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 公共事務管理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侯松茂 先生
海巡署岸巡總(大)隊與海巡隊人力整 合之可行性研究-以第六巡防區為例
研 究 生: 童盛雄 撰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國立台東大學區域政策與發展研究所 公共事務管理在職專班碩士論文
海巡署岸巡總(大)隊與海巡隊人力整 合之可行性研究-以第六巡防區為例
研 究 生: 童盛雄 撰
指導教授: 侯松茂 先生
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七 年 六 月
謝 辭
吾人從事海巡工作十五載 ,深知區域政策與發展之重要性,
為了熟稔該專業領域,習得其知識,乃進入台東大學進修, 充實 自我。
本論文得以順利完成,首先向指導教授侯松茂先生致敬與感 謝,從題目選定 、大綱擬定 、資料蒐集 、審核指導,協助其如何 突破瓶頸,克服困難,研究期間又蒙孫本初教授 、魏俊華教授、
李玉芬教授之指導協助與建議,使得論文更加充實完整,對其師 恩浩翰 ,銘感腑內 。
修業期間承蒙海岸巡防署巡防處林處長肇成、企劃處黃處長 肇嘉,海岸總局賀總局長湘臺、葉副總局長光輝、南巡局楊局長 麗川、謝副局長大霖之愛護支持 與諄諄教誨, 點滴心頭,不勝感 激。
學 習 過 程 受 研 究 所 同 學 之 勉 勵 及 第 六 巡 防 區 鄭 執 行 長 曜 斌 與全體同仁的協助與砥礪 ,方能安心求學 ,完成學業 。此外 ,更 感謝海雄、長志的協助與台南縣查緝隊、台南市查緝隊、岸巡第 五一大隊、岸巡第五二大隊、海巡第四隊,全體同仁的支持與提 供意見 ,同袍情誼 ,銘記我心, 在此獻上最大的感恩與謝意 。 最 後,感謝父母, 妻兒的關懷鼓勵與支持, 使個人在修業期 間無後顧之憂 ,無旁騖, 求學習知, 順利完成學業。
童盛 雄 謹誌 中 華 民 國 97 年 6 月 14 日
海巡署岸巡總(大)隊與海巡隊人力整合 之可行性研究-以第六巡防區為例
作 者 : 童 盛 雄
國 立 台 東 大 學 區 域 政 策 與 發 展 研 究 所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在 職 碩 士 班
摘 要
海 巡 署 因 分 設 海 洋 及 海 岸 巡 防 總 局,其 人 員 身 份 背 景 不 同 與 洋 岸 分 治 體 制 下 衍 生 諸 多 問 題 。基 於 未 來 組 織「 岸 海 合 一 」發 展 之 目 標 , 洋 岸 人 力 整 合 更 為 重 要 。 本 研 究 目 的 在 探 討 海 巡 署 組 織 與 人 員 現 況 問 題 及 岸 巡 隊、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之 可 行 性 ;其 透 過 第 六 巡 防 區 最 適 之 樣 本 十 人 ,以 半 開 放 型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將 其 資 料 分 析 比 對 、歸 納 以 獲 致 以 下 研 究 結 果 與 建 議 :
一 、海 巡 署 組 織 之 現 況 問 題 來 源 有 ,( 一 ) 人 員 因 素 來 源 之 性 別 、 年 齡 、 體 能 、 專 業 、 學 經 歷 、 家 庭 顧 及 、 人 員 態 度 等 所 影 響 。 ( 二 ) 組 織 因 素 之 組 織 文 化 、 組 織 管 理 、 職 位 分 配 、 組 織 決 策 、 組 織 領 導 、 教 育 訓 練 、 工 作 角 色 轉 換 、 組 織 結 構 、 岸 海 勤 務 等 所 影 響 。 ( 三 ) 法 制 因 素 之 人 員 轉 型 、 考 核 、 薪 酬 、 同 工 不 同 酬 、 工 作 時 數 、 留 守 制 度 、 換 敘 等 所 影 響 。
二 、 未 來 海 巡 署 可 藉 由 委 託 學 術 研 究 單 位 力 量 實 施 研 究 , 整 合 軍 警 文 職 人 員 資 源 , 降 低 軍 警 職 人 員 文 化 差 異 , 導 引 海 巡 機 關 未 來 往 健 全 方 向 邁 進 , 其 岸 巡 總( 大 )隊 與 海 巡 隊 在 人 力 整 合 上 必 為 可 行 。因 此 未 來 軍 、警 職 人 員 可 透 過 人 員 、 組 織 、 法 制 等 層 面 內 之 各 因 素 , 其 來 進 行 配 套 措 施 之 規 劃 與 思 考 。
關 鍵 詞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組 織 發 展 、 人 力 整 合 。
T h e f e a s i b i l i t y r e s e a r c h o n t h e h u m a n r e s o u r c e s c o n j u n c t i o n i n t h e C o a s t a l P a t r o l C o r p s a n d t h e M a r i n P a t r o l A d m i n i s t r a t i o n o f
C G A- t h e e x a m p l e o f T h e P a t r o l A r e a S i x .
Author:Tong Cheng Xiong
Tai-T u n g N a t i o n a l U n i v e r s i t y , L o c a l P o l i c i e s a n d D e v e l o p m e n t R e s e a r c h C e n t e r , P u b l i c A f f a i r s a n d
M a n a g e m e n t , M a s t e r C l a s s . Abstract
Because of the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CGA) has set the Coastal Patrol Directorate General and the Maritime Patrol Directorate General, there are many problems under the difference of people background and the separated management system of them.
Basing on the organizational destination to develop the consolidation between the Coastal Patrol Directorate General and the Maritime Patrol Directorate General in the future, therefore the integration of human resources in the Coastal Patrol Corps and Maritime Patrol Administration is more importan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the CGA (Coast Guard
Administration) organization, personnel problems and to evaluate
the feasibility of staff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Coastal Patrol Corps
and the Maritime Patrol Administration. For the above reasons, ten
suitable people, who work in The Patrol Area Six, as samples have
been interviewed by semi-structured questionnaire. With the
foundation of related theory, this study proceeds to analyze and
discuss how to contrast, induce and infer, in order to obtain the
research o utcomes are as follows:
1. At the present day, the status of staff and causes of problem can be affected the factors of personnel, organization and legal institution. We can discuss these factors into three parts: (1) the sources of the staff part include the following: gender and age, physical capability, professional area, educational degree and personal attitude. (2)The sources of the organizational elements are as follows: organizational culture, organizational management, assigning position, organizational policy decis ion, organizational leadership , educational exercise, role switch, organizational frame, has effect upon the Coastal Patrol Directorate General and the Maritime Patrol Directorate General.
(3)The sources of the legal institutional part include as follows:
staff promotion, appraisal system, salary, unequal pay for equal work, working hours, system of remaining staff, and selecting system of officials.
2. The CGA can take effects by combining the resources of the military, and the police in order to decreas e the difference among their organ for leading the CGA to a direction of integration in the future; integrating the human resources of the Coastal Patrol Corps with the Maritime Patrol Administration of CGA are feasible. Thus the staff of the military and the police can proceed to scheme out complementary measures and take into consideration in the future by the various factors of staff, organization and a legal system.
