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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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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研究的重要性

檢閱社會學對於家庭變遷的討論,以華人家庭動態資料庫(Panel Study of Family Dynamics,簡稱 PSFD)為例,多從「和哪些家人同住」探討家戶組成的 變動,進而從同住家人的屬性探討「核心家庭」、「大家庭」、「折衷家庭」(或稱 主幹家庭)、或「聯合家庭」等家庭結構的變化,無法看出意識型態家庭藍圖的 變化,亦無法體察細微家庭觀念的轉變。至於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計劃對家庭 內涵的討論則從家庭價值觀著手,探討「家中父親的權威都應該受到尊重」、「長 子應該繼承較多的家產」、「照顧父母較多的子女,應該繼承較多家產」、「當夫家 和娘家都需要幫忙時,已婚婦女應先幫助夫家」、「家庭的幸福應該優先於個人的 利益」等五個層面進行討論(傅仰止、張晉芬,2007)。

為補充社會學以家戶組成與家庭價值觀探討家庭變遷的不足,研究者認為家 庭與學校教育是現代社會兩個基本的社會化機構。我們對於家庭的想像,除了源 自於個人自身的居家經驗之外,另一個認識的重要管道則在於學校教育,透過教 育學習日常生活普遍使用的語言、觀念、信仰與價值觀念;因此,在不同的時空 脈絡中,教科書如何建構家庭家庭圖像深深地影響我們如何重新理解自身的經驗,

以及對於家庭的認識。對此,本研究嘗試透過檢視戰後不同時期教科書,注入多 元與流動的概念,長時期觀察教科書建構美滿家庭理想藍圖的變化,並分別從勾 勒華人家庭圖像變化、家庭社會學研究特殊位置,以及家庭領域教科書研究重要 性三方面來討論本研究的重要性。

一、勾勒華人家庭圖像的變化

「家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即是生活的宇宙,脫離了家,便是遊子。」

(金耀基,1982:53)

「在傳統中國,家庭是一個獨特的、重要的社會共同體,它不僅默 默地承擔著眾多的社會職能,也高揚著自己的旗幟,在一些領域鮮亮地 打出自己的招牌。」(喬繼堂,1993:175)

誠如畢恆達(2003;畢恆達、吳昱廷,2000)說,長久以來,「家」一直是 華人社會中最重要的社會組織,扮演著相當核心的角色。對於個人而言,「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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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女有歸」進入婚姻、建立家庭不僅僅是成熟的標誌,亦是獲得社會身份的重 要途徑(喬繼堂,1993),極具多重意義。林勝義(1994)甚至進一步表示,家 庭變遷是社會重要的指標之一,突顯出家庭在華人社會的重要性。

然而,此一男性配女性、丈夫配妻子的「家庭」關係與藍圖建立,在 1973 年美國精神病學會擴大性別概念的解釋,將「同性戀」從 DSM IV( 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刪除後,起了重要的作用。比較《聯合報》

不同時期外電報導資料顯示,1952 年美國公務員同性戀愛,百餘人被免職(《聯 合報》,1952/3/26),1972 年美國同志婚姻被宣佈無效(《聯合報》,1972/12/10),

但在 1980 年代以後,逐漸起了結構性的變化。比方說,1988 年傳來丹麥同志婚 姻合法化的消息,預告「丹麥同性戀者將可正式結婚,並享有一般婚姻同等權利,

如稅賦、福利和財產繼承等」(《民生報》,1988/2/12),1989 年美國麻省保險公 司針對 1,200 位民眾的問卷調查結果重新界定婚姻與家庭。

「只有 22%選擇『一群人依血源、婚姻或領養關係組成』的傳統 解釋,倒是有近四分之三的人選擇了另一種更寬廣的描述『彼此互相關 愛的一群人』。」(《聯合報》,1989/11/8)

此一西方社會男男、女女同志伴侶關係經營的討論風潮,不僅為「家庭」的 概念注入性別多元化與流動性,同時鬆動一男一女婚姻形式作為家庭建立的必要 條件(曾秀雲、林佳瑩、謝文宜,2008),以及傳統家人關係與角色扮演,並重 新賦予多樣化的家庭新圖像。其具體的實踐內涵包括了,2004 年《社會福利政 策綱領》、2012 年修訂《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宣示包容弱勢 國民,支持不同性傾向的多元家庭,營造友善社會環境。2007 年《家庭暴力防 治法》確將同志伴侶關係納入適用範圍,但可惜過去對於婚姻與家庭變遷的相關 文獻討論,仍然缺乏「非異性戀」家庭內涵與其關係建立的討論。對此,研究者 認為伴隨著 2010 年教育部擴大性別教育的討論,規劃將同志議題編入 100 學年 度課綱,勢必掀起另一波性別再教育(re-education)的浪潮,使得一般社會大眾 對非異性戀家庭有重新的認識。

雖然本研究無法涵蓋 100 學年度以後教科書的編修,檢視家庭作為性別展演 與實踐場域在教科書中如何產生變化,但鑑於家庭概念在社會教育與再教育的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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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性,本研究仍可透過多元家庭型態重新回顧台灣社會婚姻與家庭的變遷,為華 人家庭圖像變遷注入多元與流動的概念,在不同的社會背景與時空脈絡中,勾勒 華人家庭圖像變化,進而檢視日常生活的家庭實踐與互動,如何畫出家庭的界線,

