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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著作盜版問題之因應策略及措施研究(第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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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經濟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影音著作盜版問題之因應策略及措施研究 (第三年) 期末報告 (初稿,請勿引用). 委託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執行單位: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國立政治大學統計學系 國立政治大學科技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 中華民國九十五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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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影音著作盜版問題之因應策略及措施研究(第三年) 研究團隊. 計畫總主持人:孫遠釗副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子計畫一: 計畫主持人:鄭天澤副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統計學系. 共同主持人:張愛華副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系. 子計畫二: 計畫主持人:孫遠釗副教授.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顧.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 問:劉江彬. 教授. 計畫參與人員: 賴怡寧. 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碩士生. 龍韻如. 國立政治大學統計學系大學部學生. 吳允超.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碩士生. 郭祝熒.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碩士生. 顏貝珊. 國立政治大學統計學系研究助理. 龍天鳳. 國立政治大學智慧財產研究所研究助理.

(4)

(5) 摘要 一、 前言 自本計畫於民國九十二年開始迄今,影音著作的盜版問題不論在型態或是內涵 上,皆起了重大轉變。隨著科技的演進,各國所面臨的盜版問題從實體的盜版演進為 網路的整檔傳輸,乃至於今日的「分包分工」傳輸,例如比特洪流 ( BitTorrent, BT ) 技 術。這些新型態的侵權行為除了在許多國家引發了重大的司法案件外,對於權利人所 造成的損失亦不容小覷。此外,新型態的侵權也促使許多國家重新檢視其現行的著作 權等相關規定,以適應科技發展的潮流,我國也不例外的開始著手著作權法的修法工 作。. 盜版問題是現在世界各國所面臨的共同議題,我國政府為因應盜版問題,近年來 不論在行政、立法或司法上皆付出許多努力,執行成效使得我國在二○○五年順利從 「優先觀察名單」降為「一般觀察名單」 ,雖然未能完全從特別三○一名單中除名, 但基本方向仍獲得肯定。影音著作的侵權行為已從傳統的有形載體,轉換成網路上的 傳輸模式,如何去管控這樣的傳輸重製行為,是目前國際的趨勢與動向,目前已有許 多網路服務業者進入線上影音市場,並提供許多良好的加值服務,如 iTune、雅虎 ( Yahoo!)以及 KKBox 等,而該如何去保障並進行推廣這些商業行為,以確保合法授 權的著作物便利的在網路上傳怖,亦係本研究的探討重點之一。. 本計畫欲總結過去三年的調查結果與經驗,為我國因應盜版問題提出策略與措施 等建議,並提出「由他律走向自律」的長期方向與目標,希望由政府公權力的執行建 立一個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大環境,使權利人在權利受保障的情況下發展各種新興的商 業模式,減少公權力的干預,讓一切回歸市場機制,以「自律」的方式終極解決盜版 問題。. I.

(6) 二、 影音著作消費者民意調查 (一) 調查目的 本調查旨在探討民眾在音樂 CD、影音 VCD/DVD (但不包含色情光碟、遊戲及 電腦軟體) 的消費行為及由網路下載音樂、電影或影集的行為,並估算台灣地區音樂 CD 及影音 VCD/DVD 之盜版率。問卷內容係參酌國內外之相關研究及與相關權利 人團體、學者專家座談後之結果來設計,以充分掌握相關權利人團體、學者專家對本 研究之期望與認知。. (二) 調查方法 本調查採電話訪問調查方式來進行資料蒐集,調查地區為台閩地區,調查對象為 年滿 13 歲到 55 歲且最近一年內有買過、燒錄過或接受親友贈送音樂 CD、影音 VCD /DVD,或曾從網路下載音樂、電影或影集之一般民眾。自 2004 年起至 2006 年, 每年皆進行此項調查,且為方便每年調查結果之相互比較,調查期間皆定在 6 月下旬 至 7 月上旬間的三個星期,每年皆回收有效問卷 2,400 份。2006 年的調查方向除針對 音樂 CD、影音 VCD/DVD 兩議題之外,另就現今方興未艾的網路侵權部分作更深 入的探討。. 由於是直接訪問音樂 CD、影音 VCD/DVD 市場中的消費者,且在電話訪問時, 受訪民眾必需立即回答訪員的問題,不太容易做假,故確實可以反映真正的盜版率。 而由於同時收集了受訪者所擁有盜版品的來源,也有助於未來對盜版黑數相關問題之 研究。. (三) 盜版率估算方法 由於盜版行為多屬非公開性質,故盜版率的估算有相當之困難度。目前國際間對 盜版率的估算方法,約可分成「由海關或其他執法單位所查扣或定罪之結果來計算」 、 II.

