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本研究以學生事務宣言引導原則的分析和實際訪談的結果所編擬之「大學 學生事務引導原則量表」,針對大學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和導師,
期望探討這四類人員所持有的大學教育目標和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以及學校或 個人背景因素與這些人員持有大學教育目標和學生事務引導原則可能的關聯。
有關統計與結論的分析,主要根據編製量表歸類題項的引導原則細目類別 為主,亦即「大學教育目標」分量表,分為「學術專業與能力」、「個人發展」、
「公民素養」;至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分量表,包括「學生觀點」、「環境觀 點」、「學生事務目標觀點」、「學生事務策略觀點」、「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
「學習觀點」、「學生事務工作實務」等部分,均以學生事務專業模式類型--「父 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作類別的比較。然為了解各 類人員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觀點之主要偏向,佐以各分量表題項之平均數作 分析說明。
依據研究目的,以下分別將調查結果統計分析呈現,第一節學務處主管、
教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在大學教育目標與學生事務引導原則個人觀點的 分析;第二節不同類型學校在大學教育目標與學生事務引導原則差異之比較分 析;第三節個人背景因素在大學教育目標與學生事務引導原則差異之比較分 析;第四節學生事務處不同功能組別主管在大學教育目標及學生事務引導原則 差異之比較分析;第五節綜合討論。
第一節 學務處主管、教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在大學 教育目標與學生事務引導原則個人觀點的分析
壹、學務處、教務處、學術主管及導師「大學教育目標」之比較
一、結果
(一)學務處主管、教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大學教育目標」細目類別 的比較
此一部分,首先檢視學務處主管、教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在「大學 教育目標」三細目類別--「學術專業與能力」、「個人發展」、「公民素養」--的得 分平均數,以了解大略趨勢,而後再以重複量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分別檢定四 類人員在「大學教育目標」細目類別的差異情形。
表 4-1-1 四類人員「大學教育目標」三細目類別平均數摘要表 依變項
學術專業與能力 個人發展 公民素養 自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教務處主管 240 4.25 .66 4.17 .70 4.07 .74 學務處主管 373 4.16 .67 4.14 .70 4.04 .78 學術主管 368 4.23 .60 4.17 .66 4.03 .70 導師 420 4.14 .68 4.11 .69 4.01 .72
表 4-1-1 顯示,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四類人員,對 於大學教育目標的個人觀點,在「學術專業與能力」、「個人發展」、「公民素養」
三個細目類別的平均數均在 4.0 以上,可見大體上四類人員對於三類大學教育目 標均相當重視,而且四類人員最重視的均是「學術專業與能力」方面的目標,
其次是「個人發展」方面的目標,最後是「公民素養」方面的目標。
進一步以重複量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四類人員各自在「學術專業與能 力」、「個人發展」、「公民素養」的差異,結果摘要如表 4-1-2。
表 4-1-2 四類人員「大學教育目標」三細目類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摘要表
人員類別 F 值 df 事後比較
教務處主管 28.47*** 2,240 學術>個人>公民 學務處主管 22.11*** 2,373 學術>個人>公民 學術主管 52.51*** 2,368 學術>個人>公民 導師 26.08*** 2,420 學術>個人>公民
*** p < .001
由表 4-1-2 顯示的分析結果可見: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 師,對於大學教育目標的個人觀點,在「學術專業與能力」、「個人發展」與「公 民素質」三個細目類別上,分別有顯著的組間差異(p< .001);經分別兩兩事後 比較結果發現,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各自均呈現:重視 或認同「學術專業與能力」目標顯著高於「個人發展」與「公民素質」目標;
而認同「個人發展」的程度,亦顯著高於「公民素質」目標。
(二)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重視的大學教育目標
再以四類人員在「大學教育目標」分量表各題項的反應來看,四類人員個 別重視之教育目標的平均數與排序如表 4-1-3。如以所有四類人員在「大學教育 目標量表」各題項反應的平均數來觀察,依重視的程度前十項大學教育目標依 序是:1.獲得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平均數 4.37);2.建立正確的價值觀(4.28);
3.獲得廣博的知識(4.25);4.獲得獨立思考的能力(4.21);5.獲得終身學習的能 力(4.20);6.確立未來發展的目標(4.20);7.與他人建立信賴合作關係(4.18);
8.學會尊重包容不同的意見(4.17);9.發展出自我價值感(4.17);10.尋找生命 的意義(4.14),其中屬於「學術專業與能力」者,有「獲得專業的知識和技能」、
「獲得廣博的知識」、「獲得獨立思考的能力」、「獲得終身學習的能力」等四項;
屬於「個人發展」者,有「建立正確的價值觀」、「確立未來發展的目標」、「與 他人建立信賴合作關係」、「發展出自我價值感」、「尋找生命的意義」等五項;
屬於「公民素養」者,有「學會尊重包容不同的意見」一項。另,所有四類人 員最不重視的五項目標是:1.願意參與社會國家的討論(3.73);2.為從事學術工
作做準備(3.9);3.增進文化藝術修養(3.93);4.具國際觀了解全球化事務(4.06); 5.學會關懷與服務弱勢群體(4.11),其中三項即為「公民素養」部分。
表 4-1-3 四類人員在「大學教育目標」各題項平均數摘要表
教務處主管 學務處主管 學術主管 導師
題 項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1.獲得廣博的知識 4.29(3) .78 4.26(2) .70 4.28(3) .71 4.16(4) .79
2.尋找生命的意義 4.12(11) .88 4.16(8) .89 4.14(10) .82 4.13(8) .87
3.獲得專業的知識和技能 4.39(1) .74 4.37(1) .70 4.43(1) .69 4.30(1) .74
4.學會關懷與服務弱勢群體 4.10(12) .89 4.17(6) .88 4.09(12) .84 4.07(12) .85
5.增進對自我的探索與了解 4.08(14) .87 4.17(7) .87 4.12(11) .82 4.15(5) .84
