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梁忠銘 博士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研究
研 究 生: 林靜宏 撰
中 華 民 國 一 ○ 一 年 八 月
國立臺東大學教育學系 學校行政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研究
研 究 生: 林靜宏 撰
指導教授:梁忠銘 博士
中 華 民 國 一 ○ 一 年 八 月
謝 誌
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因為我是多麼幸運能在學習的過程得到許 多人的幫助。
首先我要感謝我的指導教授梁忠銘老師,梁忠銘老師對學生態度 直率,在論文的指導上總是表達對學生高度的期望,盡力協助學生突 破學習上的障礙。更親身實踐了學校管理中理論與實務的結合。這是 研究所生涯中所獲得最大的啟示,也是未來面對嚴苛挑戰中我最大的 資產。
對於我的口試委員:郭李宗文老師、范熾文老師,在論文審定上 給予精闢的見解與啟發,深切的表達由衷的謝意。
另外感謝同組同學,千淑、忠論、憲國和生源對我的督促和相互 提攜,使學習的路上不會感到無助。更感謝學校行政專班的同學們,
因為他們使我獲得研究與學習的樂趣。
最後要感謝我的家人,這段時間因為他們的陪伴與忍耐,使我能 在無後顧之憂下,順利完成了學習,也因為他們的鼓勵,能堅持下去 寫完了這篇論文。
再次感謝神,因為衪的安排,讓我和這些良師益友相遇。
靜宏 謹誌
2012/08/27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研究
作 者 : 林 靜 宏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摘 要
臺灣地區特有的飲酒文化裡,飲酒行為其工具性功能,常被利用在社交活動 上,致使飲酒行為在整個社會中非常普遍。本研究主要目的在探討臺東地區引起 教師飲酒行為的動機與目的、教師對飲酒行為的效果預期、其次再了解其飲酒行 為的限制因素,從中了解教師對飲酒行為的態度以提出建設性的措施,引導出正 向的飲酒行為。
本研究以滾雪球抽樣法,選取非典型但具關鍵角色個案並採用訪談法進行。
本研究結論可知:.
1. 臺東縣教師較排斥應酬活動中的飲酒行為。
2.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動機和學校工作沒有顯著關係,以個人目的為主。
3.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受學校內教師飲酒次文化影響。
4. 臺東縣教師飲酒效果預期會隨工作年數增加,而逐漸正向的效果預期多於負向 效果預期。
5. 臺東縣教師會顧慮家人觀感及個人健康而限制飲酒,顯示臺東地區教師飲酒行 為中因教育年數高、自我控制佳。
臺東縣教師聯誼以聊天為主,飲酒僅為助興工具,注重飲酒氣氛,在意飲酒 中地位之平等。本研究由結果提出教師個人及教育當局有效建議可以朝向飲酒精 緻化推展之方向並提出後續研究之建議。
關 鍵 詞 : 飲酒行為,飲酒效果預期,臺東縣教師
A study of the Teachers' drinking behavior in the Taitung area
Lin Ging-Hong
Abstract
In Taiwan’s specific drinking culture, the drinking behavior is its instrumental function, which is usually used in the social activities;
therefore the drinking behavior becomes very widespread in the whole community.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focuses on the motion and purpose of triggering teachers’ drinking behavior and teachers’drinking behavior toward expectation;furthermore, find out the restrict elementsof the drinking behavior in Taitung area.By understanding the attitude of teachers to drinking behavior we can proposeconstructivemethods and lead to positive and correct drinking behavior.
In this research, we use the snowball sampling: choose atypical but key cases and use the interview survey to do the profound interviews.By sorting out the conclusnon
1. Drinking behavior in Taitung County teachers exclusion entertainment activities.
2.we can realize that the motion of drinking behavior has no essential relationship to school work.
3. Teachers in secondary culture will affect drinking behavior.
4. Taitung teachers is Forward alcohol expectancy to more than more negative alcohol expectancy because more of years to education.
5.In the duration of drinking indicate joyfulness and relaxation, which are positive to the expectation of effects.Mostly because of self-control and takingfamily’s feelings and personal health into account.
It has demonstrated that teachers in Taitung area restrain drinking due to the higher education degree, better self-control and positive expectation of effects, which can lead to drinking exquisiteness.
keyword:Dinking behavior , Alcohol Expectancy , Taitung area tecahers.
目 次
摘 要...i
目 次...iii
表 次...v
圖 次...vi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問題與目的 ...5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5
第四節 名詞解釋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7
第一節 飲酒行為之相關理論...7
第二節 飲酒行為與飲酒文化...12
第三節 飲酒行為與飲酒效果預期之相關研究...17
第四節 飲酒行為與教師工作...20
第五節 教師飲酒行為之限制因素...33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方法 ...41
第一節 研究方法 ...41
第二節 研究架構與流程 ...43
第三節 研究對象...46
第四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48
第五節 信度與效.度 ...49
第六節 研究倫理...51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53
第一節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動機目的...53
第二節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效果預期...66
第三節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價值觀...80
第四節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限制因素... 92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99
第一節 結論...99
第二節 建議...102 參考文獻...105 附錄
附錄一 訪談大綱...110 附錄二 訪談逐字稿...111
表 次
表 2-1 國民小學班級學生員額逐年遞漸表...25
表 2-2 國民中學班級學生員額逐年遞漸表...25
表 2-3 臺東縣國民小學教師授課節數編排一覽表...28
表 2-4 國人飲酒年盛行率目...36
表 2-5 國人飲酒月盛行率...37
