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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道德揭密:《壹週刊》的操作型態與動機

第三節 記者職業認同與文本道德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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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就好,是要把她弄成一個比較有深度的文章,要幫她定位她是誰,他的競 爭對手是誰?如果她表明就是賣胸的,你不可能從頭到尾就寫她胸部,還要 再寫一些以前有什麼緋聞。要寫這篇文章,你要先了解她這個藝人、她的故 事、她以前有什麼經歷。(記者 J)

藉由文字和攝影記者的互相觀察,清涼女體是《壹週刊》吸引讀者最淺層的 包裝,並不足以支撐一篇力度夠的報導,當讀者把目光為性感軀體停留,就有可 能對該人物話題產生興趣,編輯者必須在視覺刺激和八卦內容雙管齊下,讓整篇 報導有足夠的話題性。無論是肉體、八卦或醜聞都是新聞的表面,能夠刺激話題 性的原因是背後都多少與道德價值批判相關,才能引起大眾的討論。

第三節 記者職業認同與文本道德論述

(一)記者的職業認同與立場

影劇新聞的產製環境在變動,《壹週刊》影劇新聞偏重八卦的屬性和選題,

讓《壹週刊》記者和藝人公司間的關係更緊繃,即使藝人和記者間的互動關係必 須互相幫助,每一個在《壹週刊》影劇線工作的記者對工作的共同體認是以完成 報導為重。受訪者認為,藝人與一般受訪對象身分不同,本身既然獲得社會的掌 聲,也應該隨時接受媒體的監視,藝人不是媒體的朋友,而是媒體的工作對象。

藝人呈現在《壹週刊》文本中的多是八卦或緋聞,女星更多層面是肉體的賣 弄,這種新聞產製方式簡化了明星做為文化商品的藝術性和複雜度,也在無形之 中加深了媒體與社會對性別角色或演藝工作者的偏見。更嚴重的是,《壹週刊》

販賣的明星商品的定型更加深了藝人的刻板印象,讀者對於《壹週刊》的報導要 求越來越辛辣,女星裸露越來越清涼,本來藝人只要在路上牽手就引起軒然大 波,現在沒有擁抱、親吻的畫面似乎就缺乏爆點,讀者窺視名人的慾望在《壹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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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的培養堆疊下越來越多,這也為《壹週刊》的記者帶來更沉重的工作壓力。

這樣的壓力不僅是每一位攝影記者都須背負,文字記者更需要面臨在極短時間內 整理、構思、找好所有相關資料、查證的工作,且《壹週刊》對報導要求是要能 吸引讀者目光,文字記者不能只產出平淡的報導,一定要在每篇新聞中有足夠支 撐的爆點,快速反應是《壹週刊》記者必備的要素,然而,這種工作上的極 高要求,對《壹週刊》內部每一位記者都構成龐大的精神壓力和內部損耗。

我們可能是花好幾個月才能照到一張牽手的照片,讀者會說為什麼以前 都有親起來的照片,現在就沒有?但這些畫面真得是好不容易,可遇不可 求。其實就是,我們把讀者的胃口養大了。(記者 J)

無論是以上談及的題材選擇或對記者的保護,都是為了替公司帶來更多銷量,《壹 週刊》記者的工作壓力和其他媒體比較起來較不相同:

《壹週刊》的工作壓力來源來自短時間高壓。以這種偷拍照片來說,守 那十幾個小時程拜只有那兩分鐘,這像打仗一樣,敵人走了就沒了,你永遠 只有那一次的機會。(記者 J)

從表面處理新聞的手法回溯《壹週刊》的創辦動機,小報的產製方針是從新 聞室內開始運用企業管理手法,將讀者視為客戶,新聞等同企業產品的市場導 向,和文獻中台灣傳統報業作為國家機器的角色不同,也就是說,港媒《壹週刊》

被創辦人黎智英當作企業在經營,新聞只向讀者負責。「黎智英是一個商人,可 是他知道一個媒體最終的競爭核心價值就是獨家新聞,《壹週刊》記者只要把新 聞跑好就夠了。(記者 H)」。影劇新聞雖然並沒有龐大的政治壓力,但當中人情、

商業、廣告量的壓力也會讓記者在進行新聞產製時覺得綁手綁腳,現今的媒體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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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相當艱困,不理會人情壓力、純作新聞的記者很難生存,但在《壹週刊》的工 作環境裡,記者只需負責跑出好新聞就夠了:

壹傳媒的環境是最單純的。很多人都沒辦法想像你為什麼會選擇這一個 地方,但這個地方對於你真正想從事新聞行業來講是最好的,因為你只要跑 好新聞就夠了。以前待的職場,有時候會有一種感嘆說,做人比做事還重要,

甚至覺得政治可以凌駕新聞以上。(記者 H)

《壹週刊》為取得獨家新聞,內外採取了兩種保護策略:第一,拒絕任何外 部人情關說或政治壓力。現任《壹週刊》娛樂線主筆的記者 H 描述,黎智英商 界闖蕩許久,累積了大量人脈,曾有人關說要抽掉某些負面新聞,黎智英回答: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你今天只要不做就不會拍到,抽掉要怎麼跟我的記者交 代,我要怎麼帶人?」所有媒體都強調立場中立,《壹週刊》卻是真正為了媒體 利益而不刻意選邊站,有料就爆,翻臉不認情分,這是《壹週刊》為獨家新聞作 的努力。第二,《壹週刊》體認到記者就是媒體價值的來源,所有牽涉到利害關 係的新聞,以影劇新聞來說,例如:狗仔跟拍、爆料等新聞的攝影、文字記者都 不署名,僅以「娛樂組」、「攝影組」列在報導內,讓記者免於人情或輿論的壓力。

