price, 2003, p. 584;潘若琳、顏良恭、吳德美,2009)。 政策場域中的行動者是一個多元利益方的聚集,而這些行動者的互動及所扮演的 角色結構,如何地影響在政策場域中體系採用的過程,並扮演不同的政策參與功 能,此討論要點為本論文第三個研究目的。

第四個研究目的則是統整上述對於協力、網絡與擴散等論述,想要瞭解協力 的過程對於網絡互動是否會產生影響?若網絡互動受到協力的影響,如何影響體 系採用的結果。此問題主要環繞近來的環境議題,面對著日益複雜的國際環境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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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險境。而非政府組織不僅在國際形象上有著高度被信任感,於資源與專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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