6.為從事學術工作做準備 3.98(16) .87 3.85(16) .88 3.91(16) .81 3.86(15) .87
7.獲得終身學習的能力 4.27(5) .82 4.16(9) .83 4.27(4) .80 4.11(11) .89
8.獲得獨立思考的能力 4.29(4) .78 4.13(10) .91 4.23(7) .86 4.20(3) .86
9.學會尊重不同族群文化的人 4.17(10) .83 4.05(13) .93 4.08(13) .87 4.07(13) .90
10.發展出自我價值感 4.20(7) .83 4.12(12) .86 4.20(8) .83 4.14(7) .86
11.文化藝術修養 3.99(15) .89 3.92(15) .89 3.95(15) .88 3.85(16) .90
12.確立未來發展的目標 4.22(6) .81 4.18(4) .80 4.27(5) .74 4.13(9) .80
13.建立正確的價值觀 4.31(2) .80 4.26(3) .83 4.31(2) .76 4.23(2) .82
14.具國際觀了解全球化事務 4.10(13) .90 4.02(14) .93 4.08(14) .87 4.02(14) .85
15.學會尊重包容不同的意見 4.19(9) .84 4.18(5) .82 4.16(9) .81 4.14(6) .82
16.願參與社會國家議題討論 3.79(17) .94 3.73(17) .99 3.70(17) .91 3.70(17) .91
17.與他人建立信賴合作關係 4.20(8) .77 4.12(11) .88 4.26(6) 2.13 4.12(10) .82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教務處主管較其他人員重視「協助學生學會尊重不 同族群文化的人」;學務處主管較其他人員重視「協助學生學會關懷與服務弱勢 族群」;學務處主管和導師較教務處主管與學術主管重視「協助學生增進對自我
的探索與了解」等,似具有解釋上的意義。同時,四類人員有關大學教育目標 排名最後的三個均是:「協助學生願意參與社會國家議題討論」、「增進學生文化 藝術修養」、「協助學生為進一步從事學術工作做準備」,不但排序幾乎相同,且 其平均數介於 3.99-3.70 之間,同是四類人員所有題項中平均數未達四分的題項。
二、討論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我國大學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
對於大學教育目標的個人觀點,最重視或認同的均是「學術專業與能力」目標,
其次是「個人發展」目標,第三是「公民素質」目標,不過平均都在 4.0 以上,
顯然四類人員對於三類別大學教育目標均頗為重視,但在程度上仍有差異。
另就各題項來看,所有四類人員重視的前十項大學教育目標依序是:1.獲得 專業的知識和技能;2.建立正確的價值觀;3.獲得廣博的知識;4.獲得獨立思考 的能力;5.獲得終身學習的能力;6.確立未來發展的目標;7.與他人建立信賴合 作關係;8.學會尊重包容不同的意見;9.發展出自我價值感;10.尋找生命的意義;
最不重視的五項目標是:1.願意參與社會國家的討論;2.為從事學術工作做準 備;3.增進文化藝術修養;4.具國際觀了解全球化事務;5.學會關懷與服務弱勢 群體。此一結果與張雪梅(1999)的研究發現,我國大學生覺知學校對教育目 標重視的程度依序是:1.專業知能的增進;2.廣博知識的增進;3.獨立思考能力 的增進;4.健全身心的增進;5.文化藝術修養的增進;6.正確價值觀的建立;7.
對社會了解與關懷的增進;8.道德修養的增進;9.做人處世能力的增進;10.生活 品質的提昇,泰半類似,尤其是在「學術專業與能力」的目標上,其他部分雖 然源於問卷題項設計不同而有不同的結果,不過強調「個體發展」目標仍多過
「公民素養」目標的趨勢卻是一致的,唯一明顯的差異出現在「增進學生文化 藝術修養」一項,張雪梅(1999)研究發現這是我國大學生覺知學校對教育目 標重視的目標之一,但在本研究卻發現是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
導師較不重視的一項。另外,顏素霞(2001)以 1999 年大三學生為對象的研究 發現,大學生期望的大學功能取向依序是 1.實用功能;2.通識功能;3.激勵功能;
4.公正功能;5.研究功能;6.適應功能;7.評量功能;8.服務功能,其中第 1、2、
7 項與「學術專業和能力」目標有關,第 3、6、8 項與「個人發展」有關,第 4 項與「公民素質」有關,可見由學生的立場出發,或可見其實學生在乎的仍以
「學術專業和能力」目標為主。
另外,盧羿廷與彭森明於 2005 年,以 156 所大專院校專任教師為對象,作 網路問卷調查分析教師對學生能力的看法,結果在教師們認為極端重要的「批 判思考能力」、「抗壓力」、「自我內省能力」、「公民意識與社會關懷」等項上,
有 40%以上的教師認為自己學生表現「差」或「很差」(盧羿廷、彭森明,2006)。 相較於本研究,「批判思考能力」應屬於「學術專業與能力」目標,「抗壓力」
與「自我內省能力」應屬於「個人發展」目標,「公民意識與社會關懷」則屬於
「公民素質」目標。盧羿廷、彭森明(2006)研究的結果,或許正是本研究結 果的反映,換言之,大學院校主要行政主管、學術主管及一般教師,大多以學 術專業為主,而對於「個人發展」、「公民素養」目標則較少關注。再以沈宗瑞 與謝小岑(2006)分析大學畢業生對大學發展其多元能力主觀評價的研究來對 照,該研究發現台灣大學生對七項能力的收穫滿意度依先後排序為:專業知能、
自我人際、自然科學、性別識能、公共領域、溝通表達、人文素養,其中性別 識能、公共領域、溝通表達、人文素養,在四點量表中平均分數未達 2.5,屬於 較為負向的評估;可見,由學生對學校教育功能的評估來看,主要是達成促進 學術能力(如專業知能、自然科學)的目標,其他如個人發展與公民責任部分,
學生認為學校的幫助較少。此一結果與本研究大學校院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 管、學術主管及教師,對大教育目標的個人觀點偏重「學術專業與能力」、其次 是「個人發展」、再其次是「公民素養」,亦相吻合。
大學教育目標的認知和重視的程度,基本上涉及大學各項價值對立目標的 選擇(盧增緒,1994;Peterson & Uhl, 1977),同時也涉及學校或個人對待或期 待學生的功能定位(Stamatakos & Rogers, 1984)。因此,對於我國大學教務處主 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均將「學術專業與能力」目標視為最重要 的現實,不難想像當前我國大學主要主管及導師仍將大學生在大學的角色,定
位在學習專業與認知能力的層面。就大學教育的目的而言,此一結果,並不難 以理解,也是一般認為的必然。在教學與生活輔導明顯區隔的傳統下,主要負 責教學的教務處主管、學術主管,特別強調學術專業與能力應可理解;但,負 責學生生活輔導與課外活動的學務處主管和導師對於大學教育目標也持相同的 觀點,則似乎值得探討。尤其,在大學大眾化之後,大學的教育目標大有回歸 到學生全人發展的趨勢,按理至少在「學術專業與能力」、「個人發展」兩項目 標上應該無差異的受到關注和重視。因而,此一結果是否象徵教務處主管、學 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仍將學務工作視為學術專業的附庸,確實值得進一 步探討。
至於「公民素養」,不但是現代民主社會強調的價值,也是社會期望大學在 教育上應善盡的責任,如 Hamrick, Evans & Schuh (2002)就指出,大學教育對於 學生期待的學習結果包括民主化的公民(democratic citizen),亦即學生能了解 公民的權利和責任,能參與公眾生活,加入政治和社會改造的工作。在美國學 生事務宣言的探討中也可發現,自 1949 年修正的 SPPV 開始,即強調實現學生 民主生活的重要性。其實,如將個人置於現代社會,所謂的促進個人發展實際 上應該包含公民素養的部分。因此,本研究結果顯露我國大學主要主管和導師,
