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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推動殘障運動之現況與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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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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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運動休閒與餐旅管理研究所 碩士學位論文.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推動殘障運動 之現況與展望. 研 究 生: 陳 金 榮 指 導教 授: 程 瑞 福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 月 中華民國臺北市.

(2) i.

(3)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推動殘障運動之現況與展望 完 成 年 月:2013 年 1 月 研 究 生:陳金榮 指 導 教 授:程瑞福. 中文摘要 殘障運動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開始蓬勃發展,從重視運動復健為始,協助身心 障礙者藉休閒運動走向戶外,進而發展自我潛能。臺灣地區身心障礙者運動參與人 口隨著生活品質改善使得運動參與人口大幅提高。國內於 1984 年成立中華民國殘障 體育運動協會,負責推展肢障、視障與智障者的殘障運動,後於 1998 年改制為中華 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本研究之具體目標為:1.瞭解國內推展殘障運動的現況。2.瞭解我國參與國際 殘障運動的績效。3.殘障體總推行殘障運動所遇到的困難與限制,以提供殘障體總 未來發展殘障運動的方向與建議。本研究採質性研究方式透過文獻分析法與半結構 式訪問。對殘障體總高層主管、運動教練與專家學者進行訪談與殘總文獻資料收集 後進行分析與整理。研究結果如後:1.我國殘障體總推動殘障運動已朝向制度化發 展,具有完整組織架構,行政組織漸趨完整。2.殘障體育運動推展主要目的是希望 殘障者喜愛運動,殘障運動員的選拔、訓練、參賽已從重視復健轉變為競技化,最 終目的在提攜身心障礙者發揮其運動潛力,促進殘障者身心健康。3.我國殘障體總 積極參與國際殘障運動組織,爭取國際賽事在臺灣舉行,提昇殘障體育運動交流國 際化與國際殘障體育運動組織接軌。未來發展方向宜培養殘障運動專業人才,應廣 結社會資源與熱心人士,共同培養專業教練、體位分級師、裁判、運動技術官員等 支援。. 關鍵詞: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殘障運動、身心障礙者. iii.

(4) The Current Status and Outlook of the Chinese Taipei Paralympic Committee Promoting Sports for the Disabled. Date: January, 2013 Student: Chin-Jung Chen Adviser: Jui-Fu Cheng. Abstract. Sports for the disabled began to flourish after World War II. To assist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to take recreational sport into the open air from a focus on the rehabilitation begins, and then develop their own potential. Sports for the disabled in Taiwan to participate in a substantial increase in the population with the quality of life to improve the movement in population Chinese Taipei Sports Association for the Disabled (CTSOD) was established in 1984, it is responsible for the disability movement to promote physical disabilities, visually impaired and mentally challenged. CTSOD restructuring to Chinese Taipei Paralympic Committee (CTPC) in 1998. The purposes of this study were to 1) Understanding of the domestic promotion of the current status of the disability movement; 2) Understand Taiwan's participation in the performance of the international disability movement; 3) The encountered difficulties and limitations. Provide recommendations and direction of the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disability movement in CTPC. This study trough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 the CTPC executives, sports coaches and scholars. CTPC’s literature data were collected for analysis and sorting. All the results showed that: 1) CTPC has been a complet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2) The main purpose of the disability sports movement to promote disabilities who loved sports. Let disabilities to realize their sporting potential and promote physical and mental health; 3) CTPC always actively involved in international disability sport organizations, to win international competitions held in Taiwan, to enhance the international disability sports exchanges with the international disability sport organizations standards. Future development of the sports iv.

(5) for the disabled will be focused to train the professionals of the disability movement, to form social resources and enthusiasts together to cultivate professional coaches, international classifiers, referee, sports technical advisors.. Key words: Chinese Taipei Paralympic Committee (CTPC), sports for the disabled,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v.

(6) 謝. 誌. 從退伍到現在,已經過了十五年不算短的光陰,一轉眼我都快四十歲了。到殘 障體總工作後,才想回到學校上課當學生,而在報考了多次碩士班失敗的幾年後, 總算讓我考上了師大運休所。在這裡兩年正規課程加上這篇延宕兩年的畢業論文讓 我把在職專班當做大學部念,看著同班同學一個接著一個畢業離校,心裡就越不是 滋味,而現在終於可以放下心中的一股壓力了。 所有認識我又知道我在念碩士班的長輩或老師們,一直對我很關心,也都耳提 面命的催促著我趕快完成畢業論文寫作,其中我要特別感謝美燕老師、李綢主任還 有我的老闆-賴復寰會長,有他們不厭其煩的敦促和源源不絕的壓力,才使得懶散 的我交出這篇論文,也謝謝張少熙院長、沈啟賓老師的指教。在這四年當中,另外 要感謝的是我的太太,雖然她的工作佔掉她一大半的時間,她還是體諒我,在我的 上課日或趕論文時照顧著小朋友,讓我專心在課業上。還有感謝禮維同學三不五時 的關心。 在論文寫作的這兩年,最感謝的還是我的指導教授程瑞福老師,他除了要負責 教學工作與處理所上事務外,還要指導一個像我這麼懶惰的學生,真是辛苦老師了。 最後,我的原生家庭只是一個小康的勞工家庭,爸媽辛苦工作讓我得以大專畢業的 學歷進入社會工作,在此要感謝我的爸爸媽媽,支持著我念完這四年的碩士生涯。. 陳. 金. 榮 謹誌. 2013 年 1 月 13 日. vi.

(7) 目. 次. 口試委員與所長簽字證書.................................................................................... i. 授權書............................................................................................... ................... ii. 中文摘要............................................................................................................... iii. 英文摘要................................................................................................. ............. iv. 謝. 誌.............................................................................................. ..................... vii. 目. 次................................................................................................. ................. vii. 表. 次..................................................................................................... ............. ix. 圖. 次..................................................................................................... ............. x. 第壹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2. 第三節. 研究問題……………………………………………………….... 3.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3. 第五節. 名詞釋義………………………………………...…………………. 3. 第貳章. 文獻探討…….………………………………………………. 6. 第一節. 國際殘障運動的起源與殘障運動組織的成立…….…………….. 6. 第二節. 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的成立………....……….……….………. 39. 第三節. 國外殘障運動發展的現況...………………………...…….……… 43. 第四節. 策略管理之理論與相關研究……………………………………. 第五節. 本 章 總 結 ………………………… …………………………..… 55. 第參章. 研究方法…………..………………………………………… vii. 52. 57.

(8) 第一節. 研究架構………………………………………………………… 57. 第二節. 研究流程……….………………………………………..................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對象………………………………………………....... 60. 第四節. 研究方法與工具………………………………………………....... 61. 第五節. 研究的信效度…………………………………………………....... 64. 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第肆章. 結果與討論…...…..…………………………………………. 58. 66. 67. 第一節. 我國殘障體育運動的發展現況………………….….……………. 67. 第二節. 我國殘障體育運動推展成效.…………………….……….……… 78. 第三節. 我國推動殘障運動所遇到的困難與限制………...……………... 85. 第四節. 我國殘障體育運動組織內外部環境分析 …………………..… 89. 第伍章. 結論與建議………..…………………………………………. 96. 第一節. 結 論 … … … … … … … … … … … … … … … … … … … … … … 96. 第二節. 建議……………………………………………….......................... 97. 參考文獻. ....................................................................................... 99. 訪談逐字稿 ....................................................................................... 105 附. 錄. ....................................................................................... 116. 附錄一 殘總參與國際賽會得牌統計表………………………………. 116. 附錄二 民國 91 年至 99 年度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人口分析表……. 122. viii.

(9) 表. 次. 表1. 國際殘障運動種類....................................................................... 4. 表2. 國際殘障運動組織的演進……………………………………….... 8. 表3. 夏季帕運會舉辦地點…………………………………………….... 20. 表4. 2012 倫敦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總獎牌數………………………….. 28. 表5. 2012 倫敦帕運會各運動種類選手配額………………………….. 29. 表6. 歷屆冬季帕運會舉辦地點………………………………………… 32. 表7. 遠南殘障運動會及亞洲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發展歷程…………... 45. 表8. 訪談對象名單………………………………………………………. 60. 表9. 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協會成立與沿革………………………… 69. 表 10. 歷年參與全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選手統計表………………… 79. 表 11. 歷屆遠南運動會參賽情形………………………………………… 81. 表 12. 我國參加遠南運動會及亞洲帕拉運動會獎牌統計表…………… 82. 表 13. 殘總參與國際賽會得牌統計表(2001-2012)……………………. 82. 表 14. 歷屆帕運會得牌統計表……………………………………………. 84. 表 15. 我國參加 2012 英國倫敦帕運會正式國手名單..……………...... 84. ix.