Key words: 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Organizational
development, Human resources integrating.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 … ...… … … .… .… ...1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 … .… ....… … … … ...… ...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 … ...… … … .… ..… .… … .4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 … ...… … … .… .… 5
第四節 重要名詞釋義..… … … .… … ..… … … … .…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 … .… … ...9
第一節 人力整合的意涵與組織發展之關聯 … … … ....… ...9
第二節 海巡署組織 、人員之現況與問題… … … … .… … … … .20
第三節 海巡署人力整合之相關研究 … … … .… ...25
第三章 研究設計 … … … ..… ....29
第一節 研究架構… … … .… … .… … ..… 29
第二節 研究對象… … … ..… ..… 30
第三節 研究方法… … … .… .… … ..33
第四節 研究工具… … … ..… … ..34
第五節 研究流程… … … ..… ..… 37
第六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 … … … ...… 38
第七節 研究之信、 效度 … … … .… ...… … 40
第八節 研究倫理… … … .… … … … 42
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與討論 … … … ...… … … ...… … … 43
第一節 從人員因素的層面來分析… … … .… … ...… … 46
第二節 從組織因素的層面來分析… ..… … … … ..… … … ...… … 54
第三節 從法制因素的層面來分析… … … ..… ...… 6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 … ...… 84
第一節 研究發現… … … .… … … 84
第二節 建議 … … … .… … … … 87
參考文獻… … … ..… … … .… … … … ...… … … 92
附 錄 … … … ..… .… … … … ..… … … .95
附錄一 訪談大綱 … … … .… … … ...… … ...… … 95
附錄二 個案訪談資料 … … … … .… … … ...… … … … ....96
表 次
表 2-1 整合的定義彙整表… … … .… 10
表 2-2 組織發展定義彙整表 … … … .… 14
表 2-3 洋、岸總局人員平均年齡比較表 … … … 23
表 2-4 海巡署組織、人員整合之相關研究彙整表… … … 25
表 3-1 受訪者資料表… … … .… … 31
表 3-2 專家學者彙整表 … … … .… … 35
表 4-1 訪談結果範疇分析 表… … … .… .… … … 43
表 4-2 人力整合交流之影響因子表… … … .… … … 80
表 4-3 影響因子分析表… … … .… … .… … 81
表 4-4 影響因子分數統計表… … … .… … .… … 83
表 5-1 人員現況問題彙整表… … … .… … .… … 85
表 5-2 組織現況問題彙整表… … … .… … .… … 85
表 5-3 法制現況問題彙整表… … … .… … .… … 86
表 5-4 人力整合交流建議方案彙整表 … … … .… … … 88
圖 次
圖 2-1 人力整合理論架構圖 … … … .… … … 13
圖 2-2 李文的變革模式圖… … … .… … … 16
圖 2-3 計劃變革整合性模式圖… … … .17
圖 2-4 海巡署組織架構圖… … … .… … 20
圖 3-1 研究架構圖 … … … .… … … 29
圖 3-2 研究流程圖 … … … .… … … 37
第一章 緒論
本 章 主 要 目 的 在 論 述 本 研 究 之 研 究 問 題 背 景 與 動 機 ,並 依 據 研 究 問 題 背 景 與 動 機 闡 述 本 研究 之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而 為 了 使 本 研 究 的 方 向 更 為 明 確 , 亦 針 對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進 行 界 定 ,最 後 則 針 對 本 研 究 的 重 要 名 詞 進 行 釋 義 。 緣 此 , 本 章 主 要 分 為 以 下 四 節 :( 一) 研 究 問 題 背 景 與 動機;(二) 研 究 目 的 與 待 答 問 題;( 三)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四)重 要 名 詞 釋 義。
第一節 研究問題背景與動機
壹、研究問題背景
近 年 來,在 各 式 各 樣 的 傳 播 媒 體 上,都 不 難 發 現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以 下簡稱海巡署 ) 的 卓 越 績 效 表 現 , 也 由 於 此 一 卓 越 績 效 表 現 ,讓 海 巡 署 成 為 捍 衛 藍 色 國 土 的 重 要 單 位。 然 而 ,隨 著 社 會 的 發 展 與 時 代 的 演 進 ,海 巡 署 自 民 國 89 年 成 立 迄 今 雖 未逾 十 年,但 是 由 於 署 本 部 下 設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組 成 成 員 有 關 務 人 員 、警 職 人 員、 文 職 人 員 、 軍 職 人 員 形 成 一 機 關 多 種 身 分 人 員 並 存 之 特 殊 現 象, 因其招募 、 屬性 、 文 化、 體 制、 教 育、 人 力 結 構 之 差 異 而 有 所 不 同 , 形成海洋總局 、 海岸總局分治 。 其 為 避 免岸、海 不 合, 海 巡 署 施 行「 同 心 專 案 」, 經 各 級 戳 力、 協 同 合 作, 已 具 有 成效,但 期 間 仍 有 岸 海 不 合、衝 突、疑慮、隔 閡。對 海 巡 署 在「 融 合」、「 整 合 」、「 岸 海 一 體 」、「岸海一家 」、「 岸 海 合 一 」之 政 策 目 標 , 影 響 甚 鉅, 有 礙 組 織 發 展。
就 海 巡 署 組 織 法 第 27 條 明 文 規 定 :「本法施行後 , 應 就 本 署 暨 所 屬 機 關 之 編 裝 、組 織 重 新 檢 討 調 整 、 俾 符 合 優 先 發 展 海 域 巡 防 之 原 則 , 並 以 三 年 為 期 限 。必 要 時 ,得 延 長 一 年 。 」及 因 應 政 府 組 織 再 造 , 海 洋 發 展 政 策
委 託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海 洋 政 策 研 究 中 心, 執 行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組 織 再 造 研 究 案 」,胡 念 祖 博 士 於 研 究 報 告 中 已 闡 明「海 巡 署 之 組 織 重 組,更 應 求 全 面 性 之 岸 海 合 一 , 使 組 織 之 領 導 統 御 及 各 項 業 務 與 勤 務 上 盡 量 減 少 岸、 海 之 間 的 隔 閡。 」,「 為 求 岸 海 合 一 , 現行 『 總大隊 』 以 下 層 級 中『 軍 警 之 並 用』 恐 不 能 避 免 」(胡 念 祖 ,2001)。
基於上述發展 趨 勢,內 外 環 境 影 響,組 織 實 需,利 於 執 行 任 務(海 域 執 法、海事服務、海 洋 事 務 等 三 大 核 心 任 務),確達「 岸海 合 一 」、「 事權統一 」 之 要 求 , 因此 「 洋 岸 整 合 」尤 為 重 要。
海 巡 署 遂 於 94 年 7 月 1 日 以 任 務 編 組 方 式,將海岸巡防總局、海 洋 巡 防 總 局,軍 警 文 職 人 員 混 合 編 組,就 地 域 整 編 成 立 13 個 巡 防 區 勤 務 統 合 中 心, 貫 徹 地 區 責 任 制, 負 責 統 合 洋 、岸 勤 務 ,建 立 岸、 海 一 體 能 量 ,在 指 揮 一 元 化 ,藉 巡 防 區 整 合 平 台 , 執 行 海 巡 署 核 心 任 務, 各 個 巡 防 區 運 作 迄 今, 成果豐碩 。 然僅 勤 務指揮 機 構整合 , 對 海 巡 署 未 來 的 組 織 發 展 總 體 目 標, 仍有差距 , 若 能 將 基 層 之 岸 巡 總( 大 ) 隊與海巡隊人力整合 , 除 可 達 其總體目標外,更 可 使 海 巡 署 洋、岸 人 員 對 職 涯 發 展 更 具 信 心,更 有 願 景。
貳、研究動機
海 巡 署 主 要 是 以 任 務 為 導 向, 組 織 結 構 採 扁 平 化 、 職 能 化 , 分 由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以 下 簡 稱 洋 局 ),海岸巡防總局( 以 下 簡 稱 岸 局 )執 行 海 洋、海 岸 巡 防 任 務。 由 於 體 制 不 同, 洋 局 局 本 部 暨 海 巡 隊 、直 屬 船 隊、 機 動 海 巡 隊 是 警 文 職 併 用,岸 局 局 本 部、各 地 區 巡 防 局 暨 機 動 查 緝 隊 是 軍 文 職 併 用 , 總(大) 隊下至安檢所為「 全 軍 職 」。以 致 海 巡 署 內 部 調 整 自 縛 ,造 成 洋 局 各 隊 人 員 與 岸 局 總( 大) 隊 人 員 無 法 交 流 、 職 涯 受 限 , 加 上 認 知 差 異 、 本 位 主 義驅使之下更 易 產 生 隔 閡 、怨 懟 , 悖離 「 岸 海 合 一 」、「 事權統一 」 之 目 標 與「 組織發展 」 之 精 神 意 涵。
從 海 巡 署 委 託 中 央 警 察 大 學 執 行 「 海 域 執 法 與 岸 際 巡 護 之 互 動 與 整 合 研 究 表」中,敘 明 岸 海 執 勤 人 員 應 交 互 見 習、提 昇 人 員 素 質,並 提 出: 一、
海 巡 署 統 一 指 揮 調 和、整 合 人 事 體 制 與 法 令 適 用;二、配 合 政 府 組 織 再 造,
整 體 考 量 海 巡 組 織 與 人 員 重 整 等 建 議(陳 佳 德、姜 皇 池、蔡 庭 榕,2001)。
暨 研 究 者 職 務 所 見、基 層 人 員 反 應、組 織 運 作 窒 礙 問 題,足 見「 岸 海 合 一 」、
「人 力 資 源 重 組 」 是 符 合 實 需 的 。 由於 「 人 力」 是 政 府 機 關 ,最 大 的 資 源 原素 , 管 理、 運 用 得 當 則 利 於 組 織 發 展 ; 反 之, 則 後 遺 滋 生 ,百害無利 。 故「 岸 、 洋 人 力 整 合」 為 其 首 要 , 方 能 有 效 組 織 發 展, 進 而 達 成 海 洋 國 家 之 政 策 目 標。
綜 上 所 述 ,面 對 現 階 段 著 重 績 效 表 現 的 競 爭 壓 力 下 ,政 府 各 單 位 無 不 針 對 內 部 人 力 資 源 的 運 用 進 行 妥 善 的 省 思 與 檢 討 , 以 藉 此 適 才 適 用 ,發 揮 更 大 的 人 力 資 源 整 合 效 益 。因 此 , 就海巡署而言 , 無 論 是 在 岸 局 或 洋 局 的 人力運用方面 , 都 迫 切 需 要 進 行 深 入 的 省 思 與 檢 討 。研 究 者 任 職 於 海 巡 署 巡 防 處 專 門 委 員 兼 第 六 巡 防 區 召 集 人, 目前任洋 、 岸整合之角色 , 負 責 海 岸、海 域 勤 務 統 合,軍、警、文 職 人 員 融 合 之 工 作,鑑於岸 巡總(大 )隊 、 海 巡 隊 基 層 單 位 , 受 體 制 分治 、 人 事 條 例 因 素, 致人員交流受限 , 並 對 職 涯 發 展 產 生 了 不 確 定,因 此,「人 力 整 合 」有其重 要性 、急迫性,對 海 巡 署 之 組 織發 展具有 關 鍵性 。 研 究 者 希 冀 透 過 本 研 究 的 實 施 , 經 由蒐 集 與 閱 讀 國 內 人 事 行 政 學 、 管 理 學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與 組 織 管 理 相 關 之 著 作 、 期刊 , 並 對 公 務 人 員 法 規 、行 政 組 織 之 法 規 等 著 作 涉 獵 外 並 結 合 專 家 深 度 訪 談 等 分 析 之 結 果;最 後 探 究 人 力 資 源 整 合、人 員 交 流 之 可 行 性 與 提 出 具 體 建 議 , 供海巡署參研 , 此 為 本 研 究 之 動 機 。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待答問題
壹、研究目的
根 據 前 述 研 究 問 題 背 景 與 動 機 , 本 研 究 主 要 期 能 達 致 以 下 三 項 研 究 目 的:
一、 探 討 海 岸 巡 防 署 人 員 、組 織 現 況 及 問 題。
二、 探 討 海 岸 巡 防 署 岸 巡 總( 大 ) 隊、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的 可 行 性 。
三、 研 提 海 岸 巡 防 署 岸 巡 總( 大 ) 隊、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的 具 體 建 議 。
貳、待答問題
針 對 前 述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的 待 答 問 題 如 下:
一、 海 岸 巡 防 署 的 組 織 、 人員現況為何 ? 二、 海 岸 巡 防 署 的 組 織 、 人員問題為何 ?
