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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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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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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吳勝儒 博士

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研究

研究生:林子郁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0 九 年 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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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研究

研究生:林子郁 撰 指導教授:吳勝儒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0 九 年 五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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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誌

終於完成了,此刻心中滿滿的感謝。感謝辛苦的指導教授吳勝儒老師,從 題目擬定到完成論文,過程中的提點及引領,使我能掌握研究方向,讓論文得 以順利完成。感謝口試委員張勝成教授和王明泉教授,給予許多寶貴的建議,

提供許多思考的面向,使我的論文內容更加完善。

謝謝願意接受訪談的夥伴們,因為你們的分享,使我的研究能順利完成。

感謝曾經及現在同事,沈組長、玫琤、身怡學姐、和萱、安瑀、小葵、聖詠和 阿賢,提供撰寫建議及訪談協助。謝謝我的好朋友,婉婷、盈妏、彥伶和盈 伶,在念研究所這段期間,給我滿滿的鼓勵與支持,尤其是盈伶,陪我一起走 過在台東的生活,以及研究過程中緊張、焦慮的日子。

謝謝暑特碩的同學們,很開心能和大家共度這段充實的學習生涯,尤其是 室友雅茹、詩婷、泱璇、凡珊,在大家相互扶持與鼓勵之下,拖延了半年多的 時間,也終於完成我的學業。

最後,謝謝我的家人,你們無條件的支持,讓我有動力完成論文。

林子郁 謹致 2020 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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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研究

林子郁

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暑期碩士在職專班

摘要

本研究旨在探討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情形,並分析學校行政運 作之規定,包括學校行政、相關專業人員與輔具、教學相關人員及特教知能研 習,以及所遭遇到的困難與解決之道。本研究採取質性研究,以桃園市高中職 資源班業務承辦人與資源班輔導員為訪談對象,透過立意取樣 10 位現職教師及 行政人員進行半結構式訪談並分析其內容。研究結果如下:

一、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現況

(一)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每學期召開會議,審議特殊教育工作內容,但 仍有會議流於形式,教職員不採納會議之決議的狀況。

(二)各學校多半利用新生轉銜會議及IEP 會議評估學生相關專業團隊服務需 求。

(三)資源班教師聘用人數在國教署所屬學校編制正式教師一名,在桃園市所 屬學校編制二位正式教師,部分學校再聘任一位代理教師。而私立學校 資源班幾乎都只聘任一位教師。

(四)桃園市僅國教署所屬學校與私立學校聘用資源班輔導員協助行政業務

(五)各校每學年度辦理特教知能研習,但教師參與研習意願低。

二、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現況所遭遇到的困擾與改善建議

(一)輔導人員輔導鐘點費會因學生的課程需求與參與意願,導致經費難執 行;建議減少輔導經費的使用限制,讓教師在運用上更有彈性。

(二)調整培訓時數,增加治療師投入相關專業團隊服務,能提供學生更好的 服務。

(三)邀請專業人員入校進行諮詢評估,提供學生適合的輔具建議。

(四)資源班教師的師資聘用不足,國教署所屬學校建議從法令上做調整,始 能多聘用一位專任教師;桃園市所屬學校建議制訂增班人數之標準。

(五)教師參與特教知能研習意願低,需要想辦法讓教師有興趣參加以及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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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時間至共同空堂時間便於教師參加研習。

根據研究結果,研究者提出建議,以作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學校、資源班 業務承辦人及未來研究之參考。

關鍵詞: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融合教育、資源班業務承辦人、資源班輔 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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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at Resource Rooms in High Schools / Vocational Schools in Taoyuan City

Zi-Yu Lin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explore the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at resource rooms in high schools/ vocational schools in Taoyuan City, and to analyze the requirements of school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s, including school administration, related professionals and assistive devices, teaching-related personnel, and special education knowledge study, as well as the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and solutions. This study adopts qualitative research. By intentionally sampling 10 current teachers and administrative staff to conduct semi-structured interviews and analyze their contents.

The findings are as follows:

I. The current status ofadministration resource rooms in high schools / vocational schools in Taoyuan City.

a. The special education promotion committees of schools meet every semester to consider the content of special education work, but there are still meetings in the form of meetings and staff do not adopt the resolutions of the conferences.

b. Most of the schools use the transition meetings and the IEP meetings to assess the disciplinary team service needs.

c. The number of resource room teachers hired is one official teacher in the school affiliated to the State Education Department, two official teachers are appointed in the Taoyuan city school, and some schools hire another acting teacher. Almost all private school resource rooms employ only one teacher.

d. At present, only the schools affiliated to the National Education Department and private schools in Taoyuan City employ resource room counselors to assist in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s. At the beginning of their work, they will encounter unclear roles.

e. The schools each academic year for special education knowledge study, but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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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ngness of teachers to participate in the study is low.

Ⅱ. Difficulties encountered by the current state of the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of resource rooms in high schools/ vocational schools in Taoyuan City and suggestions for improvement.

a. The tuition fee for tutor fees will be difficult to implement because of the students' need for courses and their willingness to participate. It is proposed to reduce the use of funds for students with disabilities to make teachers more flexible in their use.

b. Adjusting the training hours and increasing the therapist's investment in relevant professional team services can provide better services for students.

c. Invite professionals to come to the school for a consultation assessment and to provide students with assistive advice.

d. Insufficient hiring of teachers in resource rooms. Schools affiliated with the State Education Department have proposed to make statutory adjustments to allow for the hiring of one more full-time teacher. Taoyuan city belongs to the school suggested that increase the number of classes in the standards.

e. The willingness of teachers to participate in special education knowledge study is low, and need to find ways to make teachers interested in participating. Also arrange the learning time to teacher’s common time for them to participate in the study.

Based on the results of the study, the researcher provided recommendations for education administration authority, schools, resource room business sponsors, and future studies.

Key words:resource room, administrative operation, inclusion, resource room

business contractors, resource room counselo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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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目錄

摘要... i

Abstract ... iii

目錄... v

表目錄... vii

圖目錄... vii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4

第三節 名詞釋義... 5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9

第一節 高中職身心障礙資源班... 9

第二節 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 15

第三節 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相關研究... 25

第三章 研究方法... 33

第一節 研究架構... 33

第二節 研究對象... 34

第三節 研究工具... 35

第四節 研究程序... 37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38

第六節 研究信賴度... 41

第七節 研究倫理... 42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43

第一節 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現況... 43

第二節 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困難與處理策略... 56

第三節 綜合討論... 73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79

第一節 結論... 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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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建議... 81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 85 西文部分... 88 附錄

附錄一 訪談大綱初稿... 89 附錄二 正式訪談大綱... 90 附錄三 訪談同意書...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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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表 2-1 國內高中職資源班發展 ... 10

