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海峽兩岸官方角色────孔子學院與臺灣書院的比較…
第二節 組織架構與運作模式
壹、組織架構
孔子學院最高的上級指導機關為中國大陸教育部,負責推動學院業務的 是轄下的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國家漢辦),由12 名部委 組成領導小組,包括國務院辦公廳、教育部、財政部、國務院僑務辦公室、
外交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文化部、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
(國際廣播電臺)、新聞出版總署、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
員會。下設孔子學院總部,負責監督、評估及協助全球各地孔子學院的運作。
(詳見圖4-1)
圖4-1 孔子學院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本論文自繪。
2007 年 4 月,孔子學院總部在北京成立,為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政 府組織,擁有孔子學院名稱、標誌、品牌的管理權,監督、指導、評估孔子 學院的運行,是全球孔子學院的最高管理機構,負責審批各地孔子學院的設 置,各地孔子學院的年度項目實施方案和預決算。總部設有理事會,由主席、
副主席、常務理事和理事組成,其中主席1 名,副主席和 15 名常務理事,其 中10 名由海外孔子學院的理事長擔任。第一屆理事由總部聘任,以後由選舉 產生或按孔子學院成立時間順序輪流擔任,其中的另外 5 名理事,裁示由中 國大陸合作機構代表或總部直接聘任。
海外孔子學院設有理事會,理事會成員由中國大陸及設立方按協商比例 構成,負責審議孔子學院的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報告及預算 決算等,唯聘任、解聘院長需報總部備案。各孔子學院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
中國大陸國務院教育部
國家漢語國際推廣領導小組辦公 室 (國家漢辦)
孔子學院總部
漢語教學 培訓教師 漢語考試 文化交流 中國研究
全球孔子學院
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孔子學院的日常營運和管理,需按規定期限編制專案 實施方案及預算、專案執行情況及預算,並報總部審批(參見附錄二──孔子 學院章程)。
孔子學院特別標榜其「是以推廣漢語為基本任務的非營利性社會公益性 機構」,表示此為一「具非官方身份」,在執行推廣漢語與中華文化相關政策 時,可以減少許多由政府出面所帶來的負面影響。以「官督民辦」方式,爭 取與世界各國合作的機會,以「孔子」為名,著力突出其文化性,沖淡官方 政治色彩。就如其目的所彰顯:「促進世界文化多元化,使中國更好地融入國 際社會。成立孔子學院北京總部及其在世界若干國家的分支機搆,順應世界 上出現的學習中文的熱潮,積極推動和支援國外的漢語教學,為各國提供教 學資源。」孔子學院經過7 年的運作後,自 2005 年起,每年召開孔子學院大 會,發行年度報告,不斷的修正其方向,目前已建立制度及管理模式。
臺灣書院則是由官方設置,由行政院邀集相關部會籌組推動小組,行政 院政務委員曾志朗擔任召集人,行政院文建會主委為副召集人,外交部、教 育部、僑委會、教育部、新聞局、國科會、國立故宮博物院、經濟部、研考 會、原民會、客委會、交通部觀光局26等相關部會副首長,國家文化總會、蔣 經國國際學術交流基金會等民間單位為推動小組成員,並設置「諮詢委員會
」,提供臺灣書院諮詢與指導(如下頁圖4-2)。
臺灣書院標榜由14 個政府及民間機構「整合運作」,由文建會負責主導 整合外交部、教育部,經濟部、新聞局的駐外單位及各大專院校、學術單位。
由缺乏駐外人員及經費的文建會負責協調,駐外單位整合不易,權責難以區 分,是否能發揮效用?仍有待觀察。
26 自 1990 年代起,行政院就著手規劃進行組織改造計畫。經過 22 年的討論與規劃,立法院先於 2010 年1 月 12 日通過「政府組織再造四法」,中央行政機關的組織調整計畫自 2012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
預計最終調整為14 部、8 會、3 獨立機關、2 總處、2 附屬機構,總計 29 個機關。故自 2012 年開始,
文建會改為文化部,新聞局部分業務併入文化部與外交部。
二、 總部與國外機構合作:以中外合作設置的形式來推廣孔子學院,中方 機構以國內研究型大學為主,由國外機構申請辦理,總部與申辦方按 一定的比例對孔子學院進行投資,通過資源共享,在孔子學院的設立 和運行過程中,形成穩定的合作方式,而孔子學院院長、副院長的聘 任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 總部授權特許經營:透過特許經營合同的模式,孔子學院將其所擁有 的品牌、漢語教學方式以及經營模式等特許權,授予特許者設立孔子 學院,不必具有法人地位。
