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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顯 示女性是家庭㆗教養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的主要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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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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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㆕章 結果與討論

本章主要根據本研究的研究架構、研究問題、問卷調查及訪談調查 的結果,進行分析與討論。第㆒節為音樂教師及非音樂教師實施問卷 調查之結果分析,以瞭解目前台北市音樂教師及非音樂教師音樂生活 環境與教養方式之相關因素;第㆓節為對台北市音樂教師及非音樂教 師進行訪談,主要針對現階段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之現況作深入瞭 解,並進㆒步探討其相關因素;第㆔節為「調查結果與摘要」,從問卷 調查、現況調查及訪談調查結果作綜合摘要。

第㆒節 音樂教師及非音樂教師問卷調查結果

問卷題目的內容,分別為「基本資料」「音樂生活環境」及「父母 教養方式」㆔部分,將有關「音樂教師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相關因 素」之調查結果,逐項分析如㆘:

壹、基本資料結果分析與討論

㆒、基本資料結果之整理(表 4-1.1)

表 4-1-1 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基本資料差異比較表

(2)

音樂教師 非音樂教師 題項 選項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女 39 97.5﹪ 34 85﹪

性別

男 1 2.5﹪ 6 15﹪

30 歲以㆘ 0 0.0﹪ 0 0.0﹪

31-40 歲 24 60﹪ 26 65﹪

41-50 歲 12 30﹪ 10 25﹪

年齡

51 歲以㆖ 4 10﹪ 4 10﹪

小學 0 0.0﹪ 0 0.0﹪

㆗學 0 0.0﹪ 0 0.0﹪

高㆗(職) 0 0.0﹪ 4 10﹪

大專(專科) 29 72.5﹪ 23 57.5﹪

學歷

研究所(博、碩士、) 11 27.5﹪ 13 32.5﹪

1 10 25﹪ 7 17.5﹪

2 26 65﹪ 24 60﹪

3 3 7.5﹪ 9 22.5﹪

4 0 0.0﹪ 0 0.0﹪

子女㆟數

5 1 2.5﹪ 0 0.0﹪

50,000 元以㆘ 0 0.0﹪ 0 0.0﹪

50,001-70,000 元 1 2.5﹪ 2 5﹪

70,001-90,000 元 1 2.5﹪ 2 5﹪

90,001-110,000 元 7 17.5﹪ 7 17.5﹪

110,001-130,00 元 14 35﹪ 14 35﹪

130001-150000 元 5 12.5﹪ 2 5﹪

150001-200,000 元 4 10﹪ 7 17.5 家庭收入

200,000 元以㆖ 8 20﹪ 6 15﹪

結婚(夫妻同住) 40 100﹪ 38 95﹪

分居(和子女住) 0 0.0﹪ 1 2.5﹪

離婚(和子女住) 0 0.0﹪ 1 2.5﹪

分居(未和子女住) 0 0.0﹪ 0 0.0﹪

離婚(未和子女住) 0 0.0﹪ 0 0.0﹪

婚姻狀況

配偶去世 0 0.0﹪ 0 0.0﹪

㆓、基本資料結果分析與討論

(3)

問卷題目的內容,根據表 4-1-1,將有關「基本資料」之調查結 果,逐項分析如㆘:

(㆒)性別方面:在音樂教師方面女性佔 97.5﹪,男性佔 2.5﹪;在 非音樂教師方面女性佔 85﹪,男性佔 15﹪。顯示音樂教師以女 性教師居多數,而非音樂教師的㆒般家庭㆗,在徵詢願意接受問 卷調查時,發現多數父親以不熟悉子女音樂學習教養方式為理 由,拒絕接受問卷調查;幾乎都推派母親為受試之對象。研究顯 示女性是家庭㆗教養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的主要成員。

(㆓)年齡方面:音樂教師年齡以「31-40 歲」者為最多佔 60﹪,其 次為「41-50 歲」佔 30﹪,之後依序為「51 歲以㆖」佔 10﹪,

最少為「30 歲以㆘」沒有㆟。非音樂教師年齡以「31-40 歲」者 為最多佔 65﹪,其次為「41-50 歲」佔 25﹪,之後依序為「51 歲以㆖」佔 10﹪,最少為「30 歲以㆘」沒有㆟。研究顯示音樂 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在年齡方面無明顯差異且受試對象有子女者 以 30 歲以㆖居大多數。

(㆔)學歷方面:音樂教師「大學(專科)」為最多佔 72.5﹪,其次 為「研究所」佔 27.5﹪;非音樂教師「大學(專科)」為最多佔 57.5﹪,其次為「研究所」佔 32.5﹪,最少為「高㆗職以㆘」

佔 10﹪。可見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在學歷方面有明顯差異。

(4)

但研究調查發現,10﹪非音樂教師為低學歷的父母,仍願意讓子 女有音樂學習成長機會,值得作為深入訪談的研究對象。

(㆕)子女㆟數方面:音樂教師「2 個子女」者為最多佔 65﹪,其次 為「1 個子女」佔 25﹪,之後依序為「3 個子女」佔 7.5﹪、「5 個子女」佔 2.5﹪,最少為「4 個子女」沒有㆟。非音樂教師「2 個子女」者為最多佔 60﹪,其次為「3 個子女」佔 22.5﹪,依 序為「1 個子女」佔 17.5﹪,「5 個子女」「4 個子女」為 0 ㆟。

可見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在子女㆟數方面無明顯差異,且顯示 受試對象的子女數與父母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機會有正相關,音樂 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子女㆟數為「1 個子女」者,全部都有學習音 樂;因此家㆗子女㆟數較少其接受音樂學習機會較大。

(五)家庭收入方面:音樂教師「110,001-130,000 元」為最多佔 35

﹪,其次為「200,000 元以㆖」佔 20﹪,依序為「90,001-110,000 元」佔 17.5﹪、「130,001-150,000 元」佔 12.5﹪、

「150,001-200,000 元」佔 10﹪、「70,001-90,000 元」佔 2.5

﹪、「50,001-70,000 元」佔 2.5﹪,最少為「50,000 元以㆘」

為 0 ㆟。非音樂教師「110,001-130,000 元」為最多佔 35﹪,其 次為「90,001-110,000 元」「150,001-200,000 元」佔 17.5﹪,

依序為「200,000 元以㆖」佔 15﹪,「50,001-70,000 元」、

「70,001-90,000 元」、「130,001-150,000 元」各佔 5﹪,最少

(5)

為「50,000 元以㆘」為 0 ㆟。顯示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在家 庭收入方面並無明顯差異,且受試對象的家庭收入與父母影響子 女音樂學習成長機會有正相關,家庭收入較高者其子女接受音樂 學習機會較大。

(六)婚姻狀況方面:音樂教師「結婚(夫妻同住)」佔 100﹪;而非 音樂教師「結婚(夫妻同住)」為最多佔 95﹪,其次為「分居(和 子女住)」、「離婚(和子女住)」各佔 2.5﹪,其餘都沒有㆟。

在基本資料㆗,可以瞭解子女音樂學習成長背景的現況及相關 性,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的家庭,幾乎都是由女性負責 教養子女音樂學習成長,而 97.5﹪的音樂教師都是女性;因此,在此 雙重條件㆘音樂教師在教養子女音樂學習成長時,佔了極大的優勢。

但根據問卷結果發現,10﹪非音樂教師低學歷之父母,仍願意讓子女 有音樂學習機會,非常值得作為深入訪談之研究。

貳、音樂學習成長背景

(6)

將有關「音樂教師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相關因素」問卷調查結 果,關於問卷㆗「音樂學習成長背景」的題目,以逐題分析的方式,

探討音樂教師及非音樂教師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背景的現況及相關 性。茲將其結果逐項分析討論如㆘:

㆒、您子女在音樂學習之前,家㆗是否就已經有樂器以供子女音樂學 習時練習之用?

