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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文化脈絡中的老人諮商及諮商師的理解與自我覺察

第五章 討論

第二節 社會文化脈絡中的老人諮商及諮商師的理解與自我覺察

根據本研究結果,老人諮商中,諮商師除了因應發展成熟度、世代因素、社 會情境、特定挑戰選擇與調整工作的方式,社會文化脈絡的因素也佔有一定的重 要性。探討老年階段時,在看到以年齡區隔展現的特性之外,也須將環境納入考 量(周怜利譯,2000)。本研究顯示案主、諮商師,以及兩者之間建立的諮商關係,

都可能與社會文化脈絡相關。以下分別闡述社會文化看待老年/老人與死亡議題 的方式,如何影響老人諮商,以及諮商師如何因應和自我覺察,最後討論諮商師 對於個人經驗的自我覺察,及其與老人諮商關係之關聯。

一、 理解與覺察社會文化看待「老年」與「老人」的方式

透過研究參與者的描述,可以看到臺灣社會中可能存在對老人的負面看法。

研究參與者提及臺灣社會中的老年人常活在較窄化的想像中,受到他人以刻板印 象對待、在社會中較少受到傾聽與肯定,此現象與文獻中所呈現,老年族群常在 社會中遭到負面眼光對待相符(邱天助,2007;Hansen & Prather, 1980)。

社會如何看待老人,可能影響了老人如何看待自己,也限制了老年人發展的 空間,並使年長者常擔心他人的評價。研究參與者觀察,年長者也許在某種程度 上受到社會對於老人的負面看法影響,甚至內化了社會中的刻板印象,顯得較缺 乏自我價值感,在諮商關係中,也害怕諮商師會用負向的角度看待自己,如同文 獻指出,老年與老人在社會中的處境,可能影響年長者的自我概念(邱天助,2007)。 Norton(1998)表示,老年人常見的非理性信念,包含了負向的老年刻板印象,例 如,認為自己因年老而無法改變和學習、對生活失去控制、因退休或依賴他人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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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價值、未來必然受苦於疾病和失能、老人必定是憂鬱和寂寞的,即便正向的 刻板印象對高齡者仍會產生負面的影響,譬如認為老年一定要過得寧靜祥和,不 該擔心任何事。顯然老年刻板印象導致高齡族群在社會中可能受到不佳的待遇,

也限縮了年長者對自身晚年的想像,產生不利於心理健康的影響。

因此可以推論,諮商師須理解社會如何形塑了老人的自我概念及對老化、老 年等議題的看法。根據 Hansen 與 Prather(1980)的觀點,老年人對於獨立、脆弱、

疾病等議題的態度與價值觀,決定了在生活中與諮商情境的行為,影響其在諮商 中是否可以有所成長,因此諮商師應了解老年案主對於這些重要議題的觀點。另 一方面,諮商師與案主處在相同的社會脈絡中,也可能產生不利於老年案主的態 度與價值觀,故保持自我覺察是重要的。諮商師需要敏感於自身不利於老年族群 的價值觀或偏見,反思對於老化的態度,甚至工作、退休、機構照護等老年議題 的看法,明白許多刻板印象並非奠基於事實,並去了解老年族群的世界中實情為 何(Blake, 1975;Hansen & Prather, 1980)。諮商師擁有愈高的自我覺察,愈有機 會避免刻板印象對案主的負面影響,對於這些議題的敏銳性,更有助於察覺案主 的感受與需要,支持老年案主在諮商中探索(Hansen & Prather, 1980)。

本研究結果支持諮商師對老人和老年抱持正向態度,是從事老人諮商的關鍵 基礎。在本研究中,研究參與者傳達出對生命的好奇、珍視、尊崇等態度和老人 諮商的關聯,並且強調對年長者的接納與欣賞、面對老年案主具有耐心等等,對 於從事老人諮商具有重要性。這樣的研究結果與文獻相近,Sivis 與 McCrae(2010)

之研究結果顯示,服務老年族群的心理健康專業人員之重要人格特質,為耐性

(70%)、傾聽能力(45%,安寧療護工作者為 55%)、同理心(35%)、彈性(25%)、

對老人的尊敬(25%)、對老人非批判的態度(15%,安寧療護工作者為 100%)、

對老人的關心(15%)和敏感(15%)。顯見對於老年的正向態度,是有利於進行 老人諮商的元素。

相對於把老年族群視為單一樣貌、以刻板印象概括,本研究中研究參與者強 調老年案主具有個別差異性,看重與年長者建立平等的關係。研究參與者表示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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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老人諮商經驗,體認年長者的個別差異性,觀察到在老年發展階段的特性之外,

每一位老年人身上都具有其獨特性。此觀點正呼應了老化理論中的連續理論

(continuity theory),即老年階段延續過往建立的性格特質,絕大部分保有相同的 習慣與偏好(潘英美譯,1999),老年族群經歷漫長的歲月,過去的經驗形塑了晚 年的風格和樣態,儘管處在相同的生命階段,個別差異性卻比其他年齡層更顯著

