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東海岸玉石的文化傳記
第一節 蒐藏、使用與佔有
收藏、收藏,欲收就噯chông!71
~台東蒐藏家林經理
收藏、蒐藏與蒐藏品
上面引述中田野報導人的詮釋,解釋了筆者為何棄用「收藏」而選用「蒐藏」
的原因。這句引述中,收藏的「藏」讀成台語為“chông”,然而報導人挪用台語 中表「奔尋」之意的“chông”,巧妙地以這個具有積極、主動意涵的同音異義詞 (homonymy)置換掉了華語中表消極、被動意涵的「藏」。這種語言上創造性的挪 用,反映了蒐藏實踐是一種積極佔有行動(possession)的社會事實。因此,本論文 所處理的核心議題不是「收藏」,而是「蒐藏」。
蒐藏與收藏是一組可比較與對比(compare & contrast)的詞。這兩個詞共有的
「藏」,說明了蒐藏與收藏都是在執行將物給「藏起來」的動作,因為這兩個動 詞的受事(patient)都被主事(agent)認為是寶貴的物而必須藏好,亦即「寶藏」是 需要被「藏起來的寶」之意。然而,蒐藏一詞中的「蒐」字,字面上表明了主動 尋找目標物的意思,因此同時隱含了主體性選擇的意義,這是收藏一詞中的「收」
字所缺乏的特性。蒐藏的英文“collecting”,其本動詞“collect”由兩個詞素
71 意即「收藏、收藏,要獲取東西,就要努力奔走、積極尋找」。
(morpheme)組成:詞根(root)“lect”有「挑選」之意,而前綴(prefix)“col”為「在一 起」。共構為collect之後,傳達出「挑選之後放在一起」的意涵。因此,“collecting”
應譯成「蒐藏」而不是「收藏」,後者較接近“keeping”。
在語用(pragmatics)層次上,蒐藏與收藏必須用在不同的社會脈絡中。雖然這 兩個詞都以「藏」字結尾,「蒐藏」含有積極去獵尋個人所欲求之寶物的主動意 涵,然而「收藏」具有消極接收他人給予之禮物的被動意涵。儘管蒐藏經常從收 藏開始,儘管收藏品會招引蒐藏品,收藏是一種不經意的(haphazard)擁有行為,
蒐藏則是一種操控性的(manipulative)佔有行動。收藏是被動性的聚集、貯藏、保 存活動的組合,蒐藏則是主動性的獵尋、蒐羅、交換過程的總和,就此意義而言,
收藏是博物館實踐,而蒐藏則是個人的社會實踐。然而,博物館也會涉及到蒐藏 行動,個人也會表現出收藏行為。除了接受捐贈後妥善保存與管理文物之外,博 物館也捲入佔有行動,如殖民時期的博物館或民族學博物館,才會衍生出原住民 要求博物館歸還(repatriation)文物的爭議;再者,博物館尋求展品的方式也顯現 出主體性的選擇,即蒐藏政策(collecting policy)。同樣地,有些人只會將他者給 予禮物做妥善的貯藏與保存,但不會自己再去蒐購同一系列的物件;同時,這些 人所收集的物,紀念性的意義大於美學上的考量,他們是保有而非佔有這些物。
因此,蒐藏(collecting)與收藏(keeping)是兩組不同脈絡化的概念用語,不應任意 混用,而本研究探討的議題則聚焦在蒐藏。
關於蒐藏的特性,Belk先將蒐藏置放在消費的脈絡,視蒐藏為特定型態的消 費,再藉由比較消費品與蒐藏品的差異,而制訂出蒐藏的定義:
蒐藏是一種用主動的、篩選性的、熱切的方式取得並佔有東西的過程,那些 東西已被排除在日常使用的範疇,並且被認為是一組不同的物件或經驗中的 一部份。(Belk 1995: 67)
首先,這個定義特別強調,蒐藏做為取得(acquiring)和佔有(possessing)的過程,