表 2-2 台灣省與桃園市高中職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人數 ... 13

表 2-3 桃園市資源班設班情形一覽表 ... 14

表 2-4 行政運作相關規定及實施計畫綜合分析 ... 22

表 2-5 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相關研究 ... 25

表 3-1 研究參與者之基本資料一覽表 ... 34

表 3-2 訪談大綱審查學者專家名單 ... 36

表 3-3 逐字稿編碼範例 ... 39

表 3-4 逐字稿摘要整理代碼範例 ... 39

表 3-5 同儕檢核一致性程度彙整表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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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 2-1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 20 圖 3-1 研究架構 ... 33 圖 3-2 研究程序 ...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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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緒論

本章旨在探討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研究。本章共分為四節,第 一節為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第二節為研究目的,第三節為名詞釋義,第四節 為研究範圍與限制。

問題背景與研究動機

近年來特殊教育的發展積極倡導融合教育,零拒絕與最少現制環境的概 念,讓身心障礙學生能走出隔離式的安置環境,融入一般學生之中。聯合國科 文教組織(UNESCO)發表《薩拉曼卡宣言與特殊需求教育行動綱領》(The Salamanca Statement and Framework for Action on Special Needs Education)

(1994)重申身心障礙者的教育權與融合教育的理念,主張學校必須要提供所 有學生教育服務,包括身心障礙學生,要確認學生的需求,並提供持續的支援 與服務,以滿足特殊教育學生的特殊需求。Kirk , Gallaghe 與 Anastasiow

(2003)認為特殊教育為普通教育的一部份,提供每一位特殊教育學生在普通 教育之中學生需要的支援。

教育部積極規劃一系列的升學與輔導服務,提供其適性教育,且有充分就 學的機會。身心障礙學生可以參加免試入學、特色招生,並依《身心障礙學生 升學輔導辦法》(2013)給予會考成績加總 25%、外加名額 2%,亦能參加身心障 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多元的升學管道,使身心障礙學生進 入一般高中職就讀的人數逐年增加。由於接受特殊教育服務的身心障礙學生類 別繁多,如何為這些學生提供適性服務是特殊教育的重要工作。

設置資源班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協助安置於普通班,有學習與適應上顯著困 難的學生,提供他們特殊教育服務,也為普通班教師提供諮詢與服務。資源班 的教育安置一方面減少了身心障礙學生的隔離安置與標記的困擾,另一方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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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起了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之間溝通的橋樑(林素貞,2006)。在教學上,資源 班提供彈性且適性的課程與教學;在學習環境上,資源班提供心理、社會與物 理環境的無障礙,藉此提升身心障礙學生的學習成效,使其能在普通教育中獲 得全面性的適性發展(林怡慧,2005)。

根據特殊教育統計年報數據顯示,全國高中職2013 年 3 月安置於一般學校 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的身心障礙學生合計有8409 人,到 2018 年 3 月已增加 到合計有9294 人,由此可知接受融合教育服務的學生逐年增加。在研究者所任 教的桃園市,接受融合教育服務安置於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的學生則從2013 年3 月的 669 人增加到 2018 年 3 月的 1498 人,五年之間增加 124%的特殊教育 學生(特殊教育通報網,2018),學生人數的增加,也代表著資源班所肩負的責 任也越來越重,資源班要能夠提供適切的教育措施,協助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 在普通教育環境中學習,此為研究動機之一。

融合教育是現今特殊教育的思潮,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普通班級已成為趨 勢,因此促進全校師生、家長對特殊教育的理念與措施,都應加強宣導與溝 通,才能建構接納、包容的校園環境,而協助身心障礙學生融入普通教育環境 與有更好的適應,是資源班的任務,亦為融合教育之精神。

依據《106-108 年度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特殊教育班評鑑實施計畫》

(2017),將高中職資源班實施評鑑項目分成行政資源與學生輔導、課程教學兩 大項目,其中行政資源與學生輔導內容包含行政運作、師資質量與支持服務、

學生輔導。其中行政運作細目包括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行政支援網絡、設施 與設備、特教經費、輔導經費與輔具,此為研究動機之二。

在相關研究中,對於行政運作的相關研究有八篇,其中一篇是國中資源班 之行政運作研究,三篇為資源班行政支援,餘四篇為資源班實施現況,內容包 括行政運作之研究,一篇為國小,三篇為高中,高中階段研究對象分別為隸屬 教育部之國立暨私立高中、高雄市與東部地區,研究方法則採用問卷調查、問 卷調查及訪談。又因桃園市原國立高中職於2018 年 1 月 1 日回歸桃園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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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無人研究桃園地區的資源班行政運作,此為研究動機之三。

研究者目前為桃園市高中資源班教師,先前擔任過四年資源班導師,為資 源班業務承辦人,期間在肩負著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之行政工作、教學與輔導、

諮詢服務、經費管理等事務。多數時候人力資源僅有一位,身為資源班導師,

除在教學上難以調代課,工作內容包含行政人員事務及導師事務,在龐大的工 作負荷之下,常讓資源班導師感到吃不消。在現行制度上,雖然有每班編制一 至三名教師之員額,各校高中職資源班大多編制僅一名特教教師,部分有二名 特教教師,且在《特殊教育法》中羅列之特教業務相當廣泛,包括行政工作、

教學與輔導、諮詢服務、經費管理等事務,若僅由一位特教教師承擔,則難免 有所疏漏;而安置於資源班的學生,以在原班級學習與適應為主,部分時段接 受特殊教育服務,故資源班為普通教育及特殊教育之間的聯繫橋梁。在學校中 需要行政上的積極運作,例如: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進行決策、特殊教育 研習納入學校活動,在融合教育的趨勢之下,有行政的政策推動,才能提供身 心障礙學生適當的支持服務,使之符合其需求,達成融合教育的理念,促使研 究者欲針對桃園市高中職探討資源班行政運作現況,及所遭遇的困境與解決之 道,此為研究動機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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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動機,本研究針對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進行半結構 式訪談,根據訪談結果提供建議。茲將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分述如下。

一、研究目的

本研究之主要目的如下:

(一)瞭解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現況。

(二)瞭解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上所遭遇的困難與改善建議。

二、待答問題

根據上述目的提出待答問題:

(一)瞭解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現況。

1-1.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學校行政方面實施現況為何?

1-2.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相關專業人員及輔具方面實施現況為何?

1-3.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教學相關人員方面實施現況為何?

1-4.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特教知能研習方面實施現況為何?

(二)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上所遭遇的困難與改善建議。

2-1.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學校行政方面所遭遇的困難為何?處理建議?

2-2.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相關專業人員及輔具方面所遭遇的困難為何?處理 建議?

2-3.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教學相關人員方面所遭遇的困難為何?處理建議?