(10) 圖. 次. 圖1. IPC 組織架構圖………………………………………………………. 11. 圖2. 殘障體總組織架構圖...................................................................... 41. 圖3. 研究架構圖……………………………………………….................. 57. 圖4. 研究流程圖……………………………………………….................. 59. 圖5. 國內殘障運動發展 SWOT 分析圖………………………………….. 93. 圖6. 國內殘障運動發展外部環境分析圖……………………………….. 94. x.

(11) 1. 第壹章緒論 本章主要說明研究動機與研究目的、研究問題、研究範圍與限制及名詞解釋, 共分為五節,第一節為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為研究問題, 第四節為研究範圍與限制,第五節為名詞釋義。.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西方國家發展殘障運動至今,已有百年歷史,從重視運動復健為始,協助身心 障礙者藉休閒運動走向戶外,進而發展自我潛能。直到建立體位分級鑑定,使殘障 運動進行分級競技比賽,殘障運動才逐漸為世人所認同;國際殘障運動的推展,從 1996 年美國亞特蘭大舉辦的國際的殘障運動會,2000 年雪梨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簡 稱帕運) ,2004 年雅典帕運,2008 年北京帕運,2012 年倫敦帕運的舉辦,轟動且 震撼全世界,殘障者運動會與正常人的運動會可以並駕齊驅受到世人的重視。 聯合國大會於 2006 年 12 月 13 日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 」 ,其中第三十條明訂身心障礙者擁有參與文化生 活、娛樂、休閒和體育活動之權利。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至今已有 149 國同意簽署, 是二十一世紀第一個綜合性人權條約,也是首個開放區域一體化組織簽字的人權公 約。它標誌著人們對待身心障礙者的態度和方法發生了「示範性轉變」 (聯合國, 2011)。由此可見,殘障運動的推展已經由聯合國所認定的重要條約,也是殘障者參 與運動基本權利。 有關殘障運動方面的研究 (Claudine, 1998) 指出殘障運動對身心障礙者有其積 極的效能,如可增進其心理及動作的發展,促進其適應社會生活的知識和技巧,亦 可增進個人的成就動機及自我實現。因此,探討國際殘障運動的推展過程與研究有 其必要性。我國自 1984 年連倚南醫生成立「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協會」以來,殘 障運動才開始從復健的觀點推展,又經由毛連塭教授 1988 年領導殘障選手參加日本 神戶舉辦的第 5 屆遠東暨南太平洋區殘障運動會,並且幫助協會進入國際性的運動 組織。又於 1992 年率團參加巴塞隆納殘障奧運會,為我國推展殘障體育運動,邁向 新的里程碑。1996 年由穆閩珠理事長率團參加亞特蘭大殘障奧運會,我國選手李青 忠獲得我國第一面殘障奧運金牌後,臺灣殘障運動才逐漸為國人及國際所認同。為.

(12) 2. 了更落實發展國內殘障運動以及與國際接軌,在 1998 年 9 月,協會通過內政部審核 後正式升格為「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Chinese Taipei Paralympic Committee)」。 我國殘障運動的推展從此不僅重視國際性運動的發展,也重視國內殘障者運動的推 廣。國內自 1994 年規劃籌設臺灣殘障區運制度化,臺灣地區每二年如期舉辦一次全 國身心障礙國民運動會。總會為選拔選手參與國際性比賽,也制定許多選拔制度與 各種會長盃競賽。 教育部 1994 年執行的「改進推展特殊體育教學實施計畫」 ,成為後續的適應體 育推展之端,雖然比一些歐美國家起步得晚,但政府已體認適應體育是整個教育體 系中重視學生個別差異與實踐學生均等的受教權理念的具體作法,也是國家體育活 動與教學品質的重要指標。之後有計畫、連貫性的適應體育推展策略,以及 2002 年成立的適應體育學系,不僅改善各級學校身心障礙類學生體育學習和運動參與, 同時也帶動國內適應體育相關議題研究的風氣。 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經過多年辛苦耕耘,終於獲得初步成果,讓更多的身心 障礙者在運動場上發光發熱。但是我國殘障運動的推展至今,仍然因資源與經費的 限制,推展過程有許多的困境及阻礙,需要社會的認同與支持。因此,探討國內殘 障運動的推展過程與現況發展,有助於社會大眾對殘障運動的認同與支持。臺灣地 區身心障礙者運動參與人口隨著經濟、社會文化和科學技術的進步、生活品質改善 使得運動參與人口大幅提高。足見國內殘障運動的推展有其必要性,因此探討國內 殘障運動組織及其推展過程的研究有其重要性。故本研究希望瞭解殘障體總推動殘 障運動的現況之後,再繼續探討出殘障體總未來具體可行的方向與建議。. 第二節. 研究目的. 本研究目的主要在探討國際殘障運動推展過程與我國殘障體總推動殘障運動 的現況及其遭遇到困難與限制以及未來發展方向。因此本研究之具體目的為: 一、瞭解國內推展殘障運動的現況與國際殘障運動現況。 二、瞭解我國參與國際殘障運動的績效。 三、殘障體總推行殘障運動所遇到的困難與限制,以提供殘障體總未來發展殘障運 動的方向與建議。.

(13) 3. 第三節. 研究問題. 根據本研究的問題動機與目的,茲將本研究之研究問題敘述如下: 一、探討國內推展殘障運動的現況為何?與國際殘障運動現況的比較? 二、探討我國參與國際殘障運動的績效為何? 三、探討殘障體總推行殘障運動所遇到的困難與限制為何?對於殘障體總未來推展 殘障運動能提供哪些方向與建議?.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 研究範圍 本研究旨在探討殘障體總推展殘障運動之現況與未來展望。以收集殘障體總自 成立至 2012 年運作之出版物或相關文件,如組織沿革、會刊、年度報告、賽會秩序 冊、賽會報告書等進行文獻分析法。另外,自 2000 年至 2012 年,殘障體總曾派隊 參加四屆國際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及三屆亞洲殘障運動會。這十餘年當中,我國殘障 選手的成績表現有起有落,對於殘總未來之發展有相當重要的研究價值,故研究者 設定訪談對象為 2000 年至 2012 年期間,曾擔任殘障體總高層主管、專家學者、殘 障運動教練與殘障體總相關之人員。.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是以殘障體總推展殘障運動之現況與未來展望為研究主題,故無法推論 至其他運動協會、殘障福利機構或非政府組織。. 第五節. 名詞釋義. 一、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殘障運動是殘障者復健的重要項目,是殘障國民應享的權利,也是全民運動的 重要環節。自 1984 年「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協會」成立開始至 1988 年改制為「中 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以下簡稱殘障體總或殘總) 」至今已逾 30 年。殘障體總 不僅推展國內許多殘障運動及活動,為了更落實發展國內殘障運動以及與國際接軌, 更是鼓勵殘障選手進行國際體育交流。殘障體總以推展身心障礙者各項體育運動,.

(14) 4. 激發其生理潛能,提升其生活層面,使能積極參與社會活動,以促進其身心健康為 宗旨。本研究所指殘障體總是為 2000 至 2012 年之中華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 二、殘障運動 殘障運動 (Sports for the disabled) ,殘障運動種類與一般人的運動種類大致相 同,運動規則、場地、器材皆與一般人相近。1989 年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IPC) 正式成立,其參與對象是肢體障礙 (含腦 性麻痺者) 、視覺障礙、智能障礙三類。目前夏季與冬季殘障運動運動種類共計 28 項,分屬三個不同的權責主管單位所管理,如表 1 所示: 表1 國際殘障運動種類 權責主管單位. 夏季運動與冬季運動種類. 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 高山滑雪、田徑、冬季兩項、越野滑雪、冰上雪橇曲棍. IPC. 球、健力(舉重)、射擊、游泳、輪椅舞蹈. 地板滾球、七人制足球、五人制足球、盲人門球、視障 國際殘障運動總會 IOSD. 柔道、輪椅擊劍. 射箭、自由車、馬術、獨木舟、草地滾球、帆船、桌球、 國際單項運動協會 IF. 鐵人三項、坐式排球、輪椅籃球、輪椅冰壺、輪椅橄欖 球、輪椅網球.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三、身心障礙者 依據內政部社會司 (2011)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條定義: 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 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 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一). 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二). 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及疼痛。. (三). 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15) 5. (四). 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其功能。. (五). 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六). 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七). 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八). 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其功能。. 在本研究中,身心障礙者包括:肢障、視障、聽障、智障及腦性麻痺者。. 四、體位分級 體位分級是殘障比賽中重要的一環,殘障運動員由於身體構造或功能上的缺陷, 導致運動競爭上的劣勢。因此,經過精準的體位分級鑑定之後,殘障運動員便能與 正常運動員一樣在彼此相同的條件下,依照個人的心理狀態、體能狀況、戰術能力 彼此競爭,以確保比賽的公平性。分級的準則包括兩項目的: (一) 界定哪些殘障類別的運動員可以參加數種運動比賽。 (二) 依照障礙類別影響身體活動的程度或特性進行運動員分級。 當殘障運動員被分級到某一級別開始比賽之後,其整個運動生涯之中都將再審 查。運動表現可證明個體的體位分級。這些進行分級程序的官員稱為體位分級師 (IPC, 2011) 。殘障者在從事體育運動或活動時,必須對殘障者的殘障類別予以醫學 上劃分與分類,以及運動功能加以評估和分析,以確定其參加何種運動項目最適合, 及對身心的健康最有利;同時為確保競賽的公平性,以利於殘障者參與運動的健康 發展,比賽活動會根據殘障者參加的運動項目進行體位分級,讓殘障者的殘障類別 等級與運動功能等級相同(近)的選手同場較勁。.