(7) 「對盜版活動之抽樣調查」 、 「神秘顧客購買與專家驗證」等三種方式。例如,權利人 團體大多從製造端估算盜版率;但此一結果,既非實際流通於市場之數量,來自於各 會員公司估算之累計,也難免有重覆計算之虞。因此,本研究選擇從消費端來估計盜 版率。. 在音樂 CD 及影音 VCD/DVD 盜版率的估算方面,本研究自 2004 年起即明確 界定盜版率的估算以個人持有的實體光碟做為計算的基礎,並將個人持有的音樂 CD 與影音 VCD/DVD 實體光碟分成三類:正版、非正版及不確定,依此計算個人乃至 於我國 13 到 55 歲民眾的盜版率。實際計算盜版率時,我們採取較嚴格的標準,將不 確定的部份計入非正版部分,以避免低估盜版率。. 由表一可知 2004 年本調查所估算之音樂 CD 盜版率 ( 39.1% ) 比 IFPI 公佈之盜 版率 ( 36.0% ) 高 3.1%;2005 年本調查之估算音樂 CD 盜版率 ( 40.0% ) 則比 IFPI 的 26%高出 14%,這些差距的產生主要是因為本調查估算之盜版率已將網路盜版部 分包括在內,而 IFPI 盜版率自 2004 年的 36.0%遽降至 2005 年的 26.0%,主要原因則 有可能是因為被查獲之盜版品數量較去年減少許多所導致。. 2004 年本調查估算之影音 VCD/DVD 盜版率 ( 51.3% ) 比 MPA 公佈之盜版率 ( 40.0% ) 高 11.3%,主要原因是因為本調查所估算之盜版率已將網路盜版包括在內; 2005 年本調查估算之影音 VCD/DVD 盜版率 ( 53.7% ) 比 MPA 公佈之盜版率 ( 51.0% ) 僅高 2.7%,而 MPA 盜版率自 2004 年的 40.0%遽增至 2005 年的 51.0%,主 要是因為 MPA 自 2005 年起,盜版率的調查也改由消費者端進行,並且涵蓋網路盜版 的部份,因此與本調查的結果相近。. 本調查由消費者端進行,並探討受訪者取得非正版品之管道,包含親友贈送及自 行燒錄的部份,且對於網路侵權的行為做深入的研究,除補強 IFPI 調查不足之處外, III.

(8) 並與 MPA 調查結果相互對照,兩者之調查數據實為警政單位參考之依據,提供警政 單位針對盜版議題擬訂完善對策之參考,以期達到降低整體盜版率之效。 表一、2004~2006 年本調查盜版率與 IFPI、MPA 盜版率之比較 調查單位. 盜版率.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本調查. 音樂 CD (消費者端). 39.1%. 40.0%. 40.8%. IFPI. 音樂 CD (製造端). 36%. 26%. N/A. 本調查. 影音 VCD/DVD. 51.3%. 53.7%. 47.6%. MPA. 影音 VCD/DVD. 40%. 51%. N/A. (四) 盜版率趨勢分析 由表二可知,2006 年音樂 CD 盜版率為 40.8%,較 2005 年僅高出 0.8%。但若排 除網路侵權 (即受訪者從網路下載影音著作後,燒錄為實體光碟的行為) 之部分,則 修正後之 2006 年音樂 CD 盜版率為 32.6%。若僅計算受訪者由傳統管道 (即排除親友 贈送及自行燒錄之部分) 取得盜版品之盜版率,則修正後之 2006 年音樂 CD 盜版率 僅 6.3%。. 2006 年影音 VCD/DVD 盜版率為 47.6%,較 2005 年下降 6.1%。但若排除網路 侵權 (即受訪者從網路下載影音著作後,燒錄為實體光碟的行為) 之部分,則修正後 之 2006 年影音 VCD/DVD 盜版率為 41.1%。若僅計算受訪者由傳統管道 (即排除親 友贈送及自行燒錄之部分) 取得盜版品之盜版率,則修正後之 2006 年影音 VCD/ DVD 盜版率僅 9.7%。. 整體而言,音樂 CD 盜版率由 2004 年的 39.1%微增 1.7%至 2006 年的 40.8%,但 由傳統管道取得盜版品之盜版率卻從 2004 年的 14.0%降至 2006 年的 6.3%;而影音 VCD/DVD 盜版率則由 2004 年的 51.3%略降至 2006 年的 47.6%,但由傳統管道取 得盜版品之盜版率由 2004 年的 18.2%降至 2006 年的 9.7%,可見在執法單位的強力 取締與宣導之下,已有相當可觀的績效。 IV.