表 3-1 受訪教師年齡、教學年資、職稱、婚姻對照表...46
表 3-2 各次訪談紀錄表...49
表 4-1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社交因素動機分析表...64
表 4-2 受訪教師飲酒態度變化表...68
表 4-3 臺東縣教師正向飲酒行為效果預期之內涵...77
表 4-4 臺東縣教師負向飲酒行為效果預期之內涵...79
表 4-5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價值觀之內涵... ...90
表 4-6 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限制因素之內涵... ...97
圖 次
圖 2-1 不同年齡層之年飲酒盛行率...36
圖 2-2 不同年齡層之月飲酒盛行率...37
圖 3-1 研究架構圖... ...43
圖 3-2 研究流程圖...45
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主要針對臺東縣教師在飲酒行為中所呈現的狀況,以了解整個飲酒行 為對教師工作及個人生活的影響。本章將說明研究背景、動機,研究目的,重要 名詞解釋,研究的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一、研究背景
「酒桌之上,人人平等」,喝酒這檔事,應該是不分大小輩份的。這其中內含 了社會價值觀和隱藏的權力地位關係實在難以明言。猶記得還是實習生時期,在 酒桌上以十杯換得校長一杯時的情景。年輕的教師踏入教育這個場域中,即面對 講究倫理輩份的學校文化,從餐敘的飲酒中就能深刻的感受到這個教育場所的次 文化氛圍。明眼人一看就可察覺,哪些人不把酒當酒喝,喝起來一點也不認真,
當他舉起酒杯敬酒時,陶醉在自我感覺良好當中,好像不喝酒就無法自信和自在 說話,更無法與酒席之間的朋友敞開心扉訴說心意,非得靠這一杯酒才能和人相 互熱絡及攀套交情,雙方之間情誼的溫度,是建立在以敬酒的杯數為度量單位上。
誠意等於杯數、酒力相當實力。在相互宣誓忠誠、英雄氣慨作祟下,一來一往之 間,酒精迅速過量,造成濫飲。大大的違反了相聚飲酒的原本意義,因為「喝酒 是一件快樂的事」,搞到藉酒壯膽、拼酒濫醉,真的是非常糟糕的一個狀況。
常言道「藉酒澆愁,愁更愁」,擁有高知識水準及社經地位的教師,絕對知道 其中道理。所以教師飲酒行為的產生,是選擇在一個喝酒會讓人快樂的前題上,
所以在適量及適當的情況下,飲酒行為理應是一個建立人際關係、緩和衝突壓力、
悠閒快樂的活動。從歷史角度來看酒,孔子強調禮樂治國,所謂“百禮之會,非 酒不成”。沒有酒,禮樂就失去了存在的形式,因此禮樂和酒是不可分的。但人 們對酒的褒貶及是非功過,近千年來,一直爭議不休,難以定論,這如同水之載 舟,亦能覆舟,是同樣的道理。故酒與世間萬物一樣,皆具有兩極性,既能造福,
也能貽禍,既能給人樂趣,也會造成危害。
所謂「音樂無國界」,而「酒」在中西方歷史進程中一樣不分國界,如同人類
發展史一般,可見的酒和人是如此的密不可分,因此我們只要適中之飲,對人有 益處,當可肯定。無怪乎酒桌前常聽到「喝酒傷身,不喝傷心,予其傷心,不如 傷身」的論調,可見酒在人心中所佔的重要地位。
喝酒傷身嗎?根據魏琦芳、黃毅志( 2009)的一項針對教師危害健康行為和 其他職業比較的調查中發現,中小學教師的吸菸、喝酒、喝提神飲料、嚼檳榔等 健康危害行為非常少,而運動健康促進行為較其他職業多。但中小學教師的身體 健康並沒有特別好,且慢性病偏多。該研究試著驗證吸菸、喝酒、喝提神飲料、
嚼檳榔等危害健康行為是影響身體健康的重要因素,但未獲得有力支持,雖然不 能因此認為吸菸、喝酒、嚼檳榔對身體健康是沒有負面影響,但我們卻可以從中 得到教師危害健康的原因有多種變項因素,而飲酒行為並非主因。可能潛在的因 素有教育年數高,年齡較大。另外工作性質特殊,如常需憋尿等。
所以假如本研究一如往常持續大規模採用問卷填答,將錯失了瞭解真正飲酒 教師者其飲酒行為的發生動機、潛在影嚮及實際行為後的結果,所以深入的質性 研究將更了解飲酒行為中主觀規範下深層的內容。
該項調查另外也發現,高層白領人員,大致職業地位較高者,健康危害行為 較少的現象,但是喝酒行為頻率卻偏高。由此可看出職業地位愈高,飲酒行為愈 盛的情況發生。這種結果也發生在基層農業推廣人員的飲酒行為調查中。因此可 以說教師的飲酒行為在職業地位較高的社群中是一個尋常性的行為活動,要是我 們從主觀認知的社會道德角度出發,一路質疑教師飲酒行為是否適切,將背離社 會運作的脈絡。所以有必要了解此一區塊,並作適當的解釋,意即對教師飲酒行 為的相關研究,做一個重新的定義與認知。
另外一項對工作場所飲酒行為的調查也發現,工作場所內部的規範,工作性 質、及管理等多種變項和飲酒行為都沒有顯著相關,研究中顯示職場中和飲酒行 為主要相關的是工作場所次文化所致。假如無法對人際互動所產生的次文化潛規 則做一個深入的探討,缺乏了解飲酒行為中人際關係之間的聯動,我們將錯失了 促進飲酒行為精緻化及達成適量、節酒的良善飲酒文化。因此探尋教師飲酒行為 的心態及想法,深入的從飲酒行為產生的原因、飲酒中效果預期的正向導引。找 出控制其飲酒量的合理限制因素,必能適切的將教師飲酒導入良善、適量、合理 的正向行為中。
二、研究動機
回想這十幾年來的教職生涯,每一次學期的教職員工聚餐,活動皆以敬酒拉 開序幕,直至活動末尾,還是以敬酒做為結束。即使同事或主管因調動而更替,
但幾乎沒有一次例外,好像是所服務學校的一個不成文的規定。當遇到敞開心胸,
開懷暢飲的新到任主管或同事,每每心中都會微微一笑,塵埃落定,撥雲見日;
假如新到任的主管或同事在席間,總是左閃右躲,對於同事的敬酒總是刻意以各 種理由來迴避,看在眼裡著實令人眉頭深鎖,因為此後的人際關係在拿捏上須更 加小心。當然從飲酒行為和反應來判斷一個人其實有很大的問題,但十幾年來觀 察各形各色的人所累積的經驗,其準確度卻也八九不離十了。原因何在呢?因為 每一個工作職場,都有他一定的次文化,而在教師的次級文化中,可以很顯而易 見的觀察到一些模式,例如:重視級別(畢業年份),重視行政倫理,重視同儕關 係勝於工作關係等,而這些次文化中,也能在飲酒當中反應出來,而這些酒桌上 的反應和行為就是教師的飲酒文化特質了。
回想起剛進入教育界這個職場時,總覺得飲酒這類文化和教師的形象格格不 入。但因為這類的飲酒行為已經是普遍性的職場次文化,也漸漸不以為意,但仔 細思索到底是什麼原因促使教師會有飲酒行為的發生呢?是個人早期飲酒經驗的 延續還是後來習得的影響呢?那麼教師的飲酒行為發生是在擔任教師之前,還是 進入這個職場之後才有的呢?
教師為什麼會有飲酒行為呢?那是因為工作壓力很大嗎?在整個教育社會的 學術探討研究中,針對教師的工作壓力或者是兼任組長、主任的行政工作壓力來 進行探討的文章,數量非常龐大。可見教師工作的繁雜和壓力的沈重,進而形成 負向的逃避策略,產生了教師的飲酒行為?
可是這個觀點又和社會普遍的認知有所差距,在認知上教師工作一直有「薪 水多、放假多、工作責任少」的普遍印象,會產生這樣的結果,除了教師服務對 象的特殊外,更肇因於教師非「專業」的印象,照顧小孩需要專業嗎?這是見仁 見智的,但可以確定的是教學確很需要專業,而飲酒行為是否妨礙了教師專業形 象呢?
陳聖謨(1997)對國小教師對教師評鑑制度之態度的研究裡,在問卷施測的結 果中得到結果:國小教師認為教師評鑑的項目,以教師人品態度及教學精神最為 重要。張艷華(2002)從國中教師的專業發展評鑑指標中也發現:多數的樣本專家 認為教師的人格特質,對學生的影響最為深遠。我們暫且不論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的指標為何,就一般人的認知上,教師的專業和教師的人格特質、人品態度及教 學精神等同。而飲酒行為有損於教師的道德人品,進而影響到其職業形象,那教 師為什麼還要飲酒呢?其意義何在呢?
「不喝酒就沒有朋友」,這句玩笑話反應了社交關係中飲酒行為的重要地位。
其實朋友依然存在,不是沒有。只是少了飲酒行為這個人際交往的媒介,突然之 間感到被人冷落,感覺與朋友之間的關係非常疏遠。
在一次期末聚餐中,詢問冷落一旁的同事為何如此安靜,被告知「今天早上 發誓戒酒了」,在禮貌性的一再邀酒下,終究開懷暢飲,在酒酣耳熱之間,詢問有 關發誓戒酒的問題,同事豪邁的說道:「明天早上再重新發誓一次就好了,反正習 慣了」。獲得在場同桌如雷的掌聲。
那麼從飲酒行為當中到底得到了何種效果使教師沈浸於那種氣氛之中?又是 什麼負向因素使教師發誓戒酒?什麼樣的正向飲酒效果預期讓這位老師背棄了原 先的誓約?這種效果是否在每一次的飲酒行為都能獲得嗎?一連串的問題,聯結 了教師在飲酒行為當中存在著特殊的意義和內在價值觀。
在地處偏遠的臺東縣,教師在學生升學和被家長要求的壓力較少,教師的責 任就更輕了,因此教師是否因為工作壓力較輕了而將重心專注於休閒生活中的飲 酒行為呢?而飲酒中的教師對這種形象和行為之間的落差是否有不同的看法呢?
是不是可以從研究發掘出不同的觀點出來?近年來臺東縣政府為改善縣內飲酒風 氣,將「節酒」做為施政的主軸,不僅在地方新聞強打「節制飲酒」的成效,並 且發文各校,要求各校配合辦理「節酒」的宣導,因此各校皆利用各項機會對家 長宣導「不要喝酒」。
然而學校行政首重和諧,基於社區尊重、工作需要,時常不得不和社區家長 餐敘,這種情形非常普遍,而餐敘之間的飲酒也就在所難免。而餐敘對象有時是 學校對學校之間連絡感情,機關對學校的交誼活動或社區民眾對學校的互動,複 雜一點的就是學校對廠商的應酬。而擔任學校行政人員所面對的事務層面及人員 更為複雜,其飲酒行為頻率及機會遠較教學工作的教師應該更頻繁。而社會期望 和教師自我角色扮演的衝突,是否對教師工作及其飲酒的行為,帶來不同層面的 影響呢,導致在飲酒場合當中都不願承認自己教職的身份?
