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一)曲牌組織的框格性質

72見洛地,《詞樂曲唱》(北京:人民音樂,1995),210。

73見李漁(張萍校點),《閑情偶記》(西安:三秦出版,1998),261-262。

74同引前註。

書家表現書法的藝術作品,依字、幅、篇之區別,各有其著重之處,是以一 字有一字之布局,一句有一句之布局;至成篇之作又有篇幅之布局。並藉畫面之 布局以馳騁結構設計的創意。然而在書法構圖與用筆表現,由於書家表現不作興 向壁虛構,而是始於基本的字型結構,並終於基本字型結構的再詮釋。

是以在欣賞角度參與任何書法作品的「傳統上,當一位書家用單一的字體書 寫時,其毛筆的移動是從一筆到另一筆,一個字到另一個字,類似於音樂與舞蹈 這類在時間中展開的藝術。」75一如文學的觀點,以音樂結構為曲文創作張本,

是以吳梅指出「文章之道,以南北詞為最難。其間有定程焉,就其程而馳驅之,

則律音諧而口齒合,否則鉤輈格磔,讀且不可,何有於歌。」76藉不同的音樂結 構決定曲文創作所根據格式,並由不同的音樂結構以構成特定詩體韻律。如何從 一隻獨立實存的曲牌,看出外部現象背後的本體結構內涵,其中的觀察條件之 一,即在於曲牌旋律框格的現象,及此框格間所隱含音樂歷程的動能與方向性。

其次,另一足以表現曲牌自身獨特性質與狀態的根本條件,則在其音樂行進中特 殊的時間定程與約定關係。後者尤其涉及古人認識曲牌構造與存在方法。

(二)曲牌音樂結構在客觀現象中的展示條件

根據既存曲譜文獻及其創作方法論傳統對曲牌內涵辨識原則的討論,可知區 別曲牌內涵的本質,大凡皆植基於音樂結構對客觀條件的規定。由此「曲之分別

75見白謙慎,《傅山的世界:十七世紀中國書法的嬗變》(北京:三聯書店,2006),186。

76見吳梅,《南北詞簡譜》(台北:學海,1997),698。

宮調全在腔板,……有字數句法雖同而腔板迥異即截然兩調」77論調可知,至少

在外貌的表現上,一隻曲牌的音樂與曲文,實際上是被視為可分別獨立的兩部 分。王季烈《螾廬曲談》卷三「論譜曲」中第一章「論宮譜」提及,清康、乾兩 代間由於《南詞定律》、《九宮大成》、《納書楹》、《吟香堂》等譜本先後刊 行,始有「宮譜」的刊錄、保存音樂內容的書寫形式傳世。78「宮譜」類曲集的 記譜法要旨與音樂內容整理方法的觀念,對於所紀錄音樂的描述特徵,強調「依

宮調以定腔板,或轉因腔板,以正宮調腔之高下,按以工尺;而腔之遲疾,限以

板眼」79的基本原則。從論者說明各家曲譜成就得失,舉出「南曲,以南詞定律

為最詳,北曲,以北詞廣正譜為最詳」80的斷語中,即可看出《南詞定律》、

《北詞廣正譜》兩種曲譜,對於學者在辨識不同曲牌間板式的規範情況,甚至於 區別正體與變體之間板式差異情況的重要性。

任何曲牌的內涵,除由旋律框格表現曲牌內部的本體結構之外,一旦不同曲 牌間對格式組織條件的內涵或設定過於相近,或者其彼此原本即有淵源上的親緣 關係,一般認為可再由彼此在各自板式的規範情況,觀察其中相異處以為分別的 根據。如吳梅對南曲如【忒忒令】與【園林好】、【鶯啼序】與【集賢賓】、

77見莊親王,〈新定九宮大成北詞宮譜凡例〉《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台北:學生書局,

1987), 66。

78見王季烈,《螾廬曲談.卷三 論譜曲》(台北:古亭書屋,1969),9。

79 見莊親王,〈新定九宮大成北詞宮譜凡例〉《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台北:學生書局,

1987),66-67。

80見王季烈,《螾廬曲談.卷三 論譜曲》(台北:古亭書屋,1969),13。

【好事近】與【泣顏回】旋律現象,「乍聽其聲幾難分別」情況,乃從「在句法

長短之間尋其異同之處」、「透過察其板式乃能清晰」提出解決之道。81

依此音樂在時間進行過程的分配關係,詞組之於句構關係更顯出重要性。因 而一般多強調如何透過詳定板式以定曲構。標記規範不同曲牌內部時間結構的方 法,更成為決定「聲隨意轉」客觀性的規範基礎。如何掌握其中定程之拍距關 係,隨之成為學者所關切的基本範圍。有關論述對於不同曲譜得失的評斷標準之 一,即從標訂板式的詳盡程度。檢視相對於正體的變體區別條件,除句構、句 法,又以彼此板式變異程度為根據。換言之,大抵皆以曲牌時間構造與異同關係 為其分別要件。是以乃有「板亦不合式者,盡刪不錄」的分別關鍵。

曲牌內部時間結構的規範,傳統理論自有一組成對的「板疏」與「板密」關 聯術語。其中板式「疏」與「密」說法,與時間長度「疾」與「緩(舒)」的規 定關係有關,通常「板疏」則「板疾」(板與板之間的時間距離較短),而「板 密」則「板舒」(板與板之間的時間距離較長),是以在旋律與節奏律動上的組 織關係,乃有「板疏則工尺宜簡,板密則工尺宜繁」82的結合特徵以為分辨。從 曲譜文獻在書面中的整理特徵,一般記錄形式經常透過字體的差異,表現曲文以 及音樂上的正、襯之別,透過由正、襯字的相應與增損,「將正襯字句幾何、及 板式數目幾何一一分別註明」83不僅可確認整隻曲牌規模,還包含其中對於內部 時間結構分配的修飾變化。故而「所言襯不過三、且襯字必加於板密之處、此就

81見吳梅,《顧曲麈談》(台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69),69。

82見王季烈,《螾廬曲談.卷三 論譜曲》(台北:古亭書屋,1969),12。

83見《定律.凡例》,42。

南曲言之、若北曲、則襯字毫無限制、蓋北曲之板無一定、襯字多、儘可於襯字 上加板、非若南曲、不許點板於襯字也」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