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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高中英語教學與教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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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在這大數據時代,爆炸的資訊不只局限於台灣相關的資訊也不只侷限 在華語文呈現的資訊,以英文這目前在國際上多為用來溝通的語言,其資 訊量之大也是需要人們具備足夠的資訊素養能力才能夠對於浩瀚的資訊 有所分辨與取用。相對於傳統既有的英語教學方法,本研究目標在於研究 高中英文課程中融入主題探究式的教學方式是否能夠讓學生習得資訊素 養的能力,進而能處理課程內容的知識提升學習成效。本章將綜觀各文獻,

探討本研究中的三個重要概念,分別為高中英語教學與教學法、高中英文 寫作、以及探究式學習法及相關研究,說明並界定其在本研究中的意涵。

第一節 高中英語教學與教學法

一、高中英語教學的定義與現況

英語學習在台灣這非英文為母語的環境下屬於第二語言習得(Second Language Acquisition)或是第二外語習得的範疇,因此,台灣的英語教學 是以英文為第二語言的教學(Teaching 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

TESL)或是以英語為外語(Teaching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進行 的教學。自民國九十四年,政府從國小三年級開始推動各個階段的英語教 育,期望能夠奠定國人英語溝通能力的基礎、提升英語學習的動機與興趣、

涵詠國際觀、獲致新知,以期未來能增進國人對國際事務的處理能力,增 強國家競爭力。所推動的十二年國教課程,強調營造自然、愉快的語言學 習環境,以培養學生的學習興趣和基本溝通能力(教育部,2014)。根據普 通型高中課程綱要,分別就英語聽講、英文文法、英文閱讀與寫作、英文 作文四項技能說明高中生所需要達到的能力表現標準描述如下。

1.「英語聽講」欲達成之學習目標為:(一)培養聆聽英語的能力。(二)

培養使用英語進行日常對話的能力。(三)培養以英語表達意見,描述熟悉 的人、事、地、物和參與簡單討論的能力。(四)增進對英語溝通禮儀的認 識,以在不同的場合與情境中適當應對。(五)增進對外國文化的了解,並 培養以簡單英語介紹中外文化的能力。

2.「英文文法」欲達成之學習目標為:(ㄧ)認識英文的各種詞類及加 強學生對英文句構單位認知的能力。(二)提升學生對英文常用句型結構之 語用功能的了解。(三)培養學生應用英文常用句型的能力,並將其應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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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的語用情境。

3.「英文閱讀與寫作」欲達成之學習目標為:(一)培養學生整合性的 閱讀與寫作的能力。(二)增進學生對於文章的鑑賞、分析及從閱讀資料中 擷取重要資訊的能力。(三)訓練學生根據閱讀題材,以英文寫出自己觀點 與想法的能力。

4.「英文作文」欲達成之學習目標為:(一)提高學生以英文描述熟悉 的人、地、物之能力。(二)充實學生以英文敘述日常生活事件之能力。(三)

培養學生以英文說明或申論一般觀念之能力。

二、英文教學法

在英文課堂上較為常用的英語教學法有數個,如下所述:

(一)、聽說教學法 (Audiolingual Method)

語言學家基於「軍中外語教學法」的成功經驗,再結合結構語言學理 論(structural linguistic theory)和行為學派(behaviorism)的學習理論,

發展出聽說教學法。根據刺激-反應的心理學原理,聽說教學法強調經由 語言形成的過程及語言習慣的表現,學生很自然地學會聽及說第二語言。

學生在沒有解釋及進一步思考的狀態下,要記下很多對話並反覆作句型練 習。這樣就像反射動作一樣,學生不經思考就可答出正確的答案。在教學 程序上,教師先要求學生學會聽懂第二語言,然後要求他們會說,會作閱 讀,最後才要求他們會寫第二語文。聽說教學法的優點是:學生能以很自 然的順序學會第二語言,聽→說→讀→寫。此外,由於學生過度學習第二 語言,基於反射動作,往往不需思考就可答出正確的答案或唸出第二語言 的單字和句型。

然而,聽說教學法在教學上也有一些限制。如在開始學習時,完全依 賴聽覺的情況,可能會阻礙一些較依賴視覺經驗學生的學習。在教學過程 中,學生對第二語言的結構已很熟悉後才教文法,這樣的教學很花時間,

也造成學生的挫折感。並且,不斷地練習甚至過度地練習對學生來說較無 聊,對教師而言,也易造成其體力上的負荷。學生只知道第二語言是什麼,

卻不知道為何學第二語言及其變化由來,換句話說,他們是以機械化的方 式,而非有意義的方式學習第二語言。(張玉玲,2000)

(二)、文法翻譯法(Grammar Translation Method)

根據陳培真(2001)十五世紀起,拉丁文成為當時最多人學習的外國 語言,因為在當時,舉凡宗教、商業、政治、教育、醫學等專業學術均以 拉丁文來書寫溝通。十六世紀後, 歐洲當地語言(如義大利文、法文、英 文等)逐漸蓬勃復興,拉丁文的地位相對沒落,變成了學校正規教育中培 養學生心智發展及思維訓練的選修科目。由於拉丁文已經由活生生的語言 轉變為訓練學生閱讀、解析文法和修辭的書面語言(written language),

所以此教學法把學習語言視為一門熟記構詞、句法等文法規則,然後再練

(三)、溝通式教學法(Communicative Language Teaching, CLT)

根據陳培真(2018),「溝通式語言教學法」於一九七○年代盛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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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於第二語言學習中。

在教學過程中,通常如母語人士般的發音及語言結構練習是不需要的,

所以很容易鼓勵學生從頭開始學起,並且應用到四種語言技能。此外,由 於教材與社會情境有關,所以學生能學到第二語言的文化。然而溝通語言 法在教學上也有一些限制,如需要非常有經驗的教師去鼓勵學生參與語言 溝通活動。由於教學中強調語言的流利而不強調正確性,學生的發音和文 法結構大都不甚理想。而且由於學生缺乏訂正錯誤的回應,所以教師很難 評量學生的學習過程。

溝通式教學法認為語言包含了「溝通能力」和語言所處的「文化社會 意涵」,其功用則包括了用言語和他人互動的功能性(functional)、用言語 限 制 他 人 行 動 的 規 範 性 (regulatory )、 用 言 語 和 他 人 互 動 的 互 動 性

(interactional)、用言語創造出想像世界的想像性(imaginative)以及用 言語溝通、呈現訊息的再現性(representative)等多種用途。其中,「溝通 能力」還可細分為文法能力(grammatical competence,也就是字彙、構 詞、語法的能力)、社會性語言能力(sociolinguistic competence,指對溝 通者本身的角色、說/聽者雙方所共同知道的背景資訊、以及溝通互動之意 旨等的瞭解)、言談能力(discourse competence,指如何根據聽/說者雙方 間的關係來闡釋訊息、如何將意義呈現等之能力)、和溝通策略能力

(strategic competence,只指如何開始、終止、延續或修正溝通過程的能 力)。為了能培養以上所述這些能力,CLT 主張下列三種學習原則:

1. 溝通原則---實際的溝通情境會增強學習效果;

2. 任務原則---藉由語言溝通來完成任務的學習型;

3. 意義原則--教學內容對學習者能產生意義者較能增強學習效果。

根據上述,在真實的課室當中,教師在教學的過程往往會隨著授課內 容與主題的不同而採用不同的教學法,交錯地進行教學以便達到學生能吸 收學習的目的。而在本研究中,由於是採用分組合作學習進行探究式學習,

因此後兩種教學法會融入在教師於合作學習進行中給予學生的個別指導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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