(9) 網路盜版行為對音樂 CD 盜版率的影響力在 2005 年為 2.6%,在 2006 年則增加 為 8.2%;同樣地,網路盜版行為對影音 VCD/DVD 盜版率的影響力在 2005 年為 1.1%,在 2006 年則增加為 6.5%。顯示盜版行為的態樣已由實體轉變成網路,且有逐 年增加的趨勢。. 表二、2004~2006 年本調查盜版率與修正後盜版率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39.1%. 40.0%. 40.8%. 音樂 CD (排除網路下載). N/A. 37.4%. 32.6%. 音樂 CD (傳統管道). 14.0%. 11.9%. 6.3%. 51.3%. 53.7%. 47.6%. 影音 VCD/DVD (排除網路下載). N/A. 52.6%. 41.1%. 影音 VCD/DVD (傳統管道). 18.2%. 21.0%. 9.7%. 調查單位 本調查 修正後 本調查 修正後. 盜版率 音樂 CD (消費者端). 影音 VCD/DVD. (五) 調查結果摘要 1. 擁有非正版音樂 CD 的受訪者,取得 CD 的主要管道為「親友贈送」( 65.9% ), 取得 CD 的主要原因為「價格便宜」 ( 38.6 % )。 2. 擁有非正版影音 VCD/DVD 受訪者,取得 VCD/DVD 的主要管道為「親友 贈送」( 66.7% ),取得 VCD/DVD 的主要原因為「價格便宜」( 49.2% )。 3. 將近六成 ( 59.1% ) 的受訪者最近一年內曾從網路下載音樂。 4. 曾從網路下載音樂的受訪者,其下載的主要管道為「網站」 ( 53.7% ),且使 用的網路服務主要為「ADSL」( 91.3% )。 5. 超過一成五 ( 15.2 % ) 受訪者最近一年內曾經從網路下載電影。 6. 曾從網路下載電影的受訪者,其下載的主要管道為「P2P 軟體」( 60.8% ), 且所使用的網路服務主要為「ADSL」( 88.2% )。. V.

(10) (六) 調查結果分析 由今年的調查結果可知,受訪者由傳統管道 (如:夜市、路邊攤及電腦商場、超 市,唱片行,郵購、型錄) 取得非正版音樂 CD 及影音 VCD/DVD 的比例已大幅下 降,可見警政單位的努力實不容小覷,但「親友贈送」及「自行燒錄」的比例卻大幅 提高。然而,有網路下載音樂、電影行為的受訪者的比例亦提升許多。且網站、P2P 技術及 ADSL 應用的普及性更使得受訪者能夠更快速地下載其所需的音樂檔案,可 見盜版行為已由傳統管道轉變為網路侵權的型態。. 三、 電腦軟體消費者民意調查 (一) 調查目的 本調查旨在探討民眾在電腦軟體 (包含作業系統、防毒軟體、繪圖軟體、網頁製 作軟體、影音播放及影像編輯、文書軟體) 上的消費行為,並估算台灣地區電腦軟體 盜版率。問卷內容係參酌國內外之相關研究及與相關權利人團體、學者專家座談後之 結果來設計,以充分掌握相關權利人團體、學者專家對本研究之期望與認知。. (二) 調查方法 本調查採電話訪問調查方式來進行資料蒐集,調查地區為台閩地區,調查對象為 年滿 13 歲到 55 歲且最近一年內曾購買電腦或安裝過電腦軟體 (但不包括試用版及免 費下載之軟體) 之一般民眾。本調查自 2005 年起至 2006 年止,每年皆進行調查。且 為方便每年調查結果之相互比較,調查期間皆定在 7 月中旬至 7 月下旬間的二個星 期,2005 年回收有效問卷 1,500 份,2006 年回收有效問卷 1,072 份。. 由於是直接訪問電腦軟體市場中的消費者,且在電話訪問時,受訪民眾必需立即 回答訪員的問題,不太容易做假,故確實可以反映真正的盜版率。. VI.

