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戰爆發後,中華民國政府唯恐戰事波及香港,為撫慰在港民心,行政院特別託付 雷震前去慰問難民,順便洽商救濟措施。當時,行政院預先擬定的救濟港澳忠貞人士原
53 〈流港難民入境辦法政院決定放寬登記有案之無飯票難胞 准照規定辦法申請入臺〉,《中央日 報》,1951 年 11 月 26 日,一版。
54 收據號碼即為寄居證號碼,這次的照相在「港九各界救濟調景嶺難民委員會」與台灣均有存 底以備查,在港機構便以上述證據作為審查標準。有關詳細的入境手續可參見〈港九難胞入境 「救 總」詳釋手續〉,《中央日報》,1953 年 2 月 20 日,四版
55周圍,〈難民的憤慨〉,《中國之聲》,第二卷第四、五期(1952 年 1 月 24 日),頁 15。
56 中國大陸災胞救濟總會編,《救總實錄》(一),頁 439。
第二章 中華民國政府的難民政策與援助 - 67 - 則為:(1)願來臺者,政府應設法救助。(2)願自費出國者,可向政府申請護照。(3)
以防情勢危急,政府應先準備以便其入台。(4)救助者包含社會有名望者、奉派在港幹 部,並包含曾公開反共抗俄之文教工作者、各黨主要幹部、工商金融人士,以及調景嶺 與其他忠貞愛國者。57然這只是初步的救濟計劃,還未有具體的落實辦法。1951 年 1 月 31 日,雷震偕同國民大會秘書長洪蘭友再次赴港,在港滯留約一個月。在接納難民的建 議方面,一則影響了後來中華民國政府開放難民入境的辦法,二則是積極地向蔣介石與 改造會呼籲,促使改造會對此問題更加重視。
雷震返台後,在呈給行政院關於處理難民入境問題的建議,與立法院多數贊成放寬
入境者的理由並無多大差別,基本上認為「即有匪諜滲入,亦可嚴密防範,繩之以法,
絕不能因噎廢食,置大多數難民於不顧。」58認為中華民國政府應以爭取海外民心為重,
但對於接納難民,必須注意先後急緩,例如在開放反共人士入境前,需在平時便已將調 景嶺難民予以安頓。59為什麼呢?3 月間他向行政院的報告,便從現實情勢指出:「吾人 既注意港、澳黨國要人及第三勢力,……現共匪譏調景嶺為『吊頸嶺』,謂渠等雖反共 亦不為台灣接受,甚至有人醞釀將遣送調景嶺難民至日本作國際難民之說,並謂已有二 千餘人登記云云。」60此外,他還特別強調「青年學生部分,應儘先設法令其入臺施以 短期訓練,以為反攻時之用。」61對於流亡學生入台辦法,他在港期間已有所籌畫,2 月 13 日發函給時任行政院秘書長的黃少谷(1901-1996),信中強調對於調景嶺難民學 生來台的入境限制,「應採一變通方法,即用五人戶保辦法。」62與此同時,他還派人調 查調景嶺營內成員的類別,並擬定接運及安置辦法以供施政參考。633 月 5 日呈給行政 院的報告中,附上一件「關於調景嶺學生入臺事項專呈」,內容要點為:(1)由調景嶺
57 立法院秘書處編,〈第一屆立法院第七會期第七次會議速記錄〉(1951 年 3 月 26 日),頁 2-3。
58雷震,〈向行政院報告〉(1951 年 3 月△日),頁 47,出處同上。
59雷震,〈分呈總統蔣中正、行政院長陳誠第三次報告(總報告)〉(1951 年 3 月 5 日),傅正(編)
《給蔣氏父子的建議與抗議》,頁 35。
60雷震,〈向行政院報告〉(1951 年 3 月△日),傅正(編)《給蔣氏父子的建議與抗議》,頁 47。
61雷震,〈分呈總統蔣中正、行政院長陳誠第三次報告(總報告)〉(1951 年 3 月 5 日),傅正(編)