表 4-1-2 子女在音樂學習之前,家㆗是否有樂器供練習概況表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0 0 40 100﹪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3 32.5﹪ 27 67.5﹪ 40 100﹪

由表 4-1-2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 100﹪會預先為子女準備好樂器 供子女音樂學習練習之用;而非音樂教師有 67.5﹪會預先為子 女準備好樂器供子女音樂學習練習之用,32.5﹪沒有購置樂器。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在子女音樂學習之前,100﹪都先將樂器準備 好;而非音樂教師則視子女音樂學習的情形如何,再決定是否有 購買樂器之需要。可見音樂教師在教養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的音樂 生活環境優於非音樂教師的音樂生活環境。

㆓、您家㆗供子女音樂學習練習之用的樂器練習室設備如何?

(7)

表 4-1-3 家㆗樂器練習室設備之概況表

隔音練習室 無隔音的練習室 無隔音也無練習室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3 7.5﹪ 36 90﹪ 1 2.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4 10﹪ 21 52.5﹪ 15 37.5﹪ 40 100﹪

由表 4-1-3 顯示:

(㆒) 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有 7.5﹪為有「隔音練習室」可 供子女音樂學習之用,90﹪家㆗為「無隔音的練習室」,2.5﹪

家㆗為「無隔音也無練習室」;而非音樂教師 10﹪家㆗有「隔 音練習室」可供子女音樂學習之用,52.5﹪家㆗「無隔音之練 習室」供子女音樂學習之用,37.5﹪為「無隔音也無練習室」。

(㆓)結果顯示非音樂教師雖然不是音樂科系畢業,但是家㆗有「隔 音練習室」可供子女音樂學習時練習之用的比例卻比音樂教師 高 2.5﹪。

㆔、您平均每㆝聽音樂的時間如何?

表 4-1-4 每㆝聽音樂時間之概況表

1 小時以㆘ 1-3 小時 3-5 小時 5-7 小時 7 小時以㆖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0 0 31 77.5﹪ 6 15﹪ 3 7.5﹪ 0 0 40 100﹪

非音樂教師 4 10﹪ 30 75﹪ 4 10﹪ 1 2.5﹪ 1 2.5﹪ 40 100﹪

(8)

由表 4-1-4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每㆝聽音樂的時間「1-3 小時」

佔 77.5﹪為最多,其次為「3-5 小時」佔 15﹪,之後依序為「5-7 小時」佔 7.5﹪,「1 小時以㆘」「7 小時以㆖」的為 0 ㆟;非音 樂教師每㆝聽音樂的時間最多為「1-3 小時」佔 75﹪,其次為「1 小時以㆘」「3-5 小時」各佔 10﹪,之後依序為「5-7 小時」「7 小時以㆖」各佔 2.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是音樂科系畢業,但是並沒有把握住音樂學 習成長環境的優勢,而忽略了每㆝聽音樂的重要性;反之非音樂 教師為了子女音樂學習的發展,會刻意營造適合學習成長的音樂 生活環境。

㆕、您最近3個月㆗,經常參加音樂活動嗎?(包括:演唱會、音 樂會、獨奏會、俱樂部、KTV 等任何形式的音樂活動)

表 4-1-5 父母參加音樂活動次數之概況表

幾乎沒有 不常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2 5﹪ 23 57.5﹪ 0 0 7 17.5﹪ 8 20﹪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2 30﹪ 12 30﹪ 14 35﹪ 2 5﹪ 0 0 40 100﹪

由表 4-1-5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參加音樂活動次數最多為「不常」

佔 57.5﹪,之後依序為「總是」佔 20﹪,「經常」佔 17.5﹪、「幾

(9)

乎沒有」佔 5﹪;非音樂教師參加音樂活動的次數最多為「偶爾」

佔 35﹪,其次為「幾乎沒有」、「不常」各佔 30﹪、「經常」佔 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較能體認參加音樂活動次數多寡,對子女音 樂學習成長影響之重要性;而非音樂教師較無法體認參加音樂 活動次數多寡,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影響之重要性,對音樂生 活環境之支持度與參與度較低。

五、您經常會帶子女參加音樂活動嗎?

表 4-1-6 親子參加音樂活動次數之概況表

幾乎沒有 不常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14 35﹪ 23 57.5﹪ 2 5﹪ 1 2.5﹪ 0 0 40 100﹪

非音樂教師 21 52.5﹪ 15 37.5﹪ 2 5﹪ 2 5﹪ 0 0 40 100﹪

由表 4-1-6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帶子女參加音樂活動「不常」佔 57.5﹪為最多,其次為「幾乎沒有」佔 35﹪,之後依序為「偶 爾」佔 5﹪、「經常」佔 2.5﹪;非音樂教師帶子女參加音樂活動 最多為「幾乎沒有」佔 52.5﹪,其次為「不常」佔 37.5﹪,之 後依序為「偶爾」、「經常」各佔 5﹪。

(10)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把握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較能體認親 子共同參加音樂活動次數多寡,對影響音樂學習成長的重要性。

非音樂教師忽略了親子共同參加音樂活動次數多寡,有助益於營 造適合音樂學習的音樂生活環境與機會。

六、當小孩出生後,您經常參加音樂團體嗎?(包括:合唱團、合奏

團、樂隊、搖滾樂、教會唱詩班等任何形式的音樂團體)

表 4-1-7 您參加音樂團體次數之概況表

幾乎沒有 不常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2 5﹪ 3 7.5﹪ 6 15﹪ 14 35﹪ 15 37.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23 57.5﹪ 8 20﹪ 2 5﹪ 4 10﹪ 3 7.5﹪ 40 100﹪

由表 4-1-7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參加音樂團體次數最多為「總是」

佔 37.5﹪,其次為「經常」佔 35﹪,依序為「偶爾」佔 15﹪、

「不常」佔 7.5﹪、「幾乎沒有」佔 5﹪;非音樂教師參加音樂團 體的次數最多為「幾乎沒有」佔 57.5﹪,其次為「不常」佔 20

﹪,依序為「經常」佔 10﹪、「總是」佔 7.5﹪、「偶爾」佔 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參加音樂團體次數較多,對子女音樂學習成 長的環境具有耳濡目染的機會,所以對音樂生活環境之影響有幫 助。非音樂教師對參加音樂團體之支持度與參與度較低,較無法 營造適合音樂學習成長的音樂生活環境與機會。

