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太宗曾經提倡「至誠事大」而表現出了對明朝「扈從」(bandwagoning)的姿態,可 是他警戒明朝對外擴張。213因此,朝鮮為了解除明朝的疑心,順應了明朝的要求,214但 朝鮮卻不斷質疑明朝的真正意圖,也擔憂來自明朝的過度要求。尤其是,明成祖表明 征伐日本的意向,朝鮮因此密切關注明朝經由韓半島進攻日本的可能性,甚至十分懷 疑明廷表面上說征伐日本,實際上策畫與女真族一起夾擊朝鮮的可能性。在這種情況 下,朝鮮迴避與明朝共同討論有關女真、倭寇等安全議題,以防止明朝干預韓半島情 勢。215

一、招撫女真

1368年,明太祖攻陷大都,元朝的殘餘勢力退居漠北,史稱北元。但是北元的整 體實力,仍然不容小覷,陝甘、遼東、雲南還有大量元朝軍事力量,依然足以對明朝 的北線防禦構成極大的壓力。所以,明朝以山東省為基地跨海進攻遼東,設遼東都指 揮使司(以下簡稱「遼東都司」),把遼東當成軍事重鎮。216明朝鞏固遼東邊防之後,

可以限制蒙古、女真及朝鮮取道遼東往來的可能性,抑制了反明聯合的形成。217這樣

213 參見《朝鮮太宗實錄》27卷,14年(1414年,明永樂十二年)6月20日(辛酉);《朝鮮太宗實錄》34卷,

17年(1417年,明永樂十五年)8月16日(己亥))。

214 例如,朝鮮為了解除明的疑心,朝鮮太宗年間把流入到朝鮮的三萬五千餘名的女真族和漢人交給明 朝,歷時46回才完成。可參김한규(金翰奎),한중관계사(韓中關係史),(首爾:Arche,1999年),頁 590~591。更詳細的內容,參見박원호(朴元熇),명초 조선관계사 연구(明初朝鮮關係史研究) (首爾:一 潮閣,2002年),頁145~157;김경록(金暻綠),「조선초기 군인송환문제와 조명간 군사외교」(朝鮮初 期軍人送還問題與朝明間軍事外交),軍史,第83號(2012年6月),頁221~258。

215 이규철(李圭哲),「1419년 대마도 정벌의 의도와 성과」(1419年對馬島征伐的意圖與成果),역사 와 현실(歷史與現實),第74號(2009年12月),頁419~451。

216 關於洪武年間明朝攻占遼東過程及遼東都司的演變過程,參見유재춘(柳在春)、남의현(南義鉉)、한 성주(韓成周),근세 동아시아와 요동(近世東亞與遼東) (江原道春川市:江原大學校出版部,2011年),

頁91~121。

217 參見노기식(盧基植),「명대 몽골과 만주의 교체」(明代蒙古與滿州的交替),史叢,第59輯(2004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來看,遼東對於明朝防禦北元具有不可估量的重大軍事價值,絕不能有閃失,但如果 明朝無法控制女真勢力,難免陷入蒙古和女真夾擊遼東的困境。所以,爲了從東北方 牽制蒙古,明成祖登基皇位後積極招撫女真,分別於1403年、1404年在女真地區設置 建州衛軍民指揮使司(以下簡稱「建州衛」)218、奴兒干衛219等。其中,建州衛女真居 於朝鮮北邊,從而形成了明朝統轄女真諸部施加壓力,讓朝鮮感到來自明朝的威脅的 情形。

1403年6月,明成祖頒布敕諭:「女真、吾都里(斡朵里)、兀良哈、兀狄哈等招 撫之,使貢獻」。當時朝鮮將居住在豆滿江流域的女真諸部作為主要管轄對像,已經 長期對這些女真諸部採取懷柔政策,使女真入貢受職以換取生活物資。所以,朝鮮朝 廷十分關注明朝此一舉動。220同年11月,明朝設建州衛,任阿哈出(《朝鮮王朝實錄》