三、 海 岸 巡 防 署 岸 巡 總 ( 大) 隊 與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的 可 行 性 為 何 ?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壹、研究範圍
一、研究地區
本 研 究 地 區 以 位 於 台 南 縣、 台南市、高 雄 縣 之 南 部 地 區 巡 防 局 第 六 巡 防 區 勤 務 統 合 中 心、 岸巡第五一大隊、 岸 巡 第 五 二 大 隊、 海巡四隊等 單 位 為 範 圍。
二、研究對象
本 研 究 以 執 行 海 洋 、 海 岸 巡 防 任 務 基 層 主 官 、 主 管 業 務 人 員 為 母 體 ,乃 選 擇 第 六 巡 防 區 執 行 長 、岸 巡 第 五 一 大 隊 、岸 巡 第 五 二 大 隊 、海 巡 四 隊 各 級 主 官、 人 事 官、海巡 隊 艇長 、 岸 巡 大 隊 安 檢 所 所 長 為 研 究 對 象。
三、研究內容
就 目 前 海 巡 署 組 織 人 員 運 用 現 況 及 問 題 與 適 應 組 織 變 革 ,如 何 達 到 岸 海 合 一 、事 權 統 一 、組 織 效 能 提 昇 等 目 標 。因 此 藉 文 獻 分 析 法 、質性 深 度 訪 談 , 從 「 人員 、 組 織 、法 制 」 層 面 來 探 討 岸 巡 總(大) 隊與海 巡隊 人 力 整 合 的 影 響 因 子 及 整 合 可 行 性 並 研 提 未 來 發 展 之 建 議 。
貳、研究限制
一、研究地區之限制
本 研 究 以 台 南 縣 、台南市 、高 雄 縣 轄 境 內 之 海 岸 、海巡之 單位 ,因 地 域 之 不 同、 差 異 自 然 不 同, 皆 會 影 響 其 客 觀 性 。
二、研究對象之限制
本研究以巡防 區 執行長 、岸巡大 隊 長 、海 巡 隊 長 、安檢所 所長 、船 艇 艇 長 、業 管 人 員 為 研 究 對 象 ,因層級之不同 、認 知 、屬性 、文化之差
異 易 有 本 位 偏 差 觀 念, 致 所 獲 之 資 料 欠 允 當、 實 際 、不 符 公 平。
三、研究支援之限制
本研究是描述 事 實現象 ,就 問 題 及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予 以 推 論 分 析探 討 岸 巡 總( 大 )隊 與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之 可 行 性 ,並 研 提 具 體建議 。就本議 題 涵 蓋 廣 泛 相 關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及 組 織 發 展 等 研 究 範 圍,因此在研究文獻 及 著 作 上 免 不 了 文 獻 之 貧 瘠、 欠 周 延, 而 造 致 獲 取 資 料 有 限 之 狀 況 。
四、研究內容之限制
本 研 究 採 文 獻 分 析 法、質 性 深 度 訪 談 法 進 行 研 究, 因 其 涉 獵 範 圍 較 廣、 複 雜 、文獻 整 理不 易 ,訪 談 內 容 涉 及 敏 感 , 易 受 屬 性 、 本 位 影 響,
受 訪 人 員 可 能 有 所 保 留 或 持 偏 見 , 致結論偏差 、 欠具體 。
第四節 重要名詞釋義
壹、海巡署
海 巡 署 乃 指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簡稱 海 巡署 ),是 中 華 民 國 的 海岸 及 海 洋執 法 及 巡 防 救 難 專 責 單 位, 隸 屬 於行 政 院 。平 時 負 責 巡 防 各 港 口 、沿 岸 地區 、 離 島、 領 海 、鄰 接 區及 專 屬 經 濟 區 ,戰 時 則 納 編 支 援 軍 事 任 務。
貳、岸巡總(大)隊
該 組 織 隸 屬 海 巡 署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各 地 區 巡 防 局( 北、 中 、 南 、 東) , 負 責 岸 際 巡 防、 港 口 安 檢 , 並 下 設 漁( 商) 港 安 檢 所 、 機 動 巡 邏 站 , 執 行 海 巡 署 執 掌 事 項, 人員均屬軍職; 所 需 人 力 以 專 業 軍 官 班、 兵役 人 員( 志 願 役、
義 務 役) 充 任, 形成全軍職體系 。
參、海巡隊(含直屬船隊 、機動海巡隊)
該 組 織 隸 屬 海 巡 署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 負 責 海 域 巡 防 、 海 域 臨 檢 、護 漁 任 務, 並 下 設 各 式 艦 艇, 執 行 海 巡 署 執 掌 事 項, 人 員 分 別 有 警 職、 關 務、 文 職(亦 可 統 稱 文 職) ,所 需 人 力 以 警 察 大 學( 專 科 學 校) 、 警 察 特 考 、 高(普) 考、 海 巡 特 考 人 員 充 任 、 形 成 特 殊 的「 警 關 文 並 用 」體 制 。
肆、人力整合
人 力 整 合 乃 為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之 相 關 領 域 學 的 一 項 , 亦 包 含 到 人 力 資 源 規劃、職 涯 規 劃、訓 練 發 展、甄 選 任 用、績 效 管 理、薪 酬 福 利、考 核 評 鑑 、 職 涯 壓 力 等 多 項 要 素。
因此 , 本 研 究 所 指 之人力整合 , 主 要 以 針 對 現 階 段 海 巡 署 人 力 現 況 及 問題進行探討 , 並 透 過 研 究 過 程 以 了 解 如 何 將 現 有 的 人 力 資 源 做 整 合, 進 而 發 揮 海 巡 署 最 大 的 效 能 。而 其 概 念 係 源 自 於 原 保 七 總 所 納 編 至 海 巡 署 人
年齡 ( 約 3 0 歲 ), 倘 若 將 年 輕 力 盛 人 員 轉 化 至 海 巡 隊 船 艇 服 務, 較 年 長 者 至 岸 巡 總( 大) 隊 安 檢 所 服 務 , 海 巡 署 人 員 運 用 則 更 為 完 善 。 因 此 就 海 巡 署 人 力 運 用 面 相 其 所 須 考 量 的 因 素 有 ;人 員 變 項 差 異 、組 織 體 系 差 異 、法 制 條 例 差 異 等 重 要 人 力 整 合 要 素 , 以 作 為 未 來 人 力 整 合 交 流 之 思 考 路 徑。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研 究為 在 探 討海 巡 署 組 織 、 人 力 問 題暨 岸 巡 總( 大 ) 隊 與 海 巡 隊 人 力整 合 之 可 行 性 及 研 提 具 體 建 議 。 因相 關 文 獻 極 為 少 見 , 其 在 引 用 相 關 書 籍、 著 作 等 文 獻 資 料 有 所 困 難 。 故 本 章 僅 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理 論 與 運 用、 組 織理論與管理 、 職 涯 發 展 、人事 行 政學 、 管 理 學 等 相 關 文 獻 加 以 整 理、 歸 納、 探 討 ,以 期 供 本 研 究 之 參 考 資 料。 全 章 共 分 三 節: 第 一 節 人 力 整 合 的 意 涵 與組 織發展 之 關聯 , 第二 節 海 巡 署 組 織、 人 員 之 現 況 與 問 題 , 第三 節 海 巡 署 人 力 整 合 之 相 關 研 究。
第一節 人力整合意涵與組織發展 之關聯
壹、人力的定義
「人 力 」 是 企 業 界 、政 府 機 關 組 織 ,最 大 的 資 源 原 素, 俗 稱 「人 力 資 源 」。所 謂 人 力 資 源(Human Resources)就 是 企 業 內 所 有 與 員 工 有 關 的 能 力、
知 識 、 技 術 、態 度 和 激 勵( 何 永 福 、 楊 國 安 ,2004); 狹 義 的 人 力 資 源 指 組 織 所 有 用 以 製 造 產 品 或 提 供 服 務 的 人 力( manpower) ; 換言之 , 一 個 組 織 的 人 力 資 源 就 是 組 織 內 具 有 各 種 不 同 知 識 、 技 能 以 及 能 力 的 個 人, 它 們 從 事 各 種 工 作 活 動 以 達 成 組 織 的 目 標( 黃 英 忠、吳 復 新、趙必孝,2005);Sherman 與 Bohlander(1992)更 進 一 步 指 出 :「 組 織 中 的 人 力 資 源 是 指 個 人 運 用 其 廣 泛 而 多 樣 化 的 知 識 、技 術 及 能 力 , 去 執 行 組 織 所 賦 予 的 任 務 ,以 生 產 產 品 或 提 供 服 務 , 如 此 便 能 對 組 織 的 目 標 產 生 某 種 程 度 的 貢 獻」 ( 陳 沁 怡 , 2006 )。
綜上可知 ,「 人力 」 就是公( 私)機關 組 織聘 ( 僱) 用 的 員 工。 簡 言 之, 組
因此「人 力」就 是「 具 有 專 業 職 能 的 人 才」與「 組 織 勞 動 資 本 的 智 慧 財 產 」, 藉 有 效 的 配 置 和 運 用, 各 司 其 職 、 分 工 合 作, 形 成 競 爭 優 勢 ,提 昇 組 織 效 能, 達 其 願 景 與 使 命。
貳、整合的涵義
所 謂 「 整 合 」( integration) , 乃 是 組 織 協 調 跨 次 單 位 工 作 的 方 法 (方 崇 雄,2006);或 是 為 有 效 調 配 組 織 內 部 資 源, 使 組 織 運 作 的 方 向 一 致,將 各 部 門 的 功 能 與 資 源 ,有 效 地 組 合 在 一 起 , 並 結 合 成 一 個 整 體 ,以 發 揮 組 織 整 體 的 戰 鬥 力( 廖 勇 凱 , 楊 湘 怡 ,2006); 整 合 是 使 員 工 之 間 和 睦 相 處、 協 調 共 事 、 取得群體認同的過程 , 亦 是 員 工 與 組 織 之 間 的 個 人 認 知 與 組 織 理 念, 個 人 行 為 與 組 織 規 範 的 同 化 過 程; 也 是 人 際 協 調 職 能 與 組 織 同 化 職 能 (譚 地 州 ,2006); 就 各 專 家 學 者 探 討 的 重 點 及 研 究 領 域 不 同 , 因 此 對 整 合 之 看 法與 見解而 有 不同 。本 研 究 者 從 廖 勇 凱 等 人(2006)、譚 地 州(2006) 、李 茂 興 等 人(2003)、 呂 秋 文(2007)、 方 崇雄(2006)等 書 裡 綜 整 出 國 內 外 學 者 , 對 整 合 定 義 的 論 述 ,彙 整 如 表 2- 1 所 示。
