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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現代主義像別的範疇術語(如後結構主義、現代主義或浪漫主義等)一樣的 不容易理解,主要是缺乏語意上的穩定性,也就是說學者對它的意義沒有明確一 致的看法,I. Hassan(1992)對此認為主要困難來自兩方面:一為這個術語還比

較年輕,處在浮燥的青春期。一為與它關係密切的許多當代術語在語意上同樣的 不穩定(劉象愚譯,1993)。W. Bergguist(1993)則提及「我無法確定自己第一次 接觸到「後現代主義」一詞是在什麼時候,或許我對於後現代主義就如同對於過 去 20 年來各種竄起又殞落的「主義」一樣感到憎惡,希望它基於本身的矛盾或 是如同流行一時的「新奇想法」一樣,魅力儘快的消聲匿跡。但是它似乎如同後 現代主義者宣稱一般,影響力與日俱增,而非日薄西山,一旦其與後結構主義、

後工業主義以及另類新奇想法的炮火集結在一起時,後現代主義便益加成為新思 維與新觀念最為貼切的代名詞。」(許立一譯,2000),由此可見,雖然後現代一 詞雖然不穩定,但總是與新奇的名詞或事物聯結,使其發展超出預期。

其次,在後現代一詞的年輕化方面,可見後現代一詞首次使用是在 1920 年 左右,迄今未達百年,但其概念起源還可以溯至 1870 年代,當時英國藝術家 J. W.

Chapman 因為對繪畫的進步概念與批評,而使用了它,到 1917 年則有 R. Pannwitz 談到繪畫發展史時,稱 1880 年為後印象派的時代,後現代一詞就這樣產生。後 印象派(post-impressionism)和後工業(post-industrial)則是「後學」的開端,

這些「後學」於 1960 年代初期,在文學、社會思想、經濟學甚至宗教領域中間 盛行。而「後現代主義」一詞的使用,以 1934 年 F. Onis 為先,其後一些論述,

總是離不開比現代更現代,比前衛更前衛的思考模式,正如英國後現代評論家 C.

Jencks 認為,這種「現代主義」的延長與增幅,乃是「後期現代主義」的表現。

Bertens(1995)提及後現代主義的發展,在 1950 年代大量刊物及書本使用後現代 這個名詞;在 1960 年代後現代主義被定義為態度或折衷在激進民主及拒斥自由 人文主義間新的感受;在 1970 年代後現代主義漸推入後結構主義(post- constructism),其第一現象是與解構主義者相連結。而以領域來看其發展領域 首先經常出現在建築相關的特定領域,及詩與藝術的形式依據。其後藝術及文化 的「後現代主義」論述逐漸廣佈開來,最後才擴及其它領域之中。

而在後現代主義的語意不明確上,D. Fokkema&H. Bertens 在 1985 年出版 的《走向後現代主義》(Approaching Postmodernism)一書中,提出後現代主義 的概念經歷了四個衍化階段。在 1934 至 1964 年是後現代主義這一術語開始應用 和歧義迭出的階段;到了 1960 年代中後期,後現代主義開始表現出一種與現代 主義作家的菁英意識徹底決裂的精神,具有一種反文化和反智性的氣質;在 1972 年至 1976 年,出現了存在主義的後現代主義思潮;到 1970 年代末至 1980 年代 中期,後現代主義概念日趨綜合以及更具有包容性。這一發展軌跡,顯示出這樣 的一種內在邏輯:「後現代主義並非一種特定的風格,而是旨在超越現代主義所 進行的一系列嘗試。在某種情境中,這意味著復活那被現代主義所摒棄的藝術風 格;而在另一種情境中,它又意味著反對客體藝術,或包括你自己在內的東西。」

(王寧、顧棟華、黃桂友與趙白生譯,1992)。

此外「在後」(post)其文意上是指一種繼承富創造力的時代而起的消極感 (negative)或相反的指一種超越否定性的積極感(positive),也造成了語意上的 分歧。在 1970 年代晚期解構的後現代主義(deconstructive postmodernism) 在 美國得到認同後大為風行,以致於有許多人認為後現代主義只限於否定性辯證法 (negative dialectics)和解構(deconstruction)。因而在 1980 年之前,對後現 代主義多持有消極的觀點,看待後現代主義為另一思考方向,以質疑理性主義與 科學主義的無上權威,並且認為知識為文本之作者觀點的表達,誠屬於一種敘 事,亦不可能價值中立。因而知識既然屬於某種形式的敘事,宣稱特定知識具有 優先性的後設敘事便喪失其合法性。雖然後現代主義名詞的年輕化及語意上的不 明確,不過到了 1980 年代出現了一系列嶄新而有創造力的運動,不同地被稱為 建構的(constructive)、生態的(ecological)、有根據的(grounded)、以及重構 (reconstructive)的後現代主義。如此在消極的及積極的後現代主義交互影響 下,其影響力與日俱增,而當它與後結構主義、後工業主義以及另類新奇的想法

結合在一起時,後現代主義在各方面都產生了明顯的影響。Best 與 Kellner (1997)和 Aronowitz 與 Giroux (1991)即指出後現代理論已進入所有學術領域,

產生批判現代理論及改變在哲學、政治、經濟、民族、地理、環境理論、教育及 所有人文到科學領域的理論執行,可見其影響之深。

第二節 後現代與現代的關係

由歷史的發展上來看,後現代係在現代之後,而後現代無論在其源起或其意 涵,都與現代息息相關,兩者有其密不可分的關係,但由現代到後現代究竟是如 何轉折,學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有些學者持延續的觀點,有些則持斷裂的看法。

至於兩者間的關係也一樣看法分歧,有些學者認為後現代是對現代的批判,有些 則認為兩者係互相決裂,亦有些認為後現代是現代的繼續。Brown (1995)即認為 在許多對後現代主義的激辯中,可以分為四個陣營:

1.視後現代主義與現代主義決裂:如:G. Bataille、M. Faucault、J. Derrida 等都持這種看法,其特徵為主體去中心性,由不可避免的工作中解放,這些思 想家中,有些認為後現代主義為正向的,並且對異質性的強調,他們提出了「工 作無需規則,以便做中組織規則。」

2.責難後現代主義:持此觀點者認為它強化了消費者資本主義。

3.解釋後現代主義:以 Habermas 為代表,他避開文本馬克斯主義,批判後現代 主義者忽略政治經濟,因而驅使其無意中進入新保守主義陣營。

4.後馬克斯主義者:他們視 Nietzsche 不只是啟蒙時代來最偉大批評家,也是視 為新秩序的先驅,他們追求標準的概念,避免絕對主義者及它的無政府主義的 追隨者,而且拒絕政治,他們想要再定義它。

除此激辯的主張外,Best 與 Kellner(1997)則認為後現代主義區分二種十 分不同的型態,在一方面是極端的後現代---它指出一個激進決裂在現代性和後 現代性及其爭論和實際,這個強的或激進的後現代主義,強調「後」及與現代的 決裂發現其理想型態;另一方面是溫和的觀點,強調現代及解釋後現代只是現代 的變形,在現代性中轉變。

由以上所述,依此分別分析後現代與現代的關係,可以區分為延續及決裂等 二種觀點,茲分述如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