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hou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17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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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謝 辭 在一次陸軍官校 77 年班( 年班(專科九期) 專科九期)的畢業 25 年同學會中, 年同學會中,遇到蔡 豐旭同學的推荐, 豐旭同學的推荐,並幸運的考入本所, 並幸運的考入本所,一路走來, 一路走來,雖然艱辛( 雖然艱辛(因為家庭、 因為家庭、 事業) 事業)在 103 年寒冬歲末之際, 年寒冬歲末之際,終於順利通過論文口試, 終於順利通過論文口試,除了要感謝家 人的鼓勵之外, 人的鼓勵之外,首先, 首先,要感謝危師永中教授, 要感謝危師永中教授,由於他的鼓勵, 由於他的鼓勵,使我提起 勇氣考上本所, 勇氣考上本所,並接受他的指導 並接受他的指導, 他的指導,完成論文, 完成論文,其次, 其次,吳有龍所長、 吳有龍所長、曾淑 美教授、 美教授、吳傳春教授及吳昭彥教授等的授業、 吳傳春教授及吳昭彥教授等的授業、解惑, 解惑,使我獲益良多, 使我獲益良多,衷 心感謝; 心感謝;此外本論文的口試委員韓慧林教授與蔡吉昌教授兩位教授的指 正,使本研究理論架構更嚴謹, 使本研究理論架構更嚴謹,使學生在學習上更上層樓, 使學生在學習上更上層樓,更令我感佩。 更令我感佩。 感謝資管系的同學李孟潔及張燕稱及工作上的同事邱建銘及林財 旺的支持與協助, 旺的支持與協助,大力幫忙與協助, 大力幫忙與協助,均令我誌難忘, 均令我誌難忘,在此一併致謝。 在此一併致謝。.
(4) 摘 要 非法入出境及偷渡問題是目前社會既存之問題, 非法入出境及偷渡問題是目前社會既存之問題,也是全球性問題之 ㄧ,尤其隨著全球化之發展, 尤其隨著全球化之發展,使國與國之間經貿相互依賴度提高, 使國與國之間經貿相互依賴度提高,所以 此時更提供了非法入境及偷渡的發展條件。 此時更提供了非法入境及偷渡的發展條件。非法入境與偷渡問題將觸及 各國國家安全體系之敏感性問題, 各國國家安全體系之敏感性問題,例如造成移入國政府無法對非法入境 與偷渡之人口掌握其行蹤而衍生出治安問題或偷渡集團利用偷渡人口 進行不人道之奴隸貿易等問題 進行不人道之奴隸貿易等問題,本研究係採用文獻探討法及資料分析法 本研究係採用文獻探討法及資料分析法 (初級、 初級、次級), 次級),運用 ),運用A1avi 運用A1avi研究策略分類架構 A1avi研究策略分類架構, 研究策略分類架構,藉由台灣境內查獲之 越南偷渡犯 越南偷渡犯行為模式、 行為模式、態樣分析、 態樣分析、研究犯罪模式, 研究犯罪模式,瞭解犯罪趨勢、 瞭解犯罪趨勢、掌握 治安問題,提供有效因應策略作為,進而預判將來可能之變化。 關鍵字: 關鍵字:非法入出境、 非法入出境、治安問題、 治安問題、態樣分析、 態樣分析、犯罪模式.
(5) Abstract Illegal immigration is not only the current social issue but also the global one. With the globalization, the relationship among countries is more economic interdependent, which facilitates the illegal immigration. Illegal immigration issue threatens and impacts the national security, as the undocumented immigration may intimidate the social order or may become the victims of human trafficking. This paper uses reference investigation, data analysis and Alavi study to classify. The mode of seized illegal Vietnamese immigrants’ behavior, scenarios analysis, and their ways of committing crime are examined in this paper to understand crime trend and the problem of public order that provide effective strategy to pre-determine the future trend of this issue. Keywords: Illegal immigration ; problem of public order; scenarios analysis; committing crime.
(6) 目 錄 目. 錄 ................................................................................................................... 1. 第一章 緒論 ......................................................................................................... 4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研究背景 .................................................................................................................. 4 研究動機 .................................................................................................................. 5 研究目的 ................................................................................................................ 11 研究方法 ................................................................................................................ 12 研究架構圖 ............................................................................................................ 14.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15 第一節 偷渡 ........................................................................................................................ 15 第二節 偷渡相關文獻彙整 ................................................................................................ 18 第三節 偷渡之成因與特性 ................................................................................................ 28 第四節 第四節 偷渡之理論 ............................................................................................. 31. 第三章 越南人民非法入境臺灣態樣探討....................................................... 37 第一節 非法入境方式及原因 ............................................................................................ 37 第二節 近期越南偷渡趨勢分析及動機及對國內之影響 ................................................ 51 第三節 越南偷渡犯入境查緝成果分析 ............................................................................ 62 第四節 非法入境未來可能發展防範機制 ........................................................................ 68. 第四章 越南人民非法入境想定探討............................................................... 70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非法入境原因研析 ................................................................................................ 70 非法入境想定之研究 ............................................................................................ 74 非法移民與偷渡產生的影響 .............................................................................. 114 越南偷渡的趨勢與未來 ...................................................................................... 115.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118 第一節 越南人民非法入境臺灣因應措施與檢討 .......................................................... 118 第二節 研究建議 .............................................................................................................. 123 第三節 結語 ...................................................................................................................... 126. 參考文獻 .......................................................................................................... .127. 1.
(7) 表 目. 錄. 表 1 全國查獲偷渡人數一覽表 .......................................................................................... 6 表 2 查獲外國籍偷渡人數比例 .......................................................................................... 6 表 3 民國 96 年迄 102 年查獲外國籍偷渡一覽表............................................................. 7 表 4 越南籍偷渡犯占外國籍查獲總數比例....................................................................... 7 表 5 目前行方不明外勞 ...................................................................................................... 9 表 6 偷渡相關文獻彙整表 ................................................................................................ 19 表 7 民國 96 年-102 年越南籍人士以漁船偷渡案件成效一覽表.................................... 38 表 8 偷渡犯查獲人數統計表 ............................................................................................ 41 表 9 民國 96 年至 102 年越南偷渡犯上岸地點及次數表................................................ 43 表 10 越南基本資料表........................................................................................................ 56 表 11 偷渡犯上岸時間彙整表 ........................................................................................... 63 表 12 同船人數彙整表........................................................................................................ 63. 2.
(8) 圖 目. 錄. 圖 1 研究架構 .................................................................................................................... 14 圖 2 推拉障礙因素圖......................................................................................................... 32 圖 3 越南偷渡案航海路徑圖.............................................................................................. 42 圖 4 越南偷渡案涉案船筏圖 ............................................................................................. 44 圖 5 東沙海域相對位置示意圖.......................................................................................... 66 圖 6 偵辦非法入境流程圖................................................................................................. 77 圖 7 內陸查緝非法入出國流程圖...................................................................................... 80 圖 8 查獲走私偷渡運輸工具流程圖.................................................................................. 82 圖 9 受責付看管船隻流程圖.............................................................................................. 84. 3.
(9)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 隨著全球化(Globalization)的時代來臨,非法入出境(Illegal immigrant)及偷 渡(Stowaway)問題是目前社會既存之問題,也是全球性問題之ㄧ,就移民問題 而言,有所謂推拉理論(Push-Pull Theory)造成之跨國間的移民風潮,若移民遵 循合法途徑,係為一種人類搬遷移動的自然現象;但若係非法移民,將會造成 移入國之社會與經濟之衝擊。而這些非法入境或偷渡造成的問題相當類似,尤 其隨著全球化之發展,使國與國之間經貿相互依賴度提高,所以此時更提供了 非法入境及偷渡的發展條件。非法入境與偷渡問題將觸及各國國家安全體系之 敏感性問題,例如造成移入國政府無法對非法入境與偷渡之人口掌握其行蹤而 衍生出治安問題或偷渡集團利用偷渡人口進行不人道之奴隸貿易(Slave Trade) 等問題。1 反觀台灣近年來國內偷渡趨勢受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及兩岸交流頻繁影 響,早期危害我國家安全重大之大陸偷渡犯罪已漸式微,取而代者為外國人偷 渡犯罪,其中尤以越南籍為甚,並有逐年增加現象。越南人民因薪資誘惑、地 緣關係及在臺人脈影響,除主要以偷渡大陸非法打工外,次選偷渡地區即為我 國及澳洲。因非法入境犯罪常形成境內人口黑數,其危害較一般外籍勞工脫逃 為重(逃逸外勞有身份管制),爰如何防微杜漸,避免越南偷渡犯罪衍生更多治 安問題,為當前防制非法入出國工作重點。2. 1. 張增樑,(1995),<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境問題之研究>(台北:三鋒出版社,3 月)P6。 黃聰正,(2007),越南人民偷渡尋夢迷航『和諧專案』防竄奏功。海岸巡防署 海巡雙月刊第 28 期, P52~55。 2. 4.