(11) (三) 盜版率估算方法 有關電腦軟體盜版率的估算,BSA 是由製造端進行盜版率的估算,本研究則選 擇由消費端進行估算。仿照影音著作消費者民意調查的作法,我們明確界定盜版率的 估算以個人購買電腦時所安裝的電腦軟體或購買後安裝之電腦軟體做為計算的基 礎,並將個人持有的電腦軟體分成三類:正版、非正版及不確定,依此計算個人乃至 於全國 13~55 歲民眾的盜版率。實際計算盜版率時,我們採取較嚴格的標準,將不 確定的部份計入非正版部分,以避免低估盜版率。. 由表三可知 2005 年本調查所估算之電腦軟體盜版率 ( 38.7% ) 比 BSA 公佈之盜 版率 ( 43.0% ) 低 4.3%。本調查 2006 年之盜版率 31.3%較 2005 年的 38.7%降低 7.4%, 顯示過去一年來執法單位對盜版行為的強力取締及宣導,及 BSA 所提供的優渥檢舉 獎金,已有可觀的成效。 表三、2004~2006 年本調查盜版率與 BSA 盜版率之比較 調查單位. 盜版率.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本調查. 電腦軟體 (消費者端). N/A. 38.7%. 31.3%. BSA. 電腦軟體 (製造端). 43.0%. 42.0%. N/A. (四) 調查結果摘要 1. 2006 年電腦軟體盜版率為 31.3%,而作業系統盜版率為 30.6%,防毒軟體盜 版率為 30.2 %,繪圖軟體盜版率為 35.6%,網頁製作軟體盜版率為 32.0%, 影音播放及影像編輯軟體盜版率為 31.8%,文書軟體盜版率為 36.8%。 2. 受訪者的電腦「有」安裝 Office 的比例為 86.1%,而其中安裝「正版」Office 的比例為 61.4%。 3. 擁有非正版電腦軟體的受訪者,取得電腦軟體的主要管道為「親友安裝/贈 送」 ( 64.8% ),取得的主要原因為「價格便宜」( 52.8% )。 VII.

(12) (五) 調查結果分析 使用「組裝電腦」的受訪者,其電腦軟體盜版率顯著高於使用「品牌電腦」的受 訪者,顯示應以組裝電腦為查緝的重點。而掃除網路 (非法) 下載、販售電腦軟體的 網站,並由教育面宣導正確的法律概念應為警政單位努力的方向。. 四、 智慧財產權認知調查 (一) 調查目的 本調查旨在探討智慧財產權的認識及觀念、智慧財產權的認知態度及智慧財產權 保護相關單位及宣傳活動的認知的行為。問卷內容係參酌國內外之相關研究並與智慧 財產局相關人員來共同設計後定稿。. (二) 調查方法 本調查採電話訪問調查方式來進行資料蒐集,調查地區為台閩地區,調查對象為 年滿 13 歲之一般民眾。本調查為 2006 年新增之調查,調查期間為 2006 年 8 月 7 日 至 2006 年 2005 年 8 月 17 日,回收有效問卷共計 1,068 份。. 由於是直接訪問一般民眾,且在電話訪問時,受訪民眾必需立即回答訪員的問 題,不太容易做假,故確實可以反映民眾真正的看法。. (三) 調查結果摘要 表四摘要列述智慧財產權認知調查結果。. VIII.

(13) 表四、智慧財產權認知調查摘要表 百分比 1.認為智慧財產權需要 (含非常需要) 受到保護. 97.8%. 2.認為保護智慧財產權主要是「社會大眾」的責任. 56.2%. 3.認為「販賣或出租非正版品」為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95.4%. 4.認為「購買非正版品」為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89.4%. 5.認為「接受親友贈送非正版品」為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65.3%. 6.認為「購買正版品後,無限制的複製或燒錄以供自行使用」為侵 犯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62.6%. 7.認為「購買正版品後,複製或燒錄以供他人使用」為侵犯智慧財 產權的行為. 89.2%. 8.同意 (含非常同意)「當正版品已經絕版的時候,可以使用非正版 品」. 45.1%. 9.同意 (含非常同意)「當非正版品的價格比正版品便宜的時候,可 以使用非正版品」. 14.7%. 10.同意 (含非常同意)「當非正版品的品質與內容比正版品好的時 候,可以使用非正版品」. 33.7%. 11.同意 (含非常同意)「接受親友贈送非正版品的行為是人之常情, 不必太在意」. 34.7%. 12.同意 (含非常同意)「我們應該留意自己有沒有侵犯到別人的智慧 財產權」. 94.0%. 13.認為我國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情形嚴重 (含非常嚴重). 85.5%. 14.認為我國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情形嚴重 (含非常嚴重) 的主要原因 為「正版品的價格太貴」. 38.2%. 15.認為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有效方法為「政府嚴格取締非正版品」. 39.7%. 16.知道「我國已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相關法令」. 57.4%. 17.知道「我國已有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政府相關單位」. 23.2%. 18.承上題,知道「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為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政 府相關單位. 58.9%. 19.最近三個月內有得到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宣導訊息. 10.4%. 20.承上題,認為這些訊息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有幫助 (含非常有 幫助). 67.4%. 21.由「電視」得到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宣導訊息. 75.0%. IX.

