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世紀六○年代興起的互文(intertextuality)理論,提供不同的理論視角看 到同一文學作品放在不同媒介之間的轉換問題,儘管各種文學理論成為切入視 角,依此看待不同時代所產生的文學問題。互文性理論經過數十年的發展,許 多人開始嘗試運用在不同媒介轉換的文本分析上,而筆者也將運用此來分析各 載體不同互文現象。
1960 年代的文學批評家受到語言學家 Ferdinad de Saussure(1857-1913)的 影響,提出文學作為一門科學研究的可能,嘗試將 Saussure 的方法和觀點應用 於文學領域166,力圖尋找文學規則的抽象系統 。文本的概念從語源學上來說,
原意為「組織」、「編織」,Roland Barthes 於〈從作品到文本〉(〈From Work to
Text〉
)一文中將作品(Work)與文本(Text)區分開來,「作品」可以用客觀 的現象性來界定,作品中的寫作可視為一完成的產品,傳達著意有所指且事先 存在的意義。「文本」則可以詮釋為方法論領域上的能源,把寫作者和讀者吸收 進意義的生產中。167文化研究的興起與引入,使得文學研究從封閉的文學文本研究轉向文化文 本,從對於文學內原研究的關注,轉向電影、音樂甚至是電視。李玉平於〈互
166 J. Culler 著,方謙譯,〈符號學家〉,《羅蘭‧巴特》,台北:桂冠出版社,1994 年,頁 57。
167 參見 Robert Stam, Robert Burgoyne, Sandy Flitterman-Lewis 著,張梨美譯,《電影 符號學的新語彙》,台北:遠流出版社,1997 年,頁 301。
文性批評初探〉168 中提及互文性批評採取「聯想索引」(associative indexing)
的方式,徹底打破過去狹隘的學科界限,真正實現科技整合和文理滲透,將所 批評的文本置於整個人類社會文化生活之中,打通了它與之前及其後所有相互 指涉的各類文本的聯繫。所謂的互文本,不僅只限於文學文本,還包括繪畫、
音樂等其他藝術門類,以及電影、電視、廣告、網路等其他媒體的非文學文本。
1982 年 Gerard Genette 的《Palimpsestes》(《隱跡稿本》或譯《羊皮紙文獻》、
《重寫本》)一書的出現,決定了互文性概念廣義到狹義的過渡。Genette 書中 稱「互文性」為「跨文本性」(transtextuality),將「跨文本性」定義為五種類型,
將互文性從一個語言學的概念轉變為文學創作的概念169。在他看來任何文學都 是跨文本的,任何文本都是產生於其他文本之上的「二度」結構。
電影技術也構成文本互涉的暗示,「跨文本性」分為五個種類,分別為:一、
「互文性」:兩個文本有效的共同存在,種類包括:引述、典故、原型、模仿、
抄襲、暗示等,如彼得‧波丹諾維奇(Peter Bogdanovich)在《標的》(Targets)
片中引用霍華‧霍克斯電影《犯罪密碼》(《The Criminal Code in Targets》)的片 段;二、「近文本性」(paratextuality):指就一個文學作品的整體性而言,文本 與其「相近文本」(paratext)之間的關係,如作品的序、插圖、書籍封面封底設 計等,對照電影則是海報、預告片、宣傳用的衣服、電視廣告,甚至是附屬產 品(如迪士尼系列玩具、模型);三、「後設文本性」(metatextuality):由一個文 本和其他文本之間的重要關係構成,不論所涉及的文本是被明確地引述,或只 是默默地被喚起,如電影《末路狂花》把片中女性角色放置在駕駛座上,隱含 批評公路電影類型的男性主義;四、「主文本性」(architextuality):指由文本的 標題或次標題所提出或拒絕的類型分類法,如伍迪‧艾倫的電影《仲夏夜性喜 劇》(《Midsummer Night Sex Comedy》),片名前半段間接想起莎士比亞《仲夏夜 之夢》(《Midsummer-Nights dream》),片名後半段呼應柏格曼的電影《夏夜的微
168 參見李玉平,〈互文性批評初探〉,《文藝評論》,第 5 期,2002 年,頁 14。
169 蒂費娜‧薩莫瓦約著,劭煒譯,〈模仿和隱文 Palimpseste:狹義概念〉,頁 17。
笑》(《Smiles of a Summer Night》);五、「超文本性」(hypertextuality):指一個文 本(超文本)和一個較早的文本(次文本)之間的關係,超文本轉變、修改、
闡述或引申次文本,電影改編劇本被看做是來自於先前既有次文本(指原著小 說)的超文本,經由選擇、擴大、具體化、及實現等作用而轉變成電影改編劇 本,例如《包法利夫人》(《Madame Bovary》)被翻拍成為好幾種版本的電影,
尚‧雷諾、文生‧明尼里、夏布洛等人,可以被視為由一個同源「次文本」所 引起不同的超文本 。
電影向文學借火的例子有許多,由於小說與電影的「文類」長度相仿,且 電影敘事型態與小說相似,因此文學改編的電影為大宗。對於「改編」的看法,
從最早的「文學模擬論」、「忠於原著說」的討論,發展至視聽媒介發達的現代,
學者對於「改編」一詞所抱持的態度與討論,多從媒體表現形式不同的立場出 發。Robert Stam 就提及:
近來關於小說改編成電影的討論,已經從一種忠實(改編劇本精確呈現 風貌)和背叛(改編劇本遠離原著風貌)的道德評價,轉移到比較不那 麼判斷式的文本互涉論述。改編劇本明顯地在一連串不斷迴旋的互文轉 換中、在一連串文本產生其他文本那種無止境的循環、轉換、及演變的 過程中進行著,沒有明確的起始點170。
在重構成影像的過程中,如何透過電影導演的時代背景與電影製片機器的運作 系統,或是參入導演與歷史對話的聲音,都是值得探索玩味的線索。
以上可見,互文性理論的多元豐富,從提出後不斷的擴張其理論範圍,研 究不僅限於文本,也包含了非實體的文本。本研究中,一端面對木蘭故事文本 在台灣現代各種類別的文字文本,另一端是改編後在影像文本的呈現,在討論
170 Robert Stam,〈從文本到互文〉,頁 286。
兩者跨越與差異時,勢必也要參照生產不同文化與社會背景。而對於跨媒體的 重視或討論,在於如何理解這再現的過程、挖掘不同時代的社會、文化意涵如 何經由改編被引入以及媒體居中所呈現的意義,希望能從討論中釐清不同敘事 模式背後所代表的美學意涵,而以下則將會一一論述各載體文本改編後的差異,
以及分析改編過程再現的互文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