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呂氏春秋》的成書
第三節 《呂氏春秋》的編寫
一、 書籍之篇次
今所見之《呂氏春秋》其編排的順序依次為十二紀、八覽、六論三部分,但 在《史記•呂不韋列傳》以及《史記•十二諸侯年表》的記載中,則是八覽在前,
次為六論,最後則為十二紀。113關於此篇次的問題,歷來之討論如下:
(一)十二紀居前說
清•畢沅《呂氏春秋新校正》言:
愚案以十二紀居首,此春秋之所由名也。漢書藝文志雜家載呂氏春秋十六
113 《史記•呂不韋列傳》:「呂不韋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下 冊,頁 1014。《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呂不韋者,秦莊襄王相,亦上觀尚古刪拾春秋,集六 國時事,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為呂氏春秋。」頁 229。
篇,不稱呂覽,鄭康成禮運,故聖人作則,必以天地為本一節云:『天地 以至於五行,其制作所取象也,禮義人情,其政治也。四靈者,其徵報也,
此則春秋始於元終於麟包之矣。』呂氏說月令而謂之春秋,事類相近焉……
據此則漢以來,皆以呂氏春秋為正名,至於行文之便,則容有不居耳。114
畢沅認為《呂氏春秋》之所以命名,是依據十二紀而來,因此當以十二紀為此書 之首篇。又劉咸炘《呂氏春秋發微》說道:
然十二紀乃全書之大旨所在,六論乃其餘義,且多雜泛,不應重者居後,
輕者反居前,且序意固止言十二紀,不必居全書末。115
劉氏認為十二紀為全書最主要之宗旨,而六論只是延續十二紀的餘論,因此,是 書的編排不應當把重要的部分放在後面,而把不重要的部分放在前面,再加上〈序 意〉篇乃單就十二紀而作,並非全書之總序,遂不必置於全書之末,因此,依書 及之主要與次要部分作編排,十二紀則當居全書之首。
(二)八覽居前說
呂思勉於《經子解題》中論及:
然編次則當如梁玉繩初說,先覽後論,而終之以紀。世稱呂覽,蓋舉其 首者言之。序意在十二紀後,畢氏泥禮運注疏,謂以十二紀居首,為春
114 楊家駱主編《呂氏春秋集釋》(台北:世界書局,1988 年 4 月),下冊,頁 1206。
115 劉咸炘《呂氏春秋發微》,轉引自田鳳台〈呂氏春秋撰著考〉復興崗學報 26 期,1981 年 12 月,頁 15。
秋所由名。四庫提要謂劉知幾作史通,自序在內篇之末,外篇之前,因 疑紀為內篇,覽與論為外篇,皆非也。禮運鄭注,本無呂氏以春秋名書,
以十二紀之意。古人著書,以春秋名者甚多,豈皆有十二紀以為之首耶。
古書自序,例在篇末,呂覽本無內外雜篇之名,何得援唐人著述,鑿空 立說乎?116
呂氏以為《呂氏春秋》的編次應當是八覽、六論、十二紀,這可由世人又稱《呂 氏春秋》為《呂覽》此點得知,再加上古書寫序慣例是放於篇末,由此看來十二 紀應為此書之末篇。
由於《史記》中的這一段文字記載,引起了對《呂氏春秋》篇次順序的相關 討論,究竟此書成書時的原貌如何?期間變化的細節,我們已無從得知,因而筆 者同意孫人和於《呂氏春秋集釋•序》裡的這一段話:
太史公序紀於末,又曰:「不為遷蜀,世傳呂覽。」序於末者,意甚尊之,
非為其次第必如此也。稱呂覽,則行文之便矣。不韋著書之旨,當在十二 紀,則覽論置前殿末,並無不可,不得拘滯於馬遷之文。117
太史公雖於〈呂不韋列傳〉的行文中言:「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但這 並不一定代表該書的編次即是如此,有可能只是太史公書寫上的便利而已。同 時,也有可能今所見之《呂氏春秋》,係經劉向歆父子校讎編定過,而形成今十 二紀在前與《史記》所述不同的版本,此亦不無可能。雖有上述兩種可能性,但 皆已不可評考,因而筆者以為《呂氏春秋》一書,十二紀、八覽、六論可以視為 三個分別獨立的部分,次序的編排如何其實並不會對該書內容呈現的連貫性造成
116《經子解題》,頁 168-169。
117 楊家駱主編《呂氏春秋集釋等五書》(台北:鼎文書局,1978 年 3 月),上冊,頁 6。
影響,所以,在已無史實可據的情況下,關於書籍篇次的問題,應當以今之所見 十二紀、八覽、六論的順序作為準則。