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論說形式
第一節、 論
〈論說〉並不是一種文體,而是將兩種文體放在一起做闡述。王更生認為:
本文將「論」與「說」合為一篇,證明兩者在某方面有一致的關係。可是 他又把「論」與「說」分別處理,證明兩者又必有某種程度的不同。一致,
是指「說」離不開「論」,如「伊尹以論味隆殷,太公以辨釣興周」既是
「說」又是「論辯」。不同的,是「論」重在「研精一理」,而「說」要「言 資悅懌」;「論」重在「建立理論」,「說」重在「說服他人」。「論」要權衡 事理,建立準則;「說」要解決問題,隨機應變。11
首先來看「論」的意義,
聖哲彝訓曰經,述經敘理曰論。論者,倫也;倫理無爽,則聖意不墜。昔 仲尼微言,門人追記,故抑其經目,稱為《論語》;蓋群論立名,始於茲 矣。自《論語》已前,《經》無論字;《六韜》二論,後人追題乎!12
《文心雕龍》以〈宗經〉為重要的文學觀,將論的源頭溯及至經。古聖先賢教導 後人永久不變的訓誨,叫做「經」;而闡發經義說明道理的,叫做「論」。論就是 倫理,合乎倫理次序,那聖人的微言大義就能延續不墜。〈宗經〉:「故論說辭序,
則易統其首」13易談論天道,是論說辭序這類發揮理致之文的開端。卓國浚認為
「《易》雖無論字,卻具論體實質;《論語》雖有論名,然記載言行,並非論體。
遵循〈宗經〉的看法以《易》為論體之首,實十分得宜。」《易》為論體之首,
這是沒有疑問的,而《論語》「孔子以精妙之言,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述經 序理之大用」14,門人整理成書,以「論」名之,其確實為論體。文中強調的是
9 同註 8,頁 291。
10 同註 8,頁 293。
11 劉勰著、王更生注譯,《文心雕龍讀本》上篇(台北:文史哲出版社,1999 年 9 月),頁 331。
12 王利器校箋,《文心雕龍校注》,頁 126。。
13 同註 12,頁 13。
14 王禮卿《文心雕龍通解》上冊(台北:國立編譯館,1986 年 10 月),頁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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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論體立名的開始,後文才會說六韜的論是後人追題,所以不足採信。
詳觀論體,條流多品:陳政,則與「議說」合契;釋經,則與「傳注」參 體;辨史,則與「贊評」齊行;銓文,則與「敘引」共紀。故「議」者宜 言;「說」者說語;「傳」者轉師;「注」者主解;「贊」者明意;「評」者 平理;「序」者次事;「引」者胤辭;八名區分,一揆宗論。15
論體的流變枝條很多,劉勰將其歸納為四品:第一、「陳政」,陳明政事之篇章為 論體,議說是其中二型,而「議說即本書議對」16,議政要言得其宜,對策要「言 中理準」17,這也是陳政的論體;第二、「釋經」,解釋經典之篇章為論體,傳是 轉述師說,注是解釋,兩者是解散的論體;第三、「辨史」,辯證史實之篇章為論 體,依附在史書篇後的贊評,也是論史事,同為論體;第四、「銓文」,銓評文章 與序引是同一種作用,這時「敘」「專指次列天人之事理者,及贊所謂『辭深天 人』,是為敘理之論之一類」,「引」「專指就前人之學術,而承續其文辭,伸而長 之,以闡發天人之理者,是又敘理之論之一類」,所以銓文就是「就天文人文之 事理與學術,加以銓衡,故以文括之」18。從此可知,論是一種包羅廣闊的文體,
於是劉勰給「論」下了一個定義:
論也者,彌綸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19
意思是說「論」要「在一定的範圍內,綜合各家之說」,然後「專門、深入地研 究、解決一個問題,扎實、精到地闡明一個道理。」20所以諸子專書為論,單篇 討論義理的文章為論,散列於文中闡明道理的文字也是論。
是以莊周〈齊物〉,以論為名;不韋《春秋》,六論昭列。至如石渠論藝,
白虎通聚;述聖通《經》,論家之正體也。及班彪〈王命〉,嚴尤〈三將〉, 敷述昭情,善入史體。魏之初霸,術兼名法;傅嘏、王粲,校練名理。迄 至正始,無欲守文;何晏之徒,始盛玄論。於是聃、周當路,與尼父爭塗 矣。詳觀蘭石之〈才性〉,仲宣之〈去伐〉,叔夜之〈辨聲〉,太初之〈本 無〉,輔嗣之兩〈例〉,平叔之二〈論〉,並師心獨見,鋒穎精密,蓋論之 英也。至如李康〈運命〉,同《論衡》而過之;陸機〈辨亡〉,效〈過秦〉
