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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二二八事件發生始末

第二節 事件的發生與衝突的擴大

「二二八事件」之發生固有遠因,但直接因素卻是偶然性的。起因是 民國三十六年二月二十七日晚上發生查緝私煙案件,民眾因不滿緝私人員

20李興祈:<回顧 1947 年二二八事件的「政治」、「經濟」、「文化」背景,展望未來>,《南主角》

第 37 期(2004 年 2 月),頁 74-75。

打傷、打死人而包圍憲警單位。次日民眾請願,卻遭長官公署衛兵開槍而 傷害人命。原本是單純的治安事件,因處置失當而引發一連串、全島性、

官民對立與省籍衝突的事件。

當時的香菸是由公賣局專賣,但價格貴品質又低劣,因此走私的香菸 變成一般民眾的最愛,許多無以為計的小販就靠販賣私煙過生活,因而衍 生出緝私的專業人員。二二八的肇因──可憐的婦人「林江邁」,與枉死 的少年「陳文溪」,就是因查緝私煙下的犧牲者。

關於這一段歷史,在《埋冤1947埋冤》裡就以小說的形式記載:

「酸藤(逃)喔!臭豬來(查緝私煙的人)囉!」突然有人示警。

緊接著吆喝叫嚷之聲不絕,自然私煙小販互相招呼的喊叫了。

……可惡的私煙犯子完全銷聲匿跡啦!……果不其然,一個裹緊頭巾 的婦人雙手抱緊包袱,看樣子是逃不掉,……伊在肩頭的黑色大衣左邊已 滑下;可笑的是包袱並未結好,一角掉落,兩包煙還掉在地上。……傅科 員顯然十分不滿犯人形同抗命的姿態。他跨前兩步,伸手把婦人捧在胸前 的花布包袱掣下。……包袱脫手的同時,裡面抖落幾個硬幣,另外還有一 小捲紙鈔……21

這幾位查緝私煙的官員,發現這些錢之後當然要求「充公」,可是婦 人帶著兩個小孩就靠這微薄的收入生活,只得苦苦央求科員們還錢,但撈 到油水的科員怎可能放棄,除了沒收婦人的香菸外,還要拿走根本與違法 無關的現金,行為就如同「搶劫」一般蠻橫。

「大人:求求汝,好否?錢還阮。者係咱攏總個生活費咧!」婦女追 上來,伸手去揪傅學通的衣角。

「放手!你給我放手!咦?造反了是不是?」

……

傅等幾個人現在是團團聚在一起了。因為層層的人群有意無意的把他 們包圍起來。……

「還錢啦!還錢啦!還錢!幹咧!」

「還錢就放爾走!幹咧!拍咧啦!」

……

台灣人憤怒了。一群柔順乖巧的而膽小的山羊,陷入死地,面對老虎

21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8-10。

豺狼時,他們在生之本能驅使下,反抗了。22

憤怒不平的民眾團團包圍緝私人員,而林江邁也死抱著傅學通的大腿 不放,一旁的人都吆喝著要打死傅科員,沒想到這個人的反應不是還錢脫 身,而是拿槍柄敲不知死活的林江邁的腦袋!以致她滿臉鮮血倒地呈現半 昏迷狀態。這個舉動更激怒的所有的群眾,大家合力包抄「犯人」,要將 他一舉成擒!傅學通不管逃到哪裡,民眾就亦步亦趨的跟過去。最後他被 逼急了,就開了歷史上最邪惡的一槍!

就在這時,那枝槍槍口突然一閃——不是朝天開火,是在斜斜上舉,

約四十五度角的位置「砰!」一聲子彈射向永昌街的方位……

「啊 !」「開銃!?」

……

「打死人了!」「銃殺!銃殺了少年郎!」

…………

「啥味人,汝知?」

「咱個姨丈厝附近,當然知樣——伊按道陳文溪,少年郎,二十歲……」

23

這個無辜的少年陳文溪,就在無法無天的緝私人員槍下一命嗚呼。殺 人兇手傅學通很快逃走,逃到警察局躲避,民眾馬上包圍警局,警局雖然 說明會合理處置,但大家仍堅持要求交出人犯並當場槍斃,怕事的警方最 後竟將警局關起來。民眾轉而求助憲兵,但憲兵也未把人犯處死,於是民 眾認為憲警都一樣只想包庇犯人。在不合理處理的情形下,怒不可遏的群 眾徹夜不散的開始包圍北警所和憲四團部,態勢越來越嚴重,雙方對峙,

已無轉寰餘地。

隔天,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民眾開始鳴鑼宣傳,市民大眾全走出家屋,

走上街道,大家慷慨激昂,談論的都是同一個話題:昨天的慘案,必須要 一個公道!於是不論年輕人、中年人、甚至學生團體等皆自動自發開始挺 身「抗爭」。群眾先到北警局毆打「阿山警察」,搗毀所內窗戶、物品,

再把所內的香菸、酒類、辦公桌椅等能抬走的,通通拖到街上燒掉,接著 又轉到專賣局台北分局,把局房舍裡的貨物及搜尋出來的花花綠綠的鈔票 放火燒毀。兩個行動有一個共通點,即沒有一個動手搬扛物品的人把物品

22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11-13。

23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17-18。

據為己有,或趁機混進房庫竊取財物。

很自然地,各街道巷道中人群立刻向湧向北警所。在這十分鐘不到的 時間,擁擠的人群已非人山人海所能形容了。林志天隨著人牆往槍聲處挪 移前進,可是到達大約接近北警所百公尺處再也動彈不得了。

……

上午十點過後,示威的群眾不約而同地來到專賣局臺北分局(城內「本

町」,在今之博愛路口。)這個時刻「人群」已經成為「群眾」;幾個青 壯具備領袖性格的人自然成為領導人。

……

於是庫存的香菸、米酒、清酒、火柴,連同能夠搬動的辦公桌椅,櫥 櫃箱子全拋出去,拖挪到街道上來,當眾引火焚燒!