相較之下,對於個人發展和公民素養部分尚有強化的空間。
至於,教務處主管較其他人員重視「協助學生學會尊重不同族群文化的 人」,及學務處主管較重視「協助學生學會關懷與服務弱勢族群」,或許受近來 社會關注多元文化觀點的影響,不過學務處主管有關「協助學生學會關懷與服 務弱勢族群」的重視,可能尚有服務學習觀點的影響。另外,學務處主管和導 師較教務處主管與學術主管重視「協助學生增進對自我的探索與了解」,或許正 顯現學務處主管和導師基於職責而對個體發展的關切,雖然學務處主管和導師 在「個人發展」的平均數並不特別突出。
貳、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學生事務引導原則 之比較
一、「學生觀點」部分
(一)結果
以下以重複量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比較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 管及導師在「學生觀點」中「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 習」四模式類型上的差異。進行比較考驗之前,首先陳列四類人員「學生觀點」
四模式的平均數與標準差,初步檢視共同趨勢,並作為說明考驗結果的參照。
1.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學生觀點」四模式類型比較
表 4-1-4 四類人員「學生觀點」四模式平均數摘要表 依變項
父母替代 學生服務 學生發展 學生學習 自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教務處主管 243 3.62 .78 3.60 .73 3.48 .78 3.27 .83 學務處主管 376 3.55 .80 3.44 .77 3.43 .76 3.21 .78 學術主管 374 3.59 .74 3.33 .67 3.42 .68 3.11 .73 導師 433 3.67 .72 3.43 .68 3.36 .76 3.11 .82
根據表 4-1-4 顯示的平均數來看,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 師等各類人員,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中的「學生觀點」,平均數最高的均 是「父母替代」,最低的均是「學生學習」。進一步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四 類人員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的差異情形,
結果摘要如表 4-1-5。
表 4-1-5 顯現的考驗結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對 於「學生觀點」的個人觀點,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與「學 生學習」四模式類別上,分別有顯著的組間差異(p< .001);經分別進行事後比
表 4-1-5 四類人員「學生觀點」四模式類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摘要表
人員類別 F 值 df 多重比較
教務處主管 17.20*** 3,243 父母、服務>發展>學習 學務處主管 20.99*** 3,376 父母>服務、發展>學習 學術主管 41.96*** 3,374 父母>發展>服務>學習 導師 67.67*** 3,433 父母>發展>服務>學習
*** p<.001
(1)教務處主管對「學生觀點」的個人觀點,「父母替代」、「學生服務」顯 著高於「學生發展」與「學生學習」,且「學生發展」高於「學生學習」。換言 之,教務處主管的「學生觀點」偏向「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引導原則,而
「學生學習」顯著低於其他三模式類別。
(2)學務處主管對「學生觀點」的個人觀點,「父母替代」顯著高於「學生 服務」、「學生發展」與「學生學習」三模式類別;「學生服務」與「學生發展」
顯著高於「學生學習」。換言之,學務處主管的「學生觀點」偏向「父母替代」
引導原則,而「學生學習」顯著最低。
(3)學術主管及導師對「學生觀點」的個人觀點,均呈現「父母替代」顯著 高於「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與「學生學習」三模式類別;「學生發展」顯著 高於「學生服務」與「學生學習」;「學生服務」顯著高於「學生學習」。換言之,
學術主管及導師的「學生觀點」偏向「父母替代」引導原則,而「學生學習」
顯著低於其他三個模式類別。
(4)綜合以上統計結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對於
「學生觀點」的個人觀點主要偏向「父母替代」引導原則,而相對較弱的是「學 生學習」引導原則。
2.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在「學生觀點」各題項的反應 再以四類人員各自在各題項平均數的排序來看(表 4-1-6),教務處主管認 定的前五項為「學生大多重視自己的權益」、「學生就像我們的顧客」、「學生大 多身心尚未成熟」、「學生年級愈高,目標與規劃愈成熟」、「學生大多缺乏自治 自律的能力」;學務處主管為「學生大多重視自己的權益」、「學生年級愈高,目
標與規劃愈成熟」、「學生大多身心尚未成熟」、「學生就像我們的顧客」、「學生 大多缺乏自治自律的能力」;學術主管為「學生大多重視自己的權益」、「學生年 級愈高,目標與規劃愈成熟」、「學生大多身心尚未成熟」、「學生大多缺乏自治 自律的能力」、「學生就像我們的顧客」;導師為「學生大多重視自己的權益」、「學 生大多身心尚未成熟」、「學生年級愈高,目標與規劃愈成熟」、「學生大多缺乏 自治自律的能力」、「學生就像我們的顧客」。
4-1-6 四類人員在「學生觀點」各題項平均數摘要表
教務處主管 學務處主管 學術主管 導師
題 項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1 身心尚未成熟 3.73(3) .87 3.67(3) .89 3.73(3) .85 3.74(2) .85
2.能兼顧學業與課外活動 3.22(8) .96 3.15(8) .94 3.11(8) .88 3.08(8) .97
3.能由批判反省的角度看事情 3.08(9) .96 2.99(9) .94 2.90(9) .92 2.96(9) 1.03
4.年級愈高,目標規劃愈成熟 3.72(4) .91 3.73(2) .84 3.76(2) .81 3.65(3) .85
5.缺乏自制自律的能力 3.50(5) .94 3.43(5) .95 3.45(4) .93 3.59(4) .87
6.像我們的顧客 3.94(2) 1.08 3.64(4) 1.14 3.39(5) 1.14 3.49(5) 1.13
7.能主動學習並接受新知 3.32(7) .96 3.27(7) .92 3.13(7) .91 3.11(7) .94
8.能從經驗中歸納建構觀點 3.41(6) .93 3.37(6) .85 3.30(6) .82 3.26(6) .92
9.不能適應團體生活 2.80(10) 1.12 2.74(10) 1.08 2.73(10) .98 2.87(10) 1.00
10.重視自己的權益 4.03(1) .84 3.94(1) .89 3.86(1) .82 3.94(1) .84