(10) 第二節 研究動機 由於全球化的影響使得的恐怖主義團體(Terrorist Group)、組織性犯罪 亦易與非法移民加以結合,而使非法移民(Illegal immigrants)所造成之問題 更趨嚴重。近幾年來人口販賣已成為全球組織犯罪活動中,成長最快速之行 3. 業,遍佈各地的人蛇集團(Smuggling Syndicate) 與當地黑幫勢力結合,形成 規模龐大的跨國偷渡犯罪集團,同時進行非法入境。因此,國際上共識早已把 偷渡(非法移民、非法入境)問題與國際恐怖主義(Terrorist)、跨國毒品犯 罪(Crime of international drug)、洗錢犯罪(crime of money laundering) 與組織犯罪(Organized crime groups)問題都並列為「非傳統安全威脅」 (non-traditional threats to security)4。由於司法警察機關5在處理非法入 出境上扮演非常重要之角色,尤其非法入出境是國際上普遍重視之問題。6近 年中國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就業市場需求增加,偷渡來臺誘因降低,偷渡人數 逐年減少,再加上兩岸的法律鬆綁使得的大陸地區人民若具備相關資格即可申 請來台,自 92 年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查獲大陸偷渡犯 1,299 人,迄 100 年僅查 獲 38 人,相較以往台灣剛解嚴時期,現今大陸偷渡犯明顯減少許多,大陸偷 渡犯對我國國家安全及社會治安影響減弱,反觀外國籍非法入國及國人非法出 境問題儼然形成新的國安問題(Problem of national security),依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成立至 95 年間,查獲偷渡犯以大陸籍為主,自 96 年起大陸偷渡犯罪 開始式微,查獲外國籍偷渡人數比例卻逐年攀升,迄 102 年 12 月止,已占查 獲總數 71%如附表 1。7、8 3. 吳涔溪,<婦援會:台灣人口販運嚴重,兩岸人口販運猖獗 越南新娘轉賣娼寮 影響台灣形象>,【大 紀元報】(台北),2005.06.16。 4 朱蓓蕾,(2005),<兩岸交流的非傳統性安全>,P89-90。 5 依任務性質論,我國國境警察機關應包括警政署之航空警察局、港務警察局、保三總隊、 入出境管理局,以及海岸巡防署之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 6 謝友發,(2008) ,中國大陸非法移民問題對我國國家安全影響之研究--從非傳統性安全概念分析。 中央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7 顏旺盛、陳松春(2010),迎接 21 世紀跨境犯罪之挑戰。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察局刑事雙月刊 39 期(11-12 號),P57~60。 8 李水昇,(2007),越南人民偷渡來台之成因及模式。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雙月刊 21 期(11-12. 5.
(11) 表 1 ㄧ全國查獲偷渡人數一覽表 400. 343. 300. 266. 200 100. 132. 124. 252. 206. 193. 168. 107. 96. 67. 98. 63. 179. 0 96. 97. 98. 99. 查獲外國籍人數. 100. 101. 全年查獲總數. 102. 單位:人. 表 2 ㄧ查獲外國籍偷渡人數比例 80.00% 57.10%. 60.00% 46.60% 40.00%. 71% 62.60%. 47.60%. 38.50%. 32.60%. 20.00% 0.00%.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查獲外國籍占總數比例 依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96 年迄 102 年查獲外國籍偷渡數據顯示如附表 2, 越南籍偷渡犯占外國籍查獲總數比例正逐年快速提高;以 102 年為例,查獲外 國籍偷渡犯 179 人中,即有 172 人,已占查獲外國籍總數 96.1%如附表 3,故 加強防制越南籍偷渡犯罪已為刻不容緩之工作,故非法入境的越南人民偷渡來. 號),P17~19。. 6.
(12) 台之動機是本研究動機之一。. 9. 表 3 ㄧ 96 年迄 102 年查獲外國籍偷渡一覽表. 200 150. 179 172. 132. 124. 100. 98. 96. 80. 82. 63. 77. 43. 50. 67 49. 37. 0 96. 97. 98. 99. 查獲越南籍人數. 100. 101. 查獲外國籍人數. 102. 單位:人. 表 4 ㄧ越南籍偷渡犯占外國籍查獲總數比例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00%. 96.10%. 85.40% 81.60%. 58.30%. 58.70%. 73.10%. 34.70%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外國籍占總數比例. 9. 謝立功,(2004) ,試論兩岸跨境犯罪及其防制之道。兩岸四地犯罪學研討犯罪防治學術研討會論文 集 5 月,P34。. 7.
(13) 我國自民國 78 年 10 月開放引進外勞以來,陸續開放泰國、印尼、馬來西 亞、菲律賓、蒙古、越南等地外勞來台工作,目前以印尼、泰國、越南等 地來台為大宗。自 90 年在台人數 3 萬餘人,至 103 年 5 月底止,外籍勞工 在台人數合計 510,716 人,其中以印尼籍 220,574 人最多,其次分別為越 南籍 131,847、菲律賓 98,547 人,泰國 59,743 人。相較於去年同月,在 台人數有 12 %的成長率。外勞來台後,因不堪工作辛苦、外力引誘或同鄉 吸引(colleagues attract)等外在因素,致有逃離工作處所後行方不明, 非法打工,甚至淪為人口販運集團控制下被剝削勞工,衍生後續治安、社 會、經濟問題。導致外勞逃逸的原因,包括:工作辛苦、薪水較低、同鄉 鼓吹、他人引誘、雇主打罵、犯錯後擔心雇主責備而逃逸…等。逃逸時間, 大都選擇夜間,或是無人在家的白天,甚至會順道將雇主家值錢物品竊走, 且已事先聯絡同鄉確定住處及工作處所,交通工具通常都搭乘特定計程 車,甚至是民間私人計程車。10外勞逃逸後,爲解決謀生途徑包括:投靠同 鄉打工、藏匿偏僻山區工作、至色情場所上班、從事較辛苦髒污工作…大 都從事 3K 產業(辛苦(kitsui)、污穢(kitanai)、危險(kiken)之工作 (3K Industry),其環境更易發生危險及被剝削虐待的情形發生。11截至民 國 103 年 5 月底止,依據移民署官方統計資料,目前行方不明外勞人數以 越南籍 77,268 人最多,已查處出境 57,571 人,仍有 19,514 人逃逸在臺, 其次為印尼籍行方不明外勞人數 73,293 人,已查處出境 52,675 人,仍有 20,467 人逃逸在臺,各國籍逃逸外勞及查獲情形比較詳如附表三。故偷渡 之越南人民在台境內的流動及其衍生之社會問題是本研究動機之ㄧ。. 10. 陳晗婧等,(2005) ,越軌社會學理論視野下的偷渡活動。中國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第 6 期,第 121~123 頁。 11 朱蓓蕾,(2005),<兩岸交流的非傳統性安全>,P89-90。. 8.
(14) 表 5 前行方不明外勞 國籍. 累計總數. 已查處出境人數. 目前在臺仍行 蹤不明總人數. 越南. 77,268 人. 57,571 人. 19,514 人. 印尼. 73,293 人. 52,675 人. 20,467 人. 泰國. 18,388 人. 17,425 人. 947 人. 菲律賓. 17,034 人. 14,632 人. 2,391 人. 備註. 資料來源:移民署,本研究自行整理 戰後幾十年來,隨著生活水準的提高,歐美民衆的生育觀念也逐漸產生變 化,少子化已成爲一種社會趨勢。在這種情況下,人口成長率逐年下降,甚至 出現負成長的現象。於是造成了國內勞動力缺乏,出現了供需不平衡的現況, 台灣隨著近幾年來的經濟發展及產業的轉型相對地使 3K 產業(辛苦、骯髒、 危險)的工作嚴重缺工,使得勞動部不得不開放外籍勞工之申請。這種對勞動 力的需求,必然會吸引未開發國家人民,前往已開發或開發中國家投入生產。 然而由未開發國家的人口朝著已開發地區流動,這是世界人口流動或移民的趨 勢。相同地當勞動報酬在相同或不同地區有顯著差距時,人們就會産生移民的 動機。所以已開發國家為了要彌補其國內的勞動需求缺口,卻無適當的勞動措 施,導致人們無法循正規途徑去工作時,那些渴望得到高工資收入,以改善生 活困境的人只好鋌而走險,採用各種非法的方式前去這些國家。易言之,已開 發國家所存在的勞動力需求,是偷渡及非法入境現象的重要原因之ㄧ。12近年 來大陸偷渡犯已逐漸放棄傳統乘船偷渡模式,改以大陸漁工或大陸新娘之合法 名義入境。但越南偷渡犯由於無力負擔傳統偷渡模式較高之偷渡費用,遂採自 行駕船渡海之方式偷渡,此新興偷渡模式與傳統偷渡模式相較,在出發地點、 登陸地點、登陸後之接應等處皆有所不同。13海巡機關應繼續研究其犯罪模式 12. 沈道震計畫主持,(2001),<兩岸共同打擊犯罪之可行性研究>,(台北:財團法人兩岸交流遠景基金 會 P7。 13 孟維德,(2002),海峽兩岸跨境治安問題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學報 39 期,4 月,P227~250。. 9.
(15) 並預判其將來可能之變化,以達成打擊人蛇集團、杜絕非法入出國案件之使 命,故研究台灣境內查獲的越南偷渡犯行為模式、態樣分析也是本研究動機之 ㄧ。基於上述的研究背景與動機,本研究係藉由台灣境內查獲之越南偷渡犯行 為模式、態樣分析、研究犯罪模式,進而預判將來可能之變化。茲將本研究的 研究動機目的說明如下: 研究動機一:非法入境的越南人民偷渡來台之動機。 研究動機二:偷渡之越南人民在台境內的流動及其衍生之社會問題。 研究動機三:台灣境內查獲偷渡的越南人民行為模式、態樣分析。. 10.