一次畢業餐會中,在一番酒酣耳熱之後的真情流露時刻。一位家長靠過來提 到他不欣賞他小孩的導師。探詢其原因何在,家長正色回答:「因為他們班的老師 總是逃避別人的敬酒,感覺很沒有擔當,很怕孩子會和他一樣。」當下一時語塞,
無法回答。
個人的飲酒與否,居然也能變成人格是否高尚的評斷標準,普遍讚揚的節酒 美德,在鄉下地方卻有另類解釋方式。可見不同的情境下,飲酒行為有不同的解 讀方式。所以教師飲酒行為是否有其不得不然的理由,因此從中了解並釐清教師 飲酒行為的正向意義極為重要。
目前國內對教師飲酒行為的研究相當缺乏,因此無法確實指出教師在飲酒行 為上的動機、對飲酒預期及價值態度,所以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於整理出臺東縣 教師在飲酒行為的動機目的,了解教師對飲酒行為所預期的效果,主要的限制因 素,以利於呈現教師在人際與工作上各種現象的解釋,另一方面尋找教師飲酒行 為中的規範與共識,引導至正向的飲酒行為。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依據上述的研究動機及目的,本研究擬以「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研究」為 主題,加以訪談分析與探討,研究目的如下:
(一)了解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動機目的。
(二)了解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效果預期。
(三)探討臺東縣教師對飲酒行為之價值觀。
(四)了解臺東縣教師飲酒行為之限制因素。
最後整理歸納出研究結果,提出具體結論與建議,供教育主管機關參考。
第三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一、研究範圍
本研究以服務於臺東縣各國民中學、國民小學編制內教師為訪談對象,不包 含編制內的工友、幹事、校護及借調其他非學校單位之教師。另外非編制內的支 援教師、代課代理教師,不在研究訪談之列。
二、研究限制
本研究僅針對具有飲酒經驗之教師進行研究,無法適用於沒有飲酒經驗之教 師,另外造成教師飲酒的因素,除了個人生活習慣外,也包含工作環境、家庭壓 力、人際關係、休閒安排等諸多因素,而臺東縣本身的教育環境及人文地域特性,
也迥異於其他縣市,本研究無法推論至全國。
另一限制為教師飲酒行為之訪談為受訪教師經驗之口述,非當下之行為觀 察。仰賴於受訪教師個人主觀上認知及態度所影響,而飲酒行為雖然不能列為道 德瑕疪,卻和社會期待的教師形象相衝突,受訪教師可能對於教職工作方面的問 題採取較保留的態度,無法明確了解個人心理之想法及看法,為本研究之限制所 在。
第四節 名詞解釋
壹、飲酒行為
本研究所謂的飲酒行為,單指有飲用酒精性飲料之經驗者,對於因酒精依賴 而產生酗酒情形之飲酒行為,不在此內。
貳、臺東縣教師
為民國一00學年度任教於臺東縣國民中學、國民小學之正式編制內之正式 教師,包含校長、主任、組長、級任教師及專任教師,不含實習教師、代課教師、
代理教師、借調行政單位之教師及教學支援人員。
參、飲酒效果預期
飲酒效果預期乃是針對飲酒行為,對其預設可能之結果及達成結果之成效的 一種內在想法,這種想法可能形成於早年的生活經驗,或是後來習得之影響。
第二章 文獻探討
依照研究的方向,本章將分四節進行探討,第一節飲酒行為理論之相關研究。
第二節飲酒行為與飲酒文化之相關研究。第三節飲酒行為與效果預期之相關研 究,第四節教師工作情境與飲酒行為之相關研究,第五節飲酒行為限制因素之相 關研究。
第一節 飲酒行為之相關理論
促使個體產生飲酒行為的理論,可以從三個重要影響因子來討論,既個人的 飲酒態度(attitude toward drinking), 因參照團體形成的飲酒主觀規範(subjective norm conecring drinking),環境互動產生飲酒的知覺行為控制(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concerion drinking)等三方面(引自董時叡、王淳妍,2004),各理論著重的部份 不同,但都圍繞著個人的早期生活經驗,家人與同儕對個體的影響,社會規範對 飲酒行為的容忍度。
雖然有遣傳學的證據顯示個體的乙醇去氫酶(alcohol dehydrogenase 簡稱ADH)
及乙醛去氫酶(aldehyde dehydrogenase 簡稱ALDH)兩個對偶基因與飲酒行為的發 生相關(引自韓誠一,2005)。但探討教師的飲酒行為的動機與目的,仍還是以個 體與外界互動為探討的主題。雖然我們不能否認個體的本能因素,但這只是個體 的一個基礎,而學習社會規範的期待和過程中進行的社會化過程(socialization process)才是加諸在這個基礎上,因而產生的人格特質,才決定行為的主要因素。
壹、理性行為理論
理性行為理論(Theory of Reasoned Action,簡稱TRA)最早是在1967年提出,其主 要目的是在了解及預測個人的行為。此理論共有兩項的基本假設:
(一)人所表現出來的大部份行為,皆是處於理性的自我控制之下。
(二)行為意圖(Behavior intention) 是個體決定發生該行為的立即決定因子 (Immediate Determinant)。
其中行為意圖是指個人對做此一行為在意願上的強與弱,而根據此一理論,
個體是否執行某一特定行為,乃是出於他對該行為的行為意圖(Behavior intention) 所決定,影響行為意圖的兩大因素是:
(一)個體對此一行為所表現的「態度」。從理性行為的觀點來說,「態度」
是由兩個層面來解釋:1.個人對行為預期將會產生某種結果的想法( 稱為Behavioral Belief)。2.個人對這些行為結果的評價( Evaluations)。
(二)個體採取此一行為的「主觀規範」「主觀規範」也是由兩個層面來解釋:
1.規範信念( Norma t ive Beliefs)即是個人知覺到重要他人或重要團體認為他應不 應該去採取此一行為的壓力。2.依從動機( Motivation to Comply)即是個人是否願 意依從重要他人或重要團體認為他應該或不應該採行的行為。
依據理性行為理論,個人飲酒行為的意向是受其飲酒行為的態度受影響,而 飲酒行為的態度取決於個人本身對飲酒行為的信念,以及對飲酒行為的效果預 期;而影響個人對飲酒行為主觀的社會規範,主要來自於個人周圍的兩大參照團 體所左右,即是家人與同儕對此一行為所持的看法。
吳毓琦(2005 )利用理性行為理論來驗證某工專夜間部男生飲酒行為的研究 發現,對飲酒有正面效果預期,其對酒醉意圖或飲酒行為具有很大的正向影響力。
父母對其子女飲酒態度較接受者,其子女較喜歡喝酒(張欣萍、高淑貴 2000)。
因此,個人之飲酒行為,一方面取決於本身早期對飲酒行為的信念與結果的評價 外;另一方面, 家人及同事對飲酒的看法與觀察 飲酒的行為,皆是影響飲酒行 為的重要因素。
貳、社會學習論
根據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的觀點,在社會情境中個體大多 數的行為是經由觀察學習(observational learning)和模仿(modeling)而習得的:個體 通過觀察他人行為會形成怎樣從事某些新行為的觀念,並在以後用這種編碼資訊 指導行動。
強調社會環境中,環境因素、個人對環境的認知以及個人行為三者,彼此交 互影響,最後才確定學到的行為。由於社會學習論中包括環境、個人與行為三項 因素,因而被稱為三元學習論(triadic theory of learing)