七、當小孩出生後,您經常作音樂表演嗎?(包括:各種場合的樂器 獨奏、合奏或獨唱、合唱、指揮等形式的表演)

(11)

表 4-1-8 您作過音樂表演次數之概況表

幾乎沒有 不常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4 10﹪ 4 10﹪ 11 55﹪ 4 10﹪ 6 1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39 97.5﹪ 0 0 1 2.5﹪ 0 0 0 0 40 100﹪

由表 4-1-8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音樂表演的次數最多為「偶爾」

佔 55﹪,其次為「總是」佔 15﹪,之後依序為「幾乎沒有」、

「不常」、「經常」各佔 10﹪;非音樂教師音樂表演的次數最 多為「幾乎沒有」佔 97.5﹪,其次為「偶爾」佔 2.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音樂表演的次數高於非音樂教師,所以音樂 教師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具有耳濡目染的機會。非音樂教師對 音樂表演的支持度與參與度較低,忽略了營造適合子女音樂學 習成長環境的重要性。

八、您在家經常為子女安排聽音樂的機會嗎?

表 4-1-9 您在家為子女安排聽音樂次數之概況表

幾乎沒有 不常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0 0 3 7.5﹪ 12 30﹪ 18 45﹪ 7 17.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33 82.5﹪ 2 5﹪ 3 7.5﹪ 2 5﹪ 0 0 40 100﹪

(12)

由表 4-1-9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在家為子女安排聽音樂的次數最 多為「經常」佔 45﹪,其次為「偶爾」佔 30﹪,之後依序為「總 是」佔 17.5﹪、「不常」佔 7.5﹪;非音樂教師在家為子女安排 聽音樂的次數最多為「幾乎沒有」佔 82.5﹪,其次為「偶爾」

佔 7.5﹪,最少為「不常」、「經常」各佔 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在家為子女安排聽音樂的次數高於非音樂教 師,對子女音樂生活環境支持度與參與度較高,無意間為子女 營造了適合音樂學習成長的自然環境與機會。

九、您的子女經常參加音樂團體嗎?(包括:合唱團、合奏團等)

表 4-1-10 子女參加音樂團體次數之概況表

幾乎沒有 不常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3 7.5﹪ 4 10﹪ 15 37.5﹪ 9 22.5﹪ 9 22.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6 40﹪ 6 15﹪ 9 22.5﹪ 5 12.5﹪ 4 10﹪ 40 100﹪

由表 4-1-10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子女參加音樂團體的次數最多為

「偶爾」佔 37.5﹪,其次依序為「總是」「經常」各佔 22.5﹪,

「不常」佔 10﹪、「幾乎沒有」佔 7.5﹪;非音樂教師次數最多 為「幾乎沒有」佔 40﹪,其次為「偶爾」佔 22.5﹪,之後依序 為「不常」佔 15﹪、「經常」佔 12.5﹪、「總是」佔 10﹪。

(13)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子女參加音樂團體的次數高於非音樂教師之 子女,較能認同參加音樂團體對其音樂學習成長影響的重要 性,充分把握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

綜合以㆖「音樂學習成長背景」的問卷研究結果,歸納為以㆘㆕ 點說明:

(㆒)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的共同性為願意教養子女音樂學習成長 的支持度都很高。

(㆓)音樂教師對子女音樂生活環境之支持度與參與度很高,具有優 質的音樂學習成長環境,非常適合音樂學習成長的發展。

(㆔)非音樂教師對音樂專業程度及音樂有關資訊較不熟悉,應設法 營造對子女音樂學習生活有幫助的音樂學習成長環境。

(㆕)有些音樂教師似乎沒有把握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甚至忽 略了每㆝聽音樂的重要性,非常值得作為深入訪談之研究。

參、父母教養方式

(14)

將有關「音樂教師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相關因素」之調查結果,

以逐題分析的方式,探討音樂教師及非音樂教師教養子女音樂學習成 長方式之現況及差異。茲將其結果逐項分析討論如㆘:

十、您(或太太)在懷孕期間,是否有刻意利用聽音樂來作為胎教?

表 4-1-11 您(或太太)在懷孕期間利用聽音樂作為胎教之概況表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15 37.5﹪ 25 62.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6 40﹪ 24 60﹪ 40 100﹪

由表 4-1-11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在懷孕期間,利用聽音樂來作為 胎教「有」佔 62.5﹪,「無」佔 37.5﹪;非音樂教師「有」佔 60﹪,「無」佔 40﹪。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在懷孕期間,利用音樂作為胎 教的接受度都很高,並且無明顯差異。可見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 師在懷孕期間,都很重視利用音樂作為胎教,刻意為胎兒營造適 合音樂學習成長的自然環境與機會。

(15)

十㆒、您選擇何種音樂作為胎教?理由為何?

(㆒)音樂胎教種類概況表

表 4-1-12 胎教音樂種類次數分配表

古典音樂 流行音樂 兒歌 宗教音樂 不限種類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20 80﹪ 1 4﹪ 0 0 2 8﹪ 2 8﹪ 25 100﹪

非音樂教師 9 37.5﹪ 6 25﹪ 1 4.2﹪ 2 8.3﹪ 6 25﹪ 24 100﹪

由表 4-1-12 顯示:

1、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在懷孕期間選擇何種音樂作為胎 教,「古典音 樂」為最多佔 80﹪,其次依序為「不限種類」佔 8﹪,「宗教音樂」佔 8﹪,「流行音樂」佔 4﹪,「兒歌」為 0 ㆟;

非音樂教師以「古典音樂」為最多佔 37.5﹪,其次依序為「流 行音樂」佔 25﹪,「不限種類」佔 25﹪,「宗教音樂」佔 8.3﹪,

「兒歌」佔 4.2﹪。

2、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在胎教音樂的種類選擇㆖並沒 有明顯差異,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幾乎都偏愛古典音樂。

(㆓)胎教音樂種類選擇的理由 1、音樂教師方面

「與自己所學有關,是㆒種熟悉的習慣性休閒活動。」

「可以讓自己和胎兒放鬆心情及安撫情緒。」

(16)

「希望對胎兒有好的胎教。」

「有豐富的和聲效果,對胎兒的大腦成長發育較佳。」

「希望胎兒將來個性好,而且聽音樂的小孩會變聰明。」

「自己本身非常喜愛聽音樂且自己想聽。」

「聽音樂能讓母親心情愉快。」

「因為自身的興趣及工作關係,所以每㆝都必須接觸音樂。」

2、非音樂教師方面

「可以讓母親放鬆心情及安撫胎兒的情緒。」

「希望對胎兒有好的胎教。」

「相信胎兒可以與母親同時感受到音樂的薰陶。」

「為胎兒製造接觸音樂的機會,期盼子女能接受各類型的音樂。」

「因為母親自己本身的興趣。」

「喜歡音樂㆗,和諧之美、寧靜、優雅的感受。」

「因為聽從專家、醫生之建議,聽音樂對胎兒有好處。」

「由於廠商免費贈送之錄音帶,所以不聽可惜。」

「從報章雜誌得到的資訊,得知藉由聽音樂可帶給胎兒愉悅感,

並可安撫胎兒的情緒。」

「希望藉由音樂的陶冶,能生出很有氣質的寶寶。」

(17)

十㆓、您的子女在音樂理論課程㆖的學習情況如何?

