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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在資訊科技蓬勃發展的二十一世紀,社群媒體迅速崛起,改變人與人之間的 互動方式,讓使用者能夠快速與他人聯繫、溝通、交換訊息等,因而掀起一陣席 捲全球的熱潮。根據 We Are Social 和 Hootsuite 在 2017 年 8 月公布的全球數位 統計(Global Digital Statshot)指出,全球社群媒體的活躍使用者較同年 4 月增 加 1.2 億人,總數突破 30 億大關,且未有成長趨緩的跡象(黃偉誌,2017 年 8 月 9 日)。由此顯示社群媒體已深入人們的日常生活,同時,隨著使用者不斷激 增,也奠定社群媒體成為當今不可或缺的資訊傳遞管道。
社群媒體作為共享資源與訊息的交流平台,不僅是提供資訊傳送、意見討論 的空間,且具有極強的即時傳播、人際關係串連等特性。新聞媒體因而意識到社 群媒體具有即時性、匯集人潮等優點,紛紛投入經營並擴大運用,將其用於傳遞 報導以及輔助新聞工作(林照真,2014)。其中,社群媒體賦予使用者參與訊息 產製的能力,使其從被動的訊息消費者,轉為主動的訊息生產者(施伯燁,2014),
因此,當社群媒體使用者持續以驚人的速度成長,其平台上的資訊也隨之快速增 加。鑑於大量的使用者與豐富的資訊,愈來愈多新聞記者轉向社群媒體,將使用 者的想法、意見以及提供的訊息,作為理解、分析、查核新聞事件的重要來源
(Hermida, 2012)。如此之下,社群媒體不只打破資訊傳送者與接收者的角色,
更改變新聞媒體的產製方式。
自 2010 年,學者相繼關注新聞記者於產製過程中,使用社群媒體的概況,
其中,包含透過社群媒體輔助之工作項目。Hermida(2010)初探美國新聞記者 運用 Twitter 的情況,指出社群媒體有助於即時傳播來自各種官方和非官方的來 源,並讓新聞記者可以立即與數百萬人交流、分享和討論,進而理解複雜之事,
因此 Twitter 已經迅速為新聞記者所採用,成為發佈突發新聞的重要機制,或做 為蒐集資訊、訊息來源與探查事實的工具。Willnat 與 Weaver(2014)調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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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 40%美國工作者認為社群媒體非常重要,且表示每天在社群媒體上花費大約 30 到 60 分鐘,此外,其常使用社群媒體進行的活動,依序是查閱突發新聞、查 閱其他新聞組織發佈的新聞、尋找新聞線索、與觀眾或讀者保持聯繫、尋找事件 的額外資訊。劉蕙苓與羅文輝(2017)以台灣地區報紙、電視、廣播、通訊社及 網路新媒體的新聞記者為研究對象,發現 97%的新聞記者每天都使用社群媒體輔 助新聞工作,平均每天使用的時間為 101 分鐘,至於台灣新聞記者使用社群媒體 完成的活動,主要以「查閱蒐集訊息」為最多,包含查看其他新聞媒體正在報導 的消息、查閱最新消息、查證與確認資訊、找到更多補充資訊等。
一、 社群媒體成為一種查證工具
事實是新聞報導的基礎與核心。對新聞記者來說,查證不僅是專業展現,也 是職業倫理。查證被視為新聞工作的根本,因而為了掌握事件真相、力求準確,
新聞記者不能忽略查證這一個求真實的程序,必須確實驗證資訊。其中,在全面 性地探討新聞記者使用社群媒體輔助工作的研究中,可以發現新聞記者會將社群 媒體用於查證新聞事件,像是蒐集訊息來源、確認資訊以及找到事件的補充資訊 等。針對新聞記者使用社群媒體進行查證的情形,Gulyas(2016)於 2013 年發 展大規模跨國調查,結果顯示在加拿大、芬蘭、德國、瑞典、荷蘭、英國和美國 等七國,分別都有高達 60%以上的新聞記者,會使用社群媒體進行新聞查證。依 此可見,社群媒體是眾多新聞記者查證不可缺少的工具。
談及新聞記者運用社群媒體完成查證的經典實例,莫過於美國國家公共廣播 電台(NPR)記者 Andy Carvin,在民主化運動「阿拉伯之春」期間,儘管當時 他在美國,但是通過善用社群媒體,得以蒐集與查核訊息,藉此確認現場狀況與 事件的發展,因而被《衛報》譽為「推特革命的人」(Kiss, 2011)。2011 年北 非與中東地區民主化浪潮之下,促成一連串大規模革命的爆發,Ingram(2014)
表示,Andy Carvin 透過與 Twitter 好友的連結,以及 Twitter 搜索功能,找到現 場的目擊者、參與者,並且按照「主題標籤」(Hashtag∕#)搜尋相關發文,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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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尼西亞、埃及、巴林、利比亞、葉門與敘利亞等國的目擊者及參與者接觸及聯 繫,有效地接收與查核一系列關於革命的資訊,同時,藉由詢問消息來源、相關 專業人士,以及動員社群中的追隨者,一同驗證資訊。在此過程,Andy Carvin 藉著使用社群媒體,聯繫在電腦螢幕後面、遠距離的事發當地目擊者,為事件提 供最新進展的說明,得以迅速發佈準確的新聞報導。
台灣也不乏有新聞記者憑藉社群媒體使用者發佈的訊息,釐清事發經過。