社會學習論是由班度拉(Albert Bandura)所發展出來的,他認為個體透過觀 察歷程就能進行學習,經由觀察而學習,被觀察者亦即示範者的行為就成為觀察 者的「楷模」,再經由自我系統(self-system)的作用,觀察者「模仿」被觀察者
的行為表現,編碼儲存在個體內部,進而顯現相似行為,此種觀察學習歷程稱之 為「模仿的歷程」(modeling process);其觀察學習的歷程又分為主要四個步驟:
(一)注意階段(attentional phase):指在觀察學習時,個體必須注意楷模所 表現的行為特徵(名義刺激),並了解該行為的意義(功能刺激)。否則無 從經由模仿而成為自己的行為。
(二)保持階段(retention phase):指個體觀察到楷模的行為之後,必須將觀察所 見轉換為表徵性的心像(把楷模行動的樣子記下來),或表徵性的語言符號 (能用語言描述楷模的行為),方可以保留在記憶中。
(三)再生階段(reproduction phase):指個體對楷模的行為表現觀察過後,納入 記憶,其後再就記憶所及將楷模的行為,以自己的行動表現出來。換言 之,在觀察早期的注意與保持階段,不僅由楷模行為學到觀念,而且也 經模仿學到了行動。
(四)動機階段(motivational phase):指個體不僅經由觀察模仿從楷模身上 學到了行為,而且也願意在適當的時機將學得的行為表現出來(黃德祥,
1994)。
另一位社會學習論者(Akers 1979)認為,社會行為是經由直接操作制約和模 仿他人的行為而產生,產生的行為再經由報酬(正增強)和避免處罰(負增強)
而增強,或經由消滅不好的刺激和不給於酬勞而減弱。其理論包括主要四個概念。
(一)模仿:指個人模仿觀察到父母同事或其他重要他人的行為。
(二)區別性接觸:指個人生活中接觸到的重要團體(人物)對其某行為的規範,
大多是指同儕或家庭。
(三)區別性增強:指行為的出現或持續,取決於過去或現在的正增強或負增強,
而正負增強可以是社會性的(例如父母、同儕的獎懲)或非社會性的(例 如飲酒時的愉悅情緒轉變)
(四)定義:指個人對某些行為所定義的正負向意義或合理化的解釋,當個人認 為此行為是好的、合理的、越可能表現此一行為(黃惠玲,1993)。
所以我們知道飲酒行為形成必是經由角色觀察、學習與模仿而成,而父母、
同儕往往是個人最接近,且亦是早期認同和學習的對象,可想而知,重要他人或 同儕,其飲酒行為必然會引起注意,而成為加以模仿的對象。既使到了成年階段,
因觀察到利用飲酒而廣結人脈,便於折衝協調的正向增強,甚至是因飲酒後而感 受到興奮、目信感等正向效果提升,都是促成飲酒行為持續增加之因
參、問題行為理論
Jessor(1977)的問題行為理論(Problem Behavior Theory)這個理論是一個社會心 理的架構,它可以解釋青少年為何會去執行一些被社會大眾定義為偏差行為的行 為。此理論強調偏差行為的發生,取決於一種動態的平衡狀態,也就是驅動
(investigations)與控制(controls)這二種力量互相抗衡之後的傾向(proneness),
相對之下驅動的力量越大則會執行偏差行為的機率越大,反之,控制的力量越大 則執行偏差行為的機率越小。
問題行為理論包含了三個主心理的系統:人格系統(the personality
system)、環境感受系統(the perceived environment system)及行為系統(the behavior system),每個系統皆有驅動與控制二種相抗衡的力量,且他們會直接 或間接的影響偏差行為的發生。
彭若宣(2006)人格系統視為一個整體。它是由三個心理結構構成:其一是 驅動結構,根據價值及期望而形成的行動指引;還有二個控制結構,其一是根據 社會評論、社會價值、...等信念及概念來遠離偏差行為,另一個是根據對違法和 道德思想體系的態度來相對地控制偏差行為的發生。此三個心理結構平衡後的最 後的傾向則決定人格系統與偏差行為的關係。
環境感受系統中,一邊是感受到對抗偏差行為的末梢結構,像是由父母親、
家庭中得到的支持以及由父母親產生的控制,另一邊則是感受到支持偏差行為的 基礎結構,也就是環境中的可能偏差角色模範以及接觸到那些行為的途徑,這兩 種感受平衡後的傾向則決定了偏差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在行為系統中運作中一邊是對抗偏差行為發生的常規行為結構,也就是學生 的學校表現,另一邊則是支持偏差行為發生的問題行為結構,也就是學生的偏差 行為,這兩種結構平衡後的傾向則決定偏差行為發生的可能性。
問題行為理論在於預測青少年反社會傾向時,成年後的偏差行為。假設我們 將飲酒行為以問題行為理論來探討,教師之飲酒行為將受早期生活經驗中父母、
家庭、同儕的影響,而其控制力將隨教師成年而影響力式微,當進入服務學校時,
其周遭同事的影響力將大為增加,假如學校同事大部份都具有飲酒習慣的話,在 此一職場的次文化影響下,驅動力將大於控制大,而傾向於驅動一方,往往都會 產生飲酒行為,所以週遭環境或是學校次文化將左右教師的價值信念,進而影響 飲酒態度,而改變原有飲酒預期的效果。
肆、涵化理論
涵化(acculturation)是指不同文化族群接觸後,相互模仿,學習與適應後,改 變逐漸消失自身的文化特質(瞿海源、王振寰,2003),其所關切的焦點通常是族 群團體而非個體,和少數族群或移民團體與主流群體或整體社會之間的關係,這 種關係會因直接接觸,導致文化社會結構或制度的變遷(許木柱,1987)。 涵 化理論經常是被用來解釋少數民族的酗酒現象,其認為少數民族在與多數族群接 觸的初期,會因文化的衝擊,而產生心理壓力,因而以酗酒來減低涵化的壓力。
許木柱 (1987)以阿美、達悟、排灣、泰雅和布農五族的青少年為樣本的研究中,
得出一個結論:酒醉頻率和涵化程度呈顯著的負相關,即涵化程度越高,則酒醉 頻率愈低。鄭泰安(1993)也曾對二個地區社群進行調查,一個涵化程度高,一個低 的阿美族社區做研究,發現涵化程度高的地區,酗酒現象也較少,而從個人來看 時,也可看出涵化高者的酗酒也較少。在涵化的初期(即涵化程度低),兩種異質文 化接觸時,少數族群文化會因受到主流文化的衝擊,涵化壓力大,為減低心理焦 慮而採取飲酒行為來降低壓力,因而產生較多的飲酒問題。到了涵化的後期(即涵 化程度大),少數族群的文化已大部分認同主流文化,涵化壓力變小,相對的因心 理焦慮而產生飲酒問題就變少了。也就是說在涵化初期,隨著適應壓力的增加,
飲酒行為也會跟著增加,到了涵化後期,隨著涵化程度的增加,而飲酒行為卻減 少了。單就教師個人而言,涵化理論有其解釋上的限制,因為理論本身並非針對 個體的環境適應來說明,但從教師因服務學校地域性的文化差異及社區涵化程度 的高低,而推論教師在原住民地區任教時,與社區環境互動時,產生飲酒行為時 的一種解釋方式。
分析上述各理論觀點,理性行為理論主張影響飲酒行為的重要因素,是對飲 酒行為的信念與結果評價、參考團體的看法。社會學習論主張飲酒行為的養成,
來自於角色的觀察學習與模仿,如家人、同事的飲酒行為。問題行為理論則認為,
週遭環境及人格系統、行為係統中,如驅動上的飲酒易得性,同儕的飲酒行為,
和控制上如父母的限制,社會的評價、個人的價值上相抗衡中,傾向於飲酒一方,
則導致飲酒行為的發生。因此我們可以推論個人的飲酒態度、信念、及行為。是 由週遭的同事、工作場所的團體次文化、家人親屬、甚至是早期生活經驗及幼時 同儕共同的影響。
第二節 飲酒行為與飲酒文化
壹、飲酒行為與文化發展