四類人員對於「學生觀點」各題項反應的平均數排序前五項,除第一項均 認為「學生大多重視自己的權益」,其餘項目亦相同只是排序不一。另外,四類 人員在各題項平均數排序的第 6 位至第 10 位不但完全一致,且平均數均在 3.5 以下,這五個題項按次序分別是:「學生大多能從經驗中歸納建構自己觀點」、「學 生大多能主動學習並接受新知」、「學生大多能兼顧學業與課外活動」、「學生大 多能由批判反省的角度看事情」、「學生大多不能適應團體生活」;其中,「學生
大多不能適應團體生活」不但同時是四類人員在各題項平均數排序的末尾,且 平均數均低於 3.0。
(二)討論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四類人 員,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中的「學生觀點」,均持「父母替代」引導原則,
亦即認為「學生大多身心尚未成熟」、「學生大多缺乏自制自律的能力」;同時,
四類人員最低的均是「學生學習」,亦即較不認為「學生大多能從經驗中歸納建 構自己觀點」、「學生大多能主動學習並接受新知」、「學生大多能由批判反省的 角度看事情」的觀點。換言之,國內大學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
導師等,看待大學生基本上持較為負向的觀點,此一部份與盧羿廷和彭森明
(2006)的研究,發現有三成以上教師認為自己學校學生不知自我節制的結果,
亦可相呼應。「父母替代」引導原則,在文獻探討中發現,係屬學生事務專業發 展前的觀點,其看待學生的立場,大有上對下單向指導或控制式關懷的趨向,
而異於當前民主社會所強調的個體尊重觀點。
另外,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四類人員,在「學生 觀點」排序的第一位均是「學生大多重視自己的權益」,此一結果似乎是社會強 調民主價值的反映,甚至「學生事務觀點:學生人事觀點 50 週年宣言」(A perspective on student affairs: A statement issued on the 50thanniversary of the student personnel point of view)(NASPA, 1987)宣言中宣稱學生事務人員應扮 演個體權益的捍衛者;在我國標舉人民為教育權主體的「教育基本法」,第一條 即明確說明立法的目的就是要保障人民的學習及受教育的權利;邢泰釗(1998)
亦指出學生與一般人一樣享有憲法保障的權利,而在學校更享有健全人格發展 權、不受傷害權、課業與課外接受輔導權等,因此學生重視自己的權益,在民 主社會應屬正常的態度。但,林佳範(2004)的研究發現,我國校園的法治觀 念大多呈現義務法律觀,強調學生的責任而非學生的權利,並提出必須從義務 轉向權利本位法律觀的建議。本研究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
師等四類人員,在「學生觀點」題項反應的第一位均是「學生大多重視自己的 權益」,或許是社會大環境調民主與人權的反映,但參酌林佳範(2004)的研究,
以及前述四類人員均以「父母替代」觀點看待學生的研究結果,亦可能是四類 人員對於現代學生相較於過去傳統學生溫馴形象的抱怨或不滿。
二、「環境觀點」部分
(一)結果
1.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環境觀點」四模式類型比較 表 4-1-7 四類人員「環境觀點」四模式的平均數摘要表
依變項
父母替代 學生服務 學生發展 學生學習 自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教務處主管 239 3.94 .75 4.06 .73 3.87 .81 4.04 .78 學務處主管 376 3.91 .75 3.97 .80 3.90 .82 4.00 .79 學術主管 370 3.81 .68 3.88 .73 3.82 .74 3.94 .76 導師 425 3.76 .77 3.79 .79 3.71 .84 3.89 .80
由表 4-1-7 來看,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四類人員,
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中的「環境觀點」,導師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
「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的得分均較其他三類主管低;而四類人員的「學生 學習」,除教務處主管外,其他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人員都高於「學 生服務」、「父母替代」、「學生發展」。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四類人員在「父 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的差異,結果摘要如表 4-1-8。
表 4-1-8 四類人員「環境觀點」四模式類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結果摘要表
人員類別 F 值 df 事後比較
教務處主管 16.15*** 3,239 服務、學習>父母>發展 學務處主管 16.01*** 3,370 學習>服務>父母、發展 學術主管 9.52*** 3,373 學習>服務>父母、發展 導師 17.56*** 3,,425 學習>服務、父母>發展
表 4-1-8 顯現考驗的結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對 於「環境觀點」的個人觀點,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與「學 生學習」上,分別有顯著的差異(p< .001),經分別進行事後比較發現:
(1)教務處主管對「環境觀點」的個人觀點,「學生服務」、「學生學習」顯 著高於「父母替代」與「學生發展」;「父母替代」顯著高於「學生發展」。換言 之,教務處主管對於「環境觀點」的個人觀點,偏向於「學生學習」與「學生 服務」,而「學生發展」最低。
(2)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對「環境觀點」的個人觀點,均是「學生學習」
顯著高於「父母替代」、「學生服務」與「學生發展」;「學生服務」顯著高於「父 母替代」與「學生發展」。換言之,學務處主管對於「環境觀點」的個人觀點,
明顯偏向「學生學習」觀點,其次是「學生服務」,而「父母替代」與「學生發 展」較低。
(3)導師對「環境觀點」的個人觀點,「學生學習」顯著高於「父母替代」、
「學生服務」與「學生發展」;「學生服務」顯著高於「學生發展」;「父母替代」
顯著高於「學生發展」。換言之,導師對於「環境觀點」的個人觀點,仍以「學 生學習」最高,其次是「父母替代」與「學生服務」,而「學生發展」最低。
2.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在「環境觀點」各題項的反應 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等在「環境觀點」各題項反應 平均數與排序如表 4-1-9 所列。再依各題項所有四類人員得分的平均數來看,最 受重視的前 5 個題項為「行政組織的設置與運作主要在追求效能的提升」(平均 數 4.04)、「強調教室內與教室外所有的生活空間或社區都是學生學習場所」
(4.03)、「教室與生活設施規劃以增進生學習為主要考量」(4.01)、「校園環境 與設施首重有效的管理」(3.97)、「規劃學校藝術作品擺設與定期展演以陶冶學 生」(3.92);最不受重視的 5 個題項為:「校園環境與設施可能潛藏不良影響須 監控排除」(3.8)、「校園環境的規劃顧慮到個人隱私和個人自主需求」(3.8)、「環 境與設施注意防範師生或學生間可能產生的衝突」(3.81)、「 考量不同性質學生