圖4-3 中外合作成立孔子學院流程圖 資料來源:本論文自繪
世界各國的孔子學院在遵守管理章程的前提下,採取了許多靈活多樣的 辦學方式及合作模式,現階段所成立的孔子學院大多屬於第二種,以中外合 作的方式,各孔子學院擁有產權,實行獨立預算,自付盈虧,但仍「必須接 受漢辦的監督和評估」,具體作法則是由國外大學或研究機構提出申請,與中 國大陸的大學等公共機構、大學或研究機構共同創辦,由國外機構提供土地 及教學空間,中方則負責提供中文老師和教材及舉辦漢語文化學術講座等活 動。孔子學院與一般大學不同,沒有學歷的限制,面向社會各界人士,開展 漢語教學和中華文化的傳播。隨著各國國情的不同,在各地設立的孔子學院 也會因地制宜,針對當地需要開展教學工作。
目前有超過一半的孔子學院是由中國大陸的大學與國外大學合辦,不可 忽視的是它拓展了與國外大學的學術交流,建立更密切的學術聯繫網絡,例
國外合作方向孔子學院總部提 交籌備設立建議方案及資料
孔子學院總部評定合 作方的資格及條件
雙方相互進行考察,
簽署合作協議
成立學院理事會,確定院長及
各部門負責人 學院正式成立
如德國柏林自由大學與北京大學、德國紐倫堡大學與北京外國語大學、泰國 皇太后大學與廈門大學、孟加拉南北大學與雲南大學、日本大阪產業大學與 上海外國語大學等。
以美國第一所孔子學院──美國馬里蘭大學孔子學院為例,該學院成立於 2004年11月17日,因為馬里蘭大學優越的地理位置,位於華盛頓特區且接近 美國政府中心,所以其附近16個州的活動都在此舉行,國家漢辦選定南開大 學與馬里蘭大學合辦孔子學院,該院於2005年開設漢語班,並相繼開展各種 文化活動。馬里蘭大學孔子學院共有6位工作人員,一位院長(校長兼任),
三位副院長(學校行政職兼任),二位南開大學派遣中文教師,一位協調員(美 國當地雇員),馬里蘭大學的中國學生聯誼會也會參與協助。據本人現場訪 談,該學院是由馬里蘭大學申請,孔子學院總部核可後成立,學院行政人員 經費由總部出,相關活動經費需以專案申請。其主要的工作為漢語教學、課 題研究、學術會議和文化傳播四個面向。孔子學院不僅限作為展示中華文化 的海外場域,有時也會配合或贊助學校的學術活動,因地制宜給予彈性的空 間。
臺灣書院設立的模式則是採虛與實並進,除了虛擬的「臺灣書院數位資 訊整合平臺」,面對全球漢語學習的熱潮,臺灣書院一方面提供優質的正體華 文網路教學及學習平臺,以創新的數位學習模式及學習科技,服務各地的自 學者及教學者,一方面與臺灣書院據點所在的當地教育機構合作,推動華語 文教學師資的培訓、教材研發,藉以推廣正體字。與臺灣書院同步推動的,
還有藉由臺灣散佈在世界各國的駐外館處及相關機構,選擇適當駐點設置「海 外據點」、「聯絡點」和「亮點」。
一、 海外據點
以海外據點做為臺灣書院推廣展示窗口及聯絡中心,讓外國人士有實 際認識、學習臺灣整體文化的管道。原則上設置於部會海外既有據點,如 僑教中心、駐外辦事處。2011年10月,於美國紐約(駐紐約臺北經濟文化 辦事處)、休士頓(華僑文教服務中心)、洛杉磯(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設
置臺灣書院海外據點。在政府各單位通力合作下,根據總統府的統計資料,
臺灣書院於紐約、洛杉磯及休士頓開幕後,2012年辦理138場次文化活動。
2013年截至5月中旬,總計辦理23項活動及課程。
國家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也積極配合政府政策,努力參與協助臺灣書 院的建置,負責於美國紐約、休士頓、洛杉磯3處據點,建立實體「漢學書 房(Resource Point)」,展示臺灣編印出版的優良人文社會類圖書。另外,
每年於海外臺灣書院舉辦學術講座及古籍文獻展。27 二、 聯絡點
聯絡點則是挑選與臺灣長期有互動關係的教育學術單位如:海外僑 校、中文學校及臺灣學校、海外臺灣教育中心、臺灣各大學海外姐妹校、
有合作關係之大學院校與學術單位、海外設有漢學系或臺灣研究中心的大 學成立聯絡點,形成資訊網絡。
聯絡點被視為臺灣書院的夥伴機構,協助宣傳「臺灣獎助學金」相關 訊息,與臺灣書院合作(不)定期主/協辦臺灣/漢學研討會或其他活動。
雙方的合作計畫,包括優先核錄其遴薦的獎助學金申請人;優先與臺灣書 院合作,設立相關課程、學科,享有我方師資(整合教育部「臺灣研究講 座」之資源)及書籍等補助或免費使用文獻資源(如數位臺灣書院:外交 部近代外交史文獻、中研院漢學典藏、國家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資料、國
雙方的合作計畫,包括優先核錄其遴薦的獎助學金申請人;優先與臺灣書 院合作,設立相關課程、學科,享有我方師資(整合教育部「臺灣研究講 座」之資源)及書籍等補助或免費使用文獻資源(如數位臺灣書院:外交 部近代外交史文獻、中研院漢學典藏、國家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資料、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