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電影意象的運用
第三節 透過燈光音聲間接比喻或象徵
在前節介紹過了透過字幕直接呈現意象與透過影像間接比喻或象徵意象的 手法,在本節要介紹的是非字幕呈現意象手法的第二種,也就是透過燈光音聲間 接比喻或象徵表達意象的手法。與透過影像間接比喻或象徵意象的手法一樣,因 為不像透過字幕直接呈現,而是透過燈光音聲的間接手法呈現在觀賞者的面前,
所以在理解這類意象的時候,必須經由觀賞者的思考才能夠慢慢的理解。也因 此,在了解這類意象之前,仍必須透過了解電影的攝影技巧,才能進一步的去分 析在不同的燈光音聲中,呈現了哪些不同的意象。
以下就燈光與音聲的部分,分別說明其中的攝影技巧;透過對這些技巧的了 解,可以讓觀賞者對於導演、編劇在電影中所暗藏的意象有更深的體會。
一般來說,攝影師在導演的指示下,應該負責燈光的安排和控制。很少有創 作者會忽視電影的燈光,因為燈光能準確地表達意義。經由燈光方向和強度的變 化,導演能引導觀眾的目光。但是電影的燈光很少是穩定不變的,只要攝影機或 被攝物稍有變動,燈光就得改變。拍電影所花費的時間大部分都耗費在調整每個 鏡頭複雜的燈光。每個鏡頭,攝影師都得考慮其內部的動作。不同的色彩、形狀、
質感,都會反射或吸引不等亮的燈光。如果拍攝的是深焦鏡頭,考慮便得更複雜,
因為燈光也有深度。電影攝影也不同於靜照攝影,它必須留意不斷變換時空與燈 光的關係。另外,拍電影的人也沒有靜照攝影師能使用暗房技巧的自由度:諸如 多層反差的相紙、遮光法、氣壓清潔刷顯影的選擇、放大用的濾片等。彩色電影 中,燈光的明暗變化較不顯著,因為色彩會使陰影層次模糊,使影像平板化。同 時,彩色會分散注意力,使黑白的影像減少吸引力。(Louis D. Giannetti,
1989:32~34)
燈光的風格有很多種,而且往往與電影的主題及氣氛有關。比如喜劇和歌舞 片,燈光的風格就較趨明亮,陰影較少布局。悲劇和通俗劇較常用「高反差」燈 光風格:亮光處特別明亮,而黑暗處也相當有戲劇性。神秘劇和驚慄劇則較趨低 調風格,陰影均採投射式,亮光也帶有氣氛。一般而言,攝影棚內的燈光打法較 為風格化及戲劇性,而外景燈光因為多採自然光源,比較有自然風格。(Louis D.
Giannetti,1989:34)
由於這種象徵法的長久傳統,有些導演會故意將我們對明暗的期待誤導。燈 光既有寫實也有表現色彩。寫實主義的人喜歡用自然光,尤其在外景鏡頭。不過,
即使在外景,大部分導演仍得用些燈及反射板來加強自然光,或者使太陽光柔和 些。自然光會使影像有「紀錄片」的感覺,光質感較粗糙不圓潤。在室內攝影時,
寫實主義者喜歡利用明顯的光源,如窗戶、燈架來打燈,或者他們也會用擴散式 的打燈法,以去除人工化和高反差效果。簡單的說,寫實主義導演不喜用「戲劇 性」的燈光,除非該景有明顯的光源。表現主義的導演則較偏向象徵性的暗示燈 光,他們常常以扭曲自然光線的方式強調燈光的象徵性。比如說,從演員臉部下
方打的光,即使演員臉上沒有表情,也會顯得陰險邪惡。同樣的,任何位於強光 前面的人或物都有些恐怖的暗示,因為觀眾總會將光與「安全」相聯,任何阻擋 此光源者,都威脅了這種安全性。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如果這種背輪廓光的效果 是在外景,反而會帶有浪漫柔和的效果,因為外景開闊的環境,不會像內景製造 出困陷的感覺。(Louis D. Giannetti,1989:34~37)
如果光源從臉部上方罩下,則會造成天使般的效果,因為這種光源暗示神的 光澤下被。這種「神跡」般的燈效常會變得老套,只有好的燈光技師能將這種技 巧處理得含蓄有致。從臉部正前方打的光會使臉部輪廓平板化,通常只有在業餘 攝影中出現。至於背光(一種近似背輪廓光者),會使影像柔和幽雅,有女性、浪 漫的效果,用來強調女性的頭髮最恰當。至於聚光燈能使明暗產生激烈對比,其 影像顯得變形、撕裂,表現主義者好用這種聚光燈製造心理及主題效果。創作者 也可將光圈放大,產生「過度曝光」的效果。夢魘和幻想的段落可常見這種處理 法。(Louis D. Giannetti,1989:37)
從以上介紹可以發現各種不同的燈光具備著基本的效果,但是這種「效果」
也必須配合上電影中的劇情與場景才能得出一連串的連結與反應。也就是說,同 樣的一種光源,在不同的電影場景、氣氛之下,所代表的意義也有可能不同於上 述的每種燈光的效果所帶出來的反應。