酒非常奇妙,所謂「音樂無國界」,而酒也一樣,不管地區文明發展的進程 如何,都能發展出一套釀酒技術。而不同的酒也因不同的地域文化,會發展出不 同的飲酒行為,對飲酒行為也產生不同的觀感。依社會行為觀點來看,當社會普 遍對飲酒行為主觀上採取寬容態度時,飲酒行為在文化上也被認同了。一般而言 飲酒行為和社會文化發展息息相關,從飲食、醫學、生命祭儀、社交禮節、人際 互動自成一套習俗文化。
古今中外許多文學作品和酒息息相關,法國人視品酒為藝術,俄國人視飲酒 為男子漢的象徵,中國人需飲酒作詩來附庸風雅。德國人於慕尼黑啤酒節時開懷 暢飲,有別於平日的拘謹嚴肅刻板印象,世界各國與族群的飲酒特性,隨著種族、
信仰、風俗習慣之差異,產生不同的飲酒文化(新浪雜誌,2007)。
一、中國飲酒文化
中國的經濟以農為本,而中國的酒多以糧食做為釀製的來源,國力興衰與酒 業發展有關,酒業發展更與農業息息相關。所以說國力之強盛可以從飲酒的風氣 看出。
在中西方的飲酒差異上,西方的酒文化明顯地更著重於「酒本身」,而中國人 似乎更著重酒精揮發或昇華之後「精神上」的感受。西方人品酒的習慣是用舌頭 來品味,而中國人更多的是用心和大腦神經來感受酒的真味(徐穎,2011)。與西 方人飲酒習俗不同之處,中國在飲酒上是一種心境上、一種禮儀上的思想,酒有 時只是一種媒介。因此常有詩詞文章和酒的密不可分之感。酒是禮樂的形式表現,
因此文人墨客,藉酒以表達其思想。而中國人喝酒趨向集體主義,喝酒素有「勸 酒」之風,而「勸酒」之風緣起於唐代,當時盛行酒令作樂,後人沿襲古風,蔚 成習俗,逐漸形成一種顯著的飲酒文化。
現今臺灣地區的應酬飲酒,則為表示誠意也勤加勸酒,從「客敬主酒」、「客 互勸酒」、「罰酒」、「賭酒」,甚至「鬥酒」,直到主客雙方都酩酊大醉才偃旗息鼓。
為表達主人的誠意,而客人為表示敬意,這類互敬遂成為了習俗;古人云:「有朋 自遠方來,不亦悅乎,沽酒待之,頻勸盡歡,無醉不休」,可以說酒是 「誠敬悅 賓」之物,其具有功能性的價值,對於促進人際闗係有一定的重要性。而在豪飲
之後能「千杯不醉」並「屹立不搖」者,則代表其代謝機能強於他人,則象徵著 身體強健之隱意,含有英雄主義的成份在其中。因此一場酒宴之後,眾人皆醉,
唯我獨醒,逐成為美談佳話,「酒國英雄(雌)」,則不逕而走,廣為流傳。
二、日本飲酒文化
祈神祭儀和日本人的飲酒行為相關,但因為現代社會發展,日本人將飲酒做 為工作和人際關係的延伸,夜暮時份常可看到下班後的公司職員在居酒屋內飲 酒。而沒有飲酒聚會的職員,常會被外界誤會人際關係不佳。
余漢輝(2007)在探討日本傳統飲酒文化的特色和中日間飲酒文化的異同中 發現,每天入夜時分,在市區街道上居酒屋均擠滿顧客,不論男女老幼,盡皆談 笑歡樂、開懷暢飲,一掃白天工作的嚴謹,而放鬆心情。惟日本人於忘年會、送 迎會、婚宴等喜慶節日,喝酒更是變本加厲,通宵達旦喝到不省人事的可謂比比 皆是。
不過因為經濟、政治及社會觀感的改變,受個人主義抬頭,娛樂方式倍增,
社會對醉酒的態度趨向嚴格等因素影響,飲酒文化在整體上已出現多樣化的改 變,不便的是輩份倫理甚為重視的日本人依然藉由奉酒來表達個人對地位崇高者 的敬意。
三、韓國飲酒文化
韓國的社會裡有「熱酒傷肝,冷酒傷肺,不喝傷人」的說法,可見喝酒儘管 傷身,但是對於篤愛杯中物的韓國人來說,必須「戒酒」簡直是傷透人心的宣告。
在韓國飲酒是一種社交禮儀,而且不喝酒交不到朋友。韓國人因受儒教之影響,
飲酒時階級及輩份的區分很明顯,在長輩面前如要喝酒需側身以示尊敬,且不可 以自己倒酒喝。斟酒的社交禮儀之外,敬酒時也不容隨興。舉杯敬酒時不宜太高,
應該用杯沿輕碰對方杯身。朝鮮時代司諫院正言官丁克仁制定「鄉飲酒禮」其中 規定如下:「為朋友倒酒時要雙手執壺,只倒七分滿;為長者倒酒,要先用雙手把 對方杯子接過來,倒七分滿後再雙手奉上」,庶民文化中,在過去,喝酒被視為「風 雅」之舉;而今天的韓國社會,則不論從家庭聚會到各種社交場合,無不以喝酒 為基本禮儀。可從韓國的戲劇影片中可常見,韓國人將啤酒當做一般飲品來飲用,
可見飲酒行為在韓國社會普遍性(說韓國的飲酒文化,2008)。
四、英國飲酒文化
在英國,酒是人們生活中很重要的潤滑劑,酒館則是居民聊天交誼、談論足 球或議論時事,且放鬆心情的自在場所。英國沒有台灣的「勸酒文化」,不會硬灌 別人酒。想要大口乾杯、隨意小酌或喝喝飲料,都隨個人意願,絕對不會有人因 此翻桌或翻臉,因為英國人不會把敬酒與面子擺在一起。英國人進了酒館,習慣 先彼此買一輪酒請朋友,這種社交酒往往讓一群人喝醉;英國人喝酒沒有輩份與 階層相關的敬酒方式,可謂酒桌前人人平等。一般飲酒文化是上司或師長會先買 酒請下屬或學生,相互閒聊,並不會發生追酒的情形。因此,英國人生活中最愉 快的時光,就是在閒暇時刻,與三五好友到一家安靜舒適的酒館,在沒有敬酒乾 杯的壓力下,適意地暢飲聊天(英國的飲酒文化,1999)。
五、法國飲酒文化
法國的香檳與葡萄酒是世界聞名的,每逢喜慶之日,法國人就以香檳舉杯慶 祝。法國人飲酒喜歡細品慢飲,他們一定要把酒從舌尖慢慢滑到喉頭,因為酒一 進入食道,再好的味道就嚐不出來,所以愈是好酒愈要慢飲。在美食第一的法國,
歷來素有「白酒配魚,紅酒配肉」的不成文法,而且白酒適宜過冰,紅酒不宜太 溫的通則。
酒莊則為法國另一個文化特色,具有良好葡萄園的酒莊可以成為一種品牌,而 所釀製的酒,甚至可以當作藝術品來進行拍賣。在法國可以說酒就是一門學問,
而品酒則是一門藝術了。
六、俄國飲酒文化
在俄國,朋友見面時會用肢體語言彼此問候「喝了沒有?」(右手拇指和食指 合成一個圓,然後食指彈出至下巴),就像中國人見面時問候「吃飽了沒?」一樣 的意思。因為在俄國,不喝酒的男人就不算是真正的男子漢,因此男性飲酒的情 形非常普遍。俄國人喝伏特加酒喜歡一口喝乾,非常豪爽;俄國人喝酒從不耍詐 且極為誠實,彼此不勸酒,有多少喝多少,直到喝醉;俄國人喝酒不注重地點,
每天黃昏,大街上儘是可愛的酒民,在冬天雪地上,常有凍死的酒鬼,而大街上 隨處可見踉踉蹌蹌找不著家門的醉漢(中國經濟網,2007)。
貳、飲酒行為與健康
早期學者對於飲酒行為研究常以酒癮者或酗酒行為做為研究的方向,單純從 醫學角度探討,常歸結於飲酒過量有礙健康。但綜觀文明發展的趨勢,飲酒文化 卻不斷延伸精進而博大精深,蘊含著多種層次的文化意義,討論飲酒行為不能單 純從某一觀點論述。
因為當人類發現水果可經由自然酵母菌的作用而產生甘醇的酒,酒就和人類 生活密不可分。酒大致可分為釀造酒、蒸餾酒、調味酒。以大麥為主的啤酒是釀 造酒類中最常見的,或以葡萄釀製的葡萄酒。蒸餾酒是將釀造酒再經蒸餾方式將 酒精含量提高至40%以上。調味酒則是將果汁、糖、植物、藥材等調味物添加含 酒精的飲料中。各種醣類如果汁、蜂蜜、糖蜜、穀類及根莖類皆可發酵釀製酒類。
通常酒精進入人體胃部時,約五分之一由胃部吸收,其他則由小腸吸收。飲 酒後五分鐘酒精即可進入血液中。90%之酒精在肝臟中代謝成乙醛轉換成醋酸,
可轉變成熱量或儲存成為脂肪。約每小時可代謝15CC的酒精,若持續喝酒的話,
每天約可產生2000大卡,即使是含酒精含量低的啤酒,大量攝取仍會形成肥胖,不 管如何酒精是完全空熱量,不含任何營養成份,長期飲酒對肝臟、胰臟及腸胃道 易造成損傷(陳慈立,2007)。酗酒者易造成脂肪肝、肝硬化、食道及胃腸黏膜萎 縮,進而影響消化吸收功能,提高食道癌罹患率,也較易引起急性胰臟炎。依據 行政院衛生署(2001)報告指出酗酒(immoderate drinking)將導致營養不良,造成 碳水化合物(carbohydrate)、脂質(fat)的堆積,蛋白質(protein)、纖維(fiber)、
