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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大幅減少,同年12月,明太祖訃音至朝鮮。284明朝與朝鮮的開國君主都退出了政治 舞臺後,建文年間兩國關係暫時找回了平靜。在這期間,朝鮮定宗在宗法秩序上強調 自己是嫡長子,繼承王位的正當性,讓自己的胞弟們掌握兵權,以武力爲基礎支撐了 自己的政權。285但是,朝鮮定宗不但沒有嫡嗣,而且胞弟們掌握着兵權,因此他們之 間發生王位繼承之爭的可能性仍然存在。286至1400年(朝鮮定宗2年),朝鮮太祖四子 李芳幹採取了先發制人的手段,帶領兵馬攻擊李芳遠,但李芳遠反而在激戰中獲勝,
此為「第二次王子之亂」(史稱「庚辰靖社」)。287接著,朝鮮定宗以沒有嫡子為由,
下教冊立李芳遠為世子。當時李芳遠以朝鮮定宗的「養子」身份立為「世子」288,確 保宗法秩序上的正當性。同年11月,朝鮮定宗退位,李芳遠即位,是為朝鮮太宗。289
二、理念層面的統治能力:「至誠事大」與「外藩」意識形態
朝鮮太宗本身是朝鮮開國功臣,在兩次宮廷政變中獲勝後即位。因此,他具有建 立新制度,或是改變既有制度的「個人權威」(personal authority)。不僅如此,
他自己不但是接受了系統性儒教教育的首位朝鮮君主,而且為前朝高麗科舉及第後出
284 《朝鮮太祖實錄》15卷,7年(1398年,明洪武三十一年)12月22日(甲子)。
285 윤정(尹晶),「정종의 즉위 과정과 즉위 명분: 1차 왕자의 난과 신의왕후(神懿王后) 추존」(定 宗的即位過程與即位名分:第一次王子之亂和神懿王后追尊),震檀學報,第119號(2013年12月),頁 81~112。
286 參見류주희(柳柱姬),「태종의 집권과정과 정치세력의 추이」(太宗的執權過程與政治勢力的推 移),中央史論,第20輯(2004年12月),頁18~22。
287 《朝鮮定宗實錄》3卷,2年(1400年,明建文二年)1月28日(甲午)。
288 《朝鮮定宗實錄》3卷,2年(1400年,明建文二年)2月1日(丙申);《朝鮮定宗實錄》3卷,2年(1400 年,明建文二年)2月4日(己亥)。
289 《朝鮮定宗實錄》6卷,2年(1400年,明建文二年)11月11日(辛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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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鮮太宗的即位過程與提出的名分),역사와 담론(歷史與談論),第69輯(2014年1月),頁39~70;김창현 (金昌賢),「고려말 조선초 정치체제 개편의 방향과 그 의미」(高麗末期朝鮮初期政治體制改編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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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大」外交政策。
朝鮮太宗在受到明成祖冊封後,一方面剷除外戚和功臣勢力,另一方面實施以六 曹爲中心的官制改革,最終宣布「六曹直啟制」。297與此同時,朝鮮太宗推動各項禮 制改革,奠定了朝鮮世宗代堅實的政治基礎。298在此值得關注的是,朝鮮太宗和朝鮮 世宗在建立以國王爲首的國內政治體系的過程中,利用了上位權威(中國天子)。即,
根據《春秋》規範,朝鮮太宗與朝鮮世宗積極地將各種本國禮制降為「公侯之禮」。
299進一步,在以中國天子爲最頂端的一元政治體系中,添加了朝鮮國王的角色,試圖 把這種階層化的國際體系擴展到國內政治體系內,確立中國天子─朝鮮國王─國內士 大夫之階層化的政治體系。這種制度改革,有助於確立中國天子─朝鮮國王之間階層 化的政治體系,從而制定高於國內政治精英(士大夫)之朝鮮國王的特殊地位。尤其 是,朝鮮世宗經常強調根據儒教禮論的明朝皇帝和朝鮮國王之間的君臣關係,還表現
位,幫助朝鮮世宗作爲國王順利掌握國政。參見정동훈(鄭東勳),「영락제의 말과 글:영락 연간 조 선-명 관계의 두 층위」(永樂帝的言與文:永樂年間朝鮮-明關係的兩層面),韓國文化,第78輯(2017 年6月),頁151~182。另外,雖然朝鮮世宗沒有禪位,但從朝鮮世宗27年(1445年)開始讓世子攝政,通過 逐漸擴大官場業務範圍的方式,讓朝鮮文宗在即位之前就先順利掌握國政。進而,試圖通過對明外交確 認世子的君王級爵位。參見한춘순(韓春順),「문종대의 국정운영」(文宗代國政運營),朝鮮時代史學 報,第33輯(2005年6月),頁39~76。
297 詳細內容,可以參見정두희(鄭杜熙),「조선건국초기 통치체제의 성립과정과 그 역사적 의미」