群體的需要」(3.82)、「關切校園各種次文化的發展」(3.83)。其次,導師在各 題項的反應平均數除「校園環境與設施可能潛藏不良影響須監控排除」一題之 外,其餘均為四類人員最低。
表 4-1-9 四類人員在「環境觀點」各題項平均數摘要表
教務處主管 學務處主管 學術主管 導師
題 項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1.考量不同學生群體的需要.. 3.96(7) .84 3.87(10) .94 3.78(10) .88 3.68(11) .96
2.主要在提供學生滿意的服務 3.99(6) .87 3.98(6) .91 3.88(5) .86 3.76(6) .94
3.環境潛藏不良影響須監控排除 3.85(11) .96 3.90(9) .92 3.70(12) .88 3.72(7) .92
4.以增進學生學習為主要考量 4.09(2) .88 4.05(3) .84 4.00(4) .84 3.89(2) .94
5.行政組織主要在追求效能提升 4.24(1) .82 4.07(2) .90 4.01(2) .87 3.83(4) .96
6.注意防範師生學生可能的衝突 3.94(8) .93 3.86(12) .91 3.74(11) .87 3.69(10) .95
7.藝術作品擺設與展演陶冶學生 3.99(5) .89 4.00(4) .97 3.85(7) .99 3.84(3) .94
8.教室內外社區是學生學習場所 4.05(4) .92 4.16(1) .88 4.01(3) .84 3.90(1) .93
9.校園環境首重有效的管理 4.05(3) .87 3.99(5) .91 4.02(1) .86 3.83(5) .90
10.關注校園整體環境實質影響 3.90(9) .90 3.90(8) .89 3.86(6) .86 3.70(8) .91
11.顧慮個人隱私和自主需求 3.83(12) .94 3.90(9) .91 3.80(9) .83 3.67(12) .91
12.關切校園各種次文化的發展 3.87(10) .89 3.92(7) .94 3.84(8) .84 3.70(9) .97
(二)討論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四類人 員,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中的「環境觀點」,基本上都持「學生學習」的 引導原則(教務處主管同時偏向「學生學習」與「學生服務」),亦即較看重「強 調教室內與教室外所有的生活空間或社區都是學生學習場所」、「教室與生活設 施規劃以增進生學習為主要考量」、「規劃學校藝術作品擺設與定期展演以陶冶 學生」等觀點。此一結果與訪談的發現一致,訪談中發現受訪談者大多會提及
「境教」的觀點,受傳統「境教」觀點的影響,學校人員普遍相信環境對學生
導師重視者為「學生發展」的引導原則,如「校園環境的規劃顧慮到個人隱私 和個人自主需求」、「關切校園各種次文化的發展」、「校園環境包含硬體設施、
組織、制度、文化,對學生都具有實質的影響」等觀點,亦顯現大家對於自主 尊重和環境層面的認識仍屬不足。
王淑懿和彭森明(2006)的研究發現,國內 92 學年度的大三學生,對於學 校各項學習環境的滿意度相當低而傾向持負面的觀感,其中對校園生活品質、
校園居住環境不滿的比率分別高達 55.6%、52.8%,顯見校園實際的環境品質與 學生的期望有相當程度的落差。王淑懿和彭森明(2006)的研究結果,與本研 究發現的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較不重視「學生發展」的 引導原則可能有關,因為環境的品質不只是硬體的設備而已,尚包含更個人化、
人性化的制度和實際措施的關心。
有關本研究發現,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較不重視「學 生發展」的環境觀點,如在校園環境的規劃上能顧慮到學生個人隱私和個人的 自主需求,及各種次文化的發展與實質影響。此一結果,可能來自於兩方面,
一是學校所持「學生觀點」,前項研究發現大學行政主管和老師對學生普遍持「父 母替代」觀點,因而可能輕忽「環境」中人性化和自主的關注;另一個可能的 原因是,行政人員與教師對於環境觀點缺乏「學生發展」的理念和實踐。另外,
導師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的得分平均數均 較其他三類主管低,甚至在各題項亦然,顯示導師對於環境的議題似乎較少關 注與重視。
三、「學生事務目標觀點」部分
(一)結果
1.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學生事務目標」四模式比較 根據表 4-1-10 四類人員在「學生事務目標觀點」中「父母替代」、「學生服 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等模式類別的平均數,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 管、學術主管、導師等四類人員,一致呈現「父母替代」得分平均數最高,「學
生學習」得分平均數最低的現象。同時,導師在四模式類別中的得分平均數均 較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為低。以下進一步以重複量數單因子變 異數分析分別檢定四類人員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 學習」的差異,結果摘要如表 4-1-11。
表 4-1-10 四類人員「學生事務目標觀點」四模式類別的平均數摘要表 依變項
父母替代 學生服務 學生發展 學生學習 自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教務處主管 243 4.34 .63 4.13 .67 4.15 .72 4.08 .74 學務處主管 376 4.29 .67 4.16 .66 4.14 .76 4.06 .75 學術主管 373 4.27 .61 4.11 .60 4.11 .69 3.97 .72 導師 432 4.14 .69 4.00 .66 3.99 .73 3.89 .76
表 4-1-11 四類人員「學生事務目標觀點」四模式類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人員類別 F 值 df 事後比較
教務處主管 38.47*** 3,243 父母>服務、發展、學習;
發展>學習
學務處主管 44.79*** 3,376 父母>服務、發展>學習 學術主管 64.78*** 3,373 父母>服務、發展>學習
導師 58.65*** 3,432 父母>服務、發展、學習;
發展>學習
*** p< .001
表 4-1-11 顯示,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各自對於「學 生事務目標」的個人觀點,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與「學 生學習」上,均達顯著差異(p< .001),經再進行事後比較發現:
(1)教務處主管、導師對「學生事務目標」的個人觀點,「父母替代」顯著 高於「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與「學生學習」;「學生發展」也顯著高於「學 生學習」。換言之,教務處主管及導師對於「學生事務目標觀點」主要偏向「父 母替代」引導原則。
(2)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對於「學生事務目標」的個人觀點,「父母替代」
顯著高於「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與「學生學習」三模式類別;而「學生服 務」、「學生發展」也顯著高於「學生學習」。換言之,學務處主管對於「學生事 務目標觀點」主要偏向「父母替代」引導原則,而「學生學習」最不受重視。