維生素、或礦物質(minerals)的攝取不足;疾病當中以肝硬化、B型肝炎與飲酒皆 有密切相關,除此飲酒亦會引起胃炎、腸炎和胰臟炎等疾病。對痛風患者,若攝 取酒精飲料會抑制尿酸排除,再加上肉類、海產、肉湯等高普林值食物,易造成 急性痛風發作,其中以啤酒的普林值較高。對心血管疾病者、長期過量飲酒會增 加心臟負擔,使心肌失去彈性,心臟擴大,血壓上升(吳月盈,2000)。
有關飲酒行為的定義,各家學者並未有統一且明確的說法。姜暻美(1990)依 據飲酒者的飲酒量,將飲酒者區分為禁酒者、輕度飲酒者、適量飲酒者、過量飲 酒者、問題飲酒者五類。大致而言,禁酒者與輕度飲酒者對酒較為排斥,兩者之 分別在於禁酒者無論在任何場合絕不飲酒;而輕度飲酒者則會因為社交應酬之緣 故淺嚐為止。至於適量飲酒者、過量飲酒者、問題飲酒者對於飲酒並不排斥,其 分別在於適量飲酒者懂得自我控制,飲酒不會超過自己的限度;過量飲酒者之酒 量超過一般人,飲酒雖不致醉,但過量飲酒的習慣卻會造成身體的傷害;而問題
飲酒者則將飲酒視為生活目標之一,且會因為持續的飲酒而產生暫時性的意識模 糊。
劉麗珠(1988)以住院酗酒病人進行研究,並將飲酒者過度飲酒的過程,依 據飲酒的程度由輕到重區分為酗酒前階段、前驅階段、重要階段及慢性化階段等 四層,大致而言,愈前面的階段,飲酒者對酒愈保持著較能控制的行為;愈是後 面的階段,飲酒者對酒的依賴愈強,甚至達到上癮的地步。高素月(1995)以少 年觀護所收容之偏差青少年為研究樣本,將飲酒者依照其飲酒的態度分成社交性 飲酒、持續性(週期性)飲酒及強迫性飲酒三類,社交性飲酒者將飲酒視為社交 應酬的一部份,並不喜歡獨飲;而持續性(週期性)飲酒者常規律性的飲酒,且 每一次的飲酒量均達醫學上所謂酒精中毒的劑量;至於強迫性飲酒者則時常想要 飲酒,已對酒精產生高度的依賴。
一般而言,適度飲酒量大約是每天喝酒1-3杯,換算成純酒精攝取量約為每日 攝取10-30公克酒精,但這當然依個人的酒量而有所變動;反之,若飲酒過量,則 立刻會使人辨別力、記憶力、集中力及理解力降低甚至消失,更常導致酒後失態 的情況發生,且慢性的心血管疾病、肝臟疾病、腸胃道疾病、皮膚病、糖尿病、
癌症、嬰幼兒發育、營養失調、痛風、精神疾患以及藥物的交互作用等健康問題 接踵而至;有相當豐富的臨床實驗中證明,酗酒者易得酒精性痴呆症,而且罹患 高血壓的機率遠高於少量飲酒的人;酗酒者是肝癌、口腔癌、咽喉癌、食道癌等 疾病的高危險群;狂飲作樂容易引起心律不整,並導致腦中風;孕婦飲酒過量會 造成胎兒酒精症;酗酒會影響生殖系統,甚至喪失性慾,所以過量飲酒導致的健 康相當嚴重。
然而因酒所引起相關問題也不是最近才發生的,既然飲酒一直是生活中的普 遍活動,我們要如何享受香醇美酒而不致危害身體呢?從臺灣菸酒公司網站上有 公布飲酒十誡也做為參考。喝酒時宜淺酌慢飲,不可喝急酒;宜佐下酒菜,不可 空腹喝酒;宜讓肝臟有休息時間,不可持續過量喝酒;心情不好,身體疲倦時,
宜避免喝酒;喝烈酒,宜先稀釋或添加冰塊;自己想喝才喝,不宜意氣用事,勉 強乾杯;自己想喝就喝,不宜勉強他人喝酒;午夜過後,不宜再喝酒,以免宿醉 難受;服用西藥,不可馬上喝酒;假如飲酒者若配合上述飲酒十誡及限量法則,
健康和飲酒並不相互砥觸。事實上,適當(少量)飲酒有較高的身體功能;可能 的生理學解釋為適當飲酒可以增加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減低冠狀動脈的疾病,
更可以減低心臟血管的發病風險,因此小量至中量的飲酒可能是有益的。(魏琦
芳、黃毅志,2009)另外,根據吳月盈(2000)研究指出(一)可選擇酒精濃度較 低的酒--如啤酒、葡萄酒。(二)淺嘗輒止--建議安全飲酒量為每餐1罐啤酒(約700CC 相當於120CC葡萄酒)。(三)勿空腹飲酒,也不要與碳酸飲料共飲--可避免酒精 吸收過快增加肝臟負擔。(四)孕婦不宜喝酒--酒精會透過胎盤,使胎兒神經系統 發育受影響,造成心智發展遲緩。上述是比較安全的飲酒行為。
而張文華(2007)研究發現,適量喝酒者的健康狀況及生命期望值,比過量喝 酒者好很多,依目前臨床證據發現,適量的喝酒可能有如下的好處:(一)降低 低密度膽固醇,增加高密度膽固醇。(二)降低膽結石發生的機會。(三)減少 糖尿病發生的機會。(四)減少高血壓發生的機會。(五)減少老人痴呆症發生 的機會。 另外(游若篍、李啟豪、吳瑞碧,2004)研究報告指出,飲酒若適度,可 以使大腦中抑制的功能減低,使身心得以放鬆,對預防心血管疾病、腦中風、動 脈硬化、高血壓、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也有幫助。
所以從醫學的角度而言,禁酒者的健康反不如適度飲酒的人;每天喝二、三 杯酒的人比較不容易生病,即使生病了,恢復的速度也比從不喝酒或酗酒者快,
年老時,也較能夠保持靈敏的頭腦與反應。適當飲酒可以遠離疾病,延年益壽。
任何酒類,只要飲用得當,都對身體有益。適當飲酒能預防多種疾病,還能促進 消化;適當飲酒可以舒緩現代生活的沈重壓力,緩和緊繃的人際關係,進而減低 心理壓力所造成的身心疾病。
第三節 飲酒行為與效果預期之相關研究
壹、飲酒行為的社會價值觀
從社會心理學觀點,形成及影響個人行為要素之一為文化,且社會的互動也 發生在文化的背景之中。而飲酒文化範圍廣泛,探討飲酒中之禮俗和行為價值有 助於對飲酒文化之了解,劉久年、劉仁驊 (1995)也指出飲酒習俗和信念呈現不同 時代背景、社會階級文化。基本上,文化之基本要素有價值觀、規範、語言及象 徵等。文化和價值觀是密切關聯的,不同的文化會影響人們對飲酒行為的看法與 需要的程度以及對飲酒行為的接受度,最後產生不同飲酒價值觀。
因此要了解飲酒行為的背後因素,可先從價值觀著手。飲酒的價值觀一方面
可經由本質來界定,另一方面也可藉由釐清飲酒之功能性,了解飲酒所能達成的 效果。當我們所認知的飲酒行爲具有的功能或習慣,一旦其被多數人所認同內化 後,就會形成特有的飲酒行為價值觀,因此想要了解飲酒行為,首先需了解飲酒 的「本質」,及因文化產生的飲酒價值觀。
現今社會中飲酒行為已經變的很具有社會性的行為,在臺灣一般餐會中,喝 酒可以是一種人際關係的表現。許多研究也指出,對社會群眾的生活,酒被視為 可強化感情、解決衝突、消除壓力及潤滑人際關係的一種重要介面食物 (陳憲明、
汪明輝,1993;張照輝,1993;薛順雄,1994),所以社交性飲酒行為可以說是飲 酒的一種功能性價值,同樣的個人也可以藉由飲酒行為的意涵來表達個人情感或 者是逃避外在環境的壓力,除自身對飲酒的效果預期之外,人們也比較容易把飲 酒行為視為內在個人與外在環境的一種互動方式。透過飲酒行為反映出個人內在 的心緒,例如宣洩個人壓力、表達個人歡喜的心情等等。同樣的經由飲酒行為,
使外在環境與個人產生緊密的連結,例如職場應酬、喜慶宴客飲酒、慶功宴等等。
貳、飲酒行為的個人內在意涵 一、飲酒行為的象徵性意涵
個人的飲酒行為通常象徵著某種涵意,如象徵男性氣概、象徵成年、象徵權 力、象徵認同等等。以青少年為例,成年人可以合法的喝酒,相對而言飲酒的青 少年就象徵著具有成年人的權威。葉美玉(2003)指出,原住民的男性往往會以表 現勇氣和義氣作為飲酒行為的特色,該研究特別強調原住民男性飲酒量的多少可 能與個人男性氣概的程度成正比;另根據劉鴻徽等人(2003)以女性飲酒為研究對 象觀察發現,女性酒精的消耗量及飲酒相關的問題會隨著她們進入職場而增加,
且職業婦女規律性飲酒的行為以及飲酒相關問題的發生,都比無業的婦女更為常 見;還有一種逞英雄式的飲酒行為,通常也是出自於飲酒者表現個人英雄主義的 手段(黃韶顏、鄭穆熙,1998),這種英雄主義的飲酒行為伴隨著自信心增強、社 交能力增進、情緒轉換等效果,因飲酒時間越長、酒量越好,而效果更好,進而 成為英雄主義的象徵。
二、表達內在情緒的功能
