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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太產業技術的前瞻類型與前瞻結果

在文檔中 技術前瞻領域選擇之類型 (頁 130-136)

第六章 台灣實證研究

6.2 個案(一):台灣經濟部「發展十大新興工業」政策之航太產業

6.2.2 航太產業技術的前瞻類型與前瞻結果

圖 26 航太前瞻的領域選擇類型

B. 前瞻領域選擇的方法:

本案例係採用德菲法(Delphi Method)及 BP(Business Plan)法,前者即 以專家之預測作為依據(預計每項產業均邀請 8 位以上之產、官、學、研 專家,各產業分開統計)。採用此法於問卷收回統計後,將針對意見反應 進行第二次,甚至第三次之問卷結果修正,以使專家意見趨向集中;後者 以蒐集各主要廠商之營運計畫書進行未來五年至十年的產值統計,共發放 至三百家航太公會所屬廠商。完成二者分析、比較及收斂後,遂形成前瞻 之共識意見。

C. 前瞻領域選擇的假設:

根據當時 Delphi 法預測報告的分析結果,除了 1998~2000 年因為金 融風暴帶來的不景氣影響,產值略為回縮之外,之後其餘各年的成長幅度 仍然相當高(12%以上),顯示出當時 BP 的財務專家及 Delphi 的問卷專家 對 於 台 灣 未 來 五~十 年後,航太市場 景 氣樂觀的肯定態 度 。另外,依據 Delphi 問卷的調查,台灣航太產業未來十年發展的關鍵成功因素,將決定 於漢翔民營化的成功與否;是否有發展或加入大型計劃;進行多邊國際合

作;事關銷售的驗證之雙邊適航協定(Bilateral Aviation Safety Agreement;

BASA)的簽訂等。假若一切條件成立,則以上前瞻結果可於未來十年之間 發生。

D. 前瞻結果:

(一)航電業預測結果:

依據 BP 法的預測結果,台灣航電分項產業產業佔整體百分比之比例 偏低,各年度皆在 3%以下(與發動機產業類似),其主要原因仍因維修分 項之單項比例非常高,外加航電產業為一項新興產業,造成航電分項之單 項產值在整體產值的比重上較小,百分比偏低。但若綜觀航電分項產業各 年度之成長率,航電整體產業,包含通訊、導航、搜索、航管、客艙資訊 系統或稱為 In-Flight Entertainment (IFE) System 等細項目,成長率從 1999 年的 50%,2002 年的 30%,成長至 2004 年的 124%,當時顯示出航電產 業將於未來若干年中有快速成長的機會,相較於整體航太工業的 17%成長 率,航電分項的發展將是五項分項產業(整機、發動機、航電、內裝/零 組件、維修等)之冠,也是當時建議政府發展的重點產業之一。而在細項 產業方面,包含上述之通訊、導航、搜索、航管、IFE 等項目,因分類方 式較複雜,則無法在 BP 法預測結果中顯示。

依據 Delphi 法的預測結果,在航電分項產業的五項細項產業中,於 1998-2000 年之間,成長最快的是 IFE 產業,平均成長率達 25%;其次為 通訊產業,平均成長率為 20%;其餘為搜索產業的 5%,航管產業的 5%,

及導航產業的 11%。在 2001-2005 年之間,成長率的排名大致不變,以 IFE 產業的 23%為最高,其次為通訊產業的 17%,兩者成長率皆些微趨緩(但 仍為 15%以上的高成長);導航及航管的成長率皆為 12%,表現出較為明 顯的成長;搜索的成長率則略提昇為 9%;到了 2006-2010 年時,IFE 產 業的成長率更加提昇到 27%,為本次問卷的成長率之冠;第二高成長產業 則為航管產業,顯示專家對航管產業落實年度的看法,趨於 2005 年之後 才會發生,成長率為 16%,超過通訊產業的 13%及導航產業的 12%;搜 索產業則依然敬陪末座,成長率為 9% (參考圖 27)。

通訊市場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平均數%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搜索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航管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客艙娛樂系統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圖 27 Delphi 法航電分項產業預測結果

若以整體航電產業來看,以各細項產業之 1998 產值乘以 1998-2000 年及 2001-2005 年區間之成長率,則 2000 及 2005 年的航電產值為 2.14 通訊、導航、搜索/航管(CNS/ATM)產業的快速發展。上述三者,是台灣 航太前瞻下的產業明星,也是本個案建議投資的重點所在。

(二)維修/改裝產業預測結果:

依據 BP 法的預測結果,台灣維修及改裝分項產值佔整體總產值之百 分比極高,各年度皆在 60%以上,是所有航太領域中唯一具備內需市場條

件的產業,不像其他分項產業對國外訂單之依賴程度甚高,較不受全球航 太大廠的景氣循環影響,而且台灣的維修產業發展較早,主要航空公司現 有的能力與能量皆已達國際水準,所以未來本項產業年產值仍將佔台灣每 年航太總產值 50%以上。但若綜觀維修分項產業各年度之成長率,維修整 體產業(包含線上維修、結構維修、引擎維修、附屬件維修、大型飛機改 裝、小型飛機改裝、軍機商維等)的表現則屬於中等,從 1999 年的 30%,