以內團體與外團體區別出「誰是家庭成員」,進而形構出多樣化的家庭圖像。

二、家庭社會學研究的特殊位置

家庭關係研究一直是一個高度跨學科的議題,無論是社會學、人類學、心理 學或歷史學對此議題均有高度興趣,包括社會學強調現代化對父系家庭制度的衝 擊,人口學剖析人口結構變遷對家戶組成的效果,人類學討論婚姻自主、分家導 致親屬關係改變(伊慶春,2011)。在對此一議題進行討論之先,我們不能否認 不同學科之間相互的援用,與資訊的流動得以截長補短。例如:藉助於心理學的 觀察,打開了社會學研究更大的空間;透過對於歷史研究的觀察,使得社會學研 究得以植入社會發展的時空脈絡,其研究結果的概括性論述得以更為貼近社會事 實,方能進一步掌握其社會文化意義。但是,學門間的特殊旨趣與取向,亦不容 忽視。就此而言,在家庭社會學研究的特殊性意義為何?以心理學與社會學的家 庭研究為例,心理學致力於探討個人與其家庭內外關係的問題(葉光輝等人,

1997),不但關注著如何經營與維持一個「家」,同時亦依其個人的生命週期與 關係發展階段,進而延伸探討「家庭」建立與「關係」發展(謝文宜,2008)。

然而,社會學者則著重於家庭人際互動背後的社會網絡與文化價值規範,從鉅觀 社會結構到個人微觀行為的互動,深入地探究家庭作為提供個人情感及支持社會 運作的基本組織(簡文吟、伊慶春,2004:91),呈現出不同種族、民族、階級、

性別,以及個人社會網絡與人際互動的多元樣貌。誠如伊慶春與熊瑞梅(1994)

對於同質婚與異質婚的討論,在「個人-社會」的辯證下,到底「誰與誰結婚」,

其配對的機制主要是在瞭解婚姻市場中,社會結構、社會資本、機會分配、社會 地位、資源交換的問題。

以歷史研究的觀察為例,顧鑒塘與顧鳴塘(1994)對於中國歷代婚姻與家庭 進行考察,對照於摩爾根 1870 年的出版《古代社會》,作者認為從母系社會與 父系社會的存在與發展、婚姻與家庭形態的歷史演變,中國的婚姻形式經歷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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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婚、對偶婚、專偶婚到一夫一妻制等幾個階段。但是對社會學家而言,不同於 歷史學者偏重於家庭演化時序因果的考察,猶如柯志明(2001:iv)的描繪:

「歷史學家似乎以還原先人活動為理想,排斥因果結構式的思考,

乃至概念的使用。有些歷史學家的作品表面上有因果的陳述,但就社會 學的標準探究,其實只不過是事件發生的先後次序而已。」

強調理論視野嵌入社會發展的時空脈絡,進行因果觀察與分析(而非時序因 果),才是社會學的特色。例如:在不同的社會型態下,家庭會有不同的社會呈 現,賴澤涵與陳寬政(1980)便曾嘗試結合歷史學及人口學的方法探討家戶組成,

進而理解台灣地區人口與家庭變遷。

整體而言,儘管婚姻與家庭建立被視為個人私領域的情感記憶,但值得我們 注意的是,一旦我們打開社會學的想像,對於婚姻與家庭關係型態的變演進行考 察時,個人私密的情感記憶涉及到社會如何建構的問題,個人幸福與否與家庭關 係的建立,似乎不再以個人命運決定論的訴求,而成為社會學者關懷的議題,彰 顯出社會學者對於家庭研究所關懷的面向,較傾向「廣泛的」家庭關係,著重社 會結構與行動者的交互運作,探討個人在家庭與社會生活中角色扮演對社會結構 產生的影響,而整體社會結構又對個人與家庭造成什麼影響?不但融合了人類學、

心理學、教育學及歷史學等其他學門的研究旨趣與關注;同時,亦獨具特色,反 過來成為其他學科的重要參考。故,在 2010 年教育部正式規劃擴大性別議題討 論之際,本研究將運用內容分析法,透過長時段的討論,進一步檢視戰後不同時 期國小一年級國語教科書教導「什麼是家庭」、「誰是家人」、「家人關係為何」

概念的變化,無疑是為教科書對於家庭形象建構進行整體性的回顧與探討,同時 亦反映台灣社會結構的變化,突破以往橫斷性(cross-sectional)研究侷限於如何 提昇教師專業成長、引發學生學習動機、教材與課程設計類型化的討論。

三、家庭領域中教科書研究的重要性

檢閱過去的研究發現,國內對於鉅觀家庭變遷概念的討論主要可以分成家戶 人口組成結構變遷與家庭觀念的轉變兩個部分。就家戶人口組成結構的生命週期 發展(從婚姻關係的建立、生育、到子女離家與面對死亡)研究而言,主要探討 家庭內所發生的生命事件與人口結構變遷(陳信木 2004;陳寬政、涂肇慶、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