2-4.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特教知能研習方面所遭遇的困難為何?處理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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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釋義

茲就本研究所探討的相關名詞釋義如下:

一、高中職資源班

資源班為學校特殊教育班級的一種,依據「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 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2012),公、私立學校就讀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二 十一人以上者得申請設立分散式資源班(簡稱資源班)。資源班的學生大部分時 間在普通班學習,部分時間在資源班接受特殊教育服務;資源班提供身心障礙 學生所需之個別服務,包含適性的課程與教學、學習輔具、專業團隊服務、無 障礙環境等,以協助身心障礙學生提升學習成效及適應學校生活。

本研究所指之高中職為桃園市境內之國立、市立與私立高級中等學校。

二、行政運作

秦夢群(2017)指出教育行政乃是利用有限資源,在教育參與者的互動下,

經由計畫、協調、決策、執行、評鑑等步驟,以管理教育組織,並達成有效解 決教育問題為目標的連續過程。在連續執行的過程,透過團隊合作的執行,便 為行政運作。特殊教育的推行,需要藉由學校團隊合作的執行,才能發揮其功 效。

本研究所指行政運作係指學校行政對特殊教育的支援與協助,包含教育行 政、相關專業人員及輔具、教學相關人員、特教知能研習。

三、融合教育

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第 24 條說明融合教育為所有學習者的 基本人權,教育是每個學習者的權利。「融合」是一個系統化的改革過程,包 括改變與調整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育理念、結構和策略,以克服阻礙,希 望為同樣年齡層的所有學生提供公平和參與式的學習經驗,以及最符合其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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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喜好的環境。融合教育是一種以學生為主體,提供適當教育服務的教育模 式,使學生能獲得其潛能的發展,讓身心障礙學生和普通學生都能在普通教育 環境中獲得收益。

本研究所指之融合教育,是高中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安置於資源班接受特殊 教育服務。

四、資源班業務承辦人

本研究所稱之資源班業務承辦人為主要負責資源班特殊教育相關行政業務 之人員,可為特教組長、資源班導師、資源班教師或學校指定之人員。

五、資源班輔導員

本研究所稱之資源班輔導員為「高級中等學校提升身心障礙學生融合教育 實施計畫」之中解決教學現場人力需求,協助高中職資源班特教業務的人力,

主要工作內容為協助特教行政工作、IEP 與個案管理,以及其他事項如志工訓 練、資料整理。各校可視校內特殊教育業務量與身心障礙學生人數,依計畫內 容申請此人力,以減輕資源班業務承辦人的行政負擔。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節將研究範圍與研究限制,分述說明如下。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針對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相關問題進行探究,以資源班的 研究參與者分別為五位資源班業務承辦人與五位資源班輔導員,採半結構式訪 談之方式進行資料蒐集,透過訪談法獲得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的現 況、所遭遇的困難與改善建議資料,並分析訪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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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研究限制

因本研究為質性研究,在研究過程中需要不斷地省思、分析、判斷及修 正,雖力求研究完整,但受限於人力與環境因素,仍有研究限制,故提出研究 對象及研究方法之限制,分述說明如下: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的業務承辦人五位與資源班輔導員五位為研 究對象,研究結果僅能代表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的現況及可能會遇到 的困難,故研究結果無法推論到其他縣市,在廣泛性上有所限制。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以半結構式訪談進行,旨在瞭解與探究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的業務 承辦人與資源班輔導員對資源班行政運作的想法與感受,而研究參與者針對其 個人主觀的看法回答訪談提問,在客觀性上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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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依據相關文獻進行探討,全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為高中職身心障礙 資源班,第二章為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第三章為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相 關研究。

第一節 高中職身心障礙資源班

本節就資源班的發展、類型與桃園市資源班現況分別探討。

一、高中職資源班的發展

融合教育為當代教育之趨勢,融合教育的概念是允許有不同需求的學生在 普通學校和教室中接受教學(Esther Chiner & Maria Cristina Cardona,2013)。基 於對人權的尊重與貫徹教育機會均等之理念,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在一般環境下 學習,讓身心障礙學生與一般學生有更多交流互動的機會(高宜芝、王欣宜,

2005)。我國在推動普通教育環境中提供特殊教育的過程中,先是提出最少限制 環境的安置,隨後於1998 年頒布的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訂定教育安置型態,

資源班之型態正式納入法令(洪儷瑜,2014)。

資源教室是因應回歸主流運動(mainstream movement)與融合教育(inclusion education)理念的特殊教育服務模式;象徵身心障礙學生的受教權逐漸受到重 視,亦代表我們的社會正邁向建構接納、包容與尊重不同特徵者的氣氛。

Cohen(1982)認為資源班為身心障礙學生與普通班教師提供支持性的教育資源。

Wiederholt 與 Brown(1983)認為資源教室是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在普通環境下接 受特教服務,解決學生無法適應普通班環境的困境。McNamara(1989)指出,身 心障礙學生主要還是在普通班級中進行學習,資源教室是提供部分時間的教育 協助,使身心障礙學生能在班中獲得成功的學習機會。依據《特殊教育法》

(2014)第 11 條:「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得設特殊教育班,其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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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如下:一、集中式特殊教育班。二、分散式資源班。三、巡迴輔導班。」以及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13)第 5 條:「本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分散 式資源班,指學生在普通班就讀,部分時間接受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說明 資源班的設置及實施方式,主要提供安置於普通班級的身心障礙學生在學校的 學習與生活適應。

我國資源教室的發展始於1975 年臺北市新興國中成立第一所資源班為啟聰 資源班,以服務聽覺障礙學生為主,而後才於全國各國中與國小成立資源教室 或資源班。高中職資源教室的成立始於1993 年板橋高中設置視障資源教室,同 年,台北市士林高商在政府未提供人員與經費下,學校自行報備創設聽障資源 教室(謝佳男,2000)。此後教育部逐年核准公私立高中職成立資源班,且補助 相關人員與經費。2004 年起依據《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 生實施要點》之規定:身心障礙學生人數達二十一人以上之學校成立資源班(林 素貞,2014)。近年來教育部主管機關增設高中職資源班,是為了因應身心障礙 學生就讀高中職之趨勢,身心障礙者就學人數增加,高中職資源班開設數量也 隨著的增加,使資源班在高中職階段提供特教服務與提供融合教育的角色更顯 重要(卓曉園、詹士宜,2013)。綜合以上國內高中職資源班之發展,資源班正 式設立於1993 年,2004 年修訂法條使高中職階段資源班成立備有法源依據,

以下茲整理國內高中職資源班發展如表 2-1:

表 2-1

國內高中職資源班發展

年代 發展過程 意義

1976 年

臺灣省教育廳委託台南師範學院辦理「台 灣省視覺障礙國中畢業生升高中甄試」,

完成國民教育的視障生可選擇至啟明學校 高職部就讀,或經由一般入學考試或甄試 制度進入普通高中(職)就讀

身心障礙學生進入高 中職就讀之始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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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代 發展過程 意義

1980 年

臺北市部分國中教師針對高中職聽障學生 提供巡迴輔導服務

高中職巡迴輔導制度 開端

1993 年

1.板橋高中設立視障資源教室 2.士林高商設立聽障資源教室

高中首度設立資源教 室

1996 年

1.臺北市教育局在各高中職試辦身心障礙 補救教學與各項特教與專業服務措施 2.臺北市教育局補助各高中特殊教育需求 學生每生每星期一鐘點

特教相關經費與資源 的補助使台北市身心 障礙學生能獲得較多 的特教服務

1998 年

1.臺北市教育局於各公立高中廣設「不分 類資源班」,在公私立高職廣設「資源教 室」

2.臺北市教育局在各高中職重點學校設立 資源中心

臺北市普設高中職資 源班,使高中職特教 服務更為普及

1999 年

頒布「完成國民教育身心障礙學生升學辦 法」:國民中學學生基本學力測驗成績以 加總分百分之二十五計算。

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加 分、外加名額,提升 升學機會

2001 年

實施「身心障礙學生十二年就學安置計 畫」

增加身心障礙學生升 學高中職機會

2004 年

頒布「國立暨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輔 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