(16) 第三節 研究目的 越南偷渡犯在越南無法支付合法仲介費用,轉而冒著生命危險以各種方式 前來台灣打工,主要係因台灣的經濟條件佳,亦較為容易賺到所需要的酬勞為 主因;另合法來台為何又要脫逃,主要原因就是仲介剝削合法打工外勞的薪 資,舉例越南外勞來台前,先由當地仲介公司以借款等名義,向外勞收取高額 仲介費,爲盡快還清這筆費用,外勞不惜逃逸超時打工,並藉以逃避每月薪水 14. 被預扣「還債」的情形。 儘管勞動部已明文限制台灣仲介收取「服務費」的 上限(第一、二、三年分別為每月一千八百、一千七百及一千五百元),但仍無 法規範外勞母國仲介的剝削。部分仲介業者更巧立名目向外勞超收費用,或在 外勞上飛機前逼迫其簽下借貸「切結書」。15泰國及菲律賓政府對其仲介業者 至少還制定了收費標準,至於沒有規範的越南,仲介費則是高得驚人。全國總 工會研究員汪英達指出,輸出國仲介業不乏當地黑道及政府官員在背後撐腰。 在工廠與營建工地工作的外勞,須付給母國及台灣的仲介費用總和約新台幣十 五到二十五萬元,女傭與監護工則為八萬到二十萬元不等,亦即工作前一年到 一年半都在還債! 人蛇集團常利用逃逸外勞不敢聲張、求助無門的弱點,以 集中管理之名行拘禁之實、巧立名目苛扣薪資,逃逸外勞經常辛苦超時工作, 反而領不到薪水。通常人蛇集團僱用專屬司機,將逃逸外勞直接送至指定處所 從事辛勞、危險或色情之工作,工作時由專車接送,更增添查緝上的困難。16因 此本研究主要有下列幾項目的: 一、透過針對越南偷渡犯的清詢資料及文獻,瞭解越南偷渡犯來台的慣性分 析,以利我國政府打擊不法。 二、越南偷渡人民來台後是否對我國經濟及社會治安產生影響。 三、依據研究結果提供查緝單位有關查緝偷渡犯模式之參考。 14. 黎全科(2011) ,為何在台灣的外籍勞工逃跑?以越南籍勞工為例。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東南亞 研究 所碩士論文研究計畫。 15 薛承泰,(2003)<台灣家庭變遷—外籍新娘現象> 【國家政策調壇季刊冬季號】 ,10 月,(台北:國家 政策研究基金會)。 16 朱蓓蕾,(2005),<兩岸交流的非傳統性安全>,P88。. 11.
(17) 第四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在研究方法上係採用文獻探討法及資料分析法(初級、次級),運用 A1avi 研究策略分類架構,茲分述如下: 一、文獻回顧法 蒐集與題目相關的各類期刊及論文、學術著作及專題研究報告等資料為 主,有系統性蒐集與犯觀評鑑過去事實的資料,能考驗有關事件的因果、 成效或趨勢,以利了解現在過去及預測未來。因此文獻回顧法和其他研究 方法一樣,都需透過嚴謹的分析來探究過去事實的資料。17本研究透過文 獻回顧法係企圖瞭解越南偷渡犯的成敗經驗得知越南偷渡犯的偷渡過程 及模式,另一方面透過越南偷渡犯偷渡成功與否的經驗更加以瞭解未來政 府如何加強查緝及預防。 二、資料分析法(原始資料、次級資料) 原始資料在整個研究中,親自研蒐集的資料與究設計。而次級資料使用者 卻只要蒐集符合自己研究目的的次級資料即可,不必親自蒐集原始資料。 次級資料分析運用他人蒐集的資料而得的研究發現。比如政策說明、政府 政策白皮書等。在社會科學中,次級資料分析有著豐富的知識系統。18本 研究透過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各機動查緝隊及岸巡總、大隊查緝,越南偷渡 犯的初級資料並佐以其他研究論文等資料,分析越南偷渡犯對我國之影 響。 三、A1avi 研究策略分類架構 Alavi 和 Carlson 指出資管研究策略的分類架構分為實證研究與非實證研 究兩大類,實證研究則在細分為過程與物件兩類,而非實證則著重在於概 念、架構及推論。本研究論文則專注於 A1avi 研究策略分類架構的實證研 究部分,將進行越南偷渡個案之研究,調查分析越南國籍人士非法偷渡之 17. 王玉民,(1996)。 〈論文的研究方法與寫作格式〉 。《淡江第三波:研究與學習手冊》 。台北市:淡江 大學教育品質管制委員會,P1-131。 18 呂亞力等著,(1992), 《論文寫作研究》,增訂初版。台北:三民。. 12.
(18) 原因、偷渡行為模式以及對我國發展影響與防範機制。本研究亦利用我國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岸巡總、大隊、機動查緝隊之實際案例做為次級 資料,輔助加強本研究論文的實證研究。. 13.
(19) 第五節 研究架構圖. 研究動機. 個案研討. 文獻探討. 確認研究主題與目的 建構研究大綱. 架構研究主題之立論基礎. 歸納研究主題現況問題. 整理研究心得提出研究發現. 作成研究結論提出研究建議. 圖 1 研究架構圖. 14. 現況分析調查.
(20) 第二章 文獻探討 非法入出境、人口販運及偷渡問題是目前社會既存之問題,也是全球跨國 境犯罪重大問題之ㄧ。尤其隨著全球經濟崛起及知識經濟發展蓬勃下,在國與 國之間經貿相互依賴度提高,交通運輸便利,因此更提供了非法入境及偷渡的 發展條件。. 第一節 偷渡 一、偷渡定義: 偷渡定義: 「偷渡」19一詞,自一九五七年「布魯塞爾偷渡公約」所述,「偷渡者」 之定義為:「在任何港口或該港附近地點,未經船舶所有人或船長,或 掌管船舶的任何其他人員的同意,而潛入船內,並在該船駛離上述港口 或地點後仍留在船上的人」。多數國際組織均曾對「偷渡」之定義進行 詮釋,而大多數國家制定移民法之規定「凡未持合法入出境證件,且未 經相關主管機關許可,而企圖入出境者」 ,皆可稱之為「偷渡」 (李權龍, 2007);同時,各國移民法中對「偷渡者」之界定,亦非僅限於以船舶 為之者,始可稱為「偷渡」,如持偽變造證件企圖入出境(由機場、港 口、邊境關卡跨境入出) ,亦可稱為「偷渡」 。然而隨著時代的演變進步, 偷渡一詞逐漸被非法移民或非法入出境一詞所取代,非法移民係指非本 國公民透過非法的方式跨越邊境的「非法移民」,或一個人以違反移民 出境法律的形式跨越國境邊界,總稱泛指一個人在不具備所在居留國家 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居住,在當地生活以及工作,包括那些以非法管道進 入已開發國家的偷渡人民,也包括那些以合法管道進入已開發國家,超 過可停留時間後不知去向的人民(非法打工、從事賣淫等工作)。依聯 合國的立場而言認為移民入、出境自由是一項人權,屬於出入境自由的 19. 「偷渡」之意涵進行詮釋,而大多數國家移民法之規定「凡未持有合法入出境證件,且未經主管機 關許可,而企圖入出境者」,皆可稱之為「偷渡」. 15.
(21) 一部分。根據世界人權宣言,人人有權離開任何國家,包括其本國在內, 並有權返回他的國家。. 20. 但依我國現行法律解釋,有關「偷渡」此一行為有關之規範,現行法計 有入出國移民法第五十四條:「未經許可入出國」及國安法第三條(法 律效果於同法第六條),其構成要件為「未經許可不得入出『境』」,而 法律效果均為「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九萬元以 下罰金」。其可能適用之犯體有三: 1、國民:指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 籍或僑居國外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入出國及移民法第三條第一 款) 。2、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指具有我國國籍,現僑居國外國民及取 得、回復我國國籍未曾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之國民。依此定義:大陸地 區人民即屬此類,因此「大陸地區人民」即非屬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 條 所指「國民」所欲規範對象。3、外國人:非中華民國國籍之他國人民。 (惟可能會有「無國籍人」是否屬「外國人」之爭議。)而適用次序: 由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從新從優原則等規定(以上見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6、18 條),均應認因入出國及移民法其目的係為「統籌入出國管 理,…」,且制定時間較國安法晚,應認優先適用之。但「國人」部份 應注意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4 條第 1 項及同法第 5 條第 1 項之規定,國人 入出國已由「許可」改為「查驗」。已由刑事罰改為行政秩序罰(入出 國及移民法第 59 條第 1 款:入出國未經查驗者處新臺幣 1 萬元以下罰 鍰)。又因兩岸分治之事實,大陸地區人民仍屬中華民國國民,因而非 屬「非法入國」,而僅能就國安法第三條「非法入境」而為規範。簡言 之,國人(臺灣地區人民)偷渡行為,目前已無刑事罰之處罰規定;外 國人偷渡則適用入出國及移民法第 54 條:非法入出國罪;而大陸地區 人民偷渡行為則適用國安法第 3 條:非法入出境罪。21 20. 謝立功等,《跨境犯罪偵查之理論與實務》,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成果報告,民國90.10., P41-43 。 21 「國境」是出入國家的門戶,基本任何人要進出一國家領域,皆須有合法有效的出入國證件,經由 法定口岸,並經檢查許可後,方得以進出各該國之領域。是以,偷渡犯欲經由法定口岸進出,其可能 手段,即是持用偽假證件,蒙混出入國境。. 16.