2016 年,發生名人與計程車司機爆發口角與肢體衝突一案,事後雙方互控傷害,
分別召開記者會,指責對方動手毆打,並為自己辯白,讓該起糾紛演變成羅生門。
但是,曾目擊現場經過的網友,後續在 Facebook 社團「爆料公社」貼出當天在 事發現場的側拍畫面,完整記錄雙方皆有出手打人的經過,顯示兩人在記者會上 都沒說實話(溫雅雯,2016 年 11 月 3 日)。
經由上述兩個案例,可以發現社群媒體的參與性、開放性、連結性,促成訊 息多元且快速地流動,幫助新聞記者填補不在事件現場而缺乏的資訊,此外,經 過社群媒體使用者對新聞記者的協助,一起對事件展開核查,得以實踐多元協作、
集體智慧的特性,完成新聞事件的查證(Hermida, 2012)。
二、 社群媒體輔助新聞記者查證災難
對新聞記者而言,當事件相關的事實資訊相當零散、渾沌不明,此時,為了 釐清事實,就會找尋更多可以佐證的訊息(徐志偉,2010,頁 75)。新聞記者 查證作為的起始,往往是新聞事件的原始資料不明、消息來源的不確定性、情境 脈絡斷裂等資訊不足之情境(蕭伊貽,2011,頁 30)。就新聞記者報導的事件 而論,其中,又以無法預料的災難危機,為高度情況不明的題材。由於新聞記者 難以預料災難,通常事發後才會接獲消息而前往事件現場,故握有的資訊較少,
也不清楚事件的全貌,在此之下,社群媒體的輔助對新聞記者尤其重要。Little
(2012)認為災難發生時,社群媒體上會出現相關討論,當中,有人是目擊者,
有人則是傳遞消息,並都有檢驗事件真實與否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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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 BBC 從 2005 年倫敦爆炸事件開始,注重網友對於重大事件所提供的直 接經驗,與網友合作,經由蒐集目擊者的說明、照片與影片,了解事件發生經過,
並再透過各個網友的描述與相關紀錄,加以交叉比對,來核實已掌握訊息的準確 性。之後,在 2007 年緬甸袈裟革命,以及 2009 年伊朗暴動,BBC 也繼續依循 上述與網友合作的模式,在 Twitter、Facebook 上進行新聞資訊的蒐集與確認,
完成報導(Newman, 2009)。而後,在 2011 年日本地震、2012 年美國颶風重災、
2013 年波士頓馬拉松爆炸案、2013 年菲律賓海燕颱風、2016 年比利時恐攻事件 等災難事件,新聞記者都通過使用社群媒體,獲取目擊者與當事人的描述,取得 災難現場的照片與影音,以及追蹤官方單位發佈的最新消息,依此檢核聽聞的消 息是否為事實,並且掌握事件的發展(林照真,2014 ; Schifferes, Newman, Thurman, Corney, Göker, & Martin, 2014 ; Rauchfleisch, Artho, Metag, Post, & Schäfer,
2017)。
從以上所述可發現,由於災難存有無法預知的特性,使新聞記者無法精確掌 握災難發生的時間與地點,導致在災難發生當下,新聞記者大多不在現場,僅是 接獲消息或取得片面訊息,再加上災難具有時間緊迫性,因而新聞記者不僅必須 依據現場目擊者與當事人的描述、照片或影片,以理解災難的發生與趨勢,同時,
亦面臨時效壓力。如此一來,社群媒體的立即性、互動性,讓使用者能夠提供即 時的災難資料,以及發表對於事件發表的看法(林照真,2014),均可彌補新聞 記者因不在場而缺乏的訊息,藉此擁有災難事件的相關資訊,才能夠進一步查核 災難的事發經過與最新情況。這過程也彰顯社群媒體在災難發生時,能幫助新聞 記者解決資訊不足的困窘、協助其迅速了解事發經過,及檢核事件是否屬實。
三、 社群媒體是新聞記者查證的雙面刃
儘管社群媒體可以幫助新聞記者解決資訊缺乏的困境,然而,當新聞記者愈 仰賴社群媒體的輔助,卻也因為網路的匿名特質,面臨新的查證壓力。如部分網 友自感真實身分難遭曝光,認為不用為自身在網路的言行負責任,而提供假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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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出假消息(黃芳銘、楊金寶,2004)。尤其,劉蕙苓(2014)指出,隨著網路 取材的常規化,記者在網路找新聞素材的時間多於經營路線,故藉由路線經營學 習相關知識的經驗變少,並缺乏人脈,以至於遇到有疑慮的資訊,無法充份確認,
有時短時間內也聯絡不上發佈訊息的網友,因而難以確實查證,這都使新聞內容 的品質與可信度愈來愈低落,遭致批評。對新聞記者而言,網友的素材雖然提供 更多元的報導角度、更豐富的資訊、更多的消息來源,但卻也因網路的隱密性,
網友未必使用真實身分、姓名,致使消息來源身分的核對,及訊息真偽的確認,
都挑戰新聞記者查證的能力。再者,如今處於即時性的壓迫,新聞記者先發佈再 查證的現象提高,甚至開始出現不查證的情況(Rauchfleisch et al., 2017)。
當新聞記者直接以網友提供的資訊為主軸製播新聞,未經查驗,將使假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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