表 2- 1 整 合 的 定 義 彙 整 表
專 家 學 者 年代 整 合 的 論 述
廖 勇 凱 與 楊 湘 怡 2006 整 合 是 為 有 效 調 配 組 織 內 部 資 源 , 使組織運作 的 方 向 一 致, 將 各 部 門 的 功 能 與 資 源, 有效地 組 合 在 一 起, 並 結 合 成 一 個 整 體 , 以發揮組織 整體的戰鬥力 。
譚 地 州 2006 整 合 是 使 員 工 間 和 睦 相 處 、協 調 共 事、 取得群 體認同的過程 、 亦 是 員 工 與 組 織 之 間 的 個 人 認 知與組織理念 , 個 人 行 為 與 組 織 規 範 的 同 化 過 程; 同 時 也 是 人 際 協 調 職 能 與 組 織 同 化 職 能。
Ashok Chanda 與 Shilp Kabra
2003 整 合 是 最 後 的 階 段 ,將 資 源、 能 耐 、市 場 、機 會、組 織、結構、文 化、環 境、創新技術程序 、 決 策 和 行 動 有 效 整 合、 運 作。
表 2- 1 整 合 的 定 義 彙 整 表(續)
專 家 學 者 年代 整 合 的 論 述
Deutsch 2005 整 合 是 一 樁 事 實 事 項, 而不是時間事項 , 是一 種 條 件( 相容性 、 可 預 測 性 、反應能力) 。 Weiner 2005 整 合 行 為 是 指 一 個 社 會 成 員 為 某 種 共 同 目 的 而
組 織 自 已 的 能 力 。
Amitai Etzioni 2005 整 合 是 一 個 單 元 或 體 系 在 面 對 內 外 挑 戰 之 下 維 持自己的能力 。
Galtung 2005 整 合 是 兩 個 或 更 多 之 行 為 者 形 成 新 的 行 為 者 之 過程 , 當 這 個 過 程 完 成 後 ,該 行 為 稱 為 整 合。
Cumming 與 Worley 2006 整 合 乃 組 織 協 調 跨 次 單 位 工 作 的 方 法。
資 料 來 源 :研究 者 整理
綜 觀 析 述,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組 織 管 理 的 對 象 主 要 為「 人 」, 然 而「 人 」 具 不 確 定 性, 隨 組 織 型 態 之 不 同 , 易 有 衝 突, 分 工 不 合 作 的 現 象 或 者 是 因 應 時 代 趨 勢、 經營策略 、 組 織 發 展 願 景 而 提 出 因 應 策 略 、 創 新 與 變 革 的 做 法,其「 整 合」是 最 具 價 值、關 鍵 的 做 法。因 此,「 整合 」就 是 調 合 組 織 內、
外 資 源,活化系統網絡,組合功能效益,並 將 組 織、人員 同 化,使其契合 、 形 成 群 體 意 識 共 識 、建 立 競 爭 優 勢 ,提 升 組 織 績 效 。
參、人力整合的定義
各 專 家 學 者 對 人 力 整 合 之 見 解 各 有 不 同 , 茲 將 其 所 論 述 的 定 義 整 理 如 下:
一、 乃 是 人 力 資 源 之 運 用 與 發 展, 亦 指 組 織 機 關 取 才 用 人 的 措 施 與 實 務 相 互 配 合 ,聯 貫 一 體, 使 人 與 事 配 合, 才 與 職 相 稱 ,促 進 管 理 發 展 與 行 政 效 能(許 南 雄,2006)。
二、 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活 動 重 新 整 合 與 搭 配, 發 展 出 許 多 不 同 的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活 動 組 合 型 態 ,利 於 提 昇 組 織 績 效 ( 徐治齊,2004)。
三、 為 了 獲 得 由 人 力 資 源 所 創 造 的 競 爭 優 勢 , 將 人 力 資 源 策 略 與 策 略 規
配合 (Fombrum,etal.1984;Becker&Gevhart,1996;Anderson,1997;Delery
& Doty,1996);並 以 「組 織 策 略 為 依 歸 」, 就 獲 得、 維 持、 運用及發 展行系統式規 劃 與管理 ( 黃 中 怡,2002)。
四、 企 業 或 組 織 基 於 未 來 環 境 與 策 略 之 需 要 , 及 早 投 入 資 源 與 心 力, 提 昇內部人員的 能 力水準 ; 並 經 由 此 一 人 才 永 續 升 級 的 做 法 , 使 大 部 分 員 工 得 以 與 組 織 長 期 共 存 共 榮( 司 徒 達 賢,2006)。
綜 觀 上 述,傳統的人力整合,僅 著 重 人 力 管 理,也就是人與事的配合 , 以 滿 足 組 織需 求 , 此 途 徑 係 屬 消 極 的 作 法 ;隨 著 時 代 的 變 遷 ,全 球 化、 多 元 化 的 趨 勢, 無 法 滿 足 各 層 次 的 需 求 與 應 變、 創 新 、提昇競 爭力 。 在「 適 者 生 存 , 劣 者 淘 汰 」的環境中 , 現 代 的 人 力 整 合 必 須 策 略 聯 盟 並 以 能 力 為 導向,順 應 內 外 環 境 的 變 遷,將 組 織 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各 項 措 施 系 統 化 整 合 , 文 化 與 專 業 技 能( 術)之 融 合, 讓 組 織 與 人 員 同 化 共 存, 提 昇 組 織 效 能, 使 個 人 職 涯 發 展 有 前 景, 組 織 經 營 永 續 發 展 。
肆、人力整合型態
就廖勇凱、 楊 湘 怡(2006) 之文獻所述 ,「 整合 」 是 連 結 的( Linkage) 關 係,
其 目 的在 於對外 一 致性 (Congruency) 與整體和諧(Consistency)。這 樣 的 連 結 有 四 種 型 態:
一、垂直整合
: 從 環 境 面 到 公 司 經 營 策 略(Corporation Strategy) ,再 到 事業單位策略(SBU Strategy)與 人 力 資 源 策 略(HR Strategy) , 這樣從上到下 或 從 下到 上的策 略 整合 。二、水平整合
: 非 直 線 而 是 跨 部 門 或 功 能 的 整 合 , 例如 : 透 過 個 別 人 事和行為策略 , 以使 結 構與文 化 相連結 。三、外在整合
: 即透過價值鏈( Value Chain) 的整合 , 其又可分為向後 (Backwards)整 合 ,如 上 游 供 應 商 , 以 及 向 前(Forwards) 整合 , 如 下 游 配 銷 商或 顧 客 。四、功能整合
: 人 事 功 能 的 策 略 整 合 和 跨 人 事 功 能 的 策 略 整 合。就 上 述 四 種 型 態 為 Salaman(1995)人 力 整 合 理 論 架 構 ,如 圖 2- 1 所 示 。
環 境 影 響
公司經營策略( 組 織 發 展 策 略) 人力資源策略
結 構 改 變 文化改變 工作 ╱ 角 色 轉 換 個 人 態 度 和 行 為
以 能 力 為 基 礎 的 人 力 資 源 整 合
人力資源規劃 考 核 評 估 薪 酬 管 理 招 募 及 甄 選 訓 練 發 展 生 涯 管 理
水平整合(內部整合)
圖 2- 1 人力整合理論架構 圖
資 料 來 源 :1.廖勇凱等人(2006)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理 論 與 應 用 ,P47。
2.研究者整理 。
從圖中得知內 、 外 環 境 的 變 遷 會 影 響 組 織 發 展 整 體 策 略 的 制 定 或 是 適 應 環 境 將 組 織 策 略 與 人 力 資 源 策 略 進 行 整 合 ,其 影 響 有 兩 方 面— 結 構 和 文 化 的 改 變 。結 構 改 變 導 致 工 作 和 角 色 的 轉 換 ;文 化 改 變 則 形 成 個 人 態 度 和 行 為;經 由 轉 型(變) 形 成 以 能 力 為 基 礎 的 人 力 資 源 整 合 , 進 而 產 生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的 功 能 與 活 動 。這 段 由 上 到 下 的 過 程 即 為 垂 直 整 合 ; 而 所 有 人 力 資 源 的 各 項 功 能 與 活 動 皆 在 以 能 力 為 基 礎 的 人 力 資 源 整 合 下 進 行 ,即 形 成 了 水 平 的 整 合 。
綜 觀 其 整 合 型 態 分 析 比 較 ,本 研 究 是 以 能 力 為 基 礎 ,將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實 務 與 組 織 系 統 職 能 進 行 整 合 , 因 此 採 垂 直 整 合( 外 部 整 合) ,水平整合( 內 部 整 合) 較 為 適 當,故 本 研 究 乃 引 用 賽 拉 門 人 力 整 合 理 論 架 構,進行探究 ,
垂直整合
( 外部整合
)
人 力 運 用 與 發 展 暨 職 涯 發 展 之 變 革 等 實 質 問 題 解 決 程 度 而 定 ;亦 受 洋、 岸 人 員 屬 性 、人 員 意 願、 勤 務 功 能 、 組 織 結 構 文 化 等 影 響 而 有 差 異 。 就 其 組 織 策 略 ,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皆 以 「洋岸一體 、 岸 海 合 一 」 為 宗 旨 ,與 及 早 實 現 「 朝 海 洋 發 展」 之 政 策 目 標 ,海 巡 署 則 需 對 人 力 整 合 妥 適 規 劃, 契 綱 變 革 , 利 於 統 一 岸、 海事 權 與組織 未 來發展 , 實 現 願 景 。
伍、人力整合與組織發展之關聯
一、組織發展的定義
就 組 織 發 展 之 定 義 ,本 研 究 者 從 孫 本 初 等 人(2003) 、林 欽 榮(2004)、吳 定(2005)等 書 裡 綜 整 出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組 織 發 展 定 義 的 論 述, 彙 整 如 表 2- 2 所示 。
表 2- 2 組 織 發 展 定 義 彙 整 表
專 家 學 者 年代 組 織 發 展 的 定 義 孫 本 初
2003
組 織 發 展 之 義 涵 有 三 個 要 素:1.組 織 發 展 是 一 種 計 劃 性 的 變 革;2.組 織 發 展 是 行 為 科 學 之 理 論 與 實 務 的 應 用 ;3.