(3)綜合以上結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對於「學 生事務目標」的個人觀點,主要偏向「父母替代」引導原則,而較不受重視的 則是「學生學習」引導原則。
2.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學生事務目標觀點各題項反應
表 4-1-12 四類人員在「學生事務目標觀點」各題項平均數摘要表
教務處主管 學務處主管 學術主管 導師
題 項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1.維護校園安全 4.42(1) .76 4.48(1) .71 4.45(1) .66 4.31(1) .79 2.協助學生滿足個人需要 3.96(15) .87 4.13(12) 2.71 3.93(14) .79 3.81(14) .84 3.引導學生統整課程與活動的
學習經驗
4.10(12) 0.84 4.03(14) .83 3.99(12) .78 3.89(13) .82
4.增進學生情意與群性發展 4.05(13) .88 4.11(13) .85 3.98(13) .83 3.89(12) .83 5.規範學生應有的紀律 4.19(6) .81 4.17(6) .84 4.05(10) .81 3.95(10) .85 6.維護學校正常運作 4.37(2) .72 4.30(2) .77 4.27(2) .70 4.17(2) .77 7.協助個別學生解決學習與生
活的問題
4.18(7) .82 4.28(3) .77 4.19(4) .71 4.10(4) .77
8.協助學生學會溝通、做事和思 辨
4.17(8) .82 4.15(8) .85 4.12(8) .81 4.01(7) .82
9.培養學生尊重多元文化與包 容的能力
4.12(10) .85 4.14(11) .85 4.04(11) .82 3.95(11) .88
10.學生身心健康的照護與個案 的管理
4.13(9) .85 4.22(5) .75 4.14(7) .73 4.01(8) .81
11.提供學生人格成長的條件和 環境
4.10(11) .80 4.15(9) .81 4.09(9) .78 3.97(9) .85
12.為社會培養能適應社會生活 的人
4.19(5) .76 4.14(10) .82 4.14(6) .78 4.02(6) .85
13.為社會培養具批判思考的人 3.98(14) .89 3.99(15) .89 3.83(15) .79 3.80(15) .84 14.為社會培養有品德的人 4.28(3) .82 4.23(4) .88 4.25(3) .82 4.11(3) .90 15.為社會培養能終身學習的人 4.25(4) .84 4.15(7) .91 4.19(5) .84 4.04(5) .91
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在「學生事務目標觀點」各題 項反應的平均數及排序如表 4-1-12。再以所有四類人員在各題項的反應來看,
最受所有受試人員重視或認同的「學生事務目標」依序是:「維護校園安全」(平 均數 4.42)、「維護學校正常運作」(4.28)、「為社會培養有品德的人」(4.28)、「協 助個別學生解決學習與生活的問題」(4.19)、「為社會培養能終身學習的人」
(4.16),前三者均為「父母替代」的引導原則。至於,所有受試人員較不重視 或認同的「學生事務目標」依序是:「為社會培養具批判思考的人」(3.9)、「協 助學生滿足個人需要」(3.96)、「引導學生統整課程與活動的學習經驗」(4.0)、
「增進學生情意與群性發展」(4.01)、「培養學生尊重多元文化與包容的能力」
(4.06),其中三項是「學生學習」觀點。
(二)討論
根據上述研究結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對於「學 生事務目標觀點」,一致偏向「父母替代」引導原則,強調學生事務的功能目標 在於維護校園安全、維護學校正常運作、規範學生應有的紀律,並為社會培養 有品德的人;相對的,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較不看重「學 生學習」模式類別的學生事務目標,如「引導學生統整課程與活動的學習經驗」、
「培養學生尊重多元文化與包容的能力」、「為社會培養具批判思考的人」。 可見,目前台灣的大學校院教務、學務、學術主管與導師,對於學生事務 應達成的目標,仍較強調基本的安全、規範與品德的功能,而對於「學生學習」
模式類別的學生事務目標,如引導學生統整課程與活動的學習經驗、培養學生 尊重多元文化與包容的能力、為社會培養具批判思考的人等,則相對的尚未受 到關注。另外,導師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與「學生學習」
四模式類別的得分平均數均較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為低,似乎 顯示導師不像其他三類具行政主管身分的人員來得重視「學生事務目標」。此一 結果,似乎反應國內大學對於學生事務的期待,尚停留在傳統而屬學生事務最 基本層面的觀點。
四、「學生事務策略觀點」部分
(一)結果
1.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學生事務策略」四模式比較
表 4-1-13 四類人員「學生事務策略觀點」四模式類別平均數摘要表 依變項
父母替代 學生服務 學生發展 學生學習 自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教務處主管 244 4.22 .72 4.25 .67 4.15 .66 4.27 .66 學務處主管 383 4.21 .68 4.27 .63 4.21 .70 4.22 .72 學術主管 378 4.12 .68 4.14 .65 4.05 .67 4.14 .69 導師 442 3.96 .74 4.04 .70 3.95 .76 4.02 ..76
根據表 4-1-13 的調查結果,以平均數來看,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 術主管、導師等四類人員,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中的「學生事務策略」
個人觀點,「學生發展」的得分平均數有比「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學 習」低的現象;而導師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
的得分平均數均較其他三類主管低。再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檢定四類人員在「父 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的差異,結果摘要如表 4-1-14。
表 4-1-14 四類人員「學生事務策略觀點」四模式類別單因子變異數分析摘要表
人員類別 F 值 df 多重比較
教務處主管 7.49*** 3,244 父母、服務、學習>發展 學務處主管 3.76* 3,383 服務>父母、發展、學習 學術主管 8.50*** 3,378 父母、服務、學習>發展 導師 6.71*** 3,442 服務、學習>父母、發展
* p< .05 *** p< .001
表 4-1-14 顯示,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各自對於「學 生事務策略」的個人觀點,在「父母替代」(p<.001)、「學生服務」(p<.05)、「學 生發展」(p<.001)與「學生學習」(p<.001)上,均達顯著差異,經再進行事後