(朝鮮建國初期統治體制的成立過程與其歷史的意味),韓國史硏究,第67號(1989年12月),頁53~75;류 주희(柳柱姬),「왕자난을 전후한 조선 개국공신의 정치적 동향」(王子亂前後的朝鮮開國功臣的政 治動向),朝鮮時代史學報,第11輯(1999年12月),頁15~28;류주희(柳柱姬),「태종의 집권과정과 정 치세력의 추이」(太宗的執權過程與政治勢力的推移),中央史論,第20輯(2004年12月),頁3~37;소종 (蘇鍾),「조선 태종대 방촌 황희의 정치적 활동」(朝鮮太宗代厖村黃喜的政治的活動),역사와 세 계(歷史與世界),第47輯(2015年6月),頁107~108。
298 參見최승희(崔承熙),「태종조의 왕권과 정치 운영 체제」(太宗朝的王權與政治運營體制),國史 館論叢,第30輯(1991年),頁1~36;임용한(林容漢),「조선 초기 의례상정소의 운영과 기능」(朝鮮 初期儀禮詳定所的運營與功能),實學思想硏究,第24輯(2002年1月),頁83~107;한형주(韓亨周),「허 조와 태종~세종대 국가의례의 정비」(許稠與太宗~世宗代國家儀禮的整備),民族文化研究,第44號 (2006年6月),頁271~321。
299 Seung B. Kye, “The Posthumous Image and Role of Ming Taizu in Korean Politics,” Ming Studies, Vol. 50 (2004), pp. 107~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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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己對明朝皇帝的誠意,旨在確保國內群臣忠誠於朝鮮國王自身的正當性。300 問題是,從現代主權國家的觀點來看,這種國內政治體系和以「至誠事大」爲代 表的對明政策,必然引起對朝鮮自主性和自我認同在對明關係中如何界定的爭論。特 別是,在將中國天子等同於明朝皇帝的前提下,如果明朝和朝鮮之間發生利益衝突,
朝鮮就容易陷入物質和價值兩方面不利的格局,從而導致本國利益的追求空間大幅縮 小。
然而,如果檢視這時期史案例,我們就可以發現:朝鮮太宗與朝鮮世宗即便對明 朝採取「扈從」(bandwagoning)的姿態,但為確保本國自主性而十分費心。例如,
朝鮮太宗擔心明朝干涉內政,回避了明朝皇室的通婚要求301,另一方面,朝鮮太宗至 朝鮮世宗年間,朝鮮在國內建立中國天子─朝鮮國王─國內士大夫之階層化政治體系 的過程中,朝鮮內部同時建立了朝鮮國王在明皇帝關係中發揮自主性的理論體系。302
首先,朝鮮內部把明太祖向朝鮮答覆的詔敕中部分語句(如「聲敎自由」、「自爲 聲敎」、「儀從本俗,法守舊章」等)作為被明皇帝允許的根據,以便於朝鮮自主解釋 和制定禮制。303但如果檢討當時歷史脈絡,就可以發現:明太祖每當與韓半島的關係 不和諧時,就會以不容許高麗或朝鮮進行使節往來或冊封的意思,提及「聲敎自由」、
300 參見안정희(安貞姬),「조선초기의 사대관」(朝鮮初期的事大觀),歷史教育,第64集(1997年12月),
頁22~31;한명기(韓明基),「세종 시대 대명관계와 사절의 왕래」(世宗時代對明關係與使節的往來),
世宗文化史大系3 (首爾:世宗大王紀念事業會,2001年),頁856、865。
301 參見임상훈(林常薰),「명초 조선 공녀의 성격」(明初朝鮮貢女的性格),東洋史學硏究,第122輯 (2013年3月),頁186。
302 值得一提的是,朝鮮制度化進展最爲迅速的時期與儀禮詳定所的運營時期大體上一致。儀禮詳定所 最遲於朝鮮太宗二年(1402年)成立,但不久廢止,直到朝鮮太宗十年(1410年)八月復設,至朝鮮世宗十七 年(1435年)十一月儀禮詳定所撤銷爲止,在制定法律和禮制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詳細內容,參見임용한 (林容漢),「조선 초기 의례상정소의 운영과 기능」(朝鮮初期儀禮詳定所的運營和功能),實學思想 硏究,第24輯(2002年1月),頁83~107。
303 據《明實錄》的記載,明朝以高麗和朝鮮爲對象,數次提及「自爲聲敎」,但除了高麗和朝鮮之 外,唯一一次提及「自爲聲敎」的對象,則是雲南土司麓川宣慰使思倫發。(見《明太祖實錄》244卷,
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2月2日(己丑))。另外,詔書中使用「儀從本俗,法守舊章」一語的例子也僅侷限 於高麗和朝鮮。參見최종석(崔鐘奭),「조선초기 국가 위상과 ‘성교자유’」(朝鮮初期國家位相與