(14) (四) 調查結果分析 調查結果顯示,保護智慧財產權幾乎是全民共識,而大多數也認為這是社會大眾 的責任。民眾對侵犯智慧財產權的認知有一定的水準,但對「親友贈送非正版品」以 及「無限制的複製或燒錄以供自行使用」的認知有待加強。. 絕大多數民眾認為我國侵犯智慧財產權的情形嚴重,且認為政府嚴格取締非正版 品是遏止此一現象最有效的方法。. 知道我國已有保護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的民眾接近六成,但知道我國已有保護智 慧財產權的政府相關單位卻僅兩成三,值得安慰的是這些民眾中,接近六成知道經濟 部智慧財產局是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政府相關單位。如何讓更多民眾知道經濟部智慧財 產局所擔負的重責大任應可列為努力方向之一。. 僅約一成民眾在過去三個月 ( 5 月~7 月) 有接收到保護智慧財產權的相關宣導 訊息,絕大多數來自電視,且認為對於智慧財產權的保護有幫助,顯然在宣導訊息方 面仍有許多可以努力的空間。. 五、 問卷調查結果與盜版問題之分析 針對影音消費者行為模式分析與盜版問題方面,綜觀 2004 年至 2006 年的調查數 據顯示,實體影音盜版光碟的取得管道轉變,改以親友互贈與自行燒錄為主,其比率 分別為 65.9%及 38.8%。而電影盜版率高於音樂盜版率的結果,顯示價格因素在電影 方面的影響較為顯著。此外,網路影音使用率的成長,同時造成了網路影音盜版問題 攀升,2006 年網路音樂未購持有率為 83.92%,網路電影未購持有率則為 88.81%,因 此網路影音盜版問題須加強防範。而網路影音的管道已由「點對點式軟體下載」取得 第一位,綜合上述我國「網路影音未購持有率」偏高的情況來看,以點對點式軟體下. X.

(15) 載的影音絕大部份並未經合法授權。同時,仍以 20~29 歲及 13~19 歲兩個族群為高 影音盜版率族群。. 另外就電腦軟體消費者行為模式與盜版問題方面,調查顯示組裝電腦軟體盜版率 高於品牌電腦之盜版率,而更新電腦軟體盜版情況較初次安裝電腦軟體嚴重,因此如 何提高國人於「重新安裝」或「更新電腦軟體版本」時使用正版軟體的比率應為努力 的方向。而盜版取得的管道上,亦與影音盜版相同以親友贈送及網路下載為主,並同 樣以年輕族群為高盜版率族群。此外,高達 52.8%的盜版取得原因在於價格問題。. 六、 網路 (線上) 調查可行性分析 由於近年來我國網路普及率不斷的提升,使得網路調查漸漸為許多研究者所採 用。雖然網路調查具有傳遞速度快、成本低、回答問卷沒有時間或地點限制的優點, 卻面臨樣本代表性不足以及重複填答等難以解決的問題。網路調查若以網站調查方式 進行,則由於被動抽樣之故,樣本代表性往往遭遇嚴重質疑而失去推論的基礎;而若 以電子信件調查方式進行,則因電子郵件帳號取得不易或帳號重複等問題,一樣面臨 樣本代表性偏差以及填答真實性的問題。反之,在執行電話調查時,由於訪問者站在 主動抽樣的位置,因此沒有代表性不足或偏差的問題。雖然近兩年來面臨了詐騙電話 橫行的干擾而使得拒訪率提高,但藉由適度加強訪員的基本訪問訓練、撰寫可增加受 訪者信心之電話訪問開場白以及提供受訪者研究單位、電話訪問單位的相關資訊,將 可以大幅降低拒訪率而使得調查結果更具有可信度。因此,在目前網路普及率仍遠低 於電話普及率之際,除非網路調查的樣本代表性的問題可以獲得解決,否則網路調查 並不適合用於影音消費者的調查。. XI.

(16) 七、 盜版問題因應策略及具體措施 回顧過去三年政府面對盜版問題的因應政策,在行政、立法、司法各層面皆有所 施展,執行成效使得我國在二○○五年順利從「優先觀察名單」降為「一般觀察名單」 , 政府的努力可說是獲得相當大的肯定。行政方面除了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推動「二○○ 三~二○○五貫徹保護智慧財產權三年行動計畫」以健全相關的法規政策外,也加強 了查緝以及對於民眾和企業的宣導與輔導。檢、警、調和海關方面,也持續全力打擊 仿冒盜版,透過高密度的查核動作,達到實際的遏阻效果,並在今年度的特別三○一 報告中獲得肯定。惟基於我國特殊的地理位置,往往成為仿冒盜版貨品的轉運點,因 此就該問題應特別加以防範。. 立法方面,目前的焦點在於著作權法的修正上,目前的修正方向在於規範網路點 對點傳輸的相關侵權問題以及相關網路服務提供業者 ( 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 ISP ) 的權責。本計畫建議,在未來的相關修法上,應避免直接移植國外的相關法案,而必 須因應目前的科技潮流做出相應的規範,同時在探討網路服務提供業者的責任問題 前,應先確立我國著作權法中的間接侵權責任問題。. 司法方面,我國亦意識到智慧財產案件的特殊性,因此規劃在二○○七年成立智 慧財產專責法院,在今年度的特別三○一報告中也獲得相當的肯定。目前正進行相關 的培訓計畫,積極的為智慧財產專責法院的運作進行準備。我國智慧財產案件之非訟 爭端處理,規劃回歸既有機制運作,然仍須規劃相關配套,例如調解或仲裁之人才。 另外成立智慧財產法院將有助於將體制導正為民事為主刑事為輔。而另一至關重要的 配套措施是民事保權與執行程序,避免原告方以資源壓過對方之情事,運用司法來減 低被告在市場上對原告的競爭力,對於此一嚴重之問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草案僅 在第十八條約略觸及,誠屬遺憾。在強制執行方面,權利人在花費了龐大的訴訟費用 後,有時在民事執行上仍無法盡如其意,對於此一問題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草案完全 沒有觸及,而是回歸現行強制執行法之規範,亦屬遺憾。對於智慧財產法院法官以及 XII.