導演處理演員的工作需要另一項富有特性的要素──那就是燈光,缺少燈光 的作用,所有物體、人物或任何東西都不可能存在於電影之中。導演在攝影棚裡 頭透過燈光的運用,創造出未來銀幕上所要出現的影像樣子,燈光是影響畫面感 度的唯一要素,不同強度的燈光交織成我們在銀幕上所看到的影像。燈光的作用 不僅在於發展影像的外在形式──不僅只是使影像讓人看得清楚而已,不運用燈 光照耀演員的表演固然不行,但燈光的作用也絕對不只是照明演員。如果燈光的 作用僅止於照明演員,則所照耀出來的演員說來也只是一種簡單而明暗不分的不 確定物體而已。燈光的強弱明暗可以加以變化,以塑造成演員表演工作中的一個 有機成分,燈光的結構可以刪除,也可以強調演員表演動作的某些部分,藉以增 加表現的力量。由此可見,燈光並非單單只是用來固定演員的表演工作,而且應 該本身就是演員表演工作的一部分。(普多夫金﹝V. I. Pudovkin﹞,2006:116)
由此可知,燈光在一部電影中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如果缺了燈光,演員 在一片黑暗中的表演也就不盡精采。其實許多的角色透露出自己在影片中的地 位,也都需要燈光的輔助:比如說好人的角色,就需要柔和一點、不那麼直接且 強烈的燈光來映襯;相反地在片中壞人的角色,可能就需要直接且具有一點破壞 性的燈光來照射,以此映證角色心中邪惡的部分。因此,在一部電影中,燈光的 效果與其說是一種輔助,倒不如說是表達導演、編劇心中所思考的意象的一種強 力的工具。
照明的主要目的,在於操縱調節對我們環境的知覺。照明幫助我們或使我們 用一種特殊的方法去看、去感覺。照明幫助我們去分明、去強調我們的環境,它 提供我們經驗的前後關係。照明更特殊的目的在於調節我們外在的時空環境,以
及我們內在的情感環境。這種特殊照明目的暗示著照明的不同功能。(Herbert Zettl,2003:29)
通常有兩種主要的照明導向:一為外在的,也就是在我們時空環境中的導 向;一為內在的,也就是在我們情感環境中的導向。在空間的導向方面,照明可 以指示我們物體看起來像什麼樣,它是圓的或是扁的,它是否有粗糙的表面或硬 邊。它可以指示我們一種物體與其他物體有關聯的地方在哪裡。有效的照明應儘 量給我們足夠有關一種物體的形式與大小,以及它與環境的關係資料。為了達成 這種空間的導向功能,我們必須謹慎地控制光與影的相互作用。因此,陰影的控 制通常變成比亮區的控制更為重要。在觸覺的導向方面,表面結構是一種空間的 現象,因為把表面結構充分放大後,像峰巒峽谷以及一脈高低起伏的山脊與罅 隙。唯一不同的,就是為空間的照明,主要地在於把我們導向更好的視界;而為 表面結構的照明,在於投合觸摸的感覺。如同空間導向的照明一樣,明暗度變換 速度的控制極為重要。光影的控制,也有助於使觀者變成在時間上有所導向。在 其最基本的運用上,照明可顯示白晝或夜晚。更特殊的照明可指示白晝裡的大概 時間。舉例來說,至少可指示中午或傍晚,以及季節裡的夏天或冬天。且光如同 音樂一般,能喚起我們內在的多種特殊感覺。單靠照明可能無法像音樂那樣叫我 們哭或笑,但它能確定地指示我們,場景是否反映著明亮而快活或神秘而不祥的 情調。(Herbert Zettl,2003:31~41)
由上述可知,照明(光)的效果不單單只是對觀賞電影者指出物體的外在形 狀,甚至可以勾起觀賞者內在的記憶,提醒觀賞者一個物件的觸感、所處的時空 關係,甚至可以引起觀賞者內心的情緒反應,進一步地影響著觀賞者在觀賞電影 中的每一幕時的不同情感。
由此來看,燈光在電影中扮演著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在一般的認知當中,
燈光所以要存在電影中,只是一種照明的作用;但是如果以意象的角度去觀察電 影中燈光的使用,便可得出其實燈光不僅僅有照明的功能,相反地還有勾起記 憶、提示空間、時間轉換、暗示氛圍等作用。所以要明瞭一部電影的創作者在每 個不同的影像之間想要給觀賞者的感覺,對於影片中燈光的使用手法與暗示作用 的了解就變得不可或缺。
再者要談到電影中的音聲。在電影中的音聲大致上可以分為配音與配樂兩 種:配音指的是角色的聲音、非角色而存於電影中的其他聲音(音效);而配樂則 是使用在電影片段中或搭配歌詞、或以純音樂形式存在的聲音。同樣地,在電影 中的音聲也有著與燈光相似的暗示作用,不單單只是為了填滿電影的每一個空隙
再者要談到電影中的音聲。在電影中的音聲大致上可以分為配音與配樂兩 種:配音指的是角色的聲音、非角色而存於電影中的其他聲音(音效);而配樂則 是使用在電影片段中或搭配歌詞、或以純音樂形式存在的聲音。同樣地,在電影 中的音聲也有著與燈光相似的暗示作用,不單單只是為了填滿電影的每一個空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