確立高中職設立資源 班之法源依據 2008 年 頒布「國立及臺灣省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身

心障礙資源班實施計畫」

始有資源班實施及服 務內容規範

2011 年 實施「身心障礙學生高中職免試入學計 畫」

強調就近入學,達成 就學安置社區化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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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 發展過程 意義

2014 年

實施「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計畫」 因應十二年國民基本 教育,保障身心障礙 學生升學高中職 資料來源:林素真(2014),頁 268;萬明美(2017),頁 8;蘇郁涵(2014),頁

15;全國法規資料庫(2019) 二、我國高中職資源班之類型

資源班的設置目的在於提供安置於普通班級的特殊教育學生在學校的學習 與生活適應,自從資源班的模式發展之後,以不同類型的方式設置此班級,張 蓓莉(1991)綜合國內外學者的分類,提出完整的分類型態,其分類方式為:

(一)以服務對象分分:單一類、跨類、不分類資源班。

(二)以服務區域分類:駐校式、巡迴式資源班。

(三)以教師服務方式分類:直接服務、間接服務、綜合服務方式。

(四)以教學模式分類:能力訓練、技能訓練模式。

(五)以資源班教師功能分類:資源教師、資源諮詢、教師諮詢模式。

由上述分類方式可知,資源班因為地區、學校或學生狀況的不同,而有不 同類型的設置。林素貞(2014)綜合學者觀點與各縣市不同教育階段之需求,提 出七種資源教室的類型:

(一)駐校式單類型:如學校聽覺障礙資源班。

(二)駐校式單類課程或能力型:如學校學習障礙語文資源班。

(三)駐校式跨類行:如學校資源班以輕度智能障礙、學習障礙、肢體障礙和情 緒障礙為主要招收對象,另一校資源班則以輕度智能障 礙、學習障礙、肢體障礙和聽覺障礙為主要招收對象。

(四)駐校式不分類型:如學校不分類資源班。

(五)跨校巡迴式單類:如聽障巡迴輔導教師、視障巡迴輔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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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跨校巡迴式不分類:如巡迴輔導資源班。

(七)跨類特定課程型:如語言訓練資源班。

三、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發展現況

根據特殊教育統計年報數據顯示,全國高中職2013 年 3 月安置於一般學校 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的特殊教育學生合計有8409 人,到 2018 年 3 月已增加 到合計有9294 人,由此可知接受融合教育服務的學生逐年增加。在桃園市,接 受融合教育服務安置於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以下簡稱資源班)的學生則從 2013 年 3 月的 669 人增加到 2018 年 3 月的 1498 人,五年之間增加 124%的特殊 教育學生,學生人數的增加,也代表著資源班所肩負的責任也越來越重(特殊教 育通報網,2018),如表 2-2。

表 2-2

台灣省與桃園市高中職不分類身心障礙資源班學生人數

桃園市資源班 學生人數

臺灣省資源班 學生人數

2013 年 669 7734

2014 年 867 8409

2015 年 943 8383

2016 年 1237 8947

2017 年 1403 9174

2018 年 1498 9294

資料來源:特殊教育通報網(2018)。取自

https://www.set.edu.tw/Stastic_WEB/sta2/stuA_city_All_cls.asp。

桃園市公私立高中職共計三十五所,依據《教育部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輔 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 (2012)第四條規定,設班標準為:(一)國立高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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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二十人以下者,應設立資源教室。普通班身心障礙 學生二十一人以上者,應申請設立分散式資源班。(二) 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於普 通班招收身心障礙學生者,應成立資源教室。

以下是研究者依據特殊教育通報網資料及《107 學年度國立暨台灣省私立 特殊教育學校(班)名冊》所整理之桃園市資源班設班情形一覽表如表 2-3:

表 2-3

桃園市資源班設班情形一覽表

學校 班級數 教師人數 建班日期

**大園國際高中 1 1 第一班2018/8/1 內壢高中 1 3 第一班2011/8/1 中壢高商 1 1 第一班2008/8/1 中壢家商 1 2 第一班2011/8/1

**平鎮高中 1 1 第一班2018/8/1 武陵高中 1 2 第一班2008/8/1

**南崁高中 1 1 第一班2016/8/1 桃園高中 1 3 第一班2013/8/1

私立大興高中 1 1

私立永平工商 1 1 第一班2009/10/1 私立光啟高中 1 0 第一班2009/9/3 私立育達高中 1 1 第一班2008/11/14 私立治平高中 1 0 第一班2009/11/13 私立振聲高中 1 1 第一班2009/11/19 私立清華高中 1 1 第一班2008/9/1

*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中 1 2 第一班2000/8/1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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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 班級數 教師人數 建班日期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 農工

1 1 第一班2008/8/1

陽明高中 1 2 第一班2013/8/1 楊梅高中 1 2 第一班2012/8/1

**壽山高中 2 6 第一班2014/8/1 第二班2017/8/1 龍潭高中 1 2 第一班2009/8/1

合計 22 33

資料來源:1.特殊教育通報網(2018);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2018)。

*107 年 1 月 1 日桃園市高中職改隸後仍為國立高中 **原桃園市立高中

桃園市第一所高中職資源班設立於國立中央大學附屬中壢高級中學,成立 於2000 年,2008 年及 2009 年大量增班後,逐年增加班級數至 33 班,其中桃 園市立壽山高中設立兩班,其餘學校皆為一班。在教師人數部分,每班聘用一 至三位教師,其中兩所私立學校無資源班教師。

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

秦夢群(2017)指出「教育行政乃是利用有限資源,在教育參與者的互動 下,經由計畫、協調、決策、執行、評鑑等步驟,以管理教育組織,並達成有 效解決教育問題為目標的連續過程。」行政運作是指校長、主任、組長等行政 人員所提供給各項資源與協助。1997 年特殊教育法頒布後,特殊教育行政有專 責單位負責,逐漸落實特殊教育工作推動,而教育主管機關為順利推展特殊教 育業務,結合特殊教育行政單位與組織,以橫向與縱向聯繫運作模式,建立完 善的支援網絡(林志政,2004;黃筱鈞,2010;鄒小蘭,2001)。依據《特殊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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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法》(2014)第二十四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應提供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有 關評量、教學及行政等支援服務,並適用於經主管機關許可在家及機構實施非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身心障礙學生。《106-108 年度教育部所屬高級中等學校特 殊教育班評鑑實施計畫》(2017),將高中職資源班實施評鑑項目分成行政資源 與學生輔導、課程教學兩大項目,其中行政資源部分內容包含行政運作與師資 質量。由此可知,教育行政機關及學校行政皆須提供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各項需 求服務。