組 織 發 展 係 涉 及 整 個 組 織 體 系 的 變 革。
林 欽 榮
2004
組 織 發 展 是 行 為 科 學 與 管 理 程 序 的 融合 , 精 進 技 術 , 滿 足 需 求 達 其 目 標 。
吳定
2005
組 織 發 展 是 一 項 以 行 學 科 學 知 識 為 理 論 架 構, 以 特 殊 行 動 方 案 與 技 術 為 執 行 基 礎, 其 目 的 在 維 持、 更 新 及 改 變 人 為 組 織 制 度 與 人 際 關 係 , 以 增 進 個 人 與 組 織 效 能 的 計 劃 性 努 力 。
Beckhard 1969 組 織 發 展 乃 是 一 項 有 計 劃 的、 涉及整個組織的 、 由 上 而 下 的 、 經 由 利 用 行 為 科 學 知 識 對 組 織 過 程 有 計 劃 干 預 的 方 式 ,為 增 進 組 織 效 能 與 健 全 的 努 力 。
Albanese 與 Fleet
1983 組 織 發 展 是 一 種 極 依 賴 行 為 科 學 與 組 織 行 為 知 識 , 使 個 人 與 組 織 產 生 變 革 的 途 徑。 更 精 確 地 說 ,組 織 發 展 是一 套 不 同 但 相 關 ,而 且 可 協 助 組 織 與 個 人 達 成 其 目 標 的 理 論 、觀 念 、 模式 、 程 序 與 技 術。
表 2- 2 組 織 發 展 定 義 彙 整 表( 續)
專 家 學 者 年代 組 織 發 展 的 定 義 Porras 與
Robertson
1992 組 織 發 展 是 一 套 以 行 為 科 學 為 理 論 基 礎 、 價值 、 策 略 與 技 藝 , 透 過 改 造 組 織 成 員 的 工 作 態 度 , 有 計 劃 地 改 變 組 織 運 作, 以 增 進 員 工 個 人 發 展 及 提 昇 組 織 績 效 。 資 料 來 源 :研究 者 整理
綜 上 所 述 定 義 中 , 可 歸 納 為 組 織 發 展 是 將 團 隊 與 個 人 價 值 體 系 結 合 , 文 化 與 群 體 融 合 , 以 有 計 劃、 有 系 統、 有 效 能 的 將 行 為 科 學 理 論 綜 合 實 務 運作,並 行 變 革、創 新 管 理 一 系 列活動與過程,使 個 人、團 體 與 組 織 策 略、
人力資源策略,行 為、目 標 一 致,使職 能 與專業 技術提昇,產 值 效 益 提 昇,
讓團隊有機能 , 人 員 有 才 能, 資產活化 , 使 其 永 續 經 營 發 展 。
二、組織發展的理論
從 組 織發 展的 定義 探究 , 其理論區分以下四種( 中 山 大 學 管 理 學 系 , 2005 ; 孫本初 、 吳復新 、 夏 學 理 、 許 道 然 ,2003):
(一) 行 為 管 理 理 論 : 主 要 是 探 究 個 人 動 機 以 及 人 際 關 係 , 此 一 學 派 受 到 社 會 學 家 與 社 會 心 理 學 家 的 影 響 極 大,如 Maslow 需 求 層 次 的 理 論 架 構。包 括 Follett 的領導理論,霍桑實驗,Barnard 的合作系統理論 , X 理 論 與 Y 理 論, 析 述 如下 :
1. Follett 的 領 導 理 論 :強 調 人 的 重 要 性 甚 於 機 械 技 術 ,組 織 可 從 個 人 或 團 體 的 觀 點 來 分 析, 以 改 變 夥 伴 關 係, 每 個 人 以 職 位 合 作 為 基 礎, 做 出 個 人 貢 獻; 並 以 人 性 觀 點 探 究 領 導 與 激 勵 等 組 織 行 為 。 2. 霍 桑 實 驗(Hawthorne Studies) : 讓 人 們 瞭 解 到 工 作 中 的 人 性 因 素 。 3. Barnard 的 合 作 系 統 理 論 : 是 組 織 用 以 協 調 各 項 活 動 的 一 種 制 度 ,
亦 是 人 與 人 相 互 合 作 的 社 會 系 統 , 人 員 合 作 是 組 織 成 功 的 要 素。
4. X 理 論 與 Y 理 論:代 表 兩 種 極 端 的 人 性 假 設,適 用 於 組 織 內 特 殊 部 門。
(二) 管理科學理論 : 管 理 科 學( management scientific ) , 稱為作業研究 ,
是 計 量 學 派 主 張 用 數 學 符 號 與 方 程 式 處 理 各 項 問 題 ,從 建 立 模 式 著 手, 將 已 知 條 件 置 入 模 式 中, 求 取 最 佳 解 答。
(三) 組 織 環 境 理 論,區 分 開 放 系 統 理 論 與 權 變 理 論 二 項:1.開 放 系 統(open system) 理 論 ,認 為 組 織 和 社 會 系 統 一 樣 , 其與環 境之動 態關係是 交 互 影 響 的。 系 統 理 論 和 結 構 功 能 分 析 是 相 合 的 , 其 架 構 是 輸 入 一 轉 變 一 輸 出。2.權變理論 (contingency theory) 並 不 強 調 原 則, 只 在乎有效管理 , 在 安 定 的 環 境 中 , 採 機 械 式( mechanistic ) 管 理,
強 調 效 率; 在 創 新 的 環 境 裡,以有 機 械式 (organic)管 理, 較 有 效 , 強 調 彈 性 與 創 新 。
(四) 計劃性變革理論 : 是組 織 中如何 施 行變革 ( Bennis,1969 ;Porras &
Robertson,1987), 其 理 論 架 構 模 式 分 別 是:
1、 李 文 的 變 革 模 式 :
圖 2- 2 是 指 維 持 系 統 行 為 穩 定 的 力 量 受 到 改 變 , 其 過 程 是 解 凍 (unfreezing) 、移 動( moving)、 再 結 凍(refreezing) 等三個步驟 。
圖 2- 2 李文的變革模式圖 資 料 來 源 :1.孫本初等人(2003) , 組 織 發 展,P22 。
2、計 劃 變 革 的 整 合 模 式:
亦由布拉克及 佩 騰(Bullock and Batten) 兩 人 提 出 的, 將 變 革 過 程 與 組 織 在 不 同 時 間 下 的 情 境 相 結 合 。 此 一 模 式 包 含 了 兩 個 主 要 的 面 向 : 一 為 變 革 的 階 段(change phase) , 其 係 指 一 個 機 關 連 續 先 後 的 狀 況(sequential states) ; 另 一 為 變 革 的 過 程(change process) ,其係指運 用 干 預 技 術 使 組 織 從 一 個 狀 況 轉 移 到 另 一 個 狀 況。變 革 的 階 段 有 四;
探索 、 計 劃、 行 動 與 整 合 ,其 過 程 如 圖 2- 3 所 示。
解凍 移動 再
解 凍
探 索 階 段 計 劃 階 段 行 動 階 段 整 合 階 段 變 革 過 程
察 覺 需 要 訂定
搜尋 契 約
變 革 過 程 診斷
設計 決 策
變 革 過 程 執行
評估
變 革 過 程 鞏固
擴散 更 新 圖 2-3 計劃 變 革整合 性 模式圖
資 料 來 源 :孫本 初 等人 (2003) , 組 織 發 展,P29 。 3、不同情境下的 計 劃變革 :
組 織 發 展 的 實 務 人 員 應 調 整 各 個 步 驟 的 順 序 以 符 合 各 種 情 境 的 實 際 需 要。計 劃 性 變 革 的 步 驟 可 分 別 依 顧 客 的 需 求 與 目 標,變 革 代 理 人 的 技 術 與 價 值、以 及 環 境 系 絡 等 不 同 面 向 的 考 量 來 進 行。然而,計 劃 性 變 革 會 隨 著 環 境 的 不 同 而 有 極 大 的 差 異。可 從 下 列 三 個 主 要 的 面 向,來 對 比 出 在 不 同 情 境 下,計 劃 性 變 革 呈 現 出 何 種 風 貌 ,這 三 個 面 向 分 別 為 :(1) 組 織 變 革 涉 及 的 程 度;(2) 組 織 成 員 學 習 如 何 管 理 變 革 的 程 度;(3 )委 託 進 行 變 革 之 對 象 其 組 織 化 的 程 度 (Cummings &
Worley,1993:p63- 66)。
從上述 之理論 分 析比較,可 知 行 為 管 理 理 論 強 調 人 與 人、群 體 與 社 群 的 關 係 , 就 其 分 合 構 建 個 人 與 團 體 的 管 理 運 作 機 制; 管 理 科 學 理 論 著 重 系 統 、 量 化 觀 點, 以 數 據 、 實 證, 尋 求 最 適 、 最 佳 化 之 途 徑;
組織環境理論,在於順應內、外環境的變化,就其影響層面,創 新 程 度 , 所 採 行 之 系 統 網 絡 管 理 模 式; 計 畫 性 變 革 理 論 在 於 融 合 上 述 情 境,整 合 上 述 管 理 模 式 應 用 技 術,就組織發 展 實 務,趨 勢 探 究,問 題 診斷,採 行 計 畫 性 的 變 革 等 措 施,以 增 進 組 織 效 益。因 此,本 研 究 乃 以 計 畫 性 變 革 理 論 為 依 歸,就 趨 勢、現 況 探 究、診 斷 問 題,構 建 組 織 與 人 力 整 合, 縱 橫 網 絡 分 析, 增其研究之效益 。
三、人力整合與組織發展之關聯
關聯 。 茲 將 各 專 家 學 者 對 人 力 整 合 與 組 織 發 展 之 關 聯, 整 理 分 述 如 下:
(一 ) 價 值 的 關 聯 性( Value is contextual)
絕 大 多 數 無 形 資 產 的 價 值 取 決 於 其 所 處 的 情 境, 如 組 織 策 略 與 人 力 資 源 策 略 及 搭 配 其 他 資 產 。換 言 之, 其 價 值 是 根 據 無 形 資 產「 如 何 」在 這 些 相 關 聯 性 的 條 件 下 被 運 用 而 定 (吳 瓊 恩 ,2007 )。
(二 ) 變 革 的 系 絡 性(change is contextual)
組 織 本 身 或 基 於 業 務 的 擴 展, 或 源 於 人 力 與 物 資 資 源 的 配 置 ,適 應 內、 外 在環境的變化 , 必 須 採 取 革 新 的 措 施, 以 調 整 內 部 的 結 構 、 科 技 運 用 及 人 力 資 源 與 生 產 效 能、競 爭 力、使 組 織 能 適 存 於 社 會,並 能 達 成「 人 適 其 職,
職 得 其 人 」的 理 想(林 欽 榮 ,2004)。