這種不署名的作法在傳統台灣媒體也是相當少見的,也是《壹週刊》記者認為受 到適當尊重與保護的部分。

另一方面,有關記者與明星之間的互動狀況,從上一章文本分析中看 到,《壹週刊》的報導留給當事人的發言空間很少,即使通篇都是藝人的故事,

也幾乎看不到當事人現身說法,通常由經紀或唱片公司代為回應。,這與今日影 劇圈的產製環境有關,經紀公司高度介入藝人與媒體間的互動,明星是經紀公司 妥善保護的對象,即使媒體擁有報導的權力,記者要直接接觸到藝人已經相當困 難。記者 G 認為,過去沒有經紀人的時代,藝人都是親自與記者接觸,接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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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一長,記者和藝人成為朋友,工作時就有人情有包袱,不知不覺變成藝人的公 關發稿單位,遑論寫出藝人的八卦或負面報導。現在經紀公司介入媒體與明星的 互動,明星變成被經紀公司操作的對象,媒體上的發言都由經紀人掌握、經紀人 時常出面代為發聲,經紀人的角色拉開了雙方的距離,明星和媒體之間僅於公事 往來的工作關係。

這個業界媒體和藝人中間都有一層保護網,就是經紀公司或唱片公司,

現在媒體已經很難去接觸到藝人了…藝人商品化也明星化了。他們是在包裝 一個偶像,都是有距離的,像是包裝一個商品。我們看待藝人不在是活生生 的,或是用交朋友的方式,大家就是公事公辦。(記者 G)

雖然經紀公司拉開記者與藝人間的距離,但受訪者坦言,新聞跑久了和藝人 多少有一些交情,要免除完全的主觀喜好是相當困難的,落筆時的矛盾是記者完 成報導時必須克服的難題。

(二) 八卦醜聞中的道德論述

《壹週刊》的新聞產製方式和其他平面媒體以訪問式報導為主的型態不同,

《壹週刊》調查報導式的新聞產製方式必須需要長時間蒐證、跟拍、整理,耗費 大量人力時間和成本,因此《壹週刊》並不完全依靠消息來源本身的說法,而是 運用記者的力量挖掘內幕完成報導。

《壹週刊》等小報媒體幾乎都採取調查式報導, Holmes(2005a)對荷蘭 Glossy 等八卦雜誌編輯作訪談,這些編輯認為,他們做的是一種找尋真相的調查 式新聞(investigative journalism),一般平面記者只要去記者會作一些簡單的訪談 就可成篇,八卦記者必須像私家偵探一樣潛入名人私生活。明星的負面新聞出現 時,明星方面通常選擇不回應或出面加以駁斥,但《壹週刊》只要自認掌握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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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據,決不可能因為藝人單方面的否決就推翻整篇報導。

《壹週刊》就是把一些比較內幕的東西寫出來,所以藝人一定會否認 到底,《壹週刊》會變成焦點話題,就是因為他報一些大家會否認的東西 才會有賣點。不然你寫一些藝人看了覺得好的東西,這要賣甚麼?(記 者 F)

記者 H 是現任《壹週刊》娛樂線主筆,她認為《壹週刊》篩選娛樂新聞的 標準就是「醜聞、緋聞,或一些不公義的事情…或一些會讓市井小民關心的八卦。」

如果不能激起讀者談論的慾望,報導題材的選擇就不算成功,但是,這一段話還 提到《壹週刊》偏好報導「不公不義」的事情,這就牽涉到社會觀感和道德評價。

根據上節的訪談結果,讀者對演藝八卦的好奇決定了內容方向,《壹週刊》記者 也認為藝人本來就是該被公眾檢視的對象,因此內部在操作議題與決定選用報導 時,演藝明星私生活中的感情、緋聞或醜聞是每期內容必備的元素。過去有研究 表示,媒體特別選用八卦醜聞為題材在議題操作上有更突出的傳播效果。

我拍藝人我不會覺得我不應該拍她,因為我覺得你當初選定了這條 路,應該就認知到你已經放棄某些部分的隱私權。(記者 J)

《壹週刊》記者的想法中,藝人是一條發達之路,成功藝人一年賺進的金錢 遠超過一般人一輩子的總額,日進斗金、享受名利與掌聲所付出的代價是必須把 所有生活攤開在鎂光燈底下,並以最嚴格、最基本的要求被徹底檢視,任何逾越 正軌的行為會被放大受公共譴責。從訪談和文本中了解,《壹週刊》自認為不再

《壹週刊》記者的想法中,藝人是一條發達之路,成功藝人一年賺進的金錢 遠超過一般人一輩子的總額,日進斗金、享受名利與掌聲所付出的代價是必須把 所有生活攤開在鎂光燈底下,並以最嚴格、最基本的要求被徹底檢視,任何逾越 正軌的行為會被放大受公共譴責。從訪談和文本中了解,《壹週刊》自認為不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