「嘿嘿!哇哈!請看者係啥咪?」一個瘦長中年人雙手高舉捧著一堆花 花綠綠的「東西」,向大家晃動展示。

「哇!錢咧!簇新個十元紙票咧!」

不錯,是民國卅五年五月廿二日由臺灣銀行發行的「新臺幣」,全是 簇新的最高額──十元鈔票。

這個瘦長中年人全無猶疑地把全部鈔票拋進熊熊上騰的火焰中……

四方八面的百姓人群拚命叫好鼓掌;沒有誰顯露不捨痛惜的神色,更絕無 誰伸手想撿走散落於火焰之外的鈔票。24

初嚐勝利滋味的群眾,受到鼓舞,繼續往專賣總局找總局長算帳,但 專賣局局長也已逃之夭夭,只剩下武裝警察鎮守。群眾只得再一次把專賣 總局堆放的貨物和辦公器具放火燒毀洩憤。

怒氣未消的百姓下一步就是到目的地──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請願,

遊行隊伍越來越長,集結在長官公署前的廣場,五六千近萬的人眾如排山 倒海的奔向長官公署,大家呼口號、敲鑼打鼓,聲勢浩大。陳儀也非省油 的燈,他早已派人在公署屋頂上安置了機槍。當請願民眾步步接近公署大 門時,突然從屋頂上傳來機槍掃射聲。

「格格格格!格格!格格!」

槍聲?是的,是機槍聲,發自樓頂上的兩挺重機槍。

「格格格格!格格格格!格格!」這是左右兩邊屋頂噴出的槍聲。

「哇!」

24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31-33。

「阿母喔!.」

「咬喲!啊呀!」

「殺人!殺人了!屠屠、屠殺啊!」

陡地,人眾如巨牆崩頹,紛紛仆倒,往後倒去!

……

這是台灣四百年史中所謂有的慘絕事件;在最高行政官衙前,手無寸 鐵的百姓被射殺當場。25

十數名市民被射中倒下,民眾大恐慌,四處逃竄,驚叫聲與哀叫聲不 絕。總計請願隊當場死亡三人(一說四人),輕重傷十數人。

陳儀這樣的無差別射擊,使群眾義憤達到爆發點,逃散的人開始回到 市區每個角落,看到外省人就不分青紅皂白的攻擊,不論性別、年齡、身 分,只要是「阿山仔」,就是大家報復的對象。「殺死阿山!」「殺死豬 仔官!」台北市內到處喊殺,也有到處逃竄的大陸男女老幼。武力抗爭擴 大到整個台北市。於是在下午三時,陳儀宣布戒嚴。臺灣人其實不知戒嚴 是何物,太平洋戰爭末期美軍轟炸台灣本島,日本當局也沒有實施戒嚴令,

如今只是遊行示威,陳儀就祭出戒嚴令,足見他多輕視人命。26

警備總司令發佈戒嚴令之後,台北街頭出現始未所見的軍民混亂場 面,因為台灣人根本無法理解「戒嚴」的嚴重性。陳儀派遣武裝軍警巡邏 市區,並開槍掃射,以火力「掃蕩」街頭聚集的群眾,然而,民眾再包圍 專賣總局、鐵路警察署、交通局等,而與軍警發生衝突,不少民眾、學生 因而喪生。27

由於官民衝突激烈,台北秩序大亂,地方仕紳與民意代表遂出面謀求 解決之道。下午二時,台北市參議會召開緊急會議,決議推選省參議會議 長黃朝琴等為代表去面見陳儀,提出──槍決兇手以撫民心的五項要求,

由警備總部參謀長柯遠芬代為受理,陳儀卻含糊答覆,惟應允禁止員警帶 槍值勤。

當晚七點半,由柯遠芬、黃朝琴、市參議會議長周延壽、國大代表謝 娥到電台廣播長官公署的態度,柯遠芬在廣播中先虛與委蛇地說中央是如 何關懷台灣,陳長官是如何關切台灣同胞,一切施政都是為了島民的幸福,

但話鋒一轉,開始批評這次事件是「少數暴徒毆打外省同胞,並焚燬公家 財物的痛心事件」、「是台灣同胞的一大恥辱!」:

25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43-45。

26楊逸舟:《二二八民變-台灣與蔣介石》,頁 82。

27林木順:《台灣二月革命》(台北:前衛出版社,1994 年),頁 14-15。

最後柯某表明長官公署的處理方針是:

一、 依法嚴辦肇事緝私凶犯,保證以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二、 少數暴徒越軌危害社會治安……盼市民發揮守法精神、遵守秩 序、信賴政府,靜待合理的解決……

──台北市民幾乎已經「習慣」於陳儀官署的心態──拐彎抹角說來 說去責任還是在市民,市民是「暴徒」!28

這種「打官腔」的廣播,對於查緝員非法開槍及長官公署前民眾和平 請願卻遭開槍的蠻橫行為,都避而不談,看不出解決問題的誠意,只有益 加激起民憤而已。

不管軍警開始部署重兵,不知死活的市民乃集合於台北市新公園開會 討論與陳儀交涉的要領。近一小時討論後,決定要組「自救自衛」團體和 陳儀軍拼鬥,另一方面又派「特攻隊」佔領公園內的廣播電台,向全台人

不管軍警開始部署重兵,不知死活的市民乃集合於台北市新公園開會 討論與陳儀交涉的要領。近一小時討論後,決定要組「自救自衛」團體和 陳儀軍拼鬥,另一方面又派「特攻隊」佔領公園內的廣播電台,向全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