比較發現:
(1)教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對於「學生事務策略」的個人觀點,「父母替代」、
「學生服務」、「學生學習」均顯著高於「學生發展」。可見,教務處主管及學術 主管對於「學生事務策略觀點」的主要偏向並不明顯,但「學生發展」引導原 則明顯最低。
(2)學務處主管對於「學生事務策略」的個人觀點,「學生服務」顯著高於
「父母替代」、「學生發展」與「學生學習」。換言之,學務處主管對於「學生事 務策略」的個人觀點主要偏向「學生服務」引導原則。
(3)導師對於「學生事務策略」的個人觀點,「學生服務」、「學生學習」均 顯著高於「父母替代」與「學生發展」。換言之,導師對於「學生事務策略」觀 點偏向「學生服務」與「學生學習」引導原則。
(4)總之,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四類人員對於「學 生事務策略觀點」,只有學務處主管偏向「學生服務」、教務處主管及學術主管 較不看重「學生發展」較為明顯;至於導師雖然同時偏向「學生服務」與「學 生學習」引導原則,但其四模式得分平均數實際上均是四類人員中最低者。
2.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學生事務策略觀點各題項反應 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人員在「學生事務策略觀點」
各題項的反應平均數及排序如表 4-1-15 所列。再以所有人員在「學生事務策略 觀點」各題項的反應,最受重視的前四項為:「對於適應不良的學生提供診斷和 輔導」(4.21)、「以身教的示範,提供學生榜樣」(4.19)、「訂定明確規範,並要 求學生遵循」(4.18)、「透過各種服務的提供,以協助學生適應」(4.17)。但,
在觀察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各自重視的項目卻有明顯的 差異,教務處主管重視的前四項為:「重視通識教育的實施,培養學生人文與科 技基本素養」(4.32)、「對於適應不良的學生提供診斷和輔導」(4.30)、「以身教 的示範,提供學生榜樣」(4.30)、「訂定明確規範,並要求學生遵循」(4.26);
表 4-1-15 四類人員在「學生事務策略觀點」各題項平均數摘要表
教務處主管 學務處主管 學術主管 導師
題 項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1.訂定明確規範,並要求學生
遵循
4.26(4) .81 4.29(3) .73 4.18(1) .72 3.98(8) .85
2.強調正式與非正式的溝通與 行政效能
4.22(6) .77 4.25(5) .73 4.10(7) .74 3.99(7) .79
3.透過各種服務的提供,以協 助學生適應
4.23(5) .77 4.30(2) .70 4.15(4) .71 4.02(4) .80
4.透過制度鼓勵學生參與課外 活動
4.22(7) .75 4.31(1) .74 4.05(9) .80 4.03(3) .81
5.結合其他單位規劃能增進學 生成長與發展的活動
4.11(9) .78 4.19(9) .81 4.06(8) .75 3.91(9) .85
6.重視通識教育的實施,培養 學生人文與科技基本素養
4.32(1) .79 4.21(8) .81 4.14(5) .79 4.02(5) .91
7.對於適應不良的學生提供診 斷和輔導
4.30(2) .76 4.27(4) .79 4.16(3) .79 4.09(1) .80
8.以身教的示範,提供學生榜 樣
4.30(3) .81 4.23(6) .82 4.17(2) .82 4.05(2) .90
9.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提供學生 探索自我與成長的機會
4.11(10) .82 4.13(10) .83 4.01(10) .76 3.91(10) .90
10.不斷向學生宣導學校重視 的價值觀和措施
4.10(11) .88 4.12(11) .88 3.98(11) .84 3.84(11) .91
11.透過教師與其他人士的實 務經驗分享,提供學生經驗 反思與學習的機會
4.21(8) .73 4.23(7) .80 4.13(6) .78 4.01(6) .81
學務處主管重視的前四項為:「透過制度鼓勵學生參與課外活動」(4.31)、「透過 各種服務的提供,以協助學生適應」(4.30)、「訂定明確規範,並要求學生遵循」
(4.29)、「對於適應不良的學生提供診斷和輔導」(4.27);學術主管重視的前四 項為:「訂定明確規範,並要求學生遵循」(4.18)、「以身教的示範,提供學生榜 樣」(4.17)、「對於適應不良的學生提供診斷和輔導」(4.16)、「透過各種服務的 提供,以協助學生適應」(4.15);導師重視的前四項為:「對於適應不良的學生 提供診斷和輔導」(4.09)、「以身教的示範,提供學生榜樣」(4.05)、「透過制度 鼓勵學生參與課外活動」(4.03)、「透過各種服務的提供,以協助學生適應」
(4.02)。其中,教務處主管特別重視「通識教育的實施,培養學生人文與科技
基本素養」且平均數比其他人員高;學務處人員特別重視「透過制度鼓勵學生 參與課外活動」、「透過各種服務的提供,以協助學生適應」且平均數比其他人 員高,此三者似乎反映教務處主管和學務處主管對自己工作職能的認定,而特 別具有實質意義。
至於,所有人員最不重視的項目有:「不斷向學生宣導學校重視的價值觀和 措施」(4.01)、「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提供學生探索自我與成長的機會」(4.04)、「結 合其他單位規劃能增進學生成長與發展的活動」(4.07)、「強調正式與非正式的 溝通與行政效能」(4.14),而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四類 人員在這些項目的排序甚為接近,甚至後兩者的排序完全一致。不過,這些相 較之下較不受重視的項目平均數亦都在 4.0 以上,顯然仍是受到大家重視的。
(二)討論
有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在「學生事務策略觀點」
的比較結果,教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對於「學生事務策略」的個人觀點,並無 特別偏向,不過「學生發展」明顯的最低。換言之,教務處主管、學術主管較 不重視「結合社會資源共同提供學生探索自我與成長的機會」、「透過制度鼓勵 學生參與課外活動」、「結合其他單位規劃能增進學生成長與發展的活動」,這似 乎反映教務處主管與學術主管平素較不太看重這些「學生事務策略」,其原因可 能是與其業務較無關而無真切的理解。至於,學務處主管對於「學生事務策略」
的個人觀點,則明顯的偏向「學生服務」引導原則,亦即重視「透過各種服務 的提供,以協助學生適應」、「對於適應不良的學生提供診斷和輔導」、「強調正 式與非正式的溝通與行政效能」等觀點,換言之,學務處主管在「學生事務策 略觀點」上,較多主張提供有效率的服務以滿足學生個別與群體需求之趨勢。
另,導師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與「學生學習」四模 式類別的得分平均數均較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為低,似乎顯示 導師不像其他三類具行政主管身分的人員來得關注「學生事務策略觀點」。
至於,教務處主管特別重視「通識教育的實施,培養學生人文與科技基本
素養」、學務處人員特別重視「透過制度鼓勵學生參與課外活動」、「透過各種服 務的提供,以協助學生適應」等個別的觀點,亦應屬對其職責與功能的反映。
五、「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部分
