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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二二八事件發生始末

第三節 事件的經過與結果

三月一日,臺北市參議會為反映民意,邀請臺籍國大代表、省參議員、

國民參政員成立「緝煙血案調查委員會」,推派臺灣省參議會議長黃朝琴 為代表,晉見陳儀。陳儀接受代表所請,於當日下午五時陳儀第一次對全 民廣播,主要重點有:

一、誤傷人命之查緝員已交法院審辦。

二、自午夜十二時解除戒嚴,但集會遊行暫時停止,不准罷工、罷 市、罷課、毆人。

三、因事件被捕者可交保釋放。

四、允許代表與政府合組委員會,處理暴動事件。「緝煙血案調查委 員會」改名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各縣紛紛成立分會,以解決事 端。

五、被打傷的女人已經給予治療,並付五萬元慰問金,另一中彈流彈 死亡的男子已給予二十萬元撫卹。

廣播內容敷衍,民眾大表不滿:

「畜牯生!」

「幹咧!陳豬官!幹爾娘咧!」

這段廣播反而引起在場百姓怒火奔騰!這算什麼話?實際上長官公署 前機槍掃殺五、六人以來,可以明確指出被殺人數──包括眼前的五、六 個人──至少在二十人以上;如果包括傳說中明治橋(圓山動物園對面)

的襲擊無辜學生在內,死者可能在一百人以上!

而且濫殺行動還在進行中!

陳儀是兩面手法,而且完全以廣播媒體欺騙百姓。台北人示越來越醒 覺,也越決心作生死一搏了。30

當天就有許多抗暴團體陸續成立,如社會青年、海外還鄉軍人組成的

「抗暴義勇隊」;還有名氣最響亮,後來死傷也最慘重的「學生聯隊」;

30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79。

另外是延平學院師生組織的「民主保衛軍」。這些「鷹派」組織開始與陳 儀的軍警人員對抗戰鬥。

三月二日,二二八處委會全體委員前往見陳長官,請求從寬處理民眾示 威案件,陳儀同意。但處委會組織在官方的運作下規模急遽擴大,成員也 有變動,加入一些「夠分量」的官員,如長官公署秘書長葛敬恩、民政廳 長周一鴞、警務處長胡福相等,而當天下午處委會開會時發言的機會幾乎 都給長官公署代表佔據,還當場決議增加商會、工會、學生組織、台灣政 治協進會、民眾組織等五單位,並推派頗有名望最後竟慘死的王添灯(李 喬書中名之為王天登)為宣傳組長,至此處委會竟淪為各派人馬勾心鬥角 的戰場。

三月六日,駐守在高雄壽山要塞的司令彭孟緝,在綁押與之談判的社 會顯達代表後,命士兵由山上開入市區,包圍正在市府開會的二二八事件 處理委員會,將市府大門封閉,然後以機槍向開會人士掃射,多人當場死 於非命。這樣濫殺無辜的行徑,事後彭孟緝非但沒有受到懲處,反而受到 蔣介石贈獎頒勳,拔擢為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造成民間深刻的恐懼與不安。

自三月六日下午起至三月十五日,是瘋狂的亂殺、濫殺時間;三月十 五日,二十一師及憲兵團援軍到達以後,一段很長時日是依計畫搜捕、處 決的時段。……

高雄市經過這大洗劫之後,民氣人心變了,港都的氣味、氣氛也變了;

似乎天空的顏色有些不同。雖然血水屍骨淚汁呻吟會乾枯消失,然而,有 些「東西」是在形跡消失之後才緩緩萌生形成的……31

三月七日,「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通過三十二條處理大綱和為了 時效要求,在會場秩序混亂下,又增列十條,成為四十二條。在四十二條 的政治要求裡,一方面主張反對捲入中國內戰,一方面則又主張臺人治臺。

不論是三十二條或四十二條要求,由於挑戰長官公署的權威,故難為公署 接受。

「報告主席。」王天登以生硬的北京話說:「我們受處委會之託,來 晉見……」

……

「是,是『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處理大綱。』」

……

31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504。

王不能再說什麼,祇好雙手呈上文書,並說明:「原先訂定三十二條,

後來部分代表要求追加十條。」想想再補充說:

「請長官裁斷、接納,這是臺灣全島百姓的請求。」

……

陳儀又重新坐下來,側著頭翻閱「處理大綱」:臉上原就白裏透著過 濃的紅潤的,隨著手上翻動的文件,那潤紅色澤似乎一絲絲褪去,慢慢敷 上帶灰的白霜……

「好!好!」陳霍地拍一下桌子,然後站了起來。

「請,請長官……息怒……」王也站了起來。

「本官這就答覆你們,聽清楚:所請各項,一律駁回!」32

處委會見陳儀大怒,拒絕接受,為圖轉圜,乃主動發表聲明,推翻昨 日通過之決議案,自稱因參加開會人數眾多,四十二條要求未及推敲,致 有不當要求出現。33

三月八日,開始大屠殺的第一天。憲四兵團團長張慕陶在證實屬下二 營兵已從福建出發來台時,還以私人身份到處委會保證:「本人以生命保 證,中央決不對台灣用兵!」公然撒謊。下午三點,閩臺監察使楊亮功及 憲兵第四團原留守福建的兩營兵力自福建抵達基隆港。楊亮功尚未上岸,

要塞司令部即宣佈基隆地區戒嚴,軍方透過廣播電台下達「清港」的命令。

大砲、機槍、步槍聲齊響,沿街見人就殺,一直到晚上十點,市內才大致

「肅清」,楊亮功才得以登陸。

所謂「清港」就是把港口附近的敵人清除盡淨的意思。……

「祖國」的手法卻不止驚人,而且完全是非人的;有頭就砍,站著全 剿!