(17) 技術審查官之人事安排以及培訓計畫,如何使其安於其位,保障人才並使之能與外界 競爭,掌握市場脈動傳承既有經驗建立整套司法體系和判決之一致性時效性與高品 質,均是值得吾人深思的重大課題,. 由於目前針對盜版問題的因應措施多倚靠公權力之執行,但倚靠公權力來維護私 權,終究只能達到遏阻的作用,如果不能因應現在網路環境的發達而發展出合法化的 取得管道,將仍無法避免「盜版黑數」的問題。因此長期而言,本計畫希望藉由公權 力建立一個尊重智慧財產權的大環境,導向更有效率的市場或管理的自律模式,回歸 市場機制,減少公權力的干預。. 目前自律的保護智慧財產權措施中,有許多採行取用管理 ( access control ) 或其 他科技保護措施 ( Technology Protection Measure, TPM ) 等「數位權利管理」(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 措施,以對數位內容進行傳輸上的管控。在執法上,也希 望相關的權利人團體能積極參與,使得這種以公權力保護私權的過程能執行的更有效 率,節省成本並同時更有效確保權利人的權益。在智慧財產專責法院的相關運作上, 希望能夠納入替代性爭端處理機制 ( 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 ),因為這些 可說是智慧財產案件的大宗解決方式,並且能夠節省相關的訴訟成本,也能符合相關 當事人市場運作的考量。隨著網路傳輸的技術演進與寬頻網路的普及,相關的影音下 載服務也成為市場上的兵家必爭之地。根據調查顯示,有六成的受訪者表示願意付費 使用線上音樂下載服務,顯示只要有合理的定價,多數民眾願意使用便利的線上下載 服務。而相關的平台業者也積極搶攻這塊市場大餅,積極轉型加入合法化經營的行 列。在相關的自律性商業模式提出的同時,必須有公權力的配套措施,例如對於大眾 宣導,及針對高盜版率族群 (如前所述以年輕族群為主) 的教育,從小教導正確的智 慧財產權觀念和尊重的態度。此外,也需要加強相關的邊境措施,與鄰近國家建立合 作的管道,共同打擊仿冒盜版。. XIII.

(18) 八、 結語 本計劃的終極目標在於「從他律走向自律」 ,從而能以有效率的方式降低盜版的 情況。在自律的前提下,整體的教育必然是關鍵的一環,同時需要有相關公權力的執 行作為配套,除了達到一定的遏阻效果外,並建立起智慧財產權受保障的整體環境, 進而催生多元化的商業模式。. 在新網路時代 ( Web2.0 ) 的趨勢推廣下,一些個人網站與個體用戶的分享行 為,如 Youtube、Podcast 以及部落格 Blog 也需要來做進一步的討論。本研究單位將 進一步介紹美國目前的相關立法趨勢,由其針對目前美國立法院審理的地毯式授權 ( Blanket Licensing ) 與孤兒著作物草案進行研究。需要注意的是地毯式授權以及孤兒 著作物之授權與一般「強制授權」之概念不同,強制授權係在特定條件下以政府之力 量介入當事人雙方之授權過程;孤兒著作物之授權則無政府之介入,仍由當事人之自 由意志決定授權與否,在使用人舉證證明其應盡之義務後,則某程度免除其責任,藉 以增進著作物之利用。. 在未來建議的部份,本研究單位以為在政府行政方面,以學校為起始點,建立完 整的教材與培育方案,可考慮納入學測考試項目;強化保智大隊等執法單位的培訓與 器材更新,並且補足查緝的警力,使警力得以維持在原定的 220 位之員額,以因應盜 版行為由實體轉向網路、侵權狀況無時無刻不在發生的狀況,並持續追蹤跨地域的轉 口盜版產品。在立法方面,需完善著作權間接侵權行為責任、網路服務提供者集體管 理機制、無主著作權免責、科技保護措施與地毯式授權的立法或修法。司法方面,完 善智慧財產法院的相關配套措施與案件審理機制,包括對保全程序的改革,人才培 訓、考核與升遷等制度也需另外建立。. 最後在他律與自律中,需考慮科技管理、執法層面、商業模式、集體授權、區域 合作、教育文宣等層面,唯有在全方位的配合下,始能達到以自律為主的終極目標, 此誠為本研究團隊所殷切企盼。 XIV.