2002 年的 8%,成長至 2004 年的 10%,顯示出維修產業將於未來若干年 中,呈現出平穩成長,相較於整體航太工業的 17%成長率,維修分項的發 展將居於五項分項產業之末,僅高於整機分項產業,維持現有的量能是發 展的重點。而在細項產業方面,包含包含線上維修、結構維修、引擎維修、

附屬件維修、大型飛機改裝、小型飛機改裝、軍機商維等項目,因分類方 式較複雜,則無法在 BP 法預測結果中顯示。

依據 Delphi 法的預測結果,在維修/改裝分項產業的五項細項產業 中,於 1998-2000 年之間,成長最快的是引擎維修產業,平均成長率達 15.9%;其次為軍機商維產業,平均成長率為 13.7%;其餘為附屬件維修 產業的 10%,結構維修產業的 9.6%,線上維修產業的 9.63%,大型飛機 改裝產業的 5.6%,及小型飛機改裝產業的 2.5%。在 2001-2005 年之間,

成長率的排名大致不變,以軍機商維產業的 19%為最高,其次為大型飛機 改裝產業的 14.4%,兩者成長率皆持續增加;結構維修、引擎維修、附屬 件維修及線上維修的成長率約在 10~13%,與前期並無太大差異;小型飛 機改裝的成長率則略提昇為 5.5%;到了 2006-2010 年時,大型飛機改裝 與軍機商維產業的成長率仍有 14%,此二細項產業為維修分項產業之冠,

值得投入;另外結構維修、引擎維修、附屬件維修及線上維修的成長率約 在 10% ~ 12%,顯示屬於成熟產業,不會有大起大落的情況發生;小型飛 機改裝產業的成長率則相對較低,成長率為 6.7% (參考圖 28)。

線上維修區間預測圖(Delphi)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成長%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成長率%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成長%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成長%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成長%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年區間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成長%

1998-2000 2001-2005 2006-2010 年區間 1998-2000 年及 2001-2005 年區間之成長率,則 2000 及 2005 年的維修產 值為 8.5 億美元及 13.6 億美元(2010 年產值為 22.0 億美元);相較於 BP 法

要次領域;另外,若能政策性開放軍機維修的內需市場,增加維修量能以 降低營運成本、累積技術能力,亦將助於本次領域之發展機會。

E. 事後比較:

各項指標顯示台灣航太產業尚不具備全球的競爭力:

根據台灣海關進出口資料統計,台灣 1992~1997 年的進口值,約在 200~400 億台幣之間,主要進口項目為飛機及直昇機。出口值在 1992 年 時為 1.5 億台幣,其後 4 年的出口幾乎在千萬上下,出口量微乎其微,到 了 1997 年才又在漢翔及三通 OEM 訂單的出口下,回昇到 4.8 億元台幣。

由台灣的航太進出口值,加上台灣航太的產值在過去,約有 100 億~360 億台幣的規模,可知台灣一年航太市場需求,約在 300 億至 760 億之間,

佔台灣 GNP 的比例約 0.1%~0.4%,與日本(1995 年 0.3%)和義大利(0.4%) 接近。一個國家航太工業的實力,可以由進出口的順差程度看出,出口愈 多的國家,便顯現出對市場的掌握程度。以美國為例,1997 年的順差額 為 340 億美元,佔銷售額的 26%;英國 1996 年的順差額為 40 億美元,佔 銷售額的 16%。因此,由台灣的進出口值,也可以感受出市場掌握度偏低,

產業仍處於引介期(萌芽期)的階段。

專家過於樂觀?

2000 年之後其餘各年的成長幅度仍然相當高(12%以上),顯示出當時 BP 的財務專家及 Delphi 的問卷專家對於台灣未來五~十年後,航太市場 景氣的樂觀態度。此與 Tichy (2004)的研究結果類似(The over-optimism among experts),他認為奧地利 1998 年的德菲(Delphi 98)調查結果與日後 不符的主要原因是,「高階管理人與技術專家所能回答的問題並不相同,

但是德菲法技術性的問題有相當程度的專業性判斷,請已經投入該產業的 高階主管回答問卷有時候會相對樂觀,另外,學者會比一般企業負責事業 開發的主管來的保守的多。」Loveradge (2004)也有類似的看法,他質疑 專家在缺乏確定範疇下的思考結果,通常會有許多議題被過度解釋或過度 被忽略的情形。因此,日後類似領域要選擇專家時,專家小組(expert penal) 的組成結構有必要予以重新思考。例如:調整產學專家之間的比重或增加 反對者(部份科技立委)、跨領域專家(如:ICT 領域專家)的意見。此案例 中,過於樂觀的專家主要來自推廣單位、市場主管兩類。

應有持續監控的機制

針 對 前 瞻 的 結 果 應 可 以 設 立 一 個 小 型 的 研 究 或 整 合 一 個 小 計 畫 追 蹤、監控,以產生一預警機制(Signpost)。Dewar (2006)提出建議當面對長 期高度不確定性下進行中長期規劃,應當要有一預警的機制。歐洲區域前 瞻的目的之一,也就是要產生一個危機反應的情咨系統(Intelligense system) 機制,可以有效降低未來的風險性與不確定性。

最後,類型 2 多為產業領域的前瞻,其風險性應當與其產業在國際分 工鏈上的地位、跨國企業的能力(如市佔率)、產業的生命週期等相關,可 以作為後續類似產業前瞻設定指標時的參考。

6.3 個案(二):台灣經濟部「兩兆雙星」政策之 IC 產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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