‘聲敎自由’),韓國史硏究,第162號(2013年9月),頁20註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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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不干涉朝鮮內政的原則。307而後,在發生靖難之役之際,明惠宗(在位:1398~1402)為獲得朝鮮的協助,以「今朝鮮固遠郡也,而能自進於禮義,不得待以子男禮」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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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賜朝鮮太宗「親王九章之服」。308從此以後,朝鮮內部開始將明太祖詔敕和「親 王九章之服」作為核心論據,主張未必墨守時王之制(明制),朝鮮可以自行制定禮 制。309換句話說,雖然建文年間之後,明廷不再詔書中使用「聲敎自由」、「自爲聲 敎」、「儀從本俗,法守舊章」等字眼,但是朝鮮內部持續任意引用明太祖詔敕,作 爲明皇帝允許朝鮮朝廷自主決策國內政策的根據。310
其次,我們應該更加關注的是,上述邏輯與箕子及檀君的象徵意義結合,形成了 作為「外藩」的朝鮮自我定位。即,雖然朝鮮君主被明朝皇帝封為王,其官爵與中國 內地親王似乎相同311,但朝鮮國王不是中國境內的天子「內臣」(或稱「內服」諸 侯),而是不屬於中國郡縣的「外臣」(或稱「外藩」諸侯),因此朝鮮在與明朝關 係上建立了一種君臣形式的上下關係,所以朝鮮認為,明皇帝和朝鮮國王之間頂多存 在「事大義理」,卻不受君臣義理的制約。以朝鮮世宗為例,根據《史記‧宋微子世 家》的記載312,朝鮮世宗強調箕子對周武王有「不臣之志」,如此說道:「昔周武王
308 參見《朝鮮太宗實錄》3卷,2年(1402年,明建文四年)2月26日(己卯)。其全文如下:
帝遣鴻臚寺行人潘文奎來,錫王冕服,結山棚備儺禮,上率群臣迎于郊,至闕受勑書冕服,出服冕服行 禮。其勑書曰:勑朝鮮國王李諱。日者陪臣來朝,屢以冕服爲請,事下有司,稽諸古制,以爲:“四夷 之國,雖大曰子。且朝鮮本郡王爵,宜賜以五章或七章服。”朕惟《春秋》之義,遠人能自進於中國則 中國之。今朝鮮固遠郡也,而能自進於禮義,不得待以子男禮,且其地逖在海外,非恃中國之寵數,則 無以令其臣民。玆特命賜以親王九章之服,遣使者往諭朕意。嗚呼!朕之於王,顯寵表飾,無異吾骨 肉,所以示親愛也。王其篤愼忠孝,保乃寵命,世爲東藩,以補華夏,稱朕意焉。
309 參見배우성(裵祐晟),조선과 중화(朝鮮與中華) (京畿道坡州市:돌베개(Dolbegae),2014年),頁 121~123。
310 關於朝鮮內部如何解釋和利用明太祖詔書中「聲敎自由」、「自爲聲敎」、「儀從本俗,法守舊 章」等語句,詳見최종석(崔鐘奭),「조선초기 국가 위상과 ‘성교자유’」(朝鮮初期國家位相與
‘聲敎自由’),韓國史硏究,第162號(2013年9月),頁3~44;문중양(文重亮),「15세기의 ‘풍토부동 론’과 조선의 고유성」(15世紀的‘風土不同論’與朝鮮的固有性),韓國史研究,162卷(2013年9月),
頁45~86。
311 參見한형주(韓亨周),「대명의례를 통해 본 15세기 조-명관계」(通過對明儀禮看的15世紀朝-
明關係),歷史民俗學會,第28號(2008年),頁39~75;정동훈(鄭東勳),「명대의 예제 질서에서 조선 국왕의 위상」(在明代禮制秩序下朝鮮國王的位相),역사와 현실(歷史與現實),第84號(2012年),頁 259~284。
312 武王乃封箕子於朝鮮而不臣也。其後箕子朝周,過故殷虛,感宮室毀壞,生禾黍,箕子傷之,欲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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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殷,封殷太師于我邦,遂其不臣之志也。吾東方文物禮樂,侔擬中國,迨今二千餘 祀,惟箕子之敎是賴」。313由朝鮮世宗的這番話可知,朝鮮世宗不再提及作爲「受封 君主」的箕子之象徵意義,而是賦予箕子新的兩種象徵意義:一是作爲「教化之君」
的箕子。因有這種象徵意義,朝鮮基於華夷天下觀自稱「小中華」;二是作爲「外藩」
的箕子,也就是說,箕子不願臣服於周朝,周武王也尊重箕子的政治選擇,故以朝鮮 封之箕子。朝鮮世宗將這種文獻紀錄解釋成,因周武王尊重箕子不願成為周朝「內臣」
(中國境內的諸侯)之意而封箕子爲「外藩」(中國境外的外國諸侯)。314朝鮮世宗
(中國境內的諸侯)之意而封箕子爲「外藩」(中國境外的外國諸侯)。314朝鮮世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