(16) 6. 第貳章 文獻探討 為了對本研究所提出的研究主題、相關領域以及所採用的研究方法能有更深入 的瞭解與充分的準備,研究者將從以下四個部分進行文獻探討,第一節是國際殘障 運動的起源與殘障運動組織的成立;第二節是我國殘障體育運動總會的成立與宗旨; 第三節是國外殘障運動發展的現況;第四節策略管理之理論與相關研究;第五節為 歸納前四節做為本章小結。. 第一節. 國際殘障運動的起源與殘障運動組織的成立. 國際體育運動中身心障礙者運動人權過去長期一直是個被忽略的問題,殘障體 育運動從興起就具有特殊的意義,因為 它超越自身缺陷,向生命的潛能挑戰,展 示 人的創造力和價值。同時又能促進機能 康復,增強自信心和勇氣。從研究及文獻 中 發現,「運動」是治療及復健殘障者的 有效方式,不僅可以促進個體生長發展,使 其能在情緒上安定,提升體適能,更能 促進身心平衡進而能適應社會和擁有健康的 生活 (林素華,2004;Megginson, Nakamura, & Furst, 1997) 。. 一、殘障運動的起源 殘障運動已經有超過百年的歷史,它是經過漫長改革的結果 (賴復寰,1998) 。 在 18 與 19 世紀時已有許多醫生倡導運動對於殘障者的再教育與復健是非常重要的方 法。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復健與運動醫學亦和內科、整形外科同等重要。到了第二次 世界大戰之後,由於戰爭造成傷患急遽的增加,醫生們為了減輕殘障者癱瘓程度,利 用運動來治療及復健殘障者。1944 年葛特曼博士 (Dr. Ludwig Guttmann) 與英國政府 在史托克曼德佛醫院成立脊髓損傷中心,將運動當作殘障者主要的復健方法。 復健運動的發展由消遣性質的運動為開始,直到近二十年發展出競技性運動。 而運動一直都是殘障者、正常人和運動員與社會接觸的一種有意義的休閒活動,同 時也可以鼓勵他們克服自身的殘障或考驗與肯定自我的能力。殘障運動的制度化起 源於 1948 年,在英國史托克曼德佛醫院為脊髓損傷病人爭取運動的計畫下,復健醫 生與物理治療師合力為脊髓損傷病人爭取運動的機會與福利 (賴復寰,1998) 。於 是在倫敦舉辦第一屆史托克曼德佛運動會,雖然當時只有兩隊 16 位選手參賽,但這 為往後的殘障運動開創了契機。1949 年第二屆史托克曼德佛運動會已有五支隊伍參.

(17) 7. 加,葛特曼博士相信殘障運動應該推廣成為國際性比賽。在其大力的策劃與推廣之 下,透過國際媒體的傳播,使得各國與其他殘障組織相繼為殘障者推廣殘障運動。 1952 年 國 際 史 托 克 曼 德 佛 運 動 聯 誼 會 (International Stoke Mandeville Games Federation, ISMGF) 在英國成立,每年舉辦一次運動比賽,其目的在增進世界各國 殘障團體與組織參與殘障體育與運動比賽,讓殘障朋友有國際交流的機會 (Whitteridge, 2004) 。 1960 年羅馬國際奧運會,國際史托克曼德佛運動會也在羅馬舉辦,當時有 23 個國家,400 個脊髓損傷選手參加比賽,參賽運動種類有射箭、籃球、擊劍、鐵餅、 標槍、鉛球、保齡球、撞球、游泳、桌球與五項運動。葛特曼博士也觀察到選手比 賽時,因身體殘障的部位不一樣,導致裁判的評量標準不一致,使比賽缺乏公平原 則,因此他認為體位分級的鑑定與障礙分類比賽規則的建立有其必要性。. 二、國際殘障運動組織的成立 奧林匹克憲章明確指出,體育運動是人權的一方面,1996 年 7 月奧林匹克憲 章基本原則增加了一條規定,即從事體育運動是一項人權,每個人都有能力根據 自己的需要進行體育運動。同時,聯合國將 1983~1992 年訂為 「聯合國身心障 礙者十年」(the United Nations Decade of Disabled Persons),聯合國秘書處國際經 濟和社會事務部編寫 「關於身心障礙者機會平等手冊」(The Standard Rules on the Equalization o f Opportunities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其中內容包含強調身心 障 礙者參與體育活動機會的均等 (United Nation, 1983) 。由此可以看出作為政府 間國際組織的聯合國和作為非政府國際組織的國際奧會都承認從事體育運動的權 利是一項人權,身心障礙者參與體育運動的權利作為一項 人權已經得到了國際社 會的公認。 第一次為殘障者舉辦的奧林匹克式運動會是 1960 年在羅馬舉行,選手是以脊 髓損傷者為對象,遺憾的是其他殘障類別的團體並不能參賽。因此葛特曼博士再成 立國際殘障運動組織 (International Sports Organization for the Disabled, ISOD) ,專 門為截肢者、盲人、及腦性麻痺者舉辦國際運動聯誼賽,並建立體位分級制度及國 際殘障運動規則。不過當時 ISOD 內的殘障類別團體仍企盼各自獨立成立組織,遂 於 1978 年 腦 性 麻 痺 運 動 與 休 閒 協 會 (Cerebral Palsy International Sports and Recreation Association, CPISRA) 成立; 1980 年國際盲人運動協會 (International.

(18) 8. Blind Sports Association, IBSA) 成立。而 ISOD 從此專為肢障者所設立之運動聯誼組 織。直到 1980 年阿姆斯特丹國際殘障運動會,輪椅者、肢障、腦性麻痺者與視障這 四大國際組織發現在奧林匹克年籌組國際運動會的需要。研議結果於 1982 年 3 月 1 日成立國際殘障者運動協調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on Committee Sports for the Disabled, ICC) 。然而 ICC 未有健全的組織章程,組織成員的代表性常常受到質 疑,因而面臨極大的挑戰。1987 年 3 月國際智障者運動組織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 for Person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INAS-FID) 與國際聾人運動委員會 同時加入 ICC。ICC 成員一致決議成立一新的國際組織,具有民主式架構、國家與 地區的代表、四大國際殘障組織及其運動員代表。新組織的組織章程草 案在 1988 年漢城殘障奧運會時發佈給各國,廣泛徵求意見,終於在 1989 年正式成立「國際帕 拉林匹克委員會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IPC) 」。國際殘障運動組織的 演進如下表 2 所示: 表2 國際殘障運動組織的演進 時間. 具體事蹟. 1944 年. 英國葛特曼 (Dr. Ludwig Guttmann) 成立史托克曼德佛脊髓損傷中心. 1948 年. 殘障運動制度化. 1952 年. 國際史托克曼德佛運動會 (Stoke Mandeville Games) 成立. 1960 年. 國際史托克曼德佛運動會在羅馬舉辦,亦為帕拉林匹克 (Paralympics) 運動會第一次與奧林匹克 (Olympics) 運動會於相同城市舉辦、共用相 同場館進行比賽。. 1964 年. 葛特曼成立國際殘障運動組織 (International Sport Organization for the Disabled) 整合截肢者、視障、腦性麻痺三大殘障類別. 1976 年. ISOD 爭取截肢與視障運動員加入多倫多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1978 年. 腦性麻痺運動與休閒協會 (CPISRA) 成立. 1980 年. 國際盲人運動協會 (IBSA) 成立. (續下頁).