而不及;然亦其美矣。次及宋岱、郭象,銳思於幾神之區;夷甫、裴頠,
15 王利器校箋,《文心雕龍校注》,頁 126。
16 王禮卿,《文心雕龍通解》上冊,頁 345。
17 〈文心雕龍‧議對〉意思是言語中節合乎準繩,劉勰著、王更生注譯,《文心雕龍讀本》上篇,
頁 442。
18 同註 16,頁 346。
19 同註 15,頁 126。
20 林杉,《文心雕龍文體論今疏》,頁 22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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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辨於有無之域;並獨步當時,流聲後代。然滯有者,全繫於形用;貴無 者,專守於寂寥;徒銳偏解,莫詣正理;動極神源,其般若之絕境乎。逮 江左群談,惟玄是務;雖有日新,而多抽前緒矣。至如張衡〈譏世〉,頗 似俳說;孔融〈孝廉〉,但談嘲戲;曹植〈辨道〉,體同書抄;言不持正,
論如其已。21
依據「彌綸群言,而研精一理」這個定義,選出歷代名家論文,點出特色並品評 其得失,從這邊可以看出一些論文為文的要點。劉勰本著宗經的原則認為,「述 聖通經」才是論家的正體,鋪陳事義昭明情理的,是史論中的佳作,再來就是「師 心獨見,鋒穎精密」有獨到見解,言辭鋒銳精確而細密,展現出智慧聰穎的,這 種可以算是論文當中的精華。至於冗雜偏頗,內容無創見,都是論文為文時要注 意的缺點。所以才華若是不夠,還是擱筆為妙。劉勰又云:
原夫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窮於有數,究於無形;迹堅求通,鉤深取 極。乃百慮之筌蹄,萬事之權衡也。故其義貴圓通,辭忌枝碎,必使心與 理合,彌縫莫見其隙;辭共心密,敵人不知所乘;斯其要也。是以論如析 薪,貴能破理。斤利者,越理而橫斷;辭辨者,反義而取通;覽文雖巧,
而檢跡知妄。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安可以曲論哉。22
此為「論」的創作要領,論是用來辯證是非、確定事理的,既窮究具體的事物,
又深入追尋抽象的道理,為求通達而鑽研,搜索深奧的道理,各種思想借論來表 達,論也就成為衡量事理的標準。其為文內容貴在圓融通達,達成的辦法就如同 劈材一樣,「要找到客觀的順序、條理,亦即它的規律性」23若是以言辭爭勝,也 能講得合情合理,就像是用很利的斧頭不順著紋理也可以把材劈斷,這樣的行為 叫曲論,乍看巧妙卻忽略事理,非君子所當為。「論之本在理,而所以達理者又 在辭」24文中所說「『辭忌枝碎』,並非文辭支離破碎之意,而是以全心力著意於 事理,不將力量分散到華麗的辭采、險怪的語言」25,內在思想與外在形式相契 合,言辭與思想緊密相接,自然圓滿通達,無懈可擊。
若夫注釋為詞,解散論體,雜文雖異,總會是同。若秦延君之注〈堯典〉, 十餘萬字;朱文公之解《尚書》,四十萬言;所以通人惡煩,羞學章句。
若毛公之訓《詩》,安國之傳《書》,鄭君之釋《禮》,王弼之解《易》,要
21 同註 15,頁 126、127。
22 同註 15,頁 127。
23 同註 20,頁 224。
24 同註 16,頁 358。
25 卓國浚,《文心雕龍精讀》(台北:五南圖書,2007 年 5 月),頁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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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明暢,可為式矣。26
最後再次補充為經作注也是論文的一種,這樣的文體重點在簡要明暢。文末,贊 曰:
理形於言,敘理成論。詞深人天,致遠方寸。27
劉勰自己對論的總結說,道理要用言語才能表現出來,語言經過適當的安排之後 就構成了「論」體。這些深遠的道理最初的起點是內心,內在的思想與外在的形 式要緊密結合,透過精闢的言語,網羅自然與人事的道理,發而為文字,這就是
「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