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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斷自為,獨攬大權

關於秦始皇的性格及為人究竟如何?《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記載了侯生及 盧生互相商議的一段對話,在這一段對話中即揭露了他們眼中的秦始皇:

始皇為人,天性剛戾自用,起諸侯并天下,意得欲從,以為自古莫及己。

專任獄吏,獄吏得親幸,博士雖七十人,特備員弗用,丞相諸大臣皆受成 事,倚辦於上。上樂以刑殺為威,天下畏罪,持祿莫敢盡忠。上不聞過而 日驕,下懾伏謾,欺以取容。… … 天下之事,無大小皆決於上,上至以衡 食量書,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貪於權勢至如此,未可為求僊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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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認為秦始皇是一個脾氣剛強暴戾,自以為是的人,天下之事無論大小,決策 權皆在他的手中,因此在政事的處理上,一切都必須倚靠皇帝,丞相及大臣僅只 是接受已經決定了的命令,依令行事而已,因而秦始皇每天所必須批閱的公文多 到要用秤子才能衡量。侯生及盧生的對話突顯出了秦始皇專斷自為、獨攬大權的

197 《史記•秦始皇本紀》,頁 126。

施政作風,只相信自己,深怕大權旁落,凡事皆靠自己而不倚仗他人,所以在其

所決定的政策也就等於沒有了商議的餘地,一切依其所言行事,不得異議。然而,

在坑儒此事之前,李斯於朝廷廷議中所提出的焚書案,其實也就是針對秦始皇個 人的為人與作風而發的議論,否則怎能獲得始皇的同意,而下詔焚盡天下除了醫 藥、卜筮、種樹之外的書籍呢!202這即是採愚民、誅罰的方式,禁止人們的批評,

以此成就秦始皇專斷自為的行事。

又如秦王政三十六年(西元前二二一年)「熒惑守心,有墜星下,東郡至地 為石。黔首或刻其石曰:『始皇帝死,而地分。』始皇聞之,遣御史逐問,莫服,

盡取石旁居人誅之,因燔銷其石。」203一顆墜落到地面的隕石,被百姓刻上了:

「始皇帝死,而地分」的字樣,點燃了秦始皇的怒火,遂派御史逐家審問,在沒 有人認罪的情況下,殺了所有居住在石旁的人家,並且用火燒掉這塊石頭。秦始 皇自身受辱,其所採取的方式並不是仔細反省思考,何以會有如此的流言產生,

轉而是派官吏去追查流言的出處,追查不得則殺了所有人,其專制獨裁的作為,

很難不令人心生畏懼,因而,在下為臣者,盡是歌功頌德,不敢評斷皇帝之作為。

統一天下後的秦始皇,認為自己處於至高無上的位置,於是盡其可能的將權勢掌 握在自己手中,國家之事大小事全攬,並且以殘酷的刑罰管理人民,不得有反對 的聲浪,以此建立自己的威勢,確立自己的地位。因而若要介紹秦始皇,「專斷 自為,獨攬大權」應當就是描述他最佳之寫照。

202 《史記•秦始皇本紀》:「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亂,莫之能一,是以諸侯並作,語接 道古以害今,飾虛言以亂實,人善其所私學,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別黑白而定 一尊,私學而相與,非法教人,聞令下則各以其學議之,入則心非,出則巷議,夸主以為名,

異取以為高,率群下以造謗,如此弗禁,則主勢降乎上,黨與成乎下,禁之便。臣請史官,飛 禽紀皆燒之,非博士官所職,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燒之,有敢偶語詩書棄市,

以古非今者族,吏見之不舉者與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燒,黥為城旦。所不去者,醫藥、卜筮、

種樹之書,若欲有學法令,以吏為師。制曰:『可。』」頁 125。

203 《史記•秦始皇本紀》,頁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