(19) 9. 時間. 具體事蹟. 1982 年. CPISRA、IBSA、ISMGF、ISOD 聯合成立「國際殘障者運動協調委員會」 (International Co-ordinating Committee Sports for the Disabled in the World, ICC). 1986 年. 國際智障運動總會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 for Persons with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 INAS-FID) 加入 ICC. 1989 年. ICC 欲成立一個具民主式架構、廣域的國家和區域代表、四大國際殘障 組織和其運動員的代表之新組織,於漢城殘障奧運會時正式成立國際帕 拉林匹克委員會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IPC).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三、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組織的形成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國際帕林匹克委員會 (簡稱 IPC) ,是針對殘 障運動者提倡精英體育的國際性組織。IPC 提供組織、監督、整合帕拉林匹克運動 會,並在精英體育層級提供多種障礙類別的世界性或區域性競賽。IPC 這是一個國 際非營利性組織,由 170 個國家帕拉林匹克委員會 (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s, NPCs) 與四個不同障礙類別國際性運動總會組成。相對於針對殘障選手的其他國際 競賽組織,只侷限於一個團體或是一個特別的體育項目,IPC 是一個傘狀組織包含 了所有的運動及所有的障礙者。組成 IPC 的各國殘障運動組織都相信殘障運動的未 來是建構在將所有不同障礙類別合在一起舉行一個聯合競賽。目前除了國際聽障體 育運動總會 (International Committee of Sports for the Deaf, ICSD) 外,四個現存的國 際殘障運動組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of Sport for the Disabled, IOSDs) 都是 IPC 的會員 (IPC, 2011) : (一) 國際腦性麻痺運動休閒總會 Cerebral Palsy International Sport and Recreation Association, CPISRA (二) 國際視障者運動總會 International Blind Sports Association, IBSA (三) 國際智障者運動總會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 for Persons with an Intellectual Disability, INAS-FID (四) 國際輪椅暨截肢者運動總會 International Wheelchair and Amputee Sports Federation, IWAS.

(20) 10. 為了管理上更有效率且與國際奧林匹克有單一的溝通管道,於 1982 年,成立了 國際殘障者運動協調委員會 (ICC) 。五年後,ICC 變成國際帕林匹克委員會。在各 會員國強烈意念下,建立了具有民主憲章及選舉代表制的組織。於 1989 年在德國正 式成立 IPC。IPC 最高的主體是會員大會,其包括各國帕拉林匹克委員會 (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s, NPCs) 、四個的國際殘障運動組織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 Sports for the Disabled, IOSDs) 、國際運動組織 (International Sports Federations, IFs) 以及各區域性組織 (Regional Organizations, ROs) (IPC, 2010) 。.

(21) 11. 會. 員. 大. 會. 國際運動. 國家帕拉林匹克. 國際殘障運動. 區域性組. 協會 IFs. 委員會 NPCs. 總會 IOSDs. 織 ROs. 管理委員會 運動員 協調會 IOSDs 協調會. 經營團隊. 反禁藥 委員會. 運動技術 委員會. 運動員支持 委員會. 區域 協調會. 財政委員會. 運動 協調會. 體位分級 委員會 發展委員會 教育委員會 法律與道德 委員會 醫學委員會 殘障奧運 委員會 運動科學 委員會 圖 1. IPC 組織架構圖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女性運動 委員會.

(22) 12. 1989 年 IPC 總部在德國正式成立,IPC 初創時期由 Dr. Robert D. Steadward 擔 任主席。1994 年 IPC 在 Lillehammer 舉行第一次冬季帕林匹克賽會。2002 年 12 月, Mr. Philip Craven 成功地代表帕林匹克精神當選 IPC 第二屆的主席。1989 至 1999 年 有超過 160 個會員國。這就是殘障運動成長最好的證明。在 2002 年雪梨夏季帕拉林 匹克運動會 (4000 名運動員,125 國) ,2008 年北京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中 (3951 運動員,146 國) 遠比 1972 年的慕尼黑奧林匹克運動會,有更多的參賽國參與競賽。 隨著時光流逝,在綜合障礙的競賽發展下,演變成今日的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帕拉 林匹克運動會成長非常快速,已成了重要的國際性運動賽會 (Bailey, 2007) 。 國際殘障運動發展已有六十餘年,從二次大戰後英國的葛特曼醫生獨自發起到國際 性組織的支持,至2012年倫敦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為止已舉辦了十四屆,1960年於羅 馬舉行第一屆帕運會,當時的參加國 (地區) 僅有23國,選手約為400名,到了2000 年雪梨帕運會,參賽國 (地區) 數量增加至123國,逾4,000名運動員共赴帕運盛會 (王占坤、張冉,2008) 。直到北京帕運會共有148個國家參賽,4000餘名運動員與 會,帕運會的成長茁壯,讓全世界了解殘障運動的意義,也為身心障礙者成就一個 表演的舞台,使其能「喚醒思想、解放身體」 ,並藉由在運動競技的意志與表現,鼓 舞全球 (張少熙,2010) 。2012 年在倫敦舉辦的夏季帕運會舉行的20種項目競賽項 目的場地配置,共分四個場區進行(王漢忠等,2012):共有162國家參加、4200名選 手、8萬多觀眾。. 四、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轄下的四個國際殘障運動組織 (一) 國際腦性麻痺運動休閒總會 國際腦性麻痺運動休閒總會總部設在荷蘭,它是為腦性麻痺引起的運動障礙者 成立的總會。其目的是使腦性麻痺患者在娛樂和體育活動中得到康復。國際腦性麻 痺運動休閒總會目前正重新建立組織機制及各種運動賽事,在願景方面,促進和發 展世界各地的腦性麻痺患者參與運動的機會,鼓勵世界各國殘障運動組織多舉辦適 合腦性麻痺患者的運動賽事,尋求增加國家會員的數目,爭取更多資源與經費,繼 續附屬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下並參與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在推展的目標,包括: 1. 增加和保持會員國數,目前有 72 個會員國。.

(23) 13. 2. 擴大參與,提供各國腦性麻痺患者各國參與國內運動及活動外,並尋求更多 人的支持,讓國腦性麻痺患者增加參賽機會,促進體育運動的價值,及實現 積極的自尊,獨立和自我發展。 3. 促進國際腦性麻痺運動休閒總會的行銷與品牌。 4. 促進國際間及區域性的聯繫與運動賽會的舉辦。 5. 增進與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和其他機構發展夥伴關係。 6. 建立完整財務機制,爭取世界各國的支援,並有效的應用資源。 該組織的機構是:代表大會、執行委員會、委員會和洲際委員會。主要活動: 舉 辦 研 討 會 、 講 課 、 示 範 、 電 影 和 其 他 的 方 法 來 開 展 腦性麻痺患者的 體 育 和 娛 樂 活 動 ; 舉 辦 腦性麻痺體 育 和 娛 樂 運 動 會 。 主 要 刊 物 : 國 際 腦性麻痺患者體 育 和 休 閒 運 動 協 會 新 聞 CP-ISRA News:殘 奧 會 項 目:硬 地 滾 球 和 7 人 制 (腦性麻 痺) 足 球 (CP-ISRA, 2010) 。 (二) 國際視障者運動總會 國際視障者運動總會是為視力障礙者成立的體育組織,該組織於 1981 年在法國巴 黎正式成立,1985 年,在(挪威) Hurdal 舉行大會期間通過憲章。1997 年 6 月,在西班 牙卡薩布蘭卡第五屆大會修正憲章。1996 年 3 月正式加入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 總 部現在設在西班牙。其主要任務是組織和發展盲人體育活動。其主要目標為: 1. 促進盲人運動員之間的友誼 2. 激勵更多的盲人盡可能定期參與體育活動 3. 推廣和傳播的盲人體育競技和休閒運動路 4. 增進國際各國的參與視障運動 5. 維持參與國際性殘障運動會及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國際視障者運動總會目前有 108 個會員,自 1981 年以來,共舉行七次年會,第一次 年會 1981 年 4 月在法國,第二次年會 1985 年 5 月在挪威,第三年會 1989 年 6 月在 義大利,第四年會 1993 年 6 月在波多黎各,第五年會 2001 年 7 月在多明尼加,第 六年會 2005 年 6 月在中國北京,第七年會 2009 年 4 月在土耳其。殘 奧 會 項 目:柔 道 、 田 徑 、 游 泳 、 門 球 、 健 力 (IBSA, 2010) 。.