半小時之間,渡船碼頭,基隆港內外,青草染赭、黃土變紅,擋不住 的血泉血溪潺潺匯入海中……34

三月九日,陳儀透過廣播下令臺灣第二次戒嚴。由上海滿載第二十一 師士兵的太康艦上岸後,軍事行動全面展開,閩台監察使楊亮功與軍隊因

32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173-174。

33林德龍:《二二八官方機密史料》(台北:自立晚報文化出版,1992 年),頁 143。

34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187-188。

為沿途遭到人民抵抗,所以軍隊就沿路射殺前進,從基隆到台北的路途居 然花費五小時才到達。蔣介石的軍隊上岸後造成屠殺傷亡,可以說大多是 二十一師造成的。

三月九日,基隆港,基隆市區,除了橫躺路邊、空地、草叢的屍體外,

不見一個本地活人。換上的是草綠棉襖、全副武裝的軍人;幾百人為一隊 一個單位,自港口排到忠一路、孝一路,一直排到街中心。

……

劉雨卿的八百名廿一師正規軍就駐紮在基隆港市。要塞司令史宏熹將 軍與港都石延漢市長,軍心大振信心大增,於是加強兵力火力,繼續獵殺 叛民,捕捉可疑的分子,以及政治考慮上應予逮捕名單上的對象。35

三月十日,陳儀指出,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幾近背叛祖國」,下 令解散。何以陳儀原先答應三十二條,後拒絕四十二條?其中固有因條文 侵犯公署主權之嫌,其實卻是緩兵之計,在援兵未到之前虛應一應處委會 人員。其實,陳儀早於三月二日即密電蔣介石,請調整編二十一師一個加 強團、憲兵營來臺歸建並平亂。民間亦早有傳言謂國民政府將派軍隊實施 武力鎮壓,唯亦無力防範,遂造成悲劇慘禍。

「……要知道,這是軍閥政府,軍閥是封建思想,只要統治權,其他 一切不考慮;今天台灣人的抗暴、反抗,還有對策會不給面子的議論──

陳儀,不會放過台灣人的,全部不放過!」

……

當「中國式」的報復發動時,那是迅速的、全面的、殘酷的;那是不 容辯解的、預定目標的;對準目標展開行動,那是不問「事實」如何的。

陳儀是在拖延時間,等待中央援軍……。36

軍事鎮壓工作告一段落之後,各地隨即展開「清鄉」清鄉,陳儀自稱 其主要目的為:收繳散失之武器、肅清叛亂首要份子、清查戶口辦理切結、

辦理盲從附合者自首自新等。

清鄉運動在事件後如火如荼的展開,三千以上的青年學生逃往山林,

35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200-201。

36李喬:《埋冤一九四七埋冤上冊》,頁 132。

限於被殲滅或餓死的恐慌中;白崇禧部長所發表的「寬大處理臺變」的諾 言也並未兌現,臺胞被誘騙而出慘遭殺戮,嘉義臺南一帶向當局自首者竟 被捕槍決,政府再度失信於民。

事件後,「叛亂首要人犯」要一一懲處,臺灣警備總部向高等法院檢 察處提出一份控以「內亂罪」的名單,計三十人,包括王添灯、徐春卿、

陳屋、林連宗、李仁貴、黃朝生、廖進平(以上七名,在通緝前已被殺害);

蔣渭川、張睛川、白成枝、呂伯雄、王明貴、陳旺成、駱水源、鄧進益、

潘渠源、林日高、陳瑞安、張忠誠、張武曲、顏欽賢(以上十二名後來主動 去自首);謝雪紅、林樑財、王萬得、潘欽信、蘇新、廖文毅、廖文奎(以上 七名逃離臺灣到中國大陸或海外)。這些名單大多是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的委員,陳儀將「處委會」所提的三十二條大綱視為「反叛祖國」及「反 叛中央.背叛國家陰謀」的證據。所以將「處委會」的成員作為整肅的對 象。當這份名單公布時,其中已有多人已被捕或遇害,國民黨這樣做只是 為了羅織罪名以湮滅殺人的罪行。

在台北市的「第一波」大屠殺,是在憲四團二營援軍抵達後,由憲四 團本部指揮下發動的。在發動之前,各行動單位都接到一份「層峰交下」

的「清除對象」名單;據說這份名單在一年多以前就慢慢整理出來了……

配合單位是警總直屬的「特勤室」人員。警總確知援軍第一批已經登 陸訊息,是在十日近午夜時分。柯遠芬將軍立刻命參謀陳之郁中校即去見 憲四司令張慕陶將軍,傳達的指令是:立即行動,清除各類叛民;發動震懾 教育,願意錯殺一千不得漏失一人!37

警備總部評估援軍「威力掃蕩」績效,認為北市組織性反抗議已然不 可能,於是依照「清除名單」緝捕特定對象的行動,遂於十日午後展開。38

在三月大屠殺的兩個月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省政府,十五

在三月大屠殺的兩個月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省政府,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