(三 ) 行 為 途 徑 的 系 絡 性 (behavior approach is contextual)
史 基 納 曾 言:「 個 體 之 行 為 及 其 行 為 後 果 之 函 數。」換言之,決 定 行 為 是 否 再 次 出 現 的 因 素 中 ,最 主 要 的 還 是 該 行 為 所 產 生 的 後 果 。 在 組 織 中 ,想 要 影 響 員 工 的 行 為,就 必 須 能 夠 操 縱 員 工 行 為 的 連 帶 關 係(孫 本 初,2003 )。
(四 ) 網 絡 治 理 的 系 絡 性 ( governing by network is contextual)
在 網 絡 管 理 的 環 境 中, 政 府 的 績 效 取 決 於 夥 伴 關 係 ,需 要 建 立 一 組 全 新 的 核 心 能 力 ,包 括 網 絡 概 念 化, 整 合 的 能 力 及 發 展 有 效 的 資 訊 共 享 。 概 念 化 是 指 人 員 的 能 力 不 再 是 固 定 的 工 作 職 掌 或 工 作 方 式 ,而 是 指 具 備 解 決 新 興 部 門 之 間 的 資 訊 共 享, 目 的 在 於 提 供 成 功 或 失 敗 的 經 驗 , 作 為 學 習 、改 進 的 參 考 ( 詹 中 原 ,2007)。
而 人 力 整 合 之 意 涵 、 理論 、 管 理 模 式 等 系 絡 與 工 作 分 析 亦 具 關 聯 性 。 就 學 者 李 長 貴 等 人 所 著 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2007) 一書談及 , 工 作 分 析 的 用 途 是 讓 管 理 者 針 對 職 位 交 流 及 工 作 設 計 是 否 合 理 以 進 行 評 估 與 改 善 , 而 工 作 分 析 又 是 招 募 與 甄 選 活 動 的 基 礎 。 因 人 力 整 合 為 組 織 人 員 交 流 之 項 目 之 一, 其 各 組 織 之 工 作 性 質 與 人 員 招 募 條 件 所 互 為 影 響, 所 以 就 不 同 工 作 性 質 會 以 人 員 之 性 別 、年 齡 、婚 姻 、 生 理 能 力 、心 智 能 力 等 因 素, 做 為 適 才 適 能 之 招 募 條 件 。
另 組 織 發 展 之 意 涵 、理 論 、管 理 模 式 等 系 絡 與 績 效 評 核 亦 具 關 聯 性 。 就 學 者 李 長 貴 等 人 之 人 力 資 源 管 理(2007) 一 書 談 及 ,績 效 評 核 是 針 對 個 體 或 工 作 團 隊 的 工 作 行 為 評 核、 技 術 、態 度 、 意 願 和 方 法 的 量 度, 以 達 到 整 體 團 隊 內 公 平 管 理 與 組 織 健 全 發 展 之 要 點 。 另 其 薪 酬 系 統 、 員 工 福 利 方 案 與 工 作 時 數 及 同 工 同 酬 共 互 為 績 效 評 核 之 關 係 項 目 ,其 績 效 評 核 功 能 亦 能 提 昇 人 員 工 作 能 量 及 促 進 整 體 組 織 發 展 之 要 點 。
綜上歸納分析 , 人 力 整 合 與 組 織 發 展 具 有 相 互 依 賴 、依 存 、 印證 、 相 輔 為 用、互 動 互 補、互 助 互 惠、共 生 共 存、價值鏈的關係,譬如環境動態 、 策 略 管 理 應 用 技 術 、行 為 管 理 模 式 、變 革 管 理 途 徑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實 務 與 組 織 發展 實務聯 結 網絡 、 系 統 管 理 技 術 等 。 基於此種連 帶 關 係, 產 生 相 互 效應 , 融 合 同 化 、 價 值 效 益、 變革創新 , 治理網 絡與人 員之轉化 ( 型) 功 能、 資 源 的 整 合 運 用, 組 織 的 系 統 管 理 技 術 ,有 其 關 聯 性 、 影 響 性 ,若 能 妥 適 規 劃 、診 斷 問 題, 解 決 窒 礙 , 務 實 管 理, 方 能 形 成 雙 贏 共 生 之 局 面 。
第二節 海巡署組織、人員之現況與問題
壹、海巡署組織 、人員現況之探討
一、海巡署組織現況
海 巡 署 組 織 目 前 主 要 包 含 有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與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兩 大 單 位 , 以 下 分 別 針 對 海 巡 署 組 織 現 況 說 明 如 下:( 海 巡 署 組 織 架 構 圖 如 圖 2- 4)
圖 2- 4 海 巡 署 組 織 架 構圖 資 料 來 源 :1.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編(2006) , 海 巡 勤 務 。
2.研 究 者 整 理。
各 安 檢 所
海 巡 署
海洋巡防總局 直 屬 船 隊 偵
防 查 緝 隊 北
中 南 東 機 動 海 巡 隊 第
一 至 第 十 六 海 巡 隊 北
部 地 區 巡 防 局 中
部 地 區 巡 防 局 南
部 地 區 巡 防 局 東
部 地 區 巡 防 局
第 一 至 第 十 三 巡 防 區 統 合 各 海 巡 隊 統
合 各 查 緝 隊 統
合 各 總、 大 隊
海岸巡防總局
( 一) 海岸巡防總局
政 府 為 了 使 龐 雜 之 海 岸 巡 防 工 作 , 有其專責機構 , 統一岸海事權 , 於 89 年 1 月 28 日 成 立 海 岸 巡 防 署 並 將 國 防 部 海 岸 巡 防 司 令 部 整 編 為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 在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中 又 包 含 有 北 部 地 區 巡 防 局、 中部地區巡防局 、 南 部 地 區 巡 防 局 、 以 及 東 部 地 區 巡 防 局 等 四 個 地 區 巡 防 局 。 其中 , 各 個 地 區 巡 防局 中又囊 括 有總 ( 大) 隊 、 機 動 查 緝 隊、 以 及 基 層 安 檢 所 等 不 同 單 位, 其 岸 巡 單 位 人 員 組 成 大 部 分 皆 為 我 國 兵 役 制 度 成 員 及 文 職 人 員 ,軍 職 人 員 分 為 軍 官 役 、 士 官 役 、士 兵 役 等 三 種 , 文 職 人 員 則 經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及 格 任 用 。
( 二) 海洋巡防總局
除 了 海岸 巡防 總局 之外 , 政 府 又 另 將 內 政 部 警 政 署 水 上 警 察 局、 財 政 部 關 稅 總 局 巡 緝 ( 邏) 艦 艇、 漁 業 署 漁 業 巡 護 船 隊 整 編 為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 在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中 主 要 包 含 第 一 至 十 六 海 巡 隊、 北 中 南 東 機 動 海 巡 隊、 偵 防 查 緝 隊、以 及 直 屬 船 隊 等 單 位; 其 海 巡 隊 單 位 人 員 組 成 大 部 分 皆 為 原 保 七 總隊警職人員 , 少 部 分 為 關 務 人 員 。
( 三) 巡防區
鑑 於 組 織 法 之 規 範 , 岸、 海 事 權 分 立 , 海 岸 總 局 軍 職 人 員 與 海 洋 總 局 警 職 人 員 不 能 交 流 ,造 成 各 自 為 政 、勤 務 無 法 有 效 統 合 , 事 權 不 一 ,情 報 工 作 與 查 緝 聯 合 機 制 無 法 充 分 發 揮 等 問 題, 為 解 決 困 境 有 效 統 合 岸 海 事 權、 提昇效能, 達成核心任務之目標, 在 不 改 變 組 織 法 的 前 提 下,乃 於 94 年 7 月 1 日 全 面 推 動「 地 區 責 任 制 」,分 別 在 台 灣 本 島、金門、馬 祖、澎 湖 等 地 區,以 任 務 編 組 方 式 共 成 立 1 3 個 巡 防 區 勤 務 統 合 中 心,採軍、警 職 人 員 混 合 編 組, 由巡防區統合岸 、 海事權 、 整 合 海 岸 、海 域 勤 務。
二、海巡署人員現況
為 維 護海 域及 海岸 秩序、資 源 之 保 護 利 用、確 保 人 民 生 命 及 財 產 安 全,
依「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組 織 法 」 第 1 條 之 規 定 設 立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專 司 海 岸 巡 防 法 所 訂 掌 理 事 項 之 執 行 ,分 設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及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各 一, 海 岸 巡 防 署 編 制 440 員, 下轄海洋 、 海岸巡防總局 ;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編 制 3000 員 ,下 轄 20 個 海 巡 隊 、1 個 直 屬 船 隊 及 1 個偵防查緝隊 ;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編 制 15778 員, 下 轄 4 個 地 區 巡 防 局 、8 個岸巡總隊 、18 個 岸 巡 大 隊 及 東 沙 、南 沙 2 個 外 島 指 揮 部 。 地 區 局 ( 含) 以 上 編 組 為 機 關 型 態, 總
(大 ) 隊 (含 ) 以 下 單 位 均 屬 軍 職 ,所 需 人 力 以 兵 役 人 員 充 任。
現 階 段 海 巡 署 的 成 員 總 計 約 有 一 萬 五 仟 餘 人 ,其 中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所 屬 人 員 共 計 約 一 萬 兩 仟 餘 人, 主 要 包 含 有 軍 職 與 文 職 兩 大 類 ,軍 職 人 員 所 佔 比 率 約 為 75% 以 上,且 軍 職 人 員 中 有 大 部 分 人 員 屬 於 義務 役;另 一 方 面,