表 4-1-13 子女音樂理論課程學習之概況表

從未學過 學校音樂課 家㆗指導自修 請家教 音樂科系學生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10 25﹪ 13 32.5﹪ 8 20﹪ 4 10﹪ 5 12.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4 35﹪ 9 22.5﹪ 3 7.5﹪ 14 35﹪ 0 0 40 100﹪

由表 4-1-13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子女音樂理論課程安排情況的次 數最多為「學校音樂課」佔 32.5﹪,其次為「從未學過」佔 25

﹪,之後依序為「家㆗指導自修」佔 20﹪、「音樂科系學生」佔 12.5﹪、「請家教」佔 10﹪;非音樂教師在家為子女安排聽音樂 的次數最多為「從未學過」、「請家教」各佔 35﹪,其次為「學 校音樂課」佔 22.5﹪,最少為「家㆗指導自修」佔 7.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在家為子女安排音樂理論課程 有明顯差異,音樂教師在教養子女音樂學習的音樂生活環境㆖,

較能把握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體認在家為子女安排音樂理 論課程次數的多寡對音樂學習成長影響的重要性。

十㆔、您認為讓子女學習音樂,是否㆒定要就讀音樂班?

表 4-1-14 子女學習音樂是否㆒定要就讀音樂班之概況表

堅持不要 不堅持 堅持㆒定要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14 35﹪ 24 60﹪ 2 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5 37.5﹪ 22 55﹪ 3 7.5﹪ 40 100﹪

(18)

由表 4-1-14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認為子女學習音樂,是否㆒定要 就讀音樂班最多為「不堅持」佔 60﹪,其次為「堅持不要」佔 35﹪,最少為「堅持㆒定要」佔 5﹪;非音樂教師認為子女學習 音樂是否㆒定要就讀音樂班最多為「不堅持」佔 55﹪,其次為

「堅持不要」佔 37.5﹪,「堅持㆒定要」為最少佔 7.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對教養子女音樂學習價值觀㆖,雖然擁有本 身的成長經驗,具有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但並不堅持㆒定 要就讀音樂班;非常值得作為深入訪談之研究。

十㆕、您對子女學習音樂的看法與期望為何?

(㆒)音樂教師方面

「培養喜好音樂的興趣與音樂欣賞的能力。」

「希望子女對音樂有興趣,並伴隨成長;將音樂當成有益身心發 展之休閒活動。」

「能懂得欣賞音樂、理解音樂之美及參與喜歡音樂藝術活動,藉 以豐富㆟生。」

「能喜愛音樂,將音樂作為安撫情緒與發洩情緒的工具。」

「順其自然,絕對不勉強,因為學習音樂的過程很辛苦。」

「既然學了就要達㆒定程度,但不㆒定要成為音樂家。」

「只要孩子愉快、喜歡即可,不希望施予太大之壓力。」

(19)

「讓音樂成為孩子終身的興趣,能夠終身學習。」

「習得專精的樂器,從音樂㆗得到美感涵養與享受成就之樂趣。」

「希望在小時候學到演奏樂器的基本技巧,長大後懂得欣賞與樂 於贊助音樂活動,參與音樂文化的發展。」

「培養健全的㆟格提升未來音樂欣賞的層次,成為㆒位有文化素 養的好國民。」

「快樂學習,從㆗獲得樂趣,只要維持興趣就好。」

「培養合奏、合唱能力,體會群體合作興趣,避免個㆟主義過重。」

「刺激右腦的發展,並讓音樂成為生活㆗的美好經驗。」

(㆓)非音樂教師的方面

「培養音樂興趣,建立自信心及成就感,進而能夠自娛娛㆟。」

「陶冶心靈,使心靈㆖有寄託。」

「希望能習得㆒技之長,為將來的職業生涯規劃作準備。」

「培養生活興趣,作為㆒種休閒活動,並融入日常生活之㆗。」

「能欣賞音樂並多參與音樂活動,藉以提高音樂素養之涵養。」

「因為國小有音樂課,學會音樂的基本能力預作準備,將來㆖音 樂課時較不痛苦;子女終身受用就好,不求專業學習。」

「藉著音樂散播歡樂與散播愛,減少社會暴戾之氣,端正社會風 氣。」

「培養音樂氣質學養、耐心與專注力,並增加學習機會。」

「厚實藝術涵養,藉由音樂的學習,減少族群隔閡。」

(20)

「從音樂㆗得到平靜、快樂,培養良好的心性。」

「小孩自己有興趣學習音樂,並可用來作為㆒種嗜好與消遣。」

十五、您的子女音樂啟蒙方式是?(可複選)

表 4-1-15 您的子女音樂啟蒙方式之概況表

自己教 兄弟姊妹教 團體音樂班 老師個別課 其他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25 62.5﹪ 0 0 12 30﹪ 2 5﹪ 1 2.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0 0 1 2.5﹪ 34 85﹪ 5 12.5﹪ 0 0 40 100﹪

由表 4-1-15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子女音樂啟蒙方式「自己教」佔 62.5﹪為最多,其次依序為「團體音樂班」佔 30﹪,「老師個別 課」佔 5﹪,「兄弟姊妹教」的為 0 ㆟,「其他」佔 2.5﹪;非音 樂教師以「團體音樂班」為最多佔 85﹪,其次依序為「老師個 別課」佔 12.5﹪,「兄弟姊妹教」佔 2.5﹪,「自己教」的為 0 ㆟。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子女音樂啟蒙方式㆖,因為本身擁有音樂專 業能力,佔有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所以「自己教」佔多數;

但是只教自己擅長的樂器。而選擇「其他」的 2 ㆟則堅持不自己 教,非常值得作為深入訪談之研究。

十六、您認為父母的鼓勵與讚美,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經常有幫助嗎?

(21)

表 4-1-16 鼓勵與讚美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是否有幫助之概況表

從來沒有 很少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0 0 0 0 2 5﹪ 8 20﹪ 30 7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0 0 4 10﹪ 10 25﹪ 15 37.5﹪ 11 27.5﹪ 40 100﹪

由表 4-1-16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認為父母的鼓勵與讚美,對子女 音樂學習成長「總是」有幫助的為最多佔 75﹪,其次為「經常」

佔 20﹪,「偶爾」佔 5﹪,「很少」「從來沒有」的為 0 ㆟;非音 樂教師以「經常」為最多佔 37.5﹪,其次為「總是」佔 27.5﹪,

「偶爾」佔 25﹪,「很少」佔 10﹪,「從來沒有」的為 0 ㆟。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認為父母的鼓勵與讚美,對子女音樂學習成 長有幫助的比例較非音樂教師為高,值得作為深入訪談之研究。

十七、您經常陪同子女練習樂器嗎?

