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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樂類風格的區分

以《太和正音譜》〈詞林須知〉一章38的內容為例,對於音樂歷史有關創 作、表演情況的各種說明中,惟「古帝王知音者」一節,有涉及創作音樂的歷史

(傳說)人物。同引書前章〈古今群英樂府格勢〉所述,提及元代群英百八十七 人,明代十六人為有關北曲藝術發展的代表性人物,其身分則皆屬以文學創作為 範疇的作者。39戲曲作品的作者究竟是文字作者,還是作曲家,有時不能從直觀 物象的層次獲得精確的印象。雖說戲曲創作的歷史傳統上,作品的形成、發展與 累積,一向以文學作者為整個作品史的核心。任何戲曲作品有關音樂的呈現、記 錄與展演,除了部份的表演者之外,絕大多數的歷史參與者,看來都是無名英

37見王季烈,《螾廬曲談.卷三 論譜曲》(台北:古亭書屋,1969),108。

38見朱權,《太和正音譜》(台北:學海,1991),83-98。

39見朱權,《太和正音譜》(台北:學海,1991),11-34。

雄。作品創作的組織行為中,曲牌的選擇,一定程度上,既反應了作者個人的創 作意識,還包括從相關知識傳統的理解與繼承。

在此歷史間留存下的各種訊息顯現,以北曲為音樂組織的雜劇形式,在歷史 沒落的過程間,一種稱作傳奇的表演藝術文化,起而代之,成為另一種新興的趨 勢(另一類當代歸為「南雜劇」的北曲雜劇文化則同在此歷史過程間繼續發 展)。新的傳奇戲曲文化主要所運用音樂形式,在唱腔音樂組織上的聯套,以南 曲為主,間或搭配以北曲所組成的北套,或搭配南北合套的套曲。演出時,所用 歌唱的形式有獨唱、對唱、合(齊)唱三類,這三種形式對於音樂內容的影響與 作用,就同一曲牌的使用情況而言,主要表現在旋律細節修潤上的差異。但若就 作品對於曲牌的應用而言,則涉及當作選擇的判斷依據。

音樂形態的風格差異,前人或有依「唱曲之門戶,有小唱,寸唱,慢唱,壇

唱,步虛,道情,撒煉,帶煩,瓢叫」40形成分類。但在曲文化針對音樂形態差

異性的區別,歷來最重要的表述方法,主要仍體現在「南曲」以及「北曲」的音 樂風格分類關係上。就古典曲學的傳統知識體系而言,北曲與南曲這一組深具歷 史份量與意義的對稱;同時也是在以音樂本體為對象的學術討論專有名詞。二者 的關係,既涉及曲牌歷史發展在不同時空,甚或不同脈絡階段上的音樂成就,也 可以看作是為歸納曲牌類型所設定,最基本的分類依據。

不論透過什麼樣的認識或分析途徑,既有對於音樂特徵或構造的描述,字音 的語音旋律現象,之所以被認為是曲牌音樂文化中最重要的特徵,部份是從實際 演出呈現與藝術成就的結果中,建立的歷史經驗;部份則是傳統曲論家從自我美

40見芝菴,《唱論》。俞為民、孫蓉蓉主編,《歷代曲話彙編》(安徽:黃山書社,2006),

461。

學立場出發、完成的創作技術理論化成果。隨著曲牌音樂的歷史發展,由於整體 曲牌音樂在實際應用層面上的擴張與發展需要,當南曲與北曲之間的存在不再顯 得絕對地涇渭分明,甚至於另又出現了一個合併南曲、北曲兩詞,所謂「南北 曲」的新詞彙。當然,南北曲一詞此後在某種程度上乃成為這個音樂文化另一個 新的代稱。因此,稍涉曲牌音樂領域者,對於這兩三個名詞決不會感到陌生。

(二)音樂風格史論

早在王驥德的《曲律》即說:「夫南曲之始,不知作何腔調。」然在歷史起

點上的存在與音樂的面目實皆不可考的情況下,對此歷史進程仍主張有其歷史趨 向可供分析:

(南曲)沿至於今,可三百年。世之腔調,每三十年一變,由元迄 今,不知幾經變更矣。大都創始之音,初變腔調,定自渾樸,漸變而 之婉媚,而今之婉媚極矣。舊凡唱南調者,皆曰海鹽,今海鹽不振,

而曰崑山。……數十年來又有弋陽、義烏、青陽、徽州、樂平諸腔之 出。41

可見以音樂風格性的腔調史論述原則,發展已久,並非僅是當代獨有的研究現 象。另一方面,正由於這種腔調風格論的學術傳統的發展歷程久遠,知識的累積 也有相對厚實的基礎,加上崑腔的藝術發展及其影響力,曾經是藝術文化在社會 活動中的主流勢力,因而以風格現象為主的討論,至今仍普遍集中以崑腔為研究 對象,或讓崑腔作為對照、比較研究的基礎張本。

北曲與南曲兩類曲牌的關連與差別,涉及曲目範疇、歷史變遷與音樂風格等 方面的議題,歷來的討論自然不脫此一範圍。從不同曲(宮)譜中音樂現象所表

41 見王驥德,《曲律》(卷二,二十)(續修四庫全書 1958.集部),453。

現的條件來看,顯然即表現在風格化的細部內容中,以及拍節、樂句間的韻律關 係。在以文化內涵為總體的構造現象上,南北曲曲牌的音樂構造歷史形象,一般 有所謂「北曲字多腔少,字密而少拖腔;曲趣多高亢昂揚、慷慨樸實」;或「南