飲酒最常被使用來作為情緒表達的一種手段,因為飲酒可使大腦中的抑制功 能減低,讓飲酒者感到身心放鬆的愉悅,使得平常受到壓抑的情緒最容易在此時
宣洩出來。相對地,也有人想要藉由飲酒的副作用,如失去控制、低理解力、記 憶力衰退來進行不需要負責任的情緒發洩。顏婉娟(2000)訪談烏來泰雅族婦女研 究顯示,常常借酒裝瘋是用來作為表達對親友不滿的手段,因為大家都對酒後的 理智不清習以為常,聽到什麼不中聽的、傷人的話,也常常因為對方醉酒的行為 而不加以計較。
且劉鴻徽等人(2003)也指出女性因職業特性及職場上的特殊壓力(如婦女遇 到的性騷擾、或者與家人的暫時隔離等因素),都容易增加問題性飲酒行為的產 生。當然在慶功宴或慶祝會中的狂飲以表達內心的喜悅也是同樣的意涵。
貳、飲酒行為的效果預期
因為在個人內在情緒表達及外在環境互動中,經驗到飲酒行為帶來身體的愉 悅感和心理的情緒變化,甚至是社交上的促進效果,導致了個人對飲酒行為的效 果預期。所謂酒精效果預期就是指過去所習得的酒精相關經驗,透過直接或間接 的學習將這些經驗內化成個人的認知表徵,根據社會學習理論發展出酒精預期理 論(Alcohol Expectancy Theory)認為結果預期、與期待、酒精使用歷史的記憶、以 及仿效等認知活動在酒精使用情形上扮演重要的角色(林昭光,2011)。
依照理性行為理論的看法,個人對酒的看法、飲酒的態度是影響飲酒行為的 一個重要因素。也就是說個人會有飲酒行為的產生,端視個人對飲酒抱持何種的 態度而定,對酒越是正向態度,則越是容易產生飲酒行為。美國一項對6-8年級學 生的研究中,發現正向飲酒效果預期與飲酒有正相關,正向飲酒效果預期是飲酒 行為的重要指標,研究亦指出飲酒正向效果預期與飲酒頻率之增加有關;相對的,
負向飲酒效果預期則會減少飲酒的頻率。Lee,Greely,& OEI於1999的研究中指出飲酒 信念中的增加自信、失去自我控制和改變負向情緒這三個因素可解釋每週飲酒量, 而增加自信、失去自我控制和提高思考力則是飲酒頻率變異的解釋因素(引自張 芳慈,2003)。由此看來,個體對酒的態度決定他飲酒行為的與否。
一般人的飲酒行為的效果預期,主要是由文化、家庭與同儕等社會影響所形 成的。預期分為效能預期與結果預期,而效能預期是對於表現出特定行為能力的 判斷,如個體對飲酒對象、場面的控制,特定情境中拒酒的能力等。而結果預期 是對執行該行為結果的信念。
所以當過去所處環境或過去的經驗對酒精有正向預期者,可能希望藉著飲酒 來減輕壓力、促進自我價值感、改善自尊、調節情緒、減少性別角色衝突、增進
情感等,當然飲酒行為背後的心理因素非常複雜,可能包括逃避、沮喪、壓力因 應、喜愛受人恭維等。人們常以酒量大易受人恭維或稱讚而酗酒(胡海國等人,
1989),而且對酒精有所預期也會造成逃避與因應型態飲酒行為。另外從動機角度 來看,根據 Brown等(1987)指出的預期理論,認為飲酒的效果預期會影響飲酒 行為並決定是否飲酒,假如生活經驗早期就產生酒精期望,將影響一個人飲酒的 決定。所以,酒精期望是飲酒行為的決定因素,如果內心深處對飲酒行為有一種 正面評價,預期飲酒會產生各種功能,於是開始想藉由飲酒以幫助自己並增進自 己的能力,而漸漸地產生習慣性飲酒行為。
許多學者曾經做過飲酒效果預期的相關研究,從研究結果中我們看到相似的 答案,認為飲酒效果預期可以預測酒精消費,酒精期望愈高,酒精消費便愈高(黎 士鳴,1999),酒精期望和不同面向的飲酒問題有關,對酒精有正向預期者希望藉 著飲酒來減輕壓力。所以酒精的正向預期愈高,愈容易成為問題飲酒者,甚至酒 精期望可以明顯區別問題飲酒和非問題飲酒者。另外研究發現每個酒精預期對包 括整體正向改變、增進做決定的能力、身體和社會樂趣、放鬆和減壓、增進性趣 等等預期,都和酒類消費成正相關,對酒精預期愈高則其現在的酒精消費以及後 來的酒精消費也都愈高。
第四節 飲酒行為與教師工作
尊師重道為我國傳統以來運用於教化治理平民百姓的一種道德手段,因此傳 統上對於負起「傳道、授業、解惑」的教師職業具有一份高度崇敬的道德性,除 了歷史、文化背景所遺留的因素之外,更在於早期國家對教師養成的注重,在師 範教育的系統下,教職屬於封閉型態,外人如立志從事教育工作,需進入師範教 育體系內接受師資餈成教育,外人難以進入。當然隨著師資的開放,進入教育的 管道才較為開放。因此教師的工作特質除本身工作的特殊性之外,也有外在附加 於之上的道德高度,因此也背負著對角色期許及社會觀感的壓力。國內對於工作 特質的研究中,可以對工作特質下這樣的定義,「工作特質指的是與工作有關的 客觀屬性,舉凡工作的職業聲望、勞累性、自主性、例行性、專業性、工作環境、
人際關係、升遷機會、工作報酬,以及工作所具備的內在報酬等(如:能促進自我
實現的條件等),都可說是工作特質。」(黃毅志,2003)。本節內容將討論教師 工作的特質和飲酒行為的關聯性。
壹、教師職業地位與角色 一、教師的職業地位
自古以來教師職業就備受尊重,從職業聲望我們就可以了解到教師的地位為 何那麼倍受尊重。黃毅志(2003)所建立的台灣地區新職業聲望與社經地位量表,
我們可以發現教師被歸納為專業人士類,大專教師與國中小教師的職業聲望分別 在五等弟社經地位中皆位居於第五等第,由此可見我國教師地位的重要性,另一 個意涵就是在社會上所賦予的高度評價與關注。
從整個社會階層化來看教師這個職業,其權力、收入、聲望三者在學校與社 會中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以權力來看,教師享有專業自主權,在專業的角度 上他有權力可以決定自己的教學以及課程設計。
以收入來看,根據2005年教育部蒐集相關統計資料,發現國中小學教師本俸加 學術研究費但不含導師費、加給等項的待遇,大學畢業時起薪40,040元,平均薪資 55,638元,教了二十四年薪資到頂時為71,235元,研究所畢業則起薪47,190 元,平 均薪資62,355元,任教十九年會到頂,薪資為77,520元,與服務業各項行業相比,
教師待遇絕對不低(翁翠萍,2005)。
以聲望來看,依據黃毅志(2003)的新職業聲望量表與社經地位量表中,教師這 個職業位乃居於第五等等,大專教師與研究人員位是量表中為職業聲望、與社經 地位最高者,再來中小學(特教)教師與校長也都僅次於醫師、法律專業人員以及會 計師及商學專業人員。由此可見,教師的職業地位聲望較一般職業為高。
郭丁熒(2003)以社會學的觀點看教師的角色地位,她發現教師角色在社會 脈絡裡具是多維影象:像是受雇者、也像是母親般的養育者、也像是技術的專家、
像勞工、像有機的知識份子,像新興的小資產階級,也像意識形態國家機器的代 理人,以及文化工作者…等。教師角色牽涉之因素相當廣泛,其角色模糊且不易 界定的,教師角色兼具正、負功能,這樣個一個角色雖然複雜,但卻具有多元且 多重存在價值。我們可以了解到「教師」這個角色,在社會中所扮演的位置以及 其功能。
如此教師言行舉止也備受矚目,因此身為一位教師,在其所擁有的職業聲望 下伴隨而來的社會角色期待,是不容許被破壞的,也是教師職業與角色的獨特性,
和一般職業無法相提並論。因此教師的言行舉止除了訴諸於文字規範上的。其實 還有很多是無形的道德以及社會價值所規範與侷限,因此飲酒行為在教師角色混 談,將形成角色衝突的現象。
二、教師角色期望與角色衝突
「角色衝突」在教育百科辭典上的解釋為:「個體當被要求兩個或兩個以上角 色,或個體無法滿足角色的期待時,內心所產生的衝突。」(引自游肇賢,2002)
而所謂角色期待(role expectation)是指某一特定角色扮演者應該做什麼或不應該 做什麼(黃昆輝,1988)。