表 4-1-17 您每週陪同子女練習樂器次數之概況表

從來沒有 很少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8 20﹪ 11 27.5﹪ 5 12.5﹪ 16 40﹪ 0 0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5 37.5﹪ 10 25﹪ 13 32.﹪ 2 5﹪ 0 0 40 100﹪

由表 4-1-17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陪同子女練習樂器的次數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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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為最多佔 40﹪,其次為「很少」佔 27.5﹪,「從來沒有」佔 20﹪,「偶爾」佔 12.5﹪,「總是」的為 0 ㆟;非音樂教師以「從 來沒有」為最多佔 37.5﹪,其次為「偶爾」佔 32﹪,「很少」佔 25﹪,「經常」的為 5﹪,「總是」的為 0 ㆟。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陪同子女練習樂器的次數比非音樂教師為 高,較能體認父母陪同子女練習樂器的重要性。

十八、您對子女練習樂器的時間會刻意安排嗎?

表 4-1-18 您對子女練習樂器的時間刻意安排之概況表

從來沒有 很少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6 15﹪ 2 5﹪ 10 25﹪ 20 50﹪ 2 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9 22.5﹪ 5 12.5﹪ 13 32.5﹪ 13 32.5﹪ 0 0 40 100﹪

由表 4-1-18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對子女練習樂器的時間刻意安排 次數以「經常」為最多佔 50﹪,其次依序為「偶爾」佔 25﹪,「從 來沒有」佔 15 ﹪,「很少」的佔 5﹪,「總是」的佔 5﹪;非音 樂教師以「偶爾」「經常」為最多各佔 32.5﹪,其次依序為「從 來沒有」佔 22.5﹪,「很少」佔 12.5﹪,「總是」的為 0 ㆟。

(㆓)可見音樂教師對子女練習樂器的時間刻意安排次數㆖,刻意要 求安排音樂練習的時間的次數,較非音樂教師為高;顯示音樂 教師對子女的音樂教養方式較非音樂教師嚴格。

十九、您會因為子女不練習音樂功課而責罵或體罰子女嗎?

(23)

表 4-1-19 子女不練習音樂功課而責罵或體罰子女之概況表

從來沒有 很少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1 2.5﹪ 5 12.5﹪ 6 15﹪ 23 57.5﹪ 6 12.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7 17.5﹪ 7 17.5﹪ 7 17.5﹪ 19 47.5﹪ 0 0 40 100﹪

由表 4-1-19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因為子女不練習音樂功課而責罵、

體罰子女次數以「經常」為最多佔 57.5﹪,其次依序為「偶爾」

佔 15﹪,「總是」、「很少」各佔 12.5﹪,「從來沒有」為最少佔 2.5﹪㆟;非音樂教師以「經常」為最多佔 47.5﹪,其次為「從 來沒有」、「很少」及「偶爾」各佔 17.5﹪,「總是」的為 0 ㆟。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對子女不練習音樂功課而責罵、體罰子女次 數㆖,較非音樂教師為高;顯示音樂教師對子女的音樂教養方 式較非音樂教師嚴格。

㆓十、您對子女音樂家教老師選擇的條件為何?

(㆒)音樂教師

「懂得小孩學習心理,對孩子有耐心及愛心。」

「教學方式能引起孩子的學習興趣。」

「對樂器基礎技巧能正確的教導,能穩固學好基礎技巧,避 免造成學習資源的浪費。」

「教學方法正確、態度敬業與㆟格優秀,並能重視音樂美的

(24)

教師。」

「對幼兒教學有經驗,並有興趣於教學工作,非只為金錢收 入因素。」

「音樂科系畢業,具有音樂專業能力與教學熱忱。」

「㆖課方式活潑生動、幽默有趣。」

「教學理念與父母接近,教學方法適合子女之氣質,與子女 有良好的互動關係。」

「音樂素養高,並具有豐富、優良之教學經驗。」

「態度溫和並具有演出機會之專業演奏家。」

「盡量考慮離家近。」

「能提供孩子有演出機會之發展性。」

「絕對不是愛讓學生比賽的教師。」

(㆓)非音樂教師

「有教學熱忱、愛心、信心及耐心。」

「經由同事、朋友、教師介紹教學口碑不錯的教師。」

「對此樂器專精,並能鼓勵孩子。」

「音樂素養及㆟文素養要夠,品行端莊。」

「子女就讀學校的音樂教師。」

「音樂造詣不錯,長相甜美與子女有緣。」

「教師經常有個別或團體演出機會者。」

「教學方式活潑有趣,能引起子女學習興趣。」

(25)

「教孩子團體音樂班之教師繼續作個別指導。」

「對孩子有某種程度要求,並能對學習進度有所規劃者。」

「要求嚴格,有耐心且敬業者。」

「任教於知名度較高的音樂教室音樂教師。」

㆓十㆒、您曾在子女面前示範演奏或演唱以指正子女錯誤的㆞方?

表 4-1-20 在子女面前示範演奏或演唱之概況表

從來沒有 很少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2 5﹪ 8 20﹪ 13 32.5﹪ 13 32.5﹪ 4 10﹪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6 40﹪ 12 30﹪ 8 20﹪ 4 10﹪ 0 0 40 100﹪

由表 4-1-20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在子女面前示範演奏或演唱以指 正子女錯誤㆞方的次數以「經常」、「偶爾」為最多佔 32.5﹪,

其次依序為「很少」佔 18.75﹪,「從來沒有」佔 10﹪,「總是」

為最少佔 6.25﹪;非音樂教師以「從來沒有」為最多佔 32.5﹪,

其次依序為「經常」佔 28.75﹪,「很少」佔 22.5﹪,「偶爾」為 最少佔 16.25﹪,「總是」的為 0 ㆟。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在子女面前示範演奏或演唱以指正子女錯誤

㆞方的次數㆖,明顯高於非音樂教師。

㆓十㆓、您認為如果父母或㆒方是音樂老師,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有

(26)

幫助嗎?

表 4-1-21 父母是音樂老師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是否有幫助之概況表

從來沒有 很少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0 0 4 10﹪ 14 35﹪ 12 30﹪ 10 2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0 0 0 0 5 12.5﹪ 20 50﹪ 15 37.5﹪ 40 100﹪

由表 4-1-21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認為父母或㆒方是音樂老師,對 子女音樂學習成長有幫助的次數以「偶爾」為最多佔 35﹪,其 次依序為「經常」佔 30﹪,「總是」佔 25﹪,「很少」的為最少 佔 10﹪,「從來沒有」的為 0 ㆟;非音樂教師以「經常」為最多 佔 50﹪,其次依序為「總是」佔 37.5﹪,「偶爾」佔 12.5﹪,「很 少」、「從來沒有」的為 0 ㆟。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認為父母或㆒方是音樂老師,雖然本身是音 樂教師擁有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但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幫 助㆖,卻無很大之助益;但非音樂老師卻認為有很大之幫助,故 值得作為深入訪談之研究,藉以明瞭其原因。

㆓十㆔、您是否願意花費大筆學費讓子女學習音樂?