就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的 人 力 而 言, 其 主 要 的 人 力 編 制 多 半 以 原 保 七 總 隊 的 警 職 人 員 為 主 。由 於 海 巡 署 成 立 迄 今 已 逾 七 年 , 警 職 人 員 之 流 動 受 限 於 外 勤 人 員 與 內 勤 人 員 無 法 相 互 調 配 之 故 , 其 人 員 退 補 迄 今 已 逐 漸 失 去 流 動 性, 導 致 年 齡配 置漸趨 高 齡化 ; 洋 、岸 人 員 平 均 年 齡 比 較 如 表 2- 3 所 示 。
另 以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的 勤 務 規 劃 而 言 ,除 了 一 般 的 行 政 事 務 規 劃 之 外 , 尚 有 執 行 海 上 勤 務 的 海 巡 隊, 然 而 由 於 海 上 勤 務 需 要 大 量 的 體 力 , 故 現 階 段 海 洋 巡 防 總 局 海 巡 隊 人 力 的 年 齡 已 出 現 隱 憂 。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岸 巡 總( 大 )隊 安 檢 所 勤 務 人 員 以 軍 士 官 為 基 層 幹 部 與 士兵 ( 包 含 志 願 役 與 義 務 役) 為 執 勤 人 員 , 由 於 其 人 員 之 配 置 多 半 由 海 巡 署 與 國 防 部 協 調 任 用, 故 在 年 齡 的 配 置 上 , 多 傾 向 於 年 輕 化 ,且因役期 、 限 齡 之 故 退 補 流 動 大, 就 勤 務 而 言 海 巡 勤 務 較 岸 巡 勤 務 所 需 之 精 神 及 體 力 較大 , 人員調配需適齡 。
表 2-3 洋 、岸 總 局 人 員 平 均 年 齡 比 較 表
行 政 院 海 岸 巡 防 署 洋 、 岸 總 局 人 員 平 均 年 齡 比 較 表 項次 洋 總 局 八 十 九 年 至 九 十 六 年 平 均 年 齡 岸 總 局 八 十 九 年 至 九 十
六 年 平 均 年 齡
每
年
平
均
年
齡
比
較
本 署 成 立 迄 今 , 洋 總 局 新 任 ( 調 ) 職 人 員 數 , 明 顯 偏 低 , 造 成 年 齡 層 逐 年 調 升 , 各 年度其年齡平 均 值如下 :
一、 八 十 九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三 十 一 歲。
二、 九 十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 三 十 二 歲 。 三、 九 十 一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三 十 三 歲。
四、 九 十 二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三 十 四 歲。
五、 九 十 三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三 十 五 歲。
六、 九 十 四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三 十 六 歲。
七、 九 十 五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三 十 八 歲。
八、 九 十 六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四 十 歲 。
一、 八 十 九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義 務 役 人 員 二 十 一 歲; 志願役人員二十 九歲 。
二、 九 十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 義 務 役 人 員 二 十 一 歲; 志願役人員三十 歲。
三、 九 十 一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義 務 役 人 員 二 十 一 歲; 志願役人員三十 歲。
四、 九 十 二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義 務 役 人 員 二 十 一 歲; 志願役人員二十 九歲 。
五、 九 十 三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義 務 役 人 員 二 十 一 歲; 志願役人員二十 九歲 。
六、 九 十 四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義 務 役 人 員 二 十 一 歲; 志願役人員三十 歲。
七、 九 十 五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義 務 役 人 員 二 十 一 歲; 志願役人員二十 九歲 。
八、 九 十 六 年 平 均 年 齡 為: 義務役人員二十 一歲; 志願役人員三 十歲
資 料 來 源 :洋 、 岸總局人事室
三、海巡署現有問題
(一 ) 人 員 交 流 受 限
導 因 在於 海巡 署整 編時 , 組 織 結 構 採 功 能 化 ,區 分 海 洋 巡 防 機 關 ( 洋 局 )、 海岸巡防機關( 岸局 ),然 因 洋 岸 人 員 背 景 不 同, 遂 採 洋 岸 分 治;在 洋 局、 岸 局 組 織 條 例 規 範 下 ,其 各 種 身 份 人 員 之 任 用 與 管 理 制 度, 仍 沿 用 原 機 關 之 人 事 條 例 與 管 理 規 定, 形 成 軍、 警 、 文職 、 關 務 職 各 異, 並 由 於 文 官、 武 官 詮 敘 制 度 之 差 異 與 體 制 、 體例之問題 , 致 人 員 交 流 受 其 限 制。
(二 ) 職涯發展不確定
受 到 組 織 法、 體制限制 、 人員招募任用 、 管 理 制 度 、酬 薪 制 度 之 不 同 與 差 異 , 造 成 人 員 運 用 不 暢、 升遷不易 、 管理差別待遇 、 同 工 不 同 酬, 另 軍 職 人 員 受 其 轉 型 (化 ) 文 職 與 警 職 船 艇 人 員 高 齡 化 之 影 響 ,對 職 涯 發 展 產生了不確定 , 影 響 組 織 績 效 甚 鉅 。
經 由 各 個 巡 防 區 的 統 合 機 制 , 對 洋 岸 之 不 合 、 衝突 、 疑 慮 、隔 閡 已 有 改 善, 足 見 該 整 合 平 台 已 具 功 效 。 就 法 制 自 縛、 軍 職 人 員 轉 型 、 警 職 人 員 逐 漸老 化 等問 題 , 致 基 層 人 員 交 流 受 限 、 職 涯 發 展 不 確 定, 因 此 海 巡 署 在 洋 岸 人 力 整 合、 未 來 組 織 重 組 與 組 織、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上 ,更 須 針 對 問 題 解 決 與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予 以 制 衡、 變革創新 , 以達組織願景 。
(三 ) 海 巡 署 人 力 整 合 困 境
胡 念 祖 (2001) 、 陳 佳 德 (2001) 、 蕭 文 彬 (2002) 、 游 乾 賜 (2004) 、 吳 宇 櫻 (2005)、 黃 小 萍(2006) 等 學 者, 在 海 巡 署 人 力 整 合 交 流 之 相 關 研 究 案 的 研 究 結果中各發現,就 海 巡 署 人 力 資 源 應 用 之 所 面 臨 的 整 合 問 題 有;人 力 素 質、
人 力 使 用 不 佳、 人 員 進 用 與 訓 練 、 組 織 定 位 明 確 性 、 組 織 結 構 文 化 、人 事 制 度 考 核 等 因 素 所 影 響 。其 綜 合 學 者 研 究 發 現 及 人 員 交 流 受 限 、 職 涯 發 展 不 確 定 等 問 題 之 分 析 結 果 可 看 出 , 海 巡 署 人 力 整 合 之 困 境 受 於 人 員 因 素 、 組 織 因 素 、 法 制 因 素 等 面 相 所 影 響 ;因 此 為 要 瞭 解 海 巡 署 人 力 整 合 之 可 行 性 及 方 案 , 須 先 釐 清 人 員、 組 織 、 法 制 等 因 素 內 的 各 影 響 因 子 有 哪 些, 才 能 研 析 探 討 出 人 力 整 合 之 可 行 性 。
第三節 海巡署人力整合之相關研究
本 研 究 為「 海 巡 署 岸 巡 總(大) 隊 與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之 可 行 性 研 究 」, 主 要 探 討 岸 、海 人 力 資 源 整 合、 人 員 交 流 之 可 行 性 。 由 於 海 巡 署 人 力 整 合 之 相 關 研 究 較 於 缺 乏,因 此 本 研 究 參 研 黃 小 萍(2006)、吳宇櫻(2005 )等 論 文所 整 理 其 有 關 海 岸 巡 防 署 對 組 織 、人 員 整 合 之 研 究 案 文 獻 ,共 計 有 胡 念 祖(2001 )、陳佳德(2001)、蕭 文 彬(2002 )、蔡崇謀(2002)、蔡 金 泉(2004 )、 游 乾 賜 (2004)、 吳 宇 櫻 (2005)、 黃 小 萍 (2006) 等 相 關 研 究 內 容 ,予 以 彙 整 出 各 研 究 者 之 研 究 問 題、 方 法 與 研 究 發 現, 以作為 本研究 者之參研 ; 其 彙 整 如 表 2- 4 所 示 。
表 2- 4 海 巡 署 組 織 、 人 員 整 合 之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研 究 者 研 究 問 題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發 現 行政院海岸巡