(24) 14. (三) 國際智障者運動總會 國際智障者運動組織成立於 1986 年,1988 年 11 月在西班牙馬德里舉辦第一次 會員大會,1989 年在瑞典 Harnosand 舉行智障運動會。1992 年參與巴塞隆納殘障奧 運會,1994 年更名為國際智障者運動協會,1996 年參與亞特蘭大殘障奧運會,2000 年,智障者參與雪梨殘障奧運會,項目包括田徑,游泳和籃球。後因選手資格與分 級問題造成國際智障者運動協會無法參加帕拉林匹克運動會,2009 年 11 月國際帕 拉林匹克委員會大會同意國際智障者運動協會能具體提出分級及選手參賽資格的機 制,即核准參加 2012 年倫敦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並更名為國際智障者運動總會,是 一個國際慈善機構和公認的國際殘障運動組織,目前已有 50 多個國家會員。國際智 障者運動總會運動發展分成國際兩大區域:分成國際性兩區域有六個組織、內部分 成四個區域。推展運動項目包括:田徑、籃球、自行車、足球、板球、柔道、阿爾卑 斯滑雪、北極滑雪、划船、游泳、桌球、網球。2012 年倫敦帕拉林匹克運動會項目 包括田徑,游泳和桌球 (INAS-FID, 2010) 。 (四) 國際輪椅暨截肢者運動總會 國際輪椅暨截肢者體育運動總會(簡稱 IWAS),隸屬於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 (International Paralympic Committee, IPC)之下的一個國際體育運動組織,目前計有 63 個以上的會員國。IWAS 的前身為國際史托克曼德佛輪椅運動總會(International Stoke Mandeville Wheelchair Sports Federation, ISMWSF)。ISMWSF 於 1945 年在英 國史托克曼德佛紀念醫院成立。由於二次世界大戰後,造成大量的輪椅及截肢的傷 患,為了鼓勵並增進這些傷患達到復健的效果,故成立國際史托克曼德佛輪椅運動 總會,積極發展國際殘障體育賽會的交流。ISMWSF 每兩年舉行一次國際性的綜合 運動會。2004 年,ISMWSF 與 IPC 之下的國際截肢者體育運動總會 (ISOD) 合併, 從此改稱為─國際輪椅暨截肢者體育運動總會 IWAS。2005 年第一屆世界輪椅暨截 肢者運動會在巴西裏約舉行,2007 年第二屆世界輪椅暨截肢者運動會在臺灣舉行, 2009 年第三屆世界輪椅暨截肢者運動會在印度舉行,2011 年第四屆世界輪椅暨截肢 者運動會在沙烏地阿拉伯舉行 (IWAS, 2010) 。. 五、IPC 憲章的宗旨與原則 (一)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成立的宗旨 帕拉林匹克(Paralympic)一詞由希臘語“Para” (即平行或並行的意思) 與奧林匹.

(25) 15. 克(Olympic)一詞組成,故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是指與奧林匹克運動會平行的運動會 (賴復寰,2006) 。因此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成立的宗旨與原則可由以下十點簡略 言之: 1. 在帕拉林匹克的標準下,形成以殘障運動員為主的國際性代表組織。 2. 監督、協調、統整夏季與冬季的帕林匹克運動會。 3. 運動委員會應支持 IPC 所辦的運動錦標賽,針對競標舉辦比賽資格,以及在整合 及監督世界性及地區性的綜合障礙運動會和錦標賽適時支援,是一個綜合障別的國 際性組織應有的權利。 4. 針對殘障選手,統合各項國際性與區域性的運動競賽時程,保證會尊重各個獨立的 障別團體所要求的運動技術需求。 5. 尋求整合各項殘障選手可從事的運動,已成為國際性運動潮流。 這是針對那些肢 體可以行動的運動選手,只需輔以相當的防護及維護殘障選手可從事的指定運動。 6. 追隨包括國際奧會及其相關的國際運動組織,所提倡的運動的精神與宗旨。 7. 支持並鼓勵教育、復健計劃、研究及推展活動達到帕拉林匹克的主旨與精神。 8. 推廣殘障運動不分政治、宗教、經濟、障別、性別、人種。 9. 為殘障者的拓展更多的機會參與運動,在他們可活動的能力下,設計訓練活動改 善他們的靈活度。 10. 於夏季及冬季帕拉林匹克相關計劃中,針對重度障礙者或女性障礙者推廣各項運 動與競賽 (IPC, 2011) 。 (二)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願景 “讓帕拉林匹克運動員都能夠取得優異的運動成績,讓世界為之感動和震撼。”這個 願景的每一個詞都有它等定的含意,是對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終極目標的闡述: 1.“讓……能夠”:這個是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最主要的職責:為運動員通過自 主決定提高運動成績創造條件。 2.“帕拉林匹克運動員”: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圍繞殘障者所開展的活動,其主 要的目標的從初創到頂級逐步提高所有運動員的運動水準。 3.“取得優異的運動成績”:這是一個體育運動組織的根本目標。 4.“讓世界為之感動和震撼”:客觀的結果是我們為給所有殘障者創造更美好的世 界做出了貢獻。要實現這個目標,最重要的是與外部組織建立良好的關係,大.

(26) 16. 力宣傳的推動帕拉林匹克運動 (IPC, 2003) 。 (三)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使命 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長期戰略目標極其廣泛,但其使命是: 1. 確保並監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舉辦。 2. 通過在各個國家建立帕拉林匹克委員會並對所有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會員組 織開展活動提供支援,保證帕拉林匹克運動獲得發展和壯大。 3. 從初創到超越顛峰逐步推動和促進針對帕拉林匹克運動員的體育運動機會和比 賽項目的開發,為超越顛峰帕拉林匹克運動打下基礎。 4. 為女運動員和重度傷殘運動員開發各種層次和各種類別的機會。 5. 支持並鼓勵戲過開展各種教育、文化、研究和科學活動、推動帕拉林匹克運動的 發展和普及。 6. 採取得力措施,包括擴大媒體宣傳,持之以恆地推動帕拉林匹克運動、其“讓世 界為之感動和震撼”的願景及其理想和活動在世界的普通和發展。 7. 提高每項帕拉林匹克運動作為健全人運動員國際體育運動的一個組成部份和一 個獨立的體育組織所應具有的自我管理的能力,同時,又要維護和保持其自身的 特性。 8. 保證帕拉林匹克運動中的每個比賽項目都展現公平競賽的精神,嚴禁暴力,採取 措拖防範運動員健康風險,並遵守基本的道德原則。 9. 與世界藥檢攜手,共同致力於為全體帕拉林匹克運動員創立一個沒有違禁藥物的 體育運動環境。 10. 推動帕拉林匹克體育朝著沒有政治、宗教、經濟、殘障性別、性取向和種族岐視 的方向發展。 11. 確保擁有支持帕拉林匹克運動未來發展所必須的手段 (IPC, 2003) 。 (四)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目標 1. 完成各項運動規則,以指導多種殘障的比賽。 2. 確保 IPC 和其所屬各委員會,尤其技術和醫學委員會能有效發展。 3. 提供多項比賽使選手為進軍殘障奧運會而準備。 4. 促使殘障奧運會為一高水準的比賽。.

(27) 17. 5. 從市場計畫來擴展 IPC 的計畫與業務,肩負開發中國家的教育活動和技術支援各 會員國。 IPC 與 IOC 之間的行政、政策關係是相當重要的,未來對運動員也很重要,IPC 需再努力成為世界奧林匹克運動的一部分。IPC 和所有主要夥伴、各會員國間的良 好關係發展是 IPC 成功的要素,特別是要建立所有的國際組織會員、會員國和 IPC 總會間的良好溝通,共同為全世界殘障運動而努力 (Vanlandewijck & Thompson, 2010)。 (五)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理念:超越、融合、分享 “超越”的核心是超越自我、挑戰極限。它體現了奧林匹克運動“更快、更高、更 強”的目標和殘障者體育運動的特點;“超越”傳達了殘障者運動員超越生理障礙的勇 氣和信心,展現了他們自強不息、頑強奮鬥的精神風貌;“超越”也是心理上的超越, 是殘障者摒棄偏見、渴望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的訴求,是殘障者體育運動的精髓。 “融合”體現奧林匹克“團結”“和平”“和諧”的價值觀和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理 念。它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以及人與自然融合的三個方面。 “分享”體現了殘障者與健全人同屬一個世界、攜手共創未來的崇高理想。“分享” 就是要讓殘疾人與健全人在奧林匹克運動和社會生活中享有平等權利,在五環旗幟 的感召下共用奧林匹克運動帶來的歡樂、友誼、夢想與成功,共用社會文明成果 (第 29 屆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2008) 。. 六、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發展現況 國際柏林匹克委員會是國際奧委會的會員機構之一,有 170 個國家帕拉林匹克 委員會組織而成的國際性組織。1989 年 IPC 總部在德國正式成立,IPC 初創時期由 Dr. Robert D. Steadward 擔任主席。2002 年 12 月,Mr. Philip Craven 成功地代表帕林 匹克精神當選 IPC 第二屆的主席。國際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總部設於德國波昂,現任 主席是來自英國的菲力浦·克雷文。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是殘障者運動員發展最高 級別體育運動的國際代表機構。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負責對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和 其他殘障類別的全球性和區域性錦標賽的組織進行監督和協調工作。國際帕拉林匹 克委員會是一個國際性非營利機構,由其會員組成和管理,並支持及鼓勵教育、復 健計劃、研究及推展活動為殘障者尋求更多的參賽和訓練機會,以增進他們的技術, 達到帕拉林匹克運動的主旨與精神。IPC 亦和 IOC 及所有其他相關的國際運動團體.

