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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討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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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討論與建議

一、縮短公部門中資訊職能落差的建議策略

公部門中的職能落差問題主要是環繞在「人」的因素上,不論是年資、年 齡、工作性質、態度等造成資訊職能落差的原因,均需以人本為出發點,因此筆 者將試圖以人力資源角度,提出幾個思考方向,也許在這裡暫時無法得到答案,

但或可供後續研究者之參考。

(一)人才進用

公部門中的資訊專業單位,在現行資訊政策系絡之下,其業務內容 除了基礎資訊環境的維持、整體網路安全的維護、使用者相關使用事項的 管理等技術層次的工作外,更重要的是系統規劃、委外建置、系統行銷…

等工作,這部分所需的人員應是具備高度「資訊職能者」,亦即除了應具 備資訊相關背景知識外,最好亦輔以相關的資歷與背景,例如熟悉採購或 系統委外流程、具有良好行政溝通能力、瞭解行政流程、知道何處可覓及 適當資源…等,因此,主要的選才場域,仍應以正式公務人員為主,然其 進用資格應不僅限於高普特考資訊處理職系者,而是擴大範圍至其他如一 般行政、教育、新聞…等職組,惟可要求應徵者需先具備相關資格認證或 取得相關訓練課程證書,由於資訊人員原就已有資訊專業加給,應可提供 相當的誘因。

另外,機關中應保留部分約聘人員缺額,以作為彈性運用空間,遇 有技術性較高專案時即可藉助其能力。惟為改善目前約聘僱人力流動率偏 低之現象,建議修改制度,要求於續聘時,原則上需將此職缺對外重新徵 才,當然原任者仍可應徵,但讓機關有再次選才的機會,如此應可避免機 關管理階層囿於人情壓力而無法進用優秀人才。

(二)訓練

訓練所指的並非僅侷限於「上課」一種方式,鑑於資訊科技的快速 發展特性,組織應「強制」所屬人員於每年間應完成必要的訓練,而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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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人員的業務繁忙,除提供實體課程外,亦可善用 e-learning 機制,

雖然在研究中發現,大多數人員仍受限於原有學習習慣之影響,或因教學 效果不佳,而對 e-learning 學習機制持有保留,但這些都是可以克服的 問題。另外,應將成員參加研討會、發表會、廠商簡報等資訊或所獲得的 成果透過知識管理的機制(如置於內部網路中作資源分享、於內部會議時 作知識分享…等)有效管理並分享,並建構出一套衡量學習成果的量化指 標,列為年終考績之參考,或作為績效獎金發放之依據,或許能提供較有 力的誘因。

(三)激勵

在目前固定薪資結構的限制之下,企業中以「加薪」作為激勵之手 段,在公部門中幾已不可行,再加上人事法規的重重限制,使得主管人員 在面對績優或表現不佳的同仁時,不管在獎勵或懲罰的方式上均受到相當 大的限制,獎懲強度不夠的結果,最直接的影響就是士氣問題,誠如部分 受訪者所言,因為激勵的誘因不足,要優秀、積極的人員一直維持這樣的 水準相當困難,對資訊專業人員而言最直接的激勵手段當然是金錢的報 酬,而今年甫實施的績效獎金制度,也許不失為一項有力的工具。其他諸 如工作豐富化、授能(empowerment)、工作分配合理化、加速組織內部人 員的流動,以增加職位的誘因等,均為可考量的方式。

二、適合的組織型態

(一)組織位階

資訊業務的性質常需跨機關整合,亦即當建置與推動一項新系統上 線時,往往需跨機關的協調與合作,以推動公文管理系統為例,除了資訊 中心本身的技術諮詢、委外建置業務之外,由於市府內公文管理機關為秘 書處(公文格式)與研考會(公文處理時效及管考),因此必須與這二個機關 協調,就公文流程及相關規定的配合修正達成共識,而當系統建置完成 後,還必須推至市府各機關,要求所有公文均上線使用,這一連串的問題 不僅涉及行政協調、溝通,亦涉及權力運作問題。以資訊中心目前位階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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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僅為市府中二級機關,在要求其他一級局處配合時,難免遭遇一些困 難,因此實有必要提昇組織位階,在公部門其他組織中亦然,即使是在機 關中,不管有無資訊單位的正式編制,資訊人員也都應該被視為重要幹部 之一。而以資訊中心為例,目前市政府研擬的組織再造方案中已意識到此 問題,並試圖提出解決方案,目前獲得較多支持的是將資訊中心提升為一 級機關與併入研考會兩方案,但經審視目前政策環境,因市府組織規程內 一級局處的額度已將達上限,而其他有成立一級機關的業務需求甚多(如 觀光、體育…等),因此在可行性上較為困難,另外,從權力運作的角度 看來,若併入研考會,似可藉助既有的管考機制協助推動資訊政策,其推 動過程中遭遇的阻力應可較小。

(二)組織結構

隨著資訊科技的導入,雖然層級節制的結構不會消失,但組織將呈 現較為扁平化的形式,以目前資訊中心現況而言,最高首長為主任,其次 是副主任,接著是組長,而後便是承辦人員階層了,自管理至執行一共分 為四個階層,但基本上呈現扁平金字塔的型態。但從文獻及訪談中發現,

學者及受訪者認為資訊專業單位的理想型態應為「橄欖球狀」,但其只設 的內容略有差異。學者所提出的是「直立橄欖球型」組織,係以組織中人 員職位為著眼點,最上層一端為少數決策人員、中間大部分為功能專家及 專業人員、最下層的一端為技術性的作業人員,階層間甚難流通。而受訪 者提出的「橄欖球型」組織,則一端是命令階層(少數、政策規劃單位),

中階最多者為執行人員,另一端為負責收尾、整合的人員(少數、資訊專 業機構,以共同架構整合大家的東西),也就是說,命令權及決策權集中 於少數人員組成的決策階層手中,而由組織中大部分的成員負責執行,並 由少部分的人員負責末端的整合工作,而該整合工作亦可由組織外的另一 個民間組織(如類似資策會之類的法人,或有較佳技術的公司)負責,如此 可避免大家各行其是、亂成一團的現象。但囿於現行法規的限制,後者的 概念似乎在實務上難度較高。

至於「直立橄欖球型」則為筆者認為較適合資訊專業機關的組織型 態,由於資訊業務所需資源龐大,且系統間相容性亦相當重要,各系統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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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相容,無法有效加以整合,其效益便大打折扣,因此在決策之初,應 有位階夠高的決策階層先就各機關需求與資源加以統合,在決定系統的規 模及應用範圍之後,即由中間階層的專業規劃人員、行政人員、知識工作 者…等依各自職掌尋求適合技術、廠商及各項所需資源,以完成任務,至 於維持系統正常運作等技術層面問題,則可交由基層經過良好訓練的技術 人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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