防署組織再造 研 究 案
一 、 組 織 重 組 中 可 預 見 的 問題 :
(一) 軍 職 人 員 的 前 景 。 ( 二 ) 組 織 結 構 與 人 員 調
動。
(三) 人 員 進 用 與 訓 練 。 胡 念 祖
(2001)
一、 文獻比較 法。
二、 比較研究 法。
三、 觀 察 法。
海 巡 署 署 本部 、 洋 岸 兩 總 局 及 所 屬 各 單位
二、組織重組應求全面性 岸 海 合 一 ,「總 大 隊 」以 下 層 級 中「 軍、警、文並 用」 恐 不 能 避 免 。
表 2- 4 海 巡 署 組 織 、 人 員 整 合 之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續 )
研 究 者 研 究 問 題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發 現 陳 佳 德
(2001)
海 域 執 法 與 岸 際 巡 護 之 互 動 與 整 合 。
一、 文獻探討 法。
二、 比較研究 法。
三、 實務訪談 法。
四、 專家訪談 法。
海 岸 總 局 海 洋 總 局
一、 提 出 影響勤務 之問 題: 服 勤 裝 備 不 足 、訓 練 專 業 不 夠、 人力素質 不佳 、 人 力 使 用 不 當、
法 令 不 清 ,組織層 級不 當。
二、 建議方案
(一 ) 調 和、 整 合 人 事 體 制 度 與 法 令 適 用 。
(二 ) 整 合 待 遇
福 利 制 度 ,避免產 生同 工 不 同 酬 。
(三 ) 配 合 政 府 組 織 再 造 整體 考 量 海 巡 組 織 與 人 員 重 整 。
蕭 文 彬 (2002)
組織變革研究- 以行政院海岸 巡 防 署 為 例
一、 文獻比較 法。
二、 比較研究 法。
三、 觀 察 法。
四、 調查研究 法。
一、 海 巡 署 之 海 岸 巡 防 總 局 。 二、 領 有 漁 民 證 之 漁 民 。
一、 海 巡 署 的 組 織 定 位 、 定 義 不 明 確。
二、 海 巡 署 組 織 變 革 的 成 功 與 否 , 軍職人員的轉 型是關鍵因素 。
三、 因 應 海 洋 國 家 的 來 臨, 必 須 建 立 新 的 海 巡 機 關 模 式 ,才 能 突 破海 巡 署 目 前 所 面 臨 的 瓶 頸。
四、 漁 民 對 海 巡 人 員 持 正 面 的 態 度 。
表 2- 4 海 巡 署 組 織 、 人 員 整 合 之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續 ) 研 究 者 研 究 問 題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發 現 游 乾 賜
(2004)
一 、 分 析 先 進 國 家 海 岸 巡 防 機 關 之 組 織 、 人 事 及 裝 備 , 以 為 海 巡 機 關 組 織 變 革 的 參 考。
二 、 探 討 海 巡 署 成 立 後 所 遭 遇 之 困 境 及 因 應 之 道。
三 、 研 擬 我 國 海 岸 巡 防 機 關 組 織 變 革 的 策 略 , 並 提 出 建 議 方 案。
一、 文獻分析 法。
二、 比較研究 法。
海 岸 巡 防 機關
提出 我 國 海 巡 機 關 組 織 變 革 之 建 議 方 案 :
一、組 織 結 構 建 議 方 案。
二、人 事 制 度 建 議 方 案。
三、 科 技 化 裝 備 建 議 方 案。
吳 宇 櫻 (2005)
組織成員對組 織變革之研究
一、 文獻分析 法。
二、 深度訪談 法。
海 岸 巡 防 總局 。 海 洋 巡 防 總局 。
一、岸海合一在洋岸人員 交 流 方 面,因 軍 職 人 員 任 用 問 題,有 其 窒 礙 之 處。
二、「 岸 海 合 一 」、「組 織 扁平 」的變革是政策 、 亦 是 趨 勢 。
表 2- 4 海 巡 署 組 織 、 人 員 整 合 之 相 關 研 究 彙 整 表( 續 ) 研 究 者 研 究 問 題 研 究 方 法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發 現 黃 小 萍
(2006)
組織認同與組 織效能之研究
一、 文 獻 探討 法。
二、 問卷調查 分 析 法 。
海 巡 署 以實證 研究結 果提出建 議:
一、善 用 組 織 認 同、達成 高 度 內 部 整 合 與 適 應 外 在 變 遷 。
二、成 員 融 合 的新組織文 化,原組 織 彈 性 與 活 力 的 來 源 。
三、人 性 化 的 合 理 策 略。
四、培養海巡組織尋求及 整 合 外 部 資 源 的 能 力 。 資 料 來 源 :1.吳 宇 櫻(2005), 組織成員對組織變革之研究 。
2.研 究 者 整 理。
綜 觀 上 述 研 究 者, 一 致 認 為 海 巡 署 未 來 在 組 織 重 組 , 人 員 運 用 、勤 務 功 能 發 揮 等 項 目 , 皆以 「 岸 海 合 一 」為 其 趨 勢 及 目 標。 另胡念祖 (2001)
已 敘 明 未 來「 總 大 隊」 以 下 層 級 中 「軍 、 警 之 並 用 」恐不能 避免 ; 又 陳 佳 德(2001)研 究 較 著 重 於 洋 岸 勤 務 之 互 動 合 作 與 整 合;蕭文彬(2002 )、游 乾賜 (2004) 等 學 者 較 著 重 組 織 的 定 位 、 變 革 模 式 探 討 與 組 織 重 組 ;吳 宇 櫻(2005)、黃 小 萍(2006)等 學 者 較 著 重 於 在 組 織 成 員、組 織 認 同 對 組 織 變革 、 組 織 效 能 之 影 響 等 問 題 探 討 ,惟 未 針 對 岸 巡 總( 大 ) 隊 與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探 討。 因 海 巡 署 面 臨 之 窒 礙 問 題 甚 多, 值得研究 、 探 討, 對 海 巡 未 來 之 發 展 有 其 效 益 ,故 研 究 者 認 為 本 研 究 具 有 研 究 價 值 。
第三章 研究設計
本 研 究 主 要 著 重 在 於 探 討 海 巡 署 岸 巡 總 ( 大 )隊 、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之 可 行 性 與 具 體 建 議 。研 究 者採 質 性 研 究 方 式 ,依據主題 , 並 先 行 參 研 相 關 書籍 、 著 作, 期 刊 等 文 獻 與 深 度 訪 談 以 利 本 研 究 進 行。
第一節 研究架構
本 研 究 主 要 目 的 在 探 討 海 巡 署 組 織、人 員 現 況 問 題 與 探 討 岸 巡 總( 大 ) 隊 與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之 可 行 性 ,並 研 提 具 體 的 建 議 , 其 研 究 架 構 如 圖 3.1 所示 。
研 究 者 依 據 自 身 在 海 巡 署 任 職 的 經 驗 以 發 現 問 題 之 後 , 便 具 體 擬 定 研 究 策 略以 進行深 度 訪談,並 經 由 訪 談 海 巡 署 第 六 巡 防 區 的 執 行 長、大隊長、
海 巡 隊 隊 長、安 檢 所 所 長、巡 防 艇 艇 長 等 人 員,對 其 人 力 整 合 所 面 臨 的「 人 員、 組 織 、法 制 」 等 層 面 因 素 來 探 究 海 巡 署 整 合 、 交 流 之 問 題, 另 方 面 依 據 此 理 念 來探 討 岸巡總 ( 大) 隊 、 海 巡 隊 人 力 整 合 之 可 行 性 ,以 提 出 具 體 建議
。
圖 3-1 研究架構圖
人 力 整 合 可 行 性 1.人力資源整合。
2.人 員 交 流 。 1. 組織、人 員 現 況 與 問 題。
2. 人力整 合意涵 與 組織發 展 之 關 聯 。
深 度 訪 談 1. 人 員 因 素 分 析 。 2. 組 織 因 素 分 析 。 3. 法 制 因 素 分 析 。 文 獻 分 析
第二節 研究對象
壹、研究場域
研 究 場 域 與 研 究 者、 研 究 樣 本 有 其 關 連 性、 互動性、 影 響 性; 因 此, 研 究 場 域 之 選 擇 得 宜 ,利 於 資 料 蒐 集 ,亦較 準 確性 。 本 次 研 究 以 第 六 巡 防 區 為 研 究 場 域, 其因如下 :
一、 巡 防 區 為 勤 務 指 揮 中 心, 統 合 洋、 岸 單 位 執 行 海 巡 署 核 心 任 務 。 二、 巡 防 區 為 岸 、 海 單 位 整 合 平 台 。
三、 研 究 樣 本 與 研 究 問 題 、目 的 息 息 相 關 ,足具代 表性 。
綜 觀 其 目 的 與 研 究 領域 , 研 究 者 選 擇 以 第 六 巡 防 區 為 研 究 場 域, 有 其 價 值 與 效 益。
貳、研究樣本
質 的 研 究 是 一 種 關 於「 關 係」 的 研 究, 選 擇 研 究 對 象 考 慮 因 素, 乃 在 於 研 究 者 研 究 問 題 與 所 達 到 目 的 的 關 係 最 為 密 切( 陳向明,2004 )。因 此 , 本 研 究 係 以 第 六 巡 防 區 執 行 長 、 岸巡大隊大隊長 、 海 巡 隊 隊 長、 人事官 、 安 檢 所 所 長、船 艇 艇 長 為 研 究 母 體( 樣 本),並就層級、職務採「 分 層 目 的 型 抽 樣 」 方 式 進 行 深 度 訪 談, 共 計 分 為 以 下 幾 類 , 說 明 如 下 :
一、巡防區執行長(軍職)
屬 指 揮 層 級、 具 實 務 經 驗, 統合洋、 岸 勤 務 執 行 核 心 任 務, 計 一 員 。
二、岸巡大隊長(軍職)
屬 指 揮 層 級, 具 實 務 經 驗 ,統 合 安 檢 所 遂 行 任 務 , 計 有 二 員 。
三、海巡隊隊長(警職)
屬 指 揮 層 級、具 實 務 經 驗,統 合 船 艇 執 行 海 域 巡 邏 查 緝 任 務,計 一 員。
四、人事官(軍職人員計一員、警 職 人 員 計 一 員 )
屬 業 務 幕 僚 層 級 , 負 責 人 事 業 務 , 具 有 專 業 素 養 , 計 有 二 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