(一)結果
1.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在「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
四模式比較
表 4-1-16 四類人員「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四模式類別平均數摘要表 依變項
父母替代 學生服務 學生發展 學生學習 自變項 人數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平均數 標準差
教務處主管 241 4.08 .77 4.06 .70 4.07 .70 4.12 .72 學務處主管 386 4.12 .76 4.12 .76 4.14 .72 4.23 .72 學術主管 382 4.01 .70 4.06 .69 4.01 .68 4.09 .70 導師 439 3.91 .74 3.91 .73 3.94 .71 3.97 .75
表 4-1-16 顯示,以平均數來看,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 師等四類人員,對於「學生事務引導原則」中的「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
「學生學習」的得分平均數均高於「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而 導師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的得分均較其他 三類主管低。再以重複量數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考驗四類人員在「父母替代」、「學 生服務」、「學生發展」、「學生學習」的差異,結果摘要如表 4-1-17。
表 4-1-17 四類人員「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四模式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人員類別 F 值 df 事後比較
教務處主管 1.17 3,241
學務處主管 7.18*** 3,386 學習>父母、發展、服務
學術主管 4.28** 3,382 學習>父母、發展; 服務>發展 導師 2.50* 3,439 學習>父母、服務
*** p< .001 ** p< .01 * p< .05
表 4-1-17 顯示,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各自對於「學 生事務工作者角色」的個人觀點,在「父母替代」、「學生服務」、「學生發展」
與「學生學習」上,除教務處主管未達顯著水準外,其他三類人員均達顯著差 異,經再進行事後比較發現:
(1)學務處主管對於「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的個人觀點,「學生學習」顯 著高於「父母替代」、「學生發展」與「學生服務」,明顯的偏向「學生學習」引 導原則。
(2)學術主管對於「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的個人觀點,「學生學習」顯著 高於「父母替代」、「學生發展」;「學生服務」顯著高於「學生發展」。換言之,
學術主管對於「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的個人觀點,傾向「學生學習」與「學 生服務」引導原則。
(3)導師對於「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的個人觀點,「學生學習」顯著高於
「父母替代」、「學生服務」。換言之,較偏向「學生學習」與「學生發展」引導 原則。
(4)總之,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對於「學生事務工 作者角色」的個人觀點,大體上偏向「學生學習」引導原則,但比較下只有學 務處主管較明顯。
2.四類人員在「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各題項的反應
表 4-1-18 顯現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導師等人員,在「學 生事務引導原則」之「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中各題項反應的平均數和排 序。再以所有人員在「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各題項的反應來看,最受重 視的項目有:「是學生權益的維護者」(4.14)、「是提供其他教師有關學生資料或 發展情形的諮詢者」(4.12)、「與教師一樣是促進學生有效學習的教育者」
(4.11);最不受重視的項目為:「是學校資源與環境的管理者」(3.94)、「是學 生發展與活動方案的規劃與執行者」(3.97)、「.時時要扮演督促叮嚀的角色」
(4.00)。其中,較為特殊的是學務處主管在各題項的平均數均為四類人員最高
者,相反的導師都是最低者;而教務處主管與導師似乎特別在意學生事務工作 者扮演「提供其他教師有關學生資料或發展情形的諮詢者」、學術主管認為事務 工作者的角色「是提供學校其他人員有效協助學生學習和成長的指導者」,似乎 也顯現出教務處主管、導師與學術主管對學生事務工作者的角色期望。
表 4-1-18 四類人員在「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觀點」各題項平均數摘要表
教務處主管 學務處主管 學術主管 導師
題 項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平均數
(排序)
標準 差 1.時時要扮演督促叮嚀的角色 4.07(6) .85 4.07(7) .90 3.98(6) .85 3.87(6) .80 2.是學生發展與活動方案的規
劃與執行者
3.99(7) .80 4.08(6) .82 3.94(8) .82 3.86(7) .81
3.是學校資源與環境的管理者 3.96(8) .83 3.99(8) .89 3.97(7) .82 3.85(8) .83 4.是學生權益的維護者 4.17(1) .73 4.26(1) .78 4.15(1) .73 3.96(3) .82 5.是提供其他教師有關學生資
料或發展情形的諮詢者
4.17(2) .76 4.19(4) .79 4.08(3) .73 4.02(1) .80
6.與教師一樣是促進學生有效 學習的教育者
4.15(3) .78 4.25(2) .76 4.03(4) .79 4.00(2) .81
7.是學生道德實踐的引導者 4.08(5) .85 4.17(5) .84 4.02(5) .82 3.95(4) .84 8.是提供學校其他人員有效協
助 學生學 習和成 長的指 導 者
4.09(4) .81 4.20(3) .80 4.13(2) .74 3.93(5) .80
(二)討論
有關教務處主管、學務處主管、學術主管及導師等在「學生事務工作者角 色觀點」的比較,雖然從平均數來看大體偏向「學生學習」引導原則,但經統 計考驗只有學務處主管較明顯,亦即學務處主管自己認定學生事務工作的角色
「與教師一樣是促進學生有效學習的教育者」、「是提供學校其他人員有效協助 學生學習和成長的指導者」。但輔以各題項反應來看,學務處主管在各題項的平 均數均為四類人員最高者,似顯現學務處主管較其他人員普遍重視各項學生事 務工作者角色,只是比較下「學生學習」引導原則較為突出,此一結果應是學 務處個人業務職責驅使下對於學生事務工作者角色有更多更廣思考的反映。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