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結論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3
第六章 結論
第一節 研究結論
本研究先透過文獻回顧與探討,建立理論基礎,並以紮根理論的資料分析 方式,萃取出外在環境對台灣太陽能光電廠商的影響、廠商資源與能力,以及 與中國廠商競爭或合作的可能性。最後,在本章節提出台灣廠商成功因素與兩 岸競合策略的建議方向。圖 6-1 呈現兩岸競合策略分析圖,以方便在閱讀本章 往後內容時,能參考此一圖形,以促進對本章內容之瞭解。
圖 6-1 兩岸競合策略分析圖 一、國家與兩岸廠商競合策略選擇
透過鑽石模型分析,清楚發現國家對太陽能光電產業發展之影響。以生產 要素而言,相較中國,台灣缺乏日照、土地、矽礦、資金等硬體面資源,然而,
因為過往台灣在高科技產業的發展歷史,使台灣廠商擁有成熟的研發技術、管 理能力、人力資本。對應到台灣太陽能光電產業,軟體面能力造就台灣廠商在 矽晶圓製造、太陽能電池製造此需要一定技術門檻的價值鏈階段上,擁過人之 表現,在國際上享有高品質、高穩定性之名聲。相對的,因為缺乏礦產、土地、
資金和市場,使台灣太陽能光電產業至今仍處於兩頭在外(上游矽料、下游系 統)的處境。
台灣廠商
競爭優勢
資源 槓桿
政府 台灣 廠商
中國廠商
生產要素 相關支援產業
競爭
契約、合資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4
由於中國與台灣在生產要素方面的差異性與互補性,使中國廠商需要的是 台灣廠商在管理、技術、人才的軟實力,而台灣廠商需要中國的日照資源、天 然礦藏、大量資金等,因而,使兩岸雖然在太陽能光電產價值鏈上多處競爭,
然而,廠商仍希望走向競爭與合作同時並進之路程。
結論 1 生產要素互補性帶動兩岸廠商走向合作關係。
相較中國而言,台灣幅原與日照有限,再加上矽礦原料缺乏,導致在太陽 能光電產業的上游-矽料與下游-太陽發電系統產業的先天弱勢。與中國廠商 合作,成為台灣克服兩頭在外的產業現象之途徑。
結論 1-1 日照與礦藏資源因素帶動台灣廠商向中國廠商尋求合作之動機。
對於中國廠商而言,過往社會經濟發展路程使其在人員管理素養、研發人 才等軟性資源方面較不成熟,然而,對於太陽能光電產業而言,產品品質、技 術突破為兩大競爭重點,皆須仰賴管理能力語言發能力作支持。因此,帶動中 國廠商與台灣廠商合作之動機。
結論 1-2 管理素養與勞工因素帶動中國廠商向台灣廠商尋求合作之動機。
台灣在發展矽晶圓與太陽能電池方面,過往在半導體和 TFT-LCD 產業之 能力,成為台灣廠商的主要發展基礎,亦為台灣廠商多以水平專注方向法展之 原因。反觀中國,雖然在半導體產業的發展不如台灣成熟,但社會資本主義下,
國家方針引導社會發展的產業政策,使中國廠商擁有的是整個國家和政府力量 的扶植,背後代表的是充沛的資源與資金支持,使中國廠商多以垂直整合方式 發展,以降低成本支出,用低價格在國際市場爭取領先地位。由此可見,受到 國家相關支援產業的影響,台灣太陽能光電廠商以水平專注、技術精進、差異 化方式,尤其在太陽能電池價值鏈階段取得世界第二大生產國之成績,在國際 市場上更因產品品質、交期穩定等因素,保有良好商譽,而中國電池廠商則以 龐大產能,佔領低成本、低售價的市場。兩岸電池廠商的策略路線受國家條件 影響,使雙方即使合作,也僅限於純粹的代工訂單。
結論 2 兩岸相關與支援性產業相異,使兩岸電池廠商策略發展方向相異。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5
由政府政策觀察,亦可發現兩岸廠商與兩岸太陽能光電市場當前發展現況 與政策推行方向息息相關。中國為推動太陽能光電產業發展,除了從第七個五 年計畫開始,展開對相關技術研究的長遠性規劃與執行,更將此產業視為國家 級的戰略性發展產業,金屋頂計畫、新興能源產業發展規劃、太陽能光電建築 應用財政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新能源與能源設備製造基地等皆是為了刺激 內需市場之成長。在政府對產業生態之影響,亦可由以下此現況發現,由於中 國各省市努力要配合中央所要求的太陽能發電系統每年建置量,中央政府的補 助政策多針對系統設備購買的補貼,忽視建設是否成功和實際發電的量,導致 中國雖然系統安裝量逐年提升,然而背後存在實際發電表現不符系統安裝瓦數 之現象。相反的,由於台灣政府政策以躉售電價、併聯要點為重點,使實際發 電量成為重點審核標準,系統安裝除了必須通過土木技師、建築師簽證外,支 架安裝材質、實地發電能力等,提升整體系統廠商對原料、零組件使用講究,