《給蔣氏父子的建議與抗議》,頁 35。
62雷震日記,1951 年 2 月 13 日,《雷震全集》,冊 33,頁 37。黃少谷於 3 月 2 日的回函中,表示
「已邀集有關機關舉行會商」。雷震,〈行政院秘書長黃少谷就有關問題覆函〉(1951 年 3 月 2 日), 傅正(編)《給蔣氏父子的建議與抗議》(台北:桂冠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90),頁 41。
63雷震,〈分呈總統蔣中正、行政院長陳誠第二次報告〉(1951 年 2 月 19 日),傅正(編)《給蔣 氏父子的建議與抗議》,頁 28。
營之學生組成「大陸流港學生聯誼會」,其會員身分為「離校未逾兩年」者,該會共有 213 人,其中有 146 人通過嚴密考核,確定無「匪黨及不法勢力嫌疑」,其餘仍待考查。
(2)在保人方面,該會擬定聯保辦法,即「五人一組,互相保證,並由理監事全體再負 一重完全保證責任」。(3)該會理監事希望政府能使審核通過者先行入臺,其餘等考查 確定後再另外上呈名單。雷、洪兩人有感於調景嶺營的人數已暴增至兩萬多人,即使來 臺必須分批辦理為佳,而在聽取該會全體理監事等十人建議的看法後,對其提供辦法極 為贊同,因此建議行政院應儘速飭交教育部會同保安司令部辦理。64而此也影響了行政 院之後的辦法。
雷、洪曾三次向蔣介石與陳誠上呈赴港報告,後又分別向行政院與改造會提出報告 與建議,然因遲遲等無回訊,復又再向蔣介石提出建議,在這六次報告與建議中,均提 及調景嶺難民問題。65雷震呈給蔣介石的報告中,一再指出政府應加速辦理調景嶺難民 問題,其理由為:「倘各界反共人士均得撤退,而獨遺此一大部分深受共害最酷,反共 情緒最昂者於此,匪獨彼等之前途遭遇將極悲慘,而影響於國內外人心者尤巨,而港方 當局亦不欲此種辦法,為收拾人心計,對此絕不能不恝置。」66同時,雷、洪兩人也向 改造會提供「對港澳意見處理辦法」,與接納難民最為密切的是第四項「暢通臺港(澳)
交通,便利反共人士來台」,與第五項「搶救由大陸逃亡港澳之青年學生與忠貞幹部」。
關於前者,建議政府應改善入境辦法,如放寬入境尺度與簡化手續,而對於申請入臺之 反共人士,又特別注重在政治上有影響力,以及各界有名人物的便利性。關於後者,則 請政府應儘速擬定具體辦法以搶救下列對象:(1)青年學生、(2)黨忠貞幹部、(3)技 術人才,以及(4)反共人士;其次,改造會應儘速邀集政府有關機關,在限期內解決 調景嶺難民問題。67對於上述問題,3 月 29 日第一○五次改造會決議,由行政院召集有 關單位決定改善辦法。
64有關中國大陸流港學生聯誼會代電、名冊、相片本,以及保單等資料,均送行政院核辦。雷震,
〈分呈總統蔣中正、行政院長陳誠第三次報告(總報告)〉(1951 年 3 月 5 日),收入傅正(編)
《給蔣氏父子的建議與抗議》,頁 38-39。
65雷震著,傅正(編)《給蔣氏父子的建議與抗議》,頁 23-53。
66雷震,〈分呈總統蔣中正、行政院長陳誠第二次報告〉(1951 年 2 月 19 日),收入傅正(編)《給 蔣氏父子的建議與抗議》,頁 28。
67 〈雷震洪友蘭兩同志意見〉,見中國國民黨中央改造委員會第 105 次會議記錄,1951 年 3 月 29 日,附件,黨史會藏,檔號:6.4-2/157。
第二章 中華民國政府的難民政策與援助 - 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