(19) 三年研究成果整理概要如下表五:. 表五、三年研究成果整理概要 九十三年 美國特別三○ 一條款狀態. 九十四年. 九十五年. 優先觀察名單. 一般觀察名單. 一般觀察名單. 經濟部 智慧財 產局. 修正並提出九十三年版 本的「貫徹保護智慧財 產權行動計畫」 :為提升 國家競爭力,配合政府 將知識產業列為國家發 展重點計劃,針對目前 棘手的MP3下載、光碟 盜版、仿冒品與急速攀 升中的網路智慧財產侵 權問題。. 推動「加強防制網路侵 權實施方案」,並成立 「網際網路侵權聯合查 緝專案小組」 ,同時提高 檢舉破案及查獲網路販 售仿冒、盜版的案件獎 金,檢舉金額最高可達 50 萬元。. 在行政方面的執行上,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在二 ○○三年至二○○五年 推動了「貫徹保護智慧 財產權三年行動計 畫」 ,目標在健全智慧財 產相關的法規、政策, 同時加強查緝,以及對 於民眾的宣導以及企業 的輔導。. 教育部. 本研究建議教育部加強 對智慧財產保護之重視 與配合。目前 IFPI 與教 育部已開始合作,即 IFPI 發現在學術網路上 有可能侵權的嫌疑犯 時,立即通知教育部。 這是一個好的開始,日 後應繼續落實對學術網 路的規範,並繼續積極 與權利人團體、智慧財 產保護單位合作。. 根據問卷調查結果,國 人對於影音產品之智慧 財產權是否經過授權仍 缺乏重視,高達 61.9% 的受訪者以為在網路上 付費下載的影音著作物 即經過授權。建議推動 校園及社會教育改變國 人的價值觀與態度。. 九十五年度之活動又分 「智慧財產權法令說明 會」及「著作權及營業 秘密研究成果發表會」 二大項目。人組織的合 作宣導。. 海關執行「光碟管理條 例」、「出口盜版光碟查 緝專案小組作業要點」 及「海關配合執行專利 商標及著作權益保護措 施作業要點」等措施, 加強查緝仿冒盜版品。. 財政部 關政司. 在查緝業務方面,加入 WTO 之後,非涉稅的走 私案件上升,盜版音像 製品都可能是走私的主 要物品,所以需要加強 查緝。依據行政院指 示,會同法務部及內政 部組成專案小組,針對 光碟出口建立嚴密查核 機制,協調相關單位查 緝出口盜版光碟,杜絕 非法光碟出口。關政司 也因此針對邊境管制, 發布了「出口盜版光碟 查緝專案小組作業要 點」 。. 台灣目前進出口的查核 管制成效不錯,但是國 際上所關注的是轉口貿 易的部份,在今年的特 別三○一報告中也有特 別提出要求改善。據了 解,就轉口的貨品當 中,著作權的問題較不 嚴重,主要的問題在於 仿冒貨品的轉運。. 行政. XV.

(20) 九十三年 1.九十二年七月九日修 正之著作權法,除保 留常業犯為非告訴乃 論罪外,亦修正製造 及銷售盜版光碟為非 告訴乃論之罪,同時 並提高盜版光碟常業 犯之罰責。 立法. 2.著作權法新增/修正科 技保護措施等之規定 立法院臨時會於九十 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三 讀通過著作權法部分 條文修正案。. 九十四年. 九十五年. 建 議 著 作 權 法 修 正 如 立法院初審通過謝國樑 委員提案的「著作權法 下: ,規 1. 大方向是透過立法方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向的修正來改變大眾 範網路點對點下載,未 來只要涉及侵權與受有 以刑逼民的觀感。 2. 在規範網路點對點傳 利益兩項要件,業者可 輸侵權問題。先確立 能被處兩年以下有期徒 我 國 著 作 權 法 中 的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 「間接侵權」問題, 台 幣 五 十 萬 元 以 下 罰 以進一步規範相關網 金,嚴重甚至被勒令歇 路 服 務 提 供 業 者 業,進一步法制化網路 ( Internet Service 下載行為。 Provider, ISP ) 的責 任。 3. 明確民事執行的相關 程序與要點,不再僅 以標的物為依歸。. 司法. 司法院自今年 (九十三 年)二月下旬起即積極 籌劃成立智慧財產專業 法院,經多次召開預備 會議,並由行政訴訟及 懲戒廳先行研擬「設立 智慧財產專業法院之建 議方案-採民刑及行政 訴訟三合一之利弊分 析」及評估研究,再經 各級法院首長司法業務 座談會討論結果,已達 成設置智慧財產專業法 院之共識。嗣司法院行 政廳乃就德國、日本、 美國、英國、韓國、新 加坡、泰國、歐盟等已 設置或擬設置智財專業 法院之國家,蒐集相關 資料。. 呼籲司法院儘速成立智 規劃於明年三月成立智 慧財產專責法院,並附 慧財產專責法院,目前 所有的硬體設備,與人 上以下意見: 1. 此一法院須符合三合 事調配都已準備妥當, 只等立法院通過即可開 一之精神。 2. 應只採取兩審作結的 始運作。 制度。 3. 應納入美國的發現 (開示) 制度 ( Discovery ),而且必 須明確證據法則。 4. 在法官以及相關人員 的培訓與升遷,必須 設立一個以長遠面向 考量的制度。. XVI.