(22) 二 、 偷渡之交通方式 國際間進行之非法偷渡活動,不外乎透過下列三種途徑交叉運用:一是 經由「陸路」,即由陸鄰邊界越境偷渡入境,如墨西哥人民偷渡至美國 大多數皆從陸路跨越邊境偷渡入境,令美國政府不勝其擾;二是經由「海 路」,其中更搭船由港口矇混入出境,亦更偷渡專船於海岸搶灘登陸, 如解嚴之後的大陸人民利用漁船偷渡來台灣工作;第三種是經由「空 路」,亦即搭飛機偷渡,此模式亦更以持用假證照矇混闖關或以轉機方 式偷渡至第三國家。因搭乘國際線航班更一定資格條件限制,故以無證 照偷渡情況較少,反而是偷渡犯在入境偷渡目的國之前將身上所持有之 證件(包括假證照)進行銷毀丟棄,然後以難民身分要求該國政府庇護, 遂行偷渡之目的。近期有還發現利用偷渡犯機場轉機至轉運國拿取偽造 護照及證明文件,而轉運到偷渡目的國。(如中國大陸偷渡犯搭乘飛機 來台灣,未入台灣國境,由台灣方面交給偷渡犯美國公民護照,順利讓 大陸偷渡犯偷渡至美國)。. 三、「海路 「海路」 海路」偷渡手法 (一)轉乘模式 人蛇集團在偷渡國招募偷渡犯後,安排其由陸路入境第三國轉乘至第三 國沿海,搭乘第三國漁船航行至偷渡目的地附近再轉乘小舢舨以逃避雷 達偵測,登陸後將舢舨鑿沉,以四人為一組搭乘計程車離開,由人蛇集 團成員接應藏匿。22 (二)直接航渡模式 人蛇集團在偷渡國招募偷渡犯後,安排其由海路直接航行至偷渡目的 地海域附近,直接找明顯目標物搶灘登陸,登陸後將舢舨鑿沉,以四 人為一組搭乘計程車離開,由人蛇集團成員接應藏匿。. 22. 俗稱大陸漁船為「大桶」、台灣漁船為「小桶」,故此種偷渡方式又稱「大桶接小桶」。. 17.
(23) 第二節 偷渡相關文獻彙整 早期中國與台灣長期敵對關係及地理因素下,鮮少有中國人民偷渡來台之 案例(林婉婷,2005),自1987年台灣解嚴兩岸關係逐漸溫和後,逐漸出現了 大量的大陸地區人民偷渡來台灣,由於兩岸非法入境犯罪對於台灣地區之政府 治理、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社會福利、公共衛生、就業市場、國際形象等利 益,產生一定之衝擊與影響(楊適瑜,2006),隨著全球化的影響之下,國際 間對船舶保安、國家保全、以及船舶偷渡處理建議之相關公約、議定書、規定 等法規逐漸重視甚至取代航行中船長的權力(葛嘉麟,2008),可見偷渡議題 所帶來的影響甚鉅,大至國家安全小至個人無不影響著我們的生活。 從過去學者研究相關議題及文獻中(如曾華新,2013;李權龍,2007;陳 豪吉,2009;)中大都以海象、潮差及天文氣候等數據來做研究,而相關文獻 中(李界瑩,2011;黃南山,2009;李茂榮,2006)卻透過質性研究及訪談方 式以大陸偷渡犯作為研究,因此本研究透過文獻探討法、個案分析法等研究方 法蒐集長時間及大範圍之清詢資料作為研究越南偷渡犯對我國之影響。文獻分 析法,是經由文獻資料進行研究的方法,從政府的文獻或以前的研究文獻中蒐 集與自己研究相關的資訊進行分析。文獻資料中包羅萬象,我們可以從政府部 門的報告、工商業的研究、文件紀錄資料庫、企業研究、圖書館館藏資料、新 聞報導、報章雜誌等獲得有利於我們從事研究之資料。其研究步驟可分為四步 驟:閱讀及整理、分類、描述、詮釋,為一套有系統的犯觀界定、綜合分析研 究方法,從過去的資料中試圖了解事實之脈絡,以作為未來決策之參考。 個案分析法為本研究主要研究方法,透過整理歷年來越南偷渡犯作為研究 對象,針對偷渡的動機及時機進行越南偷渡犯之實務分析。個案研究以歷年研 究文件、訪談筆錄資料及現場查緝狀況進行綜合與分析;在研究資料方面,廣 泛蒐集個案研究越南偷渡犯及大陸偷渡犯之相關文件,包括相關論文研究或報 導等,逐一分析個案研究越南偷渡犯為何偷渡來台之成因或共同特性,就研究 上而言,狹義的個案意指個人;廣義來說,個案可以是一個家庭、機構、族群、. 18.
(24) 社團、學校…等,簡言之,個案不僅限於一個人;因此,個案研究是以一個整 體的社會單位為對象,這對象可能是一個人、家庭、社會團體、社區,這對象 是具有代表性的,而藉由對已選定的個案進行仔細地資料蒐集與分析,以期最 終從中獲致結論(陳姿伶,2014)。本文之探討除了解偷渡之動機、行為外, 更從法律層面及政策方面來解析其偷渡者對我國國家安全及社會經濟環境間 是否存在特定之意義及關係,故蒐搜集相關之理論分述如下:. 表 6 偷渡相關文獻彙整表 作者. 時間. 研究著作名稱. 研究內容 本研究收集自 2007 年至 2011 年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查獲越南 偷渡案例共 19 例,以年、季、 月、時及各縣市地理空間資料 加以分析比對並建構越南偷渡 犯自越南經中國到台灣之間可. 越南偷渡犯於台灣地 曾華新. 2013. 區上岸時空與海象關 係之研究 (2007~2011). 能偷渡路徑。最後輔以中央氣 象局海象測報中心資料分析越 南偷渡犯自中國出發及抵達台 灣時之海象特性並與中國偷渡 案例作比較。結果發現自 2007 年開始每年都有發生越南偷渡 案例,其中又以第二季、4~6 月間最多,時段以夜間凌晨 0~4 時最多。偷渡上岸地點以南部 縣市(台南、高雄及屏東)最 多,就海象條件而言,當海面. 19.
(25) 風浪愈大時,發生偷渡案例就 愈少。為防範此越南偷渡案 件,執法機關除了研擬、重視 勤務部署及加強查緝外,也期 望台灣與中國、越南間能在現 有共同打擊犯罪協議基礎下對 於防範及查緝越南偷渡案件能 更加重視。. 該研究鑒於國內研究者對於走 私偷渡問題之研究多著重在大 陸人民偷渡入境台灣地區原 因、模式、偷渡入境者的選擇 途徑及入境後生活狀態及查 緝、收容、遣返、非法仲介(人. 葉兆航. 2012. 海巡機關查緝越南人 民集體偷渡之研究. 蛇)集團運作或港口安檢等議 題,然而,偷渡行為在相關情 治機關嚴密查緝防堵下依然繼 續發生,惟近年來大陸地區人 民自海域非法偷渡入境案件比 例雖日益降低,但卻改由越南 籍人民取而代之,而有關越南 人民集體偷渡來台案件,卻少 見相關領域學者提出其看法, 研究者針對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20.
(26) 防制偷渡案件機制加以研究, 期能發掘海巡機關在防制偷渡 案件機制或相關政策面及制度 面之利弊得失,並於研究後依 其結果提出研究發現及建議供 為權責機關日後制定政策擬定 制度之參考。 該研究防制對策擬針對目前臺 灣對大陸地區人民入境之管理 機制及大陸地區人民利用各種 管道非法入境我國現況,並對 其可能對國家安全與社會問題 所產生之威脅及影響,探討如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 李界瑩. 2011. 境臺灣問題探討. 何有效解決,期能杜絕不法情 事。為兼顧國家安全及經濟發 展,政府將持續加強申請入境 案件審查制度、國境線證照查 驗及入境後管理機制,隨時審 檢相關之法制、作業程序及管 理能量;並強化相關權責機關 之協調配合加強查察,杜絕不 法,以期共同建構大陸人士來 臺之安全管理機制。. 黃南山. 2009.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 該研究係在瞭解大陸地區人民 境對臺灣治安影響之 非 法 入 境 後 所 引 發 之 治 安 問. 21.
(27) 研究. 題,提供政府各相關單位,深 思問題所在,並針對大陸地區 人民非法入境臺灣之概況、原 因、方式及對臺灣治安之影 響,結合理論與實務,予以研 究分析,提出具體意見。 該研究蒐收集移民署各收容所 自 2001 年至 2008 年收容訪談 中國偷渡犯之數據,利用 MYSQL 及 EXCEL 之 VBA 函數從 11,251 筆資料中,扣除資料不全部 份,篩選出有效資料 8,654 筆, 以時、月、季、年及各縣市地. 大陸偷渡犯於臺灣地 理空間資料加以分析比對,並 陳豪吉. 2009. 區上岸時空與海象關 與 海 、 氣 象 條 件 加 以 交 叉 分 析。結果發現偷渡者大都利用. 係之研究. 夜色掩護之時段 21 時至翌日 4 時登陸沿岸,以新北市、基隆 市及宜蘭縣為偷渡上岸之熱 點,人數約佔二分之一,顯示 並未有眾多偷渡犯利用大潮期 間易於搶灘登陸之特性來進行 偷渡行為。 葛嘉麟. 2008. 我國商船對偷渡事件 該研究以福明輪案和順維輪案 處理之實務研究. 22. 為例,比較定期航運與不定期.
(28) 航運偷渡處理之方式與過程, 透過實際訪談本國籍船長,就 我國特殊國際地位對偷渡案件 之處理方式,最後歸納得知, 建議我國船長在偷渡處理概念 上,應充分了解國際間與我國 國內法中對船舶保安、國家保 全以及船長權限義務之相關規 範,避免國際紛爭、刑事案件 及安全措施。 該研究從相關文獻探討機場偷 渡的行為,並分析人蛇集團常 見的手法,進而導入線上即時 分析處理(OLAP)架構及資料 探勘(Data mining)技術的方 法,針對機場偷渡行為作一分. 李權龍. 2007. 機場偷渡犯罪分析之 資料探勘應用. 析處理。以桃園機場(中正國 際機場)查獲之偷渡案件為研 究對象,建構 OLAP 分析架構, 作為系統分析之主軸,並依據 查緝人員實務上之需求,進行 資料探勘分析之系統實作,以 協助移民單位查緝人員得以從 中獲得有用之資訊,並得以從 勤務的規劃面及執行面上提供. 23.