曲則字少腔多,字位疏散而旋律流麗;曲趣抒情柔和」42的印象。

然就這類風格性的解說與描述音樂方式,大抵仍只是聽覺印象上的概約性提 示。音樂在兩類基本體式規範的總體風格區別之外,個別曲牌本身仍有其獨立的 構造與音響特徵。即便就北曲與南曲兩大曲類自身內部的風格性關係,各自亦有 其從音組織到旋律構型、組段、聯套的特有構造及特徵。

(三)「歷史」的正當化造型與分野

有關曲牌文化的形成與發展,在南曲歷史範疇中的作用與特徵,徐渭於《南 詞敘錄》,曾記載過一段傳說:

(南曲)村坊小伎,進與古法部相參,卓乎不可及已。相傳:則誠坐 臥一小樓,三年而後成。其足按拍處板皆為穿。嘗夜坐自歌,二燭忽 合而為一,交輝久之乃解。好事者以其妙感鬼神,為剏瑞光樓旌之。

我高皇帝即位,聞其名,使使徵之,則誠佯狂不出,高皇帝不復強。

亡何時,卒有以琵琶記進呈者,高皇笑曰,五經四書、布帛菽粟,家 家皆有,高明琵琶記如山珍海錯,富貴家不可無。既而曰,惜哉,以 宮錦而製鞵也。由是日令優人進演,尋患其不可入絃索,命教坊奉鑾 史忠計之色長劉杲者,遂撰腔以獻。南曲北調,可於箏琶被之。43

這段稗史傳說裡的故事情節,雖然不是神話,卻另有一種奇譚式的象徵趣味。一 則藉由傳奇化的情節,訴求著傳統與傳承的正當性要求與自我強化。是以其中透 過文字內容所強調基本的重點之一,即在原屬民間音樂文化的「南曲」如何取得

42見武俊達,《戲曲唱腔研究》(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1987),23。

43見徐渭,《南詞敘錄》,《續修四庫全書(1758)》,(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411

(1)。

主流文化地位正當性的「歷史」過程。明初南曲以至於南戲的音樂風貌,在看似 充滿著自由發展的生態現象中,愛好者仍希望藉由政治上的肯定,藉以確認文人 投入此一文學創作領域上的正當性。

前述傳說間同時還透露出另一個訊息,指出整體曲牌音樂文化的歷史形成與 發展中,雖相對於表演與欣賞具備某種大眾文化的氣質,然在理論建構層面與部 分的創作實踐領域,明顯仍在屬於小眾文化的網絡範疇中經營。曲學理論建以及 曲文學的創作實踐,經由對音樂、文學感到興趣的少數精英份子手上,訴諸於文 字書寫而完成。是以不論是在歷史上、或在當代論述的認知與思惟習慣中,南曲 的崛起乃至大興,經常並還與社會層面的政治活動貼著一層淺淺的關係,部分學 者總曖昧地暗示著:因著統治集團音樂的趣味,上行下效影響了整個帝國的戲曲 音樂風尚。反之,在「南曲北調,可於箏琶被之」之說,可知其後南曲發展與北

曲互動關係中,實質已經從曲牌間的交流(相互援引、吸收),進一步發展到相 互影響實際演出的樂隊配器編制。

曲牌音樂在整個歷史發展的過程間,由屬於過去的歷史以及現實當下文化知 識生態所展開的辨證關係,始終不曾脫離以語言為支配性角色的觀點與意涵。明 人朱權論南北曲「歌之所忌」,首先分別「唱曲之門戶……北音為曲,南音為 歌」的音樂界限,進而強調「……南人不曲,北人不歌」44以免相互混淆。根據 其人觀點,我們可以注意到明代初期(至少對於部分的知識份子而言)對於南北 曲,劃分為北方與南方的歌曲文化,視為兩種逕渭分明的藝術品種(門戶)。從 地域文化,以及語言差異的理由,主張北方人不適於歌唱南方之「歌」,南方人 同樣不適於表演屬於北方文化的「曲」。

44見朱權,《太和正音譜》(台北:學海,1991),89、93。

根據朱權「南人不曲,北人不歌」的區別觀點,背後實際涉及不同音樂在形 式與風格分辨上的基本問題。其後之人,包括魏良輔、徐大椿等人對掌握南北曲 歌唱風格要旨與判知準繩的曲論觀點,所據的論述基礎都建立在「北曲有北曲之 音,南曲有南曲之音」45的風格之別;同時再在類似的理念立場與前提規範上,

提出「曲有兩不雜,南曲不可雜北腔;北曲不可雜南字」46觀點,從音樂細節組 織(旋律)中的差異性,進一步延伸為藝術風格分類判斷的構成基準。由是以從 屬人的地域身分,進一步準確地延伸到對音樂語言風格差異性的認知。

(四)風格化音樂風貌的區別與互動

南曲及北曲歷來之所以被認為是曲牌藝術文化中,最主要的兩種對照音樂類 型,主要原因,除二者間有其歷史、地域的區別關係之外,還在於彼此曾有各自

南曲及北曲歷來之所以被認為是曲牌藝術文化中,最主要的兩種對照音樂類 型,主要原因,除二者間有其歷史、地域的區別關係之外,還在於彼此曾有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