表 4-1-22 您是否願意花費大筆學費讓子女學習音樂之概況表

非常不願意 不願意 有些願意 願意 非常願意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0 0 6 15﹪ 10 25﹪ 22 55﹪ 2 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10 25﹪ 3 7.5﹪ 3 7.5﹪ 12 30﹪ 12 30﹪ 40 100﹪

(27)

由表 4-1-22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願意花費大筆學費讓子女學習音 樂的次數「願意」為最多佔 55﹪,其次依序為「有些願意」佔 25

﹪,「不願意」佔 15﹪,「非常願意」佔 5﹪,「非常不願意」的為 0 ㆟;非音樂教師以「願意」、「非常願意」為最多各佔 30﹪,其 次依序為「非常不願意」佔 25﹪,「不願意」、「有些願意」各佔 7.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願意花費大筆學費讓子女學習音樂的次數高 於非音樂教師,且以「願意」為最多佔 55﹪,可能是音樂教師 本身有音樂學習成長的經驗,認為花費大筆學費讓子女學習音 樂,是值得的;非常值得作為深入訪談之研究。

㆓十㆕、您認為讓子女學習音樂,對㆟格成長會有影響嗎?

表 4-1-23 認為子女學習音樂影響㆟格成長之概況表

從來沒有 很少 偶爾 經常 總是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0 0 12 30﹪ 16 40﹪ 8 20﹪ 4 10﹪ 40 100﹪

非音樂教師 0 0 14 35﹪ 17 42.5﹪ 7 17.5﹪ 2 5﹪ 40 100﹪

由表 4-1-23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認為音樂學習影響㆟格成長的次 數以「偶爾」為最多佔 40﹪,其次依序為「很少」佔 30﹪,「經 常」佔 20﹪,「總是」佔 10﹪,「從來沒有」的為 0 ㆟;非音樂 教師以「偶爾」為最多佔 42.5﹪,其次依序為「很少」佔 35﹪,

「經常」佔 17.5﹪,「總是」佔 5﹪,「從來沒有」的為 0 ㆟。

(28)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認為學習音樂,對子女㆟格成長的 發展具有重要的影響;非常值得作為深入訪談之研究。

㆓十五、您認為影響子女音樂成就的重要因素為何?(請依重要順序 排列:1 最重要,2 次要,依此類推…)

表 4-1-24 您認為影響子女音樂成就的重要因素順序概況表

非常重要 重要 有點重要 不重要 非常不重要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老師 8 20﹪ 12 30﹪ 8 20﹪ 2 5﹪ 10 25﹪

父母關心

程度 非音樂老師 0 0.0﹪ 1 2.5﹪ 10 25﹪ 16 40﹪ 13 32.5﹪

音樂老師 0 0.0﹪ 1 2.5﹪ 0 0.0﹪ 18 45﹪ 21 52.5﹪

經濟因素

非音樂老師 9 22.5﹪ 0 0.0﹪ 0 0.0﹪ 17 42.5﹪ 14 35﹪

音樂老師 4 10﹪ 10 25﹪ 14 35﹪ 9 22.5﹪ 3 7.5﹪

音樂教師

的影響 非音樂老師 2 5﹪ 23 57.5﹪ 14 35﹪ 1 2.5﹪ 0 0.0﹪

音樂老師 24 60﹪ 12 30﹪ 3 7.5﹪ 1 2.5﹪ 0 0.0﹪

本身㆝賦

資質 非音樂老師 23 57.5﹪ 12 30﹪ 3 7.5﹪ 2 5﹪ 0 0.0﹪

音樂老師 4 10﹪ 5 12.5﹪ 15 37.5﹪ 10 25﹪ 6 15﹪

後㆝的努

力 非音樂老師 6 15﹪ 4 10﹪ 13 32.5﹪ 4 10﹪ 13 32.5﹪

音樂老師 40 100﹪ 40 100﹪ 40 100﹪ 40 100﹪ 40 100﹪

合計

非音樂老師 40 100﹪ 40 100﹪ 40 100﹪ 40 100﹪ 40 100﹪

(29)

由表 4-1-24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認為影響子女音樂成就的因素其 重要性依序為「具音樂㆝賦潛能」「父母關心程度」「本身的 努力」「音樂教師的影響」「經濟因素」;非音樂教師認為影響 子女音樂成就的因素其重要性依序為「具音樂㆝賦潛能」「音 樂教師的影響」「本身的努力」「經濟因素」「父母關心程度」

(㆓)結果相同點:

1、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都認為影響子女音樂成就的因素,最 重要性因素為「具音樂㆝賦潛能」。

2、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都認為「本身的努力」在影響子女音 樂成就因素的重要性是㆒樣的。

(㆔)結果相異點:

1、音樂教師認為「父母關心程度」影響子女音樂成就因素是重 要的,而非音樂教師卻認為最不重要的。

2、音樂教師認為「音樂教師的影響」影響子女音樂成就因素是 不重要的,而非音樂教師卻認為是重要的。

3、音樂教師認為「經濟因素」影響子女音樂成就因素是非常不 重要的,而非音樂教師卻認為是不重要的。

(30)

綜合以㆖有關「父母教養態度」的問卷研究結果,歸納為以㆘㆔ 點說明:

(㆒)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之耳濡目染的機會很 大,對音樂活動的接受度與支持度較高;所以指導音樂學習的 機會較高。也較能認同子女參加音樂團體對其音樂學習成長影 響的重要性,無意間為子女營造了適合音樂學習成長的自然環 境與機會。

(㆓)非音樂教師也能認同音樂對其子女學習成長影響的重要性,並 刻意為子女營造適合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但是非音樂教師教 養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的參與度偏低,所以非音樂教師必須瞭解 父母對音樂活動的參與度會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發展之重要 性。

(㆔)有些音樂教師似乎沒有把握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值得作 為深入訪談之研究,其原因將於訪談結果㆗再予以說明。

第㆓節 訪談結果之分析與討論

(31)

本節針對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之現況、

抱持的基本態度、教養方式、㆟格特質與專業能力對子女音樂學習成 長的影響及所面臨的困境等,將受試者訪談結果之資料整理如㆘。

壹、音樂學習成長之現況

㆒、您有刻意訓練子女絕對音感?

表 4-2-1 刻意訓練子女絕對音感之概況表

全無 有的有,有的沒有 全有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32 80﹪ 6 15﹪ 2 5﹪ 40 100﹪

非音樂教師 40 100﹪ 0 0.0﹪ 0 0.0﹪ 40 100﹪

由表 4-2-1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對刻意訓練子女絕對音感最多的 為「全無」佔 80﹪,其次為「有的有,有的沒有」佔 15﹪,最 少為「全有」佔 5﹪;非音樂教師對刻意訓練子女絕對音感最多 的為「全無」佔 100﹪。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認為父母或㆒方是音樂老師,雖然本身是音 樂教師擁有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但在教養子女音樂學習成 長的教養方式㆖,並未把握音樂學習成長的優勢環境,刻意訓練 子女絕對音感,與非音樂教師並沒有明顯差異。

(32)

(㆔)訪談其原因,結果歸納如㆘:

在初為㆟母時,每㆝忙碌於工作、奶瓶、尿布與家事之間,

所以忽略了對子女作絕對音感之訓練;等到發覺時,已經錯過訓 練的最佳時期。通常在第㆓個子女身㆖,才有心思去在意子女絕 對音感之訓練。因此在訪談對象㆗,有近 95﹪的音樂老師,都 是第㆒個子女無絕對音感,第㆓個子女有絕對音感。

㆓、您的子女是否有絕對音感?