桃園市學校於2018 年 1 月 1 日起配合桃園升格直轄市,九所原國立學校與 私立學校歸屬市政府管轄,另有兩所學校隸屬大學,維持國教署管轄學校,故 在行政運作上,各自有執行依據之差異。

根據上述說明,進一步將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分別就教育部及桃園市政 府兩個部分說明:

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轄學校資源班行政運作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訂定相關辦法,推動所屬學校資源班行政運作相 關規範分為學校行政、相關專業人員與輔具、教學相關人員與特教知能研習四 個部分,分別說明如下:

一、學校行政 (一)教育經費

依據《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2012)第八條第一款規 定,各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所需之行政業務費、工讀生服務費、輔導人員輔導 鐘點費、教具教材費、教學輔助費及其他相關教學輔助費用等經費,國立學校 由各校編列預算,教育部酌予補助;私立學校則依補助基準擬具輔導實施計畫 向教育部申請補助。

(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依據《特殊教育法》(2014)第四十五條「為處理校內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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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等事宜,應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訂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 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2013)辦理,其內容詳列委員會任務、人員組成等規 定。

二、相關專業人員與輔具 (一)相關專業團隊

依據《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2015)第四條,各 級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學生之評量、教學及輔導工作,應以專業團隊合作進行為 原則,並得視需要結合衛生醫療、教育、社會工作、獨立生活、職業重建相關 等專業人員,共同提供學習、生活、心理、復健訓練、職業輔導評量及轉銜輔 導與服務等協助。專業團隊以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等共同參 與。所稱之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指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臨床 心理師、諮商心理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社會工作師及職業輔導、定向行 動等專業人員。《高級中等學校相關專業服務中心年度工作計畫》(2017)則依上 述之規定,由各校教師依據學生需求提出申請,再由各作業區提供專業團隊人 員到校服務。

(二)輔具服務

隨著高中職身心障礙學生的增加,提供適切的學習輔具,成為幫助學生順 利學習的要素。依據《特殊教育法》(2014)第三十三條第一款學校、幼兒園及 社會福利機構應依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園)學習及生活需求,提供教育輔助器材 服務。而《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2013)第三條,學校(園)及機構應 依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視身心障礙學生教育需求,提供可改善 其學習能力之教育輔助器材,包括視覺輔具、聽覺輔具、行動移位與擺位輔 具、閱讀與書寫輔具、溝通輔具、電腦輔具及其他輔具。

因此,教育部自2003 年起委託淡江大學、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國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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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師範大學辦理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中心,2004 年下旬,服務對象 擴增至高中職,輔具中心分別為: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視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淡 江大學視障資源中心)、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肢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中山醫學大 學附設醫院)、大專校院及高中職聽語障學生教育輔具中心(國立高雄師範大 學)。目的是執行各項與高中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學習輔具相關之業務,

包括需求評估、借用、操作訓練、諮詢、維修等。

三、教學相關人員 (一)特殊教育師資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 法》(2017)第五條關於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在高級中等學 校為每班編制教師三人。但根據《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 工作參考手冊》(2017)及特殊教育通報網資料顯示,目前多數高中職資源班僅 編制一位教師。為改善國教署所轄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特教教師不足,106 學年度起增置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資源班編制外代理教師,並修正《教育部國民 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2017),於該要點第四點第四款及第六點第七款,調整經費規定,依學生授課 需求、教師授課時數等因素,可申請增置編制外代理教師經費。

(二)資源班輔導員

隨著特殊教育需求學生就讀一般高中職學校的人數增加,為提供學生適切 地服務,在原有的特教教師之外,可申請聘任資源教室輔導員協助特教行政業 務,依據《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2014),國立高級中等 學校須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二十一人至三十人與四十二人以上 者,學校得申請補助進用輔導員一人;學生六十三人以上者,學校得申請補助 聘僱輔導員第二人。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須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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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人以上者,學校得申請補助進用輔導員一人;學生四十二人以上者,學校 得申請補助進用輔導員第二人。

(三)特殊教育助理員

《特殊教育法》(2014)第 14 條指出,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可依實 際需要,遴聘及進用特殊教育教師、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教師助理員和特 教學生助理人員;《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2013)第 6 條指出,特殊教育相關人 員包括各教育階段學校普通班教師、行政人員、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特教 助理員。提供特殊教育助理員協助教師處理特殊需求學生的生活自理、教學 等,使學生能充分獲得協助。各校可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 中等學校進用臨時特殊教育助理人員實施計畫》(2017)之規範,為重度以上障 礙程度或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的學生,申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

四、特教知能研習

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2013)第十三條規定,

學校(園)及機構應每年辦理相關特殊教育宣導活動,鼓勵全體教職員工與學 生認識、關懷、接納及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以支持其順利學習及生活。前項所 定特殊教育宣導活動,包括研習、體驗、演講、競賽、表演、參觀、觀摩及其 他相關活動;其活動之設計,應兼顧身心障礙學生之尊嚴。

目前依照「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2017)第三點,子 計畫D─強化校園融合人文素養,106 至 108 學年度每學年各校自行辦理三小 時以上「特殊教育」相關研習課程。各校應有一位專責行政人員,負責針對

「特殊教育」進行研習課程規劃(學生至少二小時,全體教職員工至少3 三小 時)。藉以建立融合教育友善學習環境,增進學校情境中對身障生之接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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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桃園市學校資源班行政運作

桃園市政府訂定相關辦法,推動所屬學校資源班行政運作相關規範分為學 校行政、相關專業人員與輔具、教學相關人員與特教知能研習四個部分,分別 說明如下:

一、學校行政 (一)教育經費

依據《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計畫》 (桃園市教 育局,2015)第八點規定,市立高中輔導身心障礙學生所需之行政業務費、工讀 生服務費、輔導人員輔導鐘點費、教具教材費、教學輔助費及其他相關教學輔 助費用等經費,每學年由各校依補助基準擬具實施計畫向桃園市政府申請補 助。

(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依據《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桃園市政 府,2016)辦理,依任務、人員組成等規定,執行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工作,推 動學校特殊教育進行,如圖2-1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架構圖所示。

資料來源: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召集人 (校長)

執行秘書 (相關人員)

特殊教 育家長 代表

普通班 教師代

特殊教 育教師 代表

家長會 代表

總務主 任

輔導主 任

學務主 任

教務主 任

圖 2-1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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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關專業人員與輔具 (一)相關專業專業團隊

在桃園市,《桃園市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服務實施計畫》(桃園 市教育局,2018)指出,由南區特教資源中心承辦此業務,各級學校依學生之專 業服務需求提出申請。

(二)輔具服務

桃園市依據《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專業人員駐點服務及輔具使用輔 導工作實施計畫》(桃園市教育局,2017),輔具借用由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東門國小)與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興南國中)共同承辦。提供學習輔具之調 整、評估、媒合、借用雨使用輔導。