(梅陳玉嬋等人,2006)。在諮商關係中,研究參與者提及尊重老年案主的個別性,

並且維持平等關係,將案主視為有能力者,不貶低、亦不給予過度的同情與照顧。

這似乎意味著,與刻板印象相反的,是在敏銳察覺老年階段發展特性的同時,仍 能看到每一位年長者身為人的獨特樣貌,而這樣的態度,有助於案主掙脫狹隘的 框架,在諮商中探索自己所期待的晚年樣貌。

總言之,社會中對老人與老年的刻板觀點,既塑造了老年族群的處境和對自 己的看法,也可能影響諮商師,因此諮商師對於個人的態度和價值觀有所檢視,

可避免偏見與刻板印象對案主造成傷害。本研究顯示諮商師對於自身態度有所覺 察,研究結果發現從事老人諮商的諮商師具備的重要態度,包括對生命與老人、

老年的正向態度,以及尊崇案主個人的獨特性。

二、理解與覺察年齡角色在社會文化中的意涵及其在諮商關係中的轉化

本研究發現,在臺灣社會文化脈絡中,老年案主與諮商師之間的差距形塑了 特定的諮商關係型態,而諮商師藉由平衡社會關係中的晚輩角色、及助人關係中 的專業角色,則能在順應文化脈絡的同時,達到諮商專業強調的平等關係,以下 探討關係轉化的歷程。

由於研究參與者年齡均低於老年案主,在老人諮商的諮商關係中,存在著「長 輩」與「晚輩」的角色。一方面,有些諮商師傳達出對於年長者的尊敬,以請教、

學習的態度與老年案主互動;另一方面,部分研究參與者感受到,老年案主有時 將諮商師視為晚輩,以指導、傳承經驗姿態和諮商師談話,有可能為了維繫年長 者的尊嚴,在個別或團體諮商初期呈現武裝的樣貌,也懷疑諮商師未必具有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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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生歷練可以幫助高齡者,而較難產生信任感。

本研究中呈現的老年案主與諮商師之互動方式,似乎反映了社會文化脈絡中 特定的關係形式與互動規則。儘管國外研究亦曾發現,懷疑年輕的心理專業人員 無法理解老年族群的問題,是影響老年人不願求助於諮商的原因之一(Kunkel &

Williams, 1991),但上述諮商師作為晚輩、案主作為長輩的互動歷程,在一定程度 上顯現出,除了年齡本身的因素之外,文化脈絡中形塑出的年齡角色,如何帶進 了諮商情境之中。相對於西方個人主義文化,東方的集體主義文化著重與他人的 關係、個體在團體中的位置,楊國樞(1992)提出傳統華人社會中「社會取向」

的特性,其中「關係取向」說明在社會關係中具有對角色的規範。換句話說,人 們在不同的關係裡扮演可以受到對方、家庭或社會接受的角色,面對不同關係中 的他人,變化自己的行為與態度,年長者與年輕者之間的關係,即存在特定的形 式與互動規範(黃光國,2001;楊國樞,1992)。傳統華人社會中的關係也常具有 上下、尊卑的區分,而年齡即為用以區分輩分的方式之一(黃光國,2001;楊國 樞,1992)。

對於年齡差異產生的關係型態,在本研究中,諮商師的因應策略為同時保有 晚輩角色與專業助人者角色,並在諮商歷程中感受到關係的轉變,使兩種角色趨 於平衡。根據研究參與者的描述,帶著年齡區分角色的同時,諮商師維持著專業 助人者的角色,隨著諮商歷程的進展,諮商師建立安全的氛圍、傳達對於案主的 理解,老年案主也能看到諮商師的專業與能力所在。換言之,在臺灣的社會文化 脈絡之中,無論是老年案主或是諮商師,在諮商情境中依照長輩與晚輩關係中的 角色進行互動,但在諮商關係的轉化中,諮商師察覺案主身為個體的獨特性,案 主也能對諮商師的專業角色產生信任,在社會關係刻劃出的角色之外,彼此呈現 與看見更豐富、立體的樣貌。

本研究中諮商師平衡社會關係與助人關係角色的作法,意味著諮商專業與臺 灣社會文化之間的差異,並突顯出諮商師如何在此之間調節與折衷。心理學根植 於西方個人主義的論述,著重個體的自覺與自主(陸洛,2003),諮商關係也立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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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雙方獨立、平等的位置,迥異於傳統華人社會強調關係中角色與位階的文化,

尤其陸洛等人(2003)研究顯示,臺灣社會中,年長世代的「互依我」較年輕世 代更強(引自陸洛,2003),本研究中亦有研究參與者提及,對西方文化較熟悉的 老年案主,對於諮商的接受度較高。因此,西方諮商心理學與東方文化脈絡、老 年案主與較年輕諮商師之間,都可能呈現的這樣的差異。陸洛(2003)提出「折 衷自我(composite self)」概念,指傳統東方文化中由關係中定義的「關係性自我」

或「互依包容的自我」,在現代化與快速社會變遷中,轉為一方面保有傳統核心價 值,另一方面,也部分納用西方「獨立自足的自我」,以因應現代社會愈加普遍的

或「互依包容的自我」,在現代化與快速社會變遷中,轉為一方面保有傳統核心價 值,另一方面,也部分納用西方「獨立自足的自我」,以因應現代社會愈加普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