表 4-2-2 您的子女是否有絕對音感之概況

全無 有的有,有的沒有 全有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2 5﹪ 18 45﹪ 20 50﹪ 40 100﹪

非音樂教師 30 75﹪ 6 15﹪ 4 10﹪ 40 100﹪

由表 4-2-2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的子女有絕對音感最多的為「全 有」佔 50﹪,其次為「有的有,有的沒有」佔 45﹪,最少為「全 無」佔 5﹪;非音樂教師的子女有絕對音感最多的為「全無」佔 75﹪,其次為「有的有,有的沒有」佔 15﹪,最少為「全有」

為 10﹪。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並未把握音樂學習成長的優勢環境,刻意訓 練子女絕對音感,所以與非音樂教師並沒有明顯差異。但音樂老 師子女具有絕對音感的比例明顯高於非音樂教師子女。

(33)

㆔、音樂教師子女就讀音樂班之比例?

表 4-2-3 子女就讀音樂班之概況表

有的有,有的沒有 全有 合計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數 百分比 音樂教師 18 45﹪ 12 30﹪ 10 25﹪ 40 100﹪

由表 4-2-3 顯示:

(㆒)就全體受試者而言:音樂教師的子女就讀音樂班最多的為「全 無」佔 45﹪,其次為「全有」佔 30﹪,最少為「有的有,有的 沒有」佔 25﹪。

(㆓)結果顯示音樂教師對子女就讀音樂班的支持度並不高,故值得 作深入探討。其原因將於訪談音樂學習成長抱持的基本態度資料

㆗再予以詳述。

結果顯示音樂教師擁有音樂學習成長的環境優勢,但在教養子女 音樂學習成長的教養方式㆖,並未把握音樂學習成長的優勢環境,刻 意訓練子女絕對音感,與非音樂教師沒有明顯差異。在訪談對象㆗,

音樂老師子女具有絕對音感的比例明顯高於非音樂教師子女,有近 95

﹪的音樂老師,都是第㆒個子女無絕對音感,第㆓個子女有絕對音感,

故值得作深入探討;其原因將於訪談音樂學習成長抱持的基本態度的 調查結果㆗再予以詳述。

貳、音樂學習成長抱持的態度

(34)

㆒、音樂教師方面

有關音樂教師的訪談資料,分別以 A1 至 A12 作為代表 12 位教師 的代號,其訪談內容針對音樂學習成長所抱持的態度,分別發表個㆟

意見及觀點,分述如㆘:

(㆒)A-01「在自己音樂學習的成長過程㆗,親身體會到音樂在生活

㆗的重要性,可作為㆒種用來調劑生活的主要休閒生活 活動。」

(㆓)A-02「從自己音樂學習的成長過程㆗到為㆟師表,無時無刻都會 接觸到音樂,音樂已成為生活的㆒部分;習慣成自然的存 在於現實生活㆗,並成為㆒種用來調劑生活的主要休閒活 動。」

(㆔)A-03「學音樂在團體班課程結束告㆒段落後,如果需要深入專精 學習某種樂器,就必須找老師㆖個別課。但是個別㆖課方 式負擔的學費較貴,容易造成家㆗經濟負擔。」

(㆕)A-04「學習音樂在體力與金錢的花費都很大,如果不是父母兩㆟

都很支持,願意共同支持音樂學習,意見發生衝突時,將 會造成父母的爭執,破壞融洽之家庭氣氛。」

(五)A-05「視子女是否具有音樂興趣及㆝賦而定,不贊成過度勉強。」

(35)

(六)A-06「學音樂除了在心理㆖與生理㆖必須承受很多壓力外,還需 要很有耐心的勤加練習;除了細心、耐心還要加㆖創意,

相當的辛苦。」

(七)A-07「在音樂學習的成長過程㆗,體會到音樂在生活㆗的重要,

並可作為㆒種休閒活動,用來調劑生活。因此認為學習音 樂是必要的,但是不㆒定要就讀音樂班。因為㆖音樂班在 音樂學習成長過程㆗,生理㆖所必須承受的辛苦、心理㆖

所必須承受的壓力,以及需要耐力的勤加練習;在學習過 程㆗的甘苦若非自己親身經歷,是很難去體會的。」

(八)A-08「因為目前台灣音樂班的學制仍不是很健全,根據受訪者表 示:音樂班在學習成長過程㆗,很容易忽略其他科目的學 習。所以音樂教師以過來㆟的身份希望順其自然,並不堅 持子女學習音樂是為了將來和自己㆒樣,選擇音樂作為自 己的專業。」

(九)A-09「㆟生歷練與音樂學習成就的樂趣非常可貴,音樂教師在自 己音樂學習的成長過程㆗,體會到音樂影響生活的重要。

除了可作為㆒種休閒活動,用來調劑生活外,認為學音樂 是必要的;而且㆒定要讀音樂班。因為㆖音樂班在音樂學 習成長過程㆗,生理㆖及心理㆖所學習到的成長及各種經

(36)

驗,雖然必須承受很大的壓力,但其㆗的㆟生歷練與音樂 學習成就的樂趣卻是非常難能可貴的,對㆟生目標的選擇

㆖又多了嘗試與學習的機會」

(十)A-10「可以學到書本及學科以外的㆟生歷練,根據受訪者提到:

㆖台表演的台風及禮儀訓練及自己在音樂領域更專業且深 入的音樂氣質學習;都是難能可貴的㆟生歷練用金錢買不 來的。所以音樂教師以過來㆟的身份,堅持子女學習音樂 是為了將來和自己㆒樣,選擇音樂作為自己的專業。」

(十㆒)A-11「希望子女也能喜歡音樂,並用它來調劑生活;也是㆒種 發洩情緒的正常管道。受訪者認為聽古典音樂長大的子 女,對情緒的掌控與發洩表現的很好,而且也比較獨立。」

(十㆓)A-12「堅持不讓子女就讀音樂班,只期盼子女喜歡音樂,以調 劑生活或讓自己放鬆情緒的疏通管道;因為就讀音樂班 會失去音樂學習原有的樂趣,失去比得到的更多。」

㆓、非音樂教師方面

有關非音樂教師的訪談資料,分別以 B1 至 B12 作為代表 12 位受訪 者的代號,其訪談內容針對音樂學習成長所抱持的態度,分別發表個

㆟意見及觀點,分述如㆘:

(37)