三、教學相關人員 (一)特殊教育師資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 法》(教育部,2017)第五條關於學校(園)設特殊教育班者,其員額編制在高 級中等學校為每班編制教師三人。桃園市依據教育局函文「身心障礙特殊教育 班特教教師員額及進用案」所示,107 年 1 月 1 日起改隸桃園市學校,依法進 用兩名正式教師,餘一名進用代理或代課。(桃園市政府教育局,2017) (二)資源班輔導員

桃園市立高中職學校沿用《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教 育部,2014),提供原國立高級中等學校須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二 十一人至三十人與四十二人以上者,學校得申請補助進用輔導員一人;學生六 十三人以上者,學校得申請補助聘僱輔導員第二人。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須接受 特殊教育服務之身心障礙學生二十一人以上者,學校得申請補助進用輔導員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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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學生四十二人以上者,學校得申請補助進用輔導員第二人。

(三)特殊教育助理員

依據《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桃園市政府,2018) 規定,經桃園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並於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 網為確認個案之學生,且障礙程度具中度以上或經評估學習生活上有特殊需求 之身心障礙學生,可由教師提出申請。方案內容包含「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 務」及「教學服務」。

四、特教知能研習

桃園市依據《桃園市特殊教育工作計畫》(桃園市政府,2018)與《桃園市 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桃園市政府,2018),辦理加 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之研習,每半年執行一次,增進學校教職員及家 長特教專業知能,促進特教理念之宣導及應用。為推動桃園市特殊教育工作相 關人員之特殊教育專業知能,學校服務人員每年特教相關研習知能研習時數規 定如下:1.校長每年參加特殊育相關研習至少 3 小時、2.輔導主任每年參加特 殊育相關研習至少6 小時、3.特殊教育教師每年參加特殊育相關研習至少 18 小 時、4.普通教師每年參加特殊育相關研習至少 3 小時(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2012)。

綜合上述之說明,茲將執行資源班行政運作之依據整理成行政運作相關規 定及實施計畫綜合分析表如表 2-4 所示。

表 2-4

行政運作相關規定及實施計畫綜合分析

項目 所屬 相關規定及實施計畫

學校 行政

教育經 費

教育部 1.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要點 桃園市

政府

1.桃園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輔導身心障礙學生實施 計畫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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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所屬 相關規定及實施計畫

特殊教 育推行 委員會

教育部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置辦法 桃園市

政府

1.桃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設 置辦法

相關 專業 人員 及輔 具

相關專 業團隊

教育部 1.特殊教育支援服務與專業團隊設置及實施辦法 2.高級中等學校相關專業服務中心工作計畫 桃園市

政府

1.桃園市特殊教育專業團隊相關專業人員服務實施 計畫

輔具服 務

教育部 1.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 桃園市

政府

1.南區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辦理專業人員駐點服務及 輔具使用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教學 相關 人員

特殊教 育師資

教育部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 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特 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桃園市 政府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 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2.身心障礙特殊教育班特教教師員額及進用案 資源班

輔導員

教育部 1.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特

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桃園市

政府

1.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及特

殊教育學校特殊教育經費作業要點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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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所屬 相關規定及實施計畫

特殊教 育助理 員

教育部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 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桃園市 政府

1.桃園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服務方案實施計畫

特教 知能 研習

特教知 能研習

教育部 1.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

2.高級中等學校提升學生融合教育實施計畫 桃園市

政府

1.桃園市特殊教育工作計畫

2.加強各校教職員及家長特教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綜上所述與由表 2-4 可知,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提供普通學校輔導特殊 教育需求學生的支援服務相關辦法,是依據教育部之規定,擬定相關辦法與實 施計畫,桃園市也依循規定辦理。本研究訪談內容係以研究目的與相關法令,

探討高中職資源班的行政運作。資源班的運作是透過有效的實施方式來推動特 殊教育工作,如相關專業人員、教育經費,並針對學生提供合宜的需求服務,

落實融合教育精神,使身心障礙學生能與普通生一同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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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相關研究

資源班是一般學校內最常見的特殊教育服務類型,是普通教育與特殊教育 之間的溝通橋樑,為了使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獲得良好的服務,在提供服務的過 程中需要連結各處室的支援系統,才能落實資源班的功能,提供特殊教育需求 學生完善的資源。以下整理近年來國內有關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相關研究,如表 2-5 所示。

表 2-5

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相關研究 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主題 行政運作相關研究結果

孔文君 (2010)

台東縣國 中資源班 業務承辦 人 訪談法

台東縣國民 中學資源班 之行政運作 研究

行政運作情形:

1.服務對象為法令規定之學生,部分學校另服 務學習低成就之學生。

2.編班編組方式為依年級及依能力分組兩種,

以依年級分組方式學校較多。

3.特殊學生相關會議包含 IEP 會議、教學研究 會、個案研討會及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4.每校皆成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除固定會 議外,視需求召開臨時會議。

5.個別化教育計畫之編寫與會議都依規定辦 理,整體計畫彙整由資源班導師負責。

6.提供普通班教師支援以諮詢服務為主。

7.處室配合情形以教務處排課部份佔最多數。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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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主題 行政運作相關研究結果

行政運作問題:

1.服務對象有爭議(低成就學生) 。 2.編班編組不易依照學生能力或需求。

3.召開學生相關會議,教師因課務不克參加。

4.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運作容易流於形式。

5.IEP 要非特教老師擬定不易,IEP 會議家長參 與率不高。

6.普通班教師支援部分所作不多。

7.處室配合會因不瞭解特教而不知如何協助。

行政運作問題改善之建議:

1.明訂資源班入班流程及資格等相關規定。

2.分組時以學生之能力為優先,排課可同時抽 離與外加並用。

3.透過校長會議、以師資結構進行整體規劃,

進而影響學校特殊教育之推展。

江宜錚 (2010)

國立高中 職校資源 班導師 問卷調查 訪談法

國立高中職 校身心障礙 資源班運作 現況與需求 之調查研究

行政面的運作現況:

1.行政隸屬在教務處與輔導室約各佔一半 2.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已全面設立

3.設班經費及輔導經費皆超過半數認為足夠 4.多數學校已設立專用教室

5.多數學校有協助身障生申請相關輔具及相關 專業的服務。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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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主題 行政運作相關研究結果

林志政 (2004)

南部地區 國民中、

小學資源 班教師 問卷調查

國民教育階 段身心障礙 資源班行政 支援需求之 調查研究-

以南部地區 為例

1.在教育行政支援方面,獲得最多的項目為:

「縣市鑑輔會對資源班學生入班所提供的鑑定 結果」;獲得最少的項目為:「不適任資源班教 師之處理」。

2.在學校行政支援方面,獲得最多項目為:

「允許資源班教師實施彈性專業自主教學活 動」;獲得最少的項目為:「教師請假時,聘請 具備特殊教育背景教師代課」。

3.在教育行政支援需求程度上,需求程度最高 的項目為:「鑑定工具及各種表格」;需求程度 最低的項目為:「提供交通車或交通費補助」。

4.在學校行政支援上,需求程度最高的項目 為:「提供家長諮詢服務」;需求程度最低的項 目為:「義工、替代役及愛心媽媽協助教學」。

5.不同背景變項資源班教師實際獲得教育及學 校行政支援均未達顯著水準。

6.「經費補助」及「學生編班及課表協助安 排」是國民教育階段資源班教師較期望教育及 學校行政單位提供之行政支援。

林惠玲 (2008)

高雄市高 中職資源 班教師 問卷調查 訪談法

高雄市普通 高中職身心 障礙資源班 實施現況與 困難之研究

行政運作方面:

1.高雄市普通高中職資源班均依法成立特殊教 育推行委員會,各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之功能 為協調各行政單位共同執行身心障礙學生的輔 導事宜。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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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主題 行政運作相關研究結果

2.高雄市普通高中職資源班之主要服務對象為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高雄市鑑定及輔導委員 會證明書之學生。

3.高雄市普通高中職資源班於實施個別化教育 計畫過程之主要困難為普通班教師支持不足。

陳雍容 (2001)

國民小學 資源班教 師

問卷調查 訪談法

國民小學身 心障礙資源 班行政支援 需求之研究

1.各校大致設置「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大 部分資源班皆訂定「資源班實施計劃」。

2.資源班之經費支援主要為上級行政單位補助 之專款,尚足以運用,相對的學校行政對資源 班的經費支援以不補助為多。

3.各縣市鑑輔會大致已發揮其功能。在資源班 教師專職專任部分,有37﹪教師兼任行政工 作,其中有23.5﹪教師認為會影響教學。

4.在資源班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參予 人員的人次統計上,以家長參予比例最高,學 者專家參予人數偏低。

5.在不同背景資源班教師分別對教育行政及學 校行政兩部分的行政支援獲得情形與期望獲得 程度之差異比較,未達顯著水準。

6.教師專職專任部分不同任教年資教師獲得程 度有顯著差異。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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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主題 行政運作相關研究結果

游玉芬 (2007)

台中市國 民小學資 源班教師 問卷調查 訪談法

台中市國民 小學身心障 礙資源班實 施現況之研 究

資源班之行政運作、經費運用、學校行政支援 情形:

1.大多數學校能依規定召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 會,其任務以特殊學生安置建議問題最多。

2.大多數的學校已訂定資源班年度工作計畫,

並確實執行工作實施計畫、逐年進行檢討。

3.絕大多數認為經費運用確實專款專用,過半 數老師認為經費充足,但部分設備老舊學校希 望編列經費改善教學設備。

4.絕大多數行政人員與資源班教師彼此間 溝通協調與請假代課安排,有高度的滿意度,

其代課安排方式,以「校內實習老師代課」最 多。

黃筱鈞 (2011)

全國公私 立高級中 等學校資 源班業務 負責教師 問卷調查 訪談法

國立暨私立 高級中等學 校身心障礙 資源班(教 室)行政支 援現況之研 究

1.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教師實際獲得行政 支援程度由高至低排序為:教育經費運用、教 育行政組織、支援服務、教學與輔導、師資結 構。

2.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教師實際獲得和期 待支援需求的程度,會因任教年資、特教專業 背景、教師資格、現任職務名稱、任教學制、

成立年限、所屬處室、特教師資人數、特教生 人數而有所不同。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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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主題 行政運作相關研究結果

3.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教師期待支援需求 程度皆達「需要」以上,由高至低排序為:教 育經費運用、教學與輔導、支援服務、師資結 構、教育行政組織。

4.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教師在期待支援需 求程度,會因性別、任教年資、特教專業背 景、教師資格、現任職務名稱、任教學制、成 立年限、所屬處室、特教師資人數、特教生人 數而有所不同。

5.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教師在行政支援整 體和各向度之期待支援需求程度皆高於實際獲 得支援程度,且達顯著差異。

6.身心障礙資源班(教室)教師認為行政支援 中各校對於特殊教育知能不足、無明確的資源 班(教室)模式規章依循、業務量龐大但師資 人數少的情形最感困擾。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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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 研究對象 研究方法

研究主題 行政運作相關研究結果

蘇郁涵 (2014)

東部地區 國立高中 職之資源 班教師、

行政人 員、普通 班教師 問卷調查

東部地區國 立高中職身 心障礙資源 班實施現況 研究

行政運作方面:

1.東部地區國立高中職資源班已全面成立特殊 教育推行委員會,業務多數歸屬在輔導室。

2.在無障礙設施方面問題主要顯現在無障礙設 施之「動線規劃」及「保養與維修」方面。

3.特教經費部分,有超過半數學校認為足夠。

4.行政運作方面問題,以行政人員特教知能不 足居多。

資料來源:研究者自行整理

根據上述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相關研究結果可以發現,全面依規定設立特殊 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推動校內特教服務(孔文君,2010;江宜錚,2010;林惠 玲2008;陳雍容,2001;游玉芬,2007;蘇郁涵,2014),但容易流於形式(孔 文君,2010),高中職行政隸屬在教務處或輔導室(江宜錚,2010;蘇郁涵,

2014)。在經費部分,高中職資源班半數以上認為獲得充足的經費(江宜錚,

2010;黃筱鈞,2011;蘇郁涵,2014) ,而國中小則認為上級行政單位補助之 專款經費充足(陳雍容,2001;游玉芬,2007),但學校行政對資源班的經費支 援仍有所不足(林志政,2004;陳雍容,2001;游玉芬,2007)。多數學校有協 助身障生申請相關輔具及相關專業的服務(江宜錚,2010),特殊教育師資上,

仍有所不足(黃筱鈞,2011;蘇郁涵,2014),學校教職員的特殊教育知能不 足,難以提供協助(孔文君,2010;黃筱鈞,2011;蘇郁涵,2014)。

綜合上述,有關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相關研究,其研究面向多半在經費、行 政組織、教職員的特教知能、特殊教育師資,為第二節所探討之行政運作層面

(45)

32

「學校行政」、「特教知能研習」,較少針對與行政相關的其他特殊教育人力資源 及輔具進行研究,此為第二節所探討之層面「教學相關人員」、「相關專業人員 及輔具」。故本研究除探討多數研究層面「學校行政」、「特教知能研習」,也將 少有的層面「教學相關人員」、「相關專業人員及輔具」納入研究。學校的行政 運作有充足支援,便能提升特殊教育服務效能,提供身心障礙學生完善的服 務。

因此研究者以任教的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為研究對象,透過半結構式的訪 談,瞭解桃園市高中職在行政運作上的現況及遭遇的困難,將上述研究結果就 學校行政、相關專業人員及輔具、教學相關人員、特教知能研習四個層面進行 研究與探討。

(46)

33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章共分為七節,第一節為研究架構,第二節為研究對象,第三節為研究 工具、第四節為研究程序,第五節為資料處理與分析,第六節為研究信賴度,

第七節為研究倫理。

研究架構

根據研究動機與文獻探討,本研究透過各校資源班業務承辦人員與資源班 輔導員進行半結構式訪談,預先擬定訪談大致的方向,並用直接訪談的方式,

瞭解受訪者於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情形、所遭遇的困難與改善建 議,藉此蒐集多元的資料,研究架構如圖 3-1 研究架構所示。