(29) 有效之參考與運用。 該研究在研究方法上,除在「文 獻、理論及法令」上探討,犯 觀的將兩岸防制偷渡人蛇之政 策,從不同任務屬性觀點去探 討人蛇集團成因、偷渡模式、. 蒲雨琳. 2007. 防制偷渡人蛇集團之 研究. 組織架構、現況及未來趨勢, 以增加本研究資料蒐集的多元 性。最後建議上加強法令宣 導、加重偷渡犯與人蛇集團的 刑罰、提升獎勵制度並建立犯 罪資料庫,並期能結合理論與 實務研究,持續追蹤人蛇集團 後續蛻變模式。 研究者從政策面、法制面與執 行面研究比較兩岸政府之查緝. 由大陸地區人民非法 與防制之異同、優缺,並以如 李茂榮. 2006. 入境台灣地區問題論 何 加 強 入 出 境 管 理 、 鞏 固 海 兩岸政府防制作為. 防,藉以提昇查緝大陸偷渡犯 之績效,及有效防制大陸偷渡 為研究之目的。 該研究依據兩岸偷渡犯罪現. 楊適瑜. 2006. 防制兩岸偷渡犯罪之 況,區分為大陸地區人民偷渡 研究. 臺灣情形、臺灣地區人民偷渡 大陸情形,並分析兩岸人蛇集. 24.
(30) 團特性及犯罪模式。分別針對 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防制兩 岸偷渡犯罪法規面、執法面、 制度面之現況與問題加以探 討,參酌美、日兩國防制偷渡 犯罪之作法,提出臺灣地區防 制兩岸偷渡犯罪可行策略與作 為。 自七十六年台灣解除戒嚴及開 放大陸探親後,許多大陸人民 甘冒生命及被抓風險偷渡來 台,決大多數只是為了賺錢謀 生,因目前台灣與大陸尚處於 敵對狀態,兩岸均採嚴格措. 蔡嘉榮. 2006. 解嚴後大陸人民偷渡 台灣之研究. 施,加強查緝與防範;九十二 年起,大陸人民偷渡來台雖有 減少趨勢,惟只是改變方式, 以合法掩護非法而已,如以假 結婚、假探親及假漁工等方式 入境來台,從事與來台目的不 符工作。未來數年大陸人民偷 渡或以合法掩護非法來台,勢 必繼續存在。. 周正民. 2006. 大陸偷渡人民與國家 自 1987 年 11 月我政府開放大 安全之研究. 25. 陸探親以來,兩岸民間社會交.
(31) 流持續熱絡,經貿互動頻繁。 與此同時,兩岸交流所衍生的 安全議題亦逐漸擴大,除了傳 統性安全的武力犯臺威脅外, 許多非傳統性安全議題的嚴重 性愈趨顯著,大陸人民可能透 過偷渡對我進行滲透、分化、 竊密、破壞等組織犯罪活動不 僅惡化治安、且可能用於暗殺 破壞、影響政局安定。 民國七十六年七月十五日政府 宣佈解嚴,同年十一月開放大 陸探親後,海峽兩岸的往來日 益頻繁,隨著交流機制不斷擴 大陸地區人民偷渡來 大後,雙方正式管道非如預期 劉景星. 2004. 台之問題研究(1998. 中的暢通,許多問題需透過非. 年~2004 年). 正式管道的協商與協議處理, 秩序的建立仍未能跟上腳步, 形成秩序與交流有很大落差, 偷渡便是一個日益嚴重進而影 響台灣社會秩序的問題。.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 關振龍. 1999. 境台灣地區問題之協 商與處理研究. 26. 本文研究目的主要係藉大陸地 區人民非法入境台灣地區問 題,從查緝、收容、遣返等實 務面作全盤性、有系統之整.
(32) 理,並以相關統計數據與問卷 調查方式輔助分析說明,提出 檢討及策進作為,俾供學術研 究及後續研究參考;同時,希 望藉此找出兩岸事務性協商問 題癥結所在,尤其是「偷渡犯 遣返」議題的協商解決之道。 該研究主要提出一個解釋我方 面對非法入境台灣地區之大陸. 羅裕燕. 1995. 大陸地區人民非法入 境問題之研究. 人民之法律疑義,進而探討此 項問題解決之道,透過國內立 法、執行,並協商大陸當局對 非法入境台灣地區之大陸人民 之遣返問題。. 27.
(33) 第三節 偷渡之成因與特性 一、成因 全球化時代,除了資金流動外,人口流動也是重要的表徵,依據《公民 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2條規定: (一)在一國領土內合法居留之人,在該國領土內有遷徙往來之自由及擇居 之自由。 (二)人人應有自由離去任何國家,連其本國在內。 (三)上列權利不得限制,但法律所規定、保護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公共 衛生或風化、或其他權利與自由所必要,且與本公約所確認之其他權 利不牴觸之限制,不在此限。 (四)人人進入其本國之權利,不得無理褫奪。 就公約上來看,締約國對於本國人之入境權是不可任意剝奪,而出境 權,原則上是不受限制;然而為了安全或保障其他人等因素,仍然可 以用法律限制之。在外國人方面,外國人入境是不受保障的,出境權 則是與本國人受相同的保障,觀看今日國際移民遷徙之趨勢已無法阻 擋,且各國移民政策與法規也日趨嚴格,更加深了非法移民途徑,以 及造成剝削與濫用。實質上,人口販運、偷渡與其他形式之人員移動 間之法律界線,已逐漸模糊,造成查緝上的困難。由於偷渡與人口販 運的成因具相當複雜性且多樣性,在人口遷移理論中,以「推拉理論」 (Push-Pull Theory)為許多國內外許多學者所引用的理論,而推拉 理論之推力,便是刺激特定地區人口向外移民的因素(Push Force); 拉力則是影響移民者決定移入之地區的相關變項(Pull Force),兩 者之交互作用而成。23. 23. 李強,(2003) ,<影響我國城鄉流動人口的推力與拉力>,中國社會科學第 1 期,P40。. 28.
(34) 二、偷渡之時機與模式 從近年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緝獲大陸偷渡犯人民資料分析可知,大 陸偷渡人民多數仍透過親友、同鄉或掮犯、人蛇與大陸蛇頭接觸 24. 安 排 偷 渡 來 台,亦 有 由 大 陸 蛇 頭 接 洽 招 攬 仲 介 載 運 來 台。 另 外 還 透過漁民聯訪發現利用大陸漁工身分掩護接近台灣海域之後再伺 機偷渡上岸,其登船地點以平潭為最多、其次廈門,再次泉州、 福建、廣東汕頭及浦田等地,顯示兩岸仲介及人蛇集團多透過平 潭地區做為偷渡登船之出發點;上岸時間則以夜間居多,白晝時 間亦有發現,而登岸地點仍以北部地區為重點,但南部上岸之趨 勢明顯有增加之趨勢,本研究針對蒐集之資料整理偷渡之時機及 模式如下:. (一)時機 1、 人 力 市 場 需 求 急 增 時 2、 特 種 行 業 需 求 時 3、 為 獲 取 特 定 情 資 , 以 為 內 應 準 備 時 4、 國 內 政 情 、 社 情 發 生 重 大 變 化 時 5、 國 內 經 濟 引 起 風 暴 或 不 景 氣 時 6、 兩 岸 關 係 急 遽 變 化 時 7、 組 織 再 造 , 海 巡 人 力 不 足 時 8、 海 域 、 海 岸 重 大 事 件 發 生 , 海 巡 勤 務 產 生 間 隙 時 9、 惡 劣 天 氣 、 夜 暗 , 警 戒 監 視 困 難 時 10、 高 低 潮 差 距 較 近 時 , 接 近 內 陸 易 於 接 應 逃 竄 。. 24. 謝立功、董顯惠,<防制兩岸偷渡犯罪之探討>,論文收錄於【2003 年跨國人口販賣問題與政策研 討會論文集】,(台北:2003 年跨國人口販賣問題與政策研討會籌備會)。. 29.
(35) (二)模式 1、 由 大 陸 船 老 大 以 自 有 大 陸 漁 船 招 攬 大 陸 人 民 或 其 他 國 家 人 民 , 航至台灣沿岸伺機搶灘上岸。 2、 由 大 陸 人 民 或 越 南 人 民 自 行 集 資 合 購 大 陸 船 隻 偷 渡 來 台 。 3、 兩 岸 蛇 頭 仲 介 , 使 用 兩 岸 大 小 船 隻 、 快 艇 以 直 接 或 換 乘 我 國 漁 船隱藏於密窩密艙方式,抵達台灣海域之後,再由舢舨膠筏接 應偷渡來台。 4、 利 用 我 國 籍 海 上 休 閒 艇 ( 海 釣 船 、 遊 艇 ) 從 事 偷 渡 。 5、 換 乘 貨 輪 偷 渡 來 台 : 偷 渡 者 搭 乘 大 陸 漁 船 至 公 海 , 換 乘 不 明 國 籍之貨輪進入我國沿海地區或商港,再由我國籍舢舨接駁偷渡 上岸,或躲在貨船上於夜間伺機跳船進入我國國內。 6、 持 變 造 護 照 迂 迴 偷 渡 來 台 : 偷 渡 者 透 過 人 蛇 取 得 經 變 造 之 第 三 國人士身分證明,再持該身分證向我國駐外辦事處及移民署申 請來台定居,以達偷渡之目的。 7、 假 冒 漁 工 伺 機 偷 渡 : 偷 渡 者 持 偽 造 之 身 分 證 假 冒 受 僱 漁 工 , 利 用停留在大陸船員安置區之際,伺機偷渡上岸,進入內陸。 8、 以 合 法 掩 護 非 法 偷 渡 : 利 用 來 台 探 親 、 奔 喪 、 觀 光 、 假 結 婚 等 合法方式來台後,再設法滯台以達打工、偷渡之目的。. 30.