(21) 目錄 摘要 ······································································································································I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 3 第三節 研究執行架構···························································································· 6 第四節 研究方法 ··································································································· 9 第二章 消費者影音著作物購買與下載行為之調查 ······················································ 15 第一節 調查方法 ································································································· 15 第二節 樣本結構 ································································································· 22 第三節 趨勢分析 ································································································· 29 第三章 盜版率統計分析·································································································· 44 第一節 盜版率定義與計算·················································································· 44 第二節 盜版率與受訪者基本資料之交叉分析 ·················································· 46 第三節 盜版率趨勢分析······················································································ 60 第四節 小結 ········································································································· 63 第四章 民眾對於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看法與經驗之質化分析······································· 64 第一節 訪談目的 ································································································· 64 第二節 訪談實施 ································································································· 64 第三節 焦點團體訪談發現·················································································· 69 第五章 問卷調查結果與盜版問題之分析 ······································································ 80 第一節 影音消費者行為模式分析與盜版問題 ·················································· 80 第二節 電腦軟體消費者行為模式與盜版問題 ·················································· 84 第三節 智慧財產權認知分析與盜版問題 ·························································· 86. XVII.

(22) 第六章 盜版問題因應策略及具體措施 ·········································································· 92 第一節 政府層面因應政策之回顧與檢討 ·························································· 94 第二節 他律與自律之分析················································································ 100 第三節 小結 ······································································································· 119 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 121 第一節 研究成果 ······························································································· 121 第二節 網路時代對於反盜版的影響與趨勢 ···················································· 125 第三節 未來建議 ······························································································· 129 第四節 總結 ······································································································· 131 附錄一、調查問卷 ········································································································· 133 一、影音著作消費者民意調查·········································································· 133 二、電腦軟體消費者民意調查·········································································· 136 三、智慧財產權認知調查·················································································· 139 附錄二、調查結果 ········································································································· 143 一、影音著作消費者民意調查·········································································· 143 二、電腦軟體消費者民意調查·········································································· 151 三、智慧財產權認知調查·················································································· 157 附錄三、調查交叉分析 ································································································· 171 一、影音著作消費者民意調查·········································································· 171 二、電腦軟體消費者民意調查·········································································· 199 三、智慧財產權認知調查·················································································· 223 附錄四、焦點團體訪談會紀錄逐字稿 ·········································································· 287 附錄五、盜版率計算公式······························································································ 333. XVIII.

(23) 附錄六、訪談紀錄 ········································································································· 337 一、經濟部 智慧財產局 著作權組之訪談記錄 ·············································· 337 二、數位聯合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法務處之訪談記錄····································· 344 三、美國電影協會 台灣分會 ( MPA ) 之第一場訪談紀錄 ···························· 350 四、美國電影協會 台灣分會 ( MPA ) 之第二場訪談紀錄 ···························· 357 五、司法院 資訊管理處之訪談紀錄 ································································ 368 六、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 ( IFPI ) 之第一場訪談記錄 ··············· 373 七、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 ( IFPI ) 之第二場訪談記錄 ··············· 379 八、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 BSA ) 之訪談記錄 ·················································· 389 附錄七、網路調查可行性分析······················································································ 399 附錄八、九十五年年大專校院保護智慧財產權訪視計畫 (草案) ······························ 404 附錄九、研究計畫重要會議紀錄·················································································· 406 附錄十、期末報告審查意見逐項答覆表 ······································································ 420. XIX.

(24) 圖目錄 圖 1.3.1、執行架構圖 ········································································································ 7 圖 1.4.1、調查作業流程圖······························································································· 12 圖 6.3.1、本研究理論架構····························································································· 120. XX.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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