稱「於虛出」)為建州衛指揮使,並使之招撫東部女真,特別是招撫已接受朝鮮官職 的豆滿江流域的女真、斡朵里、兀良哈、兀狄哈等女真諸部。221

1404年,明朝女真官吏佟景、王可仁等以咸州(今北韓咸鏡南道咸興)迤北,古 爲遼、金之地,奏於明成祖,明廷遂派王可仁等經由朝鮮進入女真地區。同年4月,王 可仁奉勅諭至朝鮮漢城,朝鮮朝廷才得知明成祖有意招諭「參散(今北韓咸鏡南道北 青)、禿魯兀(今北韓咸鏡南道端川)等處女眞地面官民人等」。222但因該地區早已

年),頁45~72。

218 見《明太宗實錄》25卷,永樂元年(1403年)2月27日(甲戌)。

219 見《明太宗實錄》28卷,永樂二年(1404年)2月2日(癸酉)。

220 三府會議女眞事。皇帝勑諭女眞、吾都里、兀良哈、兀狄哈等招撫之,使獻貢。女眞等本屬于我,

故三府會議。其勑諭用女眞書字,不可解,使女眞說其意譯之而議。(見《朝鮮太宗實錄》5卷,3年(140 3年,明永樂一年)6月25日(辛未))。

221 유재춘(柳在春)、남의현(南義鉉)、한성주(韓成周),근세 동아시아와 요동(近世東亞與遼東) (江原 道春川市:江原大學校出版部,2011年),頁223~224。

222 見《朝鮮太宗實錄》7卷,4年(1404年,明永樂二年)4月4日(甲戌)。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受朝鮮管轄,「女眞人不應勑旨者甚多」。223而朝鮮立即派藝文館提學金瞻奉奏本及 地形圖本赴明。朝鮮在奏本上表示,以明太祖默許地歸本國為辭,稱女真人「來居本 國地面,年代已久,……且與本國人民交相婚嫁,生長子孫」,並強調朝鮮王室祖墳 皆在咸州,請求「令本國管轄如舊」。224於是明成祖以「朝鮮之地,亦朕度內,朕何 爭焉?」為理由,承認豆滿江以南10處女真的管轄權屬於朝鮮。225

除了「10處女真」以外,當初朝鮮協助明朝對女真的招撫行為,因而獲知明朝使 臣取道朝鮮赴女真地區之際,朝鮮朝廷派人於女真部落,勸他們「敬迎勑書」。226然 而,在1405年3月至8月間,明朝欽差千戶王敎化的取道朝鮮赴女真地區,企圖招撫居 於豆滿江南岸吾音會(今北韓咸鏡北道會寧)的斡朵里部首領猛哥帖木兒,從此以後,

朝鮮開始懷疑明朝的真正意圖。如果猛哥帖木兒等居於豆滿江以南地區的女真首領受 明朝官職,不但朝鮮的整個東北面防線向內收縮,還面對明朝利用建州衛威脅朝鮮北 邊的局面。因此,朝鮮朝廷把猛哥帖木兒稱「東北面之藩籬」,一方面立即派上護軍

(相當於上將軍)申商慫恿猛哥帖木兒不應明朝招撫;227另一方面派藝文館提學李行

223 見《朝鮮太宗實錄》7卷,4年(1404年,明永樂二年)5月5日(乙巳)。

224 見《朝鮮太宗實錄》7卷,4年(1404年,明永樂二年)5月19日(己未))。其全文內容如下:

遣計稟使藝文館提學金瞻如京師。瞻與可仁偕行。奏本云:

照得,本國東北地方,自公嶮鎭歷孔州、吉州、端州、英州、雄州、咸州等州,俱係本國之地。(中略) 欽此竊詳,參散千戶李亦里不花等一十處人員,雖係女眞人民,來居本國地面,年代已久,累經胡人納 哈出等兵及倭寇侵掠,凋瘁殆盡,其遺種存者無幾。且與本國人民交相婚嫁,生長子孫,以供賦役。又 臣祖上曾居東北地面,玄祖先臣安社墳墓,見在孔州;高祖先臣行里、祖先臣子春墳墓,皆在咸州。竊 念小邦遭遇聖朝以來,累蒙高皇帝詔旨,不分化外,一視同仁。又欽準聖朝戶律內一款:“其在洪武七 年十月以前,流移他郡,曾經附籍當差者勿論。”欽此,小邦旣在同仁之內,公嶮鎭迤南,又蒙高皇帝 王國有辭之旨,所據女眞遺種人民,乞令本國管轄如舊,一國幸甚。爲此,今差陪臣藝文館提學金瞻,