(36) 第四節 偷渡之理論 一 、 推 拉 理 論 ( Push and Pull Theory) Theory ) 早 期 的 推 拉 理 論 概 念 係 先 源 自 於 Ravenstein 於 1885 年 所 提 出 的 「 遷 移 法 則 ( the laws of migration) 」 , 他 歸 納 分 析 了 1881 年英格蘭及威爾斯人口普查資料中的搬遷移動狀況,又參考二十 25. 多 個 國 家 的 資 料 , 在 1889 年 時 發 表 了 他 對 人 民 遷 移 的 觀 點 。 此 學說之目的在於,解釋鄉村人口搬遷移動至城市的人口搬遷移動 現象,討論認為勞動人力的遷移主要取決於兩地的推力與拉力效 果 。 Renevstei 所 發 表 的 遷 移 理 論 中 可 以 歸 納 以 下 七 點 : (一 )兩 地 之 間 的 遷 移 率 隨 著 距 離 的 增 加 而 降 低,意 指 大 多 是 短 距 離 之 間的遷移,距離市中心太遠的遷移則較少。 (二 )人 口 遷 移 則 具 有 階 段 性、地 區 性,先 從 外 圍 的 郊 區 搬 遷 移 動 至 離 市中心較近的小鎮最後再搬遷移動到市中心。 (三 )每 一 個 人 口 的 搬 遷 移 動 具 有 雙 向 的 流 動,遷 移 法 則 除 了 遷 出 者 遷 出外,還包含遷出者再遷回原居住地。 (四 )城 鄉 之 間 搬 遷 移 動 的 差 異 性 。 (五 )吸 引 著 人 口 搬 遷 移 動 的 因 素 大 多 是 經 濟 因 素 。 (六 )短 距 離 的 搬 遷 移 動 以 女 性 人 口 居 多 。 (七 )科 技 的 進 步 會 使 得 人 口 搬 遷 移 動 增 加 ( 如 交 通 工 具 進 步 ) 。 而 後 世 又 基 於 Renevstein 的 遷 移 法 則 進 行 研 究 試 圖 將 遷 移 理 論 做 更 完 整 的 研 究 及 說 明,遂 於 1966 年 Everett 提 出 了 遷 移 理 論, 對 於 推 拉 學 說 做 了 更 完 整 的 敘 述。其 指 出 影 響 人 口 遷 移 的 過 程 可 分 成 原 居 住 地 社 會 經 濟 因 素、中 間 阻 礙 因 素,及 目 的 地 社 會 經 濟 因 素。然 而 一 個 地 區 本 身 對 遷 移 者 而 言,則 同 時 存 在 著 吸 引 某 些 25. 李强,1996, 《關于國外人口流動研究文獻的回顧》 ,《國外社會學》,第 3 期(1996 年 6 月) 。. 31.
(37) 人 的 拉 力、排 斥 某 些 人 的 推 力,也 有 些 因 素 對 少 數 人 而 言 無 關 緊 要,其 存 在 影 響 著 搬 遷 移 動 者 的 遷 移 決 策,當 然 有 些 移 民 政 策 係 基 於 國 家 發 展 政 策 而 針 對 國 民 進 行 人 口 遷 移,綜 合 上 述 所 言,當 一 地 區 的 推 力 大 於 拉 力 時,會 導 致 居 民 搬 遷 移 動 的 現 象;反 之 , 當 一 地 區 的 拉 力 大 於 推 力 時 , 則 會 吸 引 居 民 的 遷 入 ( 圖 2) 。. 圖 2 推拉障礙因素圖 目的地 社經因素. 中間障礙因素 (距離 、移民限制). + +-++- +- +++ ++ - +. 原居地 社經因素. + +- 0- 0 - +- + - - 0. + - 0. 拉力因素 推力因素 無影響. 本研究自行繪製. 二、社會資本理論( 社會資本理論(Social Capital) Capital) 法國社會學家布迪厄(Pierre Bourdieu)開創了許多調查研究架構和術 語,如文化資本、社會資本和符號資本、場域、慣習或位置,以及象徵暴 力等概念,以展現在社會生活中的動態權力關係。26他的理論主要強調實 踐與體現在社會形態和世界觀所建構所扮演的角色或其型態,經常處在反 對普世化的西方哲學傳統的立場。基本上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是 指為實現工具性或情感性的目的,透過社會網路來動員的資源或能力的總 和。社會資本在經濟學,社會學,組織行為學,管理學,以及政治學等學 26. 王中天,( 2003 ),<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 :概念、源起,及現況。問題與研究>,42 (5),P139-163 。. 32.
(38) 科中,都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通過研究人際關係結構、位置、強度等, 可以對社會現象提供更好的解釋。目前國內亦有學者利用布爾迪厄的社會 資本(social capital)知識理論概念來進行人口遷移之研究。這種「主 體-實踐」(agent-praxis)研究典範,是把人口遷移視為能動的社會與 政治主體,他們的行動並不是完全被既定結構所決定或必然發生既定作用 的,個體的社會流動過程乃係經由形塑社會脈絡來實現的,所強調的是個 體所處的相對優越位置,以及結構如何再生產的面向。由布爾迪厄所建構 的再生產理論有助於我們用來分析、比較越南人民偷渡的經驗,解釋人口 搬遷所伴隨的累進效應,越南人民比較在越南及在台灣工作時所處的相對 優勢位置,因此對於台灣工作比在越南工作具有優勢,於是在再生產過程 中,便會規劃如何在台灣從事生產。27另以布爾迪厄的社會資本理論,我 們可以解釋許多的政策制定與執行,並非完全根據理性判斷或科學研究方 法所建立的知識理論,而是源自於決策與官員的偏好或利益考量如台灣引 進勞工政策(高哲翰,2005)。. 三、犯罪地理學 犯罪地理學是一門既古老又年輕的學科,說其古老是因為早18世紀中葉 在一些著作就開始使用環境地理觀念來研究犯罪;說其年輕是因為到目 前為止,國內外學術界尚未建立起真正的犯罪地理學學科典範也沒有統 一之定義,簡而言之,在研究犯罪行為時加入環境地理因素進去,也就 是「犯罪地理學」之核心理念,係從地理學角度對於犯罪學領域之議題 進行研究。28然而近年來資訊科技的發展在研究偷渡方面利用GIS系統來 分析偷渡上岸之時機及地點,29將偷渡熱點於台灣綿長海域地理上之特性 作圖文之方式顯現,獲得偷渡者於空間分佈的特微及與其他因素之相互 27. 朱蓓蕾,(2005),<兩岸交流的非傳統性安全>,P104-110。 Sherman L. W. , 1995. Hot Spot of Crime and Criminal of places, in Crime and Place,(J. E. Eck and D. Weisburd, eds.), Washingington, D. C.: Police Executive Research Forum, 35-52. 29 Chainey, S. and Ratcliffe, J. , 2005. GIS and Crime Mapping. Chichester, West Sussex, England and Hoboken, NJ : Wiley. 28. 33.
(39) 關係(陳豪吉,2010)。因此資訊科技及各學科理論之輔助使「犯罪地 理學」脫離以往過分強調環境對犯罪影響與過於單調之研究模式,逐漸 轉向多元因素與科際整合研究模式發展。. 四、差別接觸理論( 差別接觸理論(Differential Association Theory) Theory): 差別接觸理論是犯罪學理論之一,是二十世紀美國犯罪學三大理論之一 (其他兩者是社會控制理論和緊張理論)。蘇哲蘭是美國犯罪學芝加哥 學派的早期代表性人物,其理論受到同校社會學家暨社會心理學家米德 (George Herbert Mead)所提出說明符號互動理論的影響,因此差別接 觸理論與後來 1960 年代社會心理學上興起的的社會學習理論極為類似, 蘇哲蘭(Edwin Sutherland)於 1924 年的《犯罪學·初版》中提出九點 假設(周愫嫻,1992),其中包括了犯罪行為是與他人溝通互動中而學 會的,學習對象通常是與自己非常親密的小團體,也受到接觸頻率、強 度、優先順序之影響,至於犯罪動機及驅力之學習,主要看一個人如何 定義法律。30越南偷渡犯在認知上偷渡來台視為一種來台灣賺錢生財的方 式,對於偷渡過程雖具危險性,但偷渡所得的利益遠多於負面,故越南 人民在約期到期回國後與越南偷渡來台遣送回國及遣送回國之逃逸外勞 接觸到偷渡來台的優點多於缺點時,便產生群眾效應,紛紛效尤,其並 會請教有偷渡經驗之人學習偷行為或是找人蛇集團安排偷渡(陳國霖, 1999)。. 五、緊張理論( 緊張理論(Strain Theory) Theory) 緊張理論又稱文化失範理論,由美國社會學家墨頓於 1938 年提出是二十 世紀美國犯罪學三大理論之一,該理論指出如果用合法手段實現這些目 的努力受到阻礙,人們就可能會試著以各種非法手段實現這些目標。下 層社會階級的成員,由於缺乏在廣泛的社會中獲得經濟獎賞的能力,因 而會把自己的努力方向轉向犯罪活動,把犯罪活動作為獲得這些回報的 30. 王淑女,1995, 〈犯罪問題〉, 《載於台灣的社會問題》 ,台北:巨流。. 34.