(28) 18. 聯絡,摒棄政治、宗教、經濟、性別和種族的歧視,全力發展殘障者的運動。尋求 殘障運動進一步和正常人的國際性活動整合在一起 (Howe, 2008) 。 1989 至 1999 年有超過 160 個會員國。這就是殘障運動成長最好的證明。在 2002 年雪梨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4000 名運動員,125 國),2008 年北京夏季帕拉林匹 克運動會中 (3951 運動員,146 國) 遠比 1972 年的慕尼克奧林匹克運動會,有更多 的參賽國參與競賽。隨著時光流逝,在綜合障礙的競賽發展下,演變成今日的帕拉 林匹克運動會。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成長非常快速,已成了重要的國際性運動賽會。 國際殘障運動發展已有六十餘年,從二次大戰後英國的葛特曼醫生獨自發起到 國際性組織的支持,至 2012 年倫敦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為止已舉辦了十四屆,1960 年於羅馬舉行第一屆帕運會,當時的參加國(或地區)僅有 23 國,選手約為 400 名, 到了 2000 年雪梨帕運會,參賽國(或地區)數量增加至 123 國,逾 4,000 名運動員共 赴帕運盛會 (王占坤、張冉,2008) 。北京帕運會共有 148 個國家參賽,4000 餘名 運動員與會,帕運會的成長茁壯,讓全世界瞭解殘障運動的意義,也為身心障礙者 成就一個表演的舞臺,使其能「喚醒思想、解放身體」,並藉由在運動競技的意志 與表現,鼓舞全球 (張少熙,2010) 。. 七、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 2011 至 2014 年的發展策略 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需要確保品牌及大眾的認同,為加強組織及管理能力, 建立在與國際奧會為當前的合作夥伴關係,以及發展新的戰略合作夥伴關係,以爭 取更多的金融資源,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協助發展中國家,促進殘障運動的推展。改 變人們對殘障者的刻板印象,確保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品牌。國際帕拉林匹克 委員會決定 2011 至 2014 年促進殘障運動推展的策略,提出六個目標及相對應的發 展策略: 目標 1:確保帕運會成功的舉辦,讓所有參與者能發揮潛能。 帕運會是殘障運動員的職業生涯的巔峰,也是鼓勵殘障者參與運動的最大動機。 因此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將大部分資金用在帕運會,讓所有所有參與者能在比賽中 成功的展現潛能。為達成第一個目標的因應策略為 1.延長與國際奧會合同關係,與國 際奧會的聯繫和處理密切配合,2.確保專業,招投標需求的協調和管理過程,依照傳 統模式,規劃和交付辦理,3.加強 IPC 與奧運會組委會關係。 目標 2:運動員的發展,促進參與和成長的機會。.

(29) 19. 對殘障運動員的訓練,給予參與運動競技的機會,促進殘障者經由運動來肯定自 我,獲得成就及潛能開發。 目標 3:建立國際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優質品牌,增進大眾對殘障運動的認知與支持。 目標 4:確保適當的資金來源,並有效運用資金在推展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及國際性殘障 運動會。 目標 5:提高組織結構的效率及組織能力,以確保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職責及承諾。 確保帕拉林匹克委員會運作系統穩定性,並成立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教育學院,建 立帕拉林匹克委員會行政人員的培訓和職業生涯規劃,並擴展到其他成員組織工作。 目標 6: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促進工作與組織的關係及共同的利益,增進帕拉林匹 克委員會實現其戰略目標 (IPC, 2010) 。. 八、國際帕拉林匹克運動會 歷經第一次和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全球出現了不少殘障軍民,一次大戰結束後, 復健治療漸漸被重視,為了減少因為肢體傷殘所帶來的影響,這些殘障者開始接受 體能訓練,從運動中幫助復健以及回復自信。1948 年,一位醫生在英格蘭為二次大 戰時的脊髓損傷軍人組織了一個運動競賽團體,四年之後,荷蘭開始有參加者加入 了這運動會。這就是帕運會的起源 (Howe, 2008) 。 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是一個最高層級的體育賽事,在為期 10 天的運動會上,約 有 4000 名殘障者運動員參與比賽。自從 1960 年在羅馬舉行的第一屆運動會以來, 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一直都在舉行奧運會的當年舉辦。自 1988 年漢城帕拉林匹克運動 會和 1992 年法國阿尼維貝尼冬奧運會後,帕拉林匹克運動會開始在奧運會舉辦地舉 行。2001 年 6 月 19 日,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和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簽訂了一份協議, 其中將這個做法固定了下來,同時還規定,奧林匹克運動會組織委員會有義務同時 主辦帕林匹克運動會。 在 1994 年以前,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一直由“世界殘障者體育國際協調委員會 (ICC) ”主辦。1994 年挪威利勒漢瑪冬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才開始交由國際帕拉林匹 克委員會管理。 帕拉林匹克運動會財產: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是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排他財 產,對此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擁有全部權利及其相關數據,尤其包括但不限於現 有的或以後開發的、與以任方式、任何手段或方法進行組織、開發、轉播、錄製、.

(30) 20. 陳述、複製,獲取和傳播有關的一切權利。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應有決定與帕拉 林匹克運動會和奧林匹克運動會比賽及運動成績相關數據的獲取和使用條件。 國際帕拉林匹克標幟、會旗、口號、主題歌、標幟 (包括但不侷限於“殘障者奧 運會”和“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名稱、徽章、聖火和火把全部都屬於“帕拉林匹克財 產”。帕拉林匹克財產的所有權及其使用權全部歸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所有;國際 帕拉林匹克委員會將該財產使用於包括但不侷限於營利、商業和廣告等目的。. (一) 夏季帕運會 第一屆的殘障奧運於 1960 年的羅馬,只有 400 多名運動員參加,2000 年雪梨 帕運會中,已經有超過 4000 名運動員參加。2004 年共 136 個國家以及地區參與, 運動員人數為 3969 人。2008 年共 146 個國家以及地區參與,運動員人數為 3951 人。 至今有 14 個城市成功舉辦 13 屆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及 9 個城市成功主辦 10 屆冬 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表 3 為歷屆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城市。 表3 夏季帕運會舉辦地點 年份. 屆別. 舉辦地點. 1960. 1. 義大利 羅馬. 1964. 2. 日本 東京. 1968. 3. 以色列 特拉維夫. 1972. 4. 西德 海德堡. 1976. 5. 加拿大 多倫多. 1980. 6. 荷蘭 阿納姆. 1984. 7. 英國 史托克·曼德佛、美國 紐約. 1988. 8. 南韓 首爾. 1992. 9. 西班牙 巴塞羅納. 1996. 10. 美國 亞特蘭大. 2000. 11. 澳洲 雪梨. 2004. 12. 希臘 雅典. 2008. 13. 中國 北京. 2012. 14. 英國 倫敦. 2016. 15. 巴西 里約熱內盧.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31) 21. 由於目前獲得該屆城市奧林匹克運動會的主辦權則自動獲得帕拉林匹克運動 會主辦權,因此里約熱內盧已被國際奧委會選為 2016 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主 辦城市,而俄羅斯索契及韓國平昌被選為 2014 年及 2018 冬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的 主辦城市。國際奧委於 2013 年 7 月選出 2020 年夏季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城市。 以下為我國曾參與帕拉林匹克運動會主辦國發展狀況說明。 1. 1992 年巴塞隆納帕運會 1992 年巴塞隆納帕運會是殘障運動的一次重要展示。本屆帕運組委會認為,太 多的殘障比賽可能會降低比賽的精彩程度。因此,組委會對運動員設置了嚴格的規 則和規範以減少參賽運動員的數目。這一政策引起了一些爭議,它簡化了比賽過程, 但同時也提高了競爭水準。共有約 3000 名運動員和 1000 名教練員、官員和其他人 員參加本屆帕運會。帕運村的設施完備,並提供了足夠的醫療設施,以方便所有運 動員。在籌備的開始階段,組委會的資金預算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後來西班牙盲人 協會提供了贊助,解決了帕運會的資金問題。 本屆帕運會的開幕典禮於巴塞隆納奧林匹克體育場舉行,一共有 65000 名觀眾 到現場觀看,同時有數以百萬計的觀眾在電視機前觀看開幕式的直播。吸引了來自 近 90 個代表團參加,國際奧會主席薩馬蘭奇主席,和西班牙卡洛斯國王和王后索菲 亞以及巴賽隆納市長都親臨開幕式現場,支持本屆帕運會的開幕。在超過 12 天的時 間內,總共有 150 多萬觀眾到現場觀看比賽,每天有數百萬人通過電視觀看比賽。 來自 82 個國家 3020 運動員參加總共 15 個運動種類,487 項比賽的競爭,其中大約 50 %的運動員參加了田徑和游泳比賽。本屆帕運會共產生了 279 項世界紀錄和 431 枚金牌。1988 年在漢城帕運會的表演項目:輪椅網球,在帕運會上成為正式比賽種 類 。 2.. 1996 年亞特蘭大帕運會簡介 每屆帕運會,參與運動員人數和比賽成績都會有較大的提高,1996 年在亞特蘭. 大舉行的第十屆帕運會也在以前的歷史上有不少的突破。在帕運會歷史上,這屆帕 運會第一次讓智力障礙與肢體障礙運動員同時參加,包括脊髓損傷,腦性麻庳,截 肢,視覺障礙以及其他殘障的運動員。本屆帕運會共有約有 4500 運動員參加,組委 會共提供了大約 8000 個房間供運動員和官員住宿,一共有 12000 名志願者參加了帕 運會的服務工作。亞特蘭大帕運會組委會,與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 (IPC) 密切合.