在社會系統中,我們會依各種角色而抱持共同的角色期待(shared role expectation),並依該角色來判斷預期某人可能具有的行為。所以角色期待含有一 種預期和規範的特質,當無法滿足或符合一套角色期待的行為模式時,則衝突自 而生。
涂燕玲(2003)將教師角色衝突的類型分為下列四種類型:
(一)角色間衝突:當個體同時扮演兩種(或以上)的角色時,所產生的衝突。
(二)角色內衝突:面對單一角色,個體能力無法達成外在各種角色期望、要求 時,而產生的衝突。
(三)角色與人格間衝突:個體內在人格需求與角色期望不一致,造成衝突的情 形。
(四)社會文化與角色間衝突:當社會變遷時,新舊角色間的衝突,造成個體無 所適從的衝突情形。
吳清山(1993)指出,克服角色衝突的策略有:
(一)調整順序:只確定一種角色為最重要,其他角色為次要。
(二)排除另一角色:排除其中一種角色衝突。
(三)平衡角色行為:不可能將一種角色列為首要時,則必須平等對待各種角色。
(四)角色隔離:在不同的場域中暫時將衝突的一個角色隔離。
一般而言,社會每一個人並非扮演單一個職務角色,在教師為例,校長期望 教師能關懷學生,家長期望教師能嚴格督導學生,而學生期望教師能讓他們輕鬆 學習。因此三方期望對教師就產生了衝突。當然衝突對每一個人的影響並不一樣,
端看角色規範及角色期望對個人認知及理解強度為何。
所以說唯有個人透過個對角色規範、期望之了解後,再由他人對該角色作出
回饋之後才會對個人產生影響,當個人不同意他人對角色期望行為,於是角色衝 突就產生了。由於教師在職業上具有高度的社會期待,假如教師行為和社會文化 定義的教師期望不同時,例如教師參與飲酒行為,教師就會產生角色衝突的問題。
貳、教帥的權利與義務
教師作為學校教育的主體,作為協助學生自我實現的參與者,應賦予教育上 的特殊權利。此外,秦夢群(1999)指出這些權利包括言論自由權、教學自主權、
俸給及福利權、進修權、結社權、工作保障權、申訴權、罷教權及管教權等。以 下將針對我國教師權利、義務以及教師聘約分述如下:
一、教師權利
我國自84年8月公佈實施的教師法,具體的明文規定了教師權利與義務,研究 者在探討教師的權利與義務時,乃基於教師法的立法精神與法律依據為基礎。私 立學校與教師間之契約雖屬於私法上的契約關
係,但教師權利仍須受教師法保障,2009年6月也三讀通過私立學校退撫新制,各 縣市政府必須提撥32.5%的比例,作為私校老師的退休金。依據教師法第16條規定:
教師接受聘任後,依有關法令及學校章則之規定,享有下列權利:
(一)對學校教學及行政事項提供興革意見。
(二)享有待遇、福利、退休、撫卹、資遣、保險等權益及保障。
(三)參加在職進修、研究及學術交流活動。
(四)參加教師組織,並參與其他依法令規定所舉辦之活動。
(五)對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有關其個人之措施,認為違法或不當致損害 其權益者,得依法提出申訴。
(六)教師之教學及對學生之輔導依法令及學校章則享有專業自主。
(七)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教師得拒絕參與教育行政機關或學校所指派與教 學無關之工作或活動。
(八)其他依教師法或其他法律應享之權利。
教師法第14條更規定了教師停聘、解聘與不續聘之限制條件,以及停聘期間 需保留底缺,俟停聘原因消滅並經服務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回復其 聘任關係。至於教師權益受損時申訴及訴訟的依循在教師法第29條至第33條中也明 確的規定了相關的救濟管道。
二、教師義務
有權利,相對的就有義務,兩者是一體兩陎不可分離的。教師法第17條規定:
教師除應遵守法令履行聘約外,並負有下列義務:
(一)遵守聘約規定,維護校譽。
(二)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
(三)依有關法令及學校安排之課程,實施教學活動。
(四)輔導或管教學生,導引其適性發展,並培養其健全人格。
(五)從事與教學有關之研究、進修。
(六)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
(七)依有關法令參與學校學術、行政工作及社會教育活動。
(八)非依法律規定不得洩漏學生個人或其家庭資料。
(九)擔任導師。
(十)其他依教師法或其他法律規定應盡之義務。
前項第四款及第九款之辦法,由各校校務會議定之。由上述可見,教師的權 利與義務是相對的,在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第8條更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 訓導及輔導工作,應兼顧學生群性及個性之發展,參酌學校及學生特性,並依相 關法令之規定辦理。校長及全體教師均負學生之訓導及輔導責任。
另外,在國民教育階段教師義務除教師法所規定這17條之外,教師對學生之 有訓導、輔導及依據學生特性因材施教之義務。此外,全國教師會也於(2000)第 一屆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全國教師自律公約」,以作為全國教師專業倫理 之規準,從教師工作守則中,以維護教師專業尊嚴及專業自主,祈能重新形塑教 師之形象(高荾黛,2011)。
參、教師工作之環境
級任導師的工作量和班級學生數成正比,學生愈多工作量愈多,而學生數愈 少教師的工作量也愈少。不過在學校行政當中,不管學校的學生數多和少,處理 的行政工作事項並不因學生數少而減少。
一、教師指導班級學生數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班級編制規定如下:
(一)國民小學每班學生人數,以依下列基準逐年降低為原則:
表 2–1 國民小學班級學生員額逐年遞漸表
各 年 級 每 班 人 數 ( 單 位 : 人 ) 學 年 度
一 年 級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五 年 級 六 年 級 100 29 29 30 31 32 35 101 29 29 29 30 31 32 102 29 29 29 29 30 31 103 29 29 29 29 29 30 104 以後 29 29 29 29 29 29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二)國民中學每班學生人數以35人為原則,自100學年度起,依下列基準採 逐年降低為原則:。
表 2-2 國民中學班級學生員額逐年遞漸表
各年級每班人數(單位:人)
學年度
一年級 二年級 三年級
100 32 33 34
101 31 32 33
102 30 31 32
103 30 30 31
104 以後 30 30 30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三)山地、偏遠及離島等地區之學校,每班學生人數,得視實際情形予以降 低並維持年級教學為原則。
(四)特殊教育學校班級編制,依特殊教育設施及人員設置標準規定辦理
二、教師兼任行政工作
學校行政工作,影響學校運作甚鉅,但教師以教學為主,師資的餈成教育也 以教學為主,因此學校行政工作成為教師的一項沈重負擔,採購、招標、修繕營 建、租賃、合約等無一不和專業法令相關,稍一不慎,易捲入糾紛之中。然學校 工作繁雜,行政工作為不能推卸之責任。
國民小學教職員員額編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