齎擎奏本及地形圖本,赴京奏達。

225 見《朝鮮太宗實錄》8卷,4年(1404年,明永樂二年)10月1日(己巳);《朝鮮太宗實錄》35卷,18年(1 418年,明永樂十六年)5月4日(癸丑)。

226 見《朝鮮太宗實錄》8卷,4年(1404年,明永樂二年)7月14日(癸丑)。

227 見《朝鮮太宗實錄》9卷,5年(1405年,明永樂三年)3月14日(己酉)。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赴明,請求承認朝鮮對猛哥帖木兒等居於豆滿江以南地區女真的管轄權。228

然而,此行為引起明朝對朝鮮的斥責229,甚至當年12月朝鮮使臣戶曹參議李玄赴 明時,明朝把朝鮮使臣的位次排在日本使臣之下。230從那時起,朝鮮首先集中於恢復 與明朝的關係,放棄對豆滿江一帶女真的招撫行動。之後,明朝任猛哥帖木兒為建州 衛(後來分為建州左衛)都指揮使,統轄斡朵里部,並新設毛憐衛,以統轄豆滿江一 帶的兀良哈部。接著於1406年,阿速江(烏蘇里江)、蘇木河、失里綿等處女真部落 首領向明朝入貢,明廷設立了阿速江、速平江(綏芬河)、蘇溫河等衛。231明朝的這 一系列動作,足以對朝鮮的北線防禦構成極大的壓力,甚至認為明朝對朝鮮具有侵略 意圖,因此朝鮮大臣權近(1352~1409)對朝鮮太宗如此說道:

天子以雅樂賜於諸侯,誠稀世之異寵也。(中略)兵法有曰:“將欲取之,必姑與 之。”帝以雅樂賜之殿下,安知其意不在於此乎?殿下徒以盡忠事大之誠,而恃 帝之眷遇,然帝於東隅,置建州衛,是扼我咽喉,掣我右臂也。外立雄藩,以誘 我人民;內加異寵,以懈我禦侮,其意固難測也。232

228 竊詳猛哥帖木兒、答失等幷管下一百八十餘戶,見居公嶮鎭迤南鏡城地面;把兒孫、着和等幷管下 五十餘戶,見居公嶮鎭迤南慶源地面,各各附籍當差。俱係欽蒙準請十處地面,皆在聖朝同仁之內,伏 望聖慈許令上項人等,仍舊安業,永霑聖澤。(見《朝鮮太宗實錄》9卷,5年(1405年,明永樂三年)5月1 6日(庚戌))。此外,關於朝鮮太宗在位早期對女真政策及決策背景,參見조용철(趙鏞喆),「조선 초기 여진 관계의 변화와 동북면 지역 진출 과정」(朝鮮初期女真關係的變化與東北面地域進出過程),歷 史學報,第233輯(2017年3月),頁43~54。

229 見《朝鮮太宗實錄》10卷,5年(1405年,明永樂三年)9月18日(庚戌)。

230 時日本使適入朝,朝廷賞賜甚厚,且序其班於李玄之上云。(見《朝鮮太宗實錄》11卷,6年(1406 年,明永樂四年)1月6日(丁酉))。

231 유재춘(柳在春)、남의현(南義鉉)、한성주(韓成周),근세 동아시아와 요동(近世東亞與遼東) (江原 道春川市:江原大學校出版部,2011年),頁224。

232 見《朝鮮太宗實錄》12卷,6年(1406年,明永樂四年)8月24日(庚戌)。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因此,朝鮮爲了恢復之前因女真問題而疏遠的對明關係,開始從兩方面進行努力:

一是順應明朝的過度要求,獲得明皇帝的信任233;二是對女真採取守勢的政策,儘量 減少與女真諸部交流,切斷引起明廷懷疑的可能性。從那時起,朝鮮和女真之間的雙 邊關係就變成了明朝積極干預的三方關係。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