(32) 22. 作,確保帕運會的活力,提高比賽的品質、數量和普遍性。為運動員創造良好的比 賽條件。本屆帕運會總共吸引了 3195 名運動員(2414 男性和 780 名女性),以及 1717 名代表團工作人員,參賽國家達到 103 個。亞特蘭大帕運會共有 20 個運動種類,508 個小項,其中 17 個種類是比賽項目,另外三種是表演項目:足球,帆船和輪椅橄欖 球。總共有 56 名智障運動員參加了本屆帕運會的田徑和游泳比賽,這也是帕運會歷 史上的第一次。 本屆帕運會共吸引了 388373 名觀眾觀看比賽,其中開幕式和閉幕式的觀眾分別 為 66257 和 57640 人。共 2088 名新聞媒體工作者參與了本屆帕運會的報導工作,其 中包括 721 位來自平面媒體, 806 位來自電子媒體,以及 114 位攝影記者。1996 年亞特蘭大帕運會, 也是帕運會歷史上第一次吸引到世界各地的贊助活動,也使帕 運會超越體育比賽的範疇。在帕運會期間,舉行了為期四天的第三屆國際帕拉林匹 克委員會代表大會,8 月 12 日至 16 日,來自世界各地的殘障運動的領袖,針對與 殘障人士相關的政治,經濟主題,進行了重點討論。本屆帕運會不僅是體育的競爭, 也融合了來自不同領域的殘障者藝術。這些藝術的融合擴大了帕運會的影響力,也 促進了體育和藝術的結合與發展 (Howe, 2008) 。 3. 2000 年雪梨帕運會 當 1996 年帕運會會旗在美國的亞特蘭大移交給 2000 年帕運會舉辦城市雪梨的 時候,組委會表示,所有為雪梨奧運會服務的人員和團隊將會為帕運會提供同樣的 標準的服務。雪梨帕運會籌委會和雪梨奧運會組委會履行了他們的承諾,他們為帕 運會運動創造盡可能好的條件。帕運會和奧運會的運動員住在同一個選手村,並享 有同樣的飲食,醫療保健及其他設施服務。雪梨奧運的售票,技術和交通運輸系統, 也延展至帕運會全程。 第十一屆帕運會於 2000 年在雪梨舉行, 10 月 18 日在帕運會的開幕式精彩的 煙火表演中,為期 11 天的雪梨帕運會展開了激烈的競爭。這屆帕運會聚集了一批世 界上最好的殘障運動員,共有創紀錄的 122 個國家,123 個代表團,包括來自東帝 汶的獨立的運動員,參加了在本屆帕運會,這也成為帕運會歷史上規模最大的運動 會。超越了 1996 年亞特蘭大帕運會的 103 個國家,和 1992 年巴賽隆納的 83 個國家。 共有 6943 人,包括 3824 名運動員, 2315 隨隊官員和 804 名技術人員入住帕運村。.

(33) 23. 本屆帕運會的體育比賽達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水準,在 18 個項目中共有 550 枚金牌,並誕生了超過 300 多個世界與帕運會紀錄。從組織的角度來看,雪梨帕運 會的組織工作堪稱完美。在本屆帕運會中,一共售出了創紀錄的 120 萬張門票,比 1996 年亞特蘭大殘奧會的 50 萬張多出了一倍。總共約 2300 名媒體工作者來到現場 採訪了帕運會。同時本屆帕運會也開創在網路上轉播的先例。觀眾能夠從網路上欣 賞到 100 小時的帕運會比賽節目。總共有來自 103 個國家的用戶登錄了帕運會網站 觀看網路直播,並同時創造了超過 3 億次的頁面訪問記錄 (Howe, 2008) 。 4. 2004 年雅典帕運會 2004 年 9 月 17 日,精彩而壯觀的開幕典禮,標誌著有獨特競賽規則,凝聚世 界的殘障運動員的帕運會在希臘雅典開幕。共有來自 136 個國家的殘障運動員參加 了比賽,其中 17 個國家是首次派代表參加帕運會。總共有 73 的國家的運動員在獎 牌榜上有名,這其中也包括幾個首次在帕運會上奪取獎牌的參賽國家。在這屆帕運 會中,總共有 3806 名運動員,大約 2200 名國際帕運會官員和 1000 名運動會官員入 住帕運村。全部運動員中,共有 1160 名女性(占全部運動員人數的 31 %),在這屆 帕運會上,女子柔道和坐式排球第一次成為帕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這屆帕運會共設有 19 個體育項目,產生了 304 世界紀錄和 448 帕運會紀錄。 中國隊名列獎牌榜榜首。2008 年帕運會的東道主共贏得了 141 面獎牌,其中 63 面 金牌。英國排名第二,總共獲得了 35 枚金牌,其次是加拿大,共獲得 28 枚。這屆 帕運會共有來自 68 個媒體公司,3103 位媒體工作者參與了比賽的採訪和轉播工作。 在 25 個國家,總共播出了 617 小時的帕運會比賽節目,觀眾人數也創下帕運會的記 錄。儘管本屆帕運會開幕的時間在世界一些地方正值半夜,但仍有大約有 1000 萬中 國觀眾,並有 800 萬日本觀眾觀看了開幕式的現場直播。每天的比賽新聞節目,吸 引了數百萬的歐洲觀眾。德語廣播公司/電視二台的資料顯示,9 月 19 日周日的電 視觀眾,有接近 150 萬人。在英國,英國廣播公司的轉播吸引了大約 200 萬觀眾。 而 9 月 19 日,63.4 萬西班牙觀眾觀看了比賽新聞節目,義大利電視臺的節目也吸 引了平均 60 萬義大利觀眾,這顯示了本屆帕運會在 2000 年雪梨帕運會的基礎上有 了較大的發展。 帕運會的聖火傳遞活動,總共吸引了 705 名火炬手參加,火炬在希臘的 54 個 城市進行傳遞,總距離達到 410 公里。本屆比賽共售出大約 85 萬張門票,遠遠超過.

(34) 24. 了原來 40 萬張門票的期望。開幕式和閉幕式,以及眾多體育賽事,如游泳和輪椅籃 球的門票都被搶購一空。 本屆帕運會也得到了總共 8863 名志願人員的幫助。共有 來自 16 個其他組織超過 250 名觀察員和國際體育聯合會的代表參加了 2004 年雅典 觀察員計畫,共舉行了國際殘奧會 25 個相關會議 (James,Donaldson, & Stone,2004)。 在閉幕式上,國際帕拉林匹克委員會的新標幟也正式公佈揭幕,象徵著為帕運會運 動員取得傑出的運動成就創造、激勵和鼓舞世界的三色帶旗幟在雅典升起 (IPC,2005) 。 5.2008 年北京帕運會 2008 北京帕運會共有 148 個國家參賽,4000 餘名運動員與會,帕運會的成長 茁壯,讓全世界瞭解殘障運動的意義,也為身心障礙者成就一個表演的舞臺,使其 能「喚醒思想、解放身體」,並藉由在運動競技的意志與表現,鼓舞全球。 “兩個奧運同樣精彩”是中國對世界的莊嚴承諾。北京帕運會出色的賽事組織、 完善的無障礙設施、人性化的服務,贏得了運動員、教練和國際社會的廣泛讚譽。 在帕運會賽場上,殘障運動員頑強拼搏、奮勇爭先,刷新了 279 項殘障者世界紀錄 和 339 項帕運會紀錄。2008 北京殘奧會的殘奧理念定為─「超越、融合、共用」: 「超越」意指身心障礙者跨越身體與心理障礙的勇氣及信心;「融合」體現了奧林 匹克團結、和平的價值觀以及中國傳統天人合一理念,涵蓋了人與人、人與社會以 及人與自然三方面的融合意象;而「共用」則是期望身心障礙者與健全者能在奧林 匹克運動場上、在現實社會中,共用平等自由的權利和歡樂 (北京 2008 年第 29 屆 奧運會官方網站,2008)。 第一次在華人的土地上舉辦奧運,在2008年8月8日以前,多數的國家對中國能否 成功舉辦全人類的盛會抱持著懷疑的態度,許多關於中國政治人權、環境生態的議題 也不斷地登上媒體版面,然而,北京奧運及北京 帕運 會卻帶給世界無限的驚奇,也畫 下一個完美的句點。從「同一個世界,同一個夢想」到「兩個奧運,同樣精彩」,北 京於2001年申奧成功後,經過七年的準備與努力,投入420多億美元擴增改建基礎建設 與打造比賽場館,是為奧運史上之最 (世界日報,2008) ,而組織嚴謹的籌委會、盛大 華麗的開閉幕式、造型新穎獨特的鳥巢與水立方、數以萬計的微笑志工,每個工作環 節淋漓發揮,讓北京最終獲得空前的成功,也讓世界各國對北京刮目相看。. 北京奧組委主席劉淇總結北京奧運會與殘奧會舉辦成功的因素,包括:領導階.