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之研究

訪談對象:

資源班業務承辦人 資源班輔導員

一、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現況

二、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上所遭遇的困難與改善建議

圖 3-1 研究架構

(47)

34

研究對象

本研究訪談對象為桃園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設置資源班之特教業務承辦 人與資源班輔導員。為做深度的研究,研究者透過立意取樣方式,選取至107 學年度為止,擔任資源班業務承辦人與資源班輔導員為研究對象,邀請十位資 訊豐富且符合本研究條件的研究參與者。為確保研究參與者之隱私,研究參與 者的姓名均以代號表示,茲將研究參與者之基本資料整理如下表 3-1:

表 3-1

研究參與者之基本資料一覽表 代號 性別 職稱 資源班業務

工作年資

教學年資/相 關工作年資

特教專業背景 任教學校 所屬處室

S1 女 資源班導師 4 年 9 年 特教系 市立高職 輔導室 S2 女 資源班導師 7 年 7 年 特教所 國立高中 教務處 S3 女 特教組長兼資源

班業務承辦人

7 年 18 年 特教三十 學分班

私立高中 教務處

S4 女 資源班導師 10 年 22 年 特教系 市立高中 教務處 S5 女 資源班導師 5 年 5 年 特教所 市立高中 教務處 M1 女 資源班輔導員 2 年 2 年 特教系 國立高中 教務處 M2 女 資源班輔導員 4 年 7 年 特教系 私立高中 教務處 M3 男 資源班輔導員 3 年 3 年 心理系 國立高職 輔導室 M4 男 資源班輔導員 1 年 1 年 社工系 私立高職 教務處 M5 女 資源班輔導員 3 年 6 年 特教三學分

諮商與心理系 特教相關工作

國立高職 輔導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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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工具

本研究的研究工具為研究者本身、協同分析者與訪談大綱,以下分述說 明:

一、研究者:

質性研究的目的是探究現象存在的意義,Bogdam 與 Biklen(1998)主張研 究者即是主要的研究工具,意旨研究者直接對自己感興趣的主題蒐集資料進行 研究。因此,研究者的個人因素,例如背景經驗、訪談技巧、觀察力與自我省 思的能力,對研究會產生正面與負面的影響。

研究者為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畢業,接受四年完整的特殊教育訓練,目前正 在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碩士在職專班進修,已修習過教育研究法、質性研 究、論文寫作等特殊教育課程,其中在「質性研究」的課程,學習實際田野觀 察、資料蒐集與訪談發問技巧。在大學畢業後,研究者擔任高中與高職特教教 師八年,期間擔任資源班業務承辦人四年、特教組長兩年。因此對於資源班業 務承辦人要處理的工作事項有所瞭解,且有承辦相關業務的經驗。因此,研究 者對資源班行政運作的情形有足夠的瞭解,有助於問題的探究。在研究訪談過 程中,研究者必須保持中立的態度傾聽,亦保持客觀的態度面對,以適宜的方 式完成訪談。

二、協同分析者:

本研究之協同分析者目前擔任高職特教教師,為特殊教育研究所畢業碩 士,就讀研究所期間曾修習教育研究法與質性研究。協同分析者主要工作為透 過研究整修善後的逐字稿內容,協助分析其內容並做分類歸納,之後與研究者 整理的內容相互比較,最後予以適當的歸類。

(49)

36

三、訪談大綱:

本研究為瞭解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行政運作情形,研究者編擬半結構式訪 談大綱,作為進行訪談之引導。訪談大綱主要為蒐集桃園市高中職資源班在教 育行政、相關專業人員與輔具、教學相關人員、特教知能研習之運作情形。

研究者參閱文獻及法令條文分析探討關於資源班行政運作,並依據研究問 題及待答問題,經指導教授指正,編製訪談大綱(如附錄一)。訪談大綱編擬完 成後,請五位專家學者填答「專家意見調查」,針對訪談大綱內容,進行效度的 評估與提出修正意見。經學者專家審查後所做的調整建議彙整如下:

1.部分題目的文字敘述不當或題意模糊,修改用詞及敘述,並重新釐清說明。

2.待答問題未完整包括在題目之中,重新檢視待答問題及訪談大綱內容,增補 漏缺之處。

針對審查建議對擬定之題目做適當修正及順序調整,訪談內容包括目前在 行政工作上的運作情形及遇到的困難,協助本研究大綱編製的學者專家如表 3-2 所示。最後,再與指導教授討論,成為正式訪談大綱(如附錄二)。

表 3-2

訪談大綱審查學者專家名單 姓名 現任職務

吳勝儒 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助理教授 沈素真 私立清華高級中學特教組長

俞和萱 台北市立陽明高級中學特教教師 陳志軒 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副教授 魏俊華 國立台東大學特殊教育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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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程序

根據本研究目的,本研究程序之說明如下:

圖 3-2 研究程序

一、確定研究主題

研究者在教育現場擔任資源班業務承辦人,肩負著特殊教育相關業務之行 政工作、教學與輔導、諮詢服務、經費管理等事務。因身負行政及教學者的雙 重角色,能有效的推展資源班的行政工作,以符合特殊教育學生的需求,故研 究者針對桃園市高中職探討資源班行政運作現況,及所遭遇的困境與解決之 道。

二、文獻探討

確定研究之方向與題目後,蒐集相關資料,包括研究文獻、期刊、書籍,

進行資料彙整與歸納。

確定研究主題

文獻探討

擬定訪談大綱

直接訪談

資料處理與分析

撰寫結論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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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擬定訪談大綱

研究者根據研究目的與參考相關文獻擬定訪談大綱,使研究者在訪談過程 中能保持彈性,藉由訪談大綱有效地蒐集與本研究相關的資料。

四、直接訪談

研究者透過立意取樣方式,邀請十位符合本研究條件的研究參與者,藉由 電話與電子郵件寄發研究邀請函,並與研究參與者約定訪談時間、日期、地 點,訪談時說明本研究目標,在研究參與者清楚了解本研究目的與同意之下進 行訪談工作。

五、資料處理與分析

訪談資料由研究者轉錄成為逐字稿,將逐字稿內容與不同研究參與者進行 編碼,以英文代碼與數字做為研究參與者與其訪談內容的辨識。根據研究問題 與訪談結果做統整,並分析資料,請協同分析者協助檢核資料及確認資料分析 正確性。

六、撰寫結論與建議

待研究者將研究文本分析整理後,進行研究結果撰寫。

資料處理與分析

根據本研究之待答問題,所採用的資料處理方式如下:

一、資料處理步驟

研究者依據訪談提綱與研究參與者進行面談,將訪談錄音轉譯成為逐字 稿,製作成訪談紀錄,再將訪談內容資料進行編碼,編碼架構為「研究參與者

數據

圖  2-1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組織架構圖 ........................................................ 20  圖  3-1  研究架構 .......................................................................................................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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