其積極性的篩選是區別蒐藏與「囤積」(accumulating)和「貯藏」(hoarding)的關 鍵,換言之,不加以篩選的消極性收集和累積東西是一種囤積和貯藏的行為,不 是蒐藏行動。顯然地,「選擇」(choice)構成蒐藏過程的核心元素,至於人們如 何在蒐藏行動中選擇蒐藏品,Appadurai(1986)的「價值體制」(regimes of value) 扮演決定性的角色,這點將在第七章討論。再者,Belk用了「熱切」(passionate) 來說明蒐藏行動中的消費迥異於日常生活的消費,並強調相對於一般消費的無動 於衷(uninvolving),蒐藏是一種「不斷捲入的熱情消費」(involving passionate consumption)(p. 67)。然而,這種熱情不是一時興起、短暫性或階段性的人格行 為,而是歷時的、持續性的個人的社會實踐。因此,Belk在後來被收錄到人類學 家所編的Handbook of Material Culture(Tilley et al 2006)一書中,重新強調歷時 的、持續的過程在蒐藏實踐中的必要性:
蒐藏乃消費最淋漓盡致的表現。蒐藏是一種對於不必要的奢華品無止息的追 求。蒐藏是在市場上對於自我完成的不斷追尋。人們深信快樂就來自於購買 而獲得(aquisition)。(Belk 2006: 534)
這兩組定義都在消費品與蒐藏品之間劃定了清楚的界線,同時也凸顯了在蒐 藏過程中人們對蒐藏品所發展出來的附著情感(attachment)。消費品與蒐藏品之間 的界線在於物的使用(use),亦即具有實用功能的物是消費品,失去實用功能的物 才有機會成為蒐藏品,換句話說,人們不會把蒐藏品拿來在日常活中使用 (Baudrillard 2005[1968]: 91-93)。舉例而言,當一個電話機仍放在客廳當成聯絡的 工具時,它是消費品,但一旦有一天它壞掉不能使用了,或如撥盤式電話因款式 老舊不符時代需求而被汰換掉時,這個電話機成為某些蒐藏家獵尋的對象,它變 成了蒐藏品。相對於消費社會中消費品「用完即丟」(disposable)的特性,某些失
去使用功能的物品反而換來人們懷舊的(nostalgic)附著情感,從垃圾堆中被拯救 出來,從廢物升格為「愛物」(the loved object)─蒐藏品(Baudrillard 2005[1968]:
93-95; Belk 1995: 66)。
然而,人對物的附著情感未必是懷舊的,而是直接對於蒐藏品這種愛物的迷 戀。玉石這種物並不是從失去使用功能的消費品轉成的蒐藏品,玉石本身是無用 論的東西,但是玩家對於這種蒐藏品的附著情感依然清楚呈現。在石東蒐藏家的 例子中,不少田野報導人會以「死後要和石頭埋在一起」的類比,來展現他們與
「愛物」之間的附著情感。例如,本文第四章中提到東海岸玉石的前輩蒐藏家郭 武洲,在回應其老婆的質問中說出:「我死了就把我和石頭埋在一起就好了」。同 樣地,曾經擔任過花蓮縣東海岸玉石學會理事長的呂金戀,由於愛石如癡,吃醋 的女兒最後受不了媽媽的蒐藏癖好,終於說出:「你那麼愛石頭,有一天如果妳 死掉,我就挖一個洞,把妳和全部的石頭一起埋下去」。
這種人對物的附著情感正好說明了蒐藏品所習染的神聖氛圍。一件物品從消 費品過渡為蒐藏品的過程,即為世俗到神聖的天路歷程,是從凡間到神仙、從塵 俗到救贖、從乏味到品味、從俗氣到貴氣、從同質到異質─這種商品昇華為供品 的「單一化」(sigularization)或「神聖化」(sacralization)過程(Belk 2006; Kopytoff 1986)。這種物的通過儀式即是蒐藏。透過蒐藏儀式,物從原生脈絡流動到再生 脈絡,從商品價值轉換為供品價值,這種物的脫俗入聖而散放出的昇華性 (sublimity),已形成蒐藏研究中的普遍共識(Baudrillard 2005[1968]; Belk 1988;
Clifford 1985; Pearce 1995)。本研究中石東蒐藏家的例子,如上述郭武洲、呂金 戀等,也充分支持上述研究結果。同時,這些文獻也特別強調,蒐藏行動劃出了
「使用」(use)與「佔有」(possession)之間的清楚界線,一旦被奉為供品,物的神 聖性就不容許受到世俗的玷污,亦即蒐藏品必須徹底隔絕在褻瀆的使用世界之 外,並完全守護在淨化的佔有聖殿中,不能從象徵世界墮入真實世界,否則將失
去蒐藏品的資格。關於這點Baudrillard (2005[1968]: 92)有深刻的描述:
每件物都有兩種功能─被使用的功能與被佔有的功能。第一種功能涉及主體 在真實世界中的實際掌控(practical totalization),第二個則為主體在世界之外 的抽象掌控(abstract totalization)。這兩種功能互相排斥。一方面,完全實用 的物擁有社會地位,機器為此例。另一方面,全然純粹的物,空無任何功用,
已徹底抽離它的用途,呈現出完全的主體地位(subjective status),蒐藏品為 此例。地毯不再是地毯、桌子不再是桌子、指南針不再是指南針…它們變成 是「物體」、「東西」,因為蒐藏家不會說「好美的雕刻品」,只會說「好美的 東西」。一件物品失去其特定功能時,其意義就由完全由主體來定義,然而 在熱切佔有的抽象運作(passionate abstractness of possession)之下,所有的物 件都是等值的(equivalent)。
使用關係與佔有關係
Belk(1988; 1995)與Pearce(1995; 1998)的蒐藏研究,就是建立在上述《物體系》
中所論及的二分法基礎上,再分別往消費與政治領域延伸的結果。本文底下的論 述也將以此為出發點,援引台灣的例子同時回應與挑戰歐美蒐藏研究的傳統。首 先,借用Baudrillard述及之物的使用功能與佔有功能,同時呼應物質文化研究的 核心關懷─探索人與物的辯證關係(Miller 1996),筆者進一步主張,不管是當代 社會或傳統社會,消費品與蒐藏品是構成主體生活世界中的整體客體系統,因此 人與物之間遂建立起兩種互動關係─「使用關係」(utilizership)與「佔有關係」
(possessorship)。72再者,就法國(如Baudrillard)、英國(如Pearce)、美國(如
72 英文中有“possessorship”一詞,但與法律中的用語“proprietorship”(所有權)不太一樣。根據 The Oxford English Dictionary(1989: ⅩⅡ174)的解釋, “possessorship”為「擁有者對某物的持 有狀態」 (the holding of something as owner)。筆者挪用 ownership, possessorship, proprietorship 的英文構詞法而再造“utilizership”一詞。
Belk)等西方蒐藏研究的共識而言,這兩套互動模式清楚呈現出對立且互斥的關 係,然而就本研究中的台灣例子而言,使用關係與佔有關係之間卻是彰顯出彼此 互相生成的「共生關係」(paragenesis)。73
我們先來檢視筆者主張的主體與客體之間發展出來的使用關係與佔有關係。
首先這涉及物是否具有原初的(primordial)使用功能。顯然地,對於Baudrillard而 言這是肯定的:
一件用具(utensil)從來不被佔有過,因為用具將人與世界關連在一起。被佔 有的東西必定是抽離了它的功能,並且被帶進了它與主體之間的關係。
(Baudrillard 2005[1968]: 91)
這段敘述預設了物的原初功能是單一性的使用功能。一件用具或器具被製造的當 下不可否認地就已融入了主體預設的意圖,消費品的生產具有原初的功能也是不 爭的事實,但並非所有被消費的物品都只有單一功能,筆者主張所有的使用 (use/utilization)皆涉及主體的挪用(appropriation)。這點可以從石東的文化史清楚 觀察到。第四章中討論到的東海岸玉石歷史過程中,都蘭阿美人用藍寶礦蓋豬 舍、東河的阿嬤用藍寶當洗衣板、泰源旅社的老闆用藍寶鋪設房間地板、台東李
這段敘述預設了物的原初功能是單一性的使用功能。一件用具或器具被製造的當 下不可否認地就已融入了主體預設的意圖,消費品的生產具有原初的功能也是不 爭的事實,但並非所有被消費的物品都只有單一功能,筆者主張所有的使用 (use/utilization)皆涉及主體的挪用(appropriation)。這點可以從石東的文化史清楚 觀察到。第四章中討論到的東海岸玉石歷史過程中,都蘭阿美人用藍寶礦蓋豬 舍、東河的阿嬤用藍寶當洗衣板、泰源旅社的老闆用藍寶鋪設房間地板、台東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