(35) 25. 層發揮巨大優勢;落實科學發展,實踐綠色奧運、科技奧運、人文奧運三大理念; 堅持改革開放,提升籌辦水準;重視保全,實現平安奧運目標;廣泛開展迎奧運、 講文明活動,城市文明明顯提升等 (中國奧委會官方網站,2008) 。北京為帕運會 所做的許多努力,如:日以繼夜地改進帕運會所需的設施;北京的街道、醫院、公 共場所等廣設無障礙設施,於門票上印上盲文點字,全面落實特殊服務,增加殘障 選手與觀眾的便利性等,都獲得國際的讚賞。特別是此次北京帕運會的四萬多名志 工,以及多達百萬的城市志願者,更是用其燦爛的微笑與貼心服務,襯托出北京帕 運會的成功特色。(張少熙,2009) 6.2012年倫敦帕運會 (1)沿革 緊接在倫敦奧運後舉行的倫敦帕運會,熱度也隨著奧運提升,主辦單位表示, 這次規模會是有史以來最大的一屆。本屆帕運會有165個國家的選手與會,比起上屆 北京帕運會多了19個,也增加多達4200商業單位進駐。國際帕運會主席Philip Craven 表示: 「在殘障運動會的發源地英國,我們很高興將舉辦一場有史以來最大的帕運會。」 目前帕運會的門票銷售數字也逐漸成長,並與奧運使用相同場館,拿過11次帕運會 金牌的Tanni Grey-Thompson表示,有些人可能因為買不到奧運門票,開始把注意力 轉到帕運會,但這不重要,因為他們進場依舊能夠看到他們想要的精彩比賽。 (2) 2012年 倫 敦 帕運會 組 織 結 構 負 責 協 調 制 定 倫 敦 帕運會 籌 備 工 作 規 劃 、 工 作 方 案 ; 協 調 、 督 促 各 部 門 帕 運會 籌 備 工 作 的 進 展 和 落 實 ; 負 責 與 國 際 殘奧會 、 國 際 單 項 殘 障 體 育 聯 合 會 和 國 內 殘 障 組 織 的 溝 通 、 聯 絡 和 協 調 ; 對 各 項 帕運會 專 項 特 殊 工 作 提 出 指 導 性 意 見 ; 協 助 帕運會 相 關 的 各 項 培 訓 、 推 廣 、 宣 傳 工 作 。 (3) 倫 敦 帕 運 會 會 徽 2012年 倫 敦 殘 奧 會 會 徽 是 以 數 字 2012 為 主 體,包 含 了 奧 林 匹 克 五 環 及 英 文 單 詞 倫 敦 (London) 。 2012奧 運 會 、 帕 運 會 會 徽 顏 色 一 共 有 四 種 , 分 別 是 粉 色、橙 色、藍 色 和 綠 色,可 根 據 不 同 場 合 的 需 要 選 擇 不 同 顏 色 的 會 徽。倫 敦 奧 組 委 稱,這 一 強 有 力 的、現 代 感 的 會 徽 象 徵 著 富 有 活 力 的 奧 林 匹 克 精 神 及 其 能 感 染 全 世 界 人 民 的 能 力。 倫敦奧會主席塞巴斯蒂安·科在闡釋會徽理念時說,新的 會徽具現代感,富有活力與彈性,它將成為倫敦奧運會的形象景觀。“倫敦2012年奧.

(36) 26. 運會將是所有人的奧運會、所有人的2012。這是這一標識的核心理念。它闡釋了所 建造的場館、所承辦的奧運會,並提醒人們履行承諾,用奧林匹克精神去激勵世界 上的每一個人、拉近與青年人的距離。它邀請大家參與、融入其中。” (4)倫敦 2012 國際帕運會的主要特點: 奧運主辦城市倫敦,為了今年的奧運會和帕運會期間,所有人,無論是觀眾或 者運動員,都能有尊嚴、在友善的環境下無礙通行,許多富有歷史和指標意義的建 築,甚至連超過百年歷史的倫敦地鐵,也開始改善無障礙服務。倫敦奧運更進一步, 透過辦理奧運的過程,使每個新建或者整修場館都採用「無障礙環境設計」 (barrier-free environment design)的理念和原則,在參加奧運申辦評選時,即受到評 審的青睞,可說是爭辦成功的關鍵之一(Britain, 2010; Mayor of London, 2012)。 國際帕運會的主要特點有以下特色 A.重視品質:包括運動員出色表現的等級、運動成績和/或比賽成績的基本原則。 B.強調精英賽事:如代表特定項目的最高運動成績。 C.著重精彩比賽: 如展示每個專案充滿生機、富有活力和令人賞心悅目的氛圍, 同時創造一種人人共用、充滿激情的氛圍,以此吸引廣大觀眾和媒體。 D.鼓舞人心:創造獨一無二的機會,讓人們通過親自參與和自身體會,激發他們 通過在運動競賽中展示頑強拼搏的人類精神,徹底改變自身命運。 E.注重公平競賽:提升國際殘奧會的集體主義觀念,確保公平競賽精神得到充分 發揚,確保運動員身體損害風險受到控制,確保最基本的倫理原則得到遵守, 確保偏見和歧視蕩然無存,確保各種形式的欺騙無法得逞並受到嚴肅處理。 (5)帕運會比賽的指導原則: A.可行性:確保運作和規劃能力與國際殘奧會和國際奧會雙方關係規定國際殘 奧會必須承擔的責任相適應,並考慮對殘奧會組委會/奧組委所帶來的影響(如 財務、成本效益、可控因素、訓練和比賽場館數量、安全、風險管理)。 B.持續性/動態性:確保比賽專案 (各大項中的小項) 健康和穩定,讓人們能夠 進行預測 (預知) 並進行持續性評價。 C.普遍性:確保和體現殘奧運動多樣性的基本原則或條件。 D.公平性:確保不同性別、不同殘疾類別和殘疾程度的運動員都能參加運動會 是我們建立運動會框架結構需要考慮的根本要素。.

(37) 27. E.全球性:要建立這樣一個框架結構,保證參賽運動員不僅具有地區代表性而 且具有全球代表性。 F.平衡性:根據比賽專案和分項的性質 (如個人項目對集體項目、力量型項目對 精巧型專案、速度型專案對耐力型項目、搏擊型項目對技巧型專案) ,均衡安 排比賽專案和運動員人數。 (6) 比賽項目包括: 射箭、田徑、硬地滾球、自行車、馬術、5 人制足球、7 人 制足球、門球、柔道、舉重、賽艇、帆船、射擊、游泳、桌球、坐式排球、輪 椅籃球、輪椅擊劍、輪椅橄欖球、輪椅網球 (IPC, 2012)。 2012 倫敦帕運會設立的獎牌項目總數為 503 項,各運動種類總獎牌數,請 見表 4。參加倫敦 2012 帕運會運動員配額總數請見表 5。沒有按照具體項目進 行分配的參賽名額將以 IPC 通用外卡的形式分配,或者由 IPC 全權進行分配。.

(38) 28. 表4 2012 倫敦帕拉林匹克運動會總獎牌數 運動種類. 男子項目. 女子項目. 射箭. 5. 4. 9. 田徑. 103. 67. 170. 硬地滾球 自由車. 27. 19. 馬術. 混合項目. 合計. 7. 7. 4. 50. 11. 11. 5 人制足球. 1. 1. 7 人制足球. 1. 1. 門球. 1. 1. 2. 柔道. 7. 6. 13. 舉重. 10. 10. 20. 賽艇. 1. 1. 帆船. 2. 4. 3. 3. 6. 12. 射擊. 3. 3. 游泳. 81. 67. 148. 桌球. 16. 13. 29. 坐式排球. 1. 1. 2. 輪椅籃球. 1. 1. 2. 輪椅擊劍. 7. 5. 12. 輪椅橄欖球. 1. 1. 輪椅網球. 2. 2. 2. 6. 共計. 270. 197. 36. 503. 資料來源:本研究自行整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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