(40) 31. 一種手段。 墨頓出身於美國費城之貧民窟,父親是工人及卡車司機利用 各種方法想賺錢,所以墨頓的成長背景對他的理論影響很大。在莫頓看 來,美國價值的為主題就是強調金錢成功,但是這種主題卻使結構不同 位置的個人產生了緊張,墨爾頓試著解釋一個病態的社會結構如何對個 32. 人形成緊張或壓力,最後把他們推向偏差的結果。 對於越南偷渡犯而 言,越南的民眾大多屬於貧窮階級,當越南人民看到其他的越南人民從 台灣打工回來可以蓋房子及擁有財富時,便會造成其他越南人民產生緊 張的壓力,所以在越南致富和成功成為社會極度強調的目標,進而導致 越南民不擇手段獲取目標紛紛計畫偷渡來台打工賺錢。從近期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查緝的越南偷渡犯案件得知,這些都是活生生的例子。33. 六、破窗理論( 破窗理論(Broken Windows Theory) Theory): 美國犯罪學家 James Q. Wilson 和 George L. Kelling34於 1982 年所提出破 窗理論。破窗理論認為:如果有人打壞了一個建築物的窗戶玻璃,而這 扇玻璃窗戶又無法及時修復,當窗戶玻璃損壞太很久人修理,人們經過 後一定認為這是無人看管理,沒人會去管,爰此就可能受到暗示性的縱 容去打爛更多的玻璃窗戶。此理論認為環境中的不良現象如果被縱容存 在,會誘使大家去模仿,甚至變本加厲。就越南偷渡犯罪而言,越南偷 渡犯從一開始成功偷渡至台灣,此猶如打破了台灣國土一扇窗戶。而且 如執法者無法有效防範海上偷渡犯罪及於內陸查緝越南偷渡犯,則越南 人民可能會受到暗示性的縱容而持續偷渡犯罪。. 31. 董旭英,(2003),<一般化緊張理論的實證性檢驗>,犯罪學期刊,6(1),P103-128。 姚雅清,(2008) , 「影響犯罪率之社會經濟因素實證分析」 ,碩士論文,中興大學應用經濟學系。 33 李水昇,(2007),越南人民偷渡來台之成因及模式。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雙月刊 21 期(11-12 號),P17~19。 34 參閱 George L. Kelling and James Q. Wilson,Broken Windows: The Police And Neighborhood Safety.The Atlantic Monthly ,March, pp.1-11,1982 32. 35.
(41) 七、熱點理論( 熱點理論(Hot Spots Theory) ): 犯罪學理論中常用熱點理論,美國 Sherman, L.W.& P. R. Gartin & M. E. Buerger35在西元 1989 年以美國明尼蘇達州最大城市明尼阿波利斯 (Minneapolis)重複報案地址做研究,顯示危害行為並非發生在都市的每 一個角落,而是集中在特定地點。1995 年 Sherman 對犯罪頻發地點定義. 36. 為「一個經常會發生犯罪事件以致於可以預測的地點,時間至少超過一年 的週期(small places in which the occurrence of crime is so frequent that it is highly predictable, at least over a one year period)。」並強調對某些犯罪頻 發地點加以注意的重要性如果在這些特定地點合理分配警力,可以發揮預 防犯罪之效(黃富源等,2004)。越南偷渡事件發生除了反應人口非法跨 境遷移外,對台灣而言也顯示第一線國土安全受到威脅突破。意即在偷渡 犯罪中,國境線上的安全防衛也同樣遭受侵害。以台灣為例,在偷渡犯罪 中,台灣國境安全受到侵害的程度可能會因為台灣地區四面環海之地理特 性,ㄧ些海域及海岸的治安死角,而提供了偷渡者有利的環境,學者們對 於此非法移民所引發國境安全犯罪議題也多有所研究. 35. 參閱 Lawrence W. Sherman, Patrick R. Gartin, and Michael E. Buerger, "Hot Spots of Predatory Crime: Routine Activities and the Criminology of Place." Criminology 27: 27-55 (1989). 36 參閱Lawrence W. Sherman 1995 "Hot Spots of Crime and Criminal Careers of Places." pp. 35-52 in John E. Eck and David Weisburd, eds., Crime and Place. Crime Prevention Studies, Vol. 1. Monsey, NY:Criminal Justice Press.. 36.
(42) 第三章 越南人民非法入境臺灣態樣探討 第一節 非法入境方式及原因 一、非法入境方式 近年來國內偷渡趨勢受大陸經濟快速發展及兩岸交流頻繁影響,早期危 害我國家安全重大之大陸偷渡犯罪已漸式微,取而代者為外國人偷渡犯 罪,其中尤以越南籍為甚,並有逐年增加現象。越南人民因地緣便利、 薪資誘惑及在臺關係影響,除主要以偷渡大陸非法打工外,次選偷渡地 區即為我國及澳洲。37因非法入國犯罪常形成境內人口黑數,其危害較一 般外籍勞工脫逃仍有管制為重,查近年來陸續發生越南籍人士(逃逸外 勞遣送回國),紛紛集資赴大陸購買破舊木殼船偷渡來台案件,引起國 安及治安單位高度的重視,因此如何防微杜漸避免越南偷渡犯罪衍生更 多治安問題,為當前防制非法入出國工作重點。 38. 本研究依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從民國 96 年累計至民國 102 年查獲近年. 越南籍人士以漁船偷渡案件成效彙整如下表 3-1。依表 3-1 資料所示,統 計 96 年至 102 年間共發生 24 起偷渡案件,已查獲 22 案 361 人(284 男、 77 女) ,其中海上查獲 9 起 201 人(佔查獲人數 55.6%) ;岸際及內陸查 獲 13 起 160 人(佔查獲人數 44.4%),顯示近幾年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 查獲越南偷渡案件逐漸偏向海上查獲偷渡犯,阻絕偷渡於境外;但換言 之,仍然有不少偷渡案件搶灘偷渡成功,其中原因可能係越南偷渡犯乘 船偷渡進入我國海域時,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岸際雷達第一時間無法掌 握到不明目標、或者是海象因素影響雷達判讀、又或者是岸際查緝能量 無法透過雷達監控通報而立即至現場查緝偷渡犯。. 37. 李水昇,(2007),越南人民偷渡來台之成因及模式。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雙月刊 21 期(11-12 號),P20-21。 38 賴學帥,(2011) ,兩岸人蛇集團仲介人口走私之研究。 國立政治大學行政管理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 37.
(43) 表7. 民國 96 年-102 年越南籍人士以漁船偷渡案件成效一覽表 近年越南籍人士以漁船偷渡案件成效一覽表. 項次 年度 日期 1. 0328. 2. 3. 緝獲地點. 偷渡人數. 彰化縣彰濱工業區. -. -防潮門岸際. 0412 雲林縣六輕南堤鐵橋. 96. 0425 嘉義縣好美里防風林. 4. 0502 雲林縣許厝寮外海. 5. 0622 澎湖縣外海. 6. 0309 高雄縣彌陀鄉雞寮沙灘. 7. 97. 0630 苗栗縣通宵海域. 9. 98 0727 台南二仁溪外海. 21 人. 16 人. 99. 未查獲. 雲林 查緝隊 第 13. 岸巡. 海上. 第 42 大隊. 查獲. 第3. 海上. (12 男、4 女)海巡隊 5人 9人. 查獲. 岸巡 第 52 大隊 岸巡. (4 男、5 女) 第 32 大隊 11 人. 岸巡. (9 男、2 女) 第 32 大隊 23 人. 第4. (18 男、5 女)海巡隊 15 人(海巡署. 10. -. 備考. (19 男、2 女)海巡隊 7人. 0605 苗栗縣後龍海域. 8. 15 人. 查獲單位. 0401 台南市黃金海岸. 12 人、警方 3 人). 38. 岸巡 52 大隊. 海上 查獲.
(44) 11. 6 人(海巡署 3 高雄市. 0420 高雄柴山管制區. 12. 人、警方 3 人)查緝隊 14 人. 1013 屏東香蕉灣. 13. (8 男、6 女) 63 大隊 20 人. 1201 高雄縣彌陀鄉岸際. 14. 岸巡. (15 男、5 女)52 大隊 14 人. 0512 屏東石牛溪橋. 15. 岸巡. 岸巡. (12 男、2 女)63 大隊 7人. 0622 苗栗西湖溪口. 岸巡. (5 男、2 女) 32 大隊. 100 16. 0729 桃園大潭發電廠. 17. 0821. 18. 1011. 19. 0519. 101 20. -. 高雄市蚵子寮外海 20.5 18 人. 為 續 追. 查獲 未查獲. 第4. 海上. 浬. (15 男、3 女)海巡隊. 查獲. 台中大安溪外海. 16 人. 海上. 12.5 浬. (11 男、5 女)海巡隊. 查獲. 澎湖縣東嶼坪北方. 22 人. 海上. 1.5 浬. (20 男、2 女)海巡隊. 桃園永安漁港南岸永安 1 10 人(目前緝獲 1022 號涼 亭 前 發現 一 艘 木質 1 人) 漁船擱淺. (8 男、2 女). 經民 眾 報 案於 彰 化 王功 21. 其中 2 男. 102 0114 西方約 8 浬外海救獲 18 名越南籍非法入國案。. 39. 18 人. 第3. 第8. 查獲 循 線 追. 桃園. 緝 1 人. 查緝隊. (女)到 案. 台中. (10 男 8 女) 海巡隊. 海上 查獲.