並培養整體規劃、安裝、測試、服務之能力。根據上述,可見得兩岸政府政策 的互補特性,中國內需市場受政府政策的刺激而具成長潛力、台灣廠商則因政 府政策方向而善於發電品質的控制與維持,帶動兩岸廠商在系統端的合作動機。
結論 3 政府政策帶動兩岸系統廠商相互合作之動機。
二、兩岸廠商競合關係
Morris, Kocak, & Özer (2007)研究認為,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型企業面臨 很多挑戰,尤其在面臨環境壓力方面。包含,有限的顧客基礎、有限的市場佔 有和需求的變動。中小企業需要與競爭對手合作,以達成規模經濟、降低風險 和達成資源槓桿效果。同時,因為中小企業有限的資源和能力,在研發和創新 方面往往面臨壓力。策略性的合作可以幫助中小企業解決技術發展上剛成本、
高不確定性與高風險的問題(Winch & Bianchi, 2006)。因此,學者認為策略 聯盟協助中小企業增進能力以勝過強大的競爭對手,並讓中小企業有機會進入 產業網絡,獲得外部資源。(BarNir&Smith, 2002)。
根據上述學者們的論述,隨著產業環境競爭壓力的增加,中小型企業面臨 大型企業競爭威脅時,競合策略將協助中小型廠商快速獲得資源,站穩腳步。
本研究針對台灣太陽能光電廠商的研究發現,台灣廠商多數屬於中小型廠商,
雖然擁有特定的競爭優勢,然而,當面臨中國大型太陽能廠商的競爭壓力時,
競爭與合作策略的選擇與同時運用,成為台灣廠商的重要策略方向。
‧
‧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8
1.上游-矽料
雖然矽料廠商固定成本與技術需求高,使其具地點特殊性、實體資產特殊 性與人力資產特殊性,然而,台灣廠商缺乏矽礦資源、資金與成熟的冶金能力,
除非有大型集團或政府資金援助,否則台灣廠商較缺乏生產矽料之競爭條件,
並不適合選擇自行投入生產。
2.中上游-矽晶圓
台灣矽晶圓廠商由於具有成熟的半導體產業經驗,矽晶圓製造的良率可達 97~98%以上,生產速度與穩定程度亦優於中國,使台灣矽晶圓品質在全球普遍 受到信任與肯定。而在上游矽料的取得方面,因為缺乏生產矽料的條件和優勢,
應考慮以契約或股權合資方式,與中國廠商簽訂固定數量的供貨協定,建議作 法如下:
(1) 建議作法:台灣矽晶圓廠設於中國,掌握中國上游矽料。
透過雙邊政府支持與補助,鼓勵與吸引台灣矽晶圓廠商至中國設廠(土地、
電力、稅收減免、保證回收年限等政策支持)。
以契約或股權合資方式,與中國矽料廠商合作建造矽晶圓廠。訂定每年一 定數量的矽料供給保證與最低矽晶圓產能。
(2)「中國矽料+台灣矽晶圓」誘因:
對中國矽料廠商而言,與台灣矽晶圓廠商合作之誘因在於,第一,台灣廠 商可以保證每年固定數量以上的高品質矽晶圓產出、第二,協助其提升生產、
廠房、物料管理之經驗、第三,加速中國實現產業聚落的規劃、第四,為當地 創造工作機會,刺激經濟發展。
對台灣矽晶圓廠商而言,與中國矽料廠商合作誘因在於,第一,拓展廠商 矽料獲取管道、第二,減少矽晶圓廠無料可做,電池廠無貨可出之風險、第三,
提供進入中國市場之優惠機會、第四,徹底發揮台灣在晶圓製造之傑出能力,
提升國際聲譽與印象。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29
中國矽料廠商與台灣矽晶圓廠商各自提供競爭優勢與資源、能力,以合作 的方式,創造綜效。
3.中游-結晶矽電池
以資源基礎觀點,台灣結晶矽電池廠商的競爭優勢包含:
(1) 相關產業經驗充足:半導體及 LCD 產業長期累積的廠房管理、生產管理、
物料管理、品質管理等經驗。
(2) 具備差異化發展能力:早期在半導體與 LCD 產業累積之經驗與國際名聲,
以及在技術研發、品質控管等方面之能力,有助朝向電池差異化方向前進。
例如,台灣電池廠昱晶具生產彩色電池能力、旭能與澳洲新威爾斯技術合 作的高效能單晶矽電池。
(3) 出貨量大,成長快速:2010 上半年台灣結晶矽電池出貨量約 816.6MW,年 成長率為 160.1%
(4) 具設備與相關材料自主能力:台灣廠商已具備自行生產機器設備,或是購 買機台自行組裝之能力。使產線自我控制、規劃與差異化能力提升,面對 需要擴廠或是產品調整時,不再受到國外設備廠商支配影響。此外,在導 電漿這個關鍵周邊材料方面,亦具備自主力。代表廠商碩禾在2009年全球 市佔率為13%,2010 年預估市佔率成長至27%。在國內市佔率高達80%,
且已成功供料給中國電池廠。
Barney (1991)強調企業內部能力與策略的關係,認為廠商應設法發展與創
Barney (1991)強調企業內部能力與策略的關係,認為廠商應設法發展與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