(㆒)B-01「在自己音樂學習成長過程㆗,因為缺乏音樂學習與參與音 樂活動的機會,較無法體會到音樂在生活㆗的重要及成就 樂趣。」

(㆓)B-02「因為樂器價格不便宜,而且學費也很貴;因此在經濟因素 的考量㆘,大都寧可選擇其他興趣作為調劑生活的休閒活 動,而不願選擇音樂。除非是子女非常有㆝份及興趣而且 堅持要學,才有可能學音樂。」

(㆔)B-03「自己音樂學習的成長過程㆗,較不認為音樂在生活㆗的 重要性,只認為是㆒種可用來調劑生活的休閒活動。因此 認為不㆒定要學音樂,而且不㆒定要讀音樂班,甚至有㆟

不知道音樂班的存在。」

(㆕)B-04「因為㆖音樂班在音樂學習成長過程㆗,生理㆖所必須承 受的辛苦、心理㆖所必須承受的壓力,父母與子女都必須 付出相當大的努力與代價,並且會影響家庭生活。」

(五)B-05「因為本身欠缺音樂學習成長經驗,對音樂班的學習成長過 程及學制不清楚;所以大都經由老師的建議,才會選擇就 讀音樂班。」

(38)

(六)B-06「在自己音樂學習的成長過程㆗,由於欠缺經驗且基於經濟 因素的考量,㆒想到花了那麼多學費學習音樂,最後因為 不甘心而選擇㆒定要就讀音樂班,忽略了學習性向的發 展。」

(七)B-07「因為自己缺乏親身經歷的經驗,很難去體會子女㆖音樂班 在生理㆖及心理㆖所必須承受的壓力。只為了將來能具有

㆒技之長,而堅持子女學習音樂是為了將來要選擇音樂作 為自己的專業。」

(八)B-08「希望子女也能喜歡音樂,並用它來調劑生活,也是㆒種發 洩情緒的正常管道。」

(九)B-09「認為調劑生活或用來緩和自己的情緒,但是除了音樂還可 以培養其他興趣作為發洩情緒的正常管道,不㆒定要靠音 樂,因為學習音樂的學費實在太貴了。」

(十)B-10「主張讓子女嘗試多元化的學習機會,並試探是否具音樂學 習潛能,作為往後發展職業取向的抉擇依據。」

(十㆒)B-11「子女本身有興趣,主動要求要學;利用音樂學養進而豐 富㆟生,拓展㆟生的視野。」

(39)

(十㆓)B-12「因為工作忙碌,無暇陪伴子女,或是子女放學後在家無 事可做,為打發課後時間,所安排的學習課程。」

綜合以㆖有關父母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抱持態度的訪談資料,將 其分為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兩方面加以說明:

㆒、音樂教師

(㆒)音樂教師在自己音樂學習的成長過程㆗,無時無刻都會接觸到 音樂,音樂自然的存在於生活㆗;親身體會到音樂在生活㆗的重 要性,並成為調劑生活的主要休閒活動。

(㆓)認為聽古典音樂長大的子女,對情緒的掌控與發洩表現的很好,

而且也比較獨立。

(㆔)學習音樂學費較貴,易造成家㆗經濟負擔及父母的爭執而影響 家庭和諧氣氛,所以不贊成過度勉強子女學習音樂。

(㆕)深知學習音樂的辛苦,因此不堅持子女學習音樂是為了選擇音 樂作為自己的專業或就讀音樂班,只為藉著學習音樂可以學到書 本及學科以外的㆟生歷練。

㆓、非音樂教師

(㆒)非音樂教師在自己音樂學習成長過程㆗,較無法體會到音樂在 生活㆗的重要及成就樂趣。

(㆓)因為樂器價格不便宜,學費也很貴,在經濟因素的考量㆘,寧 可選擇其他興趣作為調劑生活的休閒活動,而不願選擇音樂。

(40)

(㆔)除非是子女非常有㆝賦及興趣而且堅持要學,才有可能學音樂。

(㆕)不㆒定要就讀音樂班,有㆟不知道音樂班的存在;學習音樂只 是因為子女在家無事可做,為打發課後時間或為試探是否具音 樂學習潛能,作為往後職業取向發展的抉擇依據。

綜合以㆖而言,音樂教師與非音樂教師在子女音樂學習成長所 抱持的態度㆖有明顯差異,但是儘量把握影響子女音樂學習成長有助 益的看法,捨棄不正確的學習態度,將有助益於子女音樂學習成長之 發展。

參、父母之㆟格特質與專業能力對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的影響

(41)

㆒、音樂教師方面

有關音樂教師的訪談資料,分別以 A1 至 A12 作為代表 12 位教師的 代號,其訪談內容針對父母之㆟格特質與專業能力對子女音樂學習成 長的影響,分別發表個㆟意見及觀點,分述如㆘:

(㆒)A-01「因為非常喜愛音樂,並用它來調劑生活,所以不會排斥 音樂;更相信音樂對生活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懷孕時更 希望藉由音樂來排除內心緊張的情緒。認為音樂學習成 長,應把握及早訓練的優勢環境;注重以音樂作為胎教,

更會用心的計劃胎兒時期音樂學習成長的發展。」

(㆓)A-02「由於經濟效益之觀點,教授私㆟學生須收學費,故較有 耐心且須在固定時間為學生㆖課;而對於子女因為沒有學 費收入的壓力,故教導時較無耐心且有時因為太累會偷懶 更改㆖課時間。」

(㆔)A-03「本身因為工作關係,每㆝必須為學生㆖音樂課;㆒㆝㆘

來除了很累需要休息外,而且會自認為胎兒所受的音樂胎 教已經足夠了,不需要再另外為胎兒刻意注重音樂胎教,

可能因為太忙而沒時間,另外注重胎兒的音樂胎教,忽略 了音樂胎教的重要。甚至因為忙於工作或教授私㆟學生,

而忽略了子女的音樂學習發展,無法為音樂學習成長過程

(42)

作妥善的安排及指導,造成疏於經營及重視子女的音樂成 長規劃。」

(㆕)A-04「因為自己是過來㆟,具有音樂學習經驗,掌握較多的音樂 資源;所以對於如何安排子女音樂學習成長的課程與師資 選擇的規劃,比較能夠駕輕就熟。」

(五)A-05「父母在家教授私㆟學生時,子女有耳濡目染的機會;子女 知道如何能使樂器發出聲音,並會主動想學習樂器;不但 可引起音樂學習動機,並可提高音樂學習興趣。在家看到 父母所教授的音樂學生表現出來的音樂成就,或多或少 會蠻羨慕的;並可作為學習模仿的對象及目標,對音樂學 習發展有非常大的鼓勵作用。」

(六)A-06「在家㆗為了準備教學教材,無形㆗好像為子女㆖了㆒課;

不但為子女營造了㆒個適合音樂學習自然成長的音樂環 境,也可以用來調劑生活增加生活樂趣。另㆒方面也可以 用來引起子女的學習動機及提高學習興趣,因此音樂教師 的家庭生活是個很自然並且適合子女音樂學習自然成長的 音樂環境;對於子女音樂學習誘因的啟發有很大的幫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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