(45) 經「漁山 36 號」漁船,. 新竹 43 人 0326 於新竹外海 8 至 9 哩查獲 大陸木質漁船,載有 43 (28 男 15 女) 海巡隊. 22. 海上 查獲. 名越南籍偷渡犯。 五一大隊接獲民眾報 案:於臺南市七股北堤燈. 22 人 0728 塔發 現 中 國大 陸 木 殼船 五 一 大 隊 (19 男 3 女) 及偷渡犯,共計查獲22名. 23. 越南 籍 偷 渡犯 (19 男33 女)。 於 新 竹 縣 新 豐 外 海 11.6 浬,查獲1艘中國大陸籍 24. 0728. 38 人. 「無船名」木殻漁船載運 (31 男 7 女) 38名(31男7女)越南籍. 新竹海巡隊. 海上 查獲. 偷渡犯。 於 屏 東 海 口 外 海 1.7 海 浬,查獲1艘中國大陸籍 25. 1011. 「無船名」木殻漁船載運. 23 人 (男). 恆春海巡隊. 海上 查獲. 23名 ( 男 )越 南 籍 偷渡 犯。 於新竹海山外海3.1浬查. 18 人 海上 0606 獲1艘中國大陸籍「無船 台中海巡隊 查獲 名」 木 殻 漁船 載 運18名 (12 男 6 女). 26 103. (男)越南籍偷渡犯。 於新竹鳳山溪口查獲1艘. 27. 7 名男. 岸際 0729 中國大陸籍「無船名」木 (同船共有 26 新 竹 海 巡 隊 查獲 殻漁船載運18名(男)越 名越南籍男子) 南籍偷渡犯。 共計 27 案,已查獲 25 案 409 人(326 男、83 女) 資料來源: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本研究自行整理. 40.
(46)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成立至 95 年間,查獲偷渡犯以大陸籍為主,查獲數幾 乎為當年查獲總數。96 年起大陸偷渡犯罪開始式微,查獲外國籍偷渡人數占 查獲偷渡犯總數比例卻逐年攀升,迄(102)年 12 月止,已占查獲總數 71%。 如表 8 所示。. 表 8 偷渡犯查獲人數統計表. 年度 類別 查獲外國 籍人數 全年查 獲總數 查獲外國籍占 總數比例. 96 年. 97 年. 98 年. 99 年. 100 年. 101 年. 102 年. 132 人. 124 人. 63 人. 98 人. 96 人. 67 人. 179 人. 343 人. 266 人. 193 人. 206 人. 168 人. 107 人. 252 人. 38.5%. 46.6%. 32.6%. 47.6%. 57.1%. 62.6%. 71%. 備註: 1、因 95 年以前外國籍查獲人數甚微,無比較價值,爰數據取自 96 年。 2、102 年數據計算至 102 年 12 月止。 資料來源: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本研究自行整理. 96 年迄 103 年 7 月 28 日,陸續發生 24 起越南籍人士偷渡來台案件, 均為集資由越南赴大陸購買木殼船偷渡來台,類似案除引起社會治安顧慮 外,並已造成國境安全危害等情事。加上近幾年台灣經濟發展較鄰近越南 國家發達,早年因大陸經濟發展受到政治影響而導致未達到一定規模,如 今中國大陸經濟崛起,各地沿海經濟自由化,致使大陸偷渡犯已大幅度減 少,取而代之的是越南偷渡犯,接連偷渡來台打工賺錢,其模式可分述如 下:. 41.
(47) (一)轉乘模式 人蛇集團在越南招募偷渡犯後,安排其由陸路入境大陸至廣東沿 海,搭乘大陸漁船航行至臺灣海域附近再轉乘小舢舨以逃避雷達偵 測,於臺灣中南部登陸。登陸後將舢舨鑿沉,以四人為一組搭乘計 程車離開,由人蛇集團成員接應藏匿。 (二)直接航渡模式 中國人蛇集團在越南招募偷渡犯後,安排其由陸路入境大陸至廣東 沿海(先從北越騎機車或者搭乘巴士到廣東汕頭),搭乘購買的簡 陋漁船,利用拂曉直線行駛搶灘最近的海岸,於臺灣中南部登陸, 越籍偷渡犯上岸後,會利用公用電話,聯繫安排住所的在台接應人 蛇集團成員或通知在台親友,再分批離去,隱身於國內非法打工(如 圖 3)。. 圖 3 越南偷渡犯航海路徑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42.
(48) 從下表 9 中可發現,以高雄地區沿海登陸的偷渡最多(49 人) ,其次是新竹縣 (43 人) 、台南市(38 人) 、澎湖縣(38 人) 、苗栗縣(27 人) ;由台灣東部登 陸的偷渡犯明顯偏低。本研究針對其原因進行分析瞭解,主要係因南部地區的 台南、高屏地區等地,因沿海船筏進港頻繁,且若從廣東地區駕駛木殼船南部 地區是最佳的登陸地點,利於偷渡上岸。而中部新竹因距離大陸平潭直線距離 最短,台中港火力發電廠的四支煙囪在黑暗中為偷渡犯最佳的指標,故新竹、 台中港沿岸地區亦是偷渡犯最易上岸的地點;反觀東部地區,距離中國大陸較 遠,且沿岸多礁層、岩石及峭壁,偷渡上岸較為困難,故不利於偷渡;至於澎 湖等離島地區因距離大陸近,上岸後可持偽造證件再轉搭國內班機入境,故近 年來亦成為偷渡新興地區。. 表 9 :民國 96 年至 102 年越南偷渡犯上岸地點及次數表. 2. 計. 2. 合. 4. 澎湖縣. 2. 屏東縣. 搭. 的. 在. 進行. 入境 的船. 越南人民偷渡入境 10. 1. 高雄市. 大多為. 其. 海岸. 岦的船. 至 102 年部分越南人民. 3 2可. 2. 台南市. 國行. ,對越南偷渡犯. 後. 2. 22. 43 人 27 人 16 人 18 人 22 人 21 人 38 人 49 人 28 人 38 人 301 人. 本研究針對. 犯入境. 1. 嘉義縣. 1人. 3. 雲林縣. 人數. 1. 彰化縣. 查獲. 2. 台中縣. 件數. 苗栗縣. 地點. 新竹縣. 桃園縣. 查獲. 船,且船. 分析崇 搭. 以 搭. 行查. 的船. 越南偷渡犯 3 2,. 的船. 為. 不. 峌. 及國. 。. 43. 件. 3 2 為民國 96 年. 尴,其中部分船. ,故. 入境. 於偷渡. 的船. 尴。由. 的木造. 船,其大.
(49) 圖 4 越南偷渡案涉案船筏. 960328 防朝門偷渡案. 960412 六輕南堤案. 960428 好美里案. 960502 六輕外海案. 970308 彌陀雞寮案. 980727 台南二仁溪. 44.
(50) 990421 柴山偷渡案 柴山偷渡案. 991014 屏東香蕉灣 屏東香蕉灣. 991201 高雄彌陀. 1000821 桃園大潭發電廠. 1001011 新豐外海. 1020326 新豐外海. 1010519 澎湖偷渡. 1020326 新豐外海. 45.
(51) 二、非法入境原因 在全球化的影響下的時代,除了資金流動外,人口流動也是重要的現象, 國際移民遷徙之趨勢成為熱潮,由於各國移民政策與查緝偷渡的法規日 趨嚴格,也加深了非法入境的動力,以及造成仲介集團的剝削。實質上, 偷渡與非法移民或其他形式之人員移動間之界線,已漸趨模糊(汪毓瑋, 2009)。在人口遷移以及移民相關理論中,「推拉理論」為許多國內外 許多學者所引用的理論,而推拉理論之核心,推力便是視為刺激特定地 區人口向外移民的因素;拉力則是影響移民者決定移入地區的相關變 項,在推力與拉力兩者之交互作用而成。一般而言,造成人民從原生國 推向他國的因素,如人口壓力、所得極端不平均的分配、對生命財產的 威脅、經濟與社會等因素,相對於「推力」,移入國吸引外來移民的條 件有:較佳的就業機會與工資、移民網絡的建立等因素,而人蛇集團在 推拉理論中,則扮演催化與潤滑劑的角色,甚且可說是維繫「推力」與 「拉力」兩股力量的樞紐。而偷渡犯個人部分則因原生家庭貧窮、文盲、 欠缺個人基本人權意識等多重因素,促成當事人寧願冒著被各國的海岸 防衛隊查緝的風險,也要離鄉背井、鋌而走險的推力。39依行政院海岸巡 防署96-102年查獲越南偷渡案數據顯示,近幾年越南偷渡犯罪漸行嚴 重,已為我國偷渡主要犯罪對象來源,分析其原因除越南政經局勢影響 外,偷渡來臺管道便利及國內越南互助關係亦為關鍵因素,說明如下: (一)越南政經局勢影響 1、越南經濟長期積弱 越南經濟近年雖出現快速發展現象,惟國家經濟長期處於積弱,國內 人民所得仍然低落,依據世界銀行數據顯示,101 年越南國民一年人均 總收入(GNI)約 1400 美元(約合新臺幣 41300 元) ,僅為越南偷渡犯 在臺打工 2 月所得(清詢資料所得) ,誘使越南人民非法來臺賺取相對 39. 孟維德,(2002) , 海峽兩岸跨境治安問題之探討。中央警察大學學報 39 期,4 月,P227-250。. 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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